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178号

现批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7—2003,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三年九月十日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总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宜做到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给处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置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对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要求,可根据其特点分别按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或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要求执行。

在详细规划中应确定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种类、等级、数量、用地和建筑面积、定点位置等内容,满足环境卫生车辆通道要求。

城市环境卫生设置的设置应满足城市用地布局、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和城市景观等要求。

城市生活垃圾以外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根据此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情况及城市诸方面条件,提出相应规划控制要求。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环境卫生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facilities

具备从整体上改善环境卫生、限制或消除生活废弃物危害功能的设备、容器、构筑物、建筑物及场地等的统称。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public facilities

设置在公共场所等处,为社会公众提供直接服务的环境卫生设施。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engineering facilities

具有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理及处置功能的交大规模的环境卫生设施。

公共厕所 public lavatory

供社会公众使用,设置在道路旁或公共场所的厕所。公共厕所可分为独立式公共厕所和附属式公共厕所,附属式公共厕所十设置在其他建筑内,并向社会公众全天候开放的厕所。

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 wastewater treatment facilities for nightsoil sources

在粪便污水产生源对其进行处理的设施。

城市规划建成区 urban planning construction area

城市规划区内连片发展且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

3.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一般规定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应方便社会公众使用,满足卫生环境和城市景观环境要求;其中生活垃圾收集点、废物箱的设置还应满足分类收集的要求。

公共厕所

根据城市性质和人口密度,城市公共厕所所平均设置密度应按每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3~5座选取;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偏低、居住用地及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偏高的城市、旅游城市及小城市宜偏上线选取。

给类城市用地公共厕所的设置标准应用表的指标。

表公共厕所设置标准

商业区、市场、客运交通枢纽、体育文化场馆、游乐场所、广场、大型社会停车场、公园及风景名胜区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其他城市用地也应按需求设置相应等级和数量的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人流较多的道路沿线、大型公共建筑及公共活动场所附近。

2、独立式公共厕所与相邻建筑物间宜设置不小于3m宽绿化隔离带。

3、附属式公共厕所应不影响主题建筑的功能,并设置直接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

4、公共厕所宜与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合建。

5、在满足环境及景观要求条件下,城市绿地内可以设置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的粪便污水应排入城市污水管道;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地区,其公共厕所应配建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

公共厕所建筑标准的确定: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高的区域的公共厕所不低于一类标准;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交大的道路沿线的公共厕所不低于二类标准;其他街道及区域的公共厕所不低于三类标准。

生活垃圾收集点

生活垃圾收集点应满足日常生活和日常工作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应与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

生活垃圾收集点位置应固定,即要方便居民使用、不影响城市卫生和景观环境,又要便于分类投放和分类清运。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生活垃圾收集点可放置垃圾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市场、交通客运枢纽及其他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大的设施附近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

医疗垃圾等固体危险废弃物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容器或垃圾容器间的容量按生活垃圾分类的种类、生活垃圾日排出量及清运周期计算,其计算方法见附录A。

废物箱

废物箱的设置应满足行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行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应与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

在道路两侧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应设置废物箱。

设置在道路两侧的废物箱,其间距按道路功能划分:商业、金融业街道:50~100m;主干路、次干路、有辅道的快速路:100~200m;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m。

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

城市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尚不完善的区域,可采用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城市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可不设置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应将粪便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规划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及污水管网流量时应将粪便污水负荷计入其中。

当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的出水排入环境水体、雨水系统或中水系统时,其出水水质必须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距离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离建筑物净距不宜小于5m;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设置的位置应便于清掏和运输。

4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

一般规定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满足城市环境保护和城市景观要求,并应减少其运行时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对城市的影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及二次转运站宜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及城市水系的下游,并符合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对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运行中产生的污染物应进行处理并达到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

生活垃圾转运站

生活垃圾转运站宜靠近服务区域中心或生活垃圾产量多且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不宜设在公共设施集中区域和靠近人流、车流集中地区。

当生活垃圾运输距离超过经济运距且运输量较大时,宜在城市建成区以外设置二次转运站并可跨区域设置。

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应符合表的规定。

采用非机动车收运方式时,生活垃圾转运站服务半径宜为~1km;采用小型机动车收运方式时,其服务半径宜为2~4km;采用大、中型机动车收运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服务范围。

水上环境卫生工程设施

垃圾码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临近江河、湖泊、海洋和大型水面的城市,可根据需要设置以清除水生植物、飘浮垃圾和收集船泊垃圾为主要作业的垃圾码头以及为保证码头正常运转所需的岸线。

2、在水运条件优于陆路运输条件的城市,可设置以水上转运生活垃圾为主的垃圾码头和为保证码头正常运转所需的岸线。

3、垃圾码头应设置在人流活动较少及距居住区、商业区和客运码头等人流密集区较远的地方,不应设置在城市中心区域和用于旅游观光的主要水面,并注意与周围环境的协调。

4、垃圾码头综合用地按每米岸线配备不少于15~20㎡的陆上作业场地,周边还应设置宽度不小于5m的绿化隔离带。其岸线计算方法见附录C。

粪便码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仍在采用集中收运粪便且水运条件便于粪便运输的城市可设置粪便码头和为保证码头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岸线。

2、粪便码头规划选址条件同条第3款。

3、粪便码头综合用地的陆上作业场地同条第4款,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得小于10m。其岸线计算方法见附录C。

粪便处理厂?

