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协工作简讯

天津律协工作简讯
天津律协工作简讯

天津律协工作简讯

[2008]第5期

总第31期

天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编2008年7月24日

【宣传联络、对外交流工作】

1月8日—6月20日,市律协与天津日报文艺部合作开展了“作家走进律师”系列报道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共刊载新闻报道15篇,集中宣传我市律师职业风采。

3月11日,市律协与城市快报合作开展的“天津市快报律师法律服务团”成立。162名律师报名参加。活动开展以来,服务团律师深入到20多家社区开展了法律宣讲咨询活动。

3月28日,由市律协、美国马里兰大学和红桥区司法局共同主办的“中美法律研讨会”在市律协报告厅举行。市律协会长韩刚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市高院民三庭庭长高爱民、红桥区司法局局长王澍出席研讨会。会议由市律协副会长李

海波主持。会议中,来自美国WSGR律师事务所的5名律师代表与全市70余名律师就律师事务所管理和专利权保护、反垄断反倾销律师实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4月28日-30日,美国Foley Hoag LLP律师代表团一行4人来津进行友好交流访问,市司法局副局长高从善、市律协会长韩刚,副会长李海波,秘书长王传湧等热情接待了代表团一行。在津期间,代表团拜访了市律协,参观了金诺、高地、四方君汇、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森宇律师事务所,并与我市律师进行法律研讨。访问期间,双方进行了友好交流与研讨,并就进一步深入开展交流与协作达成了初步意向。

5月15日—6月15日,市律协组织我市张盈、华盛理、国鹏、国浩、凌宇等多家律师事务所走进社区,开展“迎奥运促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活动。此次活动是按照市司法局的部署,通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宣传活动,结合“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为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生活困难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达到迎奥运、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6月10日—12日,由天津市政府、全国工商联和美国企业成长协会共同主办的“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在

天津国展中心举行。应融洽会组委会的邀请,市律协组织我

市20家律师事务所参加了此次洽谈会,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参会企业公开进行交流,提供服务。

7月1日,为进一步满足和适应我市律师业发展的要求,市律协对天津律师信息网进行了全新改版。改版后的律协网站增加了网站的内容与容量,扩大了律师对外交流与宣传窗口。

7月11-16日,应青海、新疆律协邀请,由市司法局副局长高从善带队,市律协会长韩刚、副会长霍刚,秘书长王传湧为代表团成员一行4人,赴新疆、青海进行考察交流。期间,市律协代表团与两地律协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培训交流合作协议》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市律协组织了金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海波、国浩律师集团(天津)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滨,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克伟、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玉芙,津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勇为当地律师进行了讲座,受到了当地律师的广泛好评。

7月14日,美国驻华大使馆法律顾问李张健仪女士一行拜访市律协,市律协副会长李海波热情接待了李张健仪女士,双方进行了友好交流。李张健仪女士就美国司法刑事体系以及如何学习美国法律制度等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就辩诉交易制度与与会者进行了互动交流。会议同时,南开大学—天津律协赴美访问团出征仪式在市律协报告厅举行。

7月19日,市律协选派了12名青年律师赴美参加美国俄克拉荷马城市大学律师培训项目,进行为期5周的培训交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全国律协、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领导送:各省、区、市律师协会

市司法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理事

发:各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印200份存档5份)

2020年律师协会律师工作计划

( 律师工作计划)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JH-033959 2020年律师协会律师工作计划Lawyers' work plan of the bar association in 2020

2020年律师协会律师工作计划 xx年律师协会律师工作计划 xx年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工作思路是:以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为保障,引导全市律师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以及行业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律师管理和服务体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北京律协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推动北京律师行业自律管理水平上新台阶,为北京律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积极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带动全市律师提高政治素质、强化大局观念 1、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律师党建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及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及律师事务所、司法所联系沟通制度,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党委办公室) 2、创新律师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且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机制。整合培训资源,与相关院校、研究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打造一

