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店管理制度
连锁店管理制度

连锁店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连锁店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连锁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第三条连锁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行业规范,执行公司决策,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连锁店经营活动必须坚持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五条连锁店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活动,提升员工素质,提高服务水平。
二、组织架构第六条连锁店设立店长一名,负责店面的整体运营管理。
第七条店长以下设立若干名部门主管,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部门主管以下设立若干名员工,负责具体工作岗位。
第九条连锁店实行层级管理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对上级负责,对下级负责。
第十条连锁店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经公司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运营管理第十一条连锁店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经营策略,统一品牌形象,统一服务标准。
第十二条连锁店应根据公司提供的商品目录进行销售,不得擅自销售非授权商品。
第十三条连锁店应根据公司提供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第十四条连锁店应根据公司提供的促销活动进行宣传推广,不得擅自举办促销活动。
第十五条连锁店应根据公司提供的培训资料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六条连锁店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连锁店应建立健全的仓储管理制度,确保商品安全。
第十八条连锁店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消费者权益。
四、人员管理第十九条连锁店应按照公司规定招聘员工,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
第二十条连锁店应按照公司规定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第二十一条连锁店应按照公司规定对员工进行考核,奖惩分明。
第二十二条连锁店应按照公司规定为员工提供福利待遇,保障员工权益。
五、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连锁店应接受公司总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连锁店应接受公司总部派出的审计人员对财务、仓储、销售等环节的审计。
连锁经营五项管理制度

连锁经营五项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1.1 背景近年来,消费者对于连锁店的需求不断增加,使得连锁经营成为各行各业的主要发展模式。
而作为一种商业模式,连锁经营所面临的挑战也日益增加,各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连锁店的稳定经营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针对连锁经营中五项重要的管理制度进行分析和研究,从而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为提高连锁店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提供参考。
1.2 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连锁经营五项管理制度的探讨与分析,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建议,以帮助连锁店更加科学地进行管理,提高综合竞争力,保证连锁店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1 人才招聘与引进连锁店作为一种现代商业模式,需要大量的优秀员工来保障店铺的正常运营。
因此,对于人才招聘和引进制度的建立十分重要。
为了吸引并留住人才,连锁店需要建立完善的薪酬激励机制,并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晋升路径和职业发展规划。
2.2 培训与发展为了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连锁店需要建立完善的培训与发展制度。
通过内部和外部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使员工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并为店铺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2.3 岗位评价与激励连锁店需要建立清晰的岗位评价体系,通过激励机制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动力,提高员工的绩效水平。
同时,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价,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激发员工的潜能,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3.1 财务制度建立连锁店需要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管理、成本控制、预算编制和财务报表等方面。
通过完善的财务制度,可以实现对店铺资金的有效管理,保障店铺的正常运营。
3.2 成本控制和费用分析连锁店需要建立完善的成本控制和费用分析制度,通过对成本和费用的详细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3.3 资金运作和资金监管连锁店需要加强对资金的运作和监管,建立严格的资金监管制度,通过合理的资金配置和运作,保障店铺的资金安全和运营稳定。
合格连锁门店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连锁门店的管理,提升门店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确保顾客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连锁门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顾客至上,服务第一;2. 规范管理,持续改进;3. 依法经营,诚信为本。
第二章门店形象与规范第四条门店外观及装修应与公司品牌形象相符,保持整洁、美观、大方。
第五条门店招牌、标识、宣传材料等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
第六条门店内部布局合理,货架、柜台等设施清洁、整齐。
第七条门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第八条门店不得摆放与经营无关的物品,保持店内环境整洁。
第三章顾客服务第九条顾客进店时,员工应主动迎接,礼貌用语,提供咨询、导购等服务。