在污水处理率低、大量使用旱厕及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城市可设置粪便处理厂。

粪便处理厂应设置在城市规划建成区边缘并宜靠近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厂,其周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绿化隔离带,并与住宅、公共设施等保持不小于50m的间距,粪便处理厂用地面积根据粪便日处理量和处理工艺确定。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外、地址情况较为稳定、取土条件方便、具备运输条件、人口密度低、土地及地下水利用价值低的地区,并不得设置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蕴矿区内。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距大、中城市规划建成区应大于5km,距小城市规划建成区应大于2km,距居民点应大于0.5km。

生活垃圾为色和弄嘎填埋场用地内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20m,并沿周边设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四周宜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护绿地或生态绿地。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使用年限不应小于10年,填埋场封场后应进行绿化或其他封场手段。?

生活垃圾焚烧厂

当生活垃圾热值大于5000kj/kg且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选址困难时宜设置生活垃圾焚烧厂。

生活垃圾焚烧厂宜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边缘或以外。

生活垃圾焚烧厂综合用地指标采用50~200㎡/td,并不应小于1h㎡,其中绿化隔离带宽度应不小于10m并沿周边设置。

生活垃圾堆肥厂

生活垃圾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时,可实质生活垃圾堆肥厂。

生活垃圾堆肥厂应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外。

生活垃圾堆肥厂综合用地指标采用85~300㎡/td,其中绿化隔离带宽度应不小于10m并沿周边设置。

建筑垃圾填埋场

大、中城市可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外设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填埋场。

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理厂、处置场

城市固体危险废弃物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理,必须在远离城市规划建成区和城市水源保护区的地点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分类进行安全处理和处置,其中医疗垃圾应集中焚烧或作其他无害化处理,并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重点预测其堆城市的影响,保证城市安全。

根据不同城市的具体情况可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外设置无毒无害工业垃圾处置场。在城市规划建成区边缘可设置大件垃圾回收处理厂。

垃圾资源回收场所可结合其他环境工程设施合并或单独设置;单独设置时,宜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边缘。

5 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车辆清洗站

大、中城市的主要对外交通道路进城侧应设置进城车辆清洗站并宜设置在城市规划建成区边缘,用地宜为1000~3000㎡。

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应设置车辆清洗站,其选址应避开交通拥挤路段和交叉口,并宜与城市加油站、加气站及停车场等合并设置,服务半径一般为~1.2km。

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

大、中城市应设置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其他城市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设置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

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的用地指标可按环境卫生作业车辆150㎡/辆选取,环境卫生车辆数量指标可采用辆/万人。

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应设置在环境卫生车辆的服务范围内并避开人口稠密和交通繁忙区域。

环境卫生车辆通道

通向环境卫生设施的通道应满足环境卫生车辆进出通行和作业的需要;机动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4m,净高不得小于4.5m;非机动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5m,净高不得小于3.5m。

机动车回车场地不得小于12m×12m,非机动车回车场地不小于4m×4m,机动车单车道尽端式道路不应长于30m。

洒水车供水器

环境卫生洒水冲洗车可利用市政给水管网及地表水、地下水、中水作为水源,其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供水器宜设置在城市次干路和支路上,设置间距不宜大于1500m。

附录A 生活垃圾日排出量及垃圾容器设置数量计算

A.0.1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日常排出重量:

式中: Q——生活垃圾日排出重量(t/d);

R——收集范围内居住人口数量(人);

C——预测的人均生活垃圾日排出重量(t/人d);

A1——生活垃圾日排出重量不均匀系数A1=~;

A2——居住人口变动系数A2=~。

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日排出体积:

式中: Vave——生活垃圾平均日排出体积(m3/d);

A3——生活垃圾密度变动系数A3=~;;

Dave——生活垃圾平均密度(t/m3);

K——生活垃圾高峰日排出体积的变动系数K=~;

Vmax——生活垃圾高峰日排出最大体积(m3/d)。

生活垃圾收集点所需设置的垃圾容器数量:?

