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申报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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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指引(征求意见稿)-房地产-

云浮市“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指引(征求意见稿)-房地产-

云浮市“三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指引(征求意见稿)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 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 号)、《云浮市“三旧”改造管理办法》(云府办〔2019〕18 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特制定本指引。

一、实施方案内容编制指引按规定不需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改造项目,需按照已批控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现状概述说明改造地块及周边地区的基本情况,包括改造地块位置、面积、范围、土地用途、已使用年限、地上建筑物面积和容积率等;改造地块所在区位情况、交通情况、周边发展情况等。

(二)规划依据明确改造涉及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是否符合控规,是否符合“三旧” 改造专项规划。

说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已批单元规划对项目的管控要求,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公共服务设施、环境保护等内容。

(三)协议补偿情况涉及完善土地征收手续的需核实该项内容,具体如下:1.重点确定用地单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签订和补偿兑现情况,涉及转让行为的一并核实转让协议签订和转让款支付行为;2.需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历史征地的补偿安置有无不同意见;3.涉及“三地”的需核实征地补偿、办理听证、社保审核和安排留用地落实情况。

(四)改造模式和路径分析明确项目实施的主体,并按照土地权属、用地性质、现状利用等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确定项目可采用的改造模式、供地方式等。

(五)拆迁补偿安置情况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的需核实该项内容。

改造项目必须符合拆旧建新的原则,原建筑的拆除所涉及的拆迁安置情况须按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实施,拆迁安置涉及的投入估算须作为经济分析的重要组成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主要内容包括:拆迁计划、拆迁范围、约定补偿方式及结算方法,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回迁房屋的面积、地点和登记价格,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产权归属及管理,协议生效的时间和条件,奖惩办法等相关事项。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云城区征地留用地开发利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20〕5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云城区征地留用地开发利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20〕5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云城区征地留用地开发利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云城区征地留用地开发利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云浮市云城区征地留用地开发利用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8日云浮市云城区征地留用地开发利用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盘活征地留用地,发挥土地资源最大效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处置利用和收益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云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地留用地(以下简称“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照实际征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不含征收后安排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的面积),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包括集体所有性质留用地和国家所有性质留用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城区行政区域内的留用地开发利用管理。

第四条留用地可以选择折算货币补偿、置换物业、实物留地等方式兑现,鼓励选择折算货币补偿或者置换物业方式。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留用地必须在申请用地时一并上报审批,或者通过折算货币补偿、置换物业方式同步兑现,或者提前在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用地中安排。

留用地安置不得延后单独报批或者转换为留用地指标。

第五条留用地选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二)根据产业分类分别向规划功能区、城镇社区集中,鼓励集中连片安排。

加快“三旧改造”工作,推进云浮城市化进程

加快“三旧改造”工作,推进云浮城市化进程

加快“三旧改造”工作,推进云浮城市化进程作者:周子钦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年第04期摘要: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水平的加速发展时期,城市化的步伐正在进一步加快。

在这个历史大潮中,云浮市也努力融入并积极地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以下笔者就云浮市如何加快“三旧改造” 工作,推进城市化进程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关键词:云浮;三旧改造;城市化进程;1、云浮市“三旧改造”基本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加快城乡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 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城市化发展目标、方针和政策措施,云浮市全面加快了城乡建设步伐,围绕建设“广东富庶文明大西关”和“健康、生态、幸福的宜居城市示范市”的目标,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完善城镇功能,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近年来,云浮市采取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举措,以城中旧厂房改造作为重要抓手,努力拓展城市建设空间,提升城市功能,建设宜居城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

云浮市中心城区三旧用地规模:中心城区“三旧”总用地共约883.5公顷(13252.5亩),其中旧城镇用地约111公顷(1665亩),旧厂房用地面积约339.5公顷(5092.5亩)旧村庄用地面积约433公顷(6495亩)。

在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促进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用地“二次开发”,统筹城乡发展,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乡面貌,切实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2、存在的主要问题城市化进程并不一定是一曲美妙的乐章,像很多进步一样,城市化过程中也夹杂着许多不和谐之音。

