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设备缺陷的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缺陷的管理水平,根据《生产运营规章制度选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缺陷管理。

第二章管理责能

第三条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

第四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全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和防止缺陷扩大重大措施的批准。

第五条值长的职责

(一)对威胁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应及时向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汇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缺陷的扩大,做好记录。

(二)对各运行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查明情况,采取措施创造条件,使检修人员能及时进行消除。

(三)督促运行班组严格执行防止缺陷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的职责

(一)生产技术部是设备缺陷主管部门,主任及各专工应每天了解设备缺陷情况,重大缺陷应监督检修维护部及时消除。

(二)对影响安全生产的或降低设备出力及构成事故后果的重大缺陷,应组织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提出考核意见。

第七条各生产部门的职责

(一)检修维护部主任、副主任、技术员应每天查阅缺陷记录,深入现场检查设备缺陷及发展情况,按轻重缓急安排有关班组及时消除,并负责监督检修班组的消缺进度和质量。必须停机才能消除的缺陷,应及时汇报生产技术部专工、主任(副主任)及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经生产技术部专工或主任(副主任)签字许可后,同时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组织缺陷管理工作,督促缺陷消除。

(二)发电部(副主任)、技术员,应每天了解设备缺陷的发生发展及对安全运行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三)运行值班人员应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做好设备缺陷的录入工作。重大设备缺陷应及时向运行班长、值长汇报,且详细做好记录,同时联系并督促检修班组安排消除(夜间应通知检修维护部值班人员)。做好消缺安全措施和消缺后的验收及缺陷单的验收工作。在缺陷未消除前应加强检查,必要时要做好预防措施和事故预想。

(四)检修班长及检修班组技术员

1、每天到现场检查所管辖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查阅缺陷记录,并到现场查看主要缺陷的情况,根据现场运行条件安排消除。

2、布置消缺工作时应向消缺人员交待安全及技术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消缺工作结束后应通知运行人员进行验收,重大的缺陷应通知本部门及生产技术部专工参加验收。缺陷消除后,应在缺陷记录上详细注明消缺情况,联系运行人员及时进行验收。

3、督促设备专责人对所辖设备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安排消除。对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应汇报部门领导,并做好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及确定消除时间。

4、设备专责人每天应检查所辖设备,了解设备的健康情况,认真做好设备缺陷记录及消缺记录,较大缺陷应记录到设备台帐上,做好设备的诊断工作,做到对自己所辖设备心中有数。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八条缺陷定义: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及备用中的设备或系统及生产设施随时发生的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及文明生产等异常现象。

(一)系统或设备之性能或功能与设计不符(己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视为等同于设计状态),或影响人身和设备安

全及经济运行的。

(二)渗漏,包括漏油、漏水、漏汽、漏风、漏灰、漏煤、漏烟、漏粉等。

(三)运行设备和备用设备发生异常。

(四)系统或设备标志不全。

(五)不符合文明生产要求。

第九条缺陷类型

(一)A类:缺陷不处理影响人身安全、导致主机跳闸或降出力。

(二)B类:缺陷不处理可导致主要辅机跳闸、损坏或主要辅机退出备用,但不直接降低机组出力

(三)C类:缺陷不处理影响经济运行及其它一般设备缺陷。

(四)D类:缺陷不处理影响文明生产。

(五)E类:土木建筑类缺陷:包括门窗、玻璃、墙面、瓷片、基础地面的损坏、房屋漏雨等。

(六)F类:其它。

第十条设备缺陷的检查、录入

(一)运行部门缺陷系统的操作由各机长、运行班长负责,各机长、运行班长为计算机管理专责人,也是缺陷管理专责人;生产技术部、安监环保部、检修维护部专工发现缺陷由专工直接输入。计算机操作员在录入缺陷前须输入操作

者的工号及密码,方可允许操作,否则将被拒绝操作,缺陷发现人在录入的同时要电话通知到缺陷责任班组人员。

(二)属于泄漏范围的缺陷,在“鉴定”栏内标注“漏点”以供区别(房屋漏雨除外)。

(三)属跨专业共管设备的缺陷消除,实行单一专业负责牵头消缺,具体分工如下。转动机械、挡板、电动阀门由机务专业牵头。属热工负责的热机保护、联锁回路及自动调节回路由热工牵头。属电气负责的保护、联锁回路由电气专业牵头。

(四)若跨专业共管设备的缺陷消除,当牵头专业与相关专业因分工发生争议时,由检修维护部内部协调裁决。涉及检修与运行之间的争议由生产技术部协调。

(五)同一设备、同一类型(相近点)缺陷为一条缺陷,若分割填写视为重复填写。

(六)由于设计、制造原因,在日常运行、机组大小修中不能处理,并经生产技术部专工确认、生产技术部主任审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的缺陷,运行人员不再填写此缺陷。

(七)缺陷管理时间信息均由微机自动生成,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时间。

(八)缺陷消除后有特殊要求者,由检修专责人汇报部门后,由部门主任或技术员在检修交待本上向运行人员交待

注意事项,生产技术部专工签字认可后由运行人员执行。

第十一条缺陷消除时间界定

检修维护部在接到运行人员消缺电话后,应及时(白天10分钟内、夜间2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安排处理,设备缺陷消除后,由检修、运行人员就地验收(包括卫生)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