支律师行业党建的专业教育培训队伍;筹建北京律师党建教育培训基地,对律师党员开展常态化、专业化教育培训工作;改进培训内容,增加分类别、分专题培训比重,积极运用信息网络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律师党员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党委办公室) 3、畅通律协党委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律师党员沟通联系的渠道,开设律师党建网站,丰富栏目设置,完善律师党员信息库建设,对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实施动态管理;拓宽信息渠道,建立律师党建短信平台,不断丰富党建工作的形式和载体。(党委办公室) 4、以“五好党支部”评选为载体,在律师行业大力开展争先评优活动,通过表彰宣传基层党建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不断增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党委办公室) 5、以党建为龙头,从坚定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律师队伍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认识的高度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引导全市律师树立大局意识、首都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供保障。(党委办公室) 二、深入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行风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 1、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以汲取李庄案件教训为契机,以律师执业理念、近年来北京律师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事迹和违法违纪案例为主要内容,在全市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引导律师队伍的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使广大律师深刻认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要求,切实增强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强化依法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

天津市律师协会 关于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 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照2010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的规定,为严格律师实习秩序,方便实习律师办理实习证和实习考核,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申请实习登记,由实习人员或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所递交的材料只需一份):(一)申请实习人员填写的《实习申请表》 1、申请表应明确填写实习指导律师,实习指导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2)指导律师同时指导的实习人员不得超过二名;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4)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2、申请表所列各项应如实填写,个人简历起止时间为高中起至今,日期要求连接紧密。递交材料时必须粘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二)申请实习人员与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1、律师事务所与实习人员签订的《实习协议》应当明确以下事项:

(1)实习人员姓名; (2)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住所; (3)指导律师的姓名、执业证书号码、执业年限; (4)拟安排实习的起止日期; (5)实习人员和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6)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相关费用的安排。 2、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实习律师事务所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费用这四项为必填项,要求不得有空项;其他项若没有内容补充的写“无”,例如实习内容第三条,实习纪律第四条;递交材料必填项如有空项,要和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协商补全再递交材料。 (三)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只要求副本的第一页(身份证号、资格证号)复印件;只有学历证书毕业证复印件没有学士学位证复印件的则视为没取得学士学位证; (四)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复印件。身份证地址不在天津,而户口落在天津,可递交户口页复印件; (五)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五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在市律师协会网站下实习人员管理栏内下载并本人签字; (六)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公安机关为其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

2016天津市律师收费指引

天津律师收费标准行业指引(2016版)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 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 (市场调节价) 第一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应当考虑经营成本、资信水平、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与委托人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价格。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

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提供除第二条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的法律服务事务,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件收费和计时收费方式。 第四条依法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律师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仅就民事部分的代理人的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律师事务所代理每个诉讼阶段的收费数额可以按下列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计算:标的额1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8%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标的额超过10万元至不满100万元的部分按6%收取; 标的额超过100万元至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4%收取; 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收取。 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可以酌减收费。 第五条依法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律师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深圳律协2012年实习律师培训结业考试题目及答案.

2012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 考试试卷答案 姓名单位学员编号 一、单项选择(请将正确答案的英文字母填在横线上。每小题1分,共计15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指哪种理念教育?(答案:A) A法治 B人治 3德治) 4法治与德治 2.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所追求的具体目标为(答案C) A.律师费 B.社会声誉 C.特定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D.社会公平和正义 3、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时,同一诉讼案件,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的,二审律师费应按一审标准的百分之?(答案A) A 50 B 60 C 70 D 80 4、刑辩律师是(答案C) A裁判者 B代表正义 C被告人权益的维护者 D为了谋生而出卖正义的人 5、律师参与法律尽职调查其主要目的在于揭示调查对象的(答案 D )。 A、主营业务 B、净资产 C、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D、法律风险 6、房地产抵押合同自起自签订之日起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答案:A) 1 A、30 B、20 C、15 D、60 7、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 (答案D ) 。 A:不视为侵权; B:可继续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 C:停止侵权,适当赔偿; D:不承担赔偿责任。 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计超过个月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答案B) A、3 B、6 C、9 D、12 9、下列哪一项属于刑法规定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答案C A、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 B、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C、从犯 D、教唆未遂的

