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制度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制度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制度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9年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

一、总说明 (4)

二、报表目录 (6)

三、调查表式 (7)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功能支出情况 (7)

地方财政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情况 (10)

四、主要指标解释 (12)

五、附录 (14)

(一)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 (14)

(二)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清单 (14)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了掌握各级地方政府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用于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投入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调查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地(市)和县(区)各级地方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

(三)调查内容

全国各省、地(市)和县(区)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包括全省、省本级、地(市)、地(市)本级、县(区)和县(区)本级。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

本统计调查制度为年报表,报告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调查方法

本统计调查制度采用重点调查的调查方法。

(六)汇总上报要求

本统计调查制度均实行超级汇总,报送每个单位资料。报送方式为联网直报,报送时间为2019年6月-7月。

(七)组织实施

本统计调查制度由国家科技部规划司和财政部科教司联合制定,报表均由各省科技厅(委、局)和财政厅(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报送要求

1.统计报表上报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要按各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名称、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认真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3.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用汉字,英文字母用大写。

4.填报时数字一律取整数。

(九)质量控制

本统计调查制度针对统计业务流程的各环节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如对调查单位名录库进行动态及时跟踪;调查单位在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在线填报(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6b18608974.html,),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报表封面;各级科技管理部门逐级在线审核验收,并对重点指标进行两年变化情况对比和评估;科学技术部战略规划司组织专家开展数据审核与验收,对重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研核实,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十)统计资料公布的时间、渠道

数据审核完成十个工作日后在线发布各省汇总数据。调查获得的资料以内部统计报告的形式发布,提供给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使用参考。

(十一)统计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时限、渠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汇总数据可在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之间共享使用,在数据审核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后可以共享,共享责任单位科技部战略规划司,共享责任人科技部战略规划司主管统计工作负责人。

(十二)使用名录库情况

本统计调查制度使用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

(十三)本统计调查制度由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和财政部负责解释。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功能支出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号□□□□□□□□-□ 单位详细名称:

表 号:DC-1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9〕18号

级 别: 1.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 2.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3.全地(市)各级 4.地(市)级 5.全县(区)各级 6.县(区)级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本表由各省、地(市)和县(区)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厅(局)填报。

2.本表由各省科技委(局)报送,各地区科技委(局)负责催报和数据审核。

3.报送时间为2019年6月-7月,报送电子版数据和报表图片文件。

4.主要逻辑关系:GF100(1,2,3,4)=GF110(1,2,3,4)+GF120(1,2,3,4)+GF130(1,2,3,4)+GF140(1,2,3,4)+GF150(1,2,3,4)+GF160(1,2,3,4)+GF170(1,2,3,4)+GF180(1,2,3,4)+GF190(1,2,3,4)+GF990(1,2,3,4)

GF(100,1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990,300,400,500)1=GF(100,1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 990,300,400,500)2+GF(100,110,120,130,140,155,160,170,180,190,990,300,400,500)3+GF(100,110,120, 130,140,15 0,160,170,180,190,990,300,400,500)4

GF110(1,2,3,4)=GF111(1,2,3,4)+GF112(1,2,3,4)+GF113(1,2,3,4)+GF114(1,2,3,4)

GF120(1,2,3,4)=GF121(1,2,3,4)+GF122(1,2,3,4)+GF123(1,2,3,4)+GF124(1,2,3,4)+GF125(1,2,3,4)+GF126 (1,2,3,4)+GF127(1,2,3,4)+GF128(1,2,3,4)

GF130(1,2,3,4)=GF131(1,2,3,4)+GF132(1,2,3,4)+GF133(1,2,3,4)+GF134(1,2,3,4)+GF135(1,2,3,4)

GF140(1,2,3,4)=GF141(1,2,3,4)+GF142(1,2,3,4)+GF143(1,2,3,4)+GF144(1,2,3,4)+GF145(1,2,3,4)

GF150(1,2,3,4)=GF151(1,2,3,4)+GF152(1,2,3,4)+GF153(1,2,3,4)+GF154(1,2,3,4)

GF160(1,2,3,4)=GF161(1,2,3,4)+GF162(1,2,3,4)+GF163(1,2,3,4)

GF170(1,2,3,4)=GF171(1,2,3,4)+GF172(1,2,3,4)+GF173(1,2,3,4)+GF174(1,2,3,4)+GF175(1,2,3,4)+ GF176 (1,2,3,4)

GF180(1,2,3,4)=GF181(1,2,3,4)+GF182(1,2,3,4)+GF183(1,2,3,4)