(一)正常消缺

1、属A、B类缺陷,计划完成时间为8小时。

2、属C类缺陷,计划完成时间为24小时。

3、属D类缺陷,计划完成时间为24小时。

4、属E类缺陷,计划完成时间为120小时。

5、属F类缺陷,可根据缺陷大小、缓急适当填写计划消除时间(但不得大于168小时)。

(二)需停主机消除或结合大小修处理的缺陷,由检修维护部提出申请,并汇报生产技术部主任,根据缺陷情况确定消缺方案及时间。

(三)需停辅机或倒系统消除的缺陷,由检修维护部分管专工在微机上提出申请,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批准。值长、运行机长、班长在微机上看到批准后,要及时安排,并积极配合检修维护部办理工作票手续,消缺时间以工作票开工时间起计时。

(四)属于无备品的缺陷处理,检修维护部申报消缺备

品计划,物资供应部落实消缺备品到货时间。在备品到货后,转入正常消缺管理。

(五)需技术攻关消除的缺陷,检修维护部在微机上提出申请,生产技术部主任初审、副总工程师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生产技术部组织攻关。

第十二条消缺程序

(一)可按规定时间消除缺陷的处理程序

1、运行巡检查找,检修人员上岗查找,专工查找。

2、运行和其他人员发现缺陷汇报机长(运行班长)。

3、机长(运行班长)输入微机(其中专工发现的缺陷由专工输入微机) ,并进行界定。

4、运行值班人员通知检修维护部消缺(专工发现的缺陷由专工通知检修维护部)。

5、A、B类缺陷,检修维护部专工负责制订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同时确定H点。

6、检修维护部组织消缺。

7、生产技术部专业专工负责质量监督。

8、消缺完毕,检修维护部用微机进行已处理登记,向运行人员提出验收申请,同时电话联系运行人员注销(联系人姓名录入微机)。

9、运行人员负责所有缺陷的验收及注销工作。

10、检修维护部对运行做出交待。

(二)需备品备件、延期、停机或停辅机才能消除缺陷的处理程序

1、检修维护部办理“申请鉴定缺陷消缺计划单”。

2、需备品的检修维护部编制备品计划,物资供应部根据备品计划组织紧急进货,确定到货时间,并签字。

3、备品到货后,物料部及时通知检修维护部及专业专工验收。

4、备品到货后转入正常缺陷管理。

5、需停机或停辅机处理的缺陷,由副总工程师或值长据实安排机组运行方式,确定消缺时间。

(三)生产现场所有消缺工作票的办理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使用规定》执行。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三条缺陷消除统计以及考核。

(一)凡与发供电有关的主、辅助设备和相配套的系统所发生的缺陷,均属考核之列,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发现重大设备缺陷由安监环保部按有关规定奖励。

(二)由于工作不到位,运行人员和设备专责人未能及时发现缺陷而被其他人员发现,一条缺陷扣运行单位和设备专责人各50元。运行人员发现重大缺陷每次奖励发现人100-1000元。

(三)检修人员消缺完毕后通过计算机向运行人员提出

验收申请,检修人员必须到现场与运行人员一同验收(交接班前后半小时内不准提验收申请,否则无效),运行人员没有在1.5小时内完成缺陷的验收及微机注销工作,生产技术部缺陷专工根据微机自动生成时间进行检查、统计,发现一条未及时注销扣运行人员50元,若因此造成的超时,超时考核由运行承担。运行人员验收缺陷时,应严格把关,缺陷发生原因和消缺情况填写不清楚,不能验收,否则每条考核运行人员20元。

(四)检修人员消缺时,运行人员应积极配合,否则,每次扣运行人员100元。

(五)在填写缺陷和缺陷注销时,必须同时电话联系,若无电话联系(或未联系上)却注明联系人,每发现一次扣登录人50元(检修、运行单位每月5日前将缺陷统计上报生产技术部)。

(六)运行人员在录入或填写缺陷时必须按照规定,填写机组号、设备名称、缺陷部位等,不按照规定填写,每发现一次考核50元。

(七)运行人员发现A、B类缺陷,除立即按照缺陷管理办法通知检修人员外,并在运行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对威胁机组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值长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并及时向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

(八)运行人员发现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需

立即申请停机、停炉处理,值长除汇报有关领导外,并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主任及检修计划专工、安监环保部主任,安排各运行班长统计机组缺陷(机组运行期间可以处理的缺陷不统计)。

(九)生产技术部专工每月对检修维护部消缺情况进行综合统计,未消缺陷每条考核100元,经过鉴定的未消缺陷每条考核30元;同时统计缺陷消除的及时性,在规定时间每超时1小时考核10元。

(十)运行人员发现重大(或急需处理)缺陷,检修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每次扣检修分场50元,对拒绝接受消缺者每次扣100-500元,运行面负责统计,报生产技术部落实后考核(在许可消缺后,消极怠工延误系统恢复或设备投运,影响正常运行并造成不良后果者,按安监环保部安全考核条例执行)。

(十一)检修人员将缺陷消除完毕后,未及时向运行人员申请验收或未作检修交待,按缺陷未消除处理;若检修质量不合格、现场未清理干净、未通过验收(验收栏注明验收不合格)按缺陷未消除处理;设备启动后又出现问题返工重干,按重复消缺处理。

