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规划过程中起到不同的作用。
下面将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定义和目的1.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要求,对城市或区域内的用地进行详细划分和规划,确定各个用地的性质、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具体要求,以控制城市发展的方向和速度,保证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功能的实现。
2. 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对具体的建设项目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包括建筑物的布局、风格、材料、色彩等方面的要求,以指导具体的建设工程的实施。
二、内容要求1.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用地性质:规定各个用地的性质,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2) 用地用途:确定各个用地的具体用途,如住宅用地可以分为高层住宅、别墅区、公寓区等。
(3) 容积率:规定各个用地的容积率,即建筑总体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用于控制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
(4) 建筑高度:确定各个用地的建筑高度限制,以保证城市的整体景观和建筑物的相互协调。
(5) 绿地率:规定各个用地的绿地率,即绿化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以保护生态环境和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2. 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建筑物布局:确定建筑物的布局,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朝向、间距等,以保证建筑物之间的通风、采光等条件。
(2) 建筑风格:规定建筑物的风格,如现代风格、欧式风格、中式风格等,以保证建筑物的整体风貌和风格的统一性。
(3) 建筑材料:确定建筑物所使用的材料,如砖石、混凝土、玻璃等,以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4) 建筑色彩:规定建筑物的色彩搭配,以保证建筑物的美观和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
(5) 设施配套:确定建筑物所需的设施配套,如停车场、绿化带、道路等,以满足居民和商业的需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引言概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中常用的两种规划方式。
尽管它们都是为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而制定的,但在目标、内容和实施阶段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
一、目标的不同1.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目标: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关注城市的整体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
它的目标是通过合理的土地利用和功能分区,实现城市的有序发展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常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以指导城市发展的方向和规模。
1.2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目标:修建性详细规划更加注重细节和实施性。
它的目标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具体规划城市各个区域的建筑、道路、绿地等基础设施的布局和设计。
修建性详细规划通常包括建筑设计规划、交通规划、景观规划等,以确保城市的建设与控制性规划的目标相一致。
1.3 异同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但前者注重城市整体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后者则更加注重各个区域的具体建设和设计。
二、内容的不同2.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等。
它们通过对城市的功能分区、用地比例、交通网络等方面的规划,确保城市的发展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2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包括建筑设计规划、道路规划、绿地规划等。
它们通过对建筑物的布局、道路的设计和绿地的规划,确保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空间的合理布局,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2.3 异同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有所不同。
前者主要关注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布局,后者则更加注重具体的建筑和基础设施的规划。
三、实施阶段的不同3.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常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后进行,它是整个规划过程的第一步。
在实施阶段,需要制定相应的规划方案,并经过政府的批准和管理部门的监督,以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

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中常用的两种规划形式,它们在内容和目标上存在一些异同。
下面将详细介绍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异同之处。
一、定义和目标1.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为了指导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而制定的,其主要目标是通过规划控制和约束,实现城市发展的合理性、可持续性和协调性,以达到提高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质量的目的。
2. 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上,对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和设计,其主要目标是在控制性规划的框架下,确定具体的建设方案和设计要求,以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质量达标。
二、内容和要求1. 控制性详细规划:a. 土地利用规划:包括城市功能分区、用地类型、用地面积等规划内容,以及相应的土地利用政策和控制标准。
b. 建筑规划:包括建筑物的布局、高度、容积率、建筑风格等规划要求,以及建筑物的保护和改造措施。
c. 交通规划:包括道路网络、交通组织、公共交通设施等规划内容,以及交通流量、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d. 环境规划:包括绿地系统、景观设计、水体保护等规划要求,以及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的措施。
2. 修建性详细规划:a. 建筑设计:包括建筑物的平面布局、立面设计、结构设计等具体设计要求,以及建筑物的功能、形式和风格等方面的考虑。
b. 基础设施设计: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具体设计要求,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c. 绿化设计:包括公共绿地、景观绿化、植被配置等具体设计内容,以及绿化设施、植物选择等方面的要求。
d. 环境保护设计:包括噪音控制、污水处理、废物处理等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措施。
三、编制程序和参与主体1.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一般包括前期调研、规划编制、方案论证、公示听证、审批核准等阶段。
主要参与主体包括城市规划部门、相关专业设计院所、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等。
控制性详细规划

2.2用地性质的确定