天津市律师收费标准行业指引

天津市律师收费标准行业指引 (2014版)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我市律师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并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更好地保障律师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律师收费的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我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在天津市登记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各类法律服务工作,按照本指引收取法律服务费用。 一、收费方式 1、律师收费分为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以及协商收费等四种方式。 2、全部律师业务可采取计时方式或协商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采取协商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可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及执业风险等因素协商具体收费数额。 3、业务简单、标的额较小的律师业务可以采取计件方式收费。 二、案件代理收费 (一)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0—12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诉讼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具体收费金额不低于如下比例: (1)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的部分12%,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1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8%; (3)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6%; (4)1000001元至5000000元的部分4%; (5)5000001元至10000000的部分3%; (6)10000001元至50000000的部分2%; (7)50000001以上的部分1%。 律师代理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案件以及代理仲裁案件,按照上述标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可以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0%-500%。 对于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采取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每小时收费500-3000元。 (二)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5000-1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5000-10000元/件; 3、一审阶段:5000-30000元/件; 4、二审阶段:5000-30000元/件; 5、刑事犯罪涉及指控数额的,可以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 再审案件、死刑复核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的代理人的,参照民事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取法律服务费。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可以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上

申请律师执业流程(天津市河西区)

申请律师执业流程(河西区) 一、将档案调到律协(216房间办理),然后律协会出具《存档合同》和《存档证明》 二、准备好以下材料: 1、实习证(蓝皮) 2、培训结业证(绿皮) 3、实习总结(群文件可下载) 4、实习鉴定表(群文件可下载) 5、两寸照片一张(需要贴到《实习人员登记表》上) 将以上材料交到律协206房间换取律师协会出具的《实习人员登记表》 三、拿到《实习人员登记表》后再准备以下材料: 1、《天津市律师执业登记表》 注:《天津市律师执业登记表》比较麻烦,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a右上角的网络编号可以问行政要所里的用户名密码登陆司法行政网的律师管理平台获取b填好后需要律协盖章,可以和上面两项去律协时候一同办理,节省时间。 c《天津市律师执业登记表》上面,主任意见需要写同意,个人那个也要写一段话,网上都有可以查到。 d个人档案那几栏尽量不要有待业空档,打工或者其他劳动经历都可以写上面,否则后期很容易被要求去补交材料,延长领证时间。如果实在没有工作需要写待业,证明人要写自己的名字而不是父母的,否则也很容易被叫去改。 e最后一页不需要填写 2、律协领到的《实习人员登记表》 3、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省市还需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4、无犯罪证明(我是去候台那个物证鉴定中心开的,托两会的福,现在免费了) 5、律协领到的《存档合同》和《存档证明》原件复印件 6、与律所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 7、三张2寸照片(两张帖表上,一张上交) 8、外省市考取的好像还需要考取资格证明。 将以上材料准备好,带着原件到区司法局(我去的是河西司法局),区司法局会进行初步审核盖章,基本上没有问题会让你两天后去领这套东西交到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 四、将从司法局拿回的材料交到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 1、司法局办公窗口在二楼D区,有两位穿西装的大叔,右边的稍微帅一些。 2、把上述材料上交后,会给你一张表,告诉你许可中心和市司法局的电话。 3、然后就是回家等短信了,一种情况是收到短信要求补材料,然后就给市司法局打电话问需要补哪些,然后交过去回家再等短信就可以领证了。另一种情况材料齐全就可以收到去行政许可中心领证的短信。 大概流程就是以上这些,收到领证短信的时候确实还是挺激动的,希望大家办理的顺利,尽快拿到律师证!

