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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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索赔管理作业办法

供应商索赔管理作业办法

供应商索赔管理作业办法一、引言在供应链管理中,供应商索赔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供应商索赔是指供应商在执行供应合同过程中,因供方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要求供应商提供补偿或赔偿的一种权益维护行为。

通过建立有效的供应商索赔管理作业办法,可以降低供应商索赔带来的风险,保护供应链的稳定运作。

二、供应商索赔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供应商索赔管理应当以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对供应商进行公正评估,确保索赔事宜处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 协商解决原则:供应商索赔应首先采取协商解决的原则,即供应商与采购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

3. 依据合同原则:供应商索赔管理应按照供应合同约定的规定进行,遵守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法律效力,确保索赔行为的合法性。

4. 及时处理原则:供应商索赔应及时处理,及时回应供应商的索赔请求,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处理决策。

三、供应商索赔管理的流程1. 索赔申请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交索赔申请,申请中应包括索赔的事由、索赔金额及索赔的证据材料等。

2. 索赔审核采购方收到供应商的索赔申请后,进行索赔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索赔事由的合理性、索赔金额的合理性以及索赔证据的真实性等。

3. 协商解决采购方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商讨索赔问题的解决方案。

协商内容包括索赔金额的确认、责任划分、赔偿方式等。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索赔协议。

4. 索赔执行采购方在索赔协议确定后,按照协议的要求执行赔偿事宜。

赔偿方式可以是直接支付赔偿款项,或者提供替代产品等。

5. 索赔归档采购方在完成索赔事宜统一归档,记录索赔结果、索赔金额、解决方案等信息,以备日后参考。

四、供应商索赔管理案例分析以公司A向供应商B购买原材料为例,公司A发现供应商B所供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公司A生产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经核实确认是供应商B责任所致。

公司A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索赔管理:1. 索赔申请:公司A向供应商B提交索赔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索赔事由、索赔金额及相关证据材料等。

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处理办法

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处理办法

商品质量管理及赔偿制度为保证门店卖出的每一件商品,都必须是合格产品;提高员工质量管理意识;督促供应商对产品自检、自查;防止商品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供应商质量赔偿金额分级:1、一级:100元以下含100元;(一般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2、二级:100元-------500元(含500元);(严重质量问题)1个工作日内处理。

3、三级:500元以上;(特大质量问题)3个工作日内得到书面处理意见(根据问题严重情况、金额多少确定处理方式)。

二、赔偿范围:1、供应商质量问题,未对门店造成损失的。

按一般质量问题办理退换货。

2、供应商质量问题,对门店造成损失。

供应商按门店实际损失赔偿。

门店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3、供应质量问题,对顾客赔偿。

1)、一级标准内:a、未对门店造成影响,电话通知供应商,书面记录,并保留原始单据。

按商品销售金额一赔3赔付顾客,赔付金额由门店先垫付,在供应商货款中扣除。

b、对门店造成影响的,门店根据实际损失要求供应商赔偿。

并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2)、二级标准内:a、电话通知供应商,书面记录,保留原始单据、由供应商来人处理(供应商书面授权门店处理,赔付金额由门店垫付,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赔偿金额由供应商直接赔付顾客。

b、对门店造成影响的,门店有权根据实际损失要求供应商赔偿。

并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3)、三级标准:a、书面记录,保留原始单据、由供应商必须来人与门店共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处理方式)b、门店有权根据实际损失要求供应商赔偿。

并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三、供应商质量赔偿范围:1、能明确区分责任方为商品供应商。

按供应商质量赔偿金额分级赔偿。

2、不能明确区责任方的。

由门店与供应商按商品售价金额各承担一半。

3、责任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

协商未果的,可通过人民法院、相关部门或第三方解决。

但有顾客赔偿时,先赔偿顾客。

四、门店员工赔偿范围A、没有按照商品陈列要求、销售“先进先出”的原则,导致商品过期变质的;B、因保管不当导致商品遗失的;C、因张冠李戴造成损失的;D、临近保质期需作退货处理而拖延时间导致商品无法退换的;E、因商品陈列堆放不当导致门店损失的;F、因责任心不强,导致商品被盗的;G、因装卸不当导致商品损坏的;H、因盘点短少,超出货损差率的;2、仓库:A、仓库在验收商品时,因工作不认真,收错商品、收少商品或收进质量不合格的商品,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应予以赔偿;B、采购用现金采购的商品,因质量原因导致商品无法销售,又不能退换或数量短少的,应予以赔偿。