确定用地性质应考虑的主要因素有: (1)、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土地使用控制要求。依据土地使用规划, 应首先把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阶段已明确的建设项目和用地性质分门别 类落实在相应用地上,保证土地使用规划的延续性。 (2)、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要求。由于受深度限制,总体规划和分区 规划不可能对等级较低尤其是居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作出详细周全安 排,规划时应根据控制区性质、规模和特点进一步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 项目、规模、分布,进行用地落实,这是深化规划进行用地细分的必备 内容。 (3)、市政设施配套建设的要求。市、分区级的市政设施在总体规 划或分区规划中有明确安排,规划一方面应予以落实,并协调好它们同 周围的用地关系,另一方面应根据规划控制区特点,完善区内配套的市 政设施,如环卫站、邮电所、变电所、垃圾收集点等设施项目、规模、 分布,进行具体用地定点。 (4)、其他方面要求。因工程地质条件、环境污染限制、现状条件、 用地周边条件、实际建设需要或上阶段规划不当等原因时,规划应调整 或重新修正某些地块用地性质。
2.5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控制性详细规划所要确定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满足居民物质和文化生活 所需,按居住区标准配套建设的公建项目。 公共服务设施定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用地特点给与不同控制要求。从项目特点 来看,有盈利性的和公益性的。盈利性项目,如商业服务设施在市场经济条件 下可自由调节,规划可以引导。非盈利性项目,如幼托,在开发过程中很容易 被排斥,必须加以严格控制。从用地特点看,有要求单独设置的项目,如中、 小学、菜市场等,需要严格控制;也有可混合设施的项目,如商业住宅混合用 地,办公住宅混合用地等,控制要求应有差别,根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特点, 有以下两种定位控制方式: (1)、指令性控制,是指对公共服务项目、规模、用地定点、定界实行严格 控制的方式 (2)、引导性控制,是指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规模、设置地块与定位要求 不作强硬控制的方式。引导性控制只提出一定建议,指导规划实施。完全 引导控制的公建项目较少,对大部分公建的项目、规模、定界、定位控制 一般采用指令性与引导性相结合的方式。
《控制性详细规划》课件

建筑色彩
对建筑的颜色搭配提出建 议,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
道路交通规划
道路系统规划
交通组织与管理
构建高效、便捷的道路网络,满足交 通出行需求。
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加强交通管理, 减少交通拥堵现象。
停车设施规划
合理配置停车设施,缓解停车难问题 ,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规划目的与意义
目的
通过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城市用地性质、规模、开发 强度和配套设施等要求,实现对城市建设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
意义
有利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 性;有利于规范城市建设行为,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有利于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 力。
模拟技术
利用城市模拟、环境模拟等技术手段对规划方案进行模拟和评估 ,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智能化工具
开发和应用智能化规划设计工具,提高规划设计的效率和精度。
政策法规的完善与调整
法规体系建设
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为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保障。
政策调整
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适时调整相关政策,以适应城市 发展的需要。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 各类用地的性质、范围和 比例等要素。
土地利用强度
对不同地块提出相应的开 发强度、建筑密度、容积 率等控制指标。
土地兼容性
允许一定程度的土地用途 转换,但需满足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划要求。
建筑形态与风貌规划
建筑高度
根据地块条件和城市天际 线控制要求,确定建筑的 高度限制。
建筑风格
监督与评估机制
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与评估机制,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和科学管理 。
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定义: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对地块的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和城市设计引导、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境保护规定为主要内容,并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2.1承上启下,强调规划的延续性。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价值即在于“承上启下”。
2.2与管理结合、与开发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2.3体现城市设计构想。
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将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宏观的城市设计构想,以微观、具体的控制要求加以体现。
2.4城市政策的载体。
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特征:3.1通过抽象的表达方式实现规划意图3.2具有法律效应和立法空间3.3综合性3.4刚性和弹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3.5规划性和引导性的结合3.6通则式与判例式的结合3.7动态控制与相互转化的可能(兼容性规定)3.8强制性内容的提出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目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目标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
4.1明确所涉及地区的发展定位,与上位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的相应内容相衔接,使之能够进一步分解和落实,确定该地区在城市中的分工。
4.2依据上述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现状问题,已有规划、周边关系、未来挑战等因素,制定所涉及地区的城市建设各项开发控制体系的总体指标,并在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质量等方面的配制上落实到各地块,为实现所涉及地区的发展定位提供保障。
4.3为各地块制定相关的规划指标,作为法定的技术管理工具,直接引导和控制地块内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5.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理:是通过指标的制定来实现的,其核心内容是其各项控制指标,可以分为规定性控制指标和引导性控制指标2大类。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的确定通常是以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的确定为核心的。
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

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区别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中常用的三个概念。
它们在城市规划的不同阶段起着不同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阐述这三个概念的区别。
一、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的第一步,也是最基础的规划阶段。
总体规划的目标是制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长远发展目标,为城市未来的发展提供指导。
具体来说,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1 城市发展定位:总体规划要明确城市的定位,即城市的功能定位和地位定位。
功能定位包括城市的主导产业、经济发展方向等,地位定位则包括城市在国家或地区中的地位和作用。
1.2 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要对城市的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包括城市的用地结构、用地布局等。
