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代议制原则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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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之代议制度原则

论宪法之代议制度原则

论宪法之代议制度原则
佚名
【期刊名称】《时代法学》
【年(卷),期】2003(001)002
【摘要】从分析宪法原理和各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实践出发,指出代议制度应是宪法的基本原则,因为人民主权原则只是解决了主权的归属问题,并未说明民主的实现方式.在当代各国,基本采用代议(代表)制的形式来实现民主,并且以不同的形式体现在宪法之中,政治体制的确立、国家机构的组成同代议(代表)制度原则密切联系.依据历史进程,对代议制度原则的内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各国宪法对代议制度的体现方式是各异的,这是由各国的国情所决定的,在此基础上,对代议制度原则进行了深入的评析.
【总页数】6页(P19-2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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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考历史总复习高频考点复习梳理:高频考点八:资产阶级代议制

2021年高考历史总复习高频考点复习梳理:高频考点八:资产阶级代议制

高频考点八:资产阶级代议制一、全面理解代议制1.代议制的含义及实质代议制就是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议会,间接参政议政,讨论决定国家大事,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民主制度和组织形式。

在现代社会中,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取代议制的形式,只是具体方式有所不同。

代议制只是资产阶级内部的民主,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

2.概况(1)理论依据在人文主义精神的指引下,西方思想家先后提出天赋人权、社会契约论、分权学说(三权分立)和人民主权学说等,成为近代西方民主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

(2)建立方式以英国为代表,先激进(资产阶级革命)后温和(“光荣革命”);以美国和法国为代表,采取了激进的革命方式;以德国为代表,采取了温和的改革方式。

(3)体现的原则①法制原则:都以立法的形式来确立政治体制,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法制原则。

②权力制衡原则:立法与行政、司法分离,如英国的议会与内阁是立法与行政的制衡,美国的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是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分权与制衡。

二、英国的君主立宪制1.议会、内阁与国王的相互关系2.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征(1)以代议制民主为基础,以责任制内阁为核心,是君主制、贵族制与民主制的混合物,是传统习惯与现实需要的恰当结合。

(2)议会是权力中心,掌握立法大权。

(3)首相掌握行政大权。

(4)国王“统而不治”,仅仅是国家统一的象征。

(5)内阁成员由首相提名,对政府事务集体负责,并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

3.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影响(1)政治:维护了政局的稳定。

《权利法案》颁布后,英国长期以来议会与国王的争斗趋于缓和,政局渐趋稳定,为英国社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2)经济:为工业革命创造了条件。

17、18世纪英国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护知识产权、拓展海外市场、保护英国经济的发展,为工业革命的到来创造了条件。