供应商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供应商质量索赔管理制度

供应商质量索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产品质量,提高供应商质量管理水平,规范索赔流程,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业务中需要对供应商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索赔的情况。

第三条公司采购部门是本制度的具体执行主体,其职责和权限由公司管理层授权并进行监督。

第四条供应商质量索赔管理制度是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供应商质量管理工作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第二章索赔条件第五条公司对供应商质量索赔的条件有以下要求:1.产品质量问题属于供应商责任;2.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公司损失,包括货物损坏、客户退货等;3.经过公司审核认定为供应商责任范围内的产品质量问题。

第六条公司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质量问题进行认定,评估索赔范围和金额,并及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方案。

第三章索赔流程第七条公司对供应商质量索赔的流程如下:1.质量问题发现:公司在收货检验、生产过程中或客户反馈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2.索赔通知:公司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存在质量问题,并提出索赔要求;3.供应商回应:供应商接到索赔通知后,对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回应;4.协商解决:公司和供应商协商解决方案,包括赔偿金额、改善措施等;5.结案处理:协商一致后,签订索赔协议并处理结案。

第八条公司采购部门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生产记录、品质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等,以便对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认定。

第四章索赔处理第九条公司对供应商质量索赔的处理要求如下:1.及时处理:公司采购部门应及时处理供应商质量索赔事宜,不得拖延;2.公正处理:公司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质量索赔要进行公正、客观的认定,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3.责任追究:对于供应商质量问题应当及时追究责任,做好记录并进行管理;4.改进措施:公司采购部门应协助供应商进行改进措施,预防质量问题再次发生。

第十条公司对供应商质量索赔是否认定的有异议,公司管理层有权进行最终裁决。

第五章索赔结果第十一条公司对供应商质量索赔的结果要求如下:1.索赔金额:公司采购部门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和供应商责任认定,计算合理的索赔金额;2.索赔处理:公司采购部门应及时与供应商达成索赔协议,并对其进行处理;3.改进措施:公司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提出改进要求,并跟踪整改的执行情况;4.记录管理:公司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质量索赔的结果做好记录管理,以备查阅。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1.0目的提高供应商质量意识,确保其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供应商的索赔,规定了从确定索赔到索赔执行的操作程序。

外采及外委加工单位与供应商签定的订单上的所有产品(除试制品)均属于索赔范围。

3.0职责3.1 配套部(SQE 工程师)负责组织分析、判断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

3.2 外采及外委加工单位按配套部(SQE 工程师)提供的实际情况,即时进行供应商的索赔。

财务部负责计算索赔金额。

4.0流程图5.0 索赔细则5.1进料检验不合格产品的索赔5.1.1外检室进料检验时发现不合格,将检验结果反馈至SQE 工程师,SQE 工程师根椐检验员提供的尺寸检验记录单及产品故障通知单评审后开“供应商索赔单”,反馈外采或外委加工部门,由外采或外委加工部门负责“退货”。

5.1.2对提供由于生产急用,必须由外检室或相关部门实施全检挑选的产品,均由SQE 工程师根据“产品提交单”及“尺寸检验记录单”中核定的提交送检数量的全检(返工)工时实施索赔。

索赔标准:挑选工时费+挑选管理费采购交付 开具合格证入库不合格品评审供应商索赔单使用检 验 合格不合格非供应商责任 发现不合格出库供应商责任内部不合格品处理挑选工时费=挑选时间(实际挑选产生的时间)×工时单件(10元/小时)挑选管理费=零部件采购单价×15%×提交数量(最底线不少于200元)5.1.3对于不良品退货后,供应商不能及时补货而造成我公司加班生产时按实际加班金额扣款。