(十二)未按消缺备品要求时间到货,一条扣物料部50元,多延期一天加扣20元。

(十三)一周内同一设备重复发生的缺陷,属检修质量

问题,每条扣检修维护部100元,属操作问题(包括操作不到位造成阀门内漏),每条扣运行单位100元;需停机或倒(停)公用系统才能消除的缺陷加倍考核;因缺陷未消除(或未处理彻底)延误开机或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考核500-1000元。

(十四)需停主机消除或结合大小修处理的缺陷,在停机或大小修时,未经生产技术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及以上公司领导批准又未消除的,每条扣检修维护部200元;大小修(或安排停机消缺后)一周内又出现修前的缺陷,扣责任单位150元。

(十五)按照大修标准项目检修不能消除的或需结合技术改造才能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在未专门安排的情况下,不统计未消缺陷。

(十六)由于待机、延期的缺陷,造成的环境污染,由检修部负责日常的清理,对清理不及时,每处考核50元。

1.1各班组主要缺陷消缺率100%,汽机、锅炉班次要缺陷消缺率95%,其他班组次要缺陷98%,每月高于规定值1%,奖励各班组100元/月。

1.2对加强设备消缺和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消缺率工作突出的专业及管理人员给予奖励200-500元。

1.2.1对汽机、锅炉专业缺陷消除率连续二个月100%,其他专业缺陷消除率连续三个月100%,没有待机缺陷,奖励检修专业管理人员200元,生产技术部专工100元。

1.2.2对汽机、锅炉专业缺陷消除率连续四个月100%,其他专业缺陷消除率连续六个月100%,没有待机缺陷,奖励专业管理人员500元,生产技术部专工200元。

1.3检修部月度主要缺陷消缺率连续三个月达到100%,奖励部门管理人员500元。检修部月度次要缺陷消缺率达到100%,当月未出现新的待机缺陷,奖励部门管理人员200元。

1.4大修机组连续运行180天;小修机组连续运行120天,由检修部申报,生产技术部审核,一次性奖励责任部门20000元。

1.5对于积极认真查找缺陷,发现并避免了停机、停炉,一次性奖励1000。

1.6机组大小修期间,发现“四管”一般超标缺陷一处,奖励50元;发现严重超标缺陷一处奖励100元;发现开机后有可能引起爆管的缺陷一处,奖励500元。

1.7对于积极钻研技术,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积极想办法,解决了长期遗留或设备本身固有的疑难问题,并收到一定的效果,给予300-500元的奖励。

1.7.1解决了主要辅助设备的疑难问题,奖励300元。

1.7.2解决了主要主要设备的疑难问题,奖励500元。

1.8积极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完成重大缺陷的消除和改造项目的实施奖励200-1500元

1.8.1对一般缺陷,奖励100元。

1.8.2对主要辅助设备,奖励300元。

1.8.3对主要设备缺陷,奖励500元。

1.8.4缺陷消除及时,避免事故发生或避免机组限负荷500元。

1.8.5对工期长,工作量大的技改项目1500元。

1.9对机组运行缺陷及时发现、及时消缺,避免机组限负荷或避免事故等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100-1000元。

1.9.1对一般缺陷,奖励200元。

1.9.2对主要辅助设备,奖励500元。

1.9.3对主要设备缺陷,奖励800元。

1.9.4缺陷消除及时,避免事故发生或避免机组限负荷1000元。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执行情况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企业制度 Q/JWRD-2.6.72-20 13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2006-1发布2013-5修订实施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本制度的起草部门:设备动力部。 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张守山 本制度的主要审定人: 时贞坤、孟广才、赵新本制度的批准人:王允来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目的意义 为加强发电设备缺陷工作的管理,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规范缺陷管理流程,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力求实现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系统设备缺陷管理的各项工作,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中如有与上级颁布的有关规定制度和指标相抵触时,应按上级指标执行 三、设备缺陷管理内容 1.缺陷定义: 设备缺陷是指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备用以及影响文明生产等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磨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附件的损坏、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 2.缺陷分类:

一类:需停机、停炉、发电机、变压组解列停用才能消除的缺陷。 二类:(1)需停辅机设备降低主机出力才能消除的缺陷。 (2)停用公用系统(水、煤、灰)才能消除的缺陷。 (3)需解除主机主要保护才能消除的缺陷。 三类:(1)需破坏主要辅机设备备用才能消除的缺陷。 (2)需切换设备、隔离设备系统才能消除的缺陷。 (3)正常运行情况下就能消除的缺陷。 (4)生活系统停电、停气、停水才能消除的缺陷。 四类: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及负荷,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设备缺陷管理的原则 3.1.1当设备存有缺陷时,不论是否影响到安全经济运行,

发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规范和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1.2 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影响设备经济运行以及对文明生产环境有影响的异常情况。 1.3 设备缺陷管理实行闭环式管理方式,即对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消除、验收、统计、考核进行全过程管理。1.4 设备缺陷管理应做到科学统计、公平考核、闭环管理。 1.5 重视和强调发现缺陷的及时性和消除缺陷的快速性。 2 职责与分工 2.1 运行部门为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状态管理及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等,对缺陷发现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做好消缺配合工作,负责消缺验收(试运),并对检修部门消缺工作进行监督。 2.1.1 运行人员应熟悉系统及设备,熟悉掌握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分工管理标准等。 2.1.2 运行人员在运行、巡回检查或定期切换试验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主值(班长),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运行班无法消除的缺陷,立即通知相关检修班组,并及时把缺陷进行登陆缺陷管理系

