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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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福利费规定

事业单位福利费规定

事业单位福利费规定
事业单位福利费是指用于支付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障的资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提取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福利费。

接下来,我将就事业单位福利费的规定进行介绍。

首先,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福利费的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0%。

福利费的用途包括住
房补贴、医疗费用、保险费用、养老金以及其他福利待遇等。

其中,住房补贴是根据员工在单位服务的时间和职位确定的,将以一定比例发放给职工。

其次,根据《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暂行条例》,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0%提取职工福利费作为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

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职工的基本权益。

此外,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政策,事业单位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其他福利待遇,例如奖金、职工公寓、职工旅游等。

这些福利待遇的提供需要根据单位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情况进行具体制定,不能超出一定的限度。

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福利费的规定和提取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是职工的福利保障,也体现了事业单位对职工的关心和关爱。

合理设定福利费的比例,确保了职工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也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人才保障。

总结起来,事业单位福利费的规定主要包括福利费比例的设定、社会保险费的提取和其他福利待遇的制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和福利待遇,确保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的稳定。

同时,事业单位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单位发展的需要,灵活地制定具体的福利政策,为职工提供更好的福利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费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费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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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费制度
2008-11-05 21:03:21| 分类:劳资政策 |字号订阅
(一)福利费提取标准
1、机关(党派、团体)提取标准:按每人每月10元提取。

2、事业单位提取比例:按工资总额的2.5%提取。

(二)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及补助对象
1、使用范围
(1)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家属患病医药费困难和死亡丧葬费困难补助等;工作人员的其他特殊困难,如灾害或本人因病、伤需要增加营养恢复健康,而经济有困难需要补助的。

(2)探视本单位因病、伤住院的工作人员,购买少量慰问品的开支。

(3)机关单位举办的理发、浴室等集体福利设施零星购置费的补贴或酌情补贴个人卫生费(如理发、洗澡等)。

2、补助对象:限于工作人员本人和依靠其供养的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成年的弟妹。

(三)福利费的掌管
福利费由各级人事部门掌管。

福利费的使用,应掌握以解决工作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为主,集体福利补贴为辅的原则。

各级政府人事、财政部门要定期检查各单位福利费使用管理情况,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

机关单位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

机关单位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

机关单位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为贯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关心关爱,提高我单位机关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XXXXXX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为做好机关福利费使用管理,成立XX单位福利工作小组,由党群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

主要负责及时了解掌握工作人员困难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福利费使用建议及具体标准,统筹福利费补助慰问人员范围,监督本单位福利费的管理使用。

福利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办公室二、使用范围1.机关福利费主要用于困难救济,在解决工作人员生活困难的同时,可以用于看望慰问以及适当补助集体福利事业。

2.使用范围为机关在编在职干部。

3.本办法中未婚干部直系亲属一般指其父母,已婚千部直系亲属一般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困难救济1.适用情形。

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原则,包括以下情形:(1)工作人员家庭生活困难的;(2)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确需自行负担合理高额医疗费用的;(本人年度自付在2万元至3万元的,单位最高可补助1万元;自付在3万元至6万元的,单位最高可补助2万元;自付在6万元至10万元的,单位最高可补助3万元;自付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最高可补助5万元。

直系亲属年度自付医药费在在6万元至10万元的,单位最高可补助1万元;自付在10万元至20万元的,单位最高可补助2万元;自付在20万元至30万元的,单位最高可补助3万元;自付在30万元以上的,单位最高可补助5万元。

)(3)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因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受到损失的;(4)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确有其他特殊困难的。

2.困难救济由干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报机关工会。

根据我单位“三重一大”相关制度,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具体慰问标准。

每年最高补助5万元。

3.因同一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每年原则上使用本单位福利费补助一次。

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人薪发[1994]3号

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人薪发[1994]3号

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正文:---------------------------------------------------------------------------------------------------------------------------------------------------- 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人薪发<199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下发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政策,切实把增资水平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数额内。

当前特别要注意防止弄虚作假,想方设法高套职务工资和高定级别工资;要严格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冲销64元物价、福利性补贴和自行建立的津贴,不能在冲销后再巧立名目另搞一块补贴、津贴。