GF990(1,2,3,4)=GF991(1,2,3,4)+GF992(1,2,3,4)+GF993(1,2,3,4)+GF994(1,2,3,4)

GF100(5)≥GF100(6)

地方财政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号□□□□□□□□-□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表号:DC-2

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9〕18号有效期至:2022年1月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月日

说明:1.本表列出的科目是财政部根据地方财政支出情况列举可能有科学技术支出的科目,不一定下列科目全部用于科学技术,请将实际用于科学技术支出的经费填写在下列科目中,如还有其他科目中经费用于科学技术支出,可以在后面补上。

2.本表由各省、地(市)和县(区)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厅(局)填报。

3.本表由各省科技委(局)报送,各地区科技委(局)负责催报和数据审核。

4.报送时间为2019年6月-7月,报送电子版数据和报表图片文件。

5.主要逻辑关系:GF3000=GF3001+ GF3002+ GF3003+ GF3004+ GF3005+ GF3006+ GF3007+ GF3008+ GF3009+ GF3010+ GF3011+ GF3012+ GF3013+ GF3014+ GF3015+ GF3016+ GF3017+ GF3018+ GF3019+ GF3020+ GF3021+ GF3022+GF3023+ GF3024+ GF3025+ GF3026

四、主要指标解释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18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9-17位为组织机构代码、第18位为校验码。

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分为1机构编制;2外交;3司法行政;4文化;5民政;6旅游;7宗教;8工会;9工商;A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N农业;Y其他。

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分为:

1机构编制:1机关,2事业单位,3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9其他;

2外交:1外国常住新闻机构,9其他;3司法行政:1律师执业机构,2公证处,3基层法律服务所,4司法鉴定机构,5仲裁委员会,9其他;

4文化:1外国在华文化中心,9其他;

5民政:1社会团体,2民办非企业单位,3基金会,9其他;

6旅游:1外国旅游部门常驻代表机构,2港澳台地区旅游部门常驻内地(大陆)代表机构,9其他;7宗教:1宗教活动场所,2宗教院校,9其他;

8工会:1基层工会,9其他;

9工商:1企业,2个体工商户,3农民专业合作社;

A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1军队事业单位,9其他;

N农业:1组级集体经济组织,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3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9其他;

Y其他:不再具体划分机构类别,统一用1表示。

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的,免填本项。

2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号: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如有原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可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代码;没有证书的,由统计部门赋予统计用临时代码,其中本部产业活动单位,可使用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9-16位,加“B”组成,或使用法人单位原组织机构代码号第1-8位,加“B”组成。

3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5.地方财政的科学技术支出:是指地方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相同,包括中央对地方的科技转移支付。

6.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是指填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01中各级政府部门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央对此项目的转移支付。

7.基础研究:是指填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02中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机构的支出、专项科学研究支出,以及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的支出,包括中央对此项目的转移支付。

8.应用研究:是指填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03中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标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包括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专项科研试制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央对此项目的转移支付。

9.技术研究与开发:是指填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04中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等方面的支出,还包括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包括中央对此项目的转移支付。

10.科技条件与服务:是指填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05中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包括中央对此项目的转移支付。

11.社会科学:是指填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06中用于社会科学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央对此项目的转移支付。

12.科学技术普及:是指填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07中用于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央对此项目的转移支付。

13.科技交流与合作:是指填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08中用于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央对此项目的转移支付。

14.科技重大项目:是指填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09中用于科技重大项目方面的支出,包括中央对此项目的转移支付。

15.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是指填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99中用于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包括科技奖励支出、补助给转制为企业科研机构的等支出,包括中央对此项目的转移支付。

16.中央对地方科技转移支付:是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6中央财政对地方的各项科技转移支付。

17.地方财政支出合计:与各地当年财政总决算报表中本年支出合计的决算数相同。

18.地方财政收入合计:与各地当年财政总决算报表中本年收入合计的决算数相同。

五、附录

(一)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

1、年度统计资料:《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2、季度统计资料:无。

3、月度统计资料:无。

(二)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清单

1、年度统计资料:《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2、季度统计资料:无。

3、月度统计资料:无。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大全.doc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大全1 统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统计法》及有关法规,严格依法办事。 二、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汇总公司的统计月报、季报和年报的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各项指标和数据,做到正确完整。 三、审查本公司的统计报表,搞好汇总上报工作。 四、负责统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五、认真学习有关统计法规,做好资料保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统计资料保密制度 一、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确保统计资料完整与安全。 二、统计人员要加强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和检查,每逢节假日要将统计资料集中保管,以防失泄密。 三、统计人员要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借阅制度,不准把机密资料私自外借。 四、不准随便摘录统计资料内容,谈话不得与非有关人员涉及统计资料内容。 五、不准在统计室内会客,非统计人员严禁使用统计专用微机。

