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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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范本

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范本

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范本一、综述国有企业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经营与发展策略对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决策效率、优化决策结果,中国国有企业采取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即“董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职工大会决策、工会监督”的模式。

二、董事会决策1.原则董事会决策是国有企业决策制度的核心环节,体现了一种集中权力、高效决策的管理模式。

在董事会决策中,应遵循科学、民主、公正、法治的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2.程序(1)议题确定:董事会根据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发展需求确定决策议题,确保议题的合法性和决策性。

(2)信息收集:董事会成员有权获得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信息,通过信息收集与分析,为决策提供充分的论证依据。

(3)决策讨论:董事会成员应主动参与议题讨论,充分发表观点,实现多元化的决策意见交流,形成有效的决策结果。

(4)决策确认:董事会通过表决等方式对决策结果进行确认,确保对决策的合法性和一致性。

三、监事会监督1.监督内容监事会监督是国有企业决策制度的重要环节,通过对企业决策的监督,确保决策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提高企业治理的质量和效果。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主要内容包括: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决策结果的合理性、决策执行的效果等。

2.监督方式(1)监事会成员参加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有权参加董事会的会议,并对决策过程和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2)行政检查:监事会可以通过行政检查的方式,对企业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对决策执行过程的合规性、执行结果的有效性等。

(3)内部审计:监事会可以委托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的决策执行进行审计,确保决策的合规性和效果。

四、职工大会决策1.参与决策职工大会是国有企业决策制度的基础环节,通过职工的参与,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和代表性。

职工大会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包括:经营计划的制定、重要投资项目的决策、企业改革和发展战略的确定等。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一、审批程序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具体的审批程序为:1.决策提出:重大事项的提出应由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或者董事会提出,提出的同时应对该事项进行初步评估,并形成决策方案。

2.审查与筛选:企业的决策机构或评估专业团队对决策方案进行审查和筛选,评估方案的可行性和风险。

3.决策审批:符合条件的决策方案应提交给相应的部门或机构进行审批。

审批机构应根据决策方案的内容和影响程度,及时做出决策是否通过的决定。

4.落实与执行:决策通过后,企业应根据决策方案的要求,及时落实和执行,确保决策能够顺利进行。

二、报告制度在决策过程中,需要进行重大事项的报告。

具体要求如下:1.决策方案报告:决策方案应制定相关的报告,详细说明决策方案的内容、目的、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等,报告应提交给相关决策机构进行审查和决策。

2.决策结果报告:决策通过后,企业应对决策结果进行报告,报告应包括决策结果、执行计划、效果评估等内容,并提交给相应部门或机构备案。

三、备案制度在决策方案通过后,需要进行相应的备案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1.备案程序:决策结果报告应提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备案。

备案程序包括资料的审核、存档和归档等工作。

2.备案期限:决策结果报告应在决策通过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备案。

具体备案期限可根据国有企业的管理规定进行确定。

四、相关要求在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过程中1.决策结果的公示:决策结果应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增加公众对决策的信任。

2.决策结果的追责:对于决策失误、延误或违规的情况,应查明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追责。

3.决策与经营的结合:决策制度应与企业的经营实际相结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施的可行性。

4.审批权的严格限制:确保审批权限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不得滥用职权。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包括审批程序、报告制度、备案制度和相关要求等。

《央企某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

《央企某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党委纪检〔2010〕177号)、《**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党组〔2015〕85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集体决策。

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四)坚持民主决策。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一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治理规则和党内民主生活原则作出决定。

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五)坚持分级决策。

公司按照管理权限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需要向**集团/中国**报告、审定或批准的决策事项,认真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

下属单位按照权限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认真向公司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其中涉及董事会、股东(会)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参照本办法执行。

原《决策管理规定》废止。

第四条以下用语在本办法中具有以下定义:(一)**集团: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中国**:中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指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和/或中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二)坚持民主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三)坚持科学决策,突出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

(四)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及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 1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运营管理事项。

(四)公司及参股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公司及参股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公司全体员工、子公司班子成员及中层正职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八)公司、子公司及参控股企业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十)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重要问题。

(十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等重大问题。

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国国有企业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被视为国企治理的核心机制之一。

这一制度的核心要素是“三重”决策权力布局和“一大”股东大会。

该制度在国企决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促进国企的效益和发展。

下面将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三重”决策权力布局1. 经营决策权力:国企的经营决策权力由企业经营管理者行使。

这些经营管理者是企业的主要管理者,他们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包括生产计划、协调各部门、制定政策等。

他们的决策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方向。

2. 监督决策权力:国企的监督决策权力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

这些机构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负责对国企经营状况的监督和评估。

他们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评估和指导,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

3. 组织决策权力:国企的组织决策权力由企业党委行使。

党委是国企的领导核心,负责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制定。

党委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的发展目标和方针政策,并且进行具体的落实。

党委的决策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一大”股东大会1. 股东大会的重要性:股东大会是国企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企业决策的最高层级。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将行使权力,通过表决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如选举企业的董事、审计和认可企业的财务报告等。