式中: Vave——生活垃圾平均日排出体积(m3/d);

A3——生活垃圾密度变动系数A3=~;;

Dave——生活垃圾平均密度(t/m3);

K——生活垃圾高峰日排出体积的变动系数K=~;

Vmax——生活垃圾高峰日排出最大体积(m3/d)。

生活垃圾收集点所需设置的垃圾容器数量:

式中: Nave——平时所需设置的垃圾容器数量;

E——单支垃圾容器的容积(m3/只);

B——垃圾容器填充系数B=~;

A4——生活垃圾清除周期(d/次);A4当每日清除1次时,A4=1时;每日清除2次,A4=时;每2日清除1次时,A4=2,依次类推;

Nmax——生活垃圾高峰日所需设置的垃圾容器数量。

附录B 生活垃圾转运量计算

生活垃圾转运量计算方法:

式中: Q——转运站生活垃圾的日转运量(t/d);

n——服务区域内居住人口数;

q——服务区域内生活垃圾人均日产量(kg/人d)按当地实际资料采用,若无资料时,一般可采用~1.8kg/人d;

δ——生活垃圾产量变化系数按当地实际资料采用,若无资料时,一般可采用~。附录C 垃圾

垃圾、粪便码头所需要的岸线长度应根据装卸量、装卸生产率、船只吨位、河道允许船只停泊档数确定。码头岸线由停泊岸线和附加岸线组成。当日装卸量在300t以内时,按表选取:

表垃圾、粪便码头岸线计算表

当日装卸量超过300t时,码头岸线长度计算采用公式并与表结合使用:

L=Qq+I?

式中: L——码头岸线计算长度(m);

Q——码头垃圾或粪便日装卸量(t);

q——岸线折算系数(m/t),见表

I——附加岸线长度(m),见表本规范用词说明

1、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或“不可”。

2、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

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 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 表1.0.4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表1.0.5 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 行政办公用地admini strative office land use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 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 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2.0.5 体育用地sports land use 指市级和区级体育场馆及训练场地等设施用地。 2.0.6 医疗卫生用地medical and sanitary land use 指医疗、保健、防疫、康复、急救、疗养等设施用地。 2.0.7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education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land use 指有固定校址和用地范围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研和勘察设计院所、信息和成人高等培训学校等设施用地。 2.0.8 社会福利用地social welfare land use 指为孤儿、残疾人、老龄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所设置的学习、康复、服务、救助等设施的用地。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标准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1 总则 为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提高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整体水平,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促进城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要求,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方便适用、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设置宜做到联建共享、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规划应作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一并批准实施。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城镇环境卫生所需的各类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和设置。其规模与型式应根据生活废弃物产量、收集方式和处理工艺等确定。 城市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简称垃圾)和居民排出的粪便(简称粪便)。 城市生活废弃物应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以利于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分类方式与分类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 垃圾处理设施设置中,必须具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功能。 城镇粪便污水处理设施不宜单独建设,应采取必要措施后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镇建设计划。各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设置由各单位负责,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原有环境卫生设施需改建或迁建时,必须制定并落实改建或迁建的计划后,方可改建或迁建。 3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一般规定 居住区、商业文化大街、城镇道路以及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客运码头、大型公共绿地等场所附近及其他公众活动频繁处,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收集容器间、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垃圾收集点 垃圾收集设施应与分类投放相适应,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系统尚未建立之前,收集点的设置应考虑适应未来分类收集的发展需要。 垃圾分类收集方式与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识清楚,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

大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常见表格

大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常见表格 第四十条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及附件(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等三部分组成,其中经批准的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规划时效 (一)本规划自1永川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生效。 (二)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确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 报批。 (三)凡在本规划范围内进行与大城市环境保护规划有关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服从规划 管理。 附表1 永川区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规模、实施进度与投资估算 (3) 附表2 1永川区五年(2008~2012年)环保搬迁企业计划表 (8) 附表3 1永川区(2008~2010年)减排企业计划表 (14) 附图1 规划区范围及区位关系图 (17)

附图2 规划区监测点位分布图 (17) 附图3 规划区主要工业污染源分布图 (17) 附图4 规划区大气功能区划图 (30) 附图5 规划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31) 附图6 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32) 附图7 规划区生态功能区划图 (33) 附图8 规划区环境保护设施图 (34)

附表1 永川区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规模、实施进度与投资估算 工程名称建设内容单位 单价 (元) 建设规模投资估算(万元)2010年2015年2020年2010年2015年2020年 1、建成区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征地公顷0.2 65000 49000 92000 13000.0 9800.0 18400.0 污水处理厂建设吨/天120.0 0.5 0.4 0.7 62.4 47.0 88.3 截污管网千米100.0 39.6 70.0 30.0 3960.0 7000.0 3000.0 小计0.0 0.0 0.0 2、建成区垃圾处理工程垃圾处理场吨/天 5 400 0 400 2000.0 0.0 2000.0 垃圾焚烧发电厂吨/天50 0 400 0 0.0 20000.0 0.0 垃圾收集站个10 30 40 30 300.0 400.0 300.0 垃圾中转站个100 4 5 3 400.0 500.0 300.0 垃圾清运车辆25 18 10 13 450.0 250.0 325.0 废物箱个0.05 500 1500 1000 25.0 75.0 50.0 垃圾填埋场征地公顷120 10 0 0 1200.0 0.0 0.0 —3—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心得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心得》

