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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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物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供应采购行为,保障全公司生产和社区管理物资需求,防止资源浪费和资金流失,堵塞漏洞,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供应管理工作要遵循“服务、管理、经营”的原则,以管理为手段,加强物资集中统一管理,在质量优先的前提下保证物资供应,确保安全生产,更好地为全公司煤炭生产、社区管理和多种经营提供后勤保障。

第一章管理体制与职能

第三条机电物资管理中心是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和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煤炭生产、多种经营、社区服务、以及技术改造及开发等所需设备、材料的统一招标和统管物资的集中采购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核、汇总和编制。

2、负责全公司所有材料、设备招标采购工作;负责供应商资格的初审、推荐工作;采购订货合同审查、检查工作;

基层单位物资采购计划和发票的初审工作。

3、负责公司物资统计管理和统管物资的统一采购、平衡调剂和分配。

4、负责公司各二级单位及控股子公司物资供应工作的监督、检查、评比等工作。

5、负责审批各单位非统管物资的采购计划和采购程序。

6、物资信息化、材料电算化的推广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供应部门主要负责物资现场使用管理,节支降耗。其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本单位所需物资申请计划的审核、汇总、编制及上报。

2、非统管物资的采购订货管理。

3、贯彻执行全公司物资供应管理、物资修旧利废管理、吨煤材料费包干管理、仓储管理、消耗定额管理、储备定额管理等相关规定。

4、负责本单位物资统计报表的填制和上报。

第五条机电物资管理中心和公司生产技术部共同负责全公司设备和大型材料的选型、质量验收及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大型材料投入计划的前期审批工作。

第六条公司统管物资目录

1、机电设备,采暖锅炉。

2、钢材、水泥、金属制品、火工产品。

3、运输带、导风筒、胶管及总成管。

4、支护设备、支护用品。

5、各类电力电缆、矿用电缆。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控股子公司物资供应实行计划管理。由各单位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分别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物资申请计划,报送机电物资管理中心。

第八条各单位物资申请计划中主要设备、大型材料必须经机电物资管理中心和生产技术部审批。

第九条各单位上报机电物资管理中心的物资申请计划,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做到品名、型号、规格、材质、数量准确无误,到货时间要准确,经办人、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条机电物资管理中心对公司内部及控股子公司供货一般采取以计划代合同的形式,必要时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机电物资管理中心必须按时保证采购供应。

第十一条公司各单位及控股子公司应按时上报物资申请计划。年计划于当年1月15日前,季度计划于上季末25日前,月度计划于上月末25日前上报。

第十二条各单位零星和急用物资计划按正式月度计划办理。

第十三条加强计划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各单位申请计划要严肃认真,机电物资管理中心定期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因计划不当而造成的物资积压给予当事者相应处罚。

第三章价格管理

第十四条物资供应部门要广泛收集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建立供方客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物资采购首先应确定合理的采购方式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机电物资管理中心供应给各单位物资的价格,根据不同类别,在合同价(不含税)的基础上,设备、单体支柱和钢轨按3%收取管理费,材料按5%收取管理费,但不能超过当地当时市场零售价。

第四章物资采购

第十六条公司及各单位、控股子公司成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以生产、供应、机电、计划、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职

责是:

1、对企业主要物资采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审定企业主要物资采购价格、采购方式和渠道;

3、监督检查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现象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按照《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健全物资比质、比价采购管理体系,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机电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公司统管物资、设备的采购,各二级单位及控股子公司负责非统管物资的采购,但须报机电物资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第十八条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供货厂(商)供货资格先由机电物资管理中心根据市场情况、资质及协作关系情况提出初步意见,由公司采购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供应商的选择,应坚持以生产厂家、专业物资公司为主,减少中间环节。新的供应商应先申请,后评审确定。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对准入的供应厂(商)每年调整一次。

第十九条供应部门应建立供应商资信档案,按市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其质量、价格、信誉、服务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适时予以调整。

第二十条坚持按计划采购,禁止无计划、盲目采购。加强订货合同管理,坚持每项业务都必须签订物资购销合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一般物资实行比质竞价采购,在货比三家的基础上,比质、比价、比信誉、比售后服务、比货款结算方式,择优采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

大型设备、大宗材料由机电物资管理中心牵头,召集有关部门成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实行招标采购。

第二十二条加大招标采购力度。大型设备及大宗物资一律实行招标采购。所有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各使用单位必须提前40天报需求计划。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实行招标采购的,事前必须报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同意。

第二十三条招标采购程序及规定

1、在公司采购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以供应、审计、监察、计划、财务、生产技术、使用单位等为成员的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招标方案、付款方式、制定标的价和邀请竞标单位等。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电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招标办公室会同招标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原则及方法,提供竞标单位,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并请示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

3、招标办公室按招标领导小组审定的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放投标邀请函。采用邀请招标时,投标单位应不少于3个。

4、招标办公室接受投标书后,会同有关部门对投标单

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投标单位。

5、开标、评标及定标。由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召集各成员部门、投标方代表参加招标会议,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6、由招标评委会成员共同签署中标结果汇审单,报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存档,并以此作为审批挂账依据。

第二十四条非招标物资实行比质竞价采购。比质竞价采购的程序和规定:

1、收集、审查使用部门的申请计划。使用部门每月25日前必须将次月需用物资计划报供应主管部门。

2、编制、审批计划。供应部门收到使用部门计划后,先平衡、调剂、利库,后申请采购计划。采购计划须经主管经理审查后,方可实施。

3、在评审准入的供货商内,收集各供应商密封报价单(三家以上),由采购领导小组各成员共同开封评审,择优选定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组织货源。

