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培养和造就一支高水平的、有创新力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国家和中材集团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努力营造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动公司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章公司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分级管理第三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定工作根据国家及中材集团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统计、经济、会计、审计、计算机软件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执业资格,需要参加社会组织的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公司建立公司专家库,以掌握和了解各专业的重要专家。
公司将发挥专家专业优势,定期组织召开专家会议,研讨公司业务的发展方向,攻克技术难题,确立公司新技术和新装备的研发等。
第六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在职人员,经单位推荐、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即为公司专家。
一、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奖章获得者;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三、获得有突出贡献中青年技术、管理专家称号人员(省部级以上);四、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五、在公司业务某专业技术上为公司公认的领头人。
第七条公司专家的工作调整或离职,须经公司批准。
第八条公司与公司专家建立定期联系制度。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公司专家的工作和生活,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九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和中材集团的规定,定期开展“两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贴人选的推荐工作。
第十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自行管理。
各单位应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生活营造良好的环境,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外语考试有关规定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申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外语考试有关规定根据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发[2007]37号)及国资委有关文件,结合集团实际,对集团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考试规定如下:一、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参加人事部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规定等级的全国通用标准。
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考试成绩始终有效。
二、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参加外语考试:(一)出国留学取得国外正式学历的;(二)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三)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有正式发表的译著或由单位作为保留用的翻译资料达到5万汉字以上且经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的;(四)参加全国外语水平(简称“WSK”)考试,达到出国分数线,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五)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托福分数达到500分(旧)、61分(新)以上,雅思分数达到5.0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托福分数达到550分(旧)、79分(新)以上,雅思分数达到5.5以上;(六)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中级水平考试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高级水平考试的;(七)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八)曾获得过下列奖励之一的项目主要人员(排名前五,包含第五名):1、国家级奖励2、省(部)级奖励3、取得两项以上发明专利(九)年满50周岁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的;(十)申报高级工程师时职称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申报享受教授级待遇高级工程师的。
三、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外语考试。
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xxx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制度,引导专业技术人员热爱本职工作、做好本职工作,激发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和提高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积极性,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工作环境,加快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根据中冶集团评聘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本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经过考核、评审才能确认其是否具备任职资格。
用人单位可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需要,根据管理权限自主决定是否聘任获得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员工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后,应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按公司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二章评聘原则第三条坚持资格的评审、考试与聘任分开进行的原则。
第四条坚持按需设岗,立足岗位,以岗定聘的原则。
第五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六条坚持从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真才实学、注重工作实绩,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实行择优评审聘任。
第七条坚持从严“破格”的原则。
第八条坚持谁用人,谁主管,谁聘任,谁管理的原则。
第三章组织管理模式第九条公司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统一领导。
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总经理和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参加评审人员任职基本条件的资格审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根据中冶集团的规定和授予的权限,公司成立相应评审委员会或推荐小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技术水平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推荐小组按照评审的基本要求根据德、能、勤、绩评议后向上一级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的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资格评审,报中冶集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核审批准,同时负责对申报教授级高工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议推荐。
中国建材职称评定

中国建材职称评定
摘要:
一、中国建材职称评定简介
二、评定条件与标准
三、评定流程
四、注意事项
五、结论
正文:
一、中国建材职称评定简介
中国建材职称评定是指对我国建材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通过对建材行业人才进行职称评定,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素质,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和发展。
二、评定条件与标准
1.评定对象:从事建材行业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职称等级:包括初级、中级、高级职称。
3.评定条件:分别根据不同职称等级的要求,包括学历、工作年限、业绩等方面进行评定。
三、评定流程
1.申报:符合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真实、齐全。
3.评审:由中国建材职称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批准: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确保材料真实、齐全,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评定资格。
2.申报人应按照要求填写表格,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公正、公平。
五、结论
中国建材职称评定是对建材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评价手段,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广大从业人员应积极关注和参与职称评定,提高自身专业技术能力,为我国建材行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XXXX集团教授级高工评审试行办法

XXXX集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科技队伍建设,增强集团在国内外科研、设计、生产等领域的竞争力和知名度,提升集团科技队伍的整体水平和实力,保证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继续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加强管理,评聘分开”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重大失职的记录。
第四条学历条件:具有理工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第五条资历条件:聘任高级工程师满5年以上,近5年考核合格。
第六条能力条件:1、具有本专业坚实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有关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及技术法规,掌握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有关前沿科学及边缘学科方面的知识。
2、作为主持人或项目负责人,曾全过程参加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设计、生产建设等项目。
3、具备对技术难度较大项目的设计方案、技术报告或成果报告等的组织评估能力。
4、在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中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组织与指导高级工程师的业务学习及技术工作能力或具有指导研究生学习与研究的能力。
第七条业绩和成果条件:(符合以下1、2、3条之一及第四条)1、组织和解决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工程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问题,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贡献人)的科研、设计、生产建设成果获国家级奖励1项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奖2项以上,或省部级三等奖3项以上。