(3)对外:扩大了殖民扩张。

君主立宪制确立以后,在资产阶级的推动下,英国加紧了对世界殖民霸权的争夺,18世纪中期取得世界殖民霸主的地位。

论宪法之代议制度原则

论宪法之代议制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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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议制政府是建立在两个原则之上的 : 其一 , 每个人是他自己的权利
和利益的唯一可靠的保卫者; 其二, 促进个人能力增大和多样性, 即选举权的普遍性和选举资格限制的 减少。约翰 密尔提出并非一切民族和一切社会发展阶段都能选择代议制政府 , 同时代议制政府也有弊 病和危险。他针对当时英国议会政治的现状 , 认为应扩大选举权 , 代表全体还是仅仅代表多数是区分真 正的和虚伪的民主的重要标志。 代议制民主制度在 20 世纪随着行政权的扩大而使立法权受到了挑战 , 但代议制理论仍是西方主流 的政治理论。帕累托和熊彼特提出的精英民主理论与拉斯基、 达尔等人提出的多元民主理论是对代议
迄今为止, 我国宪法学理论界对宪法之人民主权原则、 分权原则、 法治原则和基本人权原则已形成 共识 , 并进行了充分的理论分析, 但对实现宪法之民主价值的代议制度是否应是宪法之基本原则尚无充 分研究。笔者认为代议制度原则应是宪法之基本原则 , 并且是实现主权在民理想的最为重要的政治制 度, 是各国建构国家机构原则与政治制度框架体系的理论基础。 一、 代议制度原则释义 宪法是对民主事实的确认 , 是以民主实践为前提的 , 制定宪法的宗旨之一在于以根本法的形式确定 民主和充分实现民主。代议制度原则, 亦称代表制度原则或代议制民主原则 , 是在法治的框架之下 , 通 过选举代表的方式来表达多数公民利益或观点的民主政治制度。民主是具有丰富内涵的概念, 民主的 原初形态始自古希腊的城邦制时代 , 在某种意义上, 民主的不同形式的发展历史正是一定政治观念和 政治实践形成的历史 , 而这一历史在西方的具体体现最为明显 1 。古希腊城邦制时代的民主是以公 民亲自参与为主要特征, 近代民主是公民通过选举代表来表达自己的意志为主要特征, 因此有了古典民 主与近代民主之分, 或者把古希腊城邦制时代的民主称为直接民主或参与式民主, 而近代民主称为间接 民主或代议制民主, 代议制民主是以议会为主要载体的 , 因此也称为议会民主。为了区分古希腊的城邦 民主制国家, 而把近代产生的民主国家称为代议制政体国家或共和政体国家。 民主的原初含义是指多数人的统治 , 是由人民掌握统治权力 , 因此与人民主权是一致的, 但人民直 接参与的民主只能在人少地狭的城邦制国家存在 , 即伯里克利盛赞的雅典民主政体。近代民主形式选 择的是代议制民主, 在现代则发展为精英式民主。在我国, 目前宪法学界很少承认代议制度是宪法的基 本原则 , 究其主要原因, 认为主权在民原则充分表达了宪法所确立的权力属于全体或多数人的原则 , 因 此无需另立代议制度原则。主权在民原则解决的是权力归属问题, 但人民怎样实现权力? 实现什么样 的民主? 主权在民并未明确回答。实现民主的制度是多重的, 代议制度即属其中, 代议制度与古代民主 制相比特征鲜明 , 是近现代国家广泛存在并采用的民主形式 , 有很多宪法内容是围绕代议制度而展开 的, 在宪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杰弗逊指出 : 代议制民主这一新原则的引入使此前几乎所有的关于政府

第七章 代议制度解读

第七章 代议制度解读
他避免了被弹劾的厄运。
1998年10月8日,美国众议院通过决议, 授权司法委员会对克林顿进行正式弹劾 调查,从而使克林顿成为美国历史上第 三位受到弹劾调查的总统。12月19日, 美国众议院举行全体会议,经过4轮表决, 通过了美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提交的第一 和第三项弹劾克林顿的条款,分别指控 他在其绯闻案中力结构的差异
这里所讲的权力结构,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治权力, 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关系及其构成形 式。
西方议会是按照“三权分立”原则设计的。美 国是典型的三权分立制国家,总统和国会议员都 分别由选民选举产生,直接对选民负责,国会行 使立法权,总统行使行政权,联邦法院行使司法 权,这三种权力机关既互相独立,又互相制衡,不 存在最高权力机关。
第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领导地位是法定 的,西方国家政党是通过竞选在议会中取得领导地位。 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 起来的,是先有中国共产党,党领导人民取得政权,然后 建立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服从党的领导。在西 方,特别是早期建立议会的国家,如英国、美国,是先有 议会,后有政党。这些国家的政党是在议会派别斗争中 孕育诞生的,从议会内走向议会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党 的活动,并与议会选举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了两党制或
第二位受到弹劾调查的总统是理查德·尼克松, 尼克松总统受到弹劾的最主要原因是“水门事 件”,即共和党政府在1972年总统竞选活动中 非法行为暴露后的政治丑闻。 1974年7月27日 至30日,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投票通过弹劾尼克 松的三条罪状,即阻挠司法工作、滥用总统职 权和蔑视国会传调录音带的命令。在失去国会 最后的支持者后,8月8日尼克松宣布辞职,成 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辞职的总统。在众议院和 参议院采取弹劾行动前,尼克松的主动辞职使

