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黄梅县小池镇至九江市公交专线车票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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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C2路等新开公交线票价的批复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C2路等新开公交线票价的批复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C2路等新开公交线票价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15•【字号】•【施行日期】2021.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价格正文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C2路等新开公交线票价的批复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新开C5、C7路村镇公交线票价的请示》(株公交行字﹝2021﹞26号)、《关于新开C2、C9路村镇公交线票价的请示》(株公交行字﹝2021﹞85号)、《关于新开C6路村镇公交线票价的请示》(株公交行字﹝2021﹞98号)收悉。

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和《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C2路、C6路、C7路、C9路公交线路实行一票制,票价为2元/人次。

二、线路走向及长度。

1、按市交通局株交函﹝2021﹞132号批复C2路线路走向:新龙村—砖建线—雷谭路—铁篱村;线长15公里。

2、按市交通局株交函﹝2021﹞140号批复C6路线路走向:湖坪村—X008—三谭线—三峰线—护塘村;线长10公里。

3、按市交通局株交函﹝2021﹞141号批复C7路线路走向:三门客运站—三古线—杨柳水库;线长15公里。

4、按市交通局株交函﹝2021﹞133号批复C9路线路走向:新马小学—新马西路—湘莲大道—马石线—太高社区;线长10公里。

三、各线路票价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在车厢醒目位置张贴价目表,自觉接受广大乘客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10月15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客运中心汽车总站投入运营及整合市区客运站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客运中心汽车总站投入运营及整合市区客运站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客运中心汽车总站投入运营及整合市区客运站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9•【字号】九府厅发[2010]44号•【施行日期】2010.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客运中心汽车总站投入运营及整合市区客运站场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10〕44号)浔阳区、庐山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九江客运中心汽车总站投入运营及整合市区客运站场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六月九日九江新客运中心汽车总站投入运营及整合市区客运站场的实施方案为规范市城区客运市场秩序,科学合理配置客运场站资源,提升城市品位,缓解市城区面貌变化带来的交通压力,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市区客运市场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原则目前市区现有七个客运站场,其中一级站1个、三级站2个、四级站2个、简易站2个。

九江客运中心汽车总站占地面积120亩,总投资1.2亿元,年客运量可达到650万人次。

新客运中心汽车总站投入运营后,采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转产补偿”的原则,今年内,九江长途汽车站、九江京九大市场客运站、九江港汽车客运站、九江长途汽车站广场分站、火车站广场旅游客运服务站、九江汽车西站予以关闭。

同时依据正在编制的《九江公路枢纽规划》,由九江长运控股与九江汽车南站共同出资启动建设九江新客运西站,届时,新客运西站竣工开业后则九江汽车南站同时关闭。

二、整合时间客运站关闭搬迁采取分批分站的方式进行,先省际班线、再市际班线、后县际班线。

具体安排如下:第一阶段(2010年7月1日--7月10日):7月1日整体搬迁九江长途汽车站省际班线(121辆客车);第二阶段(2010年7月11日--8月19日):7月11日整体搬迁九江京九大市场客运站(14辆客车);7月12日整体搬迁九江港客运站(22辆客车);7月15日整体搬迁九江长途汽车站市际班线(59辆客车);8月1日整体搬迁九江客运西站(80辆客车)、九江民生广场客运站(66辆客车)、裕泰园的九江--庐山班线(12辆客车);第三阶段(2010年8月20日--8月30日):8月20日整体搬迁九江长途汽车站广场分站(140辆客车)、九江长途汽车站县际班线(130辆客车);第四阶段(2010年10月--2012年9月):建设九江新客运西站,该站建设期限为两年(2010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该站竣工开业则关闭九江汽车南站。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黄梅县小池镇至九江市公交专线车票价的批复-鄂价能交字[2001]181号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黄梅县小池镇至九江市公交专线车票价的批复-鄂价能交字[2001]181号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黄梅县小池镇至九江市公交专线车票价的批复
正文:
----------------------------------------------------------------------------------------------------------------------------------------------------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黄梅县小池镇至
九江市公交专线车票价的批复
(鄂价能交字[2001]181号2001年7月15日)
黄梅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小池至九江公交专线票价和上缴交通规费标准的请示》(梅价字(2001)22号)收悉。

根据鄂政办发(2001)23号文件精神,并经有关部门的配合调查了解,经研究,同意你县意见,具体方案批复如下:
一、你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从小池镇开往九江市公交专线车票价为每人次1.00元。

