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

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116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号)要求,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工程品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十二五”以来,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强省战略,深入开展施工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等专项活动,将“现代工程管理理念”贯穿于质量安全管理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质量通病明显减少,以景婺黄高速公路、永武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等项目先后获得詹天佑大奖、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奖、鲁班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稳步提升,但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省市相比,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的品质仍存在一定差距。
打造品质工程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化交通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现代工程管理发展新要求,统筹工程实体质量、功能质量、外观质量和服务质量均衡发展,实现工程内在质量和外在品位有机统一的有效途径,对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品质和服务质量,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江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习总书记视察我省提出的“一个新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要求和去年9月对交通运输工作作出了“七个重点、四项要求”的重要指示,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四个交通”发展要求,以“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为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领导、项目主导、创新驱动、示范带动的基本原则,通过提升工程设计、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工程科技创新、绿色安全保障水平,打造品质工程的软实力,全面提高公路水运工程的内在质量和外在品位,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协调发展和转型升级,为建设开放共享、人民满意的交通奠定基础。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数据交互内容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数据交互内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6.09.29•【字号】•【施行日期】2016.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数据交互内容的通知省港航局、省运管局,厅信息中心:现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数据交互内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数据交互内容,于2016年10月底完成厅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系统数据对接工作,确保厅信用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16年9月29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数据交互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厅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厅与厅直属各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及协同应用,按照部省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各单位各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厅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数据交互内容。
一、省运管局数据对接交互内容1.对接系统1.1.江西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1.2.江西省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1.3.江西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政府监管平台2.对接数据项2.1.从江西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获取数据企业基础信息登记信息:业户名称、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业户地址、联系电话、行政区划代码、经济类型、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注册日期、营业执照有效日期、是否分支、上级业户名称;道路运输企业等级(或客货运场站等级):企业等级、等级评定机构、等级评定日期、经营类别;经营许可信息: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证字、经营许可证号、证件初次领取日期、证件有效期限自、证件有效期限至、发证机关、经营状态、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类别、分支机构经营许可证号;人员基础信息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技术职称、所属单位;从业资格证信息:从业资格证号、从业资格类别、证件初次领取日期、从业资格证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至、发证机关、证照状态;驾驶员信息:准驾车型、初次领取驾驶证日期;教练员信息:准教车型、准教类别;维修技术人员信息:技术工种代码、技术工种等级、从业岗位、技术证书发放日期;继续教育信息:继续教育开始时间、继续教育结束时间、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单位;从业记录:开始日期、结束日期、服务单位名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工作岗位;车辆信息车辆(挂车)号牌、车牌颜色、道路运输证介质类型、道路运输证号、车辆厂牌型号、车辆类型、车辆核定载客位、车辆(挂车)吨位、准牵引总质量、车辆车长、车辆车高、车辆车宽、经营范围、初次配发日期、有效期起、有效期止、发证机关、车辆技术等级、营运客车等级、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单号、承运人责任险有效期至、是否已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终端、下次年审日期、下次二级维护日期、下次二级维护里程、二级维护状态、车辆照片、营运状态、业户名称、经营许可证号、对应人员姓名、从业资格证号;班线信息线路编码、线路许可机构、线路名称、线路类型、起始站点、讫点站点、途径站点、班车类别、里程、班次、车数、座位;锁证信息案号、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车辆(挂车)号牌、锁证、锁证时间、解锁、解锁时间;黑名单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从业资格证号、从业资格类别、内容简述;道路运输证件照片信息人员照片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主管单位、照片文件;车辆照片信息:车牌号码、车辆颜色、车主姓名、联系方式、主管单位、照片文件;2.2.从江西省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获取数据班线信息线路编码、线路许可机构、线路名称、线路类型、起始站点、讫点站点、途径站点、班车类别、里程、班次、车数、座位;数据用途:用于客运班车IC卡报班管理子系统派车、报班管理。
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赣交基建字[2011]61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各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已于2011年7月7日经厅有关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原《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赣交计发[1993]第88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港口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江西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以及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军事港口、渔业港口、专用航道、专用公路和江西省行政区域内长江航道工程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省级质监机构”),受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负责指导全省各设区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权限范围的划分,具体负责其监督范围内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业务上受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指导。
