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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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质量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质量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完整性及可追踪性。

2.范围:本药店
3.责任人:全体员工
4.内容
4.1各种记录和凭证包括:购进合同、购进记录、验收记录、养护检查记录、处方调配记录、拆零药品销售记录、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退货记录、质量反馈信息等。

4.2本药店使用的各种记录和凭证,由药店统一制作、印刷,经药店批准后方可使用。

4.3各种记录和凭证的填写要求:
4.3.1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不得用铅笔填写。

4.3.2及时填写,不得提前或错后。

4.3.3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涂改时,应划去重写,并在划处签章。

4.3.4在记录和凭证上应签全名,不得只写姓氏。

4.3.5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空格、漏项。

4.3.6填写时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同药品不同批号或不同规格的药品应分别填写。

4.3.7质量记录可用文字,也可用计算机,应易于检索。

4.4有关的记录与凭证应由质管员保管按规定保存,并注意防火、防盗、防遗失。

4.5质管员应定期将超过储存期的记录和凭证列出明细表,报药店经理批准后统一销毁。

4.6凡违反本规定导致质量记录与凭证不规范、不完整者,药店将视其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罚。

医院药房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房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提高患者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房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剂、销售、退药、过期药品处理等各个环节。

三、组织机构1. 成立药房质量管理小组,由药房主任担任组长,药剂科主管质量、制剂室和药检室负责人担任成员。

2. 设立药房质量管理员,负责日常质量信息管理工作。

四、制度内容1. 药品采购管理(1)采购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选用正规渠道、合法生产企业的药品。

(2)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审核。

(3)建立采购档案,详细记录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批号、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

2. 药品验收管理(1)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严格按照药品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批号、有效期等。

(3)验收合格的药品应进行入库登记,建立药品台账。

3. 药品储存管理(1)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国家药品标准要求,分类分区存放。

(2)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

(3)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4. 药品养护管理(1)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2)对过期、变质、损坏的药品进行报废处理。

(3)对储存药品进行养护,确保药品质量。

5. 药品调剂管理(1)调剂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严格按照处方进行调剂。

(2)调剂过程中,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

(3)调剂完成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等信息。

6. 药品销售管理(1)销售药品应保证质量,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2)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说明书和用法用量。

(3)建立销售记录,详细记录销售药品的品种、规格、批号、数量、价格、购买者等信息。

7. 药品退药管理(1)退药应遵循药品退回原则,确保药品质量。

(2)退药时应核对药品批号、有效期、外观等,确认药品质量。

药房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药房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药房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药房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质量工作的规范性、可跟踪性及完整性,以保证企业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及药品与服务所达到的水平而制定的。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本制度中的记录仅指质量体系运行中涉及的各种质量记录,而凭证主要指购进凭证和销售凭证。

门店所有人员对本制度负责。

记录和凭证的设计统一由总部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各连锁门店分别对各自分店的记录和凭证的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

记录、凭证由各岗位人员负责填写或打印,由各门店质管员每年整理,并按规定归档并妥善保管。

质量记录可以以表格、台帐、磁盘、光盘等形式记录和保存,而凭证应以票据形式记录和保存。

质量记录的原始资料应由该质量记录的使用部门负责按规定年限保存。

装订的封面应标明质量记录的名称、编号、时间范围和保存期限。

属保密和受控的质量记录应在装定封面注明“保密”或“受控”标识。

质量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
整(不空格、不漏项)、字迹清晰、不能随意涂改,没有发生的项目记“无”或“-”,有关记录人员应签全名。

填写发生错误
需更改时,应用“──”划去原内容,在旁边写上更改后的内容,并注明更改的理由、日期、更改人签名,保持原内容应清晰可辩,确保质量信息准确、有效和可追溯。

质量记录可用手写,可用计算机打印,应便于检索。

台帐尽量采用计算机管理,便于检索,其数据不得擅自更改。

大药房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大药房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大药房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大药房记录和凭证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安全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对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大药房所有相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包括进货记录、销售记录、库存记录、处方记录等。

三、管理要求1.准确记录所有记录和凭证必须准确、完整地记录药品信息,包括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厂商等必要信息,以保证追溯和质量管理的需要。

2.完整保留所有记录和凭证必须完整保留,不得私自删除、涂改或伪造,以确保历史信息的真实可信性。

3.科学分类所有记录和凭证必须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方式进行管理。

如进货记录按照进货日期和供应商编号分类,销售记录按照销售日期和顾客编号分类等。

4.保存安全所有记录和凭证必须保存在安全的地方,防止丢失和损坏,以保留完整的数据资料和证据。

5.及时登记所有记录和凭证必须及时登记,不得拖延,以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6.审核确认所有记录和凭证必须经过合格人员的审核和确认,以确保数据和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管理流程1.进货记录管理(1)进货记录的登记:药品进货时,保质期、批号、产地、数量等信息必须准确登记。

