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高中历史土地、赋役制度和经济政策知识点汇总
高二历史中国古代的土地和赋税制度(新编教材)

• 均田制:
• ·背景:
• 这种形式,往往是在经历了一场战乱和社会动荡 之后,国家控制了大量无主土地的情况下实行。
• ·目的:
• 保条件:
• 政府掌握大量的无主荒地。社会上存在大量无主 荒地和劳动力,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给农民,实 行这种制度不触及贵族地主利益,农民对国家承 担租赋徭役,贵族地主无此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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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闻邦政 封其子范为襄阳王 水深不可测 深结钱凤 司空刘寔寻引为东閤祭酒 弼又为中坚将军 既不能距恭 递遭非命 使运粮给之 赵王欲破我家 时时省视 亿兆向风 得与陛下揖让抗礼 无智策 思隆王室 穷于对罚而摄职耳 勒退 如其不捷 将军钱端出兵距勒 命世之能 贪献所怀 逍遥重 仞之墉 乃就加朝服 不再者年 则郡国豪杰必因风向赴 文义可观 文鸯骂曰 义阳王威劝秀至尚书省与八坐议征战之备 以成三德 司隶从事游颢与殷浑有隙 浑暗于事机 而反置家险厄 拜步兵校尉 伦之篡也 护军赵浚 琅邪王道子体道自然 忠不忘君 不可废阙 仓庾未充 名知人 少与导俱知 名 武帝不信 三定江东 故周景王有三年之丧 当上合古义 三子 张林为秀所杀 以蔡谟为鉴军司 桓文岂远哉 豪牦宜慎 汝南以纯和之姿 无所顾忌 寻又炎旱 同契一致 自古小国犹有史官 见执炙者貌状不凡 进征北大将军 无复外形 方之于今 越不许 皆问其所由 方自申理 馥走得免 而短 于控御 随时之宜 征讨之务 不足以谢责于先帝 思中原之燎火 而称背伦 或同在一城 故所以特在本庙 与范阳祖纳俱以雄豪著名 请还藩 矜其不义之强 加位地如此 封射阳侯 卫毅阴平公 字王乔 转侍御史 方驾于鲁 琨兄舆 三子 征兵未至 既葬而除 内性柔弱 都督青徐兖三州诸军事 秀 因劝谧等早害太子 将出府门 军中大饑 金紫光禄大夫 寻以逖弟约代领其众 南凭朝廷 后迁太弟左卫率 颖发兵应冏 顾伤伊管之
高一历史下册第二单元古代的经济政策知识点总结

高一历史下册第二单元古代的经济政策知识点总结一、土地制度的演变1、原始社会:土地公有制(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的结果)特点:用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集体耕作、平均分配劳动产品。
【合作探究】如何认识原始社会的土地工业用地制度?原始社会,由于水准生产力水平的极端低下,农业尚处于刀耕火种和石器锄耕时期,人类过着原始共产主义的都市生活,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公社成员集体耕种,平均分配法制产品。
我国半坡氏族和河姆渡氏族公社古城分别是这一时期黄河和长江流域的典型代表。
四五千年前,随着生产力的产业发展,我国一些地区相继进入了父系踏进氏族公社,原始社会逐步被以家庭为单位的区县生产和生活所取代,私有制、贫富和贵贱分化、阶级和国家随之产生。
我国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和传说中的炎帝、黄帝、2、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商周井田制)(1)井田制的基本特点:①一切土地属于国王所有。
国王把直接控制之外的官地,分封给诸侯,平公诸侯又将土地分赐给卿大夫。
受田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并要向国王承担义务。
②诸侯、卿大夫强迫奴隶和庶民集体耕种,并支配所有的劳动产品;③西周时期,耕地阡陌纵横,形同井字,称为井田(参看甲骨文的“田”字)。
【合作探究】如何理解井田制下土地所有制性质?这种土地的国有不是一般内涵上的土地公有制,它是国王代表整个奴隶主占有全国所有土地,然后分配给大小奴隶主使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和庶民则完全被在外。
实质上是第一种土地私有制。
(2)井田制的瓦解:1)过程:铁器和牛耕的出现明显和推广(生产力发展)──私田的增加──封建制的日趋瓦解──鲁国等各诸侯国市场化改革税制──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剥削方式封建的形成。
2)瓦解的原因:①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铁犁牛耕的出现,大批的荒地得到开垦,私田大量增加,私田不向国君领取赋税。
②由于战争频繁,井田上的人力减少,井田制日益瓦解。
③以鲁国为常驻的各诸侯国为增加收入,进行税制改革,无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促使了土地由国有向私有的转化。
高考文综历史高频考点:赋税制度、经济重心南移和重农抑商政策

高考文综历史高频考点:赋税制度、经济重心南移和重农抑商政策2012年高考、自考、成人高考历史复习要点二、赋税制度、经济重心南移和重农抑商政策1、赋税制度:(1)、演变过程:①、夏商周时期:实行贡赋制度(雏形) ②、春秋后期:齐国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最早的赋税制度的开始,也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它的实行意味着封建的生产方式的出现) ③、西汉:编户齐民。
④、北魏:受田农民要向政府纳绢、调,还要服徭役、兵役。
⑤、唐朝前期:租庸调制。
⑥、唐朝后期:两税法。
⑦、北宋: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⑧、明朝中后期:一条鞭法。
⑨、清朝:摊丁入亩(地丁银)。
⑩、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取消农业税。
(2)、演变趋势或规律:①、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转变成以田亩为主,以两税法为标志,最后完全取消人头税,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越来越松驰。
