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上墙管理制度使用说明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上墙管理制度使用说明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上墙管理制度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1、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等餐饮单位制作悬挂制度1-14内容和操作方法C1、C2内容。
2、中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作悬挂制度1-20内容和操作方法C1—C5内容。
3、属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餐饮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作悬挂制度1-18内容和操作方法C1—C5内容,以及制作悬挂关键环节操作流程(包括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储存出库操作流程、粗加工及切配操作流程、烹饪操作流程、备餐间操作流程、餐具清洗消毒操作流程)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食品安全承诺书、组织机构图。
4、餐饮单位制作面点还需增加制度20—面点制作管理制度,制作凉菜、生食海产品、水果拼盘的增加制度21—食品制作专间管理制度。
二、制作张贴要求
一般每张制度的规格为350mm×530mm,各餐饮单位可根据经营场所墙面实际大小放大或缩小,最小规格为A4纸尺寸(297mm×210mm)。
小型餐饮单位可打印过塑张贴于相应功能
区和就餐场所。
其他餐饮单位制作材料一般要求为KT板,字体醒目,张贴于相应功能区和就餐场所,高度与眼睛视线相平。
餐饮门店管理规章制度上墙

餐饮门店管理规章制度上墙
第一条为了规范餐饮门店的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顾客的饮食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餐饮门店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餐饮门店应当保持干净卫生,定期对餐厅进行清洁消毒。
第四条餐饮门店应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餐饮门店的从业人员应当经过健康体检,并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第六条餐饮门店应当保证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不得使用过期食材。
第七条餐饮门店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行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使用。
第八条餐饮门店应当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得添加禁用物质。
第九条餐饮门店应当保障顾客的用餐环境安全,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第十条餐饮门店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餐饮门店应当保护顾客的隐私信息,不得泄露顾客信息。
第十二条餐饮门店应当保证价格明码标价,不得欺诈消费者。
第十三条餐饮门店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餐饮门店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第十五条餐饮门店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维护公共秩序。
第十六条餐饮门店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以上就是餐饮门店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广大从业人员认真遵守,共同维护餐饮行业的良好发展环境。
食堂食品安全上墙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安全上墙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确保食堂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食堂基本要求1.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悬挂在场内醒目位置。
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超能力接待。
2.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实行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档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3.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通过监管部门组织的考核。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从业人员经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并如实进行登记。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1.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记录查验制度。
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登记详细、索证索票齐全、验收合格、台账记录登记完整,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
2.食堂应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3.食堂应合理储存食品,按照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划分存放区域,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储存温度、湿度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1.食堂应启用原料前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原料新鲜、合格。
禁止使用变质、过期、假冒伪劣、三无产品。
2.食堂应正确处理当天剩饭剩菜,不得出售剩饭剩菜,杜绝出售隔夜饭菜。
3.食堂应严格控制、正确使用各种添加剂。
餐饮后厨上墙制度

餐饮后厨上墙制度1. 引言饮食安全是人民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餐饮行业是饮食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
作为餐饮行业中的重要环节,后厨的卫生条件对餐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有极为重要的责任。
为加强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保障,规范餐饮后厨的卫生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需要建立餐饮后厨上墙制度。
2. 上墙内容餐饮后厨上墙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2.1 卫生标准餐饮后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卫生标准进行管理。
管理人员应将相关卫生标准贴在后厨显要的位置,便于员工了解和遵守。
2.2 个人卫生后厨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涉及到身体卫生的,包括洗手、穿着整洁干净的衣服和帽子、不乱扔垃圾等。
员工应将相关个人卫生注意事项贴在显要的位置,以便员工随时查看。
2.3 食品安全餐饮后厨应注重食品安全,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操作。
后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储存食品的环境和保质期,并将检查结果公示在墙上。
员工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的操作规定。
2.4 工具设施的清洁与消毒后厨的工具和设施应当经常进行清洁、消毒。
员工应注意在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
管理人员应将清洁和消毒的工具和设施操作规范贴在显要位置,以方便员工查看和操作。
3. 监督与检查后厨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公示在墙上,以供员工看到。
4. 建立惩罚机制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员工,应当依法惩罚,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
并将这些惩罚标准明确贴在墙上,以提醒员工。
5. 总结餐饮后厨卫生上墙制度,可以有效的规范后厨管理工作,加强员工的规范行为的自觉性。
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和谐的餐饮环境。
因此,建立这样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必须认真落实。
餐饮上墙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餐饮安全管理,保障顾客和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确保餐饮经营活动安全、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饮单位所有部门、岗位和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控制。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餐饮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餐饮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执行本制度。
第六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要求第七条食品安全:1. 食品原料采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过期、变质食品。
2. 食品加工过程严格执行卫生规范,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 食品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严格按照温度、湿度等要求,防止食品污染。
4. 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
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须经高温煮熟烧透。
第八条用电安全:1. 严格执行用电操作规程,确保用电设备安全运行。
2. 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非标电器。
4. 灯具、插座等用电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
第九条消防安全:1. 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严禁在厨房、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4.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巡查制度,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第十条人员安全:1. 员工必须佩戴工作服、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2. 定期进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上岗。
4. 加强员工上下班途中安全提醒,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餐饮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餐饮企业必须上墙的制度