(2)进货记录的归类:按照进货日期和供应商的编号,将进货记录归类存档。

(4)进货记录的保留:所有进货记录都必须完整保留,以备后续追溯和查询。

2.销售记录管理(1)销售记录的登记:药品销售时,准确登记商品名称、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

(2)销售记录的归类:按照销售日期和顾客的编号,将销售记录归类存档。

(4)销售记录的保留:所有销售记录都必须完整保留,以备后续追溯和查询。

3.库存记录管理(1)库存记录的登记:每次进货或销售后,必须及时更新库存记录,包括药品名称、库存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

(2)库存记录的归类:按照药品分类和名称,将库存记录归类存档。

(4)库存记录的保留:所有库存记录都必须完整保留,以备后续追溯和查询。

4.处方记录管理(1)处方记录的登记:每次收到患者的处方时,必须及时登记处方的编号、药品名称、使用剂量等信息。

药店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范文

药店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范文

药店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范文药店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药店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是药店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建立和实施的一套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药店的记录和凭证管理,确保药店经营活动的法律合规、规范有序。

第二条药店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管理、依法合规、透明运营的原则,强化药店内部控制,提高药店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药店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工作应当由专人负责,药店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记录和凭证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

第二章记录管理第四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记录管理的责任人员和具体工作流程。

第五条药店应当建立档案室,统一管理和保管各类记录,明确记录的保管期限和归档要求。

第六条药店的记录包括药品采购记录、销售记录、库存记录、退货记录、报损记录等。

第七条药店的记录应当按照事实真实和准确的原则进行填写,并严禁篡改和伪造记录。

第八条药店的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限期保存,并且按照法定要求进行归档。

第九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追溯体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标识信息的追踪可溯。

第十条药店记录管理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严禁泄露和外传敏感记录信息。

第三章凭证管理第十一条药店凭证包括进货凭证、销货凭证、退货凭证、报损凭证等。

第十二条药店凭证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填制和管理。

第十三条药店凭证应当由具备相关财务会计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负责填制,并应当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编号和存档。

第十四条药店凭证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应当有合法和规范的备份和存档方式。

第十五条药店凭证管理应当遵循保密原则,非相关人员严禁查阅、复制和传播凭证信息。

第十六条药店应当定期对凭证进行核对和审计,确保凭证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药店应当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工作。

第十八条药店应当定期自查自纠,对自身记录和凭证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

零售药店质量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介绍

零售药店质量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介绍

零售药店质量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介绍1. 背景零售药店是向社会公众提供医药产品的重要场所,其质量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直接关系到药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建立健全的质量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对于维护药店的良好声誉至关重要。

2. 质量记录管理在零售药店中,质量记录是指对于药品进货、销售、库存等环节的相关信息记录。

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完整性:要求员工在操作过程中对药品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准确的记录,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 保密性:对于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和药品的敏感信息应当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 审核管理:药店管理层应当对质量记录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凭证管理制度零售药店的凭证管理制度是指对于药品的进货凭证、销售凭证、退货凭证等相关文件的管理规定。

其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凭证存档:对于每一笔进货、销售等交易应当保留相应的凭证原始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存档。

- 审核制度:药店管理层应当对凭证进行定期审核,确保与财务账目的一致性。

- 保密性:凭证中涉及的敏感信息也应当严格保密,避免泄露和滥用。

4. 相关法律法规在建立质量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时,零售药店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例如《药品管理法》中对于药品销售记录和凭证的要求等。

遵守法律法规不仅是对于经营者的责任,同时也是对于用户健康和利益的保障。

5. 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的质量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不仅是对于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也是保障药店自身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零售药店应当通过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加强培训等途径,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6. 总结零售药店的质量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是保障药品质量和管理的重要举措,其建立和执行对于药店的经营和用户的健康都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广大零售药店能够重视质量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的建立,不断完善和提高,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合法的药品服务。

7. 用户信任和品牌形象质量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仅是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更重要的是为了赢得用户的信任和建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药店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药店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药店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店记录和凭证的管理,保障药店运营的合法合规,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药店内各类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记录、采购记录、库存记录、会计凭证等。

三、记录和凭证的要求1、记录和凭证应真实、完整、准确、清晰,不得篡改、涂改,涉及药品的记录和凭证应符合药品监管相关规定。

2、记录和凭证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号,并做好相应的归档、备份和保管工作。

3、记录和凭证应用规定的格式和规定的语言文字书写。

四、记录和凭证的管理1、销售记录(1)销售记录应按照销售单、购药者信息表等相关格式记录,对于处方药应保存处方原件,并在销售记录上进行相应记录。

(2)销售记录应当存档并妥善保管,便于查询、复核和监管。

2、采购记录(1)采购记录应按照采购单的规定格式记录,对于进口药品应保存进口许可证,并在采购记录上进行相应记录。

(2)采购记录应当存档并妥善保管,便于查询、复核和监管。

3、库存记录(1)库存记录应按照库存清单的规定格式记录,记录库存的种类、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2)库存记录应当存档并妥善保管,便于查询、复核和监管。