统;检修人员因设备分工等问题拒绝接受时,缺陷单可转发给生产技术科专工(同一车间的专业之间的由车间解决),由生产技术科专工审核后再发送给缺陷所属单位;当发现一类缺陷及后果严重的缺陷时,应立即采取临时监护措施,汇报值长及车间领导。 2.1.3 运行人员应督促检修人员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积极配合检修消缺,及时办理隔离措施和工作票,并对检修防护措施进行确认。对于不需做隔离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定额为20分钟,需做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定额为1 小时,需做特殊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由值长(生产技术科专工)认定,需要停用设备才能处理的缺陷,应经值长批准、及时停用或切换备用设备,创造条件尽快消缺。配合检修诊断设备、分析原因,为处理缺陷提供依据。 2.1.4 运行人员在接到检修人员的验收申请通知后,须在60分钟内完成缺陷验收与工作票终结,对检修现场卫生情况进行确认并对验收质量负责,而后验收人签名;设备需要试转验收的时间可适当延长;如运行人员对缺陷验收无法确定可汇报车间领导请求技术支持,由车间进行验收确定。 2.1.5 设备缺陷情况是运行交接班主要内容之一,交班者在交接班时清楚本班发现缺陷的数量(包括运行发现与检修发现)、重要缺陷的情况、未消除的缺陷数量及是否采取措施等,接班人员要对上一班缺陷交待把关,当发现内容不详或不准

光伏电站运行管理规程

光伏电站运行管理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力诺电力集团下属光伏电站正常运行、维护的内容、方法以及事故处理的原则和程序等,对光伏电站设备和人员等方面的进行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下的并网型光伏电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范》GB/14285-2006 2.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T408-1991 2.3《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72-2010 2.4《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 3、运行电站对设备的基本要求 3.1 光伏发电单元 3.1.1 逆变器 逆变器应有制造厂商的金属铭牌,在前后柜明显位置应标示有光伏电站自己的名称及编号。逆变器交直流电缆接口须用防火泥封堵。逆变器接地须可靠。 3.1.2 直流输入电缆 直流输入电缆进入电缆沟内须有序整齐排列在电缆架上,所接入组件容量须在逆变器承载能力范围之内;每根电缆须挂牌标示清楚所并组件阵列编号及所并组件汇流箱编号。

3.1.3 汇流箱(MPPT柜) 汇流箱在明显位置应标示有光伏电站白己的名称及编号。汇流箱须架设在距地面50cm以上,便于人员维护检修和保护不受积水浸泡的危险。输出总电缆须挂牌标示清楚电缆走向,输入支路每路电缆须挂牌标示清楚所接入支架绳号,且输入输出电缆接口处须用防火泥封堵。 3.1.4 组件支架 组件支架基础埋深须符合相关电力建筑标准要求,灌注桩须使每一组件处在同一水平面上,支架强度须能承载电池组件自身重量及可抗外力。同时确保电池板底部具有一定的通风风道。 3.1.5 电池组件 电池组件封装面须完好无破损;背后引出线及线盒须完好;组件表面应洁净无污垢;组件实测功率须不小于组件标牌功率。 3.1.6 变压器 变压器应有制造厂商的金属铭牌,在设备明显位置应标示有光伏电站自己的名称及编号。变压器的基础须高于地面至少20cm,避免设备受积水浸泡的危险。变压器外壳接地须可靠。变压器低压侧断路器须有对应所接入逆变器的编号。3.1.7 通讯柜 通讯柜应有光伏电站自己的名称和编号,并标示在明显位置。通讯线应标示清楚所接入对应的逆变器及电网编号。通讯线应有序排列整齐。 3.1.8 逆变器室 逆变器室外散水台及屋顶防水层应符合相关建筑标准要求,防止雨水进入室内危机设备安全。须安设防火门,并装设防鼠挡板。保证通风良好,室内墙体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汇总知识讲解

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

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某某电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1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1. 设备维护部经理应全面了解机组运行状况,掌握缺陷的发现、消除和发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协调 2

光伏电站生产准备管理制度(正式版)

光伏电站生产准备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光伏电站生产准备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目的 为实现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向生产运行的平稳过渡, 确保项目投产后安全稳定运行, 安全、可靠、经济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 DL 5027-19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2.3 DL 408-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2.4 DL 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2.5 SD 292-1988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2.6 GB 50794-20__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3 职责 3.1 发电公司主要职责 3.1.1 负责批准光伏电站机构设置方案。 3.2 公司主要职责