第二十五条物资采购坚持先内后外的原则。对集团公司内部的产品,在交货期、质量、价格符合的情况下,应优先选购,不得外购。

第二十六条加强订货合同管理。无论是统管或非统管物资都必须坚持每项订货业务与供应商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第五章物资质量管理

第二十七条采购物资必须满足相应规定要求,矿井生产用物资必须满足“四证”(生产合格证、防爆合格证、质量检验合格证、煤安标志准用证)要求。

第二十八条设备、大型重要材料的验收由机电物资管理中心在物资到货后及时通知公司有关部门会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共同签署物资验收合格单。

第二十九条采购物资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执行“谁订货、谁负责”的质量追究制度,物资采购部门要对各自采购的物资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赔偿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各级仓库要严把入库验收关,杜绝不合格产品入库和投入使用。

第三十条物资供应部门及采购人员要廉洁奉公,自觉遵守物资采购纪律和规章制度,严禁采购“四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采购,严禁收取回扣和好处费。

第六章货款承付与结算

第三十一条物资采购资金实行集中统一使用,统管物资的货款由机电物资管理中心对外结算。各使用单位自购物

资由本单位对外结算。

第三十二条构建公司内部市场价格体系和良好的内部物资流通秩序。对机电物资管理中心供给各单位的物资总价额,由公司资产财务部逐月结算。

第三十三条公司各级财务部门必须严把物资采购货款承付关,对无计划、无合同采购的物资,坚决不予挂账,不付款。物资采购订货发票和结算单据必须符合有关财税规定。

第七章监督与奖罚

第三十四条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审计、监察、财务、生产等部门,对全公司各单位及控股子公司的物资采购订货过程和结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情况在公司内部通报。

第三十五条公司各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供应部门要建立健全物资采购订货管理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及个人责任,制定考核奖罚办法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六条公司各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供应部门违反本《办法》越权采购物资,视采购金额大小,由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决定给采购单位以相应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违规金额3-5%罚款。

第三十七条凡擅自在公布合格的供应商外采购,应招标而不招标(包括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和不按招标规定招标的,经查实,按采购金额的5%罚款。

第三十八条公司对下列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赔偿损失、调离岗位、解聘以及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损公肥私的;

2、未经批准,擅自采购的;

3、在招标中内外勾结,营私舞弊,泄露标的的;

4、对违章采购质次价高、假冒伪劣及“四无”产品的;

5、因采购计划失误而造成物资积压的;

6、对无计划盲目采购或超计划采购的;

7、仓库保管员因把关不严,导致不合格产品入库或投入使用,造成经济损失和事故的;

8、采购部门主管人员,不按程序办事,自作主张,决策行为不规范,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

第三十九条检举揭发物资采购过程中违规行为,经查实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的,按挽回损失金额的3-5%对举报人员予以奖励。

第八章基础管理

第四十条积极实施物资供应信息化管理,机电物资管理中心和公司信息中心指导全公司物资信息化工作,促进物资采购管理内部程序的公开、透明和有效制约,逐步实现计划、库存、采购价格、供应价格、消耗定额、储备资金内部网上公开。

第四十一条加强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要不断修订和完善物资消耗定额,加强物资的使用管理,大宗物资跟踪管理,把管理的重点放在现场,防止丢失,减少浪费,严格控制物资消耗。

第四十二条加强吨煤材料费承包管理,分解指标,落实责任,节奖超罚,严格控制材料成本。

第四十三条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工作。废旧物资处置严格执行陕煤化工集团及公司有关规定,挖潜降耗,减少投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十四条加强物资储备资金管理。严格区分正常储备、超储积压和待报废物资。各单位要积极处理和利用超储积压物资及待报废物资,调整库存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合理储备。长线物资“少储”或“不储”,积极开拓代购代销业务,逐步推广“零”库存。不断降低物资储备,节约物资储备资金占用和加速流动资金周转。

第四十五条加强物资仓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仓储物

资标准做好仓储物资的日常保管保养工作,严格控制储备资金占用,防止超储物资产生。

第四十六条加强物资统计工作。物资统计工作要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物资统计工作要建立统计台帐,要按时上报物资统计报表。统计数字准确,报表要有文字分析说明。

物资统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保证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各项统计报表要安全保管,注意保密。

第四十七条坚持每月对物资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合同到货情况、吨煤材料费执行情况、物资消耗定额执行情况和储备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对比和总结,不断提高物资管理水平。

第四十八条定期对物资供应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供应业务人员的素质,实现知识更新。积极推广物资现代化管理。

第四十九条机电物资管理中心每月到各单位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机电物资供应管理大会,总结交流管理经验,表彰先进,促进物资供应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十条仓库管理要严格执行《煤炭工业物资供应管理规范及煤炭物资仓库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仓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仓库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继续开展仓库达标评比工作。公司定期组织全面仓库管理检查和达标检查、评比、验收工作,促进仓库管理工作不断提高。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2009年 6 月 1 日起执行。