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春节后,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组织人员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政策的要坚决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抓紧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争取在春节前大部分人员能兑现工资。

1994年1月29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现对实施中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1.关于未确定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如何套改的问题为有利于合理解决机关、事业单位未确定技术等级技术工人特别是其中已临近退休的人员的工资套改问题,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中,对这部分技术工人可以根据其工作年限和现工资额确定套改办法。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一、关键信息项1、福利费的定义和范围2、福利费的预算和分配3、福利费的申请和审批流程4、福利费的发放方式和时间5、福利费的使用监督和违规处理6、福利费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二、具体内容11 总则111 为了规范和加强福利费的管理,合理使用福利费,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福利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112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12 福利费的定义和范围121 福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费用。

122 福利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节日慰问费,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发放的礼品或礼金。

员工生日福利,如生日蛋糕、礼品等。

员工健康体检费用。

员工培训和教育经费补贴。

员工困难补助。

员工文化体育活动费用。

其他经企业批准的福利项目。

13 福利费的预算和分配131 企业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合理安排福利费预算。

福利费预算应纳入企业年度预算管理,并经相关决策程序审批。

132 福利费的分配应根据员工的岗位、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部门和员工的福利额度。

14 福利费的申请和审批流程141 员工或部门需要申请福利费的,应填写《福利费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理由、福利项目、金额等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42 申请表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143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初审,核实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有需要,可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144 初审通过后,申请表提交至财务部门进行复审,财务部门主要审核申请金额是否符合预算和财务制度。

145 复审通过后,申请表提交至企业领导审批。

审批权限应根据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15 福利费的发放方式和时间151 福利费的发放方式可以是现金、实物、服务等形式,具体方式应根据福利项目的性质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152 节日慰问费、员工生日福利等定期发放的福利费,应在相应的节日或生日前发放;员工困难补助等临时性福利,应在审批通过后及时发放。

福利费_法律规定(3篇)

福利费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福利费,作为企业工资总额的一部分,是用于改善职工福利待遇、提高职工生活水平的专项费用。

在我国,福利费的法律规定对于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福利费的定义、法律规定、适用范围、计算方法、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二、福利费的定义福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从企业工资总额中提取的一定比例,用于支付职工福利待遇的费用。

福利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三、福利费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取一定比例的工资总额作为福利基金,用于改善职工生活条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福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福利待遇。

”3. 《企业财务通则》《企业财务通则》第37条规定:“企业应当从工资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福利费,用于支付职工福利待遇。

”4. 《企业职工福利基金管理办法》《企业职工福利基金管理办法》对福利费的提取比例、使用范围、管理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福利费的适用范围福利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职工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2. 职工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3. 职工福利设施建设、维修;4. 职工困难救助、慰问;5. 职工培训、教育;6. 其他符合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的职工福利支出。

五、福利费的计算方法福利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 按工资总额提取:根据国家规定或企业实际情况,从工资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福利费;2. 按职工人数提取:根据国家规定或企业实际情况,按职工人数提取一定金额作为福利费;3. 按实际发生额提取: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支出,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福利费。

六、福利费的使用管理1. 提取管理: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福利费的提取比例和方式;2. 使用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福利费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福利费用于职工福利待遇;3. 监督审计:企业应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确保福利费的使用合法合规。

事业单位员工福利保障的法律规定

事业单位员工福利保障的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公务员单位,其员工的福利保障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事业单位员工的权益,我国法律对事业单位员工的福利保障进行了明确规定,下面将逐一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基本工资和津贴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办法》,事业单位应该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工资政策,给予员工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的确定应参照岗位等级、工作业绩和工资分配制度进行。

此外,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和岗位要求,事业单位还可以给予津贴,如住房补贴、岗位津贴等。

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应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事业单位应按比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在员工离职时按规定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对于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应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根据员工的需求和政策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手续。

三、年休假和带薪休假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条例》,事业单位员工享有年休假制度。

具体的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的工龄和工作年限进行确定,一般为5天至15天不等。

另外,员工还可以享受带薪休假。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休假5天。

四、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根据《劳动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全与健康保护条例》,事业单位应确保员工的职业安全和身体健康。