随着工业时代的过去,在工业时代的城市建设、环境改造中,人们所对自然环境的肆意破坏,导致了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当时,社会环境状况极差,大量人口死于瘟疫、居住环境恶劣、自然灾害日益频繁。人们渐渐开始觉醒,开始认识到环境的重要性,不能只是一味的肆意改造环境。 人们渐渐意识到,自从人类远古时期开始为自己建造栖息地、建造生活的洞穴开始,到现在摩天楼林立、城市高速发展的今天,甚至是到了社会高度发达的未来。人类的发展、建筑的发展始终是和人类所处的整个自然环境紧密的关联在一起的。 在自学完教材第五章园林绿地与建筑环境之后,我对于园林绿地的规划、环境与建筑关系的设计、创作手法等有了更全面、更系统的认识。同时,还对于园林绿地与建筑环境的一些概念有了初步的了解,特别是也知道了一些关于人与自然关系发展大概的历史过程。而这也是我在整个章节中最感兴趣的一部分,因为如果不思考清楚历史,就没法更好的生活于当下,也就不能更好的指导未来的建设,正如李世民所言:“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 教材上根据人与自然的关系将其划分为四个时期:人类依附自然;人类脱离自然;人类破坏自然;高层次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从城市建设、建筑设计的角度出发的话,我觉得大致可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1,人类依附于自然。在这个阶段,人们生活在山洞等自然营造的场所中,每天靠打猎为生,几乎完全被自然所控制着。人们的力量太过渺小,对于周围的环境基本没有什么改造能力,也没脱离开自然的食物链。(附图1) 在这个时期,人类智力水平还比较低,但是,随着时间的继续,人类也在慢慢进步。 2,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存。这个时期很长,从一开始聚落的出现,到后来工业革命之前,都大致可以归为这个时期。在这个时期,人类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在为生存奋斗的实践中,逐步认识到了如何改善自我的生存环境,使之满足生存安全等需要。但是,由于人们的力量还是有限,能改造自然的力量还是很小。所以,人们会尽量去思考如何和自然更好的共存,如当时世界各地原始群居地点的选择和居民点的选址,都会尽量利用有利地形,建在近水、向阳、避风的地段。(附图2) 当时中国还发展出了很多经典的理论著作,如伍子胥提出了“相土尝水,象天法地”的规划思想,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管子》中记载的:“高勿近埠而水用足,低勿近水而沟防省。”“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 中国“天人合一”的思想,古典园林的规划模式,江南园林的兴起;甚至包括法国凡尔赛宫为代表的改造自然似的建设。都可以从中看出,人们在这个阶段,都在努力的和自然和谐共存,选择更好的选址、更自然的规划模式,更加的喜爱自然之美。(附图3)不过,随着工业革命的出现,人类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题目及答案

试题号: 西南林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函授试卷 专业班级:姓名: 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卷面成绩备注分数 阅卷教师(签名):批改日期: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5分) 分数 1.下列不属于一般公路绿化的是(D) A.边坡两侧绿化 B.边坡绿化 C.中央分隔带 D.小区绿化 2.在公园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 B) A.出入口区 B.观赏游览区 C.服务设施 D.文化娱乐区 3.通常情况下,绿地系统布局有(A)种基本模式 A.8 B.5 C.6 D.9 4.以下为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的基本原则是(D) A.以人为本原则 B.均衡性原则 C.系统性原则

5.下列哪项是城市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内容(A) A.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B.绿地维护 C.地区森林公园的保护 D.以上都不对 6.行道树的分支点应选择(A)m以上、根系发达的树种。 A.3.5 B.2 C.2.5 D.4 7.停车场的绿地种植分为树木式和(C)两种 A.树带式 B.居中式 C.周边式 D.零星式 8.下列属于风景名胜区功能分区的是(D) A.核心保护区 B.游览区 C.野营区 9.以下不属于冷季型草坪草种的是(B) A.黑麦草 B.结缕草 C.高羊茅 D.早熟禾 10.花境指绿地中树坛、草坪、道路、建筑等边缘花卉带状布置

