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完整)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物质源泉。
为了管理、保护好我矿的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使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过渡到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上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国家、煤炭工业和地方所颁布的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结合我矿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矿区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居民.第三条:我矿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是:合理布局、预防为主、防预结合、化害为利、综合治理、造福人民。
第四条:我矿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是:合理开发资源,全面规划、群防群治、持续改善环境,创造一个优美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第五条:污染治理重点是:矿井水的合理利用,露天储煤场防灭火,采空塌陷区的植被保护,锅炉消烟除尘系统的健全与改造,设备噪音处理,煤矸石的资源化利用,环境绿化和防治沙尘。
第六条:全矿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矿长责任制,矿长是全矿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矿属各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环保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并对矿长负责。
同时将环保工作纳入全矿生产经营管理的考核中。
第七条:全矿力求做到生产建设、生活设施和环保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以求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八条:矿区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单位、个人在开发和利用资源时,负有保护、恢复和改善环境的义务.对造成污染者,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承担治理和赔偿污染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矿区鼓励和支持一切保护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的行为。
员工有权力对污染和破坏环境,损害人民健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条:矿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上级环保部门的领导下,对矿环保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对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奖励,对破坏环境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十二条:矿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兼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总工程师兼任,成员由矿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环保领导小组负责全矿环保的长远规划和其他重大环境问题审定,其职责是: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负责监督和审查全矿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煤矿公司环保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煤炭开采、洗选、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我公司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将环保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全过程。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第四条确保我公司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五条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减少固体废弃物产生。
第六条加强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职责第七条公司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各部门、各班组应明确环保职责,落实环保工作任务。
第九条环保部门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环境监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保技术改造等。
第四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十条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对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第十一条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采用先进工艺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
第十二条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除尘、脱硫、脱硝等先进技术进行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第十三条加强噪声治理,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保障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第十四条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第十五条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五章环境保护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公司对各部门、各班组环保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环境保护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管理制度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做好煤矿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煤矿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制定本管理制度,旨在促进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煤矿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煤矿地质环境保护、矿井地下水保护、尾矿库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三、部门设置煤矿环境保护部门设有环境保护科,负责煤矿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环境保护科按照工作需要,可以设立相关的环境监测、环境评估等专业分支机构。
四、人员配备1.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配备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2.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相关培训,提高环境保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保障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制度执行1.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2.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组织开展煤矿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估等工作,确保煤矿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3.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环境监测和监测数据管理,及时掌握矿区环境情况,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
4.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煤矿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
六、监督检查1.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环保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和督查,定期对煤矿环保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3.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环保工作不力的煤矿企业进行督促整改。
七、奖惩机制1.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建立环境保护奖惩机制,对环保工作成绩突出的煤矿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
2. 煤矿环境保护部门应对环保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对环保不力的煤矿企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煤厂环保管理制度