这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1.3 城市布局规划:总体规划要对城市的布局进行规划,包括城市的空间结构、交通网络等。
这是为了提高城市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优化城市的交通流动性,提高城市的可达性。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它是总体规划的具体细化和落实。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目标是为城市的具体发展提供具体的规划方案和控制措施。
具体来说,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2.1 建筑物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对建筑物的规划进行控制,包括建筑物的高度、容积率、用地面积等。
这是为了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城市的整体风貌,提高城市的宜居性。
2.2 绿地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对绿地的规划进行控制,包括绿地的面积、布局、植被等。
这是为了提供城市的生态环境,改善城市的空气质量,增加城市的景观价值。
2.3 城市设施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对城市的设施进行规划,包括交通设施、水利设施、供电设施等。
这是为了提高城市的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城市的服务能力,满足城市居民的需求。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它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实施和落地。
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控规文本基本内容要求
(1)总则 (说明规划目的、依据、 规划原则、规划范围、适用范围、 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等内容)
(2)规划目标、功能定位、规划 结构;
(3)土地使用;
(4)道路交通;
(5)绿化与水系;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7)五线规划 (8)市政工程管线; (9)环卫、环保、防灾等控制要求 (10)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11)城市设计引导; (12)土地使用、建筑建造通则; (13)其他;
土地使用控制即是对建设用地 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 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规定。
用地面积单位为公顷,一般为 小数点后两位,每块用地不可 有重叠部分。
用地面积(Ap)和征地面积(Ag) 是有区别的
代征地——Ag-Ap,代征道路用地面积、代 征绿化用地面积、代征其他用地面积
用地边界
征地边界
一、用地面积
资料收集简单,计算简易、依赖性强,适应 性不够,只适应与居住为主的地块
三、典型实验法
形态规划
计算规划 控制指标
根据经验 指标确定
指标
先进行城市设计,确定出主要的城市控制要素和 指标
然后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缺陷在于工作量大并有较大的局限性和主观性
四、类比法
分析比较与规划建设在性质、类型、规模等方面 相类似的控规案例,选择相关控制指标
14.2 规定性控制要素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控 制 体 系
6个方面,12 个控制指标
土地使用 环境容量 建筑建造 城市设计引导 配套设施
行为活动
用地面积 用地边界 用地性质 土地使用兼容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居住人口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建筑后退 建筑间距
建筑体量 建筑形式 建筑色彩 建筑空间围合 建筑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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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城市设计是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做的整体构思与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绿地率是指一定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块总面积的比例。
用地面积是指建设项目报经城市规划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后,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测量确定的土地面积。
用地边界是规划用地与道路或其他规划用地之间的分界线,用来划分用地的范围边界。
用地性质是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用地所规定的使用用途。
容积率是项目用地范围内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住宅建筑面积毛容积率指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指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建筑密度指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率指范围内的绿地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建筑限高一般指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
建筑后退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建筑物相对于规划地块边界和各种规划控制线的后退距离,通常以后退距离的下限进行控制。
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城市规划特别是在详细规划中对建筑间距有很严格的要求。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或)底层获得不低于二小时的满窗日照(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消防间距指防止着火建筑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千人指标指进行居住区规划设计时,用来确定配建公共建筑数量的定额指标。
一般以每千居民为计算单位,例如:中小学生以每千居民有多少座位计算。
我国城市规划可以分为战略层面和操作层面,总体规划被视为战略层面,详细规划属操作层面。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目标:(1)明确所涉及地区的发展定位,与上位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的相应内容相衔接,使之能够进一步分解和落实,确定该地区在城市中的分工;(2)依据上述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现状问题,已有规划、周边关系、未来挑战等因素,制定所涉及地区的城市建设各项开发控制体系的总体指标,并在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质量等方面的配置上落实到各地块,为实现所涉及地区的发展定位提供保障;(3)为各地块制定相关的规划指标,作为法定的技术管理工具,直接引导和控制地块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对地块的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和城市设计引导、市政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境保护规定为主要内容,并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要求及其环境要求等为引导性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特征:(一)控制引导性和操作灵活性、(二)法律效应、(三)图则标定、(四)开发引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一)承上启下,强调规划的延续性、(二)与管理结合,与开发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三)体现城市设计构想、(四)城市政策的载体总体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整体战略框架,研究的是城市土地利用、总体布局、发展方向等战略层面的问题,不可能对每一个地块提出详细、明确的规划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对小范围内城市开发建设活动所进行的总平面布局和空间形体组织,它提供的是用于具体项目建设的蓝图。
控制性详细规划起到深化总体规划和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作用,确保城市规划体系的完善和连续。