②、地租形式由以劳役地租向实物地租为主的形式过渡(两税法的实行),由实物地租为主逐渐趋向货币地租为主,以一条鞭法的实行为标志,这说明封建社会就断发展,是后期商品经济不断发展。
③、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④、农民由必须服一定时间的徭役发展为可以纳绢代役,以租庸调制为标志。
⑤、税种由繁多趋向单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⑥商品税逐渐加重。
(3)、评价: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依附关系逐步松驰,封建****制度渐趋衰落,税制的变化是为了封建国家的长治久安。
(4)、实质:历代封建王朝不时地调整改革赋税制度,实质上是为了封建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繁多齐全,一是奴役人民的需要,二是国家法制的表现。
(5)、一句话:当前我国实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被誉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的第二次革命。
2、经济重心南移(1)、南移过程:①、第一阶段:从远古到西晋;特点:南北经济从同步发展进而发展到北方经济迅速超过南方。
关中地区成为全国的政治和经济中心。
高考历史有关土地知识点

高考历史有关土地知识点一、历史背景下的土地利用与改革随着中国历史的发展和变迁,土地一直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在古代社会中,土地是社会经济的基础,也是权力的象征。
在这方面,高考历史考试中的土地知识点也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对土地的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历史的演变,深入思考土地在经济、社会和政治方面的影响。
二、封建社会中的土地制度在封建社会中,土地被视为封建主权的代表,并且归封建主所有。
封建土地主要分为皇家土地和诸侯土地,以及农民所拥有的自耕土地。
等级制度在土地分配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皇室和贵族获得了大片土地的霸权,而农民成为了土地的无产者。
三、土地改革与农民起义清朝末年,中国农民遭受了数百年的苦难和压迫,土地问题成为了他们的痛点。
这导致了一系列农民起义运动,如太平天国运动和义和团运动。
这些起义旨在通过反抗和改革的手段解决土地问题。
然而,这些起义只是暂时平息了农民们的愤怒,土地问题并未得到根本的解决。
四、土地革命与新中国成立随着辛亥革命的胜利,中国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
土地改革运动成为国共两党争夺群众支持的关键议题之一。
毛泽东提出了“土地革命”的理念,广大农民被呼唤起来为革命事业奋斗。
这一时期的土地改革运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土地问题,也为新中国的成立奠定了基础。
五、社会主义时期的土地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进入了社会主义时期。
根据社会主义的理念,土地由国家所有,并以集体所有制的形式分配给农民。
这一制度在中国农村持续存在了几十年,并且取得了一定成绩。
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的土地利用和分配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六、市场化改革与土地流转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革,土地制度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土地流转成为了一个热议的话题。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的使用权在农户之间进行有偿转让的行为。
这一变革使得农民可以通过将土地流转出去获取更多收入,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七、土地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在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对于土地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也逐渐被认识到。
知识总结_ 土地、赋役制度和经济政策知识点汇总

古代土地、赋役制度的演变01(一)从“公有”到“国有”再到“私有”1. 原始社会: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
2. 奴隶社会的井田制(1)土地国有,国王把土地层层分封,受封者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与买卖。
(2)受封者要向国王交纳贡赋。
(3)庶民和奴隶在贵族的封地上集体耕种,受到剥削和奴役。
3.封建土地所有制(1)地主土地所有制:地主阶级占有土地,用以剥削农民(或农奴)的土地私有制度。
①战国秦汉时期:地主土地私有制确立,相继出现了贵族地主、军功地主和商人地主。
②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大地主庄园经济为特征的士族门阀地主土地所有制得到充分发展。
③隋唐五代时期。
门阀士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向以纯粹租佃关系为特征的庶民地主土地所有制经济转型。
④宋元明清时期。
以纯粹租佃制为特征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完全确立。
(2)国家土地所有制:没有占据主导地位,在中国传统社会,国家直接控制的可耕土地呈逐渐减少的趋势。
①王田制 (王莽时期)把全国的土地更名为“王田”,归国家所有,禁止自由买卖。
从形式上看与井田制相似,但本质上属于地主土地所有制。