1 负责在建光伏电站生产准备工作的落实和管理。 2 负责对在建光伏电站生产准备工作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3 负责光伏电站的人员配置和岗位培训。 4 负责组织光伏电站完成管理文件的建立工作。 5 负责光伏电站办公、生活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 3.3 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3.3.1 负责参加岗位培训。 3.3.2 负责参加光伏电站的规程、预案的编制工作。 3.3.3 负责光伏电站辅助物资的验收、入库的管理工作。 3.3.4 负责执行光伏电站送电前验收、360h试运行及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3.3.5 负责对设备、工程技术档案等的接收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生产准备的内容 4.1.1光伏电站生产准备期:是指从项目开工开始, 到本工程通过360h试运行, 通过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进入生产期为止。 4.1.2 生产准备内容包括:编制生产准备工作计划, 建立健全生产机构, 合理配置运检人员, 统筹安排员工培训, 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购买或完善, 管理文件编制及建立管理信息报送机制等工作。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版)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21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 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 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促进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能和检修、运行的工作职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位,使设备管理规范化,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的分类、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计划消缺工作的要求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自备电厂各部门设备缺陷管理及计划消缺工作。 3 职责 3.1安技部 3.1.1负责缺陷的发现、处理及计划消缺工作执行情况等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管理。 3.1.2负责重大缺陷处理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审核。 3.1.3负责设备消缺情况统计、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认定。 3.1.4负责对缺陷登记的准确性认定。 3.1.5 在月度安全经济分析会上,负责对设备的消缺率、消缺及时率进行通报,并提出考核意见。 3.1.6负责周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的编制与下发,负责对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情况的统计、汇总及考核。 3.1.7 负责对二类及以上的缺陷进行确认。 3.1.8各专工及时组织和开展设备分析,掌握设备运行及检修状态,有针对性进行设备的整治和检查,每月出具设备状态分析报告。 3.1.9各专工每周四负责对本专业的设备消缺率、及时性进行统计检查汇总,周四检修平衡会进行落实,在周一生产例会通报消缺情况和考核意见。

3.1.10对因客观条件不具备无法处理(待修状态)的缺陷,组织协调处理,具备条件后及时安排消缺计划。 3.1.11 对二类及以上待修状态的缺陷制定处理方案和处理计划。 3.2发电部 3.2.1 值长在生产早会对前一天消缺情况进行汇报。 3.2.2 值长对发现的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专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缺陷扩大。同时,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3.2.3 对于缺陷的处理情况,值长、主值应及时记录并汇报有关领导。对于检修人员由于配合及到位不及时、联系困难等情况,值长应该及时汇报部门主任和安技部主任。 3.2.4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2.5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2.6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3.2.7 发生二类及以上的缺陷通知安技部相应专工及点检,做好事故预想,防止缺陷扩大,避免事故发生。 3.2.8 负责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每周四12时前,每月5日12时前向安技部上报周(月)消缺率、消缺及时率(遇节假日时顺延)。 3.3 燃运部 3.3.1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3.2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3.3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06 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为加强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确保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DL/T1051-2007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2.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3 职责 3.1 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3.1.1 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各项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管理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1.2 负责审批技术监督的年度报表,总结和考核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2 站长主要职责 1 负责做好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2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网。 3 负责督促技术监督负责人制定适合光伏电站情况的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发电企业缺陷管理办法

XX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缺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所属发电单位缺陷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缺陷管理重在通过提高设备检修、维护质量,降低设备缺陷的发生率;通过提高设备消缺质量,减少设备缺陷的重复发生率;通过规范缺陷消除工作的管理程序(包括缺陷的提出、消除、验收、评价、分析、预防、控制、统计、考核等),提高防控设备故障能力。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缺陷分为设备缺陷和设施缺陷,是指影响机组主辅设备、公用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建、构筑物正常使用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状态和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建、构筑物设施和附件的损坏、安全、消防和防洪设施损坏,以及由于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零、一、二、三、四类,其中零、一、二、三类缺陷主要指设备缺陷,四类缺陷主要指非设备性缺陷。 1. 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是指危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 2. 一类缺陷是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

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3. 二类缺陷是指系统无备用设备需在计划检修中才能消除的缺陷,该缺陷不影响设备出力和以正常参数运行,但有危及机组正常运行的可能,需要倒系统运行或必要时需停机停炉后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缺陷; 4. 三类缺陷是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5. 四类缺陷是指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指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缺陷,主要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缺陷,包括:建、构筑物(门窗,给排水、屋顶、地面、设备基础等)、一般照明(不含生产现场照明)、卫生间、设备标牌、保温油漆等缺陷; 6. 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7. 及时消除的缺陷是指在规定的时限内,包括批准延期处理的时限内消除的缺陷; 8. 缺陷管理主要指标 (1) 各类缺陷比例=(各类缺陷数/缺陷总数)×100% (2) 消缺率=(已消除的缺陷数/缺陷总数)×100%,月度消缺率应大于95%

光伏电站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光伏电站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监控对象及外接系统 1.1、监控对象为光伏电站所属: 1.2、主要外接系统: 2、系统构成 2.1、逆变器主控系统 并网逆变器是光伏电站中重要的电气设备,同时也是光伏发电系统中的核心设备。逆变器将光伏方阵产生的 直流电(DC)逆变为三相正弦交流电(AC),输岀符合电网要求的电能。逆变器是进行能量转换的关键设备, 其效率指标等电气

