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轮发电机技术规范
水轮发电机组发电机检修规程

水轮发电机组发电机检修规程第一章设备技术规范第二章检修类别、周期和项目一、日常维护及巡视检查:每天1次1、视听上下导轴承运行时有无异音,仪表所指示瓦温是否正常,受油器是否有磨擦音,有无漏油甩油,油冷却器水流是否畅通等缺陷。
2、检查机组摆度:观察振动和声音有无异常。
3、检查风闸有无异常及管道是否泄漏。
4、检查各表计是否完好,指示是否正常。
5、检查出的缺陷在不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作好记录,并安排专门时间处理。
二、小修每年1~2次工期5~10天检修项目:1、上下导设备外观油务检查清扫2、风闸、管路检查处理3、转子检查、清扫4、转子滑环及碳刷调整检查5、对定、转子进行各类常规预防性试验6、励磁回路引线检查清扫并作绝缘电阻测量7、油、气、水系统管路检查处理8、主要阀门检查处理9、其他缺陷处理三、大修每3~5年1次工期35~45天检修项目:1、受油器解体检修,铜瓦椭圆测量2、操作油管清洗,做耐压试验,水轮机和发电机大轴清扫3、推力轴承、上下导轴承检修,油槽清洗及冷却器耐压试验4、风闸检修,作耐压试验5、空气冷却器检修6、发电机转子检查清扫7、转子滑环及碳刷调整检查8、对定、转子进行各项试验9、励磁回路引线检查清扫并作绝缘电阻测量10、定子检查、清洗去污11、机组中心调整及轴线处理12、上下导间隙调整13、上下导油槽温度计校正及仪表检修14、管路阀门检修处理15、相关改造项目第三章发电机大修拆卸程序及要求第一节拆受油器1、因为机组已改用双微机调节,励磁变压器提供励磁电流,因此取消了永磁机,只是利用受油器上顶端面,装有浆叶反馈系统装置。
2、拆受油器前确认操作系统压力已撤,转轮已放油。
3、拆除浆叶反馈钢丝绳和浆叶角度指示针。
4、测量操作油管与受油器铜套配合间隙,要求S双≤0.15mm,若过大,检修中应进行处理。
5、逐步拆吊受油器体、溅油盆及底座等。
6、拆卸的全部螺丝、垫片、胶木绝缘套如有缺损应及时配齐,烘干存放以便回装时使用。
水轮发电机组设备技术规范及检修类别周期和项目

水轮发电机组设备技术规范及检修类别周期和项目名称1#机2#机型号TS550/80-28TS550/80-28制造厂家哈尔滨电机厂哈尔滨电机厂投产日期1966.9/1987.121972.4/1999.3额定视在功23125 KV A23529 KV A 率额定有功功20000KW20000KW率额定电压 6.3KV 6.3KV额定电流2120A2150A额定功率因0.80.85数额定转速214.3 转/分214.3 转 /分飞逸转速440 转/分440 转 /分频率50 HZ50 HZ相数 3 相 3 相定子槽数264264定子接法4Y4Y定子通风方封闭双路自循封闭双路自循式环风冷环风冷定子绝缘黄绝缘短路 1.1比定子绕组双层迭绕检修类别、周期和项目一、日常维护及巡视检查:每天 1次1、视听上下导轴承运行时有无异音,仪表所指示瓦温是否正常,受油器是否有磨擦音,有无漏油甩油,油冷却器水流是否畅通等缺陷。
2、检查机组摆度:观察振动和声音有无异常。
3、检查风闸有无异常及管道是否泄漏。
4、检查各表计是否完好,指示是否正常。
5、检查出的缺陷在不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作好记录,并安排专门时间处理。
二、小修每年 1~2 次工期5~10天检修项目:1、上下导设备外观油务检查清扫2、风闸、管路检查处理3、转子检查、清扫4、转子滑环及碳刷调整检查5、对定、转子进行各类常规预防性试验6、励磁回路引线检查清扫并作绝缘电阻测量7、油、气、水系统管路检查处理8、主要阀门检查处理9、其他缺陷处理三、大修每 3~5年1 次工期35~ 45天检修项目:1、受油器解体检修,铜瓦椭圆测量2、操作油管清洗,做耐压试验,水轮机和发电机大轴清扫3、推力轴承、上下导轴承检修,油槽清洗及冷却器耐压试验4、风闸检修,作耐压试验5、空气冷却器检修6、发电机转子检查清扫7、转子滑环及碳刷调整检查8、对定、转子进行各项试验9、励磁回路引线检查清扫并作绝缘电阻测量10、定子检查、清洗去污11、机组中心调整及轴线处理12、上下导间隙调整13、上下导油槽温度计校正及仪表检修14、管路阀门检修处理15、相关改造项目。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

目次前言 (1)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一般规定 (2)5 立式反击式水轮机安装 (4)6 贯流式水轮机安装 (12)7 冲击式水轮机安装 (14)8 调速系统的安装与调试 (16)9 立式水轮发电机安装 (19)10 卧式水轮发电机安装 (32)11 灯炮式水轮发电机安装 (33)12 管道及附件安装 (35)13 蝴蝶阀及球阀安装 (37)14 水轮发电机组电气试验 (39)15 水轮发电机组试运行 (41)附录A(资料性附录)移交资料目录 (46)附录B(规范性附录)机械液压型调速器安装要求 (49)附录C(规范性附录)对水轮发电机定子干燥的要求 (50)附录D(资料性附录)管道的酸洗、钝化和管道冲洗 (51)附录E(资料性附录)有关焊接无损探伤检验的标准 (52)附录F(资料性附录)GB11120—1989对汽轮机油的要求 (54)附录G(规范性附录)规划用词说明 (55)前言本标准是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依据,也是机组验收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可适用于各类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