第五十三条解释权归1。

物料管理办法59401

物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物料的计划、采购、仓储、出入库等内部管理流程,控制存货采购成本,防范存货呆滞积压的损失风险,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中存货范围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生产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 三、存货管理的一般原则: 1、计划性原则:存货的采购、生产领用应按已审批的计划进行; 2、合同控制原则:除临时性的零星采购外,所有存货采购均应先签订合同,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3、职责分离原则:存货管理的不相容职务应实行部门或岗位的职责分离,如存货的计划与采购,采购与价格(合同)批准,采购与入库(验收),仓管与财务记录,销售与仓管,收、付款与账务处理等实行分离; 4、凭证记录原则:存货的收、发、转移等应有相关凭证记录; 5、账实相符原则:存货的记录应与实际的数量、品质、状态相一致。 第二章职责划分 四、存货管理中仓储部门的责任划分 ①以“订货通知单”为依据对存货办理验收入库; ②通知质检部门及时检验; ③打印或填写“收料入仓单”并提交审核签字; ④制作登记“物料存卡”; ⑤拒收料的堆放及备查; ⑥编制及保送“仓存日报表”; ⑦依据“定额”或“超定额”、“补充领料单”发料; ⑧存货盘点。 五、PMC部门职责划分 ①编制月度(季、年)物料需求计划; ②对采购部门采购实绩的考核; ③编制外协件的需求计划; ④临时性采购计划的下达及审批; ⑤生产领料单的制作及下达; ⑥“超定额”或“补充领料单”的审批及下达; ⑦参与合格供应商的评审; ⑧参与对生产环节物料及半成品的盘点分析。 六、采购部门职责划分 ①依据“物料需求计划”拟订“采购合同”; ②分解“月度采购计划”; ③下达“订货通知单”; ④对市场价格调整的收集处理; ⑤对“订货调整(取消)通知书”的处理及执行; ⑥协助物管及质检部门对存货进行验收入库; ⑦订单执行情况进行跟进;

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管理制度(2006版) 第 1 页共 2 页 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物资供应管理的范围、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等过程的物资采购、供应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采购物资管理标准》 《采购物资招议标比价管理标准》 3 职责 3.1 采供部 负责公司所有生产过程的物资采购、供应和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领料程序 每月由制造部下达当月生产计划或信息,采供部根据计划项目组织采购备料,使用单位按计划填写《材料领用单》或《专项材料领用单》,经过计划员、采购员审批后,到库领料。 4.2 零星物资采购 各生产车间因生产急需的特殊零星物资,由需求单位填写《特殊零星采购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交采供部采购。 4.3 库存平衡 采供部在接到制造部和用料单位物质采购计划后,应先查看库存,积极平衡资源,组织物资供料的准备,严格按计划要求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及备料时间等,做好供应的准备工作。 4.4 材料代用更改或补领

4.4.1 市场开发部、制造部在对图纸资料进行复审时,如对用料进行变更时,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供部。对已经准备好料的,要提出处理或使用安排,造成物资积压损失,由原提料单位负责。 4.4.2 如遇产品停制、合同注销、数量增减时,制造部应及时通知采供部。采供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已经准备好的物资进行清查,由采供部提供资料,交由制造部和市场开发部向用户提出处理意见。 4.4.3 产品报废或工废、料废需补制时,在追究责任者的同时,生产单位应凭质检部提供的“报废(补废)单”向采供部申请补料。 4.4.4 各单位自己承接的外协任务,需要采供部组织供料的,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由制造部向采供部提供资料或用料计划进行备料,不准擅自挪用公司计划生产产品的材料。 4.4.5 因某种原因需要代用的物资,业务主管人员必须填报“材料代用申请单”,《材料代用管理规定》执行,采供部无权决定材料的代用、改变。 4.5 采购实施 采供部应严格按《招议标、比价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各类物资。 4.6 库存管理 采供部要定期、定项目(完工后)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检查帐物是否相符。4.7 物资供应的考核 1 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管理制度(2006版) 第 2 页共 2 页 4.7.1 严格物资供应审批程序,坚持按计划批料、领料、发料,节约材料消耗,财务部应对采供部和用料单位进行核算,并提供资料和处理意见。 4.7.2 对工作负责任,降成本成绩突出者,按《采购、外委、设计降低成本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4.7.3 用料单位不如实按计划填写材料领用单,多领、虚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采购计划、实施、仓储、供应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物采部)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计划; (三)组织制订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目录,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 (五)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和统计工作; (六)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集团公司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管理;

(八)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及运行管理; (九)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物资采购相应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按照管理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年度计划; (二)负责物资采购技术标准的制订和重要物资采购方案的技术审查; (三)依据授权,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

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范

物资供应采购治理规定 (一)部管工程项目、省管工程项目的物资供应,包括订货、清关、运输及其他服务工作由市局物资治理处配合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及邮电器材公司工作。 (二)为保证全网的通信质量,便于集中监控维护治理,对集中治理通信产品的技术规范和选型,原则上在省局指定的范围内,结合本市的特点,由市局科技处负责会同业务部门、物资处等相关部门一起选定适应市通信市场和通信网络特点的设备,择优选定生产厂家和供货商。 (三)对省局规定集中治理的通信产品,由市局集中向省局或供应商订购,由市局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实施,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邮电单位要将打算提早报市局物资治理处,物资治理处汇总平衡后会同其他相关处室进行审核后呈报省局。任何单位不得越级向省局订购,更不能擅自在市场上采购。 (四)集中治理范围内的通信产品的采购一律由市局统一组织,并按以下三种情况分类实施:

1.关于通信基建工程项目,市局依照本市的通信进展规划制定全局的年度工程打算,集中申报市或省打算立项,在项目批准立项后,要尽快制定实施时刻表。通信基建工程要严格按照建程序实施。在某一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得到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科技处负责制定技术范书,市局要尽快成立该项目工作小组。 一般情况下项目工作小组由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必要时也可由分管局长担任,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总工可依照情况托付副总工程师或其他领导担任组长,工作小组由科技处、基建处、物资处、计财处、电信处或邮政处、使用单位等派人组成。项目工作小组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打算、方案,报局领导批准后开始实施。项目或设备的招标书、技术规范书、询价书或类似的信件必须由组长签字后方可发出,项目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设备采购的打算、询价、选型、谈判、签定合同等工作。合同签订后,物资处应负责设备采购或引进的合同审批、支付、运输、清关、设备到货验收、售后服务以及合同的执行治理工作。 2.关于属工程配套用的或是更新改造项目需要的,或者是设备维修用的设备或配件,使用单位应提早一个季度向市局物资处报打算。通信工程、设备维护、抢修中急需的数量较少的配件、