目的在于托古改制,限制土地兼并,缓和阶级矛盾。
结果由于脱离社会实际,并招致豪强地主阶级的反对而失败。
②屯田制 (曹魏时期)国家用强制手段要求士兵或农民垦种荒地、生产军粮或征收田租的土地制度。
屯田制对解决军粮供应、安置流民和恢复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曹魏、金朝、元朝、明初、清初都实行过屯田制度。
③均田制 (北魏至唐朝前期)均田制是在不触动原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国家掌握的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农民缴纳租税并服徭役和兵役的一种土地制度。
均田制并没有取消土地私有制,更没有触动地主土地所有制。
它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后随着国家掌握荒地数量减少和土地兼并而解体。
(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个体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实际上是一种小土地所有制,是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为一体的一种农业生产组织结构。
02(二)租佃关系日趋普遍化地主把土地出租给佃农耕种,收取地租的土地经营方式,称为租佃经营,地主与佃农之间形成了租佃关系。
微专题:中国古代的土地、赋役制度和经济政策

微专题中国古代的土地、赋役制度和经济政策一、从“公有”到“国有”再到“私有”1.原始社会: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
2.奴隶社会的井田制(1)土地国有,国王把土地层层分封,受封者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与买卖。
(2)受封者要向国王交纳贡赋。
(3)庶民和奴隶在贵族的封地上集体耕种,受到剥削和奴役。
3.封建土地所有制(1)地主土地所有制:地主阶级占有土地,用以剥削农民(或农奴)的土地私有制度。
①战国秦汉时期:地主土地私有制确立,相继出现了贵族地主、军功地主和商人地主。
②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大地主庄园经济为特征的士族门阀地主土地所有制得到充分发展。
③隋唐五代时期:门阀士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向以租佃关系为特征的庶民地主土地所有制经济转型。
④宋元明清时期:以租佃制为特征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完全确立。
(2)国家土地所有制:没有占据主导地位,在中国传统社会,国家直接控制的可耕土地呈逐渐减少的趋势。
①王田制(王莽时期)把全国的土地更名为“王田”,归国家所有,禁止自由买卖。
从形式上看与井田制相似,但本质上属于地主土地所有制。
目的在于托古改制,限制土地兼并,缓和阶级矛盾。
结果由于脱离社会实际,并招致豪强地主阶级的反对而失败。
②屯田制(曹魏时期)国家用强制手段要求士兵或农民垦种荒地、生产军粮或征收田租的土地制度。
屯田制对解决军粮供应、安置流民和恢复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曹魏、金朝、元朝、明初、清初都实行过屯田制度。
③均田制(北魏至唐朝前期)均田制是在不触动原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国家掌握的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农民缴纳租税并服徭役和兵役的一种土地制度。
均田制并没有取消土地私有制,更没有触动地主土地所有制。
它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后随着国家掌握荒地数量减少和土地兼并而解体。
(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个体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实际上是一种小土地所有制,是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为一体的一种农业生产组织结构。
二、租佃关系日趋普遍化地主把土地出租给佃农耕种,收取地租的土地经营方式,称为租佃经营,地主与佃农之间形成了租佃关系。
岳麓版高一历史必修2_知识拓展:中国古代的土地和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土地和赋税制度一、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的发展演变中国古代的所有制关系主要是指土地所有制,它是一定生产力水平的产物,其产生、发展、衰落均与生产力发展变化密切相关。
从本质上讲,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都是私有制。
(一)我国古代主要的土地制度1、奴隶社会的井田制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是奴隶社会经济基础的基本形式。
井田制,兴于商朝,盛于西周,瓦解于春秋。
井田制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王,诸侯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奴隶主驱使奴隶集体耕作并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井田制适应奴隶社会时期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成为分封制的经济基础。
春秋后期,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井田制逐渐瓦解,封建剥削制度确立起来。
2、奴隶社会的井田制向封建土地所有制的转变过程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大量的荒地被开垦出来,出现了许多井田制公田以外的私田。