本标准是对GB 8564—1988《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原标准)的修订。
原标准是1988年及以前我国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安装技术的总结。
本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根据1989年以来包括进口大型水电机组在内的新投产的大批大中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安装技术的要求进行了补充、删减和修改,同时参考吸取了国外有关标准的部分内容。
本标准与GB 8564—1988年版比较有以下一些主要变化:——将标准明确为推荐性标准;——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并单列了“范围”和“规范性引用文件”两章;——增加了筒形阀安装、冲击式水轮机的引水管安装和轴承装配、焊接式发电机机架组装、发电机定子机座和铁心现场装配、圆盘式转子支架组焊、励磁系统安装、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试运行等有关内容;——补充了调速器安装、调速系统充油调速试验、管道焊接工艺要求和质量检查等部分内容;——在正文中删除了机械液压型调速器、励磁机和永磁机安装等内容,将机械液压型调速器安装和定子绕组干燥的内容列入附录;——对一些条文的指标和限值作了部分调整和提高。
水力发电厂自动化设计技术规范(可编辑优质文档)

水力发电厂自动化设计技术规范(可编辑优质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水利发电厂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Specifications for design of automation of hydroelectric powerplants0DL/T 5081—1997主编部门:电力工业部水利部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批准文号:电综[1998]30 号施行日期:1998 年6月1日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下达的任务编制的。
接受任务后,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在调研和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编写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并向有关设计院征求意见,对本标准进行修改,编写了本标准的送审稿。
原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于1993 年召开了本标准送审稿的审查会议,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根据审查意见反复进行修改后定稿。
本标准对水电厂进水闸阀自动化、机组及其辅助设备和全厂公用设备的自动化、励磁及电制动、同期系统及全厂综合自动化的设计原则作出了规定。
本标准由电力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电力部水利部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盛世儒、梁见诚、雷旭、姜树德。
本标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解释。
包括在本规范范围的内容有:1 范围1)机组快速(事故)闸门、蝶阀、球阀、筒形阀的自动控制;2)水轮发电机组的自动控制;3)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的自动控制;4)机组辅助设备、全厂公用设备的自动控制;5)非电量监测;6)励磁系统及电制动设备;7)同期系统;8)全厂综合自动化。
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泄洪闸门、升船机、船闸、过船过木设施、消防系统、通风系统等的自动控制以及综合自动化计算机监控系统、工业电视不包括在本规范范围内。
1.0.2 本规范适用于按少人值班设计、机组的单机容量为10MW~400MW 的新建或扩建、改建的大中型水力发电厂(含抽水蓄能电厂)的自动化设计。
DLT 5186—2004 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规范 条文说明