由SQE工程师根据生产部提供的实际加班时间和加班生产的产品数量实施扣款索赔。

扣款标准:实际加班金额=加班费+加工产品工时费×30%+加班管理费加班费=3元/小时加工产品工时费=按产品实际标准工时×加工产品件数加班管理费=零部件采购单价×15%×所用零件数量5.1.4对于不能完全满足技术指标要求的产品,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让步接收处理。

供应商索赔协议(精)

供应商索赔协议(精)

索赔协议甲方: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乙方:1.供应商质量缺陷及故障索赔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及依据1.1供应商质量缺陷及故障索赔的目的1.1.1为维护甲方的产品中华轿车、海狮旅行车在市场和用户中的信誉及形象,保证中华轿车、海狮旅行车配套体系的共同利益,促使中华轿车、海狮旅行车和各供应商的共同发展,同时明确供应商因配套件品质不良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1.1.2为提高供应商供货质量,加强物资供应商质量意识,提高本公司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协议.1.2供应商质量缺陷及故障索赔的适用范围与我公司签订协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按本规定执行.1.3供应商质量缺陷及故障索赔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协议。

2质量的判定2.1配套件品质判定的依据是甲乙双方认可的产品图纸、样品、检验规范等相关技术资料。

2.2用于质量判定的检测设备、计量器具及有关仪表等应保证量值的准确。

2.3甲乙双方对配套件质量检测结果不一致时,经双方协商仍有分歧,以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监测的结果为准。

3经济赔偿的范围3.1乙方为甲方提供配套件不良责任3.1.1由于乙方所配套件的质量不合格造成沈阳华晨金杯汽车工厂选件、换件、翻库、误工、误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3.1.2在沈阳华晨金杯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日常的质量检验抽查中(包括入厂检验、道路试验等)被发现。

3.2在国家、行业或主管部门的质量抽检中被查出等3.2.1乙方为甲方装车及维修用物品。

3.2.2乙方在一年时间内重复发生同类质量不良按重复发生次数加倍赔偿。

4经济赔偿程序4.1由甲方发现质量不良部门填写《质量索赔信息单》(附表一)报送甲方配套采购处备案。

(执行部门)4.2甲方配套采购处依据《质量索赔信息单》填写《质量赔偿通知单》,配套采购部部长签字,由财务部门核算后,通知乙方。

4.3如乙方对索赔情况有分歧时,需在接到《质量赔偿通知单》(附表二)后15日内做出回复。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定QR-02-010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定QR-02-010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定编号: QR-02-010第1版第2次修改第1页共3页1. 目的为了督促和强化供应商从源头加强质量控制,使物料符合我司的质量要求,杜绝物料批量质量问题和重复质量问题。

追究物料制造和交付过程中不良行为的违约责任,从而强化供应商提高质量意识,树立质量无小事和因质量问题可能给双方带来灾难性后果的忧患意识。

同时使供应商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有效提升物料供应管理水平。

2. 适应范围适用于我司所有外购、外协物料的供应商。

3.职责3.1质量部负责除化工原材料所有物料及包装物的检验工作。

3.2技术部负责化工原材料的检验工作。

3.2生产部成本处负责因原材料或包装物不合格造成的额外费用的汇总。

3.4采购部负责不合格品《供方质量反馈单》的跟踪处理及物料质量异常的索赔。

3.5 业务部负责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投诉与罚款的汇总。

3.6财务部负责对供应商索赔扣款的直接执行。

4.定义4.1 供应商:向我司提供物料和服务的经济组织。

4.2 物料质量责任: 指物料不满足《采购协议》或《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而承担的责任。

4.3 质量损失: 由于物料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的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工和间接损失。

4.4 直接损失: 指不合格品本身及由不合格品引起相关物料的报废损失。

4.5 间接损失: 指不合格品流入生产过程中,到被发现造成的连带损失即质量损失中除直接损失以外的损失。

4.6 直接材料成本: 用于产品生产的直接材料成本,包括标准用量和标准单位两个方面。

4.7 产品成本: 为生产产品发生的各种耗费,本产品成本主要是指狭义产品成本。

4.8 生产工时费: 我司生产工作人员工作1小时的费用。

5.细则5.1质量部对物料是否合格具有最终裁定权。

对质量异常的物料通知供方提出改善措施并最终确认改善是否有效。

供应商对我司的质量标准或质量事故责任断定有异议的,质量部负责牵头解决。

5.2采购部负责跟踪质量部对来料异常的供应商下达的《供方质量反馈单》的跟踪与回复,汇总所有关于供应商供货质量造成的损失赔偿名细并通知财务部执行扣款。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一、背景和目的供应商索赔管理是指在供应商与采购方(或客户)之间发生纠纷或不满意情况时,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保障供应链的稳定和顺畅运作。

