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分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分两类,第一类,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第二类,因款项原因产生的纠纷.装修产生的纠纷,其实就是利益纠纷.做买卖讲究的是公平诚信,一旦一方有行为不公或欺骗,定然会发生纠纷,轻者协调解决,重者对薄公堂,到底双方都没有好处,最终落了个双输的局面也是得不偿失.2013年,广东恩品发生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业主张某与装修方吴某签订了一份装修施工合同,工程款价50万,张某付了前期15万,正满脑子怀着对未来房子的满心期待,却没想吴某收到钱用水泥将花园捯饬了两下便不见了身影.找不到人的张某发现自己可能被骗了,装修不见进展,自己的15万又拿不回来,这么多钱总不可能任性的将它打了水漂,便一纸诉状将施工方告到了人民法院.法院的判决过程编哥今日不在这详说了,编哥主要想说说这次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判决结果.装修方吴某,返还14万给业主张某,吴某将房屋交回张某,驳回其他原告请求.对于这次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判决结果,小编只能一声叹息.双方在这次纠纷中,都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反而都损失了时间金钱.不过叹息之余还得分析这次纠纷的原因,供新装修的业主参考.张某签订了正规的《装修施工合同》并且妥善保存,并且保存了收款收据,对自己的房子装修前后情况做了照片采集,为自己以后的维权,留下了有力的证据支持.这是我们应该注意和学习的.不过,导致纠纷致命的一点在于张某没有对装修方的资质有所调查,纠纷发生之后,张某才发现装修方并没有装修资质.没有装修资质的公司不能承接装修工程,业主们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首先了解对方的资质,不然就算是对方按合同完成了装修,对售后也是没有保障的.选择装修公司,还是尽量选择大的知名一点的,尽管价格可能偏高,但能最大程度的规避风险,若贪便宜出现问题,也是得不偿失的.2008年4月,刘某与一家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120平,价款12万,包工包料.装修进展顺利也按时完成了,装饰材料是有装修公司购买.竣工后,刘某才发现室内气味呛人,刘某的母亲甚至因此头晕住院,检测后才发现,室内甲醛超标.刘某与装修公司协商无果,便对薄公堂.法院认为,装修公司有违约责任,合同规定了工程质量要求,而装修方并未达到,依法重修并赔偿.另外还有侵权责任,装修方的产品对消费者产生了人身伤害,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应赔偿检测费用,住院费用及其他损失.对于这次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因质量而起.规避这类纠纷就得严把质量.如果是包工包料材料进场前,应该自己亲自检测,而不能完全放心的交给装修公司.贪图一时的清闲而忽略了质量,损失的只能是自己【。
装修合同纠纷案例 装修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装修合同纠纷案例分析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
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装修合同纠纷案例篇一承包方(乙方):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宁,广州装修合同范本。
一、概况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广州市区(县)路(村) 巷号楼层室。
3.住房结构:4.装修施工内容: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5.承包方式: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备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装饰装修行业合同纠纷行政处罚案例

装饰装修行业合同纠纷行政处罚案例
在装饰装修行业中,合同纠纷是比较常见的问题之一。
合同是装修工程中双方
达成的法律文件,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旦合同发生纠纷,就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来解决问题。
下面将介绍一些装饰装修行业合同纠纷的行政处罚案例,以供参考。
案例一:某装修公司与业主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和工期。
然而
在施工过程中,装修公司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工期延误。
业主多次要求装修公司整改,但装修公司未予理会。
最终,业主向相关部门投诉,装修公司因违反合同约定被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一家装修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约定施工标准和工程款支付方式。
然
而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多次要求业主支付工程款,但业主未按合同约定支付。
装修公司因此在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擅自收取工程款,被相关部门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某装修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施工标准和工程款支付方式,但在实
际施工过程中,装修公司未按照约定完成工程,工程质量不合格。
业主多次要求装修公司整改,但装修公司未予理会。
最终,业主向相关部门投诉,装修公司因违反合同约定被处以行政处罚。
在装饰装修行业,合同纠纷的发生往往给双方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时间浪费。
因此,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务必要慎重,明确约定工程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工期等内容,确保双方权益。
同时,一旦合同纠纷发生,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维护自身权益。
希望以上案例可以给装饰装修行业从业者和业主们一些借鉴,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确保装修工程的顺利进行。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案例一: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装饰装修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住宅的装修工程。
合同中明确了使用的材料品牌和质量标准。
然而,在装修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使用的油漆与合同约定的品牌不符,且质量明显低于合同要求。
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材料并赔偿损失,乙方则认为油漆虽然品牌不同,但质量符合行业标准,拒绝更换。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例二:工期延误引发的纠纷甲方与乙方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约定工程应在三个月内完成。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善,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工期延长了两个月。
甲方因此遭受了额外的租金损失,并要求乙方赔偿。
乙方则辩称工期延误是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和材料,责任不在乙方。
案例三:设计变更导致的纠纷甲方与乙方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合同中包含了详细的设计方案和效果图。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对部分设计进行变更,乙方表示同意但要求增加相应的费用。
甲方认为合同中已经包含了设计变更的条款,乙方不应额外收费。
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例四:装修效果与预期不符的纠纷甲方与乙方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合同中附有装修效果图。
工程完成后,甲方发现实际装修效果与效果图存在较大差异,认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施工,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乙方则认为效果图仅供参考,实际施工中已尽可能接近效果图,拒绝整改。
案例五:装修后质量问题的纠纷甲方与乙方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工程完成后,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墙面出现开裂、地板起翘等质量问题。
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维修,乙方则认为这些问题可能是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拒绝承担维修责任。