形式,其中采用的花卉主要是(C) A.多肉植物 B.一、二年生花卉 C.宿根花卉 D.木本花卉 11.植物配置时,如环境是纯红色的,可选用(B)的植物 A.调和色 B.对比色 C.中和色 D.鲜艳 12.吊盆植物以(C)的花卉为主,吊盆中央可以用少量直立性的花卉增强立体生长的景色。 A总状花序 B.花色鲜艳 C.枝条蔓性 D.密集花朵 13.属于防护绿地的类型有(D) A.卫生隔离带 B.防风林 C.道路防护绿地 D.滨水防护绿地 14.植物在生长过程中生长缓慢、叶小而薄、下部叶子变黄,表示可能缺少(B)。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C)颁布实施。 A.2008年1月3日 B.2007年1月1日 C.2008年1月1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规范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178号 现批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7—2003,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三年九月十日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总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宜做到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给处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标准规范-(GB50442-2008)

1 总则 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 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strative office land use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 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2.0.5体育用地sports land use 指市级和区级体育场馆及训练场地等设施用地。 2.0.6医疗卫生用地medical and sanitary land use 指医疗、保健、防疫、康复、急救、疗养等设施用地。 2.0.7教育科研设计用地education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land use 指有固定校址和用地范围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研 和勘察设计院所、信息和成人高等培训学校等设施用地。 2.0.8社会福利用地social welfare land use 指为孤儿、残疾人、老龄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所设置的学习、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范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提高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整体水平,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促进城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 1.0.3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要求,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方便适用、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1.0.4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设置宜做到联建共享、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5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规划应作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一并批准实施。 1.0.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城镇环境卫生所需的各类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和设置。其规模与型式应根据生活废弃物产量、收集方式和处理工艺等确定。 2.0.2 城市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简称垃圾)和居民排出的粪便(简称粪便)。 2. 0.3 城市生活废弃物应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以利于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分类方式与分类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 2.0.4 垃圾处理设施设置中,必须具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功能。 2.0.5 城镇粪便污水处理设施不宜单独建设,应采取必要措施后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2. 0.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镇建设计划。各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设置由各单位负责,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0.7 原有环境卫生设施需改建或迁建时,必须制定并落实改建或迁建的计划后,方可改建或迁建。 3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

1 总则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 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 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 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指市级和区级体育场馆及训练场地等设施用地。 指医疗、保健、防疫、康复、急救、疗养等设施用地。

指有固定校址和用地范围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研 和勘察设计院所、信息和成人高等培训学校等设施用地。 指为孤儿、残疾人、老龄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所设置的学习、 康复、服务、救助等设施的用地。 3 行政办公 3.0.1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4 商业金融 4.0.1 商业金融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各级商业金融中心规划用地指标(hm2) 1.商业金融中心应以人口规模为依据合理配置,市级商业金融中心服务人口宜为50~100万人,服务半径不宜超过8km;区级商业金融中心服务人口

宜为50万人以下,服务半径不宜超过4km;地区级商业金融中心服务人口宜为10万人以下,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5km。 2.商业金融中心规划用地应具有良好的交通条件,但不宜沿城市交通主干路两侧布局。 3.在历史文化保护城区不宜布局新的大型商业金融设施用地。 5 文化娱乐 文化娱乐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文化娱乐各类占该设施规划用地比例 公益性的各类文化娱乐设施规划用地比例 6 体育 6.0.1 体育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表6.0.2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整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宜做到区域共享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给出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置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对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要求,可根据其特点分别按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或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要求执行。 1.0.7 在详细规划中应确定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种类、等级、数量、用地和建筑面积、定点位置等内容,满足环境卫生车辆通道要求。 1.0.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城市用地布局,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和城市景观等要求。 1.0.9 城市生活垃圾以外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根据此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情况及城市诸方面条件,提出相应规划控制要求。 1.0.10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环境卫生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facilities 具有从整体上改善环境卫生、限制或消除生活废弃物危害功能的设备、容器、构筑物、建筑物及场地等的统称。 2.0.2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public facilities 设置在公共场所等处,为社会公众提供直接服务的环境卫生设施。 2.0.3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engineering facilities 具有生活废弃物转运、处理及处置功能的较大规模的环境卫生设施。 2.0.4 公共厕所public lavatory 供社会公众使用,设置在道路旁或公共场所的厕所。公共厕所可分为独立式公共厕所和附属式公共厕所,附属式公共厕所是设置在其他建筑内、并向社会公众全天候开放的厕所。