DLT 5186—2004 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规范条文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DL/T5186-2004条文讲明中国电力出版社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规范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4 北京目次1 范畴52 引用标准53 总则54 水力机械54.1 水轮机选择 54.2 进水阀214.3 调速系统及调剂保证244.4 主厂房起重机304.5 技术供、排水系统及消防给水32 4.6 压缩空气系统414.7 油系统464.8 水力监测系统485. 电气515.1 水电厂接入电力系统515.2 电气主接线 565.3 水轮发电机/发电电动机74 5.4 主变压器815.5 高压配电装置875.6 厂用电及厂坝区供电925.7 过电压爱护和接地装置1015.8 照明 1065.9 电缆选型与敷设1076. 操纵爱护和通信1116.1 总体要求 1116.2 全厂集中监视操纵1156.3 励磁系统 1266.4自动操纵1276.5 运算机监控系统1286.6 继电爱护 1366.7 电测量和电能计量1376.8 二次接线 1376.9 厂用直流及操纵电源1416.10 通信 1457 机电设备布置及对土建和金属结构的要求1477.1 一样要求1477.2 主厂房1507.3 副厂房1537.4 变压器场地 1547.5 高压配电装置布置1587.6 中央操纵室及其它1657.7 直流设备室1717.8 水轮机/水泵水轮机输水系统1727.9 电梯1758 辅助设施1768.1 机械修配厂 1768.2 电气实验室 177附录A 水力机械术语、符号1781 范畴无需讲明。
2 引用标准无需讲明。
3 总则无需讲明。
4 水力机械4.1 水轮机选择4.1.1 水轮机型式及适用水头范畴见表1。
表1 水轮机型式及适用水头范畴混流式30~700 冲击式射流式水斗式300~1700当水电厂的水头段有两种以上机型可供选择时,应从技术特性(D1、nr、t、Hs)、经济指标(机组设备及起重设备造价、厂房土建工程量及其估价、多年平均发电量)、运行可靠性(包括水轮机运行的水力稳固性、设备使用的成熟可靠程度),以及设计制造体会、制造难度等方面,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定。
第1章.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正安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第一章.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2014-04-01 发布 2014-04-01 实施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正安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第1章.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沙阡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的运行、维护标准。
本《规程》适用于沙阡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的运行、维护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程》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GB7894—2001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GB8564—2003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程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751—2001 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DL/T817—2002 立式水轮发电机检修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 GB 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适用于本《规程》3.1 水轮发电机水轮发电机是指以水轮机为原动机将水能转化为交流电能的三相同步发电机,以下简称发电机。
3.2 空转发电机已达到额定转速,但未起励。
3.3 空载发电机已达到额定转速,起励到额定电压,但未并列。
3.4 可调出力机组实际可能达到的发电能力。
3.5 旋转备用指运行正常的发电机组维持额定转速,随时可以并网,或已并网但仅带一部分负荷,随时可以加出力至额定容量的发电机组。
3.6 零起升压发电机由零起逐步升高电压至预定值或额定电压。
3.7 进相运行发电机定子电流相位超前其电压相位运行,发电机吸收系统无功。
3.8 滞相运行发电机既向系统输送有功功率又输送无功功率,功率因素为正,这种运行状态称为迟相运行。
3.9 甩负荷带负荷运行的发电机所带负荷突然大幅度降至某一值。
3.10 发电机灭磁发电机灭磁是将发电机励磁电源切除,再通过一定的方式来消除残余的磁场从而达到消除发电机电压的目的,以下简称灭磁。
(完整版)水电站水轮机技术标准协议

(完整版) 水电站水轮机技术协议1. 引言本技术协议是就水电站水轮机的选型、设计、制造和安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进行规定和约定,以确保水电站发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利用。
2. 技术要求2.1 选型要求1.根据水电站的装机容量、水头、设计流量等参数,选择适应的水轮机型号。
2.水轮机的选型要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2.2 设计要求1.水轮机在设计上应考虑高效、可靠、安全等要素,提高发电效率,减少能源损失和环境污染。
2.设计应考虑机组的可维护性,尽量减少设备故障和维修时间。
