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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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模板的通知

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模板的通知

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模板的通知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为了提高以工代赈项目的管理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经过认真研究和总结,现将《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模板》印发给大家,请认真学习和执行。

一、项目管理规范的背景和意义以工代赈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救助形式,它能够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得到救助,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通过规范的项目管理,可以确保项目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有效提高项目的实施质量和效果。

二、项目管理规范的基本要求1.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立项要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实施方式和预期效果,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做到合理使用、节约开支,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3.项目实施监督: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要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结果评估:项目结束后要对项目的结果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项目实施提供参考。

5.项目管理信息化: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要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管理的规范和便捷。

三、项目管理规范的具体内容《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模板》包括项目立项、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监督、结果评估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流程,针对每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大家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做到规范管理、便捷高效。

四、项目管理规范的宣传和培训为了确保《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模板》的有效实施,我们将组织相关宣传和培训活动,让大家都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规范内容,做到规范管理、便捷高效。

五、项目管理规范的督导和监督我们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规范的督导和监督机制,定期对各项规范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规范的有效执行。

最后,希望全体同事都能认真学习和执行《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模板》,做到规范管理、便捷高效,为更好地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以上是关于印发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模板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

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

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有序、清正、民心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7〕24号)精神和省、市以工代赈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规范全县以工代赈的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工代赈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是为了鼓励贫困群众在国家扶持下,参加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务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扶贫政策。

其资金纳入国家财政预算计划。

第三条以工代赈资金主要用于修建县、乡镇、村公路(不含省、国道),新、改建农田水利设施,解决人畜饮水,建设基本农田,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同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第四条以工代赈项目规划应坚持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突出重点、注重效益、科学论证、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典型示范、兼顾一般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以工代赈示范片、示范村等大型项目,需要地方配套的,将根据我县的实际,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打捆使用,发挥资金整体效益。

第六条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纳入项目实施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县以工代赈办是项目主管部门;县级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项目实施乡镇是项目的实施主体,直接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但技术要求高、投资较大的项目可由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条对拟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灾后重建项目,压滤机滤布厂家应按照《广元市灾后重建项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章项目申报第八条以工代赈项目的选择,既要符合国家以工代赈的投向范围,又要符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原则上从全县以工代赈项目库中选取。

第九条项目实施乡镇应当在县级工程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做好以工代赈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在上年11月底前向县以工代赈办提出或推荐次年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计划,同时编制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以工代赈实施方案

项目以工代赈实施方案

项目以工代赈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咱们这个地方啊,有不少乡亲们都想找个活儿干,多挣点钱改善生活。