六、对需要销毁的统计资料,必须登记造册,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要到指定地点,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七、因玩忽职守造成统计资料丢失或泄密者,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处理。 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统计基础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销售情况,特制定本公司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一、所有统计台账资料均为公司内部性文件,除业务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经区统计局开具介绍信以外,均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二、本公司统计台账采用区统计局统一格式,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季度、签订的合同额、建筑业总产值、竣工产值、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期末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应付职工薪酬、应收工程款、房屋竣工面积和房屋竣工价值等。 三、本公司的统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所有报表均应打印存档,作为统计台账的补充资料。 四、统计工作人员务必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统计台账等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也不准随意修改。 工作通讯联络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节约成本费用,加强对公司各种通讯工具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调查制度

○V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印制 2011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一)综合定期报表 1.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V412表) (6) 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V413表) (7) (二)基层定期报表 1.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月报表(V201表) (8) 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月报表(V202表) (9) 四、附录 (一)权数计算例表(以出厂价格统计为例) (10) (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产品调查目录 (11) (三)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产品调查目录 (12)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工业生产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省,工业部门是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较高的生产部门,其发展速度、规模、效益以及生产结构的调整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工业生产者价格包括工业企业产品第一次出售时的出厂价格和企业作为中间投入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下简称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的目的在于及时、准确、科学地反映各工业行业产品价格水平及其变动趋势和幅度,为国民经济核算、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宏观经济分析和调控、理顺价格体系等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二)调查任务 1.调查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及购进价格。 2.编制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总指数及各种分类指数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总指数及各种分类指数,反映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的变动趋势及幅度。 3.为国民经济核算、测算工业发展速度提供各种分组的价格指数。 4.结合工业经济情况和相关经济活动,开展统计分析,及时反映工业生产及市场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管理部门宏观决策提供服务。 5.向社会发布工业生产者价格信息,正确引导市场走向和行业结构调整,为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 6.编制设备工器具价格指数,为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和清产核资提供依据。 (三)调查方式、调查日期和调查内容 1.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采用重点调查及典型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重点调查将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列为调查对象,采用主观选样的方法选择调查企业;典型调查是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作为抽样对象,采用随机抽样的调查方法。 2.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实行月报,调查日期为调查月的5日和20日。 3.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内容包括报告月调查日的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及相应的基期价格。 企业上报的报表包括报告期单价和上月单价,产品报告期单价为报告月5日、20日两次所采单价的简单平均值。对于报表中的产品代码、产品名称、销售条件等内容都要认真填报。 执行全国统一的分类标准。详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调查目录》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调查目录》。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统计调查39个工业行业大类,191个工业行业中类,525个工业行业小类的工业产品。根据我国工业企业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从《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选定了11000多种工业产品,并将其划分为1702个基本分类。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调查项目由上述出厂调查目录的大部分和部分农副产品两部分组成,包括6000多种调查产品,确定为900多个基本分类。 (四)调查资料的上报方式、上报内容和上报时间 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资料主要采用计算机网络传输上报。上报内容应为经检查、审核过的企业原始资料和汇总指数资料。上报文件名另行规定。当地区、企业和产品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上报相应的地区、企业和产品信息资料。 各省辖市资料上报总队时间为报告月26日前,特殊情况下另行通知。县级国家调查队的资料上报总队时间为县级国家调查队报省辖市调查队时间。 (五)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的编制方法 1.代表产品的选择原则 编制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是以代表产品的价格变动来反映全部产品的价格变化趋势和变动幅度。选择代表产品应遵循以下原则: (1)按工业行业选择基本分类和代表产品。各个主要工业大类行业(其他采矿业除外)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中类行业,都应选择足够的基本分类和代表产品,以使价格指数较好地反映各行业工业生产者价格变化情况。代表产品所代表的行业销售产值应超过当年全部工业销售产值的70%。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表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目录 一、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报表目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调查表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功能支出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地方财政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1 2019年“科学技术支出”科目(206)与研发经费对应关系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2 机构清单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四、主要指标解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了掌握各级地方政府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用于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投入政策。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地(市)和县(区)各级地方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 (三)调查内容 全国各省、地(市)和县(区)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和财政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包括全省、省本级、地(市)、地(市)本级、县(区)和县(区)本级。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科目(206)与研发经费对应关系和机构清单表,包括省本级、地(市)本级和县(区)本级。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 本统计调查表为年报表,报告周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五)调查方法 本统计调查表采用全面调查。 (六)汇总上报要求 本统计调查表均实行超级汇总,报送每个单位资料。报送方式为联网直报,报送时间为2020年8月-9月。 (七)组织实施 本统计调查表由国家科技部规划司和财政部科教司联合制定,由各省科技厅(委、局)和财政厅(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报送要求 1.统计调查表上报时,必须加盖科技部门单位公章。 2.要按各统计调查表所规定的指标名称、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认真填报。 3.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用汉字,英文字母用大写。 4.填报时数字一律取整数。 (九)质量控制 本统计调查工作针对业务流程各环节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如对调查单位名录库进行动态及时跟踪;调查单位在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在线填报(网址:),并上传加盖科技部门单位公章的报表封面;各级科技管理部门逐级在线审核验收,并对重点指标进行两年变化情况对比和评估;科学技术部战略规划司组织专家开展数据审核与验收,对重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研核实,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XX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1.doc