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主体(包括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镇人民政府)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书。
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阶段划分:(1)项目准备阶段、(2)现场探勘与资料收集阶段、(3)方案设计阶段、(4)成果编制阶段、(5)上报审批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其各项控制指标,可以分为规定性控制指标和引导性控制指标两大类、十三小类(1.用地性质 2.用地面积 3.建筑密度 4.容积率 5.建筑高度/层数 6.绿地率 7.公建配套项目 8.建筑后退道路红线 9.建筑后退用地边界 10.社会停车库 11.配建停车库12.地块出入口方位、数量和允许开口路段 13.建筑形体、色彩、风格等城市设计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表达深度基本要求:1.既能深化、补充、完善落实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意图,又能落实到每块具体用地上;2.能充当土地租让、招标、标底条件和管理的依据与建设的指导;3.直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个案建设(规划设计条件)。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表达深度内容要求: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边界,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的允许建设类型;2.确定各地块的建筑密度。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质量。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
6.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图则应表达的内容:1.地块的区位2.各地块的用地边界、地块编号3.规划用地性质、用地兼容性及主要控制指标4.公共配套设施、绿化区位置及范围,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的位置及保护范围5.道路红线、建筑后退线、建筑贴线率,道路的交叉点控制坐标、标高、转弯半径、公交站场、停车场、禁止开口路段、人行过街地道和天桥等6.大型市政通道的地下及地上空间的控制要求,如高压线走廊、飞行净空限制等7.其他对环境有特殊影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防护距离和范围8.城市设计要点,注释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体系规划图: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建筑平均层数的关系:容积率=用地内所有建筑的总面积/用地面积建筑密度=用地内所有建筑的基地总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平均层数=用地内所有建筑的总面积/用地内所有建筑的基地总建筑面积因此,容积率=建筑密度x建筑平均层数绿地率的广义理解:1.宏观“绿地率”是指和里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之和占城市建设用地的百分比,用以衡量一个城市的水平。
2.微观“绿地率”是指特定用地范围内各种绿地的总和占总用地的百分比。
各类绿地包括公共绿地、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内的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指出城市道路绿地率符合的规定:1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2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3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4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对居住区中心绿地的规定:组团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 1.5m2/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旧区改建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70%。
建筑限高、建筑层高、建筑密度、容积率的关系:容积率=建筑密度x平均层数平均层数=建筑高度/层高即,容积率=(建筑密度x建筑高度)/层高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基地机动车出人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2?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3?距地铁出人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4?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人口不应小于20m;5?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6?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按规划城市人口每人0.8~1.0平方米计算;其中:机动车停车场每车位用地占80%~90%,自行车停车场用地占10%~20%。
公共停车场采用当量小汽车停车位数计算。
居住人口密度指居住区、居住小区或住宅组团中,单位面积内持有正式户口的居住人口数。
居住人口密度=地块内的总人数/地块的面积x100%人口净密度指单位上居住的人口数量和住宅用地面积比例的数值。
人口净密度 =规划总人口/住宅用地面积人口毛密度指单位上居住的人口数量。
人口毛密度 =规划总人口/居住用地面积公共服务设施是保障生产、生活的各类公共服务的物质载体,包括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村镇地区的公共建筑。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1.高中及其他教育设施:2.图书馆:3.影剧院:4.老年福利院:5.综合医院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一)教育设施:1.托儿所2.幼儿园3.普通中小学4.九年一贯制学校(二)医疗卫生设施(三)文化体育设施(四)商业服务设施(五)社区服务(六)行政管理设施及其他国标的居住区公建用地比例为15%~25%、居住小区公建用地比例为12%~22%。
市政设施包括交通、供电、燃气、供热、通信、给水、排水、防灾、环卫等各项市政设施。
控制性详细规划给水工程规划应在上一层次的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给水工程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其编制内容包括:1.分析现状给水系统情况;2.计算用水量,提出水压的要求;3.落实上一层次规划给水设施数量、位置和用地范围;4.布置给水管网并计算管径。
控制性详细规划雨水工程规划应在雨水分区规划或雨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其编制内容包括:1.分析现状雨水系统情况;2.提出规划区雨水流量计算式;3.落实上一层次规划雨水设施或确定规划区雨水设施种类、数量、位置和用地范围;4.布置雨水管道并计算管径。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1)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顺序和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2)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覆土深度;(3)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其处理原则是:(1)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2)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3)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4)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
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目的与作用:(一)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目的是对城市土地资源和空间资源加以合理配置,使城市经济、社会活动及建设活动能够高效、有序、持续地按照既定规划进行,控制引导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1)适应城市快速发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实现规划管理的最简化操作,大大缩短决策、规划、土地批租和项目建设的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