代议制

代议制

五、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特点: 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特点: (1)英国:以君主立宪制为主要特征,国王“统 英国:以君主立宪制为主要特征,国王“ 而不治” 只是最高权力的象征;议会拥有立法权, 而不治”,只是最高权力的象征;议会拥有立法权, 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内阁是中央行政机关, 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内阁是中央行政机关,内阁首 相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最高的决策者和领导者。 相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最高的决策者和领导者。 美国: (2)美国:代议制是典型的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 制度,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 制度,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 联邦法院执掌,且相互牵制达到权力的平衡, 统、联邦法院执掌,且相互牵制达到权力的平衡, 但总统权力较突出,是总统共和制国家。 但总统权力较突出,是总统共和制国家。 法国:总统执掌行政权, (3)法国:总统执掌行政权,但权力受到议会的 限制,是议会制共和制国家,议会掌握立法权。 限制,是议会制共和制国家,议会掌握立法权。 德国:确立君主立宪制,但君主是实, (4)德国:确立君主立宪制,但君主是实,立宪 是虚,是一种不彻底和不完善的代议制。 是虚,是一种不彻底和不完善的代议制。
代议制综述
一、代议制的含义: 代议制的含义: 代议制是指公民通过选举代表, 代议制是指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行使 国家权力的制度。是间接民主的形式。 国家权力的制度。是间接民主的形式。现代国家普 遍实行代议制。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是议会, 遍实行代议制。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是议会, 所以资本主义代议制又称议会制。 所以资本主义代议制又称议会制。中国的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是新型的代议制。 大会制度是新型的代议制。 不同的国家代议制机关的名称是不同的:英国, 不同的国家代议制机关的名称是不同的:英国, 议会:上议院和下议院;法国,国民议会: 议会:上议院和下议院;法国,国民议会:参议 院和众议院;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 院和众议院;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德 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俄国:国家杜马; 国,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俄国:国家杜马;中 人民代表大会。 国,人民代表大会。

浅析“代议制”

浅析“代议制”

浅析“代议制”摘要:在历史教学中,常常有一些专业术语、名词学生弄不懂。

“代议制”就是其中之一。

本文介绍了“代议制”的相关知识,旨在增长学生的知识,开阔学生的视野。

关键词:“代议制”;含义;地位;作用作者简介:李洪亮,任教于河南省义马市第二高级中学。

在历史教学过程中,常常有一些专业术语、名词学生弄不懂。

因此,笔者常常通过网上查询、查看资料等途径撰写成文让学生们阅读,增长学生的知识,开阔学生的视野。

现将笔者所了解的代议制分以下几个方面整理出来与大家交流:一、代议制的含义代议制是由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重大事情的制度,是间接民主的形式,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

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是议会,主要行使立法的职能,其权力受到行政机关的制约。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个新型的代议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是真正代表民意的代议机关。

二、代议制的产生和发展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兴起和发展,资产阶级力量的成长壮大,要求打破封建王朝的束缚,建立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以维护资产阶级利益。

17世纪,英国通过资产阶级革命,首先建立起代议制,为以后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建立树立了一种模式。

随后,美国、法国、德国等国先后建立起来,其核心是经过选举产生组成议会,它形式上代表着民意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一过程中,民主与专制之间的斗争异常激烈,民主制度的确立几经周折和反复,但总体上看,本质是一样的,即资产阶级力图通过议会设置把国家的主要权力也就是立法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以限制君主和总统对行政权力的滥用,并通过立法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稳定社会秩序、缓和社会矛盾,从而保证资本主义社会的繁荣。

1917年随着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代议民主共和制,成立了代议机关苏维埃。

以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先后都实行了代议制。

代议制的产生与发展反映了社会分工日益专门化和国家事务日益复杂化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中无论是哪一个统治阶级只要实行民主政治,都普遍采用代议制的形式,只是具体方式有所不同。

代议制民主制度

代议制民主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它通过选举代表来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实现民主决策和治理。

下面我将从历史背景、基本原则、实践情况、优点和缺点以及未来展望等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历史背景代议制民主制度起源于英国,是工业革命的产物。

在工业革命之前,封建社会实行的是君主专制制度,人民没有参与政治的权利。

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城市工人阶级逐渐形成,他们要求参与政治,实现民主。

因此,英国议会成为了现代代议制民主制度的雏形。

二、基本原则代议制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选举权平等、直接或间接选举、代表制、多数原则、权力制约等。

其中,代表制是代议制民主制度的核心,通过选举代表来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实现民主决策和治理。

多数原则是指在议会中,多数党可以获得执政地位原则。

权力制约是指代议制民主制度通过立法、司法、行政等部门的相互制约,防止权力滥用。

三、实践情况代议制民主制度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在西方国家,议会是最主要的代议机构,负责制定法律、监督政府等职责。

同时,西方国家的总统制、半总统制、委员会制等不同的政体形式也体现了代议制民主制度的多样性。

在发展中国家,代议制民主制度也在逐步建立和完善。

例如,中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制定宪法和法律,监督政府工作等。

四、优点和缺点代议制民主制度的优点包括: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实现民主决策和治理、防止权力滥用等。