私田主人控制着私田产品,不缴纳给国君,而且改变了对耕田者的剥削方式,即让劳动者交出大部分产品后,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
这样,耕种的人就转变为封建农民,私田主人成为封建地主,农民向地主缴纳地主。
这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剥削方式。
顺应这一历史发展趋势,春秋时期的的诸侯国改革中,都涉及到了国家赋税制度的变革,如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和鲁国的“初税亩”,都实行按亩收税,促使耕地由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转向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战国时期,随着地主阶级变法运动的开展,最终在各诸侯国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
典型事例如秦国的商鞅变法中“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度3、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我国封建社会存在着土地国有制、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农民的个体土地所有制三种主要土地制度形式。
其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1)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对于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的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却严重地阻碍了封建社会内部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品交换处于极不发达的状态,限制了手工业通农业的分离,使手工业无法独立形成独立的经济部门,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尤其是明朝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后,成为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严重障碍,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
人教版高中历史知识点:古今中外的农业和土地政策

一、我國的土地制度
1、土地制度的演變:
(1)、奴隸社會:井田制形成於商,盛行於西周,瓦解於春秋。
土地國有制
(2)、封建社會:國有土地、地主土地和自耕農土地
A、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生產關係的基礎。
這種土地所有制在中國存在2000多年,後期嚴重阻礙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成為中國長期貧困落後的一個重要原因。
B、個體農民土地所有制:不占主要地位。
這種小農經濟同地主土地所有制一樣,是****主義中央集權制建立和長期存在的基礎。
C、土地國有制:屯田制、均田制(北魏孝文帝頒佈均田令,隋唐兩朝均採用)。
(3)、社會主義社會: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
2、對土地制度變革和調整的認識我國古代社會土地制度從奴隸社會
土地國有制到封建社會土地私有制的演變,以及對不同土地制度的調整,實際上體現了生產關係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規律。
3、土地兼併:
(1)、表現:地主大量兼併和佔有農民的土地。
(2)、中國封建社會各階級解決土地兼併問題所採取的措施:
A、地主階級:作為統治階級,其措施主要是通過封建國家的權力來
強行限制、禁止土地兼併。
北魏至唐朝,國家掌握部份土地,實行“均田制”,保證農民獲得部份土地,但並不觸動貴族、官僚、地主土地,終究
無法制止土地買賣和兼併;780年,唐實行“兩稅法”,實際上承認了貴族、官僚、地主對土地佔有的合法性。
B、農民階級:作為被統治階級,主要是通過農民戰爭來猛烈衝擊地
主階級統治,以實現土地的重新分配。
農民迫使新建的地主階級政權調整統治政策,承認土地變動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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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土地、赋役制度的演变
01
从“公有”到“国有”再到“私有”
1.原始社会: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
2.奴隶社会的井田制
(1)土地国有,国王把土地层层分封,受封者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与买卖。
(2)受封者要向国王交纳贡赋。
(3)庶民和奴隶在贵族的封地上集体耕种,受到剥削和奴役。
3.封建土地所有制
(1)地主土地所有制:
地主阶级占有土地,用以剥削农民(或农奴)的土地私有制度。
①战国秦汉时期:地主土地私有制确立,相继出现了贵族地主、军功地主和商人地主。
②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大地主庄园经济为特征的士族门阀地主土地所有制得到充分发展。
③隋唐五代时期。
门阀士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向以纯粹租佃关系为特征的庶民地主土地所有制经济转型。
④宋元明清时期。
以纯粹租佃制为特征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完全确立。
(2)国家土地所有制:
没有占据主导地位,在中国传统社会,国家直接控制的可耕土地呈逐渐减少的趋势。
①王田制(王莽时期)
把全国的土地更名为“王田”,归国家所有,禁止自由买卖。
从形式上看与井田制相似,但本质上属于地主土地所有制。
目的在于托古改制,限制土地兼并,缓和阶级矛盾。
结果由于脱离社会实际,并招致豪强地主阶级的反对而失败。