在处理这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时,通常需要参考合同条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沟通记录。
解决纠纷的途径可能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在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材料品牌、质量标准、工期、设计变更处理方式以及质量保证期等关键条款,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口头装修合同纠纷案例

口头装修合同纠纷案例案例背景:甲方是一家装修公司,乙方是一位业主。
双方签订了一份口头装修合同,约定装修工期和装修费用。
然而,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一些纠纷。
纠纷一:工期延误乙方认为甲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导致工期延误,给其带来了不便和经济损失。
甲方辩称是由于乙方提供的一些材料延迟交付和变更设计要求导致工期延误。
纠纷二: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发现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如地砖空鼓、漏水等。
乙方要求甲方重新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甲方则辩称施工质量问题是由于乙方选择的材料质量不好或者使用不当导致的。
纠纷三:支付问题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然而,乙方拒绝支付全部款项,称甲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问题,需要等待问题解决后再支付。
解决方案:1. 工期延误:双方应该沟通并协商,确定延误的原因,并相互提供证据。
如果是乙方材料问题导致的,乙方应该承担延误责任;如果是甲方施工原因导致的,甲方应该承担延误责任,并应该妥善安排工期,尽快完成工程。
2. 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甲方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并要求甲方重新修复。
甲方应该积极处理并解决问题,并承担修复费用。
如果是乙方材料问题导致的,乙方应该承担修复责任。
3. 支付问题: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工程款支付问题。
若是甲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或者工期延误,乙方可以要求扣留部分工程款,但不能全部不支付。
双方可以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评估施工质量,并根据评估结果处理工程款支付问题。
以上解决方案仅供参考,并不能代替法律意见,具体解决方案应根据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在发生装修合同纠纷时,双方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并通过诉讼、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分歧。
建筑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建筑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是指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由于合同条款不明确、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不当、合同欺诈等原因导致的纠纷。
这类纠纷在建筑行业中较为常见,给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时间成本。
本文将从案例分析、原因探讨和解决办法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案例分析案例一:某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合同约定装修公司负责装修业主的新房,包括墙面刷漆、地板铺设、水电改造等工程。
合同中明确了装修费用、工期等内容。
然而,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且施工质量出现问题。
业主多次与装修公司沟通无果,最终诉诸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一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一家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材料供应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向建筑公司供应一定数量的装饰材料,建筑公司支付相应的货款。
然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建筑公司未能按时支付货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无奈诉诸法律手段追讨货款。
二、原因探讨1. 合同条款不明确:合同条款不明确是导致建筑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合同中对于工程质量、工期、装修材料等方面的描述过于模糊,给对方留下了违约的空间。
2. 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不当: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双方当事人未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装修公司未能按时完成工程、业主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等,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
3. 合同欺诈:部分当事人为了自身利益,采取欺诈手段,如虚报工程量、恶意提高材料价格等,导致合同纠纷。
4. 行业管理不规范: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资质不全、缺乏行业信誉,导致合同纠纷频发。
三、解决办法1. 完善合同条款:在签订建筑装饰装修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尽量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工程质量、工期、材料等方面的要求,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2. 强化合同履行: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企业资质要求,严惩行业欺诈行为。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是指在装修过程中,由于双方在合同中未能明确约定装修标准、工程质量、工期、支付方式等条款,导致发生纠纷的案例。
下面我们将结合一个实际案例,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进行分析和解决建议。
某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了工程内容、工程质量、工期和支付方式等条款。
在装修过程中,业主发现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了劣质材料,工程质量不达标,工期拖延严重,且支付款项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
业主与装修公司产生了纠纷,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了一场恶性的装修合同纠纷。
在这个案例中,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双方在合同中未能明确约定装修标准、工程质量、工期、支付方式等条款,导致了双方对于合同内容的理解产生了偏差。
其次,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了劣质材料,工程质量不达标,工期拖延严重,且支付款项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违反了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
针对这样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我们提出以下解决建议:首先,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明确约定装修标准、工程质量、工期、支付方式等条款,并在合同中进行详细的约定和规定,以避免双方在合同内容上产生偏差。
其次,装修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工程,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发生后,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寻求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和解决建议,我们可以看到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明确约定合同内容,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有纠纷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解决,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与建议,能够对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有所帮助,避免类似的纠纷案例的发生。