同时,代议制民主制度也有其缺点,如选举成本高、选民参与度低、议会内部纷争等。

五、未来展望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不断发展,代议制民主制度也在不断演变和进步。

未来,代议制民主制度将更加注重网络民主、数字民主等新的民主形式,实现更加广泛和深入的民主参与。

同时,代议制民主制度也将更加注重公平正义、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实现更加可持续和包容的发展。

总之,代议制民主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民主形式,它通过选举代表来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实现民主决策和治理。

在未来,代议制民主制度将继续演变和进步,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代议制

代议制一代议制及代议制的起源1代议制的含义:由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

间接民主的形式。

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

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是议会,主要行使立法职能,其权力受到行政机关的制约。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型的代议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是真正代表民意的代议机关。

2代议制的起源:代议制最招产生于古希腊的城邦共和制国家。

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希腊地区出现了以城市为中心的城邦国家,国家设立执政官、贵族会议和公民大会等机构,在人类历史上初步形成了民主政治形式,这就是代议制民主政治雏形。

13世纪英国出现著名的“大议会”和“模范议会”的代议制形式,中世纪一些欧洲封建城市共和国相继采取代议制的内容和形式,如法国的“三级议会”,德国的“帝国议会”等。

近代意义上的代议制度起源与英国。

1688年“光荣革命”后产生的封建等级代表议会,与内阁制相结合而正式确立,进而形成了凌驾于国王之上的最高立法机关。

而后,这种议会制被其他国家认可且迅速传播和效仿。

二代议制民主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

它是一种间接民主的形式,通常以议会作为代表民意的机关。

代议制是资产阶级取得革命胜利、夺取政权之后正式确立起来的。

它的基本特征是:由通过普选产生的议员组成议会,形式上代表民意行使国家权力;议会议决事项均由议员共同讨论并经多数通过;议会享有立法权、财政权和行政监督权。

现代国家大都实行代议制。

由于各国的政体不同,其代议机关在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有所不同。

如在英国的议会内阁制和瑞士的委员会制下,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主导地位,起着核心作用,最高行政机构(内阁、联邦委员会)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

在美国的总统制和法国的半总统制下,议会虽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也居重要地位,但不起核心作用,掌握最高行政权力的总统,由选民间接或直接选出,不对议会负责。

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实行分权制衡原则,议会主要执行立法职能,其权力受到其他国家权力机关尤其是行政机关的制约,有些国家的内阁甚至有权经国家元首同意解散议会。

政治生活拓展专题:代议制

政治生活拓展专题:(一)代议制代议制是指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是间接民主的形式。

现代国家普遍实行代议制。

民主国家的代议机关是议会,所以代议制又称议会制。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代议制,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简介纯粹的代议制与直接民主相比优势性较小,二者都具有一定的局限。

今日西方的代议制是结合了古罗马的法治而成的“自由民主制”。

代议制下的政府是责任政府。

同时,在自由民主制下,民选代表占据的议会并不拥有至上权威,基本法才拥有至上权威。

由议会制定的法律必须符合一个更高级的基本法,即宪法,从而保障个人自由不被“多数”或“少数”人的即时意愿侵犯。

而基本法并不依赖全民公决或“民意”。

今天的《德国基本法》和《日本宪法》都不是民主产生的;英国干脆就没有成文宪法,宪法精神体现在以往的判例中,几乎没有被人民代表变更的机会。

比起纯粹的民主,自由民主制少了些民主,却多了一些法治,以保障个人的自由。

当自由民主制确立了主流地位时,全民公决就成了“妾身未明”的尴尬事情。

极力标榜民主的国家是不采用这种最民主的手段的。

美国联邦政府从不采用全民公决。

比如说美国打越南战争并不是美国人民的责任,为之负责的是美国的总统和国会,因此美国的总统和国会议员们不能以“民之所欲”或“民意代表”的名义为自己推卸责任。

荷兰、印度、日本、以色列等国也从未举行过全民公决。

英、德、法、西等欧洲大国,基本上不采用全民公决。

若全民公决,德国倡导的欧元一定会被本土的马克支持者击败,使德国社会分裂。

世界上频繁举行全民公决的,只有瑞士一个国家,但瑞士的全民公决也不是简单的“人民多数决”,而受其联邦制的严格约束。

产生由来代议制最早产生于古希腊的城邦共和制国家。

(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希腊地区出现了以城市为中心的诸多奴隶制小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统治方式,国家设立执政官、贵族会议和公民大会等机构,在人类历史上初步形成了民主政治形式,这就是代议制的民主政治雏形。

