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残疾人补贴政策2017
2017年三级残疾人补贴发放政策

2017年三级残疾人补贴发放政策2017年残疾人是能够享受什么补贴的?对于三级残疾人有什么相关的补贴政策吗?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三级残疾人补贴发放政策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三级残疾人补贴政策一、保障群体细化扩至6类人群据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该项政策实施后,本市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困难残疾人群体生活补贴福利的全覆盖。
据了解,本市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于2010年正式建立。
2010年12月,市残联、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建立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按照此前办法,目前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保障对象仅有两类,即低保家庭和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
与原办法不同,新发布的实施办法对困难残疾人群体进行了精准区分,将非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儿童等困难残疾人纳入了补贴范围。
从而将保障群体细化为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非低保低收入但个人稳定性收入低于低保水平的残疾人以及民政部门管理的重度残疾人、其他残疾儿童等6类。
二、困难残疾生活补贴分类提升据了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困难残疾人的额外生活支出,包括但不限于残疾而产生的水、电、气、暧等额外生活性支出。
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的残疾人。
根据各类残疾人的残疾程度和经济困难程度按不同标准给予差异化补贴。
新的实施办法提高了现有对象的补贴标准,将原标准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精细区别残疾等级和类别后,提高至400元、320元两档;将就业年龄段内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中轻度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200元;此外,将低收入家庭中的中轻度残疾人和非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儿童也纳入补贴范围,精细区别残疾等级和类别后给予300元、200元两档补贴。
对非低保低收入家庭但个人稳定性收入低于低保水平的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补差,即最高每人每月800元。
精神残疾补助标准

精神残疾补助标准
精神残疾补助采取按月发放的形式。
依据国家标准,根据不同程度的精神残疾的确定的,可以分为五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一级精神残疾人每月可享受补助1000元;二级精神残疾人每月可享受补助800元;三级精神残疾人每月可享受补助600元;四级精神残疾人每月可享受补助400元;五级精神残疾人每月可享受补助200元。
多个等级的补助金额,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精神残疾人的正常生活,支持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整合服务,改善生活条件,使精神残疾人能够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补助,例如医疗补助、残疾人就业补助、残疾人培训补助等,这样的补助也有助于精神残疾人的日常生活。
除此之外,在精神残疾人服务车(小汽车)上也有助于精神残疾人的日常生活,这项补助多地代表精神残疾补助的一部分,例如在广东深圳,可以为精神残疾人提供每月补助1000元,补助的目的是帮助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残疾人,购买小汽车以及相关的补助设施,这样可以让他们享受更好的出行服务,提高便利性,更加方便地参与社会活动。
精神残疾补助不仅涉及金钱,还包括政策上的福利措施、医疗保障等,使精神残疾人有可能普及健康知识,增进健康认知,以使其更好地关注和利用社会资源;同时,应特别加强警惕精神残疾人的心理病理,防止和治疗精神分裂、精神分裂症等疾病。
总之,精神残疾补助是改善精神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将精神残疾人整合到社会环境中的重要手段,是精神残疾人获得更好生活状况和社会融入的重要保证。
三级残疾赔偿标准

三级残疾赔偿标准三级残疾赔偿标准是指在我国现行法律下,对于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身体残疾的人员,依据其残疾等级给予的一定赔偿金额。
该标准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而制定的,也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残疾人分为一至四级残疾,其中一级残疾为最轻,四级残疾为最重。
三级残疾是指身体残疾程度较重的人员,具有一定的自理能力,但需要部分照顾和护理。
对于三级残疾人员,我国法律规定了相应的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三级残疾赔偿标准应当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伤残补偿金,二是医疗费用补偿。
伤残补偿金是指因事故或疾病导致身体残疾的人员,按照其残疾等级给予的一定金额补偿。
对于三级残疾人员,我国法律规定的伤残补偿金为20万元。
这笔补偿金可以用于弥补因残疾导致的经济损失,如医疗费用、生活费用、失业费用等。
医疗费用补偿是指因事故或疾病导致身体残疾的人员,按照其残疾等级给予的一定金额补偿其医疗费用。
对于三级残疾人员,我国法律规定的医疗费用补偿标准为30万元。
这笔补偿金可以用于支付因残疾导致的医疗费用,如住院费用、手术费用、康复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三级残疾赔偿标准只是一个基准,实际赔偿金额还会根据事故或疾病的具体情况、受害人的个人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
同时,赔偿金额的支付也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分期支付,以满足受害人的实际需求。
总的来说,三级残疾赔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需要继续加强对该标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的认识和了解,为残疾人的生活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7〕19号