第十条员工应了解公司产品知识,为顾客提供专业、准确的解答。
第十一条门店应设置顾客意见反馈渠道,及时处理顾客投诉。
第十二条门店员工应遵守服务礼仪,热情、耐心、周到地对待每一位顾客。
第四章库存与销售管理第十三条门店应根据销售情况,合理控制库存,确保商品供应。
第十四条门店应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
第十五条门店销售商品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六条门店销售过程中,员工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欺诈顾客。
第五章门店安全与卫生第十七条门店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门店安全。
第十八条门店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第十九条门店应保持店内卫生,每日进行清洁,确保环境整洁。
第二十条门店员工应遵守食品安全规定,确保食品卫生。
第六章人员管理第二十一条门店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第二十二条门店员工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十三条门店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性。
第二十四条门店员工应遵守公司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总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总部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零食连锁店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连锁店的日常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确保顾客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连锁店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门店经理、店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连锁店的日常运营,保障顾客权益,提升员工素质,实现连锁店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门店形象与卫生第四条门店形象1. 门店外观应保持整洁、美观,店铺招牌、灯箱、门头等设施应完好无损。
2. 门店内部装饰应简洁大方,符合品牌形象。
3. 门店内外广告、促销品应整齐有序,不得随意堆放。
第五条卫生管理1. 门店内保持清洁,每日进行彻底打扫,包括地面、货架、收银台、卫生间等。
2. 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佩戴口罩,工作服应保持整洁。
3. 仓库、冷库等区域应定期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六条员工招聘与培训1. 门店经理负责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并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知识、服务技能、团队协作等方面的培训。
第七条员工考勤与绩效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门店经理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每月进行考勤统计,对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进行记录。
3. 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顾客满意度等。
第八条员工纪律与奖惩1. 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乱纪行为。
2. 门店经理负责监督员工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3. 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四章商品管理第九条商品采购1. 门店经理负责商品采购,确保商品质量、价格合理。
2. 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同类商品的价格、质量、销量等信息。
3. 采购商品应遵循合法、合规、高效的原则。
第十条商品陈列与销售1. 门店内商品陈列应整齐有序,便于顾客选购。
2. 店员应热情服务,主动向顾客推荐商品,提高销售业绩。
3. 门店经理负责监督商品销售情况,定期进行销售数据分析。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连锁药店的规范运营和管理,保障顾客权益和公共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药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第三条连锁药店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医药行业的行业准则和道德标准。
第四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药店的正常运营和服务品质。
第五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药店管理的规范化。
第七条连锁药店应加强药品进销存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八条连锁药店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处方审核等程序。
第九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和处方审核记录,以便追溯和监管。
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定期组织药品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确保顾客的需求得到及时的满足。
第十三条连锁药店应提供专业的药品指导和咨询服务,确保顾客正确使用药品。
第十四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提供药品配送和配方服务。
第十五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顾客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解决顾客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应建立顾客服务满意度评估机制,提高服务品质和顾客满意度。
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应进行员工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店的安全和顾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连锁药店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和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药店的日常运营和顾客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建立紧急救援机制,确保药店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业绩考核第二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机制,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和提高业绩。