事业单位应制定和执行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

同时,事业单位还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和劳动安全检测,确保员工的职业环境符合相关要求,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五、奖励和惩罚制度为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奖励制度。

奖励既可以是物质奖励,如给予员工奖金、福利品等,也可以是精神奖励,如表彰员工的先进事迹、提升员工的职务等。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福利费的管理,规范福利费的使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福利费是公司按照规定提取或支付的,用于员工福利方面的资金。

第四条福利费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合规、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福利费的来源第五条福利费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国家规定从公司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

3、其他合法来源,如员工自愿捐赠等。

第三章福利费的使用范围第六条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如员工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临时性补助。

2、员工医疗费用补贴,对员工在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

3、员工节日慰问,在传统节日向员工发放节日礼品或礼金。

4、员工生日福利,为员工送上生日祝福和生日礼物。

5、员工集体福利设施,如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6、员工教育培训费用,用于员工提升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训费用。

7、员工文体活动费用,组织员工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的费用支出。

8、其他符合福利性质的支出。

第四章福利费的预算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员工福利需求,编制福利费预算。

第八条福利费预算应当经过公司财务部门的审核和公司管理层的批准。

第九条福利费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

第五章福利费的支付和核算第十条福利费的支付应当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审批流程进行。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当对福利费的支出进行严格核算,确保福利费的使用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福利费的财务账目,定期进行清查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福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擅自扩大福利费使用范围、提高福利费支付标准或者挪用福利费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1996)

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1996)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6.01.06•【文号】财文字[1996]2号•【施行日期】1996.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11月13日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废止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财文字[1996]2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重新制定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本规定自一九九六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九六年一月六日附件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

第三条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一)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见下表)。

(二)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等│火│轮│飞│其他│住宿费限额标准(元)级项目││││交通├──┬──────标│车│船│机│工具│一般│深圳、珠海、职务准│││││地区│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软│一│一│按││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席│等│等│实│100 │140人员│车│舱│舱│报││││位│位│销││─────────────────┼─┼─┼─┼──┼──┼──────中央国家机关正副司(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

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内容

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内容(一)我国传统福利制度的建立和内容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1951年8月发布了《关于城市救济福利工作报告》,报告由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障对象主要是无依无靠的城镇孤寡老人、孤儿或弃婴、残疾人等。

民政部门通过设立福利机构为这些孤老残幼人员提供保障。

福利机构分为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福利企业两类。

福利事业机构包括各种收养性的福利院、精神病院等;福利企业主要是通过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解决残疾人的生活保障问题。

民政部主管的这些福利只覆盖了城镇极少数特殊人群(占总人口1%不到)。

1950年6月颁布的《工会法》、1953年劳动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对企业职工的生活困难补贴、探亲补贴、取暖补贴作了规定,还规定企业应设立食堂、托儿所,所需费用由企业行政或资方负责。

1953年5月财政部、人事部发布《关于统一掌管多子女补助与家属福利等问题的联合通知》、1954年3月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办法的通知》、195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1956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的通知》、1957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职工生活方面若干问题的指示》,这些法规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冬季取暖、生活困难补助、职工住宅、上下班交通、职工家属医疗补助、生活必需品供应等问题作了全面的规定。

由此,绝大多数企业职工以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需求按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提供,并且是我国社会福利的主体(占城市居民的95%以上,占总人口的25%以上)。

企业职工的福利由劳动部负责和管理,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由政府人事部门负责。

可以看出,我国的社会福利是由民政福利、企业职工福利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三部分组成。

从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社会福利制度至90年代末期的整个计划经济时期,城镇居民能够享受到的福利待遇在不断增加,从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探亲补贴、交通补贴、休假疗养,到为职工建立托儿所、幼儿园、食堂、洗澡堂、医务室、阅览室、体育场,再到为所有城镇居民提供粮油以及副食品价格补贴,一个企业或者一个单位就是一个无所不管、无所不包的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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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的
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1957.05.22
【实施日期】1957.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发布)
为了适当地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生活困难,特将原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办法的通知》修订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现在随通知附发,希即遵照执行。

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都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
为了适当地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的生活困难,特作以下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的福利费标准,根据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和城乡生活水平的不同情况,另作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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