律师协会2020年述职报告

律师协会2020年述职报告 各位理事: 过去的一年,为了更好的组织会员进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深圳律师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开拓深圳律师业务,我们以规范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积极探索加强执业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不断开拓律师业务为核心,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开展了以下的工作: 一、继续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化,落实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根据我们规划的规范体系,本年度,我们通过深圳律师WTT 广泛征询了全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费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继续建立和完善业务培训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发展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都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能很好的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本年度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计分办法》实施的第一个年度,我们对平时的考核登录都作了具体要求,在今年年检注册前,我们对全年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统计显示大部分律师都能积极参与、认真完成《计分办法》的各项要求。但是,也有一些

律师未能完成继续教育的积分要求,甚至有个别律师全年没有参加过一次培训。为此,我们紧急召开了发展委员会主任会议进行协商,把律协全年组织的培训情况向全市律师进行通报,并组织律师进行补课,在规范考核工作的情况下,保证了年检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和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和方式,构建多层次培训体系(一)XX年9月,我们举办了为期五天的“XX年度实习律师岗前教育培训”,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新执业的律师进行了系统化专项培训,这次岗前培训包括3名香港律师在内共有290名实习律师参加并全部通过了结业考试。我们还就培训课程设置、任课教师授课效果等进行了问卷调查,收集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本年度共举办由专家学者针对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热点等重大课题所作的大型讲座22场,各专业委员会研讨会28场。公司、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这方面的工作比较突出,另外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积极参与进行刑事律师的执业环境的改善工作,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金融法律业务委员会对零售商与银联的纠纷把握时机及时召开研讨会讨论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提交了教育培训计划,业务部也参加了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基本上已经通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发展律师队伍的意见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发展律师队 伍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布部门】天津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7.03.02 【实施日期】2007.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发展律师队伍的意见》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当前,天津的发展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一个新的上升期。为把握和利用好新的上升期,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实现我市律师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强化服务作用、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行业监管等多个层面,对拓展和规范我市的律师法律服务进行了部署。根据《意见》的要求和部署,为进一步吸引人才,发展律师队伍,实现我市律师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经五届市律协第二十六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发展律师队伍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三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发展律师队伍的意见 当前,天津的发展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进入了一个新的上升期。为把握和利用好新的上升期,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强化服务作用、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行业监管等多个层面,对拓展和规范我市的律师法律服务进行了部署。根据《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吸引人才发展律师队伍,实现我市律师业更好更快地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吸引人才,发展律师队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律师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和诚信为主题,以发展为主线,以监督管理为保障,取得了较快发展。面对新形势,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律师业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规模及影响力与天津的城市定位和发展需求还存在着很多不适应,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满足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中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因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吸引人才,发展律师队伍,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更好地体现法律服务社会效益的

全国律协第一期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开班.doc

全国律协第一期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 班开班- ; 全国律协将在四年间着力培养300名左右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全球视野、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和跨语言、跨文化运用能力的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高素质律师领军人才。此次培训班的开班,标志着涉外律师领军人才计划正式启动。这是记者在今天开班的第一期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训班上了解到的。 ; 据全国律师协会负责人介绍,我国涉外法律服务起步较晚,涉外律师的人均业务量、业务能力水平与国外同行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 据悉,司法部、全国律协制定了律师涉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了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准备用四年时间培养300名精通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培养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的目标是:突出培养精通对外投资、跨国企业并购、国际金融证券等业务领域的涉外律师人才,重点培养精通WTO规则、了解WTO争端解决机制、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保护等业务领域的涉外律师人才,积极培养精通能源资源、海洋和空间权益等业务领域的律师领军人才。到2020年,我国涉外律师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国际法律服务能力

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发展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支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过硬的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基本建立。 ; 据了解,参加第一期培训的120名律师,全部从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中选拔,具有多年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经验。本次培训班为期12天,有关专家将就《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中国政府审批机制和政策》《跨国并购及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管理》《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现状、战略及管理》等课题进行培训。 ; 司法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部门领及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地方的律协代表出席了开班仪式。 ;