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市级质监机构”)。
市级质监机构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权限范围的划分,具体负责(设区)市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业务上受省级质监机构指导。
有条件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县级质监机构”),未能设立专门质量监督机构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有专职质量监督人员,并接受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首件边坡修整方案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南康至龙南段扩容工B3标(K69+800~K77+000)边坡修整首件施工方案编制:复核:批准:B 3标项目经理部2020年4 月20 日目录一、编制说明 (3)1.1编制依据 (3)1.2编制目的 (3)1.3使用范围 (3)二、首件边坡工程概况 (3)三、施工组织安排及布置 (4)3.1施工工期计划 (4)3.2人员、机械配置 (4)四、边坡修整工程的施工方案 (5)4.1施工工艺 (5)4.1.1边坡修整施工工艺流程 (5)4.1.2测量放样 (5)4.1.3场地清理 (6)4.1.4施作临时排水或永久排水设施 (6)4.1.5边坡逐级开挖与修整 (6)4.1.6边坡逐级验收 (7)4.2沉降位移观测 (8)4.2.1位移边桩 (8)4.2.2沉降标 (8)4.2.3观测点布点密度 (8)4.2.4观测点标识牌 (9)4.2.5观测测量 (9)4.3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9)4.3.1.坡率不符合设计要求 (9)4.3.2.水土流失 (9)4.4雨季施工措施 (9)4.5夏季施工措施 (10)4.5.1高温现场准备 (10)4.5.2夏季施工防尘措施 (10)4.5.3夏季施工人员安全预防措施 (10)4.5.4高温季施工管理措施 (10)五、质量保证措施 (11)5.1组织保证 (11)5.2制度保证 (12)5.3思想保证 (12)5.4技术保证 (13)六、安全保证措施 (13)6.1安全管理机构 (13)6.2安全措施 (13)七、施工班组管理办法 (14)7.1班组建设 (14)7.2奖惩措施 (14)7.3班组建设 (15)八、现场标注化布置 (15)九、文明、环保施工 (16)9.1文明施工措施 (16)9.2环境保护措施 (16)一、编制说明1.1编制依据1、南康至龙南高速公路扩容工程B3标两阶段施工设计图纸;2、南康至龙南高速扩容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安全管理手册》、《项目管理大纲》、《品质工程创建方案》;3、南康至龙南高速公路扩容工程B3标投标书;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5、《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6、《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19);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17);8、《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号);9、《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质监字〔2017〕4号);10、《江西省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管理指南》。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8.07.27•【字号】赣交建管字[2018]45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社会信用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省港航管理局、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厅信息中心,九江市港口管理局,各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江西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已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7月27日江西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信用行为信息采集第三章信用得分计算和等级评定第四章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水运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统一省级综合评价的标准和流程,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交水发〔2008〕510号)和《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水发〔2014〕113号),结合我省水运建设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信用评价,是指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质监机构、水运项目法人及其派驻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等单位,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权限和流程采集设计、施工企业在江西省水运建设市场产生的信用信息,确定并对外发布企业的信用得分和等级。
本细则所称水运工程设计企业是指具有水运行业设计资质及参与水运工程设计活动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是指具有港口与航道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相关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第三条全省水运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行“统一平台、两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制定评价工作机制,建设运行全省统一的交通建设网上信用平台,对全省信用评价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组织省管水运项目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汇总、公示、发布全省信用评价结果和有关申辩、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创建“品质工程”实施方案

创建“品质工程”实施方案我省公路建设自2010 年实行标准化管理以来,收效显着,“三集中”获得全面推行,现场规范化施工人心所向,工程质量有了质的提高。
“十三五” 规划,国家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交通运输行业提出用新理念打造质量工程的要求。
为适应时代发展新要求,创新标准化管理新理念,将质量工程建设理念贯串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争创典型示范,依据《交通运输部对于打造公路水运质量工程的指导建议》(交安监发[2016]216 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对于展开公路水运质量工程示范创立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 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对于印发江西省创立公路水运质量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质监字[2017]4 号)和《江西省创立一般国省干线公路品质工程现场会暨建设推动会》文件要求,联合本项目特点和实质状况,拟订本方案。
一、整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固建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交通”发展要求,以理念提高、创新引领、示范带动、制度完美为门路,全面提高工程的内在质量和外在品位,争创全省一般国省干线公路质量工程的典型示范。
(二)建设目标经过优化设计、创新管理、控制质量,整合科技信息、保障绿色安全、提高智慧营运,力求建成一条“优良持久、安全舒坦、经济环保、和睦雅观”路,争创省级交通优良工程;探究合适江西省情的公路改建技术,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行的建设经验,打造江西省一般国省干线质量公路建设典型示范工程的“江西样板”。
二、实行内容(一)工程管理1.探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管理模式。
为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落实工业化建筑理念,兼顾协调施工期交通组织,合理降低建设与保养成本,工程被归入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模式中间,建设过种程将踊跃探究PPP 管理模式优弊端和创新体制。
