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
交通部三定方案公布

交通部三定方案公布司局级职位或增1/3核心提示: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终于浮出水面。
交通运输部将采用“12+2”的格局,即由12个职能司局,外加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局,司局级领导职位数可能增加近1/3。
中安在线3月18日报道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终于浮出水面。
交通运输部16日召开部机关机构改革动员大会,该部副部长高宏峰正式公布经国务院批准的《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据知情人士透露,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中设定的部门架构,与之前的职能架构基本一致,最大变化是新增加了道路运输司和安全监督司,用以接管城市交通职能。
“三定”方案还强调了交通运输部的安全监督职能。
2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批复了交通运输部的“三定”方案。
交通运输部是根据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原交通部的基础上组建的,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均在此次“大部制”改革中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邮政局一位高层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国家邮政局此前由工信部管理,由于邮政的发展与交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所以最终将国家邮政局划归交通运输部。
去年3月23日,交通运输部正式挂牌,成为大部制改革中第一个挂牌的部委,但其“三定”方案的出台较其他部委晚了许多。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交通运输部将采用“12+2”的格局,即由12个职能司局,外加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局。
其中,原公路司将被组建为公路局,水运司更名为水运局,体改法规司更名为政策研究司。
“原来交通部按照中编办的要求,下设10个职能司局,外加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局。
此次机构改革中,部内的职能架构并没有作出大的改变,之前有一些交叉的职能被划分得更为清晰。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据悉,交通运输部的道路运输司之下将加设城市客运、出租车行业管理办公室;安全监督司下将加设应急办公室;国际司之下将加设港澳办公室。
“此次改革,司局级领导职位数可能增加近1/3。
中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三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三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1.01.02•【字号】湘交党[2011]2号•【施行日期】2011.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三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党〔2011〕2号)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三定”实施方案》12月11日已经厅党组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印发。
中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2011年1月2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三定”实施方案为做好省交通运输厅机构改革机关人员定岗工作,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湘政办发〔2009〕86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省编委核定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厅机关现有人员情况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组建的省交通运输厅在原交通厅的职责基础上新增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和民航机场管理体制改革中移交省政府的省内民航机场的有关管理职责。
“三定”方案批准厅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计划统计处、基本建设处、农村公路建设处、运输管理处(安全监督处)、城市交通处(省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财务处和科技教育处10个机构,加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机关党委和监察室共计13个处室。
核定厅机关行政编制86名(含离退休管理服务行政编制6名)。
正处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负责人各1名,2006年接收安置副师职军转干部增加的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6名。
“三定”方案批准另设湖南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为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主管国防交通工作的正处级办事机构,核定行政编制5名,其中正副处级领导职数各1名。
保留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正处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交通部三定方案

交通部三定方案第1篇交通部三定方案一、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及《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为优化交通运输管理职能,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效能,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1. 优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职能,明确职责,提高管理效能。
2. 完善交通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3. 提高交通运输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2. 优化协同,提高效率。
3. 公开透明,强化监管。
4. 以人民为中心,服务民生。
四、主要任务(一)机构设置1. 设立交通运输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的统一管理。
2. 交通运输部内设机构按照业务领域和职能进行优化调整,设立若干司局和派出机构。
3.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和需要,调整内设机构,加强基层交通运输管理力量。
(二)职责划分1. 交通运输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拟定全国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地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
(3)负责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负责全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
(5)负责全国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
(6)负责全国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工作。
(7)负责全国交通运输国际合作与交流。
(8)负责全国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
2.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拟定本行政区域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下一级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
(3)负责本行政区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负责本行政区域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
(5)负责本行政区域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
(6)负责本行政区域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工作。
(7)负责本行政区域交通运输国际合作与交流。
(8)负责本行政区域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
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 (2)

