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调研报告
2023年法律援助中心实习总结报告范文9篇

2023年法律援助中心实习总结报告范文9篇第1篇示例:2023年法律援助中心实习总结报告一、实习单位简介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的非营利组织,致力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我于2023年暑期在该中心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工作,深入了解其运作机制和服务范围。
二、实习内容及收获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实习期间,我主要参与了法律咨询、案件调查和法律文书起草等工作。
通过与律师团队的合作,我学习了如何协助当事人解决法律疑惑,协助律师进行案件分析和调查,熟悉了法律文书的撰写和审查流程。
在实践中,我不仅掌握了法律知识和实务技能,还培养了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
四、实习总结通过这次实习,我不仅学到了课堂上无法获取的实践经验和技能,还深入了解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模式和社会影响。
我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以更加成熟和专业的态度投入到法律服务中,为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感谢法律援助中心给予我这次宝贵的实习机会,我将永远铭记这段难忘的经历。
第2篇示例:2023年法律援助中心实习总结报告一、实习单位概况2023年夏季,我有幸在某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实习,该中心成立于2010年,致力于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中心拥有一支经验丰富、富有爱心的团队,为当地社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益诉讼等服务。
实习期间,我主要参与了中心的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了解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二、实习工作内容1. 参与案件调研和成文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实习期间,我主要负责参与案件的调研和成文工作。
通过查阅案卷、调取证据、分析案情等工作,我深入了解到了不同案件的细节和矛盾点。
在律师的指导下,我学会了如何撰写法律文书、法律意见书,并逐渐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文书撰写能力。
2. 客户沟通和协助在接待窗口的实习期间,我有幸接触到了很多前来求助的客户。
通过与客户的沟通,我了解到了他们所面临的困境和需要帮助的地方。
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可编辑版】

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报告(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为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今年工作计划,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成立调研组,于4月中旬在李荣光副主席的带领下,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在市司法局张乃刚局长的陪同下,视察了XX市法律援助中心和XX县法律援助中心、XX区法律援助中心,走访了部分乡镇、社区、居委会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听取各法律援助机构的情况汇报,查看了工作台帐,召开了司法部门、律师、基层工作人员、被援助对象等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法律援助基本情况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2年。
目前全市共有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9个。
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201X年、201X年连续两年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
主要表现在:(一)加强领导,机构网络纵深发展近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以服务民生、促进和谐为主线,通过依托司法所在108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省率先建立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目前已发展到1249个。
在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劳动、信访等部门以及市属清流监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7家。
在江浙沪滁州籍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设立了4个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延伸到江浙沪的法律援助网络。
同时,不断发展壮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立了一支由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近500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二)健全机制,工作管理日趋规范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以来,坚持以制度抓管理,整体推进,着力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各项机制,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制订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操作规程》和《量化考核标准》等内部管理制度;出台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办法》、《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回访》等质量监控规定;对各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实行常态化督查考核等。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的范文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的范文一、引言法律援助是指为经济困难的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当前法律援助制度的运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以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益。
二、调研概况本次调研主要通过访谈、问卷调查和文献研究的方式进行。
共访谈了10名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和20名案外人员,发放了100份问卷,并收回了85份有效问卷。
此外,还研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术研究成果。
三、法律援助的现状1.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根据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历程研究发现,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始于1989年,目前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流程繁琐、资金不足等。
2.法律援助需求情况3.法律援助机构的运营情况4.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问题调研结果显示,部分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处理案件缺乏专业性和针对性。
同时,对案外人员来说,法律援助的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其中有62%的人对法律援助的质量表示不满意。
五、问题分析针对调研结果,我们分析了导致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援助机构的人员结构不合理,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3.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流程繁琐,导致办案周期较长。
4.部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不足,影响了法律援助的质量。
六、改进建议基于问题分析的结果,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点改进建议,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1.加大对法律援助机构的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效率。
2.加强对法律援助机构的经费保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服务。
3.简化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流程,提高办案效率,使当事人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帮助。
4.增设法律援助机构的分支机构,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5.加强对法律援助的监管,建立评价机制,对法律援助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七、结论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了当前法律援助制度的现状,并发现了一些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以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效益。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范文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范文 - 调研报告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现厅党组“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厅党组的安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孔德勤、副巡视员田萍与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志一行4人,先后深化到商洛、铜川、汉中、西安4个市、8个县〔区〕的12个法律援助中心,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3个村法律援助联络点对法律援助工作进展了深化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情况目前,我省共有法律援助机构118个。