同时呢,有些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啥的也需要建设和完善。

所以啊,咱们就想到了这个以工代赈的好法子,既能把事儿办了,又能让乡亲们有收入,这可是一举两得的美事呢!二、项目目标。

1. 就业目标。

咱这项目得让不少人有工作机会。

大概要吸纳[X]个当地劳动力,让那些赋闲在家或者收入低的乡亲们能有份稳定的收入。

不管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还是手脚麻利的大姐大妈,只要愿意干,都能来。

2. 项目建设目标。

咱们要完成[具体的项目内容,比如修一条路、建一个灌溉系统等]。

这条路得修得又平又结实,灌溉系统得让每块田都能浇到水,这样咱们的生产生活才能更方便。

三、项目实施地点。

就在咱们村或者咱们这片区域呗。

[详细说明实施地点的范围、特点等,比如是靠近农田的地方、村子的中心区域等]这样乡亲们上下班也方便,离家近,中午还能回家吃口热乎饭呢。

四、项目建设内容。

1. 工程类项目。

如果是修路,那得先把路的规划定好。

从哪到哪,多宽多长,心里都得有数。

然后就开始挖路基,就像给路打个坚实的基础,这就跟盖房子打地基一样重要。

接着铺石子、倒水泥,把路面弄得平平整整的。

路边再种上点树,又好看又能挡挡灰尘。

要是建灌溉系统呢,得先挖沟渠,让水有地方流。

再安装水管、水闸这些东西,这样就能控制水的流向和流量了。

还得建几个小蓄水池,在水多的时候存起来,缺水的时候就派上用场了。

2. 非工程类项目。

比如打扫村里的环境卫生。

把大街小巷都打扫干净,把那些垃圾死角都清理掉。

再给每家每户发几个垃圾桶,让大家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还有在村子里搞绿化。

在空地上种上花花草草,让咱们村像个大花园一样。

五、劳务报酬发放。

1. 报酬标准。

咱可不能亏待了干活的乡亲们。

按照当地的行情,像修路这种力气活,一天给[X]元报酬。

打扫卫生这种相对轻松点的活,一天也能有[X]元。

这报酬都是实实在在的,能让大家的辛苦付出有个好回报。

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

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

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以工代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我国面临着多种形式的灾害,如地震、洪涝、台风等。

这些灾害导致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灾区居民带来了巨大的生活困难。

同时,在灾后重建过程中,人力资源也是一项重要的需求。

因此,“以工代赈”项目应运而生。

二、项目目标1.满足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生活必需品;2.动员志愿者参与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人力资源;3.促进灾后重建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项目内容1.灾区基本生活需求救助:a.提供食品、饮用水、生活用品等基本生活物资,确保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b.组织医疗队伍,提供医疗救助和保健服务。

2.以工代赈:a.通过调查,确定灾区的重建需求和能力;b.设立就业信息中心,向志愿者提供就业机会和相关信息;c.向志愿者提供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d.动员志愿者参与灾后重建工作,以工代赈,同时提供他们一定的报酬。

3.志愿者管理和培训:a.招募志愿者,开展宣传和推广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项目的认知度;b.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包括安全培训、技能培训、心理辅导等;c.管理志愿者的日常工作,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四、项目实施步骤1.筹备阶段:a.成立项目组织机构,明确项目的责任部门和工作职责;b.编制项目筹备计划,确定项目的时间节点和人员安排;c.与相关部门和组织进行协调,获得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2.实施阶段:a.省级、市级和县级组织分别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b.分析灾区的需求,制定救助方案和以工代赈方案;c.筛选志愿者,并进行培训;d.向灾区提供救助物资,组织志愿者参与灾后重建工作;e.监督和评估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方案。

3.结束阶段:a.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参考;b.向社会公众宣传项目的成果,在灾后重建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的成效;c.做好项目结项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和资源的合理使用。

关于云南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文).doc

关于云南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文).doc

关于云南省以工代赈管理方法(全文)导语: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立根底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立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

下面是提供的关于云南省以工代赈管理方法(全文),欢送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以工代赈工作的管理,使以工代赈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提高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扶贫资金管理方法》和国家计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扶贫开发和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扶贫攻坚战,确保“九五”根本脱贫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以工代赈是国家扶持农村贫困地区进行根底设施建立,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解决温饱、脱贫致富和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开展、社会进步的一项重大扶贫措施。

第三条以工代赈的扶持范围为国定73个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贫困乡、村作为安排工程及资金投放的重点。

主要是扶持这些地区的贫困群众建立根本农田(地),修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建立县、乡公路和经济开发道路,开展畜牧业,种植经济林果,改善农村通讯条件,进行“绿色希望工程”建立。

第四条以工代赈工程建立,实行方案管理、工程管理、资金管理。

围绕云南省“七七”扶贫攻坚方案确定的到2000年根本解决全省农村温饱问题的总目标,组织实施建立方案、资金方案、工程方案。

第五条以工代赈实行领导小组负责制,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方案部门是以工代赈的主管部门,以工代赈办在以工代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管理”的原那么,负责管理以工代赈工作。

第六条以工代赈方案的编制。

根据国家计委下达的建立方案、资金方案和有关要求,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由省以工代赈办负责组织地、县,协调同级各有关部门,结合以工代赈扶贫攻坚中长期规划,做好年度工程方案的编制工作。