正确认识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认真的予以解决,对开展三旧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1 人口密度高,城市发展压力巨大云浮市是广东省西部欠发达地区之一,城区面积和人口相对较小。

但也存在普遍城市面对的旧城发展改造问题。

相对密集的人口分布和相对狭小的土地面积给云浮市的城市化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制约、影响。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云浮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18〕3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云浮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18〕3号

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云浮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1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云浮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规划编制委员会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23日云浮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14修正)》《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在规划区内的建设,以及对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的保护等活动。

经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其他成片开发地区等特定地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应当遵守下列基本原则:(一)因地制宜、适度开发、合理布局、切实可行。

(二)节约资源、集约用地、配套建设、完善功能。

(三)保护自然山水,建筑退让山水,保护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塑造优美景观,延续地方特色。

三旧改造办事流程图

三旧改造办事流程图

市区“三旧”改造办事流程(试行)二O一O年十月目录“三旧”改造办事流程 (1)附件1改造项目预审程序和提供资料 (5)附件2改造项目单元规划编审程序和提供资料 (12)附件3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和提供资料 (19)附件4改造方案审批程序和提供资料 (27)附件5协议出让、土地归宗等程序 (32)“三旧”改造实施指引 (40)“三旧”改造办事流程一、改造项目预审(详细程序见附件1)(一)市场主体将项目申请函和申报表等相关资料报送所属的区“三旧”改造办。

(二)区“三旧”改造办完成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市“三旧”改造办。

(三)市“三旧”改造办给区“三旧”改造办出具是否符合“三旧”专项规划的意见。

此过程市场主体向市“三旧”改造办提出申请,由市“三旧”改造办委托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组织国土部门、建设部门、村集体、以及土地和房屋权属单位同步开展现场勘测和地籍调查等工作。

二、改造项目单元规划编制(详细程序见附件2)(一)区“三旧”改造办协同市场主体到市城乡规划局编制单元规划。

(二)市城乡规划局完成单元规划并将有关资料报送市“三旧”改造办备案。

三、改造项目审批(详细程序见附件3)(一)市场主体取得项目单元规划后将项目申请函和申报表等相关资料报送所属的区“三旧”改造办。

(二)区“三旧”改造办完成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市“三旧”改造办。

(三)市“三旧”改造办以书面或召开联审会议形式征求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的意见。

(四)市“三旧”改造办综合各部门意见或联审会议结果,对市场主体做出批复。

四、改造方案审批(详细程序见附件4)(一)改造主体开展单元规划围土地及房屋收购补偿工作,签订土地及房屋收购补偿协议书。

(二)改造主体提交资料,区“三旧”改造办以书面或召开联审会议形式征求各部门意见。

(三)区“三旧”改造办将资料报市“三旧”改造办,改造主体、区“三旧”改造办配合市“三旧”改造办编制项目改造方案。

(四)市“三旧”改造办将项目改造方案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定。

《云浮市中心城区(云城组团)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

《云浮市中心城区(云城组团)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
黄泮池
市发展和改革局
1、建议按照“三旧”改造项目的成熟程度,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分步实施,建议将市发改局的物资大院及宿舍列入近期改造项目库。
采纳。根据《广东省深入推进“三旧”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将规划分为近期与远期。其中,近期为2019至2021年,建立近期改造项目库;远期为2022至2025年,是对远期的展望。市发改局及物资大院改造项目已纳入近期改造项目库,详见成果文本附表一。
1、建议将迴龙围村改造项目纳入近期项目库,将文笔新村、天柱新村、牧羊工业园等改造项目纳入远期项目库。
采纳。已根据实际发展需求,将将迴龙围村改造项目纳入近期项目库,将文笔新村、天指标。
采纳。已按照落实市规委会已批“三旧”改造项目指标、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的原则,核实近期改造项目库中规划控制指标。如需调整,建议在下一层次改造单元规划中进行落实。
采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已通过对教育设施的服务半径分析及设施承载力分析,增加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能满足国家相关要求,详见说明书第8章“专项支撑提升与优化指引”。
黄学良
市生态环境局
1、建议在“三旧”改造具体项目落地前,做好环评报批等环保手续,并统筹做好“三旧”改造后的环保设施配套。
采纳。已在规划文本第七章“实施保证机制”中补充相关内容。
刘志华
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
无意见
——
萧强
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
目前“三旧”改造的政策性和专业性过强,建议综合考虑“三旧”改造项目的建设成本等因素,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采纳。已在规划文本第七章“实施保证机制”中明确政策保障、行政管理保障、规划支撑引导、社会融资保障、宣传引导等措施,充分考虑项目成本,使规划更具有可操作性。
2、建议把罗桂路附近的用地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图斑范围,加快贯通罗桂路,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