3.水轮机发电效率应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达到最佳运行状态。
4.设计上应考虑与发电机、变压器及辅助设备的配合,确保整个水电站系统的协调和安全运行。
5.设计文件应详细记录水轮机各部件的技术参数、尺寸、材料等信息。
2.3 制造要求1.制造过程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产品质量。
2.制造工艺应满足耐磨、耐蚀、耐高温等特殊环境要求,提高水轮机的使用寿命。
3.制造过程中的检测和试验应符合标准要求,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4.水轮机的各个零部件应进行完整的装配和调试,确保各项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2.4 安装要求1.安装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要求进行,确保机组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2.安装前应对场地进行勘察,确保地基、土壤等条件能满足水轮机的安装要求。
3.安装过程中应注意各个部件之间的连接、密封和固定,确保安装质量。
4.安装后应进行各项试验,确保水轮机能够正常运行,并满足设计要求。
2.5 运维要求1.运行和维护人员应熟悉水轮机的结构、工作原理和操作要求,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定期对水轮机进行检修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3.运行记录应详细记录机组的运行状态、故障和维修情况,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3. 技术协议的履行3.1 验收和验收标准1.供货商应按照技术协议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和验收报告。
2.验收人员应对技术文件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实地调试,确保设备与技术协议相符。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摘录)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 8564-20031、设备基础垫板的埋设,其高程偏差一般不超过 -5 mm ~ 0 mm,中心和分布位置偏差一般不大于10 mm,水平偏差一般不大于1 mm/m。
2、机组中心或圆度,其测量误差一般应不大于0.05 mm;3、严密性试验时,试验压力为实际工作压力,保持8h,无渗漏现象。
4、设备容器进行煤油渗漏试验时,至少保持4h,应无渗漏现象,容器作完渗漏试验后一般不宜再拆卸。
5、转轮室圆度各半径与平均半径之差,不应超过叶片与转轮室设计平均间隙的±10%6、转轮叶片外缘±10%设计间隙7、下止漏环±0.10mm8、转轮直径D D<3000,允许偏差0.259、对于推力头装在水轮机轴上的机组,主轴和转轮吊入机坑后的放置高程,应较设计高程略高,以使推力头套装后与镜板有2mm~5mm的间隙。
主轴垂直度偏差一般不大于0.05mm/m。
10、转轮直径D<3000,高程混流式±1.5,轴流式0~+211、机组联轴后两法兰组合缝应无间隙,用0.03 mm塞尺检查,不能塞入。
12、导叶端面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
导叶止推环轴向间隙不应大于该导叶上部间隙值的50%,导叶应转动灵活。
13、导叶关闭圆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连杆应调水平,两端高低差不大于1mm。
测量并记录两轴孔间的距离。
14、叶立面间隙,在用钢丝绳捆紧的情况下,用0.05mm塞尺检查,不能通过。
15、水导及主轴密封安装,轴瓦应符合下列要求:a) 橡胶轴瓦表面应平整、无裂纹及脱壳等缺陷;巴氏合金轴瓦应无密集气孔、裂纹、硬点及脱壳等缺陷,瓦面粗糙度应小于0.8 mm的要求;b) 橡胶瓦和筒式瓦应与轴试装,总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端最大与最小总间隙之差及同一方位的上下端总间隙之差,均不应大于实测平均总间隙的10%;c) 筒式瓦符合a)、b)两项要求时,可不再研刮;分块瓦按设计要求确定是否研刮;d) 轴瓦研刮后,瓦面接触应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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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轮发电机技术规
范
水轮发电机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轮发电机组的安装及验收:
a. 单机容量为15MW及以上;
b. 其水轮机为混流式、冲击式时,转轮名义直径 2.0m及以上。
c. 其水轮机为轴流式、斜流式、贯流式时,转轮名义直径
3.0m及以上。
单机容量小于15MW的水轮发电机组和水轮机转轮的名义尺寸小于b、c项尺寸的机组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经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以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为准。