物资计划管理规定

物资计划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一)各部、分公司每年必须在12月底之前做好物资供应部下发的第二年度材料计划申请表填报工作。 (二)在填报第二年度材料计划申请表时,各单位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认真准确地制定出全年生産所需的材料用量计划,确保本单位元材料计划符合工程和维护生産需要。 (三)对已审定的各单位年度材料计划,一式二份由材料计划申请单位负责人、物资供应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後生效,双方单位各执一份。 (四)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所签订的年度材料计划,设立帐本进行材料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做好材料计划在领用过程中帐务方面的记录。 (五)计划外材料的申请,可按材料计划外采购办法处理。 (六)爲了加强物资计划管理,物资供应部对於计划外材料的领用应严格控制,有少发或不发的权利。 □ 材料计划若干办法根据公司关於加强物资管理的有关决定,物资部已将年度材料计划汇总完毕,并与工程部和其他分公司审签了全年的工程材料计划和维护材料计划。爲了做好和加强材料计划执行的管理,做到保障供应,力求节约,避免积压浪费现象,现对材料计划的执行办法作以下通知: (一)工程材料计划 1.自办工程材料凡属自办工程计划使用的材料,领取时必须同时具有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和货仓取货申请单方可办理领料手续。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上要填写工程部确定的工程名称,工程编号以及施工单位。工程编号以工程部编制的号码爲准,自办工程编号的号码尾数是"1"字表示。在审批领取材料时,材料名称、数量应以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上确定的爲准,仓库取货申

请单的数量必须要与表内相符,才能审批发货。对已领出的材料,如有因设计修改造成材料更换或取消工程施工等情况的,要及时到物资部办理材料计划更正手续,否则由相应部门负责。 2.凡属代办工程计划内使用材料,在办理材料领取时,领料手续与自办工程相同。代办工程编号的号码尾数是"9"字表示。代办工程材料除工程设计指定领料施工外,承担代办工程的施工单位元一律要在公司物资部购买材料,以确保工程材料质量。 (二)维护材料 1.各分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已签定的材料计划领取维护所需要的材料。领取材料时,在货仓取货申请单上的工程编号格内必须填上维护工程编号或维护工程说明,才给审批办理领料手续。分公司设立的材料小仓库,除储备日常少量够用的维修材料外,不允许过量地存放材料,爲确保材料在工程中的合理流通使用,并保证材料的质量,做到物尽其用。绝对不允许将计划内的维护材料作其他用途使用。 2.公司下达给各分公司的年度放号任务,各单位须按照已签定的材料计划合理地分配领取。如电话机、电话线、电话机出线盒以及零星配套材料,必须按照放号的实际数量领取,日常仓库只允许储备极少数量作维护备料。对已领出去的电话机,在放号时出现质量问题,可分批送回公司物资部仓库更换。但绝对不允许将已用过的或残缺的以及与放号机不相符的电话机送回仓库更换。 (三)劳保用品计划劳保用品计划内物资的发放,统一由公司人事部门处理,其中包括三个分公司的劳保用品计划。对独立核算单位的劳保用品,由本单位自行解决。各单位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必须到公司人事部审批申请取货单後,仓库才给予发放。 (四)业务单式计划业务单式计划由公司业务部统一计划安排,包括三个分公司所需要的业务单式用量。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业务量的实际情况进行领用,不允许自行到外面印刷各种业务单式,对用量不够或增加印刷其他品种的业务单式,应向物资部申请办理,以便保证业务单式格式和内容的完整性,并逐步使业务单式有一个完整的管理制度。 (五)计划外材料的申请在执行材料计划的过程中,对一些突发性的工程和维护工程中出现的应急抢修材料,或者计划内数量已用完,以及制定计划时无法考虑到的一些工程材料及其它物资,使用部门可以填报需求单向物资部申请计划外采购,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後才给予办理。工程使用的材料,国内物资采购到货时间需要一个月左右,进口物资采购到货时间需要3-4个月才能完成。因此希望各单位在制定材料计划时必须做到周密考虑,力求准确,使材料计划在各项工程中起到计划合理、保障供应的作用。 (六)执行材料计划的实施办法

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制度 说明: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公司内部生产物资以及非生产物资的采购管理以及出入库管理。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企业物资采购以及物资出入库的监督与管理。 相关管理制度:生产物料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规定等。 制度中涉及到的附件内容,例如采购计划单、请购单、领料单、入库单、出库单等,详见物料采购管理或者项目采购管理中相关管理工具。 1、总则 1.1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 强企业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基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物资的采购以及出入库 管理。 1.3采购部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同时,在付款方式上,做到 货到付款,或分期付款,减少采购风险。 2、采购部职责以及工作原则 2.1采购部岗位职责 (1)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内部各岗位职责的制定; (2)负责物资采购员、计划员及档案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 (3)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及保管;

(4)负责物资采购的询价、议价、比质、比价; (5)负责本部门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需各项物资的采购工作; (6)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卫生、安全工作。 (7)负责做好各项档案的管理工作,如采购合同、各种审批文件及公司下发的 各种文件; (8)负责建立采购物资台帐、借款明细帐及公司应付帐款,定期与财务部对帐 并协助实施物资盘点。 2.2物资采购原则 (1)未经审批的物资一律不得采购; (2)仓库内的库存物资应优先使用; (3)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时,采购远近搭配的原则; (4)采购物资时,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减少现金结算; (5)在比价过程中,严格执行同类产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比 服务的原则,择优确定采购单位; (6)对于先试用的物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具试验报告,并由审批后,方可采 购。 (7)尽量避免当日使用,当日采购,一定要做到提前采购。 3、物资采购管理 3.1物资采购一般规定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三章供应商的控制 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一)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二)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 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 (一)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二)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章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 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 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 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 (一)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付资产管理员。如果仓库内有所申请物品,仓库管理员直接办理领用手续;如仓库没有,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界限填写“采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进行委托购置后办理领用手续。