关于审批“三旧”改造方案的请示范文(二篇)

关于审批“三旧”改造方案的请示范文(二篇)

关于审批“三旧”改造方案的请示范文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XXX公司的XXX,拟向您请示关于审批“三旧”改造方案的事宜。

本文将详细阐述“三旧”改造方案的背景、目标、计划以及可行性分析,希望能获得您的批准和支持。

一、背景分析“三旧”是指我国城市中存在的老旧、破败、落后的工业厂房、住宅及公共建筑。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这些“三旧”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

这些老旧建筑不仅不符合当代建筑要求,还存在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对城市形象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因此,推进“三旧”改造成为当前城市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目标设定我们拟定的“三旧”改造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对老旧建筑的改造与重建,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 提升城市形象:通过改造,“三旧”建筑能够焕发新的生命力,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2. 完善城市功能:对于工业厂房,我们将推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利用现代化的技术和设备,打造新的产业支撑体系,并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

3. 解决住房问题:对于住宅建筑,我们将重点推进棚改项目,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提高居民的居住条件和幸福感,增强社会稳定和和谐。

4.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通过改造,优化城市的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城市的建设用地。

三、计划内容我们拟定的具体计划内容如下:1. 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成立由政府主导的“三旧”改造管理机构,负责方案的制定、审批、实施和监督,保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资金筹措:拟通过政府引导基金、银行贷款、社会资本等多种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同时注重整合各方资源,降低改造成本。

3.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立法力度,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三旧”改造的操作程序和标准,为改造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4. 重点项目推进:将重点关注“三旧”厂房改造和棚改项目,通过招商引资、国有企业改造、社会投资等形式,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5. 宣传推广:加强对“三旧”改造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和支持率,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改造的氛围。

云浮市“三规合一”工作情况介绍(云浮0129)

云浮市“三规合一”工作情况介绍(云浮0129)
4. 分头实施:根据各部门管理范围,各部门和单位分头组织规划实施和监督,并 将实施情况及时返回到平台数据库。
5 工作展望 云浮市三规合一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统一平台为“三规合一”规划统一编制和实施应用提供技术保障。
规划编制 阶段
➢ 建立比对规则,快速发现“两规”差异。 ➢ 辅助成果审查,处理用地指标“调入调出”。 ➢ 划定控制线,清晰表达全市“三规”成果。
底。
5 工作展望 云浮市三规合一工作建议
工作建议
1. 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三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在市领导层面上对各个 部门进行统筹安排。下设“三规合一”规划对接小组,负责常态的规划对 接工作,设立各部门专人负责和定期报送制度,便于及时掌握项目和规划 实施的进展情况。。
2. 加强地理信息建设投入力度。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和平台建设的投入 力度,为“三规合一”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撑。
2 主要做法 云浮市三规合一工作部署 第1步 2009年前期准备 2009年,我市按照统筹发展的理念制定了《云浮市资源环境城乡 区域统筹发展规划》。
2009年12月,省政府批复同意云浮市开展“三规合一”试点工作。
2 主要做法 云浮市三规合一工作部署
第2步 2010年机构调整
2010年11月,组建市规划编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编委),把“三规 ”及各项规划的编组制织工作划入市规编委,统一组织编制,进行有效衔接 。
2 主要做法 云浮市三规合一工作部署
第3步 提出“五个一”目标
• 1、一套行政管理体系:规划机构设置和职能变化,成立规划审批委员会, 设立总师制。
• 2、一个地理信息平台:以地理信息为基础,建立统一管理的“三规合一” 信息平台。
• 3、一套图纸:指将国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在一套图上体现,将国 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通过城市总体规划的近期建设规划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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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申报和审批操作指引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本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申报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三旧”改造项目,相关主体可以申请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一)属于拆除重建类项目;(二)已纳入经批准的“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三)确实需要调整控规或者控规未覆盖的;(四)划定的改造单元面积不应当小于1公顷;无法同时满足上述条件,但经市人民政府认定确实需要编制的“三旧”改造项目,相关主体也可以按规定申请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第三条申报改造单元内权利主体单一的,可以由权利主体申报或委托单一市场改造主体申报。