GB/T10969-1996 水轮机通流部件技术条件
GB3323-87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及质量分级
GB11345-89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
GB/T9652.1-1997 水轮机调速器与油压装置技术条件
GB/T9652.2-1997 水轮机调速器与油压装置试验验收规程 GB11120-89 L-TSA汽轮机油
GB/T7894-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GB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311.2~6-83 高电压试验技术
IEC-308-1970 水轮机调速系统试验的国际规范
IEC-61362-1998 水轮机控制系统规范导则
JB/T4709-92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8439-1996 高压电机使用于高海拔地区的防电晕技术要求 JB/T8660-1997 水电机组包装、运输和保管规范
DL5017-93 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DL507-93 水轮发电机组起动试验规程
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5011-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
SD287-88 水轮发电机定子现场装配工艺导则
3. 总则
3.0.1 机组的安装应根据设计单位和制造厂已审定的机组安装图及有关技术文件,按本规范要求进行。
但制造厂因改进设计而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制造厂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
凡本规范和制造厂技术文件均未涉及者,应由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工程师,并经过监理工程师会同制造厂及有关单位拟定补充规定,报业主审批后执行,重大问题报主管部门备案。
当制造厂的技术要求与本规范有矛盾时,施工单位应经过监理工程师与制造厂协商解决。
3.0.2 水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的安装工程,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防火等规程的有关要求。
3.0.3 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订货合同规定。
设备到达接受地点后,施工单位应参与设备开箱、清点,检查设备供货清单及随机装箱单,并按水轮发电机组包装、运输、保管条件执行。
施工单位还应检查以下文件,以作为施工及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
a. 设备的安装、运行及维护说明书和技术文件;
b. 全部随机图纸资料(包括设备装配图和零部件结构图)。
c. 设备出厂证明,检验、试验记录及重大缺陷记录;
d. 主要零部件材料的材质性能证明;
3.0.4 机组安装前应认真阅读并熟悉制造厂的设计图纸、出厂检验记录和有关技术文件,并做出符合施工实际的、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0.5 机组安装前,应熟悉与安装有关的土建设计图纸,并参与对交付安装的土建部位进行验收。
对有缺陷的部位应要求限时处理。
3.0.6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所用的全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对主要材料,必须有检验或出厂合格证明书。
3.0.7 安装场地应统一规划。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要采取措施使安装场地能防风、防雨、防尘。
机组安装一般应在本机组段和相邻的机组段封顶完成后进行。
b. 受温度影响的设备和部件,其安装场地的温度,不宜低于5C;对湿度有要求的设备,其安装场地的空气相对湿度一般不高于80%;对环境有较高要求的设备安装宜采用封闭的方式施工。
c. 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d. 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施工安全设施。
放置易爆、易燃物品的场所,应符合安全规定。
e. 应注意文明生产,安装设备、工器具和施工材料应堆放整齐,场地保持清洁,通道应畅通,并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3.0.8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完成后,应按本规范的要求进行起动试运行,检验机组制造、安装和设计质量。
试运行合格后,向运行单位进行该发电单元的初步交接验收,并按附录 A.2的要求,移交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