对城市规划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686750557.html, 对城市规划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分析 作者:余伟华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年第10期 摘要:城市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的中心,随着经济活动和人口的高度 密集,它面临着巨大的资源与环境压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建设突飞猛进,特别是县、市城市、乡、镇城市的发展在转移农村劳动力、支撑城镇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加快城镇化进程的主要力量。 关键词: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建设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一、城市规划中的环境问题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在这样一个突飞猛进的大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 1、城市规划中环保意识不强 部分城市、城镇领导环保意识比较淡薄,重视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片面强调经济增长,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够,忽略了经济发展的环境成本,使城市、城镇的持续发展面临较大的隐患。 2、城市中的大气质量日益恶化 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导致使用大量的化石燃料,从而将粉尘、臭氧、硫氧化物、碳氧化物、氮氧化物等排入到大气层中,严重恶化大气质量。我国的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即城市空气中总悬浮微粒浓度水平较高,达到了309 微克/ 立方米的平均浓度;二氧化硫浓度也严重超标,有些城市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相对而言,北方城市比较严重,达到了83 微克/ 立方米的平均值。大气污染所导致的臭氧层破坏和温室效应更是严重直接地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城市道路下面所布置的管线交叉纵横,存在多头管理,各部门报规划不能协调一致,建设资金独立。常常出现修路在前,水、电、热、排污、通讯紧跟其后,分别开挖路面,造成城市天天破路挖沟的尴尬局面,施工造成扬尘污染。 3、水体污染相当严重 城市人口数量的突飞猛进和工业的迅猛发展,带来了大量的污水在没有处理好的情况下直接排入水体中,严重破坏了水环境。我国城镇平均每天至少要将一亿吨的污水不通过处理直接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题目及答案

西南林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函授试卷 一. 选择题(每题1分,共15分) 1.下列不属于一般公路绿化的是 (D ) A.边坡两侧绿化 B.边坡绿化 C.中央分隔带 D.小区绿化 2.在公园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 ( B ) A.出入口区 B.观赏游览区 C.服务设施 D.文化娱乐区 3.通常情况下,绿地系统布局有(A )种基本模式 .5 C 4.以下为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的基本原则是 (D ) A.以人为本原则 B.均衡性原则 C.系统性原则 5.下列哪项是城市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内容 (A ) A.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B.绿地维护 C.地区森林公园的保护 D.以上都不对 6.行道树的分支点应选择(A )m 以上、根系发达的树种。 A.3.5 .2 C 7.停车场的绿地种植分为树木式和(C )两种 A.树带式 B.居中式 C .周边式 D.零星式 8.下列属于风景名胜区功能分区的是 (D ) A.核心保护区 B.游览区 C.野营区 9.以下不属于冷季型草坪草种的是 (B ) A.黑麦草 B.结缕草 C.高羊茅 D.早熟禾

10.花境指绿地中树坛、草坪、道路、建筑等边缘花卉带状布置形式,其中采用的花卉主要是(C) A.多肉植物 B.一、二年生花卉 C.宿根花卉 D.木本花卉 11.植物配置时,如环境是纯红色的,可选用(B)的植物 A.调和色 B.对比色 C.中和色 D.鲜艳 12.吊盆植物以(C)的花卉为主,吊盆中央可以用少量直立性的花卉增强立体生长的景色。 A总状花序 B.花色鲜艳 C.枝条蔓性 D.密集花朵 13.属于防护绿地的类型有(D) A.卫生隔离带 B.防风林 C.道路防护绿地 D.滨水防护绿地 14.植物在生长过程中生长缓慢、叶小而薄、下部叶子变黄,表示可能缺少(B)。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C)颁布实施。 A.2008年1月3日 B.2007年1月1日 C.2008年1月1日 D.2009年12月3日 1.周代有记载:“周制有之曰:列数以表道”出自于 (《国语.周语》) 2.环城绿地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城市绿地,也包括、、、、等景观类型。(农田、湿地、果园、牧场) 3.城市森林首先在和兴起。(美国、加拿大) 4.中国当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背景包括:、、、。 (工业化背景、城市化背景、土地资源短缺背景、人口与闲暇背景) 5.带状公园是沿、、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城市道路、城墙、水滨) 6.由于环境污染,空气中各种有害气体增多,主要有、、、、、等。(二氧化硫、氯气、氟化氢、氨气、汞、铅蒸气) 7.城市园林植物是天然的“”。(消声器)

环境卫生管理基本知识

环境卫生管理基本知识

来源:考试大【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0年2月25日 环境保护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必须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多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持和发展生态平衡,扩大有用自然资源的再生产,保障人类社会的发展。 环境保护的内容大致包括两个方面l(1)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居民身心健康,防止机体在环境影响下产生变异和退化;(2)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或消除有害物质进入环境,以及保护自然资源(包括生物资源)的恢复和扩大再生产,以利于人类生命活动。 环境规划的种类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环境规划主要有三种:(1)污染控制规划。主要是对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城市生活等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而规定的防治目标和措施。内容包括:工业污染控制规划,城市污染控制规划,水域污染控制规划,农业污染控制规划