申请律师执业的流程

一、网上申请编号并下载申请材料:申请人从天津司法行政网(https://www.360docs.net/doc/6a6428301.html,)上的律师管理平台申请并获取申请编号,并从网上下载申请律师执业的全部文本表格,填报申请材料。 二、提出申请:接收的律师事务所将申请人全部律师执业申请材料报主管区(县)司法局审查。 三、初步审查:主管区(县)司法局将审查意见和申请律师执业的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核。

一、申请律师执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天津市律师执业登记表》(一式两份); 2、实习人员工作证及实习人员培训班结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007年5月1日以后在天津市律师协会办理实习证的申请人不提供此项材料); 3、天津市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证明(2007年5月1日以前在天津市司法局办理实习证的申请人不提供此项材料); 4、申请人法律职业资格证正本和副本(包含备案页)或律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津暂住证(户籍为外省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期不少于一年的聘用合同; 8、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含派出所)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兼职律师执业申请人,如果组织人事关系在院校的,可由院校人事部门出具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9、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 10、人事档案存放本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委托合同、缴费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在缴费期限内,缴费起止日期应当体现在合同、存档证或发票上;没有存档合同或免费存档的,需要在存档证明中明确说明并写明个人存档和存档期限。)如人事档案存放于外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的,还须提供当地公证部门出具存档情况的公证(公证书主要内容包括:存档合同或存档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属实。) (兼职律师执业申请人,如果组织人事关系在院校的,可由院校人事部门出具存档证明。)

2018年最新律师协会律师工作计划

2018年最新律师协会律师工作计划 xx年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工作思路是:以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为保障,引导全市律师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以及行业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律师管理和服务体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北京律协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推动北京律师行业自律管理水平上新台阶,为北京律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积极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带动全市律师提高政治素质、强化大局观念 1、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律师党建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及信息报送制度,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及律师事务所、司法所联系沟通制度,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党委办公室) 2、创新律师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且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机制。整合培训资源,与相关院校、研究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打造一支律师行业党建的专业教育培训队伍;筹建北京律师党建教育培训基地,对律师党员开展常态化、专业化教育培训工作;改进培训内容,增加分类别、分专题培训比重,积极运用信息网络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律师党员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党委办公室) 3、畅通律协党委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及律师党员沟通联系的渠道,开设律师党建网站,丰富栏目设置,完善律师党员信息库建设,对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实施动态管理;拓宽信息渠道,建立律师党建短信平台,不断丰富党建工作的形式和载体。(党委办公室)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步骤 - 天津司法行政信息网首页

律师事务所名称检索登记表

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 1、律师事务所设立登记表(见附件1)。 2、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书。(设立人签字) 3、律师事务所章程。(见附件2) 4、合伙协议。(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见附件3)(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名) 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推荐书(全体合伙人签字)(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不提供此项材料)。 6、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租赁合同及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地址一般按照房产证地址填写,与房产证地址为同一地址但表述不一致的,请提供产权人或经营人出具的证明;产权人与出租人应当一致,不一致的请提供产权人授权书;住所应当具备独立办公条件) 7、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防伪标原件。个人所应当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普通合伙所应当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8、律师事务所设立人登记表。(见附件4。) 9、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人事档案存档证(或存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存档合同》或《存档证》上应载明存档方式(个人存档)和存档期限(提交材料时在存档期内);没有体现上述内容的,需要由人才中心另外开具《存档证明》对存档方式和存档期限予以明确(有效期为一个月)。 报送申请材料要求: 1、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须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设立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应左侧装订,不得粘贴。 3、整套材料一式两份,一份返回区(县)司法局存入本所档案。

附件1:

附件2:(请下载章程范本) 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 2、律师事务所的宗旨; 3、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4、设立资产的数额和来源; 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 6、律师事务所决策、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 7、本所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8、律师事务所有关执业、收费、财务、分配等主要管理制度; 9、律师事务所解散的事由、程序以及清算办法; 10、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解释、修改程序; 11、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备注:(1)设立合伙所的,其章程还应当载明合伙人的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2)律师事务所章程的内容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3)律师事务所章程自市司法局作出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决定之日起生效; (4)律师事务所章程落款要求全体合伙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关于印发《湖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律师继续教育培训 管 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经省律师协会第六届理 事会第六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6页共6页 《湖北省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2010年3月7日第六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执业律师继续教育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此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律协关于律师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作用,提高全省律师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适应我省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律师培训活动的规划、部署和安排,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展开,紧跟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步伐,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能够为国家建设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二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培训放在律师培训工作的首位。要始终把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培训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长期不懈地抓好,进一步提高律师的政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坚定律师队伍的理想信念,保证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三是坚持加强律师执业能力建设。要把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能力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律师队伍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执业有机结合的能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能力、维护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四是坚持依法科学培训。加强律师培训工作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探索把握培训工作规律,创新培训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全面、系统、深入培训,增强培训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培训目标 <一>加强思想政治培训教育,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 <二>通过开展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及时更新律师知识结构,提高律师业务理论素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培养一批懂经济、懂科技、懂外语、懂世贸规则的专家型律师人才。 <三>通过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集中培训,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四>通过开展学历教育培训,提高律师的知识层次,并逐步培养一批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高学历律师。 四、培训对象 全省取得律师执业证并登记注册为省律师协会个人会员的律师。

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

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引 (市场调节价) 第一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应当考虑经营成本、资信水平、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与委托人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价格。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提供除第二条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的法律服务事务,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件收费和计时收费方式。 第四条依法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律师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仅就民事部分的代理人的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律师事务所代理每个诉讼阶段的收费数额可以按下列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计算:标的额1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8%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速算增加额0.8万元; 标的额超过10万元至不满100万元的部分按6%收取;速算增加额6.2万; 标的额超过100万元至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4%收取;速算增加额42.2万; 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收取。 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可以酌减收费。 第五条依法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律师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心得体会【精选】

没有捷径只有经营 ——年度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心得体会 23日至28日,我有幸参加了省律协举办的年度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感谢任主任和刘老师对培训的精心安排,各位领导和老师对我们毫无保留、无私奉献的谆谆教诲,各项课程从律师执业价值观、律师执业道德、律师执业素养以及律师执业技巧等方面的全方位科学授课,在解答了我的困惑与迷茫的同时,又让我对律师行业多了万分憧憬与敬畏。 每一位老师的授课内容都独具匠心,其中的精彩与老师传递的精华无法在此一一呈现,我仅作部分列举。王玉亮老师的"语言与律师实务"让我深刻地体会到"语言的力量",同样的含义用不同的语言方式表达,可能会造成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后果,作为律师的我们不仅需要敏捷的头脑,还要具备有效、准确的表达能力;王维嘉老师的"法律文书写作"则从律师工作不可或缺的另一层面,即文书表达方面对我们进行了规范的教导与指引;张慧老师在"民商事业务诉讼与技巧"课程中,以其切身经历与典型案例为我们生动地讲述了她的执业历程和执业技巧。受教于女强人张老师的不仅是她的精明与智慧,更有其对案件不懈努力和执着探索、创新的精神,这些都让我由衷地钦佩;孟凡湖老师的"刑事辩护技能与规范",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一位刑辩律师对其挚爱工作的一丝不苟与尽职尽责;崔冠军老师的"律师职业风险与防范"更是为我们这样还未步入执业和社会各项历练与诱惑的实习律师敲响警钟,让我铭记心头。短短一周的课程让我受益终身,各位老师对我们的殷殷教诲与切切期盼让我倍受感动,我的头脑与精神得到了一次震撼的洗礼……当然,让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各位律师大咖的精彩课程,还有省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国龙的一席讲话。 以前的我,只是从小小实习生的眼界看待律师这个职业,犹如管中窥豹。我虽然完成了学业,通过了司法考试,并且成为了一名实习律师。但与披荆斩棘、身经百战的执业律师相比,我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然而我相信律师是个苦尽甘来的职业,虽然我们都无法预测自身职业的发展,但是执业的每一次提笔、落笔都至关重要。生活压力、竞争压力会让刚刚步入职场的我们经历些困难,但是只要我们足够努力,竭尽所能地完成每一项任务,郑重地拿起自己人生的画笔,负责地、浓重地麾下笔墨,不辜负领导对我们的期望,不辜负自己曾经的付出与选择,我们也有机会走向成功。曾经的这些认识并非有错,但是心态、眼界显然不够长远和开阔。然而,张书记的一席话重新打开了我的视野以及对律师行业的整体认知。 张书记高屋建瓴,由律师整体行业的发展现状这一宏观层面进行切入,让我认识到现如今行业竞争压力与机遇并存,我省律师与他省之间的差距以及律师将来的发展方向,从而更好地进行自我定位、确定发展目标;其次介绍了省律师协会职能及重点工作,省律协为律师搭建的各项政治平台、业务平台以及培训教育,让我感受到了律协对我们的温暖关怀及提携帮助。我们应该多多把握每一次培训、教育的机会以及律协搭建的各项优质的平台,才能更快地促进自身的成长;最后张书记表达了对于青年律师的期望与成长建议,其中包括政治思想、专业能力、职业道德与纪律等等。 由宏观到微观的授课角度使我更加清晰地了解到自己在律师行业所处的地位,身在律师界的最底层,虽然渺小,但不平凡。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每个成功律师都是从青年