XX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1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XX 则总第一章 为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第一条 依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性、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 特制定本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第二条 进行统计调查、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是企业管理中 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统计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法律法规, 做到统计数字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实行公司、部门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第三条 ;各职能原则,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公司统计工作 部门及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专业数据统计、报送,定

期、不定 期向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报送相关统计报 表。 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公司在第四条 安全生产技术部设置专职统计员,各部门配置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公 动工作时,必须)变(司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各部门统计人员调 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并要有合适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统计管理办法第二章 1 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公司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第五条 报表,由公司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责任部门。如报表涉 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召集 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报的定期统计报上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部门内部公司第六条 审查同意后方能上报。公司内正式定期统计报相关部门领导表,须经 颁发公司各部门执行,未经,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制订“报表格式”表, 公司批准的报表,各部门可拒绝填报。公司内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原制表部第七条 门直接通知填报部门,并将修改后的式样送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不 必再办审批手续。 各部门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部门领第八条 审核。导 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准确可靠,各部门主管领导应对第九条 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报表需要签字后方能报出。 各部门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安全第十条 生产技术部统计人员所公布的统计资料为准。

黑龙江省重点高端智库

黑龙江省重点高端智库 申报书 智库名称 责任单位 首席专家 填表日期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6年10月 承诺 保证《申报书》所填各项内容真实有效,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若填报失实或违反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承担全部责任。如获入选,我单位承诺本《申报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黑龙江省新型智库建设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进行智库建设,扎实开展工作,发挥好决策咨询服务功能。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申报书》所有数据和资料。 首席专家(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申报书中所列“首席专家”,可以不止1人,但原则上不超过3人。 二、申报书可从我办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b18608974.html,/)下载,按要求填写,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本申报书需报送纸质文本一式10份(其中1份原件,9份复印件),电子版1份。 三、申报书一经正式批准,即行生效,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申报书中某些条款,须经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批准。 四、凡递交的申报书及附件不退还。

五、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省委1号楼238室,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53607195;电子邮件:hljguihuaban@https://www.360docs.net/doc/6b18608974.html,。 一、基本信息 二、意义与价值

三、首席专家与团队 1、首席专家情况

2.成果名称后须注明第几作者、独著或主编等字样。公开发表的成果须注明出版社及出版时间、刊名及刊期;内部研究报告须注明报送单位及时间;引用、转载须注明引征著作或刊名、刊期;获奖情况只填省部级以上政府奖;领导批示为省部级以上领导;被采纳情况填完全采纳或部分采纳。 3.如有多个首席专家,请自行复制本表。 2、团队研究人员情况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010年第2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湖南省教育厅(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提高高校科研水平,多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科研项目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适用于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科学研究,不适用于教学教改和其它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第三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面向全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分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重点项目面向全省省属本科学校,主要支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博士、硕士学位点的科研骨干,结合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把握科学前沿,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工作。 优秀青年项目面向全省省属普通本、专科学校(不含高职学院),主要支持青年科研骨干开展创新性研究,着眼于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的培养。—3—