等。(2)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它是在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相应的安排环境规划。(3)国土规划。要保持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维护一个适宜于人类的环境,不能只靠消极地治理,而要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国土规划被认为是预防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有效方法。一种规划确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战略布局,确定生产力配置和人口增量相一致原则,为国民经济长远规划提供依据。 环保任务 我国环境保护的任务,是保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人民创造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劳动环境,保护人民健康,但进经济发展。 环保方针 我国的环保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策略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策略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策略 摘要:环境保护是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当今我国强调保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时代背景下,讨论城市环境保护规划问题意义重大。本文分析了当前城市规划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就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有效策略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策略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加强城市环境保护规划,既是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需要通过有效的策略强化城市环境保护,以使城市环境发展进入一个良性的轨道。 1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作用分析 当前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加强城市环保规划的价值越发凸显。 1.1城市环境保护规划有助于实现城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当前城市的发展中,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问题一直是一个重点,而环境保护规划实际上是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就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平衡城市环境,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1.2城市环境保护规划是以最小的投资换取最大的环境效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环境是城市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而加强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实际上就是以最小的投资换取了最大的环境效益。 1.3城市环境保护规划有助于降低城市污染量和污染行为。 在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必然会出台一系列的规范措施,这些措施实际上对城市污染行为进行了有效控制,在另一层面上,也有助于提升城市居民的环保意识,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 2城市发展中主要的环境问题分析 2.1水体污染 当前城市水体污染问题较为严峻,不同城市的河流段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水体污染,特别是当前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增多,工业发展迅猛,监管力度不到位,使大量未达标的污水直接排放,不仅影响城市用水安全,还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 2.2大气污染 当前各大城市雾霾影响严重,空气质量普遍偏低,给人体健康和城市环境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在人类的生活生产活动中,使一些有害的物质进入到大气中,大气质量严重恶化,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监管,城市空气质量将持续下降。 2.3固体废物污染

环卫设施规划规范

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78号现批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37—2003,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2.3、3.2.6、3.3.1、3.3.4、4.2.3、4.5.1、4.5.2、4.5.3、5.3.1、5.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三年九月十日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1 总则 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

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臵必须从总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臵。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臵宜做到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臵。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臵方式,给处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臵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臵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臵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城市专项规划环卫说明

第一章总则 1.1规划目的和任务 《晋城市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09-2020)编制目的,是配合《晋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的进一步实施和晋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的需要,为今后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环卫工作的有序进行提供科学的指导,改变现状晋城市城市环卫设施与城市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状况,建立完善的城市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系统、工程设施系统及管理系统。 1.2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1.2.1指导思想 环卫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将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思想,结合晋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现状,综合考虑人口、资源、经济发展、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使环卫设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并与城市发展相协调,适当超前进行规划。 1.2.2基本原则 (1)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依靠群众、清洁城市、化害为利、造福人民”的环卫工作方针,从晋城市实际情况出发,科学确立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规模,完善服务功能,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 (2)强化环卫部门职能,对城市垃圾实行统一治理。 (3)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以环境效益为主,以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为中心,逐步实现垃圾收运密闭化、处理无害化、作业机械化,使城市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和综合利用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 (4)实现末端治理到全面控制的转变,减少垃圾产量。 (5)强化有益于公众健康的便民公共设施的建设。 (6)强化环卫工人作业条件的设施设备的建设。 (7)优先考虑改善城市面貌和卫生状况的工程设施设备的建设。 (8)与现状建设用地相结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1.3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实施) (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8月1日实施)(4)《城市环境卫生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建设部建城[1991]637号文件 (5)《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城市公厕