2.探究公路工业化建筑模式。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11.18•【字号】•【施行日期】2022.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中心,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省综合交通中心、省高航中心、省交通运输执法局,省交投集团,省港口集团,各地方在建高速公路建设单位:《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11月18日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督促市场主体依法诚信从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监管名单,是指省交通运输厅将发生相关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当事主体信息,以名单的形式集中对外发布,作为相关单位实施重点监管的依据。
当事主体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供货、劳务、招标代理、代建、造价咨询、设计审查、评标专家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重点监管名单的信息报送、编制发布、移出、实施重点监管等工作。
第四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征集、发布、更新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重点监管名单。
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征集、初审、报送本辖区需列入名单的当事主体信息。
省交通质监局负责报送所监督项目需列入名单的当事主体信息。
省厅直接监管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报送所管项目需列入名单的当事主体信息。
第五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一)因从业单位错漏发生较大及以上设计变更,且造成投资增加或工期延长的;(二)被依法认定对安全质量事故负有主要或重要责任的;(三)出借(挂靠)资质、串通投标、投标弄虚作假、撤销投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转包的;(四)在1个自然年内发生违法(规)分包行为2次及以上的;(五)以阻碍进入现场、不及时如实提供资料、拒不执行生效的行政处罚等方式,拒不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监管工作的;(六)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设运行的信息系统中录入虚假信息的;(七)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确认、备案事项中提供虚假承诺或者证明材料的;(八)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或者扣分达到限制从业标准的;(九)拖欠民工工资且未按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清偿的,或者引发群访、极端事件、负面舆情的;(十)从业单位在履约过程中因涉法涉诉事项,导致项目建设单位成为协助执行当事人的;(十一)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含招投标)中被查实向招标人、公职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或者评标专家、招标代理、设计、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工作人员受贿的;(十二)捏造歪曲事实、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进行投诉、举报、信访的;(十三)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09.10.19
•【字号】厅办字[2009]30号
•【施行日期】2009.10.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厅办字[2009]30号)
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现将《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工安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附件:
注:主办单位中排位在前的为牵头单位(部门)
注:主办单位中排位在前的为牵头单位(部门)
注:主办单位中排位在前的为牵头单位(部门)
注:主办单位中排位在前的为牵头单位(部门)
注:主办单位中排位在前的为牵头单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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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06.30•【字号】赣交质监字[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质监局、厅规划办、省交通设计研究院公司、省交通科研院、交通工程咨询监理中心,省投资集团、赣州高速公路公司、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在建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办: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号)要求,推进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提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为人民群众安全便利出行和社会物资高效畅通运输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
现将《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6月30日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号)要求,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工程品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十二五”以来,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兴省”战略,深入开展施工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等专项活动,将现代工程管理理念贯穿于质量安全管理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质量通病明显减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稳步提升,景婺黄高速公路、永武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等项目先后获得詹天佑奖、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奖、鲁班奖。
但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省市相比,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的品质仍存在一定差距。
打造品质工程是公路水运建设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建设“四个交通”的重要载体,是深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实施现代工程管理和技术创新升级的不竭动力,对进一步提升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品质和服务质量,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习总书记视察我省提出的“一个新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要求和去年9月对交通运输工作作出的“七个重点、四项要求”的重要指示,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四个交通”发展要求,以“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为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领导、项目主导、创新驱动、示范带动的基本原则,通过提升工程设计、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工程科技创新、绿色安全保障水平,打造品质工程的软实力,全面提高公路水运工程的内在质量和外在品位,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协调发展和转型升级,为建设开放共享、人民满意的交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1.统一领导,企业创建。
在省厅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厅直属有关单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以及各参建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抓好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工作。
充分发挥行业政策引导作用,完善项目建设评价体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结合公路、航道(船闸)、港口等公路水运项目特色,强化公路水运项目建设单位和参建企业的主体作用,广泛调动参建各方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2.总结提高,改革创新。