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管理制度

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 (一)部管工程项目、省管工程项目的物资供应,包括订货、清关、运输及其他服务工作由市局物资管理处配合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及邮电器材公司工作。 (二)为保证全网的通信质量,便于集中监控维护管理,对集中管理通信产品的技术规范和选型,原则上在省局指定的范围内,结合本市的特点,由市局科技处负责会同业务部门、物资处等相关部门一起选定适应市通信市场和通信网络特点的设备,择优选定生产厂家和供货商。 (三)对省局规定集中管理的通信产品,由市局集中向省局或供应商订购,由市局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实施,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邮电单位要将计划提前报市局物资管理处,物资管理处汇总平衡后会同其他相关处室进行审核后呈报省局。任何单位不得越级向省局订购,更不能擅自在市场上采购。 (四)集中管理范围内的通信产品的采购一律由市局统一组织,并按以下三种情况分类实施: 1.对于通信基建工程项目,市局根据本市的通信发展规划制定全局的年度工程计划,集中申报市或省计划立项,在项目批准立项后,要尽快制定实施时间表。通信基建工程要严格按照建程序实施。在某一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得到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科技处负责制定技术范书,市局要尽快成立该项目工作小组。一般情况下项目工作小组由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必要时也可由分管局长担任,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总工可根据情况委托副总工程师或其他领导担任组长,工作小组由科技处、基建处、物资处、计财处、电信处或邮政处、使用单位等派人组成。项目工作小组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方案,报局领导批准后开始实施。项目或设备的招标书、技术规范书、询价书或类似的信件必须由组长签字后方可发出,项目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设备采购的计划、询价、选型、谈判、签定合同等工作。合同签订后,物资处应负责设备采购或引进的合同审批、支付、运输、清关、设备到货验收、售后服务以及合同的执行管理工作。 2.对于属工程配套用的或是更新改造项目需要的,或者是设备维修用的设备或配件,使用单位应提前一个季度向市局物资处报计划。通信工程、设备维护、抢修中急需的数量较少的配件、设备可在征得市局物资处同意的前提下,各使用单位直接向有关单位采购,订购合同要在物资处备案。合同的内容、设备的型号、价格及其他条件要符合有关的规定,必要时,科技处、物资处及专业室可不定期组织检查。 3.对移动电话手机、计算机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终端设备,各使用、销售单位提前一个季度报计划给市物资处,由市局物资处汇总各需要单位所报计划后,根据进货价低于省局确定的最高限额售价、“三证”齐全的原则,集中采购,统一进货的渠道。 (五)市局计财处应参与设备采购的计划制定,并负责所有合同的资金统筹和操作管理,所有通信物资的采购、引进,必须在明确了资金来源(利用外资或自筹、贷款)和支付计划的情况下,方可开始进行商务谈判。重要合同的商务谈判,计财处要派人参加。物资处负责所有合同的商务结算工作,各使用单位应按项目的支付计划提前十天将相关款项付给物资处。未经同意,各单位不得将合同款直接付给省局指定部门或代理商、供应商。 (六)为了调动各单位参与统一组织订货的积极性,以达到利益共享,提高总体效益的目的,按照省局的规定返回的通过规模订货得到的优惠数,在扣除合理的操作费用后,40%留在市局,60%返回各订货单位。 (七)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地执行邮电部、省局、市局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外事工作纪律。 参加物资采购的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无论是技术、商务谈判,要保证参加人数不少于两人。 参与合同谈判的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还要注意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有关价格、选型及其他重要的技术、商务谈判,无论合同大小,一律要求有两个以上的部门派人参加。 (八)各单位要根据省局的《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本补充规定的内容,认真对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除上述说明的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的领

物资计划管理规定

物资计划管理规定 工程名称泉州晋江机场工程 根据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和《广西公司物资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严格控制项目物资的采购和使用,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月物资需用计划 月度物资需用计划由各主管施工员根据项目部月度生产计划分别编制,每月22日前汇总到项目生产经理,由生产经理统一编制项目月度物资需用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送合约部备案。物资需用计划作为限额领料的依据必需坚持四个原则:综合平衡、实事求是、留有余地、严肃统一。钢筋、模板、钢管、扣件、水泥、砌体、砂、石等主要自行采购的物资必须编制月物资需用计划,限额领料。 物资需用计划编制完成时间为每月的25日。 2 、物资申请计划 物资申请计划由施工员根据项目部下达的周进度计划编制。物资申请计划作为物资进场的时间依据必须准确、严肃,可操作性强,不得随意变更。 物资申请计划必须在周进度计划下达的第二天(每周六)经班组工长签字后报项目合约部审核,由项目生产经理批准后报项目物资部作为限额供料单留存。 部分零星材料和应急材料必须提前三天提出物资申请计划。 物资申请计划作为限额单,其总量不得超出月物资需用计划控制量的8%,超过8%的要有合理的变更书面说明。