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机构1个,市法律援助中心10个,县〔区〕法律援助中心107个,占应设机构的100%。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设立工作站2118个,在村组、社区确定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有了比拟健全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全省118家法律援助机构中,有112家是经过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余6家是司法行政机关内部挂牌。
在112家机构中,有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两种性质,占行政编的地市有1家、县〔区〕有36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省级机构1家、地市机构9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8家〕、县〔区〕机构有65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25家〕。
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编制467人,实有510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134人,在法律援助机构注册律师73人,管理人员376人,占73.3%。
在510人中,法律专业学历的325人,占64.7%。
2022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258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27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6831件、行政法律援助案件155件;受援人员10598人次,受理法律援助咨询105922人次,开展各种法律宣传和效劳活动60余次,承受宣传的群众约20万人次。
二、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根本做法及效果(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与支持,进步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才能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在司法行政的重要位置上,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积极争取领导的关心与支持,进步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才能。
法律援助实施的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实施的调研报告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对经济困难、特殊困难群体和无力维护合法权益的公民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保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在我国,法律援助实施已有20多年的历史,经过长期的努力,法律援助制度已逐步完善,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和有效的法律服务。
一、实施法律援助的意义和作用法律援助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重要方式,可以帮助那些因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们获得帮助。
2. 促进公平正义。
通过提供法律援助,能够使那些没有能力雇佣律师的人们在法律纠纷中享有与对方平等的待遇,维护公平正义,防止弱势群体被欺压。
3. 便利群众生活。
法律援助的实施可以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解决民众的法律问题和疑惑,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法律援助的具体实施情况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主要包括法律援助机构的建立和法律援助资金的提供两个方面。
1. 法律援助机构的建立我国在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司法辅助机构和社区等地设立了法律援助机构,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
这些机构由专门的法律援助律师和工作人员组成,能够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法律援助服务等。
2. 法律援助资金的提供为了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国设立了法律援助资金,用于向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资金主要通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拨款提供,同时也接受社会捐赠和赞助。
三、法律援助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尽管法律援助制度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和改进。
1. 资金不足。
虽然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提供了一定的财政支持,但是由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数量和范围不断扩大,资金仍然不够充足,导致有些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无法获得及时的帮助。
2. 服务覆盖不全。
由于法律援助机构的数量和规模有限,一些偏远地区的群众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的范文

法律援助调研报告的范文足,经费短缺严重制约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竹溪县辖15个乡镇,总人口37万,一个法律援助中心,1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仅有3人,各乡镇开展法律援助辅助性工作的司法所长及司法助理员不足20人。
法律援助经费来源渠道单一,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款及行业奉献(主要指律师义务办案),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没有具体的经费,且在具体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中,因受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会产生一定的服务成本,给具体承办的工作人员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
2、援助对象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须进一步加强。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在我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是农村,工作的难点是怎样开展好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
部分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工,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不够。
比如,一些案件的当事人对法律援助的要求标准过高,一些人“打官司”就满腹牢骚,一些人认为一经法律援助程序就必须给受援人带来直接利益,还有一些案件当事人由于不懂得法律,或受利益的驱动,想打赢官司又不想花钱,每遇案件动辄就到法律援助中心,不理会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要求法律援助中心给他们提供无偿服务……无形之中增加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难度和强度。
三、如何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的建议1、整合所有力量,发挥资源优势。
配备专业力量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鉴于目前的司法体制,律师业务已经进入了市场化运作。
律师的工资不再由政府拨款,只能靠代理案件收取案件代理费用。
由于律师业务由当地司法局管理,司法局靠行政命令,长期安排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恐怕难以长久。
要使律师代理法律援助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建议在县一级法律援助中心配备几名专职律师,由财政发工资,纳入公务员编制,使法律援助工作由专职律师专门代理,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持久性。
利用乡镇司法助理员开展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
乡镇司法助理员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主要力量,在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积极作用中,起着重要作用。
法律援助案件调研(3篇)

第1篇一、前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援助制度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法律援助案件作为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的重要载体,其质量和效果直接关系到法律援助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本调研报告旨在通过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实证分析,了解当前法律援助案件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与对象1. 调研方法本调研采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访谈、案例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
2. 调研对象本次调研的对象主要包括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律师、受援人以及相关政府部门。
三、法律援助案件基本情况1. 案件类型根据调研数据,法律援助案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刑事辩护案件:包括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
(2)民事案件:包括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损害赔偿、侵权纠纷等民事案件。
(3)行政案件: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案件。
2. 案件数量根据调研数据,近年来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增长明显。