餐饮企业必须上墙的制度
餐饮企业必须上墙的制度是指在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中,要求餐饮企业将所有使用的原材料、生产装备、环境卫生等情况,全部进行记录、备份、报告,形成可追溯的体系。
这一制度对于强化餐饮企业内部管理、维护消费者健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具体而言,餐饮企业应当开展以下内容的上墙工作:
1、餐饮企业应当建立原材料采购台帐,记录原材料名称、来源、供应商、进货日期等信息,并留存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一旦出现问题可立即据此找到问题来源。
2、餐饮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加工制作记录,记录每个生产批次的食品名称、配方、产量、出厂日期等信息,以便追溯管理。
3、餐饮企业应当对食品质量进行检测,要求餐饮企业自行收集、自行测试食品样品,监测自己所生产的食品质量情况。
4、餐饮企业应当建立环境卫生检测制度,定期对餐厅内部环境进行卫生检测、维护,确保工作人员及其操作、餐具、器皿等卫生问题的保障。
5、餐饮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标准操作步骤、食品安全书籍等,确保餐厅的正常运营和食品安全的保障。
餐饮企业上墙制度的实施,不仅可以提高餐饮企业的管理效率,确保食品的安全性,也可以引领行业的良好风尚,为恶性竞争道德风险防范提供支持。
同时,还能凸显餐饮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因此,餐饮企业必须认真对待上墙制度,并切实加以贯彻实施。
餐饮三证上墙制度范本

餐饮三证上墙制度范本
一、总则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餐饮三证的含义
餐饮三证是指:《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三、餐饮三证上墙的具体要求
1.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供消费者查阅。
2.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上墙,供消费者查阅。
3.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保持证件的整洁、完好,不得篡改、伪造、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证件。
4.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检查证件的有效期,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违规行为的处理
1.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照本制度要求悬挂证件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 餐饮服务提供者伪造、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证件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3. 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过期证件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餐饮服务提供者所有。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餐饮服务提供者:
(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餐饮服务食安全上墙管理制度使用说明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上墙管理制度使用说明一、适用范围。
大中型餐馆和食堂悬挂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食品仓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粗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报告制度等12项制度,根据经营范围选择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和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餐馆和食堂悬挂餐饮单位(小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规格。
一般每张制度的规格为35×53cm,各餐饮单位可根据墙面大小放大或缩小。
三、颜色。
标题为天蓝色底、深蓝色边白色镂空字,正文为淡蓝色底、小标题为天蓝色字、内容为黑色字,边框为黑色,监制单位为天蓝色底、白色镂空字。
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1、依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
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2、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餐饮业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3、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实施内部检查管理,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4、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在部门内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进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周进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从业人员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不上岗。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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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上墙管理制度使用说明一、适用范围。
大中型餐馆和食堂悬挂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食品仓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粗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报告制度等12项制度,根据经营范围选择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和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型餐馆和食堂悬挂餐饮单位(小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规格。
一般每张制度的规格为35×53cm,各餐饮单位可根据墙面大小放大或缩小。
三、颜色。
标题为天蓝色底、深蓝色边白色镂空字,正文为淡蓝色底、小标题为天蓝色字、内容为黑色字,边框为黑色,监制单位为天蓝色底、白色镂空字。
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1、依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
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2、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餐饮业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3、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实施内部检查管理,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4、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在部门内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进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周进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从业人员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人员不上岗。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办理健康证明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办证,每日组织从业人员晨检,督促“五病”人员调离。
4、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要洗手;生产经营食品时,要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要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2、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
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要由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3、建立采购记录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
6、所采购的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食品仓储管理制度1、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验收、发放登记。
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验收入库。
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存放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
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6、定期对冷藏设备除霜(霜薄不超过1cm)、清洁和保养,冷藏温度保持在0-10℃,冷冻温度保持在-1--20℃。
7、仓库内保持通风干燥,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保持仓库清洁卫生,仓库内禁止抽烟。
8、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条件,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的物品。
2、不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购入食品添加剂时,要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
要索取生产许可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标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亚硝酸盐、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用于面点、糕点、肉类加工;严格控制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用量,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5、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使用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做到专柜、专架、定位、上锁、标示存放,不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6、做到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有使用记录。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粗加工管理制度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防鼠类网罩。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在相应位置进行,不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6、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7、不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
用水水质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使用禽蛋前先清洗、消毒外壳;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3、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
5、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隔餐隔夜熟制品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6、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
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1、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不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
5、从业人员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
餐饮具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6、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
保洁柜有“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存放其他物品。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采用化学消毒的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并做好记录。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餐厅、包间随时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清扫地面。
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