3 、物资采购计划 物资采购计划由项目材料员在盘点现有物资的基础上根据月度物资需用计划平衡编制,经项目经理签字后由项目材料员书面通知供应商按班组长申请计划进行供应。 4、严禁无计划采购,对未经审批,先采购后报补充计划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5、对于非项目部采购的专业分包物资,施工员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通知专业分包商具体施工部位、施工时间及工程量,督促专业分包商及时供应材料。 6、各主管施工员应全面考虑所需材料加工生产周期、采购运输时间等综合因数,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报送“物资需用计划”。 7、物资需用计划原件由项目材料员保存至交工,项目生产经理和计划编制人保存附件,以便查对。 8、物资需用计划编制的合理性和报送时间将作为项目部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9、本规定从2010年8月25日起实施。 泉州市晋江机场项目经理部 2010年7月15日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物资供应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工作,落实计划与采购、监督与检查、指导与协调、服务与管理职能,实现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目标。制定物资供应管理办法。 第二条物资供应管理办法包括: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仓库管理、废旧物资管理、物资统计报表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三条管理体制 一、实行公司、采购供应部两级管理体制。 二、内部风险控制部负责对物资供应工作给予监督、检查及考核。 三、公司成立采购供应部,对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 四、公司各部门负责需求计划的汇总上报工作。 第四条采购供应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审核汇总各部门物资需求计划,并报内部风险控制部审批。 三、负责设备、配件、材料的统一采购、供应工作,并负责对各部门物资供应工作给予指导、管理,服务生产,保障供应。 四、负责定期布置、安排、总结物资供应管理工作。 五、负责各部门废旧物资管理和仓库管理工作,积极推行代储代销工作。 六、负责物资统计报表和建立并完善供应管理信息系统。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流程 一、各部门上报计划:根据月作业计划及材料、配件消耗定额,由各部门材料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并报采购供应部。 二、调整汇总:采购供应部门对各部门上报的材料、配件计划进行审核、调整并汇总。

三、利库调整:采购供应部门汇总各部门使用计划后,进行利库,对计划进行核对,形成汇总计划。 四、审批:采购供应部将各部门上报的物资需求计划审核汇总后,上报内部风险控制部审批。 五、采购计划:采购供应部按照物资采购权限,确定物资采购方式,编制采购计划,报内部风险控制部审批。 六、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物资计划,经招标办审批后,实施招标采购。其它物资由采购供应部组织采购。 七、签订合同: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比价后,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八、到货验收:到货后,由使用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或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九、入库:验收完毕后,办理入库手续,登帐上卡。 十、保管:按照不同物资的保管保养要求,对设备、材料、配件进行保管。 十一、出库:按各部门使用计划发放出库。 第三章计划管理 第十条材料配件计划的编制 一、计划编制的原则:实事求是、保障供应、统筹兼顾、经济有效,严禁错报、漏报和虚报。 二、计划编制的依据:物资采购计划要根据年度消耗量、前期库存量(含代储代销物资)结合合理储备来确定,年度消耗量的确定要依据生产任务、生产条件、消耗定额、工程计划等综合要素测定,并与年度各部门生产成本、工程资金计划中有关预算指标相统一。 第十一条物资需求计划按计划提报的时间可分以下四种: 一、年度物资需求计划; 二、月度物资需求计划; 三、应急物资需求计划; 四、临时急用物资需求计划; 第十二条计划编制上报时间 一、年度物资需求计划: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 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境外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及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供应商管理。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经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提供物资的 3

经营者。包括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和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 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是指提供一级采购物资和境外项目总部管理目录物资的供应商;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是指仅提供二级采购物资和境外项目总部管理目录以外物资的供应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管理包括供应商准入、供应商考核评价、供应商日常管理等。 第五条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实行统一归口,两级管理。 第六条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自愿,少量优秀; (二)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三)全球寻源,互惠双赢。 第七条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供应商库,经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 4

系统实现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物资采购应在集团公司供应商库中选择供应商。国家或集团公司规定必须公开招标采购的,以及境外项目所在国法律、项目协议、公司章程对选商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集团公司择优发展战略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与战略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经过与供应商的协同协作,提升核心价值,互惠共赢,实现采购增值。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是集团公司供应商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订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规章制度; 5

物资采购计划管理规定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Wuhan Kaidi Electric Power Co.,Ltd. 物资采购计划管理规定 (2003年6月16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内部文件,切勿外传

目录 1 目的 (1) 2 范围 (1) 3 职责 (1) 4 程序 (1) 4.1项目采购计划 (1) 4.2年度采购计划 (2) 4.3采购申请单 (3) 4.4计划的执行与检查 (4) 4.5采购申请单的变更 (4) 4.6采购统计报表的编制与审核 (4) 4.7月计划会 (5) 5相关文件 (5) 6 记录 (5)

物资采购计划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计划、采购申请单和采购统计报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规定了物资采购计划、采购申请单、物资采购统计报表的编制、执行与变更办法。 3 职责 a)项目采购经理负责编制项目采购计划、项目月度采购计划、项目月度招标计划和项目月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 b)物资采购部统计核算员负责编制物资采购部资金计划。 c)项目经理部设计人员负责提出该项目的采购申请单和采购申请变更单;总经部负责提出公司生产和办公设备采购申请单;物资采购部计划员负责接受采购申请单、采购申请变更单,并建立相应台帐,编制相关统计报表。 d)采购工程师按照采购计划和采购申请单的要求,承担具体采购工作。 4 程序 4.1项目采购计划 4.1.1项目采购计划是项目采购经理根据项目计划的要求,为实现项目目标,对项目采购的目标任务、采购原则、采购程序、采购重点和方法等的总体构思而形成的书面文件。项目采购计划是项目计划在采购方面的深化和补充。 4.1.2编制项目采购计划是项目初始阶段的工作,应当在项目初步(基础)设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_