人文传媒学院历史系2班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题目:论西方代议制原则的内涵,意义与局限性院(系、部):人文传媒学院姓名:朱晔曦学号:15110228专业:历史系以代议制形式存在的政治民主的基本框架形成于17-18世纪的西方社会,在西方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并经历了从传统的代议民主制(议会主导代议制)到行政集权民主制(行政主导代议制)的发展【1】。

随着古希腊直接参与的民主政治形态的消亡,政治日益成为极少数人的“私域”,人们对国家事务的参与日益被剥夺了。

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封建制内部诞生的新兴资产阶级越来越多地要以平等的契约关系代替不平等的人身依附关系。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们不仅发动了一场以自由、平等为口号的启蒙运动,而且争取普遍参与权(普选权)的斗争规模越来越大。

随着资产阶级参与权的不断扩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建立了代议制政府,进入代议制民主政治形态。

代议制最早起源于13世纪的英国议会,但直到近代资产阶级推翻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过程中才最后形成。

19世纪30年代,英国议会终于取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并成为西方代议制度的典范。

随后,法国、美国等西欧和北美国家及日本都普遍建立了资本主义民主共和代议制和君主立宪代议制。

二战后,东欧、大洋洲、亚洲的一些国家纷纷顺应时代潮流,建立了代议制民主政体。

民主的时代加快了西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终于探索出一套适合西方政治统治和发展的议会制度。

本文试从性质,主要内容,意义及局限等方面对代议民主制进行分析。

[1]张媛媛,兰州学刊总第162期一,代议民主制的性质及其介绍代议民主制又称间接民主制,是公民以选举形式选出立法机关的成员,并代表其在议会中行使权力(称为代议),并与直接民主制相反。

除了在选举中外,选民和被选者并无约束关系,即被选者在议会中的行为未必真正反映选民的意愿,但其表现却直接影响下次选举中选民的投票取向。

民主政治可以分成九种类型,分别是古典(城邦式)民主、共和主义民主、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民主、竞争式精英民主、多元主义民主、法治民主、参与式民主及自主式(世界主义)民主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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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代议制原则的内涵、意义与局限性历史2班马晔筠1511021419 世纪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密尔曾说:“代议制乃是这样一种政体, 在这种政体下, 全体人民或一大部分人民通过由他们定期选出的代表行使最后的控制权”。

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西方国家精英贵族为了排斥大众对政治的参与,以异化了的民主即代议制民主取代民主本身,这种所谓的“民主”并没有造就一个人民掌权的政府揭露当代西方代议制的伪民主性。

一、代议制的内涵代议民主制是现代国家普遍实行的制度,它以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础,以人人平等的政治权利为基石,以间接民主和严格复杂的民主程序为特征。

它的基本内容包括:社会共同体是政治权力的最终;王权源于人民权力的转让,但人民仍保留着对它的所有权和终极控制权;公共权力的使用应以社会共同体的同意为基础,“关涉大家的事需得到大家的同意”应成为立法、建立政府及其他政治决策的基本原则;由各等级或社会团体选派的代表组成的机构能够行使共同体的政治权力,特别是立法权和征税权。

代议制度是一个大的制度系统,它由若干子系统构成。

首先,选举制度是代议制度的基础。

近代早期西方著名政治学家潘恩认为,代议制是代表制和民主制的结合。

人民(公民)推出代表(常用“议员”等称呼),组成代议机关(常用“议会”等名称),是代议制度的必备要素。

而代表是通过选举产生的。

代议民主制理论中有主权在民、个人价值、政治职业主义、全民利益等主要原则。

西方代议民主制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从古典到现代的演进历程,并且伴随着实践不断丰富与创新。

代议制理论是17世纪发展起来的。

自由主义思想家洛克第一次明确进行阐述的个人自由、分权学说、议会主权学说等理论,为代议民主制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法国的哲学思想家孟德斯鸠在他1748年出版的《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提出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学说,国家的三种权力互相制约、彼此制衡,更加明确了议会行使的立法权和政府行使行政权以及法院的权力之间的划分,为美国宪法思想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