第七条以工代赈工程方案的编制从县级开始,由领导小组逐级上报省以工代赈办公室,抄报省级有关业务部门。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09•【字号】河政发[2006]70号•【施行日期】2006.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河政发[2006]70号)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河池市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已经2006年7月18日第三十四次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六年十月九日河池市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以工代赈工作,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在加快本市农村基础设施及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巩固扶贫攻坚成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05年第41号令),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字[2000]18号),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赈有关工作的通知》(计农经[1996]14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管理的通知》(计农经[1998]2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部门职责第二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以工代赈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级发改部门)是县级以工代赈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条监察、财政、扶贫和审计部门是以工代赈项目的监督单位。

交通、水利、农业、林业、水产畜牧等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是以工代赈项目协作单位。

第四条部门职责分工(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全市以工代赈的管理职责,组织全市以工代赈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修订,审查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下达自治区安排的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各县(市、区)实施项目,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以工代赈建设管理规定(3篇)

以工代赈建设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代赈建设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代赈,是指政府利用财政资金,通过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业增收的一种扶贫开发方式。

第三条工代赈建设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开、公正原则;2. 以就业为导向原则;3. 安全、质量、效益原则;4. 责任追究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工代赈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实施、监督和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规划与立项第五条工代赈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

第六条工代赈项目规划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2. 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3. 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4. 优先考虑劳动力需求大、就业岗位多的项目。

第七条工代赈项目立项应当经过以下程序:1. 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提出项目建议书;2. 经市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3. 报省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第八条工代赈项目立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2. 有明确的建设目标、规模和内容;3. 有可靠的资金来源;4. 有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

第三章实施与管理第九条工代赈项目实施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2. 优先选用贫困劳动力;3. 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4.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工代赈项目实施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招标投标管理;2. 工程施工管理;3. 劳动力管理;4. 资金管理;5. 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工代赈项目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工代赈项目施工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

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

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以工代赈是指将因劳动能力丧失或受伤致残等原因无法从事工作的居民,通过提供适宜的工作岗位或其他工作机会,实现生活自立的一种救助方式。

为了确保以工代赈的顺利实施,制定一系列管理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选岗、补贴、培训等方面,探讨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的细则。

首先,在选岗方面,以工代赈管理应注重合理选岗。

通过调查和评估,确定贫困劳动力的实际能力和兴趣,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岗位,发挥他们的优势,以提高生产效益。

同时,应与地方政府、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方式,促使企业提供更多的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岗位。

其次,在补贴方面,以工代赈管理需要确保贫困劳动力在工作收入上得到合理的补贴。

一方面,可以根据劳动力的工作岗位和能力水平,确定相应的工资,确保他们的劳动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另一方面,可以设置一定的生活补贴,用于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如食宿、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另外,在培训方面,以工代赈管理需要注重提高贫困劳动力的技能水平。

通过提供相关的教育和培训项目,帮助他们掌握新的技能,提高工作能力,增加就业机会。

同时,可以与专业的职业培训机构合作,为其提供长期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岗位需求,提高自身竞争力。

此外,以工代赈管理实施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以工代赈项目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项目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要加强对贫困劳动力的管理和服务,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满足感。

此外,还可以建立贫困劳动力的档案管理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需求,为后续的扶贫工作提供参考。

最后,在资金方面,以工代赈管理应确保项目资金的充足和稳定。

地方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通过预算安排或其他方式,保障以工代赈项目的顺利运行。

同时,可以引入社会资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增加项目的持续性和可扩展性。

总之,以工代赈是一种有效的扶贫方式,但要保证其实施效果,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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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3 为了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提高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以工代赈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省、地关于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管理
1、计划编制原则。

以工代赈项目,国家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的以工代赈资金投向和“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搞好成片综合治理开发”的指导思想,我县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编制原则确定为:重点用于交通、水利、水保、通讯、低产田改造、人畜饮水等农村基础项目建设,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并做到“治理一片、开发一片、见效一片”。