过九江大桥每人次另加收1.00元的过桥费。

二、小池镇开往九江市的城市公共汽车每月按营运收入的0.4%向交通部门交纳交通管理费。

三、请你们认真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以上批复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结束——。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池政〔2015〕12号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池政〔2015〕12号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文:----------------------------------------------------------------------------------------------------------------------------------------------------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池政〔2015〕12号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要求,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试行)》(池政〔2001〕2号)等58件被其他文件代替或已过时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

附件:废止(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015年3月11日废止(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发布机关文号和日期1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试行)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01〕2号2001年2月9日2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01〕25号2001年6月20日3关于印发池州市质量振兴计划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01〕26号2001年6月20日4关于印发《池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01〕74号2001年10月21日5批转市人事局关于行政性表彰奖励综合管理意见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01〕102号2001年12月28日6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进户籍管理制度推进城镇化进程意见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1〕62号2001年12月30日7关于调整市直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标准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1〕64号2001年12月31日8关于印发《池州市外事接待若干规定》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2〕6号2002年3月8日9关于印发《百荷公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02〕34号2002年4月27日10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决定》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02〕63号2002年7月16日11池州市地租征收管理办法池州市人民政府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2002年8月7日12关于我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2〕96号2002年12月31日13关于调整市直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标准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3〕16号2003年5月14日14关于印发《池州市救灾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03〕29号2003年5月27日15批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03〕31号2003年5月30日16批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意见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03〕36号2003年7月9日17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03〕37号2003年7月18日18关于印发《池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4〕5号2004年2月2日19关于我市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秘〔2004〕2号2004年1月7日20关于印发《池州市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4〕47号2004年6月29日21池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程序规定池州市人民政府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2004年7月6日22池州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4〕55号2004年10月12日23关于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池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4〕57号2004年10月12日24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4〕77号2004年12月21日25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导游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05〕72号2005年12月30日26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调整市直医疗救助有关待遇问题意见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5〕5号2005年1月26日27关于批转市财政局《池州市财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5〕13号2005年3月29日28关于池州市主城区规划区房屋拆迁基准价格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和附属物室内装饰装修补偿指导价的批复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秘〔2005〕45号2005年4月29日29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政务类网站推行网上政务公开的意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5〕39号2005年6月9日30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行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责任制意见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5〕61号2005年8月25日31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5〕71号2005年11月14日32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产品出口的意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5〕76号2005年12月5日3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一日游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5〕81号2005年12月30日3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池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6〕2号2006年1月25日35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农业产业化“512”强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6〕12号2006年05月24日36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减免收费促进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6〕24号2006年7月9日37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6〕46号2006年9月13日38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07〕1号2007年1月9日39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调控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07〕32号2007年4月2日40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省道沿线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7〕28号2007年4月18日41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工作的意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7〕66号2007年8月27日42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问题意见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7〕92号2007年12月26日4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8〕23号2008年5月5日44池州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8〕25号2008年5月15日45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主城区划行规市管理办法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08〕61号2008年9月1日46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池州市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9〕20号2009年5月31日47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9〕28号2009年7月3日48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9〕36号2009年8月20日49关于印发池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09〕51号2009年11月11日50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外地企业在池州市主城区设立分公司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10〕79号2010年10月22日51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国有房产清理及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11〕48号2011年08月29日52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11〕79号2011年9月23日5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11〕64号2011年10月30日5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2011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2011〕68号2011年11月21日55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12〕2号2012年5月28日56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行政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12〕43号2012年6月19日57池州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池州市人民政府池政〔2013〕6号2013年1月31日58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本级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池政办秘〔2013〕102号2013年9月3日——结束——。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改善城市公共交通通行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九府厅字[2013]80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改善城市公共交通通行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九府厅字[2013]80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改善城市公共交通通行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正文:----------------------------------------------------------------------------------------------------------------------------------------------------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改善城市公共交通通行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九府厅字〔2013〕80号)浔阳区、庐山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为改善群众出行条件,解决城市公交车行车难、停车难问题,提升公交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优化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13〕8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3年4月起至12月,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改善城市公共交通通行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将公共交通发展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重要位置,着力改善城市公共交通通行秩序。

通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杜绝机动车在公交车车站违法停车现象,确保城市公交车通行安全、畅通,公共交通通行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人民群众对公共交通出行秩序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改善城市公共交通通行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九江市改善城市公共交通通行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周裔祥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王金初,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丁芳华,市建设规划局副局长郭军,市执法局副局长谭猛,市广电局副局长黎小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支队支队长殷建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具体负责市中心城区改善城市公共交通通行秩序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掌握、宣传报道和督导检查等工作,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副支队长杨方任办公室主任。

