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合理用药监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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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用药动态监控和超常预警制度

医院临床用药动态监控和超常预警制度


医院临床用药动态监控和超常预警制度
医院临床用药动态监控和超常预警制度 为加强我院的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建立规范临床用药机制,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 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临床用药动态监控和超常预警制度 。一、药剂科每月对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在院内公示: (一)公示使用金额排序前十位的药品及相对应药品用量排序前十位医师情况; (二)公示使用金额排序前十位的抗菌药物及相对应药物用量排序前十位医师情况; (三)公示全院、科室和医师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排序情况; (四)公示使用金额排序前十位的辅助营养性重点监控药品及相对应药品用量排序前十位医师情况; (五)公示使用金额排序前十位的高值医用耗材及相对应高值医用耗材用量排序前十位医师情况; (六)公示使用金额排序前十位的性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及相对应高值医用耗材用量排序前十位医师情况; 二、医院对以下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进行重点监测: (一)连续三个月用量前三位的药品和重点监测目录内的高值医用耗材。 (二)每月使用金额排序前三位中的辅助营养性重点监控药品。 (三)特殊使用级别的抗菌药物。 (四)药物严重不良反应频繁发生的抗菌药物。
(五)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用药异常的。
三、对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药品,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结合疾病 流行状态、科室用量走势、病种用量走势等进行综合分析,对不合理使用的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采取限制使用、停 止使用等措施进行干预。
四、药剂科和医务科定期组织人员对开具相应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的医师处方(医嘱)进行合理性点评,并按 有关规定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甲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监控工作制度

二甲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监控工作制度

二甲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监控工作制度
1、各科室必须将用药比例控制在本科室药品控制比例范围之内,科主任为本科室监控第一责任人,应当对“大处方”,首选“高档”品种及其它不合理用药问题进行严格把关。

2、定期修订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制定全院用药考核比例(≤29%)和各临床科室及门(急)诊各专业医生药品比例标准。

3、以月、季度和年度为奖惩考核单位,按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严格考核:门(急)诊各专业医生、临床科室均按当月实际超出金额的50%暂扣罚科室(医生组),季度、年度考核达标者进行等额返还。

4、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专家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门诊处方、运行病历、出院病历进行抽查。

重点检查对象:(1)所有发生投诉的病人病历、死亡病人病历和病危病人病历;
(2)当月药品使用比例超标的科室、用量过大有集中使用现象的药品、科室、医师;
(3)实行“双十制”管理,即每月用量/金额前十位药品的品规和科室;。

医院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制度

医院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院药品管理,规范药品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药剂科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重点药品监控目录1. 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2. 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3. 我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的重点监控药品。

四、重点药品监控措施1. 采购管理:药剂科应根据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对采购的药品进行审核,确保采购药品符合国家、省级及我院的相关规定。

2. 使用管理:临床科室在开具处方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诊疗指南,合理使用重点监控药品。

3. 监测管理:药剂科应定期对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品种、规格、用量、金额等,并形成监测报告。

4. 评价管理:药剂科应定期组织专家对重点监控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评价,评估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5. 培训管理:药剂科应定期对临床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重点监控药品的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重点监控药品的认识和使用水平。

五、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医务人员,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2. 对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造成患者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更改药品规格、剂型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六、监督与考核1. 药剂科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将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 定期对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本制度。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医院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制度,有助于规范我院药品使用,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各部门、科室及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医院重点监控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重点监控药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规范医院药物使用,降低患者医疗费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药剂科及医务人员。

三、重点监控药物的定义重点监控药物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药物:1. 使用量大、费用高、用药风险高的药物;2. 非治疗必需的药物;3. 临床应用不规范、容易导致不良反应的药物;4. 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药物。

四、重点监控药物的管理1. 建立重点监控药物目录: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目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重点监控药物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2. 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医务人员在使用重点监控药物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指南使用;(2)合理选择药物品种、剂量和疗程;(3)加强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监测;(4)遵循个体化用药原则。