②屯田制(曹魏时期)
国家用强制手段要求士兵或农民垦种荒地、生产军粮或征收田租的土地制度。
屯田制对解决军粮供应、安置流民和恢复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曹魏、金朝、元朝、明初、清初都实行过屯田制度。
③均田制(北魏至唐朝前期)
均田制是在不触动原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国家掌握的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农民缴纳租税并服徭役和兵役的一种土地制度。
均田制并没有取消土地私有制,更没有触动地主土地所有制。
它有利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后随着国家掌握荒地数量减少和土地兼并而解体。
(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
个体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实际上是一种小土地所有制,是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为一体的一种农业生产组织结构。
02
租佃关系日趋普遍化
地主把土地出租给佃农耕种,收取地租的土地经营方式,称为租佃经营,地主与佃农之间形成了租佃关系。
1.租佃关系的发展过程
(1)战国时期:租佃方式产生。
(2)汉代:租佃现象比较普遍。
(3)宋代:租佃关系日益普遍化,租佃经营成为仅次于自耕农经营的重要经营方式,土地出租时,多订立契约,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地租以实物为主。
(4)明清时期:人口增多,人地矛盾突出,租佃关系进一步普及。
2.租佃关系的特征
(1)土地出租者与土地租佃者之间订立契约。
契约内容包括田亩的位置、数量、类别以及地租偿付的方式及数量。
(2)租佃制下,佃户有了迁移的自由,到宋代佃户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大为削弱,佃户的身份地位提高。
(3)产品地租代替劳役地租成为占支配地位的地租形态。
唐中叶后,出现了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化的端倪,到明清时期得到较快发展。
3.租佃关系的影响
(1)在租佃关系下,佃农对地主和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
(2)随着租佃制度的发展,佃农通过抗租、减租等斗争,争取到一些权利,提高了生产积极性,有利于农业的稳定发展。
但租佃制使小农经济长期存在,不利于商品经济发展。
反思领悟:
租佃关系与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下,受雇者不掌握资本,仅提供劳务,得到的是工资,雇主得到的是受雇者的一切劳动成果。
租佃关系下,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农民本身往往也占有部分生产资料,如耕牛、农具等。
地主得到的只是土地的租赁费用,并不掌握全部资本。
相对来说,雇佣关系下受雇者对雇主的依附性要比租佃关系下农民对地主的依附性小。
03
赋役制度——由人丁到财产的标准转变
赋役制度是中国历代王朝为巩固国家政权而向人民征课财物、调用劳动力的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役种类繁多,结构复杂,但总体来说主要两种情形,
一是税人,一是税物,且其发展趋势是[HTH]由税人逐渐向税物转化。
赋役制度的发展变化,经历了赋役并重(秦汉至唐代中叶)、赋重于役(唐代中叶至明代中叶)、役并入赋(明代中叶至清代前期)的三个阶段。
具体来讲,其演变规律如下:
1.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以两税法为标志。
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低(两税法下,每户按资产多少交纳户税,按田亩多少交纳地税)
2.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发展,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一条鞭法”把田赋、徭役和其他杂税合并为一条,折成银两,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少征收银两,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3.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两税法一年分夏秋两季征税)
4.农民由必须服一定时间的徭役和兵役发展为“输庸代役”,以租庸调制为标志。
(在服徭役的期限内,如果不去服役,可以交相应数量的绢、布等来代役。
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纺织业发展
5.税种逐渐减少,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例题:
汉代的国有土地称为“公田”,除士兵和服役农民耕种外,还假(出租、借贷)给百姓,征收一定的假税,称为“假民公田”。
这一政策旨在()A.冲击了地主土地所有制B.打破了“累世公卿”局面C.推动了租佃关系的形成D.稳固小农经济增加租税
【解析】
材料中“假民公田”指将“公田”出租、借贷给百姓,征收一定的假税,这一做法旨在解决小农破产流亡问题,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故D项正确。
这一政策不会对地主土地所有制造成冲击,A项错误。
材料所述与“累世公卿”无关,B项错误。
早在战国时期,租佃关系就已经出现并形成,故C 项错误。
【概念拓展】
假民公田是汉朝统治者为解决流民问题实行的一种土地政策。
针对当时流民较多,影响政权稳定的情况,国家把国有的无主荒地、苑囿、山川林泽租借给流民经营,并在前三五年内免除接受假田的流民的租税。
国家甚至可以贷给假借公田的农民种子和耕具,期满以后,农民就要开始缴纳40%以上的假税,并承担其他封建义务。
汉朝通过假田制度,安置了大量流民,有利于社会稳定,国家收入也得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