煤厂环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厂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障环境质量,促进煤矿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及其相关单位,在煤矿开采、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负责环保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落实环保责任,加强环保意识培训,推动环保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保责任,不得违法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物。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环保要求,建立并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生产活动不对环境造成破坏,对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致力于环保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对环保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进行处罚,不得纵容违法行为。
第二章煤矿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组建具备环保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环保团队,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能力。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环保管理岗位,明确环保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环保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推动环保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环保管理责任制,明确环保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完善环保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环保工作的实施。
第三章煤矿环保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规范环保工作的开展。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开展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明确环保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环保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环保监测与评价制度,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控和评估,确保环保控制效果的实现。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6篇)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环境保护是人类为了保护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人体健康,而进行的有目的有意义的活动。
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国家专门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公司根据我国环境保护“三同步,三统一”的战略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改善我公司环境和保护职工身心健康。
2.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我公司环境。
____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尘毒、物理因素,水质等进行定期监测,使其符合国家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有关要求。
测定的时间间隔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每月测定一次作业地点粉尘和有毒物质浓度。
2)噪声、放射线及其它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3)饮用水的水质检验:理化检验,夏季每月测定一次,其它季节每季测定一次;细菌检验,复季每旬测定一次。
其它季节每月测定一次。
4)所有的测定结果必须保存记录,并报有关单位。
5)粉尘、烟尘高的地方应采取洒水或除尘净化措施。
爆破作业应采用无毒或少毒,少烟的炸药。
6)粉尘、毒物超标的作业场所,要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同时加强作业人员的个体劳动保护。
7)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体检。
8)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作业的工人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
4.防止废渣污染。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岩石要及时内排,上面要用沙土覆盖;锅炉产生的废渣也要及时倒入采坑内排(垫路及外销除外),避免对环境污染。
5.防止废水的污染,生活汗水及矿井水必须按国家指标排放,坚持不符合标准不排放防止废气污染。
锅炉的废气排放必须符合排放标准,坚持不符合标准的排放的原则。
6.防止粉尘污染。
生产过程中尽量避免产生粉尘,对于产生粉尘的源头,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治理。
(如道路粉尘要及时洒水等)。
7.防止噪声及振动的危害。
生产、辅助生产、建筑、生活中的设备消音设施要齐全,防止对居民产生危害。
煤矿环保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环保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为加强煤矿环保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环保管理工作,并适用于所有相关人员。
3.本制度的宗旨是:依法遵循环保法律法规,科学、合理、规范地开展煤矿环保工作。
二、环保责任1.煤矿企业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环保责任制。
明确环保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工作要求。
2.煤矿企业应制定环境管理方案,明确各环保工作领域的具体责任。
3.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提升员工环保意识和技能。
4.煤矿企业应建立环保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环保行为。
三、污染源治理1.煤矿企业应制定污染源清单,对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源进行识别和记录。
2.煤矿企业应建立污染源排放监测系统,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源排放进行实时监测。
3.煤矿企业应制定污染治理措施,对污染源进行有效治理,确保排放达标。
4.煤矿企业应建立污染源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对环境的损害。
四、资源循环利用1.煤矿企业应加强对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煤矿企业应建立废弃物分类收集制度,将可回收资源和有害废弃物进行有效分类。
3.煤矿企业应制定废弃物处理方案,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
五、环境监测与评估1.煤矿企业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煤矿周边环境进行实时监测。
2.煤矿企业应定期开展环境评估,评估煤矿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煤矿企业应建立环境数据收集和管理制度,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六、环保宣传与教育1.煤矿企业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2.煤矿企业应制作环保宣传资料,通过多种形式向员工和社会公众传递环保知识。
3.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煤矿环保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七、监督检查与整改1.煤矿环保工作应定期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2.煤矿企业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煤矿企业应建立环保督察制度,对环保工作进行内部监督。
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3篇)

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司主要负责人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环境监测工作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每月____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监测及排放记录。
第六条环保科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第八条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
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处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煤矿环保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环保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环保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并确保煤矿运营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下面是煤矿环保管理制度的一个简单范文:
一、目标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环境,减少煤矿污染,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责任
1. 煤矿管理层要提供充足的资源和支持,推动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
2. 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煤矿的环保工作,并负责监测和评估煤矿的环境影响。
3. 所有员工要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减少环境污染。
三、措施
1. 煤矿要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环境保护职责和权限。