性能参数,将直接影响电站系统发电量。逆变器监控系统是将逆变器所有数据信号通过光缆传入光伏电站后台的监控系统。 2.2、升压站监控系统 变电站要求以计算机站控系统为核心,对整个变电站系统实现遥测,遥信,遥控,遥调功能。系统可以根据电网运行方式的要求,实现各种闭环控制功能。实现对全部的一次设备进行监视、测量、控制、记录和报警功能,并与保护设备和远方控制中心通讯,实现变电站综合自动化。光伏电站通讯层采用工业光纤以太环网结构。综合自动化根据需要也可采用双网冗余结构。升压站通讯服务器负责与相关调度系统的信息交换。 2.3、箱变控制系统 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主要利用形式,所建成的光伏电站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最显着的就是发电单元 布置较为分散且数量众多,距离集中升压变电所位置较远,需就地经升压变电站升压后传送至集中升压变电 所。因此箱式变电站作为升压输电的重要设备,其安全可靠、节能环保、运行维护等综合性能对提升光伏电 成套装备的整体技术指标尤其重要。因此,在普通箱式变电站的基础上还增加了智能化功能,对高低压设备 配备相应的传感装置,利用稳定可靠的测控装置将电气一次、二次信息、逆变器控制信息纳入集中监控系统 中,减少日常维护成本,提高光伏电站的自动化管理水平及运行可靠性。信号可通过光纤或PLC的方式传 入。 2.4、系统接入(SVG) SVG是一种用于动态补偿无功的新型电力电子装置,它能对大小变化的无功进行快速和连续的补偿,其应用可克服LC补偿器等传统的无功补偿器响应速度慢补偿效果不能精确控制、容易与电网发生并联谐振和投切震荡等缺点,显着提升光伏电站接入点的电网稳定性及安全性。其基本原理是指将自换相桥式电路通过电抗器直接并联在电网上,适当地调节桥式电路交流侧输出电压的相位和幅值或者直接控制其交流侧电流,就可以使该电路吸收或者发出满足要求的无功电流,实现动态无功补偿的目的。 2.5、气象预报系统

电厂管理制度资料

第一章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员上班前四小时不得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有醉酒者应拒绝交班,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 、接班人员必须按正点提前20 分钟进入现场,查看运行日志及专用记录;全面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系统运行方式;检查试验、信号装置;查看备用设备情况,检查安全措施情况;检查防火情况。 3 、接班人员对发现异常运行的设备应重点检查,详细询问,做到心中有数, 能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情况。 4 、处理事故和进行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但接班人可以在当班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工作,待处理事故或操作告一段落,双方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5 、接班前l0 分钟班长主持召开班前碰头会,各岗位应向班长汇报班前检查情况,认真听取班长布置当班的工作。 6 、接班人员应认翼听取交班人员的口头变待,务必做到全面清楚地掌握生产情况,交班人员应认真回答接班人员提出的意见,补做好未做完的工作方可离开现场。 7 、交接班时如双方发生意见分歧,应向双方值长汇报,由双方值长协商解决,不得在班中争吵。 8 、正点办理交接班手续,班长在运行日志上签名后正式接班,交班人员在未完交班手续前不得私自离开岗位。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报告有关领导并继续值班,直至有人接替为止,但不可连值两班,延时交班时,交接班手续不得从简。 9 、接班后30 分钟内- 各班班长应主动向值长汇报本班主要运行情况及设备存在缺陷,值长应向班长布置当值工作。 10 、交班后由班长召开班后总结会议,坚持开展批评与表扬,表扬好人好事, 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章巡回检查制度 1 、各级值班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这项工作,不断提高对隐形设备缺陷的判断能力和巡回检查的质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 、各专业应根据设备系统运行特点,和定各岗位巡回检查路线,重点检查项

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XX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规范XX电站设备管理工作,贯彻“隐患可控、缺陷必除”的安全理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XX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2 定义、分类和处理时限要求 2.1 缺陷:使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的异常。这些异常将影响人身、设备和电站的安全,电网和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设备出力或寿命,以及电能质量等。 2.2 缺陷按照其性质或严重程度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2.2.1 紧急缺陷:设备或设施发生直接威胁电站的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强迫停运、电站失电、火灾等事故者。紧急缺陷对人身、设备、电站乃至电网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消缺时间或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其继续发展并降低风险等级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从运行方式考虑要求紧急消除的,严重影响机组出力的缺陷。 2.2.2 重大缺陷:对人身、设备和电站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但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人员轻伤、一类障碍或事故者,必须立即处理的缺陷。 2.2.3 一般缺陷:尚能坚持运行,不危及设备、人身和电站安全,

短时之内不会劣化为重大缺陷、紧急缺陷,但存在有碍文明生产或经济运行的缺陷。 2.3 设备缺陷按照其需要处理时间的长短又分为A类、B类、C类缺陷。 2.3.1 A类缺陷:短时间内能够消除的缺陷。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24小时。 2.3.2 B类缺陷:因材料备品不全等原因,暂不能处理,但在一周内能够消除的缺陷。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7天。 2.3.3 C类缺陷:设备运行中无法处理,只能在设备停机检修期间消除的缺陷。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180天。C类缺陷应申请利用低谷停机消缺或纳入大修更改计划管理,在发现缺陷后的第一次停机检修时消除。 2.4 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按照其需要处理时间的长短细分为A、B、C类缺陷,紧急缺陷不再细分。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的消缺时间按细分为A、B、C类缺陷后的消缺时间执行。 2.5 设备缺陷“三率”定义 2.5.1 消缺率:当月内消除的缺陷个数与当月中统计缺陷个 数之比的百分数。 2.5.2 消缺及时率: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缺陷个数与当月中 统计缺陷个数之比的百分数。 2.5.3 缺陷重复率:当月内处理后重复出现的缺陷个数与该 月中处理过的缺陷个数之比的百分数