3. 案件地域分布法律援助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均有分布,但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法律援助案件特点1. 案件复杂度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援助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越来越复杂,案件审理难度加大。
2. 受援人法律意识逐渐提高随着法治观念的普及,受援人法律意识逐渐提高,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3. 案件调解率较高法律援助机构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注重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率较高。
五、法律援助案件存在的问题1. 法律援助律师资源不足当前,我国法律援助律师资源相对匮乏,尤其在偏远地区,法律援助律师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受援人的需求。
2.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参差不齐部分法律援助律师业务水平不高,导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参差不齐。
3. 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不足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不足,影响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4. 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制度了解不足,导致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报告为推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至*月,组成调研组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站点建设、走访受援对象、召开座谈会、赴外地学习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法律援助队伍基本形成。
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行政机构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名,隶属县司法局管理,建立了*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值班室。
目前,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有工作人员* 人,其中,公务员*人,公益岗位*人。
承担着全县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咨询、申请登记、审查受理、任务派分、考核管理等工作职责。
全县共有两家律师事务所*名律师(其中一所*年*月才成立)、*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名法律工作者,共同承担受援对象免费代理、辩护等法律援助业务。
(二)便民服务网络覆盖全县。
在县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接待大厅和*法律援助专线电话,落实专人负责“ *”法律援助值班接待、登记、咨询和转办等工作;在县总工会设立*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每天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并提供咨询服务;在妇联、残联、总工会、团县委、看守所、各镇办等单位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个,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接待登记和初步审查;在*个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负责业务引导,基本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全覆盖。
(三)工作管理制度比较规范。
我县目前实行“四统一”工作法,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
同时,还在实践中完善了法律援助重点案件评查、旁听庭审、案卷检查、群众咨询接待、受援人回访等制度,推行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等多项管理制度。
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年都制定下发《*县法律援助工作要点》,明确法律援助年度目标任务并与全县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单位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做到年初有目标,年中有评比、年末有考核, 法律援助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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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调研报告在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在灞桥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稳步提高,积极进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以及法律宣传方面对灞桥区的法制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自身的建设也逐步完善,机构发展呈现出积极向上良好的趋势。
围绕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调研范围,展开本篇调研报告。
一、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及职能作用发挥情况(一)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程度1、灞桥区委、区政府自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之日即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领导的灞桥区法律援助领导小组,建立了完整的会议制度,联合多部门出台了灞桥区法律援助制度实施意见,并于每年召开司法行政会议时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会议日程,独立汇报指导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2、法律援助工作一直是灞桥区委、区政府关注的工作之一。
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被纳入灞桥区目标责任考评的范围内,严格审查有关领导及部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并对实际问题作出相应的考核处理。
3、当然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府尚未建立独立的法律援助监管部门。
没有专人审查各个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仅仅靠每年司法行政会议的考察显然力度是不够的,只有建立了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各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督促,才能更好的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二)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1、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援助范围覆盖整个灞桥区。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2010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件,预计2011年完成150件。
案件的构成上看,非诉案件依然占据了比较重要的比例,有一半左右的法律援助案件由非诉案件构成。
对经济困难标准的浮动情况,一直与我区经济发展情况挂钩,以我区经济为主要参照系,制定相对合理的经济困难标准。
2、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落实便民措施的举措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高效为民的精神,将便民措施作为工作中的重点问题,一直给予高度的重视。
建立了免于审查机制,对75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领取低保的困难群众作出免于经济审查的规定减少中间环节更加方便群众维护自身权益:考虑到农民工年底回家的需要及生活困难的现实情况,针对农民工讨薪这一特定案件作出免于经济审查的规定,受到维权农民工的高度肯定。
3、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与公、检、法衔接配合情况我区公、检、法都是法律援助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与法律援助中心保持畅通的联系,在刑事案件的当事人需要法律援助时公、检、法可以及时联系到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公安部门可以提出法律援助协助办案的申请,检察院、法院可以在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以指定辩护的刑事与法律援助中心合作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4、法律援助案件监督评估机制、案件质量标准及评估方式、绩效评估等情况我区建立了完善的案件监督评估机制,具体如下:(1)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必须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检查的原则,以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
加强法律援助的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援助条件且手续完备的,应当即时受理。
对不符合援助条件的,给予耐心细致的解释或介绍到有关部门办理,做到不推不拖,百问不厌。
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及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并应在接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将具体落实情况及承办人员名单反馈法律援助中心。
如当事人在办案过程中由于其它原因需要退案的,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让当事人填写退案说明书并让当事人签字确认后连同案卷30日内一并交回法援中心。
案件办结后30日连同案卷内容交回法律援助中心。
如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未果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在15日内将案件办理情况报区法律援助中心备案。