代议制政体与民主的最终结合是由美国的政治思想家潘恩、杰斐逊等联邦党人完成的。

杰斐逊既坚持了卢梭的民主原则,又吸收了洛克的代议制思想,主张在美国建立代议制的民主共和国;潘恩吸收了杰斐逊的代议制思想,认为代议制是共和政府最自然、最好的组织形式,针对有些人认为共和政体不适用于幅员广大的国家,他提出“简单民主制”的概念,并论证了代议民主制比简单民主制要优越,“简单民主制是社会不借助辅助手段而自己管理自己。

把代议制同民主制结合起来,就可以获得一种能够容纳和联合一切不同利益和不同大小的领土与不同数量的人口的政府体制;而这种体制在效力方面也胜过世袭政府。

”①美国宪法的主要缔造者之一詹姆斯·麦迪逊认为,代议制度是克服派系斗争问题的最佳工具。

要解决“多数的暴政”问题,麦迪逊认为必须有一种特殊的宪政安排,其核心是代议政府体制和一个庞大的选民群体。

他认为,代议制的一个优点在于它提供了一种机制,这种机制将公众的观点通过一个选举出来的公民代表团体来提炼及补充;公民代表的优点在于他们代表了国家的真正利益,他们的爱国心和正义感使其最大程度上地避免采纳短期的、具有派别偏见的意见。

英国思想家密尔也在他所著的《代议制政府》中提出:“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就是主权或作为最后手段的最高支配权力属于社会整个集体的那种政府…这种代议制政府比任何其他政体既更有利于提供良好的管理,又促进较好的和较高的民族性格的发展。

”②对于议制与民主的结合,美国的政治思想家罗伯特·达尔指出:“没有代议制度,民众有效参与大规模的政府是不可能的。

即使代议思想的根源是不民主的,我们也没有必要感到奇怪,为什么在十八世纪后半叶,当民治政府的拥护者认识到代议可以同整个国家大规模民主过程相联结起来时,他们把这个惊人的新结合看成是历史上最大的政治创造之一。

”③关于代议民主,密尔给出的经典定义是:“全体人民或一大部分人民通过由它们定期选出的代表行使最后的控制权”④。

密尔的这一定义过于简略和抽象,我们有必要对代议民主作出内容较为具体和丰富的定义。

所谓代议民主,应是这样一种政体:由公民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进行民主议事的会议式的机关,行使立法权、财政控制权、重要人事任免权等最主要的国家权力,并同时依靠其他一些①潘恩·潘恩选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246页②李幼芬,王沪·.从<理想国>到<代议制度政府>———西方政治学名著释评[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46页。

③[美]罗伯特·达尔·多元主义民主的困境———自治与控制[M]·北京:求实出版社,1989年版,第9页。

④【英】约翰·密尔《代议制政府》,汪瑄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68页。

有效的监督权力,有效监督控制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等权力,从而总体上行使对国家权力的基本控制权;同时,公民可以立足于自身享有的充分的民主和政治自由权利,有效监控这一代议机关和其他权力机关。

由此不难看出,代议民主制的本质“在很大程度上则是一种对权力的限制和监督体系”。

⑤代议民主制的监督功能包含两部分:其一,议会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以及三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其二,公民依靠法律赋予的权利对代议机关和其他权力机关的监督。

前者是权力对权力的监督,后者是权利对权力的监督。

二、代议制的意义代议制作为一种政治文明的产物,是资产阶级取得革命胜利、夺取政权之后正式确立起来的。

它的基本特征是:由通过普选产生的议员组成议会,形式上代表民意行使国家权力;议会议决事项均由议员共同讨论并经多数通过;议会享有立法权、财政权和行政监督权。

现代国家大都实行代议制。

由于各国的政体不同,其代议机关在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有所不同。

以下我们以英国为例着重讨论代议民主制的性质及其特征。

所谓代议民主,应是这样一种政体:由公民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进行民主议事的会议式的机关,行使立法权、财政控制权、重要人事任免权等最主要的国家权力,并同时依靠其他一些有效的监督权力,有效监督控制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等权力,从而总体上行使对国家权力的基本控制权;同时,公民可以立足于自身享有的充分的民主和政治自由权利,有效监控这一代议机关和其他权力机关。

由此不难看出,代议民主制的本质“在很大程度上则是一种对权力的限制和监督体系”。

代议民主制的监督功能包含两部分:其一,议会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以及三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其二,公民依靠法律赋予的权利对代议机关和其他权力机关的监督。