一般项目面向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学院)全体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支持其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眼于高校整体科研水平的提高。 第四条省教育厅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宏观管理,主要职责是:编制项目申请指南,对受理的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编制年度科研计划,下达项目研究经费;对在研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和中期检查,组织项目验收。 第五条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校承担的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申请与立项 第六条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行“学校推荐、限额申报”,申报限额由省教育厅根据各校的专任教师数量、科研工作水平及成就等综合确定。 第七条申报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申请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清楚,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经费预算合理;预期研究目标定位合理可行;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人,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1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XXX 则总第一章 为了加强公司统计管理,有效、科学地组织并规范各项统计工第一条 作,保障统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全面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及 时防范、化解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实现公司统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专 业化、规范化和秩序化,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规定。 公司统计信息是指公司依法向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各级政第二条 文件报表、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的有关报告、府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报送的, 监管部门、, 和资料,包括反映业务和财务状况的统计数据、经营情况分析 各级管理规定和要求的其他统计资料。统计信息管理是指对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的 资料进行调查、第三条收集、

整理、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并对相关统计工作进行管理。 统计工作目标第二章 公司统计工作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第四条 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坚持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行业相关规定, 和现代化的手段,全面、准确、及时、系统地对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等情况 进行统计调查,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五条统计工作是对各项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准 指导工作、为各级管理层了解情况、全面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确、 决定政策、编制计划和加强经营管理提供依据。 通过各级机构搜集整理资料,建立全系统标准化的统计资料档第六条 及时为公司业务、学术研究组织并参与开 展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分析。案,

和管理改革提供相关信息。 与统计负责人统计机构第三章 统计信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条线负责的管理体制。公司第七条 组织人事部为公司统计信息办公室、业务管理中心、公司计划财务部、 公司各级负责监督和管理本条线统计信息工作。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 负责监督和管理所辖机构相关统计信息机构根据上级机构各职能部门要求, 公司计财部负作为公司报备监管部门统计信息处的统计工作联系人,工作。 责统一管理相关统计工作。 履行下列工作职责:职能部门公司统计工作各第八条 负责制定实施政策和规定,(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 下达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本条线统计工作实施细则和业务统计报表, (二)管理本部门工作条线的统计工作,并实行监督,具体包括:负责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240-80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凡发生与生产工作有关的轻伤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法人代表,事故责任单位应在8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简要经过、伤亡情况、损失程度、初步原因分析等。 生产部或法人代表接到除轻伤事故外的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 二、事故调查处理: ⑴轻伤事故,由法人代表召集安全、生产、技术等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⑵除轻伤事故外的其它事故,均由上级安监主管部门等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⑶调查组的职责和权利: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 ⑷事故处理必须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负有直接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等责任人的处理按照《伤亡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办理。 ⑸轻伤事故经公司董事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结案,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经上级安监主管等部门批准结案。 三、事故发生后,生产部应按规定进行统计,但外单位人员在公司内发生的伤亡事故统计应列入表外。

公司统计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统计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制度化,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统计在宏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太原市统计管理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企业及派驻机构。 第三条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上级统计部门的统计管理制度,高质量地完成上级统计部门赋予的统计任务;准确、及时、系统、全面地搜集、整理、分析和研究统计资料;对公司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科学、准确的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管理监督;组织公司统计工作的基础建设和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第二章统计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各企业、各支服务单位。各单位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办法,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瞒报、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五条公司统计是公司综合统计管理、统计监督和统计执法机构,公司各企业、各单位根据本办法要求提供统计数据。上级统

计部门各局(室)和直属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业务有关的统计资料,并汇总统计数据报送公司统计部门。 第六条统计工作作为公司评优、兑现的考核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三章统计资料的管理与公布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档案制度,统计资料由统计人员统一管理。对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等资料按有关规定保管存档、调用和移交,不得损坏。 第八条公司要执行国家有关统计资料保密管理的规定,加强对统计数据的保密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和领导批准,不能对外公开的数据不得擅自向外公布。在公司范围内公布的、向区外上级机关、统计部门和新闻单位及其他组织公布的统计数据,须由本办法规定的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审定,公司上级统计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出。 第四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九条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统计管理制度,根据本企业、本单位具体情况,积极为开展统计工作创造条件,配备相应的计算机设备和统计专项经费,设专(兼)职统计人员并报公司统计部门备案。统计人员如有调动、离职等工作变动时,需妥善做好统计资料的交接工作,并在一个月内将情况报知公司统计部门。 第十条公司统计人员应具备工作态度严谨认真,责任心强,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2009年10月)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规范和完善管理服务体制,充分发挥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的重要导向和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学术研究水平,打造学科产业集群和学术团队,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创造宽松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章指导思想 第一条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紧围绕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为主攻方向,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服务。 第三章评审原则 第二条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评审立项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的原则。鼓励新兴学科、边缘交叉学科和应用学科相互交融与渗透,着力推出一批代表黑龙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的理论研究成果。