2、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研究或开发方向,或提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在科技信息、计量、标准等工作中,创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其综合经济、设计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4、出版过有价值的技术专著,或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创见性的独著专业论文3篇以上,获得同行专家认可。
【技术】集团教授高工评审条件

【关键字】技术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享受教授级待遇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一、为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依据国资委的相关文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及工程系列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二、学历、任职要求(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
(二)不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在任职期间获得一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或一项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或二项省部级科学技术二、三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或三项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
(三)后续学历的,自取得后续学历之日两年后可按后续学历参加评审。
三、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按《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申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外语考试有关规定》和《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申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要办理免试手续。
四、理论水平要求(一)具有系统、坚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动态及发展趋势,并对所从事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本部门和本系统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内外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
(三)撰写过下列论文、论著之一:1、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2、在国家权威机构确认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三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经同行专家认定达到国内本专业先进水平;3、在国际性学术会议或国内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论文四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为同行专家认可;4、撰写由本人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规划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或咨询报告三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具有国内领先水平,为国家主管部门或国内同行专家认可。
五、工作经历与能力(一)必须具有下列工作经历之一:1、具有主持(含专业负责人)庞大工程项目(含设计)或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经历;2、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最新理论应用于科研生产实践,开拓新的技术领域和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3、具有组织或主持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行业发展规划、专业科技发展规划的经历;4、具有为主撰写过庞大工程或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历;5、具有指导研究生的经历。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会计系列、 经济系列、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规范化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集团成员企业工程、会计、经济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会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外单位委托评审的,除有明确规定外,适用相关系列的评审条件。
第三条本评审条件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力求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
对研究型人才,侧重考察其对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能力及创新能力;对应用型人才,侧重考察其业绩水平、实际贡献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工程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工程师;会计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会计师;经济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经济师。
第二章申报人员基本条件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应为各单位正式在职职工;(三)具有坚实、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对本专业某一研究方向有较深入的研究或取得较显著的成绩。
第六条任现职后取得规定学历人员,自取得规定学历起开始计算,满2年后方可申报。
第七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精神,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破除束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按照突出业绩、贡献和创新能力的职称评价导向,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第八条机关公务员、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或在部队期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转业军人调入集团,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10年、取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8年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工作满2年的,根据工作业绩,可以在调入集团2年后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要求(2010)-3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要求(讨论稿)一、单位应报材料审核要求(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查报告》内容包括:单位组织报名、材料初审、推荐人选情况等。
(二)《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拟评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表》,由报送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并签字盖章。
(三)《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评审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1、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填写。
2、破格晋升者应在右上角序号处打印“p”符号。
3、左上角的“学历”栏:应填写本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其它学历(指在获得最高学历前取得的学历)填在“其它学历”栏。
4、外语成绩:应按在有效期内的外语合格证或成绩单填写。
5、计算机成绩:填写参加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
申报初级职称,此栏不填写。
6、论文成绩:填写对参评论文的评价分数7、答辩成绩:填写专家组对参评人员答辩情况的综合成绩,由专家组以百分制的形式给出,并应与《评审表》中“答辩情况”栏中的答辩成绩相同。
申报中、初级职称,此栏不填写。
8、“综合考核”栏:由呈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同行专家评审打分。
9、“呈报单位意见”栏:负责人由报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10、“从事专业工作简历”栏:按时间、单位、部门和专业的不同分段填写,不应有间断或重复,并注明党政或专业技术职务。
11、“何时何处发表(出版)何主要论文”栏:“参评论文”可从本人任现职以来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中选取一篇填写;“任现职以来的论文”填写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按“论文题目”、“刊物名称”、“××年××月”、“第几作者”的顺序填写。
12、“任现职后主要工作成绩”栏: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申请者拟晋系列的具体条件,实事求是地详细填写。
注:《一览表》以A3纸规格打印、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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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和造就一支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实行考评结合,凡国家规定应通过社会考试获得的任职资格必须参加社会考试。
集团组织工程系列中级、高级、教授级和会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其他系列任职资格由集团委托具有评审资格的单位评审。
集团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
第三条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是集团系统在编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第四条被推荐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集团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是管理集团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集团系统评审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并具体承办评审材料的审核、组织评审、接受咨询等日常工作。
26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第六条集团成立工程系列教授级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及会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第七条评委会由11名以上在该领域获聘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的评委组成。
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评委会每届任期一般为2年。
第八条评委会遵循“公正、准确、保密”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条件,确保评审质量。
评委在涉及亲属评审时实行回避制度。