定作合同纠纷案例

定作合同纠纷案例
案例一:房屋装修合同纠纷
背景:
甲方是一位业主,拥有一套房屋需要进行装修。
乙方是一家装修公司,具有丰富的装修经验。
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装修合同,约定了装修工作的
具体内容、工期、价格等。
纠纷发生:
在装修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与合同中约定的不符,施工
质量也不尽如人意。
甲方多次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但乙方未能及时解决
问题。
最终,装修工程完工后,甲方对结果非常不满意,并拒绝支付剩余
的款项。
法律分析: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
原则,合理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造成损害,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
材料和质量要求进行装修,属于违约行为。
解决方案:
甲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合同纠纷:
1.合同解除:甲方可以提出合同解除的请求,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
费用,并赔偿给予甲方的损失。
2.追究责任: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甲方因乙方
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
3.寻求调解或仲裁: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可以通过调解
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中立的第三方将对纠纷进行调解或仲裁,并作出裁决。
结论:
在该案例中,甲方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来解决该合同纠纷。
同时,双方应该及时沟通,积极解决问题,避免纠纷
的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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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原告伍某付诉被告罗某昌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伍某付诉被告罗某昌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法艺花园】/thread-545716-1-1.html
荔浦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荔民初字第1359号
??
??原告伍某付。
??
??被告罗某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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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伍某付诉被告罗某昌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6月24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罗锦锋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伍某付、被告罗某昌均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原告诉称:20XX年冬天,原告为被告装修内外墙,装修房屋的材料及工人工资均由原告垫付,装修完工后,被告尚欠原告4000元的装修款未付,并于20XX年2月6日写下4000元欠条。
后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欠,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给付原告装修款4000元。
??
??原告对其陈述的事实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有:欠条一份,证实被告尚欠原告装修款4000元的事实。
??
??被告口头辩称:我不同意支付,因为原告多算了我的工程款,而且也没有帮我修好路,我扣外墙装修款4000元,用于修新农村路,如果扣多了,量好内外墙,多出少补。
我们是口头协议的,我没有和原告签装修合同。
??
??被告对其辩解在举证期限内未提供证据。
??
??经审理查明,20XX年冬天,原告应荔浦县东昌镇政府要求,到荔浦县东昌镇思贡村进行新农村建设,原告做的工作主要为各户房屋内、外墙的粉刷。
原、被告未签订有装修合同。
原告为被告粉刷了内、外墙,工程总价为15000元。
被告给付了11000元给原告后,被告于20XX年2月6日立
下欠条,欠条载明尚欠原告4000元。
??
??本院认为:原告为被告粉刷了内外墙,该款是原告的劳动所得,被告应将装修款给付给原告,原告要求被告给付装修款,有被告签名的欠条予以证实,原告诉请要求被告给付装修款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辩称,该新农村建设的路也是原告承包的,原告理应帮其修好路,现在没有帮其修好路,所以扣下这4000元用于修路;同时
又辩称,原告多量了粉刷房屋的面积,没有减除门窗的面积,多算了其装修款。
以上辩解,被告均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实,因此,被告的辩解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
??被告罗某昌给付原告伍某付装修款4000元。
??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罗某昌负担。
??
??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权利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0元[户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20216301040001416,开户行:农行桂林高新支行],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递交上诉状后七天内未预交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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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判员罗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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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二~一三年八月一日
??
??
??
??书记员唐星东
篇二:原告伍某付诉被告罗某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伍某付诉被告罗某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法艺花园】/thread-545717-1-1.html
荔浦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荔民初字第1362号
??
??原告伍某付。
??
??被告罗某德。
??
??委托代理人麦济桥。
??
??原告伍某付诉被告罗某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
院于20XX年6月24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罗锦锋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伍某付、被告罗某德均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原告诉称:20XX年冬天,原告为被告装修内外墙,装修房屋的材料及工人工资均由原告垫付,装修完工后,被告尚欠原告9887元的装修款未付,并于20XX年2月7日写下欠条。
后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拖欠,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房屋装修款9887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
??原告对其陈述的事实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有:欠条一份,证实被告尚欠原告装修款9887元的事实。
??
??被告口头辩称:我不同意支付,一是原告承包的工程项目没有完成;二是账目没有对清;三是量方的时候,双方没有确认工程量。
经核对,账目相差2500元左右。
待双方确认好工程量,并且原告帮被告修好水泥路后,我同意支付。
??
??被告对其辩解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有:照片5张,证实原告没有完成工程量。
??
??经审理查明,20XX年冬天,原告应荔浦县东昌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