为了规范供应商索赔管理流程,提高索赔处理效率和公正性,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建立业务关系的采购方(或客户),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之间发生的索赔纠纷。

三、术语定义1. 供应商:指向采购方(或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2. 采购方(或客户):指从供应商购买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3. 索赔:指采购方(或客户)对供应商提出的要求,要求供应商承担责任或提供补偿。

4. 索赔管理:指采购方(或客户)对供应商索赔事宜进行管理和处理的过程。

四、供应商索赔管理流程1. 索赔申请采购方(或客户)在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应及时向供应商提出索赔申请。

索赔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问题描述:详细描述产品或服务存在的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 要求补救措施:明确要求供应商采取何种补救措施来解决问题或弥补损失。

2. 索赔受理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方(或客户)的索赔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受理,并向采购方(或客户)确认收到申请。

确认收到申请后,供应商应尽快对索赔申请进行调查和评估,并与采购方(或客户)保持沟通,确保双方对问题的理解一致。

3. 索赔处理供应商在调查和评估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决策。

处理决策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承认责任并提供补偿:如果供应商确认存在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并认可自身责任,应及时向采购方(或客户)提供补偿,包括退款、免费更换产品或重新提供服务等。

- 否认责任:如果供应商认为自身没有责任或问题是由采购方(或客户)引起的,应向采购方(或客户)提供详细的解释和证据,以免误解和纠纷进一步扩大。

- 协商解决:如果供应商和采购方(或客户)对问题的责任和补偿金额存在分歧,双方应积极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在供应链管理中,供应商索赔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供应商索赔是指在供应商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或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时,采购方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要求,以维护自身权益。

为了规范供应商索赔管理流程,保障索赔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制定供应商索赔管理规范是必要的。

二、目的和范围本文旨在规范供应商索赔管理流程,确保索赔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公正性。

适用于所有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有索赔需求的采购项目。

三、定义1. 供应商索赔:采购方因供应商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或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而向供应商提出的索赔要求。

2. 索赔金额:采购方要求供应商赔偿的金额,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维修费用等。

四、索赔管理流程1. 发现问题:采购方在接收供应商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后,应及时进行检查和测试,发现质量问题或合同履行问题时,应立即记录并通知供应商。

2. 索赔要求:采购方应在发现问题后的合理时间内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要求,要求中应包括索赔金额、索赔原因、相关证据材料等。

3. 供应商响应:供应商收到索赔要求后,应及时回复采购方,确认收到索赔要求,并进行初步调查和评估。

4. 索赔评估:供应商应在收到索赔要求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索赔评估,包括核实索赔原因、评估索赔金额等。

5. 协商解决:采购方和供应商应进行协商,就索赔要求达成一致意见。

如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

6. 索赔结算:达成一致后,供应商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采购方支付索赔金额。

7. 后续跟踪:采购方应对索赔结算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确保供应商按时支付索赔金额。

五、索赔要求的内容1. 索赔金额:明确索赔的金额,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维修费用等。

2. 索赔原因:清楚陈述导致索赔的原因,如产品质量问题、交付延迟等。

3. 相关证据材料:提供与索赔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检测报告、合同文件、交付记录等。

六、索赔管理的责任分工1. 采购方责任:负责发现问题、提出索赔要求、与供应商协商解决等。

供应商索赔管理规定

1.0目的为了督促和强化供应商从源头加强质量控制,使外购/外协物料符合亿龙的质量要求,杜绝外购/外协物料发生批量质量问题和重复质量问题。

追究物料制造和交付过程中不良行为的违约责任,从而强化供应商提高质量意识,树立质量无小事和因质量问题可能给双方带来灾难性后果的忧患意识。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因外购/外协物料的品质问题,而导致亿龙让步接收、挑选使用、返工/返修、重检、物料超损耗、物料报废、货期延误、客户重验费、客户罚款、市场批量退货等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的索赔。