第九条在民主评议基础上,评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审。
到会评委达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方可召开评审会;同意票达到到会评委三分之二为通过。
与通过票数相差两票以内的可以复议,复议同意票达到到会评委三分之二为复议通过。
第十条评审结果经集团党委常委会议审核批准后生效。
经评审取得任职资格的,颁发由集团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评委会根据以收抵支原则,适当收取评审费。
第十二条具备某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单位,经集团授权成立评委会,负责本单位该系列的评审工作。
评委会调整须报集团审批。
评审结果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工程系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第十三条学历条件:具有理工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第十四条资历条件:聘任高级工程师满5年以上,近5 年考核合格。
27第十五条能力条件(一)具有本专业坚实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有关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及技术法规,掌握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有关前沿科学及边缘学科方面的知识。
(二)作为主持人或项目负责人,曾全过程参加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设计、生产建设等项目。
(三)具备对技术难度较大项目的设计方案、技术报告或成果报告等的组织评估能力。
(四)在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中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组织协调能力。
(五)具有组织与指导高级工程师的业务学习及技术工作能力或具有指导研究生学习与研究的能力。
第十六条业绩和成果条件:符合以下(一)、(二)、(三)条之一及第(四)条(一)组织和解决国家级或省部级重要工程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问题,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贡献人)的科研、设计、生产建设成果获国家级奖励 1 项以上,或省部级二等奖 2 项以上,或省部级三等奖3 项以上。
(二)开创性地提出本专业研究或开发方向,或提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三)在科技信息、计量、标准等工作中,创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其综合经济、设计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四)出版过有价值的技术专著,或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技术28刊物上发表过有创见性的独著专业论文 3 篇以上,并获得同行专家认可。
第十七条学历和专业破格未获得理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破格申报评审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者应达到以下条件:(一)聘任高级工程师满8 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二)非理工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满 20 年;理工科专业大专(大普)毕业,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满30年。
(三)业绩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完成的科研、设计、生产成果获1项以上国家级奖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完成的科研、设计、生产成果获或3项以上省、部级一等以上奖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完成的科研、规划或设计项目(国家级或省、部级三项,大中型企业 5 项)通过鉴定或验收,其中2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主持 3 项以上大、中型技术改造项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4.获 2 项以上发明专利,应用于生产实践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八条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职称外语水平考试A级合格以上。
第四章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第十九条学历条件:高级工程师应具有理工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9第二十条资历条件(一)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 2 年以上,近两年考核合格。
(二)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聘任工程师满 5 年以上,近 5年考核合格。
第二十一条能力条件(一)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三)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四)具有组织与指导工程师的业务学习及技术工作能力。
第二十二条业绩和成果条件,符合以下(一)、(二)、(三)条之一及第(四)条:(一)组织和解决省部级重要工程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问题,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贡献人)的科研、设计、生产建设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2项以上。
(二)能跟踪本专业领域的新技术,或提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三)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创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取得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四)出版过有价值的技术专著,或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创见性的独著专业论文 2 篇以上,并获得同行专家30 认可。
第二十三条学历和专业破格未获得理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者应达到以下条件:(一)聘任工程师满8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
(二)非理工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满 15 年;理工科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满20年;非理工科专业大专毕业或理工科专业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满30年。
(三)业绩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完成的科研、设计、生产成果获 1 项以上省、部级一等以上奖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完成的科研、设计、生产成果获或3 项以上省、部级三等以上奖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完成的科研、规划或设计项目(国家级或省、部级 2 项,大中型企业 5 项)通过鉴定或验收,其中1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主持 1 项以上大、中型技术改造项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4.获得 1 项以上发明专利,应用于生产实践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负责科研设计单位或大、中型企业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的现代管理方法、经济及科技等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等被省、部级主管部门采纳1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
31第二十四条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职称外语水平考试A级合格以上。
第五章工程系列工程师任职资格条件第二十五条学历条件:工程师应具有理工科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第二十六条资历条件: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以上,近5年考核合格。
第二十七条能力条件(一)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三)有一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四)具有组织与指导助理工程师的业务学习及技术工作能力。
第二十八条业绩和成果条件,符合以下(一)、(二)条之一及第(三)条:(一)参与省部级重要工程项目或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问题,作为贡献人的科研、设计、生产建设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1项以上。
(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取得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三)出版过有价值的技术专著,或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创见性的独著专业论文 1 篇以上,并获得同行专家认可。
32第二十九条破格条件未获得理工科专业大专学历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者应达到以下条件:(一)聘任助理工程师满6 年以上,近5年业绩考核为合格。
(二)非理工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满 8 年;非理工科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满10年;理工科专业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满15 年。
(三)业绩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的科研、设计、施工生产等项目获得 2项以上省、部级奖励。
2.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完成的科研、规划或设计项目(省、部级2项,大中型企事业单位3项)通过鉴定或验收。
3.在设计管理或技术管理重要环节中提出建议、意见获得采纳并取得较好实效不少于2项。
第三十条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职称外语水平考试B级合格以上。
第六章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条件第三十一条学历条件:具有会计、经济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第三十二条资历条件:聘任会计师、经济师满5 年以上,通过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水平考试,近5年考核合格。
第三十三条理论水平(一)具有坚实的财务会计、经济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专业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并能够结合实际工作中正33 确熟练运用。
(二)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三)著作方面(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近期在省部级(或行业)以上财务会计、经济相关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上发表过 2 篇以上独著专业论文,论文应反应其学术水平。
2.作为主要作者出版过一部学术、技术专著。
3.参加公开出版的教材或财务工作手册的编写工作,完成过 5万字以上的编写工作量。
第三十四条工作能力(一)具有较强的财务、经济分析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财务会计、经营管理和销售等有创新性工作。
(三)能根据国家有关经济改革的方针、政策解决本单位重要经济、财务会计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建议、意见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