2、坚持正确导向,高度重视评审质量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坚持立项课题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实践价值和学术水准;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择优立项,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3、坚持通讯初评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原则。申报项目实行匿名通讯初评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机制,通讯初评入围的,提交会议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实行聘任制、轮换制和遴选回避制;对评审原则、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纪律做出明确规定。 4、坚持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并重的原则。重点支持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支持在国内外具有领先地位、具有填补学术空白性质的学术研究;支持基础学科和优长特色学科的研究。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三条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设置及申报程序。 1、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设置分为七大类: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和自选项目。重大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年度项目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 2、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启动前,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开展选题调研征集工作,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项目规划方案,报部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下发通知公布课题指南,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和年度项目一律实行网上申报。 3、受省委、省政府委托的应急性课题,在确有研究经费保障的前提下,可直接申请立项,批准立项的项目列入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管理。 4、申请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履行资格审查职责,严把申报质量关,并对申报项目承担信誉保证。凡在申请项目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知识产权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撤销项目,并通报批评。 第四条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评审程序。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 一、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结题申请,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同行专家对本校报送的结题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本校专家不得超过2人。 二、结题材料包括: (1)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格式见高校科技网下载中心) (2)研究报告。内容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 (3)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附件材料为复印件的需请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4)《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

三、优秀青年项目结题时,除上述结题材料需报送我厅科技处,同时报送研究成果简介一份(含电子版)。 四、从2014年开始,需要通过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上提交结题材料,并通过系统打印1份纸质材料上报,项目结题时间仍为每年的6月和12月,结题时需注意:项目负责人没有署名的成果不能上报结题;没有按规定进行标注的成果不能纳入结题成果范围,认定为结题成果。请课题申报人在课题成功立项后注意按时按要求结题。 五、优秀青年项目的中期检查由省教育厅科技处组织进行。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连同《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报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学校报送中期检查材料的时间为每年6月的最后一周。一般项目的中期检查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制定办法并负责执行。

公司统计管理规定

公司统计管理规定 要点 本文档为公司统计管理规定,对公司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保管等进 行了规定。 公司统计管理规定 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 日( _______ )计划字第 ______ 号—、总则 1. 为了有效、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2.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査,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 企业实行总部、车间、班组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计划管理科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统计工作。 4. 根据各职能科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 员,班组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选出兼职统计员。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科室、车间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计划管理科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二、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 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根据公司内各职能科室的职责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召集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2. 公司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科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审査同意,并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公司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 ____________ 制定报表目录”颁定全公司。未经执行总公司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拒绝填报。 3. 公司内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需要修改时,原制表业务部门直接通知填报单位,并修改后的式样送备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4. 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行政福利科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5. 各科室对外报送的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 __________ 会签。上报时,应抄送_________ 。 6. 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向所属业务部门直接颁发的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各业务部门应转送传阅。 7. 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科室、车间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签字后方能报出。 三、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统计调查工作制度

统计调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基础工作,保证源头数据质量,按照统计业务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任务的接受与布置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制度(方案),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我县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统计调查。 2、召开相关会议或出台文件,布置调查工作,明确调查任务和具体工作要求。 3、针对不同调查对象,认真组织好业务培训,使调查对象理解和掌握报表填报方法及调查应注意的事项。 4、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规定的范围向辖区内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报表及报表填报说明。 二、数据采集 1、按照统计调查制度(方案)规定的时间、范围、指标解释要求认真采集数据,认真做好报表或数据接收的有关记录,保证调查单位不重、不漏,上报及时、准确,特殊情况要做出说明。 2、调查对象上报的纸介质报表填写工整、清晰,使用墨水笔或炭素笔填写;统计指标要填写完整;纸介质报表必须有填表人、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以磁介质或网络传输、电子邮件上报的统计报表文件名规范、格式正确,无病毒。 3、严格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城乡分类标准、产品分类目录、企业规模、基本单位划分等标准,加强对所辖范围特别是基层单位的统计标准管理。