第二十三条连锁药店应定期评估和奖励优秀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连锁店管理制度华为pdf

连锁店管理制度华为pdf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连锁店各项管理活动,提高连锁店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华为旗下的各类连锁店,包括专营店、专卖店、加盟店等。
第三条连锁店是指由华为授权经营的销售终端,其中包括独立经营的加盟店和华为自营的专卖店、专营店等。
第四条连锁店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经营合法、诚信、有效果的店铺。
第五条连锁店应当以提高服务质量、创新经营理念、拓展市场为目标,规范经营行为,改善服务质量。
第六条华为总部设立专门的连锁店管理部门,对连锁店进行管理监督,指导连锁店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条连锁店必须按照华为的品牌形象及相关要求进行装修和装饰,确保店铺整体形象的统一性。
第八条连锁店必须按照华为的销售政策及要求进行商品销售。
第二章连锁店的设立和关闭第九条连锁店的设立必须提交华为总部的申请,并且通过审核后才能正式经营。
第十条连锁店在设立之前,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经营条件和标准,取得相关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第十一条连锁店必须遵守华为总部的管理规定,进行装修、装饰和设备设施的统一配置。
第十二条连锁店经营期间如发生严重违规或经营不善等情况,经华为总部审核决定,可以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关闭店铺。
第三章连锁店的管理第十三条连锁店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库存管理等。
第十四条连锁店应当对员工进行专业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质。
第十五条连锁店应当严格执行华为总部的销售政策和价格政策,不得擅自调整商品价格或进行无合理便宜销售。
第十六条连锁店应当按照华为总部的相关要求进行商品采购和库存管理,不得私自调拨或挪用库存商品。
第十七条连锁店应当定期向华为总部上报销售业绩和经营情况,接受总部的管理检查和考核。
第十八条连锁店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认真履行产品保修与售后服务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连锁店必须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连锁店铺管理制度

连锁店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连锁店铺的经营行为,提高经营效率,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连锁店铺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两种形式,直营店由总公司自行经营管理,加盟店由加盟商经营管理。
第三条连锁店铺应当遵循“统一形象、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保持品牌形象的一致性。
第四条连锁店铺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连锁店铺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第六条连锁店铺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店铺正常经营。
第七条连锁店铺应当注重人才培养,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增强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八条连锁店铺应当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连锁店铺的组织架构包括总公司、区域公司和店铺。
第十条总公司是连锁店铺的管理中心,负责制定整体经营策略和管理政策,监督和指导区域公司和店铺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区域公司是总公司下设的分支机构,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店铺,执行总公司的经营计划和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店铺是连锁店铺的实际经营场所,负责实施总公司和区域公司的经营政策,提供商品和服务。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连锁店铺的经营管理包括市场调研、商品采购、仓储物流、销售服务等方面。
第十四条连锁店铺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需求进行市场调研,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和销售策略。
第十五条连锁店铺应当建立完善的商品采购体系,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十六条连锁店铺应当实施有效的仓储物流管理,确保商品的及时配送和库存管理。
第十七条连锁店铺应当提供优质的销售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促进销售额的增长。
第四章内部管理第十八条连锁店铺的内部管理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
第十九条连锁店铺应当建立人性化管理机制,激发员工工作激情,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第二十条连锁店铺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正常经营。
连锁店管理制度(优秀7篇)

连锁店管理制度(优秀7篇)连锁店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考勤管理制度为了使门店的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规范员工的各项工作标准,促进各门店的整体形象,打造一个适合的门店管理制度,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1、工作时间1)直营店开业时间为早上6:00(7:00)至晚上23:00(24:00),营业时间不得无故擅自更改,如需调整,需报总部批准执行。
2)直营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早班:6:00(7:00)—18:00晚班:12:00—23:00(24:00)。
所有直营店由店长编排每月《门店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
3)直营店人员不得在节假日和周六、日换班休息。
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店员换班。
4)员工申请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长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