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概述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是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一项重要决策方案,旨在解决当前交通运输领域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升交通运输效率,改善出行体验,推动交通行业发展。
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出行需求不断增加,交通拥堵、交通事故频发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交通运输部决定制定三定方案,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优化交通运输系统,提高交通网络的安全性、便捷性和可靠性。
方案内容一、定位通过科技创新和制度改革,将交通运输系统定位为现代化、智能化、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着力打造便捷高效、安全可靠的交通运输体系。
二、目标1.提升交通运输效率:通过优化交通网络规划、加快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推动智能交通技术应用等措施,提高交通运输的速度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2.改善出行体验:优化公共交通服务,推动公交、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智能化、舒适化,提升市民乘车的体验。
3.加强安全管理:加大交通安全执法力度,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4.推动绿色发展:加大对新能源交通工具的推广力度,鼓励使用电动汽车、混合动力车辆等低碳、环保的交通工具,减少交通尾气排放。
三、具体措施1.加强交通网络规划:根据城市发展和交通需求,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网、轨道交通路网和公交线路网络规划,提高交通网络的覆盖率和连接性,缓解交通压力。
2.加快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加大公路、铁路、航空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提高交通设施的质量和数量,完善全国范围的交通运输网络。
3.推动智能交通技术应用:推广使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减少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优化公共交通服务:改善公共交通站点设施,提高公共交通的准点率和运行效率,加强对公共交通的监管和服务质量评估。
5.加大交通安全执法力度:加强对酒驾、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机制的建设,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 (2)

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领域也面临着日益增长的需求和挑战。
为了提高运输效率、保障交通安全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交通运输部制定了三定方案,旨在解决当前面临的一系列问题。
本文将对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定能力1. 增加基础设施投入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现有基础设施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交通运输部将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包括修建高速公路、扩建铁路网、建设航空港等。
通过增加基础设施的能力,可以有效提高运输效率,并且降低拥堵和事故的发生率。
2. 优化运输网络为了提高运输网络的效率和覆盖范围,交通运输部将对现有的运输网络进行全面优化。
这包括推进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提升公路、铁路、航空等各类运输方式的互联互通能力。
通过优化运输网络,可以提高货物和人员的运输效率,并且降低运输成本。
3. 加强监管和管理为了保障交通运输的顺利进行,交通运输部将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和管理。
这包括完善运输服务标准、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等。
通过加强监管和管理,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并且保障乘客和货物的安全。
二、定服务1. 提升客运服务质量为了提供更优质的客运服务,交通运输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是加大对客运设施的投入,包括修建更多的高铁站、机场航站楼、汽车客运站等。
其次是提升客运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技能,通过举办培训班和推行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乘客满意度。
此外,交通运输部还将推动建立健全的客运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遇到的问题。
2. 优化货运服务流程为了提高货运服务效率,交通运输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优化货运服务流程。
首先是推行电子商务平台,方便货主和承运商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其次是提升货运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通过培训和考核,提高货运服务质量和效率。
此外,交通运输部还将推广物流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货物的智能化追踪和管理,提高物流效率。
三、定环保1. 推动绿色交通为了减少交通运输对环境的影响,交通运输部将推动绿色交通的发展。
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公布

吉林高速将推广不停车收费 系统
昆山农村公路 全 部 设 置 限 载标 志
江苏省昆山市政府部门投入2O多万元
资金 .在 全 市 农 村 公 路 出入 13处 设 置 了1 50 余 块 反 光 限 载 标 志 。为 辖 区 内 所 有 农 村 公 路 设 置 了 限 载 标 志 ,健 全 了 保 护 路 产 路 权 的 源 头 防 护 机 制 和 长 效 管 理 体 系 使 公 路 路 政执法 人员在打 击损坏路 产的违 法行为 时依 据 更 充 分 、取 证更 全 面 。
变 。设部 长 1名 ,副部 长4名 另设 总 工程师 、总 规划 师和 安全总 监各 1名 。司局级 领导 职位 数 比以前 增加 1/3。除正 司局 级领导 岗位 由推 荐方 式产生 外 ,部分新 增 岗位将 竞争 上 岗 。
在交通 运输部 三定 ”方案公布后 .交通 运输部下设 的直属机构以及 地方交通厅也将进 行改革。预计机构改革将在今年年底完成 . ̄1J201 0:i ̄6月完成所有收尾工作。
(本刊记者 张 弛)
余5条共建高速公路也基本确定 了开工 时
间表 溧水至马鞍 山等4条高速 公路 力争
年 内开 工建设 高淳 至宣城高速 公路计 划
明年动 工 据 了 解 , 安 徽 规 划 了 江 苏 方 向 。
的 1 7个 高 速 公 路 出 13 目前已建成5条高速 ,
公路 的6个 出口
浙 江 高速 路 径 识 别 系 统试 运 行 顺 利 江苏沿江高速开通气象监测 系统
农 村 公 路 管 理 养 护 “枣 庄 模 式 ”再获新奖
近日 山东省枣庄市交通局承担的
《农村 公路养 护管理研 究》课题 获山东省 科 技进 步 三 等 奖 。
获嘉县交通运输局三定方案范文