关于九江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新增公交71路、75路、76路、77路、78路的公示

关于九江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新增公交71路、75路、76路、77路、78路的公示

关于九江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新增公交71路、75路、76路、77路、78路的公示一、71路市产研院(市双创基地)至新长江建材大市场1、线路走向:市产研院(市双创基地)-余水路-九瑞大道-新长江建材大市场。

2、站点设置:市产研院(市双创基地)、田家洲、刘家洲、汽车大市场、荷花安置小区、富塘小学、新长江建材大市场。

3、运行时间和运力配置:前期投入2-3台公交车运营,平峰时段2台车营运,高峰期段3台车营运,班次间隔时间20-30分钟/班,首班时间6:15,末班时间18:15。

票价1元/人次。

二、75路庐山站至九江火车站1、线路走向:庐山站-柴桑路-八里湖大道-长江大道-长虹西大道-长虹大道-火车站。

2、站点设置:庐山火车站、庐山火车站站前、铁路宿舍、柴桑区教育局、新城桥头、柴桑区交通局、柴桑区一小、柴桑区社会福利中心、柴桑区一中、九颂山河、永宁大道口、九江市福利医院、海韵沙滩、市民服务中心、奥林匹克花园、九江一中丿理湖校区、长江路口、华东市场三期、华东市场、北京银行九江支行、人保财险、长虹小区、交警支队、供电局、潯阳区政府、火车站。

3、运行时间和运力配置:16台公交车运营,首班时间6:00,末班日期19:00。

班次间隔时间10分钟/班,票价3元/人次,IC卡有效。

三、76路柴桑区汽车站至汽车南站1、线路走向:柴桑区汽车站-庐山西路-庐山东路-锦绣大道-天池路-十里大道-汽车南站。

2、站点设置:柴桑区汽车站、柴桑区中医院、柴桑区国税局、柴桑区消防大队、旭阳雷迪、三诺电子、巨石集团、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新村路口、排山村、九龙村、赣基、财兴卫浴、江西轻机、昌九路口、上海路、十里大楼、公交修理厂(慧龙家居)、713厂、十里转盘、大树下、汽车南站。

3、运行时间和运力配置:16台公交车运营,首班时间6:00,末班日期21:00,班次间隔时间10分钟/班,票价3元/人次,IC卡有效。

四、77路柴桑区汽车站至阎家渡1、线路走向:柴桑区汽车站-庐山西路-双瑞路-沙阎路-阎家渡。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城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城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城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13•【字号】九府字〔2024〕40号•【施行日期】2024.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城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市自然资源局:《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城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九自然资文〔2024〕183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拟定的出让方案,请依法依规组织好宗地出让工作。

2024年6月13日附件1市城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一、九江职大原农校地块(一)基本情况。

该宗地位于京九路以南、龙开河故道以东,宗地面积35782.27平方米(合53.6734亩)。

四至范围:东至九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南至南海路、西至龙开河绿线、北至京九路。

(二)土地利用规划条件。

1.宗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1.3,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

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

2.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要求、配套设施要求、竖向设计要求、停车与地下空间利用要求、建筑设计要求、亮化要求、绿化景观市政设施设计要求和其他要求详见出让用地规划条件审批表2024年第(ZB010)号。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关于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建设指标详见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设条件核实》。

(2)该地块在建设开发过程中如发现地下文物或疑似地下文物,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建设。

(3)出让范围内地面建筑物由土地受让方自行拆除,相关费用由土地受让方自理。

(4)竞得人须严格执行九江市工改办《关于实施九江市中心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多测合一”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江西省“多测合一”管理服务平台选取一家测绘单位,为建设单位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到竣工验收提供全套测绘服务。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道路客运范畴和线路审批权限的复函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道路客运范畴和线路审批权限的复函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道路客运范畴和线路审批权限的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0.03.31
•【文号】
•【施行日期】2000.03.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道路客运范畴和线路审批权限的复函
(2000年3月31日发布)
湖北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湖北、江西两省城建部门批准黄梅县小池镇与九江市联合开辟公汽线路是否合法的请示》(鄂交运[2000]148号)收悉。

现函复如下:你省黄梅县小池镇与江西省九江市之间的公共汽车客运已超越了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范围,属省际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应纳入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按照我部颁发的《省际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5]828号)等有关规章进行审批与管理。

c30706--011218x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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