4、统计人员不得代替调查对象填写或更改统计数据。对于拒报、迟报的调查单位,应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及方法制度限期补报,并要求整改。情节严重者,对其严格执法,并给予媒体曝光。 三、数据处理 统计人员要按照统计调查制度(方案)的规定对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报表进行认真的审核、录入、查询、修正,保障数据质量。 1、统计人员接收报表后,应认真审核,审核后的统计报表应做到:指标填写完整;计量单位应用正确;表内指标之间无逻辑性、趋势性差错等。 2、根据统计制度(方案)规定的审核要求,使用计算机软件对报表和指标进行逻辑审核,对录入、填报错误、奇异值数据等进行查询,并要求调查对象进行修正。做到:录入数据和调查单位报送的统计数据一致;调查单位不重不漏;数据查询、修正及时(电话查询修正数据事后应由调查对象补报原始报表);审核、查询记录填写完整、清楚,数据结构合理、正确,无逻辑性差错。 四、数据上报 按照统计调查方案和调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范围、方式上报资料,保证数据完整、准确。 1、数据上报要建立逐级审核签字上报制度,明确责任。统计业务人员在报表报出时,要有必要的情况说明和评估报告,统计业务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签字俱全。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目录(2014年版)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目录(2014年版)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A类期刊目录 序号刊名主办单位 1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院 2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中国社会科学院 3新华文摘(须全文转载)人民出版社 4进入SSCI检索的国外学术刊物 5进入A&HCI检索的国外学术刊物 注:SSCI为国外社会科学索引;A&HCI为国外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B类期刊目录 序号刊名主办单位 1管理世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2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3哲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4世界宗教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5外语教学与研究北京外国语大学 6中国语文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7文学评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8外国文学评论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9文艺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 10历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 11考古学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12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13政治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14法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15社会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16民族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 17新闻与传播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宁波日报社

18教育研究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19体育科学中国体育科学学会 20心理学报中国心理学会、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21求是中共中央委员会 22文史中华书局 23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须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C类期刊目录 1.法学(8种) 序号刊名主办单位1中国法学中国法学会 2中外法学北京大学 3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 4法商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法学华东政法大学 6现代法学西南政法大学 7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 8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 2.高校综合性社科学报(21种) 序号刊名主办单位1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 2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浙江大学 3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华中师范大学 4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北京师范大学 5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南京大学 6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山大学 7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清华大学 8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吉林大学 9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北京大学 10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复旦大学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文件INNER MONGOLIA MENGXI HIGH-TECH GROUP C O., LTD. 关于印发《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 管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业园管理办: 现将《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主题词:管理制度统计工作通知 发送: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党委书记、副书记、 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代主席 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 2002年6月11日发送 共发34份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科学高效地组织公司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信息传输畅通并全面反映集团公司经营状况,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成员企业。 第三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集团本部和所属产业经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搞好统计服务,为公司领导、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 第四条统计工作实行两级(集团公司为一级,各成员企业为二级)组织,专人负责,归口管理的办法。集团公司产业发展部是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的统计工作。各二级统计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在业务上受产业发展部管理。 第五条各级统计人员享有所辖区域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单位应积极配合统计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第六条各级统计人员不得虚报、漏报、迟报和拒报统计资料。 第七条所有统计资料均属内部保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有对外发表的统计数据,包括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重要会议报告和公开发表文章引用数据,必须由资料提供人员与产业发展部进行核对,以保证数字的一致性。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制度试行》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制度 (试行) 本调查制度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制定。包括调查目标、调查原则、调查对象和范围、报表内容和样式,以及报送方式、报送流程、报告周期及调查方法。 一、调查目标 各省要客观、及时上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报表。国家卫生计生委能够全面掌握各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经费到位情况和城乡居民健康状况,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的制定提供基础信息。 二、调查原则 (一)客观真实 各地要真实填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报表,客观反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二)及时有效 各省应在本制度规定的报送期限内,上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报表,确保数据的时效性。

(三)务求实用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报表的填报充分利用各级已有的卫生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可按本制度报表模板的格式导出已有数据,作为本报表的数据源。统计调查报表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各省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其辖区各项指标,统一上报。 四、主要内容 报表内容以区县级为单位反映区县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表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管理、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落实情况报表、基本信息统计、家庭医生签约情况15类报表。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统计报表 填写内容包括:(1)辖区内常住居民数(人)、(2)建档人数(人)、(3)健康档案建档率(%)、(4)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人)、(5)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6) 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份)、(7)健康档案