获嘉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草案)根据《中共获嘉县委、获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获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获文[2010]9号)精神,设立获嘉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县交通局的职责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县规划建设局的城市出租车管理和公共客运营运市场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上级公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
参与拟订全县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
指导全县公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贯彻执行上级道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
指导全县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公路有关规费政策。
(五)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贯彻执行上级公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
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六)指导全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 (2)

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
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是指交通运输部针对特定问题或需求制定的三项政策措施,通常是为了解决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一些难题或推动行业发展。
具体的三定方案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以下是几个可能的例子:
1. 三定优化方案:该方案旨在优化交通运输系统,包括改善道路交通网络、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和完善物流配送体系。
可以通过增加交通信号灯、提高公共交通车辆密度和增设物流配送中心等方式来实现。
2. 三定安全方案:该方案致力于提升交通运输安全水平,包括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改善道路交通设施和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治理等。
可以通过加强交通警察力量、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提供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设备等方式来实现。
3. 三定绿色方案:该方案旨在推动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包括促进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车的发展、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推广节能减排技术等。
可以通过推出购车补贴政策、建设充电桩和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和加大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力度等方式来实现。
这些方案都是交通运输部根据行业发展需求及社会问题而制定的具体措施,旨在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的发展与改善。
在实施这些方案的过程中,可能还会配套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保障方案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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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国办发[ ]18号)文章类型:文章发布日期: -6-3交通运输部“三定”方案(国办发[ ]18号)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 ]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二00九年三月二日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 ]11号),设立交通运输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 将原交通部的职责,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拟订民航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职责,原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
(二) 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 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 将组织推广公路水路行业设备新技术、协调闲置设备调剂等职责交给事业单位,将港口企业与国际港口组织联络等工作交给有关行业协会。
(五) 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六) 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七) 继续探索和完善职能有机统一的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完善综合运输行政运行机制。
二、主要职责(一) 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
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 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四) 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海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
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中央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 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 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七)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家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 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 负责公路、水路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 指导航运、海事、港口公安工作,管理交通直属公安队伍。
(十一)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交通运输部设12个内设机构:(一) 办公厅。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等工作。
(二) 政策法规司。
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有关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承担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三) 综合规划司。
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国家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港口规划,承担岸线使用审查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统计、信息工作。
(四) 财务司。
承担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拟订工作;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五) 人事劳动司。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保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和对外劳务合作工作;承办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
(六)公路局。
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建设、维护、路政、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家高速公路及重要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家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起草公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 水运局。
承担水路建设和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水路工程建设、维护、运营和水路运输、航政、港政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家重点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承担港口、航道及设施、通航建筑物、引航管理工作;承担船舶代理、船舶管理、理货、港口设施保安、无船承运、船舶交易等管理工作;承担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起草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对台运输管理工作。
(八) 道路运输司(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
承担城乡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承担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承担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公共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的指导工作;承担跨省客运、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九) 安全监督司(应急办公室)。
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理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 科技司。
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
(十一)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承办国际和对港澳台合作与交流相关事务,承担有关外事工作;组织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和协定的执行工作。
(十二) 公安局。
指导航运、海事、港口公安工作,管理交通直属公安队伍。
公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交通运输部领导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公安部领导为主。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交通运输部机关行政编制为398名(含两委人员编制7名,援派机动编制3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61名)。
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56名(含总工程师2名,安全总监1名,总规划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
五、其它事项(一) 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
(二) 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设在交通运输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重大海上人命搜救、船舶污染事故和重要通航水域清障等应急处理工作,承担国家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有关具体工作。
(三) 由交通运输部牵头,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铁道部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
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四) 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
交通运输部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五)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为交通运输部派出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履行航运行政管理职责。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20名。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及直属海事机构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止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
具体机构设置、职责、编制等事项另行规定。
(七)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