股东大会的决策将对企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2. 股东大会的特点:股东大会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权力分散,各股东根据其所持股份的比例行使权力;二是集权性,股东大会对企业的决策具有最终的决定权;三是长效性,股东大会的决策在一定时期内有效,并且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决策来执行。

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优势1. 决策权力分散:通过“三重”决策权力布局,国企可以实现决策权力的分散。

各个决策者在自己的领域内行使权力,减少了权力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问题,同时也能够有效地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科学性,防范决策风险,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第三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按照权责分工,分别由党委会研究决定;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后,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原则:(一)依法决策。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党纪党规,依法决策、依规决策、依纪决策。

(二)民主决策。

坚持和发扬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

(三)科学决策。

根据实际需要,决策前应充分征求群众、行业专家或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第二章决策事项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的工作措施;(二)集团及子公司(全资及控股一级子公司,下同)战略规划的制定、调整;(三)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调整;(四)集团及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增加或减少;(五)集团及子公司股权转让;(六)集团及子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七)集团及子公司资产转让、出租、捐赠、报废、损毁及丢失处置等;(八)集团及子公司预算、决算事项;(九)集团及子公司重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及涉诉事项;(十)集团及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立、调整,人员总编制及调整,章程制定及调整等;(十一)集团公司党的建设、案件查处、企业文化建设等重要事项;(十二)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十三)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年度考核、薪酬福利、收入分配、人员分流、安置等)的重要事项;(十四)集团公司重要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或废止;(十五)其他应该提交集体决策的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央企某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

《央企某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党委纪检〔2010〕177号)、《**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党组〔2015〕85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集体决策。

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四)坚持民主决策。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一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治理规则和党内民主生活原则作出决定。

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五)坚持分级决策。

公司按照管理权限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需要向**集团/中国**报告、审定或批准的决策事项,认真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

下属单位按照权限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认真向公司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其中涉及董事会、股东(会)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参照本办法执行。

原《决策管理规定》废止。

第四条以下用语在本办法中具有以下定义:(一)**集团: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中国**:中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指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和/或中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摘要:一、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概念和重要性二、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三、如何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四、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义和必要性正文:一、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概念和重要性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四类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

二、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1.重大决策: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2.重要人事任免:指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调整以及内部重要岗位的聘任等事项。

3.重大项目安排:包括年度投资计划、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重大资产购置等事项。

4.大额度资金运作:指企业大额度资金的调动、使用、运作等事项。

三、如何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建立健全决策制度体系:企业应根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建立相应的决策制度和流程,明确决策权限和责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2.加强决策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企业应充分收集和分析与“三重一大”事项相关的信息,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3.实行集体决策:企业应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领导班子集体议事日程,实行民主讨论、集体决策,防止个别领导人的专断行为。

4.加强决策监督和评估:企业应建立健全决策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决策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中的问题,确保决策的有效性。

四、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义和必要性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有利于规范企业决策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实现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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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三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一事一议, 决策情况向上级党委一事一报。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公司向上级请示和报告的事项;
(三)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战略事项;
(四)年度重点工作,包括年度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工资分配方案、资金使用管理方案等。

(五)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事项;
(六)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资产管理事项;
(七)收入、奖金、福利等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项;
(八)重要业务的重大风险防范制度的修订;
(九)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需要由党委会、董事会、党政联席会、职代会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一)其他年度计划外重大事项。

第六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重要管理人员的任免;
(二)公司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和使用;
(三)涉及公司重要管理人员的重要奖励事项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
(四)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七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XX万元以上的对外投资;
(二)公司一次性XX万以上的固定资产投入;
(三)公司XX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
(四)公司采购XX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和购买服务;
(五)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八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主要包括:
(一)XX万元(含)以上的经营支出;
(二)XX万元(含)以上的非经常性支出;
(三)XX万元(含)以上的公司内部借款。

(四)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章决策方式及程序
第九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由办公室收集整理,并提交公司党委会。

第十条针对提交的“三重一大”事项,公司党委会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董事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首先经过公司党委会研究讨论,并形成集体意见,在董事会、党政联席会议上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时上报上级党委。

第十三条特别重大事项报上级党委批复后执行。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职工可通过多种形式,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第十六条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作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集体研究决策违反有关规定,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或提议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班子成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违背集体决策原则,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的;
(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三)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报告的;
(四)未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五)执行决策过程中,可能造成损失或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而不采取积极措施子以改正的;
(六)在保密期间,泄露集体决策内容或将涉密材料向外泄露的;
(七)不按规定程序上报、核准、审批的;
(八)其他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失误的。

第十九条有上述所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的责任;据情节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诚勉谈话、警告、记过、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参与决策的人员证明在会议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在会议记录中有明确记载的,可视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减免或降低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要按照党务、政务公开的要求予以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第二十二条国家法律法规对决策事项、形式、程序有专门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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