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汾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7〕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现将《临汾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汾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1日临汾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统筹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救助,切实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61号)和《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民发〔2017〕57号),结合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其托底保障功能,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担负起资金投入、工作条件保障和监督检查责任。
民政部门应当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统筹协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加强日常管理、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条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纳入相关专项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
财政部门要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及相关资金保障工作。
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相关工作,实现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2017残保金减免政策

2017残保金减免政策残保金的监督是残保金运行中的重要环节,是保障残保金征管用合法有序的必要约束机制。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残保金减免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残保金减免政策1. 用工比例及计算公式用工比例: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1.7% 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计算公式: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2. 雇佣形式、年限、标准、级别、地域如何界定?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劳劢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幵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 1 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 至 2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3 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 2 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跨地域用工: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3. 残疾人人数核定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 1 年,不满 1 年的按月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4. 其他详细政策详见【京财税[2016]639 号】文件-《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附:《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残疾人)财税[2017]18号 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残疾人)财税[2017]18号 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13b530659eef8c75fbfb376.png)
财税[2017]18号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政策出台背景——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2017年3月5日9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涉及税收政策方面的内容:增值税税率简并为三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至7 5%、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提高至50万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水利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以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上述政府性基金,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或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多退少补。
二、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一)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
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十三五”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公共事业和设施保障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决定免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出台的减免政策报财政部备案。
四、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2017年残疾人优惠补贴政策

2017年残疾人优惠补贴政策2017年对于残疾人优惠补贴政策是什么?2017年残疾朋友有哪些可以享受的补贴优惠政策?店铺整理了残疾人残疾人优惠补贴的相关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参考阅读。
2017年残疾人优惠补贴政策据了解,截至目前,已有20个省份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20个省份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其中13个省份同时建立了两项补贴制度,27个省份建立了一项或两项补贴制度,但存在形式不一、标准差别较大、覆盖范围较窄的情况。
民政部副部长邹铭表示,两项补贴制度将成为首个全国性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
据介绍,对于补贴对象,意见做出了清晰界定,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列为生活补贴对象,将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列为护理补贴对象。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补贴范围。
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政策调整预计惠及千万残疾人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财税[2007]92号)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财税[2007]92号)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7、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可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四川省残疾人补助标准