光伏电站运行管理制度

光伏电站运行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光伏电站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屋顶光伏工程运行工作,确保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订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屋顶光伏电站发电项目。 3. 职责 总经理:负责本程序的审批。 副总经理:负责电站运行规程的审批。 生产运维部:是公司电站运行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电站运维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负责电站运行的组织和技术管理。 生产运维部运行工程师:负责电站日常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运行规程的编制,负责运行的技术管理和培训,负责运行数据的整理分析。 运维工:负责电站日常运行中的设备巡视、参数监视和记录、运行操作,设备定期维护和一般缺陷的消除。 4. 管理过程 运维岗位设置 电站运行执行每月两次巡视。 每次配备运维工2人。 运行人员职责: a) 值长:负责本值值班期间的电站运行管理,接受和执行调度命令、与调 度联系,安排设备维护与缺陷消除。 b) 值班员: 按照值长的命令执行各项操作, 完成各项设备维护与消缺任务。 值班纪律 当班值长应按照《电网调度规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执行调度命令;值 班员应认真执行值长下达的操作命令

(严重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命令除外) 当值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监视,精力集中,及时消缺,精心维护设备,做 到五“不”即:不擅离岗位,不迟到早退,不看与专业无关的书报和聊天,不打 瞌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有事离岗前必须对值长请假,同意后由值长指定专人代替后方 可离岗。 严禁上班前4小时内喝酒。 运行人员值班期间应穿工作服,佩戴标志牌,严格执行“安规”中对服 装的要求,离开值班室外出工作必须戴安全帽。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必须遵守现场秩序,不得在现场内打闹,喧哗和做 危害安全运行的事情,否则应予以制止,并令其退出现场。 发生事故时,除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外,其它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控 制室,以免影响事故处理,参加学习人员应立即退出事故现场。 事故处理时,除有关人员联系汇报与事故有关的事情外,无关人员不得 打电话询问,以免延误事故处理时间,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把事故经过向运维部领导和工程师汇报。 按时抄表,准确记录,实事求是,不伪造数据;发生异常情况时,不隐 瞒真相,记录本和报表应保持整齐清洁,正确,详细,不得代签。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工作票、操作票,做到两票填写无差错, 操作监护严肃负责,对检修设备做到验收不合格不投用,检修安全措施不合格不开工,工作现场卫生良好,投运正常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使用电话联系工作应互报姓名(发话人先报姓名),下达操作任务要清楚,执行操作任务要复诵,无误后方可执行,联系比较重要的工作应其内容、时间、联系人及执行情况等事项记录在《运行日志》中。 非本公司人员进入现场应戴通行证件,来宾和参观人员应有相关人员带 领。值长应将电站运行情况向来宾进行介绍。运行人员如发现无关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应进行询问,有权令其退出,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报告安保人员。运行职工因有事需请假时,应提前1天向运行工程师申请,请假必须本 人亲自申请,代假一律不准。 交接班要求 交接班的条件 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交班人员应努力做好工作为下一班 创造条件,接班人员应详细了解情况,为本班的安全经济运行打下基础,做到“交代清楚,接班满意”。 所有运维人员必须按规定轮流值班,如应故不能上班,则必须提前一天 请假,经生产运维部运行工程师许可并安排好替班人员后,予以准假。 处理事故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在交班值长统一指挥下,协 助处理。 在进行重要操作时,一般情况下,不应进行交接班,但遇重大操作时, 应在某一稳定情况下进行交接班。 接班时不准有醉意表现,有醉意者或是有严重病症的人不得进行接班, 交班人员发现上述情况,应拒绝交班,并报告当班值长。值班人员不得连值

发电厂设备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大屯发电厂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机组正常运行。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应大屯发电厂设备管理岗位职责、设备选型与购置设备安装、验收、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设备缺陷管理、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设备评级考核制度、设备检修、设备的调剂与调拨、设备的报废、设备的大小修等. 3 职责 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等,负责制定企业有关设备管理制度。 3.2 负责制定年度单台设备大修理计划,并督促实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3 参加厂组织的设备更新改造和安技措计划的审定,抓好单台设备的计划性检修,搞好设备安全运行。 3.4 参与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5 推广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先进经验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3.6 组织设备的报废鉴定及完成报批手续,积极完成设备的调剂工作。 3.7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文件,及时督促分场设备管理员做好设备的各类报表登记工作。 3.8 负责登记、汇总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3.9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设备使用部门参加对新设备的开箱检查和验收,杜绝一切低劣、三无设备入库。 3.10 负责汇总设备报废、闲置设备调拨及其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 3.11 积极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协助财务科做好固定资产评诂工作。 3.12 及时与上下级沟通,传达汇报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3.13 深入现场熟悉了解设备运行状态,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的详细资料。 3.14 负责主设备考核工作,建立建全主设备重大事故档案。备调拨及其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 4 管理要求 4.1 总则 4.1.1 为加强设备管理力度,降低设备寿命周期费用,达到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理顺厂设备管理程序,贯彻执行质量管理目标和环境、安全健康双体系及其质量标准标准化要求,特制定厂设备管理制度。 4.1.2 设备管理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力发展和预防为主,并坚持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4.1.3 设备管理应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4.1.4 各部门必须履行设备管理职责,管好、用好、维修好设备,适时改造更新,使设备稳定地处在良好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4.1.5 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推行以设备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和计算机辅助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4.1.6 生产基建施工设备的检修和管理要实行专业化集中化和社会化。4.1.7 加强设备使用和维护的管理,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