3. 药剂科负责:(1)对重点监控药物进行采购、储存、配送和调剂;(2)定期对重点监控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3)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进行重点监控药物使用培训。

4. 临床科室负责:(1)严格执行重点监控药物使用规范;(2)对医务人员进行重点监控药物使用培训;(3)定期对重点监控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五、重点监控药物的使用评估1. 药剂科定期对重点监控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用量异常、用药不合理等情况进行预警。

2. 临床科室对重点监控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医院设立重点监控药物使用评估小组,对重点监控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六、处罚措施1. 对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物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停职检查等处理。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医务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监控措施

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监控措施

门诊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具体监控措施1、对患者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来抓,各业务副院长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亲自抓,常抓不懈。

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德教育,严格执行各种制度。

特别是抓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规章教育及《首诊医师负责制》、《三级医师负责制》、《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的学习。

3、制定和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切实搞好抗菌药物分级使用。

使医院干部职工真正做到以患者为中心,树立患者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思想,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4、加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作风训练,提高“三基”水平。

尤其要提高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和病情综合分析能力以及合理用药水平。

5、在疾病得到初步诊断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需要,选择针对性和特异性较强的项目进行检查,做到有的放矢,避免盲目检查。

6、医师对检查结果必须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必要时要与所做检查的医师共同讨论后做出科学的结论,以指导临床诊治。

7、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和技术规范指导和引导患者就医,为患者制定安全、有效、经济、便利的诊治方案。

在选择药物时,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效果好、毒副作用小、价格便宜,本院或当地易购的药品。

8、充分发挥本院质控组织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职能,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医嘱和处方等医疗文书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项目是否合理、诊断是否及时准确、用药是否合理、安全、经济,特别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的执行情况。

把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预防用药的合理性、联合用药的正确性、有无配伍禁忌、重复用药、过度用药、根据药敏用药作为重点。

要对医师用药进行点评。

门诊“合理用药、检查、治疗”监控管理制度

门诊“合理用药、检查、治疗”监控管理制度

门诊“合理用药、检查、治疗”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门诊合理用药、检查、治疗是指在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过程中,针对具体病人进行合理检查、治疗、用药,达到有效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目的。

第二条医院将门诊合理用药、检查、治疗作为医疗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临床诊疗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定期开展门诊的合理用药、检查、治疗评价工作,切实推进医院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立“医院合理用药、检查、治疗监督小组”,由临床、药剂、医务、质控、院感、护理、检验专家组成,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医生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根据患者情况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本着“经济、安全、有效”的原则制定合理的检查、用药和治疗方案。

第四条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3日量,最多不超过7日(特殊情况:如抗结核药除外),经诊医生必须在病历上予以记载。

医院合理用药监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合理用药管理,保障医疗安全和质量,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测范围1. 医院所有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处方、医嘱、病历等;2. 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3.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4. 药物滥用监测;5. 药品库存、采购、调剂、储存等环节的监测。

三、监测内容1. 药品使用合理性监测:包括适应症、用法用量、疗程、给药途径等;2. 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包括不良反应的类型、程度、发生时间、处理措施等;3. 药物滥用监测:包括处方药滥用、非处方药滥用等;4. 药品库存、采购、调剂、储存等环节的监测:包括药品质量、效期、数量等。

四、监测方法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监测方案,组织实施监测工作;2. 临床科室、药剂科、护理部等部门按照监测方案,收集、整理相关数据;3. 医院信息系统自动收集处方、医嘱、病历等数据,进行监测分析;4. 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测结果处理1. 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对不合理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等问题进行分类、汇总;2. 对监测结果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3.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4. 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持续改进监测工作。

六、责任与奖励1. 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应高度重视合理用药监测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测工作顺利进行;2. 对在合理用药监测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修订。