四川省残疾人补助标准四川省残疾人补助标准是多少?四川省建立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请看:四川省民政厅、财政厅和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向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其中: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四川省户籍低保对象,2016年每人每月按6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分别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
《通知》明确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其中: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省财政按35%总体补助水平对市县给予补助(对三州和扩权县补助比例为40%,对其他市县补助比例为30%);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财政按50%总体补助水平给予补助(对三州和扩权县补助比例为55%,其他实现补助比例为40%)。
《通知》还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
既符合两项补贴申领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补贴(津贴)。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领取工商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广安区、前锋区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广安经开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财政局,枣山园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协兴园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建立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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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残疾人补贴政策2017年2017年,国家对三级残疾人有什么补贴?下面是整理的关于2017年三级残疾人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三级残疾人补贴政策2017年三级残疾人低保政策一、城市低保《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市民政局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发19号)“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6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不能自理的重残人,经户籍所在地区县残联审核确认,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本人或监护人可持确认证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参照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对其按月发给生活补助。
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重残人家庭,重残人员全额享受低保待遇。
”二、粮油供应帮困《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完善本市粮油供应帮困工作的通知》(京民救发226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均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粮油供应帮困补贴。
”三、农村低保《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发15号) 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上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纳入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无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四、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人民助学金制度《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人民助学金制度》(京教财14号) “革命烈士子女、享受社会优抚待遇家庭的学生和残疾学生,享受人民助学金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京政办发94号)“城市低保对象患危重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全年个人负担超过1000元以上,可申请享受医疗救助。
”六、公有住房租金减免《北京市城镇公有住房租金减免暂行办法》(京政发7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其新增租金免交。
”七、城镇廉租住房《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京国土房管住字1005号)“实物配租主要针对烈属、孤老、重残等特殊情况的申请家庭,这些特殊对象家庭也可选择租金补贴。
”八、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程中享受政府补助《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程中享受政府补助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政管字125号)“享受市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城市居民和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对按楼房平均每户300元左右、平房平均每户150元左右的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料费由市政府补助解决。
”九、法律援助《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司发通56号) “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十、减免社救对象丧葬业务收费《北京市殡葬管理处印发“关于减免优抚、社救对象丧葬业务收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民殡发34号) “社救对象中(1)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并持有城镇居民粮油供应帮困卡的市民(2)农村五保户(3)农村敬老院的孤寡老人减免火化、运输费用,标准为应纳费用的50%,直至免收。
”十一、城镇待业残疾人生活补助《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城镇待业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京残发55号) “凡具有本市正式非农业户口、属于劳动年龄(男16岁至59岁、女16岁至54岁)段内、有劳动愿望和一定劳动能力的待业残疾人,均属于补助对象。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
”十二、城市居民特困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城市居民特困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京残发99号) “具有本市城市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市城市居民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为补助对象。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十三、农村特困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农村特困残疾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京残发51号) “具有本市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本区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残疾人为补助对象。
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残疾人民生保障政策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针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都在范围之内,这里一般保障的是残疾人家庭,还有要解释的一点就是对本人是没有收入的重度残疾人,一直靠家庭来供养,户口在自己父母,朋友,兄弟姐妹名下不能单独立户的,可以以独户的形式申请低保,也就是说只有本人可以享受低保。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生活补贴,也可以享受护理补贴,一般情况是一二级的都有低保,今年的政策是有低保的残疾人都可以享受生活补贴,只有个别地区可以扩大范围到困难家庭。
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基本康复训练参照国家现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构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每人每年补贴最高2.4万元;提供助听器、助视器、助行器等辅助器具适配,明确各类补贴标准及补贴次数;免费为听力残疾儿童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1台,补贴手术费及术后康复训练费用;对7-18周岁贫困家庭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等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给予一个康复周期的康复补助,每人每年补贴最高2.4万元。
4.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对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
这个各地补贴的标准不一,一般情况都有上限,高于上限的补贴到上限,低于上限的全额补贴。
对国内外捐赠的,国家、省专项下发的辅助器具实物,将免费配发给符合相应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人。
5.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这个补贴额度也不一样,一般是4000以上一万元以下,捐赠热水器、微波炉、升降橱柜、沐浴椅等用具。
6.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予以资助。
7.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鼓励地方探索提高重度残疾人大病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医保结算、救助流程。
持残疾证到社区或者村里开证明只交纳正常人交费基数的30%。
8.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对盲人、聋人有线(数字)电视费用、宽带和手机上网流量费用等给予优惠照顾。
具体怎么优惠目前还不知道,只能看电信公司的制度。
9.阳光家园计划支持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机构为100万人次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2017惠民政策补贴一、居家养老1、失能老人补助北京市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高龄老人可以领取“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贴直接打入养老卡中,惠及全市各类困难老人4.8万人。
其中失能老人每月可获得最低300元,用于购买护理服务;80岁以上高龄老人、70岁以上“失独”老人每月有不低于100元补贴,用于购买服务。
2、津冀养老院招收北京老人位于天津、河北的3家养老院即日起试点招收北京户籍老人,其每招收一位北京老人每月享受300-500元的补贴。
而每位北京户籍老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探亲交通补助”。
这些机构为:中标集团河北高碑店养老项目、天津武清养老护理中心和河北三河燕达国家健康城。
三家试点养老院虽尚未实现医保实时结算,但是京籍老人在当地看完病后可以拿回北京报销,也可委托养老院工作人员到北京替老人报销。
3、空巢老人巡视西城区试点高龄、独居老人养老巡视岗项目,将对开展巡视工作的街道进行相应补助,拟每个岗位每年补贴65万元用于购买社会服务。
巡视对象主要是全区高龄独居老人,巡视服务要以老人自愿、子女支持为前提,通过签订委托书的形式加以明确。
二、医疗保障1484118461752107.jpg1、困难人员医疗补助北京市医疗救助标准提高,由原来的9类扩大到15类:救助新增病种:多要肺结核、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甲亢、唇腭裂、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六类病种首次纳入救助范围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方面将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门诊救助封顶线由2000元提高到4000元;住院救助封顶线由30000元提高到40000元;重大疾病救助比例由70%提高到75%,全年救助封顶线80000元。
2、困难残疾人补助(1)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按照残疾类别和等级,每人每月补贴320元至400元;(2)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按照残疾类别和等级,每人每月补贴300元;(3)未享受低保待遇、非低收入家庭的,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或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按照残疾类别和等级,每人每月补贴200元;(4)未享受低保待遇、非低收入家庭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个人稳定性收入低于北京市低保标准的残疾人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按月享受个人稳定性收入与北京市低保标准的差额补贴;(5)未享受低保待遇、非低收入家庭的,未满16周岁的残疾人,按照残疾类别和等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至300元;(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按照残疾类别和等级,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至300元;3、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今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在履行看管照料、送诊救治等家庭责任后,可申领政府补贴,每年最高可达2400元。
市卫生计生委表示,目前,北京全市16个区正在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监护人申领补贴时可向所在街道(乡镇)咨询。
4、退休医务补助《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规定:乡村医生将由人员管理转为岗位管理,并按照不低于1‰的乡村服务人口设置乡村医生岗位;在条件艰苦的山区村医岗位,每月补助有望达到5500元;2019年年底前,我市村村都有卫生室,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三、特殊求助1、职工家属求助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突发重大疾病、突发自然灾害等原因,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符合本办法所规定条件的,给予应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