申报改造单元内存在多个权利主体的,相关权利主体可以共同委托单一市场改造主体申报,也可以由权利主体共同申报。

县(市、区)相关部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认为确需实施拆除重建,且通过政府主导的方式实施改造的,可由县(市、区)相关部门、镇(街)进行申报。

第四条“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成果包括“三旧”改造单元划定方案、“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技术文件及其管理文件。

申报主体申请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应当先申报“三旧”改造单元划定方案。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成果应当符合本指引及本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相关要求。

第二章方案申报要求第五条申报改造单元划定方案的,改造单元范围内的改造意愿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改造单元范围内地块权利主体单一的,该主体同意实施改造;土地或地上建筑物为多个权利主体共有的,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进行改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权利主体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权利主体同意进行改造。

改造单元范围内用地包含多个地块的,符合上述规定地块的总用地面积应当不小于改造单元用地面积的80%。

(二)改造单元内地块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同意进行改造。

第六条申报改造单元划定方案的,应当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内容:(一)改造单元划定方案文本及图集具体内容要求由申报主体参照本指引附件1:云浮市“三旧”改造单元划定方案编制内容规范要求编制。

(二)申报主体身份证明材料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

2、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3、属政府部门或者事业单位、其他社团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提供《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任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

6、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一般应该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

属旧居住区业主授权他人代理的,应参照本指引要求,提供格式规范的申报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

7、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香港和澳门的须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

(三)改造意愿证明材料包括附件2:云浮市××县(市、区)××镇(街)××改造单元改造意愿统计表、产权人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表决结果证明材料。

(四)权属证明材料申报主体应当提供拆除范围内土地及建筑物的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五)照片申报主体应当提供改造单元范围内单元现状整体情况照片(不少于6张,实体打印件和电子文件均需提供)以及每一建筑单体的近期实物照片(提供电子文件)。

照片上应当附拍摄日期,照片电子文件名称应当与附件3:云浮市××县(市、区)××镇(街)×ד三旧”改造单元土地和房屋调查明细表上的房屋建筑物编号对应,提供JPG格式文件。

第七条方案申报材料应当符合以下格式要求:(一)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建筑物照片仅需提供电子文件);(二)所有申报的纸质文件均应当加盖申报单位(人)公章(印章);证明材料较多且汇集成册的,应当加盖骑缝章。

纸质图纸图幅不小于A3(专题图纸除外),比例尺不低于1:1000;相关图纸的电子文件应当提供JPG及DWG两种格式的文件,并使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三)电子文件应当以光盘形式提供。

第三章规划报批程序第八条方案编制内容包括改造单元现状分析、改造必要性及功能定位分析、划定依据及原则、改造单元范围划定分析及其合规性论证说明等。

第九条市城区的方案,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级“三旧”改造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县(市)的方案,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报送镇(街)“三旧”改造管理机构初审。

重点审查内容:包括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审查;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地类,2009年度和最新年度的现状地类、土地权属、“三旧”改造标图建库等进行技术性校核;对改造单元划定方案的审查,重点从单元改造必要性、改造意愿情况、单元划定技术规范性以及划定范围合法性等方面综合审查其范围划定的合规性。

第十条“三旧”改造单元划定方案需开展批前公示工作,在项目所在地公开场所和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等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自然日。

第十一条初审通过且完成公示的改造单元划定方案,属市城区的,由区级“三旧”改造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市“三旧”改造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属县(市)的,由镇(街)“三旧”改造管理机构报县(市)“三旧”改造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县(市)“三旧”改造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三旧”改造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改造单元划定方案一经审批通过,原则上划定的单元范围不得调整。