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测指标


6.2严重或新发的药品不良 计算方法:严重或新发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例
反应占比例
数/同期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总例数*100 %
数值
7.麻精药品门(急)诊 处方点评比例
第二类精神药品门 处方点评比例
(急)诊
计算方法:点评第二类精神药品门(急)诊处 方数/第二类 精神药品门(急)诊处方总数 *100%
8.抗菌药物处方点评比 例
计算方法: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人员数量 /同期该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总数*100%。
二、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 药品
4.麻醉药神药品使用金 额/同期药品使用总金额。
5.1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 计算方法:门诊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人次/同期
山东省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测指标
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计算方法或者数据说明
1.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占 比

一、药学专业 技术人员配备
2.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 人数

3.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
占比
计算方法: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同期该医 院卫生专业技 术人员总数*100%
计算方法:临床药师数量/同期该医院实际开 放床位数*100%
10.4住院患者重点监控合理 用药药品病例点评比例
计算方法:点评住院患者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 品病例数/同期出院患者使用重点监控合理用 药药品病例总数*100%
注:1、抗肿瘤药物分类:烷化剂、抗代谢药、植物生物碱及其他天然药物、细胞毒类抗生素及相关药物、调节体内激素水平的药物、铂类化合物、 单克隆抗体/蛋白激酶抑制剂、细胞因子、免疫调节剂、其他抗肿瘤药。 2、重点监控药物目录见《关于转发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文件做好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卫函 〔2019〕 334 号)。 3、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品种、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参见医保局文件

门诊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具体监控措施

门诊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具体监控措施门诊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和合理用药是提高患者治疗满意度和降低医疗成本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医院需要制定有效的监控措施来监督和管理门诊诊疗过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门诊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和合理用药的监控措施。

一、门诊合理检查的监控措施1. 制定门诊检查指南医院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和指南,制定门诊检查指南,明确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要求,指导医生开展合理的检查。

检查指南应当详细描述各项检查的适应症、禁忌症、操作方法、标准结果等,并指导医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检查项目,避免不必要的检查。

2. 建立检查结果审核机制医院应建立检查结果审核机制,对门诊患者的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其准确性和合理性。

审核工作应由专业医生负责,审核人员对每个患者的检查结果进行评估,确保诊断和治疗决策的准确性。

3. 提供专业检查解读意见医院应提供专业检查解读意见,帮助医生正确理解和解读检查结果。

医院可以设置专门的辅助诊断科室,由专业医生负责解读影像学、病理学等检查结果,并向医生提供详细的解读报告。

医生在制定治疗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检查结果以及解读意见,避免滥用抗生素、手术等不必要的治疗手段。

4. 建立追踪系统医院应建立门诊检查结果追踪系统,对检查结果偏离正常范围的患者进行追踪。

追踪工作由专门的患者管理团队负责,对异常结果的患者进行复查或重新评估,确保异常结果的准确性。

5. 定期评估检查项目的合理性医院应定期评估检查项目的合理性,及时更新检查指南。

评估工作应由医院的学术委员会或相关专家组织负责,对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要求进行重新评估和修订,确保门诊检查项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门诊合理治疗的监控措施1. 制定门诊治疗指南医院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范和指南,制定门诊治疗指南,明确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要求,指导医生开展合理的治疗。

治疗指南应当详细描述各项治疗方法的适应症、禁忌症、操作方法、疗效评价标准等,并指导医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避免不必要的治疗。

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规定及其监控措施

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规定及其监控措施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规定及其监控措施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学知识的不断积累,对于患者的诊断、治疗和用药也有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和合理用药逐渐成为各国医疗领域的重要标准和规定。

本文将就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规定以及相应的监控措施进行探讨和总结。

一、合理检查的规定和监控措施1.合理检查的定义和原则合理检查是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的针对患者具体病情的检查项目,旨在明确疾病的原因和病情,为合理治疗和用药提供依据。

合理检查的原则包括:根据病情选择适当的检查项目,避免盲目检查;遵循检查先行原则,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治疗方案;重视检查的安全性和可行性,避免无必要的风险;遵循检查结果的科学解读原则,避免结果误读导致不必要的治疗措施。