2、打卡1)店员应于营业时间前10分钟到达门店打卡。
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工作服,全情投入工作。
2)店员上下班务必打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打卡。
3、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分—15分钟为三级过失,16分—1小时为二级过失,1小时以上为一级过失。
4、旷工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迟到超过1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
3)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或3次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4)当月累计旷工3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于计发当月工资和提成等。
5)因旷工或自动离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职责。
5、过失处罚三级过失处罚10元,二级过失处罚20元,一级过失处罚100;旷工半天扣罚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6、假期及请假制度1)假期诠释及管理细则①事假:员工因私而不能上班的。
请事假一般不得连续超过3天,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天,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②病假:员工因病而不能上班的,包括自然假和工伤。
病假须出示区级公立医院或以上“医院证明”。
③吊唁假:员工为三代以内的直属亲戚奔丧可享有3天吊唁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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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店管理制度连锁店组织制度第一条××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 (以下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之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
第二条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乙方为本事业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本合约缔结同时,乙方应交付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万元(一概不退还)。
第五条乙方于签约后,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
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
其金额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办理。
第七条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一)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二)甲方应定期提供免费研习机会给乙方。
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三)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乙方的业绩。
(四)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五)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乙方应遵守的约定事项:(一)应遵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的一切决议事项。
(二)每月至少应提拨1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
(三)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商品、物品达1万元以上。
(四)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
(五)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报备,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六)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
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九条本合约解除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合约在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前提下制定,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经营决策委员会"及甲方研订。
第十一条以上本合约诸条款,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所指责或不履行。
本合约自甲乙两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并遵守。
(一)××连锁机构组织章程。
(二)经营决策委员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
(三)××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
本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连锁权授予者:××企业公司所属××连锁机构代表人:地址:身份证编号:(乙方)连锁权授予者:代表人:住址:身份证编号:加盟连锁店规章制度(一)基本理念第一条本加盟店是依协业与分业的原则,运用近代小组织的连锁店以实现加盟店的经营合理化,同时真正能做到充分满足消费者所要求的店铺为基本理念。
(二)目的第二条本规章是订定××加盟店组织活动,经营合格的零售对加盟店本部(以下称本部)的权利义务,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与加盟店的权利义务等。
(三)组织第三条(1)为统辖本事务,在××企业公司内设置"××加盟店本部",并得设各种委员会,以筹谋业务的发展。
(2)(本部)"××"商号、商标的登录所有者的本部要主持制定加盟店组织的维持发展的运营方式、制度、规约,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
(3)(加盟店)店铺所有者的加盟店,得在一事实上的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营业的权利,但须在所定的整体经营体制(和店铺形态)下,遵从本规章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
(4)(委员会)关于加盟店的营运咨询,在本部设置营运委员会,由本部从加盟者中指名担任委员构成,并遵从另定的委员会规则营运。
(四)加盟资格第四条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1)与既加盟的会员主要商圈竞争。
基准在××公尺以上的离间距离(或在买卖关系,人口每×万人设一店铺)为原则,至于有无竞争关系则由本部认定的。