天津律协工作简讯

天津律协工作简讯 [2008]第5期 总第31期 天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编2008年7月24日 【宣传联络、对外交流工作】 1月8日—6月20日,市律协与天津日报文艺部合作开展了“作家走进律师”系列报道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共刊载新闻报道15篇,集中宣传我市律师职业风采。 3月11日,市律协与城市快报合作开展的“天津市快报律师法律服务团”成立。162名律师报名参加。活动开展以来,服务团律师深入到20多家社区开展了法律宣讲咨询活动。 3月28日,由市律协、美国马里兰大学和红桥区司法局共同主办的“中美法律研讨会”在市律协报告厅举行。市律协会长韩刚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市高院民三庭庭长高爱民、红桥区司法局局长王澍出席研讨会。会议由市律协副会长李

海波主持。会议中,来自美国WSGR律师事务所的5名律师代表与全市70余名律师就律师事务所管理和专利权保护、反垄断反倾销律师实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 4月28日-30日,美国Foley Hoag LLP律师代表团一行4人来津进行友好交流访问,市司法局副局长高从善、市律协会长韩刚,副会长李海波,秘书长王传湧等热情接待了代表团一行。在津期间,代表团拜访了市律协,参观了金诺、高地、四方君汇、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森宇律师事务所,并与我市律师进行法律研讨。访问期间,双方进行了友好交流与研讨,并就进一步深入开展交流与协作达成了初步意向。 5月15日—6月15日,市律协组织我市张盈、华盛理、国鹏、国浩、凌宇等多家律师事务所走进社区,开展“迎奥运促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活动。此次活动是按照市司法局的部署,通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宣传活动,结合“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为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生活困难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达到迎奥运、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6月10日—12日,由天津市政府、全国工商联和美国企业成长协会共同主办的“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在 天津国展中心举行。应融洽会组委会的邀请,市律协组织我