贵州省公路建设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设备物资采购管理活动,加强采购过程的监督与控制,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路工程建设特点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物资采购招投标、密封比价活动及公司所属分(子)公司、项目部设备物资比质比价采购行为。 第三条施工项目所需单台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特种设备及专用设备,主要材料及大宗物资,由公司工程部牵头组织集中统一进行招标或密封比价采购;对已形成公开公平市场价格的设备(如车辆等)以及没有条件组织招标采购的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可组织竞争性谈判或比质比价采购;达不到上述招标要求的设备(包括小型机具,单件价值在5000元以上)及其它由分(子)公司或项目部自购的物资,必须通过比质比价程序采购。与公司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的厂商供应的设备物资除外。 其它受控物资(如炸材等)、安全防护用品、试验仪器设备等由公司其它相关部门或单位牵头组织采购,具体采购方

式有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无另行规定的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如建设单位、工程业主对项目物资的供应另有规定的(如甲控、甲供等),对设备的性能和施工工艺有特定要求的,参照建设单位和工程业主的要求和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密封比价、竞争性谈判和比质比价采购方式。对于国家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设备物资,按照国家招投标法规定执行。 第六条设备物资的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设备物资招标、竞争性谈判、密封比价采购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牵头组织,达不到招标条件的可以由分(子)公司或项目部牵头,成本管理小组负责完成比价采购程序,报工程部备案。 第一章招标 第七条设备物资的采购必须先履行并完成公司规定的采购审批核准程序。审批核准流程手续已完成的,评标小组应按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设备物资采购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密封比价三种形式之一进行。 第八条设备物资的采购应具备以下条件:

公司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厚朴金融各分、子公司、直属各部门,驻外地办事处。 第三条采购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大宗物品采购时,在付款方式上,做到货到付款,或分期付款,减少采购风险。 第二章采购管理职能 第四条行政部负责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 (二)组织编制公司物品采购业务计划,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物品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三)协调联络在京各分子公司、直属部门,综合掌握物品信息。 第五条行政部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组织有关物品采购工作,协助大宗物品等重要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二)负责物品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品统计工作。 第六条稽核部在大宗物品采购时,负责召集主持招标,并主持价格评审,价格核准。 第七条遇大宗物品采购或重要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时,应组成招标小组,由稽核部牵头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拟定招标文件。 第八条招标小组一般由稽核部、行政部、财务部、总经办(或主办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物品采购的分级管理,按以下流程完成: (一)一次性采购物品不满一千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行政部统计,经总经理审批后统一采购; (二)一次性采购物品一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厚朴金融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联络采购; (三)一次性采购物品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由主办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厚朴金融董事长、总经理同意后,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稽核部会同行政部进行招标评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由主办部门派专人负责采购;

物资供应采购管理规定(总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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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管工程项目、省管工程项目的物资供应,包括订货、清关、运输及其他服务工作由市局物资管理处配合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及邮电器材公司工作。 (二)为保证全网的通信质量,便于集中监控维护管理,对集中管理通信产品的技术规范和选型,原则上在省局指定的范围内,结合本市的特点,由市局科技处负责会同业务部门、物资处等相关部门一起选定适应市通信市场和通信网络特点的设备,择优选定生产厂家和供货商。 (三)对省局规定集中管理的通信产品,由市局集中向省局或供应商订购,由市局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实施,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邮电单位要将计划提前报市局物资管理处,物资管理处汇总平衡后会同其他相关处室进行审核后呈报省局。任何单位不得越级向省局订购,更不能擅自在市场上采购。 (四)集中管理范围内的通信产品的采购一律由市局统一组织,并按以下三种情况分类实施: 1.对于通信基建工程项目,市局根据本市的通信发展规划制定全局的年度工程计划,集中申报市或省计划立项,在项目批准立项后,要尽快制定实施时间表。通信基建工程要严格按照建程序实施。在某一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得到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科技处负责制定技术范书,市局要尽快成立该项目工作小组。 一般情况下项目工作小组由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必要时也可由分管局长担任,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总工可根据情况委托副总工程师或其他领导担任组长,工作小组由科技处、基建处、物资处、计财处、电信处或邮政处、使用单位等派人组成。项目工作小组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方案,报局领导批准后开始实施。项目或设备的招标书、技术规范书、询价书或类似的信件必须由组长签字后方可发出,项目工作小组要认真做好设备采购的计划、询价、选型、谈判、签定合同等工作。合同签订后,物资处应负责设备采购或引进的合同审批、支付、运输、清关、设备到货验收、售后服务以及合同的执行管理工作。 2.对于属工程配套用的或是更新改造项目需要的,或者是设备维修用的设备或配件,使用单位应提前一个季度向市局物资处报计划。通信工程、设备维护、抢修中急需的数量较少的配件、设备可在征得市局物资处同意的前提下,各使用单位直接向有关单位采购,订购合同要在物资处备案。合同的内容、设备的型号、价格及其他条件要符合有关的规定,必要时,科技处、物资处及专业室可不定期组织检查。 3.对移动电话手机、计算机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终端设备,各使用、销售单位提前一个季度报计划给市物资处,由市局物资处汇总各需要单位所报

物资计划管理办法

物资计划管理办法 物资计划是物资供应的前提和依据。为进一步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工作,按质、按量、及时、齐备、经济合理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一次性备料计划。一次性备料计划是指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所需的全部材料计划。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由施工预算部门在工程开工前(15天),向物资采购部门提报一次性备料计划。 ⒈一次性备料计划应与预算口径一致,不能超出预算需用量,物资部门据此为供料依据。 ⒉一次性备料计划应按土建、装修、水电及设备安装分别提报。 第2条月度材料申请计划。月度材料申请计划应由项目经理部的施工技术部门依据工程一次性备料计划和施工生产进度计划,在每月25日前向物资采购部门提报次月材料申请计划。因任务调整或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材料计划变动可在当月5日前报追加计划一次。 第3条临时用料计划。由于计划不周,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所需三类零星急用料的申请计划。 第4条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部门必须依据施工技术部门提报的月份材料申请计划和主要材料的一次性申请