3.0定义3.1 供应商:向亿龙提供物料和服务的经济组织;3.2 物料质量责任: 指物料不满足《质量保证协议》或《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而承担的责任;3.3 质量损失: 由于来料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的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3.4 直接损失: 指不合格品本身及由不合格品引起相关物料的报废和损耗的损失;3.5 间接损失: 指不合格品流入生产过程中,到被发现造成的连带损失,即质量损失中除直接损失以外的损失(重检费、返工/停工损失、生产制造损失、客户索赔损失等);3.6 生产工时费: 亿龙生产工作人员工作1小时的费用;3.7 客户索赔: 因供应商物料质量问题造成亿龙产品不符合客户要求,而被客户处罚的相关经济损失。

4.0职责与权限4.1 品质中心: 根据物料验收标准对物料质量异常要求供方提出改善措施,同时处理与供应商的质量技术纠纷,根据质量报告判定质量事故的责任与供应商达成责任判定的共识, 并收集汇总各部门关于供应商的质量损失赔偿明细并填写《供应商索赔通知单》,通过品质中心最终核对并确认清单后,提交财务部进行质量损失成本核算;4.2生产部: 负责准确提供因供应商的物料质量问题对亿龙产生的直接质量损失数据统计,包括直接材料成本或《物料报废清单》;负责准确提供因供应商的物料质量问题对亿龙产生的内部质量损失数据统计,包括生产工作人员的损失工时、返工工时、辅助物料消耗费等,并反馈品质中心SQE;4.3 营销中心: 负责提供因供应商的物料质量问题对亿龙产生的外部质量损失数据统计,包括客户处罚、货期延误损失费、客户的重验、差旅费、物流运输费等,并反馈品质中心SQE。

供应商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供应商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标题:编制:供应商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审核:批准:共4页发布日期:实施日期:第1页一、目的为规范供应商索赔管理,进一步明确因供应商供货品质不良或交货期延误影响公司生产或销售造成的损失,明确公司外部质量索赔的流程及责任归属,为避免公司因索赔不当而造成损失,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规定了外购、外协件的质量索赔类别、索赔计算方法、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的外购、外协件质量索赔。

三、职责1、质量索赔由质量部负责归口。

2、质量部负责外购、外协件的质量问题及索赔信息的确认。

3、技术部工艺部门负责配合质量部进行不合格原因分析。

4、售后服务部门负责故障件的收回、标识、管理及与供应商办理故障件认领手续;提供“三包”期内外购、外协件的不合格索赔信息。

5、财务部卖力外购、外协件质量索赔的结算,并在每月向质量部通报索赔执行情形。

6、采购部卖力向供方传递反应外购、外协件质量索赔的信息。

四、内容与请求1、索赔类别1.1制造过程当中的质量索赔a)外购、外协件进厂后经检验判为不合格品,需退回供方处理的,应向供方索赔检验费;b)外购、外协件进厂后经检修判为不及格品,办理妥协利用的,采用零件价格下浮的办法向供方索赔;c)外购、外协件进厂后经检验判为不合格品,通过返工、返修满足使用要求,由供方委托公司代为返工、返修的,按返工、返修劳务工时费向供方索赔;d )对流入生产现场的不及格外购、外协件,索赔造成的各项损失。

1.2“三包”期内的质量索赔a)因外购、外协件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损失,由服务人员代替供方进行现场服务的,按实际发生的工时费、差旅费、运输费,索赔的零部件及由此造成的相关零部件损失等费用,向供方索赔;b)由于外购、外协件的质量问题,造成回厂返修或退(换)车损失的,其费用原则上全额向供方索赔,特殊情况下与供方协商解决;c )由于外购、外协件的质量问题,给用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经执法部门裁决应赔偿给用户的损失,原则上全额向供方索赔,特殊情况下与供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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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c )返工、返修费:按返工、返修劳务工时费计算;
d )现场服务费:按实际发生的工时费、差旅费、运输费
等计算;
e )相关零部件损失费:按实际损失的零部件价格计算;
f )经济损失赔偿费:按执法部门裁决的赔偿金额计算。