{财务管理财务知识}某某地方财政科技三项费用投入状况分析研究

{财务管理财务知识}某某地方财政科技三项费用投入状况分析研究

辽宁省地方财政科技三项费用投入状况分析研究 一、总体构想和研究思路 1.科技三项费用(以下简称科三费)是中央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财政科三费在辽宁的流向和使用情况,我们无从准确了解,不在本章研究内容之列。 2.本章通过对辽宁地方财政科三费投入状况和运行效益的回顾与总结,对其发展态势和投入水平进行描述和定位,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其它章节对问题的深层次分析和对策的提出奠定基础。 3.本章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九五”期间(1996-2000年)。这一方面是受限于统计数据资料,但更重要的考虑,是能使我们的分析更具针对性和有现实意义,更好地为当前的科技部门管理工作服务。 4.本章的分析研究从以下四个层次进行: (1)通过全省总量(包括省本级、市本级、区(县)级)的分析,判断辽宁地方财政科三费的总体发展态势及在全国的水平;(2)通过对省本级中省科技厅掌握的科三费的分析,判断其发展态势并利于在各省之间进行比较研究;

(3)由于不掌握各市科技三项费的具体使用情况,我们只对省科技厅科三费运行效益进行了分析,但也应该能从总体上基本反映出全省的情况。 (4)对市级科三费(含区(县)级)和市本级科三费(不含区(县)级)的分析,主要判断各市科三费的投入水平及发展态势; 5.为了使分析结论更具可信性,本章尽量采用连续性数据,并大量地使用了统计表格,主要分析结论都建立在对相对量指标上(文中有关的主要统计指标解释附本章后)。 二、全省地方财政科三费投入现状 1.总量增长迅速,发展势头良好 2000年,全省地方财政科三费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从上年的7.59亿元猛增至10.24亿元。“八五”以来,总量始终居于全国三甲之列。“九五”期间累计投入科三费33.87亿元,为“八五”期间的2.66倍。 地方财政科三费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2000年,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已接近2%,比1995年增长1.51个百分点。“九五”期间,地方财政科三费的年均增长速度为24.14%,而同期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增长速度为24.1%,高出0.04个百分点;占地方财政收入和全省GDP比重的比重呈连续上升势头。2000年

财政科技支出的状况与战略

财政科技支出的状况与战略 科技投入是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实力的重要指标,增加科技投入是提高一国科技水平、增强综合国力的一项战略性措施。科技投入问题是个涉及社会诸多方面的复杂系统问题,从科技投入主体上看,有来自国家、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甚至个人方面的投资。财政科技支出仍是我国科技投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其在全社会多渠道科技投入中占主导地位并发挥着指导和调节作用。“十一五”开局之年,党中央、国务院就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作出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黑龙江省也相应明确了要实施自主创新、跨越式发展,建设创新型黑龙江,实现东北振兴的重大战略任务。公共财政是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政策工具和管理手段,科技的进步与创新离不开政府财政的保障和支持。但在确保财政科技支出稳定增长的同时,也必须进一步规范财政科技支出的经费监督管理,提高经费绩效水平。 一、黑龙江省财政科技支出管理的相关分析 1.财政科技支出情况。近10年来,黑龙江省财政科技支出情况如下图所示,政府财政科技支出绝对数虽在个别年份出现较低幅度的下降,但通过趋势线来看整体仍处于不断上升的态势。但这一数字占黑龙江省地方财政支出总额的比

重,却呈逐渐下降趋势,近十年最高值在1998年,也仅为%,至2007年这一比重已跌至%。由此可以看出,黑龙江省的财政科技相对投入力度在减少,这对于黑龙江省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将产生不利影响,所以,今后的努力目标应是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绝对额的稳定快速增长,力保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速度快于财政总支出的增长速度。 从政府科技支出的投向看,黑龙江省有40%以上的经费投在了科技三项费用,而用于基础研究的科学支出仅占30%左右,致使作为基础研究“前沿阵地”的科技院所和高等院校聚集着大量的高端科技人力资源,由于科研经费的匮乏,使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与政府科技投入的公共性是相悖的。而且从具体的应用经费使用情况看,大部分用于制药、通讯、电子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制造业中,投入到公共服务、公众健康改善和环保的项目较少。这表明黑龙江的政府科技投入,仍然处于为经济起飞创造条件的阶段。 2.财政科技支出的管理情况。全面实施部门预算改革。从1999年下半年起,黑龙江省就启动了省本级部门预算改革。历经2000年试点、2001年全面试编、2002年全面实施的实践与探索,初步确立了集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综合预算为一体的部门预算编制体系。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公开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明显加快。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了有效保障,理财行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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