合肥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简介

合肥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简介 合肥自1992年被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以来,坚持以现代化大城市建设为总揽,坚决贯彻国家各项绿化方针政策,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不断巩固了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现将2002年合肥市规划局和园林局共同组织编制的合肥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10)的内容作一简要介绍,以提高广大市民和领导的绿化认识,加快合肥城市绿地规划建设进程。 一、基本概况 城市现有各类绿地3753 公顷, 其中各类公园25个, 公园绿地面积946.33公顷,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5平方米/人(按非农业人口计);生产绿地250公顷;防护绿地440.95公顷;附属及其它绿地227.66公顷。 目前,合肥城市绿地总体格局呈两环、两片、六线、数点的空间分布。两环:环城公园,二环路绿带;两片:蜀山森林公园、清溪公园;六线:美菱大道、黄山路、姥山路(马鞍山路)、南淝河绿带、和平路及胜利路绿带;数点:逍遥津、杏花、包河、花冲、瑶海、徽园、天乐、明珠广场等。 城市绿地在各城区的分布:瑶海区有公园绿地面积85.05公顷, 人均2.95平方米;庐阳区有公园绿地面积209公顷, 人均6.48平方米;蜀山区有公园绿地面积593.38公顷, 人均20.21平方米;包河区有公园绿地面积58.9公顷, 人均2.7平方米。 二、绿地系统规划期限、目标与指标 规划期限:近期到2005年,远期到2010年。 总体目标:建立以城市为核心,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绿色长廊为纽带,城乡一体化的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的园林绿地系统。通过一系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以达到城乡绿化相互交融、城乡环境与自然环境更加协调、城乡面貌进一步改观,城乡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城乡一体化绿地系统的综合效益更为显著,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奠定更为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近期目标:重点巩固合肥“园林城市”建设成果,提高合肥“园林城市”建设水平。通过合肥森林公园、黄山公园、天鹅湖公园、南淝河滨河绿地、大房郢水库坝下区公园等一系列大型园林绿地工程建设,保持城市绿地以较快的速度增长,确保城市绿地与城市的协调发展,使得城市绿地总量;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区绿地率等相关指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改变各城区城市绿地发展不平衡的局面,实现城区内500米见“绿”。 远期目标:依据“环境优先”、“绿化先行”的城市建设方针,按照城乡一体。大环境绿化与城市绿地有机的结合,建立一个体系完整、总量适宜、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地系统。通过5到10年的努力,使得合肥城市绿化美化走到全国的前列;把合肥建设成为人居环境最佳的城市。 近期指标:城市绿地总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重14%以上;公园绿地面积22平方公里,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m2/人;城区绿地率为33%; 绿化覆盖率为38%。 远期指标:城市绿地总面积达50平方公里以上,平均每年增加绿地面积300公顷以上;公园绿地面积达45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m2/人;城区绿地率达到35%;绿化覆盖率达到40%。 三、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市域绿地系统结构为一核、四片、一带。一核为中心城区,绿地建设重点是公园绿地;四片分别是巢湖风景名胜区、紫蓬山风景名胜、舜耕山国家森林公园及瓦埠湖沿岸营造的大片风景林;一带是市域东郊北起岱山湖,南至巢湖边的绵延110公里的山地绿化,同时森林

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大纲

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大纲 为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城镇现代化和“两个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指导城镇环境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等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纲要。 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要从促进城镇生态系统良性演化的高度出发,科学合理地制定城镇环境卫生工作的战略与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实现城镇生活废弃物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使环卫事业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前言 城镇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是对城镇总体规划的深化,应以城镇总体规划为依据,将其有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在制定城市详细规划时作出具体安排。 应简述前几轮环卫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对历次环卫规划的实施情况作出回顾和分析评价。 本次规划编制组织与人员的落实情况。 第一章城镇概况 第一节自然条件 城镇区划范围内地貌、地质、水文情况,主导风向、多年平均降水量、蒸发量等气象资料,区域地震烈度等方面情况。 第二节社会经济情况 行政区划及历史沿革,目前城镇社会经济概况,人口及其结构(见附录三)、产业结构、GDP 和人均GDP、城市居民人均年收入,以及居民消费水平、文明素质等方面情况。 第三节城镇建设与规划 城镇性质与规模,居住、工业、道路(广场)及市政公用等用地布局,人口分布情况,城镇基础设施(主要是城市交通、供水、排水、供气、绿化等)现状。 城镇总体规划概要:城镇规划区范围、面积,城镇性质、规模,总体规划年限,城镇空

间结构与各类用地布局规划,各类城镇基础设施规划情况。 第二章城镇环卫现状与评价 第一节环境卫生管理 环卫组织管理体制、管理机构设置、运行管理方式和环卫执法机构情况。 环卫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九五’’“十五”“十一五”以来的环卫投资情况及其结构。 环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情况。 第二节环卫从业人员 环卫职工基本情况。一、二、三线人员比例,环卫各工种人员比例,基本职工、合同工、季节工等的比例,职工年龄结构及知识结构,环卫职工占城镇人口比例。 其他从事环卫服务的人员情况(数量、结构等)。 第三节环卫作业和生活废弃物处理处置 道路清扫作业系统:城镇道路面积、清扫保洁面积,作业等级、机械化作业面积。清扫、保洁、洒水等作业与管理。。 生活垃圾作业系统:近三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清运量(台车站、码头);垃圾成分、含水率、低位热值等特征(详见附录三)。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中转作业与管理;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主要技术路线与作业管理。 粪便作业系统:粪便管道化排放的情况,近三年清运(清掏)量,粪便处理、处置的主要工艺及其管理情况。 水面漂浮垃圾作业:水面(河道)面积、保洁面积,水面漂浮垃圾打捞、运输等作业及管理现状。 建筑垃圾(渣土):年产生量,收运、处理、处置及管理情况。 医疗垃圾:目前管理现状及处理、处置方式。 车辆清洗与楼宇清洗:设施、人员及管理情况。 第四节环卫设备、设施及用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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