3、索赔流程
供应商产品质量索赔流程如下:
a )供应商收到索赔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并回复;
b )供应商应根据索赔要求提供索赔材料,并在5个工作
日内提交;
c )公司质量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索赔的审核和结算,并将审核结果及结算金额通知供应商;
d )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结算金额,并签署索赔
协议;
e )公司财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索赔款项支付给供
应商。

五、责任追究
对于未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的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质量部。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质量部解决。

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索赔管理,明确因供应商供货品质不良或交货期延误影响公司生产或销售造成的损失,明确公司外部质量索赔的流程及责任归属,避免公司因索赔不当而造成损失,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的外购、外协件质量索赔,规定了外购、外协件的质量索赔类别、索赔计算方法。

职责:
质量部门负责归口质量索赔,确认外购、外协件的质量问题及索赔信息;技术部工艺部门配合质量部进行不合格原因分析;售后服务部门负责故障件的收回、标识、管理及与供应商办理故障件认领手续;财务部门负责外购、外协件质量索赔的
结算,并通报索赔执行情况;采购部门向供方传递反馈外购、外协件质量索赔的信息。

内容与要求:
1、索赔类别包括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索赔和“三包”期内的质量索赔,索赔费用计算涉及检验费、让步品索赔费、返工、返修费、现场服务费、相关零部件损失费、经济损失赔偿费。

2、索赔流程包括供应商收到索赔通知后确认并回复,提供索赔材料,公司质量部门审核和结算,供应商确认结算金额并签署索赔协议,公司财务部门支付索赔款项。

责任追究:
对于未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的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附则: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质量部,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质量部解决。

供应商产品质量索赔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产品质量索赔管理流程,保障公司的利益,提升供应商的产品质量。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采购的所有外购、外协件及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二、索赔责任
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质量负责,如出现质量问题,应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索赔责任。

三、索赔计算
索赔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a)零件价格:按采购价格计算;
b)人工费:按50元/小时计算;
c)废品索赔费:按零件价格的100%乘以废品件数量计算;
d)厂内劳务工时费:按50元/小时乘以实际发生的返工、
返修工时计算;
e)服务工时费:按每人每天100元计算;
f)差旅费:按实际发生额计算(依据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
g)运输费: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h)索赔的零部件及由此造成的相关零部件费:按采购价格计算。

四、索赔程序
4.1外购、外协件进厂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质量部开具不合格通知单,不合格件作退货处理,由采购部通知供应商取回不合格件。

质量部按照3.2 a)计算费用后开具《质量索赔通知单》,经部门领导审核和分管领导批准,由采购部转供应商确认后,交财务部执行扣款。

4.2采取让步放行的,由采购部填写让步放行申请单,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质量部按照3.2相关条款计算索赔费用后,填写《外配产品质量索赔通知单》,经部门领导审核和分管领导批准,由采购部转供应商确认后,交财务部执行扣款。

4.3公司内接受供方委托,执行返工(修)的单位,对实际发生工时(工时应经工艺部门认可)进行统计并填写《外配产品质量索赔通知单》报质量部,经质量部领导审核和分管领导批准,由采购部转供应商确认后,交财务部执行扣款。

4.4制造过程中发现外购、外协件质量问题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外配产品质量索赔通知单》报质量部,经质量部领导审核和分管领导批准,由采购部转供应商确认后,交财务部执行扣款。

4.5售后车辆“三包”内因供应商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售后服务处填写《外配产品质量索赔处理单》后,连同故障件一并报质量部,表单的填写应清晰、完整、规范,质量部确认情况属实的,在《外配产品质量索赔处理单》上签署索赔意见,由采购部通知供应确认,报公司领导批准,送财务部执行。

4.6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对索赔事项予以确认,供应商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同供应商认可索赔的相关事项,质量部向供应商发送二次通知告知(由采购部转发)。

XXX根据《外配产品质量索赔通知单》和《外配产品质量索赔处理单》与供方进行结算,开具给供应商,并于次月5日前向质量部通报上月索赔执行情况。

五、附则
1、本管理办法由质量部制定,质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2、本管理办法由质量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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