标准光伏电站调度运行管理制度

目录 目录............................................................................................................................... I 前言. (2)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4) 4 光伏电站并网管理 (4) 5 光伏电站调试管理 (5) 6 光伏电站调度运行管理 (6) 7 光伏电站发电计划管理 (8) 8 光伏电站检修管理 (9) 9 光伏电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 (10) 10 光伏电站通信运行管理 (11) 11 光伏电站调度自动化管理 (12)

前言 随着光伏发电接入容量增加与接入电压等级的提高,大规模光伏集中接入和远距离传输对电网调度运行的影响程度愈来愈大,为确保光伏接入后的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规范电网调度机构和光伏电站的调度运行管理,针对光伏发电特点和调度运行中所面临的问题,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参考的标准有GB/T19939-2005 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20046-2006 光伏(光伏发电)系统电网接口特性、GB/T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T1040《电网运行准则》、DL755《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T 516《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DL/T544《电力调度通信管理规程》。 本规范由光伏电站提出并负责解释。本规范由光伏电站归有。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

光伏调度运行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电网调度机构和并网运行光伏电站的调度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区级以上电网调度机构和通过 110(35)kV 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并网运行的光伏电站,省级以下电网调度机构和通过其他电压等级并网运行的光伏电站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者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但鼓励根据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GB/T19939-2005 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 GB/T120046-2006 光伏(光伏发电)系统电网接口特性 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755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DLT723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规定 DT/T 1040 电网运行准则 DT/T 516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DT/T 544 电力调度通信管理规程 SD131 电力系统技术导则 SD325-89 电力系统无功和电力技术导则

发电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 引言 1.1 发电设备的检修工作,是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安全,满发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检修工作是电厂的一项重要内容,所以检修工作必须坚持安全、质量第一的方针。 1.2 检修工作要坚持计划检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不硬撑,硬挺,不拼设备。 1.3 检修工作要贯彻挖潜、革新、改造的方针。时时注意讲究经济效益,努力做到: 1.3.1 质量好:经过检修的设备,能保持长期的安全、满发、经济运行、检修间隔内不发生非计划停运,修后达到设计参数标准要求。 1.3.2 工效高:检修工期短,耗用工时少。 1.3.3 用料省:器材消耗少,修旧利废好。 1.3.4 安全好:不发生重大人身事故、设备事故、一般事故也少。 1.3.5 多发电:做到安全满发,稳发,经济运行。 1.4 坚持实行设备的检修专责制,明确设备对象,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5 检修工作要经常注意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迅速吸取别人的经验及教训,以促进工作,提高技术,改善设备。 1.6 检修工作要依靠群众,要围绕生产关键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检修质量,改进设备,改进工艺,提高检修机械化水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 1.7 检修工作在厂长的领导下,由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由一名分管检修的付总工程师具体组织管理。生技部是厂检修工作的主管单位。各职能科室和检修部、综合部及各车间、班组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搞好。 2. 检修工作各级职责 2.1 检修人员职责的基本要求是有计划,高质量的修好设备,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地长期稳定运行。 要加强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和各级人员的检修岗位责任制,使每个项目,每个工作,每项措施的完成在技术、质量上都有明确的负责人。 各级检修行政领导对所管辖设备的检修任务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全面完成负全部责任。各级检修技术人员要对所管辖设备在技术和技术管理上负全面责任。 2.2 总工程师实行对设备检修工作的全面领导,重点负责下列工作: 2.2.1 贯彻电力工业以预防为主的计划检修及质量第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和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对全厂设备安全经济运行负全面责任,并相应地有权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2.2.2 建立与健全检修付总工程师、生技部、检修部、综合部专职工程师(技术员)、班组(专业)、技术员三级技术责任制,使各级技术人员有职有权地进行工作。 2.2.3 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必要的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检修会议,总结当月检修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评价并布置下月检修任务。 2.2.4 批准全厂年、季、月度检修计划,主设备大修施工计划,包括重大特殊项目及其技术措施。批准全厂性检修技术文件,如工艺规程,主设备定级及升级规划,反事故措施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2.2.5 负责全厂的技术监督工作。 2.3 检修付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全厂生产设备的检修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具体职责如下:2. 3.1 根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和检修部、综合部、车间编制全年、季、月度检修计划,主设备大修施工计划,重大特殊项目技术措施。 2.3.2 组织检修任务的全面完成。大修前至少一个月,召开准备会议,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开工前全面

光伏电站安全管理及运行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455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光伏电站安全管理及运行 制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光伏电站安全管理及运行制度详细 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光伏电站安全管理,确保光伏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杜绝倒送电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光伏电站。各员工均有责任保护光伏电站的各项设施,并有权对损害电站正常运行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岗位职责 3.1凡电站工作人员,必须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

熟悉并执行安全管理维护规程。 3.2电站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电工知识,了解电站各部分设备的性能,并经过运行操作技能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四条值班人员是值班期间电站安全运行的主要负责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值班人员值班时应遵循以下事项: 4.1 值班人员应随时注意各项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时巡回检查,并按时填写值班记录。 4.2值班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离开时,应有人代替值班,并经站长允许。 4.3值班时不得喝酒,游玩。 4.4严格按照规程和制度进行操作,注意安全作业。 4.5未经批准,不得拆卸电站设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