经论证确需调整的且面积变化超过10%及以上的,应按审批流程重新申报,并补充说明调整原因。

第十二条依据经批准的改造单元划定方案所确定的改造单元范围,申报主体负责组织对该单元范围内的土地及建筑物等数据信息进行摸底调查,并编制附件3:云浮市××县(市、区)××镇(街)×ד三旧”改造单元土地和房屋调查明细表。

基础数据调查成果应符合本市“三旧”改造基础数据调查规范相关文件。

经审查通过的摸底调查成果是“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改造单元划定方案经市、县(市)“三旧”改造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申报主体方可委托具备相应城乡规划设计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改造单元规划。

第十四条市、县(市)“三旧”改造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编制完成的“三旧”改造单元规划进行审查和组织协调工作,并征求市、县(市)住建、交通、水务、文化、教育、环保、工信等相关部门意见。

重点审查内容包括:改造单元范围与单元划定方案中划定范围的一致性、改造目标与方式的合理性、现状建设和权属信息等的详实性、规划控制指标论证的科学性、公益性用地配比的合规性、空间布局的合理性等。

第十五条“三旧”改造单元规划需开展批前公示工作,在项目所在地公开场所和政府门户网站平台等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自然日;批准结果应当通过相同的渠道对外公布,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个自然日。

第十六条市城区的“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由区“三旧”改造主管部门审查,并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三旧”改造主管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三旧”改造单元规划草案及审核意见提交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县(市)的“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由县(市)“三旧”改造主管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将“三旧”改造单元规划草案及审查意见提交县(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并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经批准的单元规划是出具规划许可、实施相关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

第十七条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应当由县(市)“三旧”改造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指引自2020年1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10日。

附件:1、云浮市“三旧”改造单元划定方案编制内容规范要求2、云浮市××县(市、区)××镇(街)××改造单元改造意愿统计表3、云浮市××县(市、区)××镇(街)×ד三旧”改造单元土地和房屋调查明细表4、云浮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审批流程图附件1云浮市“三旧”改造单元划定方案编制内容规范要求改造单元划定方案应包含两部分内容:文本及图集。

(一)文本内容1、改造单元现状分析分析改造单元的现状情况。

如土地利用现状、现状用地功能、土地及建筑物权属信息、现状建设及改造意愿情况、现状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区位及周边环境等内容。

2、改造必要性及功能定位分析分析改造单元实施改造的可行性、必要性,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控规、单元发展条件分析改造单元的功能定位。

改造单元对原有控规功能定位进行调整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并简要阐述调整理由。

3、改造单元范围划定分析结合城市总体发展要求、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地块及周边规划道路情况、用地权属边界、权属人改造意愿、项目实际需求,划定改造单元范围(含拆除范围、开发建设用地范围、独立占地的公益性设施范围)。

改造单元范围内含有两个及以上改造项目的,还应明确各个项目具体范围,确定四至范围及规模。

改造单元涉及土地腾挪或置换的,在划定改造单元范围前须先行说明土地腾挪或置换的原因、依据与具体操作方式。

4、改造单元范围划定的合规性说明包括分析改造单元范围与国土空间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生态控制红线)等的上层次规划相互衔接的合法性;分析改造单元划定的技术规范性。

(二)图集1、区位图2、改造单元范围(含拆除范围)图包含申报改造单元范围及其坐标、单元范围内的“三旧”改造项目用地红线及其坐标、拆除范围及其坐标、地块边界及编号、周边(现状与规划)道路及其名称、邻近地理实体及其名称、最新地形图等信息。

同时,改造单元范围内需要以街坊为单元落实控规已明确的公益性用地和规划控制线。

3、专题图改造单元范围及单元内包含的“三旧”改造项目用地的2009年和最新年度影像图、二调及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标图建库范围示意图(2009年影像底图)。

附件2云浮市××县(市、区)××镇(街)××改造单元改造意愿统计表附件3云浮市××县(市、区)××镇(街)×ד三旧”改造单元土地和房屋调查明细表申报主体(盖章):1.相关栏目如无相关情况,可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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