计划,本着合理、调剂、节约挖潜、集中采购的原则,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第5条各类材料申请计划,必须准确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有材质、产地、厂家和使用时间、使用部位要求的,要在备注栏内注明。加工件应注明图集号或附图。 第6条材料一次性申请计划、月度申请计划由项目施工技术部门编写提报,项目物资部汇总,并按采购权限上报企业采购招标中心,由企业采购招标中心或项目物资部编报物资采购计划。 第7条各种材料计划应按统一格式(九千程序文件规定)编报,应有编报人、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第8条各类材料计划,必要时应加编制说明。材料计划必须规范,字迹端正、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第9条物资计划工作要由懂业务、有能力、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要建立健全物资计划工作制度和计划员岗位责任制。 第10条因设计变更,致使需用量变化,因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非材料原因)而返工,以及因施工技术部门提报需用量不及时、不准确而造成的物资浪费,应追究有关责任部门的负责。

宝钢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三章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大宗原材料采购计划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股份公司原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申报、审批,提高原材料采购计划的准确率。 以便有效地实施招投标和计算机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各类工程项目的顺利运行, 规范领用程序,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各分厂的原料、辅料采购计划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 采购管理程序 3.2 代储代销物资管理程序 4、管理职责 4.1 使用部门 4.1.1 原料、辅料各专业的专业工程师是计划工作的管理者,股份公司各分厂的主管 部门负责审核。 4.1.2 参与本单位库存量的控制。 4.1.3 参与采购资金价格管理。 4.2 采购部门 4.2.1 负责确定各类计划的仓储方式。(库存、代储代销、零库存) 4.2.2 执行各类采购计划,负责计划价的控制。 5、计划管理 5.1 计划分类 5.1.1 类别: 5.1.1.1 原料:指股份公司各分厂所使用的铁水、铁合金、萤石、废钢、切头、冷条、钢渣等。 5.1.1.2 耐火材料:指股份公司使用的镁碳砖、钢包砖、中包涂料、水口、塞棒、连 187

铸保护渣等。 5.1.1.3 辅助材料:包括钢材类、有色材、建材类、木材类、电线电缆类、二类机电、电器元件、交电、工具、小五金、水暖配件、标准件、阀门、输送带、橡胶管、三角带、化工、油漆、化学、玻璃器皿、密封材料、杂料、金属软管、劳保用品等。 5.1.1.4 能源材料:指股份公司各分厂所使用的水、氧气、氩气、氮气、电、汽油、柴油。 5.1.1.5 生产准备金:指股份公司各分厂满足生产正常运转所需预留的资金。 5.1.2 年计划: 5.1.2.1 年计划范围: a.每年都消耗且批量大的、短期不变的原材料。 b.通用、标准的原材料。 5.1.2.2 年计划申报时间:每年8 月20 日-9 月25 日。 5.1.2.3 年计划执行情况 a.原则上年计划均进行招投标。 b.年计划中要求分期、分批到的要写清楚。 5.1.2.5 年计划的审批、编制、审核必须由作业区专业技术员、生产分厂主任工程师、 主管厂长、生产技术部、股份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5.1.3 月计划 5.1.3.1 采购周期:严格按股份公司制定的采购周期表中时间申报月计划。 5.1.3.2 审批:严格按股份公司统一表格中设置的栏目,签字、审核。 5.1.4 临时计划: 5.1.4.1 凡在年计划、月计划中未申报的计划均为临时计划,临时计划的采购周期为一年。 5.2 紧急计划管理 5.2.1 由于特殊原因如:生产计划变更、突发性事故等。造成原材料采购计划变更或需要紧急采购物资,如时间紧张,可先电话通知股份公司供应部,由生产分厂先到供应部门领用,但在两天内必须按计划申报程序补报原材料采购计划,报股份公司供应部计划管理人员。 5.2.2 需到厂家紧急采购的物资,如时间紧张,生产分厂可根据以前物资使用的情况, 电话通知股份公司供应部计划管理人员物资需求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推荐的厂家等,由供应部组织协调紧急采购,但在电话通知两天内必须补报申请计划报供应 188

《神华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

神华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 (神华集团公司2012年10月21日总经理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要求,为规范物资管理工作,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降低综合成本,提高整体效益,保障物资供应,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紧紧围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煤炭综合能源企业发展目标,贯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低成本战略部署,以建设统一管理、集中执行、分级负责的物资管控模式为核心,以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仓储配送管理和修旧利废管理等业务条线为抓手,以物资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基础管理提升为支撑,保证物资设备全生命周期效益最优,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现代化集约化物资供应链管理体系。 第三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集中统一的方向,强化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战略引领与管控能力建设,规范物资管理领域的行业管理,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之间、物资管理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及相

关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监督、职责明确的运行机制; (二)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大宗、通用物资实行总部集中采购,大力推动供应商短名单采购、战略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年度招价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确保产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降低储备资金占用,为集团公司生产、基建和技术改造提供安全、及时、经济的物资供应保障; (三)坚持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电子化、公开化的管理理念,建设集团公司统一的物资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供应商管理信息化、采购体系管理信息化、物资管理过程控制信息化、统计和绩效管理信息化,达到“业务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要求,不断提高物资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保证政治、经济、生产本质安全; (四)坚持实施“绿色采购”战略,倡导采购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与装备,建立各产业装备节能产品采购清单管理系统,推行清洁生产,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分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统一管理、总部集中采购与各分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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