进一步总结推广近年来施工标准化、“平安工地”建设等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品质工程内涵和创建重点要求,大力推动理念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强化创新的驱动与引领作用,推广运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新标准等先进技术理论和方法,为品质工程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3.功能提升,注重效益。
立足功能的完善与提升,从实际需求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专项攻关和重点突破,既着力提升工程品质,又避免盲目高成本、高投入,实现全寿命周期成本最优,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4.示范带动,统筹推进。
重点指导培育一批示范创建项目,及时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行业扎实推进品质工程建设,实现工程品质的稳步提升。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品质工程评价体系,工程实体质量、功能质量、外观质量和服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大中型水运工程的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争创全国品质工程示范项目2个、省品质工程示范项目10个以上,部级“平安工程”冠名项目4-5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形成一整套具有鲜明江西特色的公路水运品质工程政策、标准和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品质。
三、主要措施和任务(一)提升工程设计水平1.健全工程项目设计体系。
以工程质量耐久安全为核心,研究制定公路水运工程耐久性关键控制指标标准。
以需求和目标为导向,研究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设计行业相关政策,推动工程项目系统考虑工程建设施工和运营维护,加强可施工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环境保护、灾害防御、经济性等系统设计,实现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
2.推进工程项目统筹设计。
深入推广标准化设计,以推进模块化建设为方向,研究编制我省统一的设计标准图,鼓励构件设计标准化和通用化。
切实加强精细化设计,注重工程薄弱环节设计的协调统一,统筹考虑施工的可操作性和维护的便捷性。
努力推行生态环保设计和生态防护技术,加强生态选线选址,重点加强对自然地貌、原生植被、表土资源、湿地生态等方面的保护。
鼓励推行宽容设计,充分考虑工程使用状态的不利情形,对可能的风险做好防范设计。
3.完善勘察设计审查制度。
严格按照规定在设计阶段实行双院制咨询审查,试点推行勘察监理制度,并建立咨询审查意见与工程后期管理挂钩考核制度。
探索改革工程设计审核评估机制,严把设计审查质量。
4.强化勘察设计过程评价。
完善招标文件技术清单,设置勘察方案、外业验收、设计质量、设计深度等专用条款。
加强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强制性标准执行、关键技术控制、勘察设计进度等实施过程跟踪。
研究勘察设计过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勘察设计、咨询审查等动态评价制度,强化责任考评机制,严格落实设计、咨询责任。
5.创新工程设计评估机制。
探索设计效果后评估,科学评价勘察设计工作成果,加强责任追究,对由于勘察深度不足、设计重大失误等原因引起较大以上变更或存在其他设计质量问题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扣减相应勘察设计费用,同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从业单位信用管理体系。
(二)提升工程管理水平1.健全项目管理体系。
深化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改革,总结推广“代建+监理一体化”“改进传统监理”“自管”等项目建设管理模式改革试点经验。
深入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建立“实施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标准化管理体系。
推进建设管理专业化,鼓励应用质量健康安全环境四位一体管理体系(QHSE管理体系)。
健全专业化分包管理制度,规范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施工企业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着力提高施工技能。
2.探索全寿命周期项目管理模式。
推行工程总承包、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项目建设模式,提高综合管理效能。
推行设计施工一体化管理模式,建立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环节交叉、互动、互补的质量保障机制。
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管理单位开展专业化项目管理工作。
3.着力提升施工标准化水平。
推进施工管理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施工场站建设标准化;积极推广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逐步推进工程建设向产业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的工业化、智能化和产业化水平,实现重点交通工程项目中构造物装配化施工比例达到20%以上。
4.推进标准化施工班组建设。
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施工班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制度。
加强施工技术交底,实行班前教育和工后总结制度。
推行班组首次作业合格确认制,促进班组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推行施工班组实名制,强化班组的考核与奖惩,提高班组人员产业化水平。
(三)提升工程质量水平1.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
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界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质量责任。
建立关键人履职标准和各岗位工作规范,建立岗位责任人质量记录档案,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推动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
2.推广工程质量诚信管理。
建立工程质量档案数据库和质量失信“黑名单”,加大对发生交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
建立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年审、招投标的关联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交通建设市场行为的引导、规范作用。
3.推进质量风险预防管理。
强化工程项目质量风险预控管理,加强质量风险分析与评估,完善质量风险控制措施和运行机制。
健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和执行落实体系,严格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制度,强化技术方案分级分类审核责任,全面推行首件工程制,夯实工程质量管理基础。
4.加强过程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建立质量目标导向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工序自检、交接检、专检“三检制”。
加强设计符合性核查评价,深入实施质量通病治理,实施成品及半成品验收标识、隐蔽工程过程影像管理等措施,强化质量形成全过程闭环可追溯。
加强检测机构管理,建立质量检测及监测机制,加大抽检频率和工程检测资料核查力度,严查违规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编造检测数据等行为。
积极应用先进检测技术和装备,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化动态管理平台,加强过程质量管控。
5.强化工程耐久性保障措施。
加强工程耐久性基础研究工作,创新施工工艺,加强关键结构、隐蔽工程和重要材料的质量检验和控制,切实提高工程耐久性。
(四)提升工程科技创新能力1.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
发挥技术标准先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标准和施工标准,形成一系列设计指南、技术规范和生产标准等特色品质工程标准体系,并进一步整理形成品质工程技术标准汇编。
2.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
强化科研与设计施工联动,开展集中攻关和“微创新”,大力推广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淘汰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落后工艺工法和设施设备,推动工程技术提升。
3.实施成套关键技术攻关。
建立全产业链创新体系,开展工程施工、病害处置、钢结构桥梁建造和运维管理等成套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创新,激励公路水运从业者参与到大众创新行列中;建立成套技术推广渠道,对取得成果的成套技术集中展示、广泛宣传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