2. 煤矿要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按照计划和评估结果实施相应的环保措施。
3. 煤矿要加强环境监测,包括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监测,并定期将监测结果报送相关部门。
4. 煤矿要合理使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例如改善煤矿废水处理设施、节约用水、减少废气排放等。
5. 煤矿要定期开展环境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四、监督与管理
1. 煤矿环保部门要定期对煤矿的环保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相关环保部门要对煤矿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
3. 煤矿要定期报送环保数据和报告,接受相关环保部门的检查和审查。
以上是煤矿环保管理制度的一个简单范文,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规定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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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和改善矿区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污染,保障职工及家属的身心健康,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矿区可持续发展,实施品牌战略,建设和谐矿区,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到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矿区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第一条为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矿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环境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环保工作例会,专门研究解决环保难点问题。
第二条环境保护科是环保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全矿的环保管理工
作。
三、加强环境监督管理
第一条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
及有关地方标准,对超标准排放的污染物要制定治理规划,逐步实现达标排放。
第二条加强环保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各类资料、档案、报表及各类记录,绘制矿区污染源,排污口分布示意图,加强对污染物的计量监测管理,逐步做到量化管理。
第三条加强对现有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制定管理办法和岗位责任制,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后上岗,建立设备运行记录并认真填写,确保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运和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的现象。
四、环境污染防治
第一条必须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经济和企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
要加强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综合防治,提高资源利用率,有计划地控制或者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第二条积极推广使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和可回收多次重复利用的原材料,逐步淘汰污染
严重、能耗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品,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三条水污染的防治: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矿井水的重复利用率,矿井水的
综合利用率必须达到85%以上,节约利用水资源,减少废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加强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处理
后的水质达标,并要不断完善排水管网,加大污水的收集和处理量,减
少污水。
(三)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
生活饮水源地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加强保护,防止污染。
供水水质必须符合GB5749 ——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四条大气污染防治;
(一)积极推行集中供热,联合供热。
新购、更新锅炉必须经集团公司分管部门审查并报郓城县环保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对现有六吨锅炉要全部安装高效湿法脱硫除尘器及多管陶瓷旋风除尘器,加强锅炉耗煤定额管理,积极推广节煤技术,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减轻燃煤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三)对工业广场、矸石山等要采取防扬散、防自燃措施,运煤车辆要加盖蓬布,并在矿区所辖路面定时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
(四)禁止在矿区内人口集中的生活小区内焚烧沥青、油毡、橡
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第五条固体废物污染防止:
(一)对在生产过程中生产的煤矸石,巷道掘进过程中产生的矸石以及锅炉炉渣、污泥等,必修堆放到临时周转场,不得随意倾倒。
(二)对矸石场在选址、设计、运行管理等过程中都要严格执行
GB18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采取防渗漏、防扬散、防挥发等措施;对现有矸石山经过逐步治理后达到标准。
(三)积极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的研究工作,使其资源化,变费为宝,将矸石用于运煤铁路敷设。
(四)对生活垃圾应逐步做到分类垃圾收集,分拣可回收利用物质后送当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
第六条噪声污染防治
(一)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要合理规划,统筹布局,对厂界噪声超标的敏感区要采取隔声、吸声等措施进行治理。
(二)厂区内选煤楼、压风机房、锅炉房、提升机房等噪声污染严重,影响职工身心健康的作业点,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
第七条生态污染防治:
在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第八条放射性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环保总局及山东省省环保局关于放射性污染控制的相关规定,在放射源的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必须有专人负责,对管理失误造成污染源泄漏或丢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加强环境管理和预防机制的建设,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当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须立即向上级环保主管咅B门报告。
五、环境事故应急
第一条为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必须制定环境应急预
案,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当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需要停止运行检修时,需郓城县市环境监察支队申请,同时抄送所在县环保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检修任务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完成;当环保治理设施突
然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转时,需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并向集团公司环保管理部门报告,在限定时间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第三条当发生透水及淹井等特大事故,危机人身及国家财产安全时,以抢救人员和财产为主,同时也要采取切实有效的环保措施,将环境
污染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六、奖罚
第一条矿每年年终要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比考核,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随意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的,发现一次对单位处以20000 元的罚款,根据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3000 元的罚款;未经允许拆除污染治理设施的,对单位处以50000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3000 元的罚款。
第三条未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对单位处以50000 元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3000 元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随意倾倒固体废物、建筑和生活垃圾的,对单位处以10000—20000 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第四条奖罚由环境保护科负责实施,各种罚款收入上缴矿经营管理科。
3.1.2.7 附则
第五条本办法如与国家和山东省已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想抵触的,以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为准。
第六条本办法由矿环境保护科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办法由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