2、计划编制程序。

以工代赈项目计划应先由各乡镇提出项目建议书,经业务部门审核后报县计委立项,由县计委根据国家和省地要求编制以工代赈项目规划报省地批准。

年度计划项目由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议书基础上提出建设方案,分别报县计委、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和县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经业务主管部门筛选后,由县以工代赈办公室组织项目考察评估、汇总报县以工代赈领导小
组或县政府审定,按规定权限上报审批。

二、以工代赈工程施工管理
1、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

以工代赈工作任务重的乡(镇)应成立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单项工程须确定项目负责人,并配有施工和管理人员,单项工程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应由项目单位和县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成立工程指挥部,技术性强的项目由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任总指挥,其他项目由乡(镇)领导任总指挥。

项目负责人应做到四包,即:“包工程进度,包工程质量,包经费不突破,包工程使用效益。


2、项目施工设计。

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单位须及时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编制预算,其中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设计。

项目设计及预算分别报县计委,以工代赈办公室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由县计委牵头进行项目设计审查,其中20万元以下项目的设审由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和业务主管部门采用联合办公形式进行。

3、确定施工队伍。

项目经设审后,对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由项目单位组织施工队伍,尽量就地解决劳力。

对技术要求较高的工程,20万元以下项目由县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施工队伍资格审
查,并与项目单位共同确定施工队伍,报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备案;20万元以上项目,由县计委牵头会同县以工代赈办公室、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进行招标投标确定施工队伍。

施工单位确定后,由县以工代赈办公室下达开工通知。

4、施工管理。

项目负责人须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按月向县以工代赈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度情况。

主管部门派驻工地的技术人员要全面掌握质量,进行质量监督,各种质量技术文件要记录完整,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5、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由县业务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单位进行初验,并向县计委、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分别报送工程验收全套资料后,再由县以工代赈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正式验收,省地管理的工程还必须分别报请省、地有关部门派员验收。

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施工单位应返工直至合格为止,返工费用自理,并应赔偿延期竣工损失。

三、以工代赈项目财务管理
1、以工代赈工业品结算。

仍按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部《关于用中低档工业品以工代赈帮助贫困地区修建道路和水利工程的财务结算办法》执行,有关部位要认真做好工业
品券的发放、回收、保管、核销、拨款、结算、上划和冲减企业贷款等工作,及时办理结算、划拨手续,保证以工代赈资金按时到位。

2、严格遵守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范围。

以工代赈资金只能支付用于工程建设所发生的直接费。

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工程勘测设计费,由省、地设计的按上级规定收取,其它小项目原则上不应提取勘测设计费。

3、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管理。

(1)工业品券、粮券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由县以工代赈办公室管理,其它部门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由县主管部门集中掌握,并根据工程进度拨付。

(2)以工代赈开发性项目,资金实行有偿使用(不计利息)。

由县以工代赈办公室与项目单位签订协议,项目单位的主管部门和乡(镇)必须确保有偿资金按期全额归还。

回收资金继续用于以工代赈事业,在全县范围内滚动使用。

(3)严格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

支付工程款时,须由项目单位根据施工安排提出用款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经县以工
代赈办公室批准(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请登陆 查看)才能拨款。

2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由工程指挥部或主管部门设立专帐管理,各项目开支均应由项目负责人一支笔批付。

工程完工验收时,县以工代赈办公室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会计审核结算,确保以工代赈资金的合理使用和专款专用。

竣工结算应同时报项目所在乡(镇)、业务主管部门、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存档。

20万元以上工程还须报县计委存档。

四、县以工代赈办公室的组织与工作制度
1、县以工代赈办公室在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办理以工代赈的日常工作。

2、办公室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通常情况下,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各自部门的以工代赈工作,必要时也可以集中办公,如编制规划、上报计划、总结等。

办公室至少每月开一次办公会。

汇报项目进度,布置下阶段工作,互通情况。

并按照上级要求按时报送各种报表资料。

3、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特别是银行、财政、供销、粮食、物资等部门的领导要把以工代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动做好资金、物资、材料的供应和工业品券结算、核算工作,以保
证以工代赈工作的顺利进行。

xxxx年x月x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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