全国律协青训营培训心得体会

全国律协青训营培训心得体会 在这一段培训生活中,不仅仅开阔了眼界,也拓展了人脉,是一段珍贵的人生经历。律师需要有社会责任感,才能有所作为。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全国律协青训营培训心得体会,快来看一看吧。 时光荏冉,岁月如歌,不知不觉一周的培训时间结束了。感谢山东省律师协会和潍坊市律师协会的推荐,让我在秋高气爽的金秋九月,来到了风光旖旎、湖光山色的雁栖湖畔,与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104名青年律师,共同参加了具有“黄埔军校”之称的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十三、十四期)。一周的培训时间,我们从律师如何参政议政、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当前军事热点与国家安全、一带一路等多个层次进行了培训学习,从提升青年律师领导力、创造新时代行业未来,青年律师的使命与担当等多个视角进行了微论坛研讨,此次青训营不仅让我开阔了眼界、拓展了人脉,也让我收获了友谊、积累了经验,是我一生中非常珍贵而又难忘的一段人生经历,更让我感悟颇多,受益匪浅。 一、青年律师要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青训营开营第一课,照例由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韩秀桃同志授课,本期韩秘书长的授课主题为《新时代律师工作的改革与发展》。韩秘书长从青年律师履行社会责任、新时代律师队伍的建设、律师行业党建如何定位、青年律师要树立大局观念等多方面对全体青年律师提出了更高的实质性要求。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韩秘长提出的党建的核心是凝聚人心、凝结共识,行业

党建要贯彻大道直行、润物无声的理念,并非空范的抓党建,而是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建促业务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打造一支具有更高政治素质的律师队伍。 我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市律师行业党建示范点”,作为律所党支部副书记对此深有感触。我所党支部创新“三上”党建工作法,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同律师业务工作相结合,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同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引导、影响、支持、推进事务所砥砺前行,凝聚人心、促进发展、服务社会。 二、青年律师要具有行业情怀、社会责任。 本期青训营中,有一位来自重庆的80后青年律师唐帅,他是中国唯一的手语律师,被称为全中国2780万聋哑人的法律守护神。他自掏腰包专门为聋哑人制作了普法手语节目;他连续3年每天睡觉时间不超过5个小时,每天睡觉之前,都要回复很多聋哑人的咨询与求助;他不计成本,免费为困难聋哑人代理案件......唐帅的事迹在青训营悄然传开,每位同学都为之感动,都为有唐帅这样默默为社会付出的同学感到由衷的自豪,并立志向他学习,要勇于担当,主动承担属于律师的社会责任。 就如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迟日大同志在本期青训营结业式中说的那样:“律师要做到四个引领,一是政治引领,二是专业技能的引领,三是社会责任的引领,四是践行行业的发展引领”。青年律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还要有正确的价值观,不能单纯追求商业利润,要将行业责任、行业情怀放在个人业务之前,有责任、担当、有情怀,才能有作为。

天津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制)

【天津市律师协会行业指引(一)】 天津**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制) (参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本所成员的行为准则,对本所的全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凡加入本所的人员必须承认并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本章程是本所的根本制度,本所依据本章程的原则可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但不得与本章程相违背。 第四条本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开展业务,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本所的中文名称为:天津**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为:Tianjin ******** law firm 本所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对外执业履行职务行为时只能用前款所列名称,并有义务维护此名称的声誉。 第六条本所的住所为:************ 第三章宗旨 第七条本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本着团结、协作、开拓、负责的精神,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四章组织形式 第八条本所是依法设立的,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第九条本所系由以下执业律师作为合伙人发起设立: *** 执业证号:身份证号:****************** *** 执业证号:身份证号:****************** *** 执业证号:身份证号:******************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 理办法 大家知道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如何实施的吗?下文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最新版内容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提高执业律师的素质,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前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协会根据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按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培养目标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实习人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严格实施实习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确保实习质量。 本协会对实习活动的管理,接受北京市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本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本协会的面

试考核。 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管理工作由本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申执委)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实习登记 第五条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品行良好,无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六)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第六条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所称"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包括下列情形: (一)因故意犯罪但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被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除刑罚的; (二)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行业主管机关或者行业协会吊销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证书的; (四)因涉及道德品行等违法行为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五)因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六)有其他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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