(2)要具备一定限度以上的店铺规模。
销售场所面积及售货金额的最低标准订定:面积:××坪以上;每月营业额××万元以上。
(3)不得加入与本部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他连锁组织。
(4)加盟者本身及能代替的适任经营者,必须专心经营。
(5)做本部的加盟店要诚实经营并接受本部的经营指导和援助。
(6)对于本规章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本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共同活动。
(7)经常要提出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自动、积极为经营合理化努力。
(五)加盟条件第五条有前条资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条件如下:(1)使用"××"的统一商号、商标,在店铺安装所订的招牌、标识。
(2)加盟店应向本部缴纳加盟金××万元,此项加盟金不予退还。
(3)要接受本部的业务培训。
(4)与本部缔结加盟契约,并于契约书上盖章。
(六)基本权力。
第六条加盟店基本权力如下:(1)使用"××"的商号商标经营店铺。
(2)使用"××"的商标作广告宣传活动。
(3)经销本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
(4)施以内外包装的统一,并利用共同管理方式。
(5)接受本部的经营技术指导,并按本部的指导要领营业。
(6)接受经挑选的统一商品及物品的供给,并使用订定的订货手册。
(7)参加本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的共同活动。
(8)接受有关店铺的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
(9)参加本部计划的教育训练。
(10)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定及指导。
(11)接受提供必要的情报。
(七)确保加盟店的利益第七条为增进加盟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由本部提供程序化的独有销售技术。
(八)商品计划第八条为确保前条的利益,下列事项由本部统一计划、指导实施。
(1)商品构成计划。
(2)商品陈列计划。
(3)毛利计划。
(4)销售促销计划。
(5)广告宣传计划。
(6)进货补给计划。
(7)其他关于店铺管理计划。
(九)商品供给第九条商品供给方法订定如下:(1)加盟店经销货品中,至少有百分之×以上货品要向本部进货,以达进货集中化。
(2)商品的供给,原则上依本部所定的定期配送系统配给。
第壹拾条有关提成计划内容如下,提交"商品计划委员会"统筹研究的。
(1)独自开发共同商标的商品。
(2)加盟店屯积库存商品的调配周转。
(十)支付货款第十一条每月1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于次月5日以前汇送至本部所指定的银行,或将支票寄至本部。
(十一)退货的处理第十二条由本部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类,原则上不予退货。
但有下列的情形时,调换产品。
(1)本部承认的退货期限内的特定品,但退货所需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如本部无过失。
其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2)本部拟订销售计划指定商品的配额,在本部所承认的一定期间内不能售出时,此时也准用前项协书的规定。
(3)前项退货商品货款的支付,应依前条的所定每月份结算。
(十二)本部营运费用的分担第十三条加盟店对于本部的营运费用应依下列方法分担:(1)会费每月××元。
(2)每月向本部进货金额的×%。
(十三)特定费用的负担第十四条依前条负担固定的营运费用外,加盟店应依下列基准,逐项分担为连锁事项的费用。
(1)共同广告经费--实费或分担。
(2)共同特卖经费--实费或分担。
(3)各项活动经费--实费或分担。
(4)调查、教育经费--实费或分担。
(5)店铺、广告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费用--实费。
(6)其他特别指导援助的经费--实费。
(十四)保守的机密第十五条加盟店对于本组织的计划、营运、活动等的实态及内容不得泄漏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违反时,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赔偿之责。
(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
(2)加盟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
(3)其他本部指定的事项。
(十五)禁止事项第十六条加盟店不得有下列行为:(1)从本部进货商品,提供给非加盟店。
(2)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
(3)毁损本组织的名誉。
(4)将本部所送的文件、情报无正当理由提供他人。
(十六)契约解除第十七条有下列各项事由时,本部得解除加盟契约。
(1)加盟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前条的规定时。
(2)加盟店的经营亏损,继续亏损六个月以上,经"纪律委员会"判断无法改善经营状态时。
(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或受强制执行或执行保全处分或拒绝往来处分时。
(4)与加盟店的经营者有关的加盟店发生经济纠纷,因而加盟店的经营会受大影响时。
(5)对本部的债务履行,虽经劝告,仍不履行时。
(十七)除名第十八条有下列事由时,本部得将该加盟店除名:(1)对本规定有重大违反时。
(2)明显妨碍本组织的信用时。
(3)妨碍正常的连锁营运时。
(十八)退会第十九条加盟店无论何时,均可退出本连锁组织,而解除加盟契约,但至少应于三日前,以书面通告本部。
(十九)契约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第二十条(1)遵从本部指示,将店铺内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称撤除或抹消。
(2)遵从本部指示,将经售商品目标、价格表及其他本部送付的物品、文件送还。
(3)本部指定的商标商品应予回收,其回收价格应服从本部的查定。
(4)对本部或其他加盟会员的债务要立即偿还。
(5)实施上列各项所需一切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6)由于解除契约,发生具体损害时,应予赔偿。
(二十)规章的修正第二十一条本规章的修正,须经出席加盟店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议通过的。
(二十一)附则第二十二条关于加盟店的营运,本规章或另订的各种规则无规定时,即依据本部斟酌决定的。
连锁店统一CI活动(一)企业体系1.企业名称(考虑现在与未来)××连锁体系(机构)××名店连锁(加盟店自称)2.企业、品牌标志(识别图形)3.企业商标4.企业品牌标准字(中、英文)5.企业标准色6.企业造形、象征图案7.名片、信纸信封(包装物)8.企业全衔及商标的组合(直、横)9.证章(会员店正式凭证)(二)广告体系1.宣传口号,企业信条2.标准店招牌(直、横)含证章牌3.标准店外观(颜色、格局)4.标准店内饰(装潢、陈列、设备)5.衣着制服6.标准名牌7.包装用品、营业用品8.标准P.O.P.格式9.贴纸(格式、大小、直横)10.店卡11.贵宾会员卡、优待卡、感谢卡、××的友卡12.广告旗13.特约连锁服务标志加盟连锁合同范例第一条××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的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