2.合理检查的规定(1)医院应制定合理检查的规定和指南,明确适用范围、标准和方法。

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史和症状,选择适当的检查项目。

(2)医生应根据临床需要,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并充分沟通与患者,解释检查项目的目的、风险和费用,征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3)医生应指导患者合理准备检查,包括禁食、禁药和正确的体位等。

3.合理检查的监控措施(1)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检查监控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查项目的监控。

(2)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和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的检查行为。

(3)建立医生绩效考核制度,对医生的检查行为进行评价,对不合理检查行为进行警示和处罚。

(4)积极开展合理检查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对合理检查的认识和重视。

二、合理治疗的规定和监控措施1.合理治疗的定义和原则合理治疗是指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病史,合理选择治疗方案和方法,遵循临床指南和最新的医学证据,达到治愈或缓解疾病的目的。

合理治疗的原则包括:个体化治疗原则,根据患者的特点和诊断结果进行个体化治疗;系统评价治疗方案的优劣,选择最适合患者的治疗方案;遵循治疗先行原则,根据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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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医院合理用药监控判断标准
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长沙市医疗机构处方专项点评指南》等法律、规章和医院[2015】21号、[2016]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判断标准。

一、合理用药检查的判断标准
用药完全符合安全、有效的原则为合理:
1、因病施治,对症下药,所用药物有相应适应症;
2、药物选择适当;
3、药物剂量、给药方法、时间及疗程适当;
4、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5、符合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分级使用管理原则;
6、符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相应管理办法。

二、不合理用药检查的判断标准
不合理用药包括用药不适宜、不规范处方(医嘱)、超常处方(医嘱)
(一)用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适宜: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3、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4、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5、重复给药的;
6、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特别是药物代谢相互作用可能导致患者不良后果的;
7、抗菌药预防使用时机不恰当的:
预防用药时机为切皮前0. 5-lh;
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手术时间超过药物半衰期2倍以上或失血量大于1500ml须有追加抗菌药。

8、抗菌药预防使用疗程不恰当的:
I类清洁切口手术: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个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
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
II类(清洁-污染)切口手术: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为24 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
III类(污染)切口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至3-7天;
9、II、III类切口手术未预防用药或预防用药不合理而术后感染导致抗菌药物使用疗程延长、抗菌药使用费用增加的。

(二)用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规范处方(医瞩):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
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体重或日、月龄;
5、化学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医嘱)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开具中药饮片或中成药处方无中医诊断(病名和证型)结果,病历医嘱未辩证或辩证无记录的;
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5种药品的;
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包括处方颜色、用量、证明文件等);
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16、须明确滴注速度的特殊品种药品未明确滴注速度滴注时间的;
17、使用抗菌药病志中没有记录或记录不完善的;
18、使用抗菌药、质子泵抑制剂未在病志记录中对抗菌药物使用指征、变更原因进行说明的;
19、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须有抗菌药物特殊用药申请单及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指定专业技术人员的会诊意见,病志中须有副高及以上医生的查房意见的。

(三)用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超常处方(医嘱):
1、无正当理由开具大处方的;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适应证用药,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根据医保患者点药开具处方(医嘱),而患者疾病又无治疗需求的;
5、医保患者的处方中自费药品使用存在不合理现象的;
6、门诊医师开具止痛药,同一患者超过一盒的;
7、出院带药时,保险患者超过一周用量,自费患者超过2周用量的。

三、抗菌药物使用检查的判断标准
1、全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的40% (外科不超过45%、内科不超过3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
3、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
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30DDDs以下(外科不超过40DDD、内科不超过25DDD);
5、接受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
6、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洽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
7、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8、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9、接受清洁手术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给药时机术前0. 5-1. 0小时内给药百分率标准为100%;
10、接受II、III类切口手术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用药时机为术前0. 5-1. 0小时内预防给药百分率标准为100%;
11、预防使用抗菌药品种选择适宜百分率标准为100%;
12、预防用药使用疗程(时程≤24h)合理率标准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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