(3)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一案一档,在案件办结后30日内,承办人员应当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援助案件卷宗所需的全部材料,按照装订顺序进行装订,对材料不规范的,责令其改正,由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合格后方可归档记录台账。
(4)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质量检查可采取检查案卷、旁听庭审、当事人填写回访登记表等形式。
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和案件代理情况,并征求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和建议。
(5)承办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当事人投诉承办人在案件办理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责令承办人及时纠正,并视情节严重情况,扣除一定案件补贴费。
并及时向投诉人反馈信息。
凡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违纪违规、严重不负责任,使受援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5、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推广使用工作情况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以按要求作为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日常工作的必要软件,针对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已对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使每名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操作,对法律援助信息系统有了全面的了解,能及时处理各种复杂的问题。
6、区县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律所数量、律师数量、全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情况我区共有律师事务所2所,法律服务所2所。
登记在册的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及法律工作者40多人。
全年承办约80-100件法律援助案件。
我区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具有较高的业务素养和职业道德,一直以来都积极配合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多次受到司法局领导的表扬,对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7、建立案件质量投诉制度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完善了案件质量投诉制度,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程质量监督,对应付了事、消极怠工或不按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视情节严重的程度,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停发案件补贴等措施,对案件办理过程中严重违规的个人,将联系司法局相关科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不予年审的处罚。
公布投诉电话以及可以投诉的事项,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公示,并积极联系群众将案件处理情况及时告知群众,尽量让每一位群众满意。
8、法律援助知晓率情况我区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进行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致力于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至今取得了比较满意的社会效果。
全区法律援助知晓率平均达到47.6%.调查知晓率的主要手段是电话采访及发放现场填写型问卷。
调查的范围从老年人、工人、失地农民、农民工、中小学生、妇女、大学生等等,可以说涉及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有较为直观和全面的了解。
其中以农民工的知晓率最低,可见受到知识层次和知识接触率的影响,农民工的知晓率仍有提高的必要。
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的根本途径是扩大影响范围。
首先,可以通过媒体扩大宣传范围,通过电视新闻、专题节目或广播等多种手段宣传法律援助知识。
通过报纸、网络等阅读载体定期提供一些典型案例供阅读者借鉴。
其次,应当深入乡村对广大农民进行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深入建筑工地对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知识宣传。
并根据宣传反应出的问题及时在工作中作出总结,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办法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9、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制定有明确的宣传任务,每年至少进行4场大型宣传,并视实际情况安排不少于4场的中小型宣传活动。
宣传主要采取在人流密集的地点设立展板及安排现场讲解人员以及设立法律咨询点的形式进行。
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司法局宣传科的工作人员并由相关司法所及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开展。
宣传范围主要由法律援助条例及与群众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法律知识为主。
统一印发专项宣传资料,制作法律知识手册。
并积极与媒体联系进行报道,对每次宣传活动做备案,对宣传资料进行保存以备调查数据的采集。
实践中最受群众欢迎的宣传形式是设立法律咨询点,现场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在听过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讲解后,群众纷纷表示满意。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10、信息收集情况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安排专人进行信息收集工作,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及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数据进行统一登记,方便分析今后工作开展的侧重点确定及针对各类实际问题的处理办法的制定。
对信息采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
二、经费保障情况(1)建立经费保障体制的情况1、法律援助经费的来源及构成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经费来源:区级财政预算和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
区级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局统一核算拨付。
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核算并根据案件办理的实际情况统一拨付。
2、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情况,确定预算的标准或依据以及预算落实情况。
我区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局统一核算,按照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经费的标准,基本做到经费按时到账及专款专用。
3、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经费保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有时存在经费不能及时到账的问题,区级财政核算经费的标准相对较低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求,没有专门的人员对法律援助经费进行监督,需要在今后逐步健全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
(二)经费使用情况1、法律援助各项业务经费开支情况办案经费严格按照我国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的规定执行,每起法律援助案件实际补贴为民事案件800元,刑事案件700元。
每年宣传支出为2000-4000元不等,培训工作支出每年为1000-2000元不等。
调研经费为200-300元不等,实际工作中经费相对紧张。
主要支出为办案补贴,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可支配经费较少,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
2、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对市法律援助中心拨付的办案专款,我区法律援助中心一直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本着为贫困群众和弱势群体服务的宗旨,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法律援助工作,基本做到应援尽援。
3、执行办案补贴的情况我区法律援助中心一直严格按照我国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的规定执行,对民事案件及刑事案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并严格按照该标准发放办案补贴。
(三)经费管理监督情况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区司法局合署办公因而未设独立账户,建立了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案件补贴发放制度、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等,指定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在实际工作中建议区县财政对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分设账户,由区县法律援助中心管理,财政部门监督使用。
三、机构与队伍建设情况(一)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是与司法局合署办公的行政性事业单位,所属工作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有办公室一间,在灞桥区司法局领导下开展工作。
灞桥区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之时便由主管副区长为总召集人的法律援助联系会议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由区法院、检察院、残联、妇联、总工会等23家单位共同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