前者是权力对权力的监督,后者是权利对权力的监督。

代议民主制中的权力对权力的监督,表现在政体设计上贯彻“分权制衡”原则,即将政府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或不同的人去行使,各部门之间权力大致平衡,互相制约,司法独立并具有某种形式的司法审查权力。

分权制衡是针对一个不能完全信任的政府所采取的旨在防止专制、腐败和不当行为的制度设计。

⑤【美】乔万尼·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7页。

代议民主制中的权利对权力的监督,源于社会契约和人民主权思想。

以权利制约权力的含义在于,恰当地配置权利,以使它能够起到一种限制、阻遏权力之滥用的作用。

这里包含着两重意思:第一,消极制约。

承认公民的权利,例如财产权、人身自由权和隐私权等,政府权力不能逾越它的界限而侵入公民的权利领域。

这样,公民的权利对于政府滥用权力起着一种阻碍与制约的作用,但是权利所起到的这种制约作用,是一种消极的制约作用。

也就是说,在这里,公民的权利作为一种标志,提醒政府注意到不要逾越权力的法定界限。

第二,积极制约。

当政府逾越权力的法定界限、滥用权力或有不当行为时,这些权利可以保证公民做出一些积极的反抗,迫使政府收回它的权力触角或改变不当行为。

这些权利要发挥积极的制约作用,有的需要与公共权力内部的制约机制相配合,而有的却可以单独发挥这种作用。

法律赋予了这种权利改变或影响公共权力关系的能力,例如选举权、言论自由权、结社权、知情权等。

以公民权利制约政府权力这一机制的实质是使公民成为监督政府的力量。

权力对权力的监督和权利对权力的监督二者之间的关系,前者应服从于后者,应以后者为目的,即分权制衡体制设计和运作必须在根本上服从权利有效制约权力,或者,分权制衡机制是保证公民充分享有基本权利的必不可少的权力体制保障。

因为,以权力监督权力不仅出现在民主政治中,也出现在专制政治中;而以权利监督、制约权力只有在民主政治中才能实现,是一种民主性质的监督。

因此,衡量一个国家的民主发达程度,不仅要看它的法律所表明的统治权力的最终归属,更要看普通公民以权利监督权力的实现程度。

西方代议制度,虽然各个国家形成的历史背景、传统文化及政治力量不同,但其主要特点基本如下:首先,西方国家议会的主要特征是分权与制衡,相互牵制。

西方议会是按照“三权分立”原则设计的。

即指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内阁(或总统)和法院掌握,各自独立行使职权又互相制衡的制度。

和社会主义国家相比,西方国家议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的一个突出特征是,议会和行政、司法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彼此之间不存在直接命令与指挥的隶属关系,和社会主义国家的代议机关不同,西方国家议会在实际上并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一方面,议会只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掌握国家立法权;另一方面,它也承担制约其他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的功能。

其次,西方国家议员大多是专职议员而非兼职议员。

在现代西方国家的议会舞台上,活跃着两种人:由选举产生的党派政客和由任命而产生的职业官僚,他们基本上都是专职议员。

职业官僚是指那些在政府的行政部门工作、处理具体和技术问题的官员,这些人通常由考选和委任产生。

政客则是指那些以从事政治为职业的人,这些人必须通过选举产生。

这两类人构成西方政治体制的基本要素,议员——职业政客制度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独特产物。

再次,西方国家议会政治是一种金权政治,是有钱人的游戏。

资本主义国家的选举制度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事实上的不平等,真正起作用的依然是金钱,实质上是选举“金钱”的制度、选举“资本”的制度。

三、代议制原则的局限性密尔指出,代议制本身也存在众多的缺陷和弊端,如智力条件不够,或者可能有阶级立法的危险,等等,而上述种种情形未尝不是20世纪各国政治生活中的真实状况。

密尔甚至突破了简单的多数原则的框框,认为只代表多数的民主制还不能算作真正的民主制度,制度的设计应当要让全社会的智力和利益两方面因素都能得到全面的代表。

密尔并在代议制政府的具体制度构架上,针对英国的情形进行了更多的阐述,如是否应该存在两个选举阶段、投票选举的技术性问题、议会下院的问题、代议制政府中行政官员的选任问题、地方代议机关的问题,从本质上讲,代议制民主的产生是西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的直接后果,是资产阶级兴起和市民社会发展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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