4、会计凭证(1)会计凭证应按照财务档案和凭证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2)会计凭证应当存档并妥善保管,便于查询、复核和监管。

五、记录和凭证的归档和保管1、记录和凭证的存档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区分不同类别、不同时间段的记录和凭证。

2、记录和凭证的保管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取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便于长期保存。

3、记录和凭证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管,过期的记录和凭证应当及时销毁。

六、记录和凭证的查询和复核1、对于需要查询和复核的记录和凭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查询和复核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对于异常情况和疑点,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监督检查及后果1、上级主管部门对本药店的记录和凭证管理实施定期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和处理。

质量记录管理制度-零售

质量记录管理制度-零售

目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依据,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真实性、规范性、可追溯性,有效控制质量记录。

范围:适用于对质量制度、操作规程等质量文件运行所产生的记录。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责任:质量管理人员、采购员、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1、质量管理人员为质量记录的管理人员➢起草企业质量记录管理制度,汇编《质量记录清单》,并汇集记录的空白样本,报企业负责;➢负责组织质量记录的起草、审核和修订工作;➢负责对各岗位质量记录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评估;➢负责对各岗位质量记录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各岗位负责保证企业质量记录的符合性、全面性、真实性➢各岗位负责企业所需质量记录的种类并设计其格式;➢负责编制企业质量记录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名称、编号、保存期、存放地点等,并汇集备案各记录的空白样本;3、记录的设计、审核➢质量记录由使用人员设计,报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对记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记录由质量管理人员保存管理,并通知有关人员可以使用;4、记录的形式➢一般使用纸质的或者电子的;➢每种记录至少要有以下表头:名称、内容、页码、记录人(审核人等)、记录时间;5、记录的标识➢装订时,装订本的封面应标明质量记录的名称;➢作废或留样的空白记录样本应在右上角有相应标识;6、记录的填写➢质量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不空格,不项)、字迹清晰,不能随意涂抹,没有发生的项目记“无”或画“/”,各相关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要全名。

➢如果发生错误需更改,应用“一”划去原内容,写上更改后的内容,需在更改处由更改人签名(章),签名要签全名,更改原内容应清晰可,日期填写要清晰;7、记录的存储和保存➢记录由质量管理人员统一保管,防止损坏、变质、发霉、遗失;➢记录及凭证应当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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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药店管理文件
1、目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依据,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真实性、规范性、可追溯性,有效控制质量记录。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企业质量体系记录的管理。

4、责任:质量管理人员、采购员、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
施负责。

5、内容:
5.1质量管理人员为质量记录的管理人员。

5.1.1起草企业质量记录管理制度,汇编《质量记录清单》,并汇集记录的
空白样本,报企业负责人确认。

5.1.2负责组织质量记录的起草、审核和修订工作。

5.1.3负责对各岗位质量记录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评估。

5.1.4负责对各岗位质量记录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2各岗位负责保证企业质量记录的符合性、全面性、真实性。

5.2.1各岗位负责企业所需质量记录的种类并设计其格式。

5.2.2负责编制企业质量记录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名称、编号、保存期、存放地点等,并汇集备案各记录的空白样本。

5.3 记录的设计、审核:
5.3.1质量记录由使用人员设计,报质量管理人员。

5.3.2质量管理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

5.3.3审核通过的记录样本由质量管理人员保存管理,并通知有关人员可以使用。

5.4记录的形式:
5.4.1记录一般采用表格的形式。

5.4.2每种记录至少要有以下项目:名称、内容、页码、记录人(审核人等)、记录时间。

5.4.3记录可采用纸张或磁盘等媒体形式。

5.5记录的标识:
5.5.1装订时,装订本的封面应标明质量记录的名称。

5.5.2作废或留样的空白记录样本应在右上角有相应标识。

5.6记录的填写:
5.6.1质量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不空格,不漏项)、字迹清晰,不能随意涂抹,没有发生的项目记“无”或画“/” ,各相关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要签全名。

5.6.2如果发生错误需更改,应用“-”划去原内容,写上更改后的内容,需在更改处由更改人签名(章),签名要签全名,更改原内容应清晰可辨;日期填写要清晰。

5.7记录的储存、保护:
5.7.1记录由质量管理人员统一保管,防止损坏、变质、发霉、遗失。

5.7.2记录应按规定期限保存相关文件:
1、《质量记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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