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演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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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所车队各项管理制度

环卫所车队各项管理制度

环卫所车队各项管理制度环卫所车队各项管理制度一、车辆管理制度1. 车辆登记制度(1) 所有车辆均须在进入环卫所车队后进行登记,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等。

(2) 车辆登记人员应对车辆进行检查,核实合格后方可登记,不合格车辆应引导车主对其进行整改。

(3) 车辆登记表应详细记录车辆在环卫所车队的使用情况和保养情况,如出车时间、出车目的、返回时间、返回目的、保养记录等。

2. 车辆维护保养制度(1) 环卫所车队应建立车辆维护保养计划,并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内容。

(2) 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包括机油更换、滤芯更换、轮胎气压检查、制动系统检查等。

(3) 发现车辆故障或异常情况时,驾驶员应立即报告相关人员,并进行维修。

(4) 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等。

3.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 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先进行车辆自检,确保车辆各项功能正常。

(2) 车辆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合理使用车辆。

(3) 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出车,不得擅自改变出车计划。

(4) 在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车辆使用应加强管理,确保环卫工作正常进行。

二、驾驶员管理制度1. 驾驶员考核制度(1) 环卫所车队应建立驾驶员考核制度,包括道路安全、车辆操作技能、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考核。

(2) 驾驶员应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将进行培训,并重新参加考核。

2. 驾驶员安全培训制度(1) 驾驶员在进入环卫所车队后,应接受一定的安全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法规的学习、安全驾驶技巧的掌握、紧急情况处置等。

3. 驾驶员责任制度(1) 驾驶员应时刻保持良好的驾驶状态,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等。

(2) 驾驶员在行车中应保持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行人和其他车辆。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防火制度(1) 车队应对车辆进行防火检查,确保车辆没有火源或易燃物。

(2) 驾驶员在出车前应自检车辆,确保车辆无漏油、漏电等火灾隐患。

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

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

南宁市惠钧环保环卫设备有限公司环卫车队管理制度(试行)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车队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为确保车辆统管理和行车营运安全,树立立环卫工人的良好形象,增强凝聚力不断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车队坚持高效、安全、整洁的工作理念。

第三条车队具体负责公司所辖区域内的垃圾箱清运、环卫设施机械部分维护、公司车辆安全,保养和管护,以及公司或主管部门交办工作。

第一章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第四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规范操作,文明驾驶、主动热情、态度谦和,团结友爱,及时清运。

第二章劳动纪律标准第五条车辆一律按车队的调度命令行车。

第六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合法、文明驾驶车辆,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驾驶人员驾车时必须精力集中,确保行车安全,在行车中严禁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第八条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以上证件不得转借、涂涂改、伪造,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第九条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信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驾驶车辆时严禁穿拖鞋、闲谈、吃东西、酒后驾车,严禁行车中接打电话。

作业过程中必须身着公司派发的工作服。

第十二条驾驶员禁在车内、油库吸烟。

第十二条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置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三条驾驶员必须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活动,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行驶期间,应与其它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

车辆必须在公司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五条驾驶员必须随车做好密闭转运等工作。

第十六条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在车后安全距离的醒目地点放置随车的红色三角标牌,并打开应急灯,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收车时必须做到“三勤三检、日常巡检”。

第三章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公司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环卫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环卫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环卫车队安全、高效、有序地开展环卫作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环卫车队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持有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2)驾驶员必须参加定期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驾驶员上岗前需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符合驾驶要求。

2. 车辆管理(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

(2)车辆需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反光标志等。

(3)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由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3. 作业管理(1)驾驶员在作业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2)驾驶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距,不得疲劳驾驶。

(3)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车辆注意安全。

(4)作业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警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4. 防火安全管理(1)驾驶员必须了解车辆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采取措施。

(2)车辆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吸烟。

(3)驾驶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火情应立即停车,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5. 应急处置(1)驾驶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流程。

(2)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事件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3)驾驶员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必须确保自身安全,不得盲目行动。

三、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对在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环卫车队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

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

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道路清洁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适用于环卫公司全部车队管理工作。

第三条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合法合规、精益求精”的原则。

第四条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由公司管理部门制定,具体执行由车队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第六条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车队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七条管理部门应建立车队信息档案,详细记录车队每辆车辆的信息,包括车辆型号、使用时间、保养记录等。

第八条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应与相关部门、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九条车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车队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车队管理部门应明确车辆使用范围和用途,严禁私自改变车辆用途。

第十二条车队管理部门应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保养情况,合理安排车辆的维修保养计划。

第十三条车队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事故处理制度,对车辆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记录。

第十四条车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车队管理部门应建立车辆使用档案,详细记录车辆的使用情况和维修保养情况。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六条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核驾驶员资质,确保驾驶员具备合法驾驶证和相关证明。

第十七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体检,确保驾驶员身体健康。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应建立驾驶员考核制度,对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和服务态度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管理部门应建立驾驶员值班制度,保证驾驶员能够按时到岗上班。

第二十一条管理部门应建立驾驶员奖惩制度,对优秀驾驶员进行奖励,对不合格驾驶员进行处罚。

第四章服务质量管理第二十二条管理部门应建立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意见。

环卫车队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环卫车队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环卫车队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环卫车队人员管理,规范工作秩序,保障环卫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环卫车队内所有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人员管理1. 要求所有环卫车队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2. 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级、同事、服务对象或他人进行辱骂、歧视、暴力等行为。

3. 环卫车队内不得有私人交易行为,不得泄露企业机密,不得擅自调换工作岗位或变更工作内容。

4. 工作时间内不得在环卫车队内吸烟、喧哗、沉迷手机等影响工作秩序的行为。

5. 环卫车队工作人员需保持个人形象整洁,着装端庄,举止得体,为环卫车队争光。

第四条工作分工1. 环卫车队党组织要合理调配工作人员,做好工作分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工作人员要按照分工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互相配合,保障环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奖惩措施1. 对表现突出、工作积极、效果显著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2. 对违反规章制度、行为不端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警告处分乃至解雇处理。

第六条安全保障1. 环卫车队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制定各项安全制度,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 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保护,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

第七条防污染措施1. 环卫车队人员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保持环境卫生,减少环境污染。

2. 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地方,环卫车队要加大保洁力度,确保环境清洁整洁。

第八条保护环境1. 环卫车队内所有工作人员要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

2. 对于环保工作不力,导致环境污染的工作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警告处理。

第九条组织纪律1. 坚决服从环卫车队领导和上级组织决定。

2. 维护环卫车队的团结、协作,不得进行损害环卫车队形象的行为。

第十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环卫车队管理部门。

2.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保洁车队管理制度

道路保洁车队管理制度

道路保洁车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保洁车队管理,提高队伍整体效率,保障城市道路清洁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市道路保洁车队。

第三条道路保洁车队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保洁任务,确保城市环境卫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道路保洁车队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队长若干名,车辆驾驶员若干名,工人若干名。

第五条主任负责全队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队长负责具体的作业管理,车辆驾驶员和工人负责具体的道路保洁工作。

第六条道路保洁车队设立纪律检查组,负责对队员的工作纪律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严格落实制度规定。

第七条道路保洁车队设立安全检查组,负责对车辆和设备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保洁作业安全。

第八条道路保洁车队设立财务组,负责对队伍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九条道路保洁车队设立宣传组,负责宣传清洁环境的重要性,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第十条道路保洁车队设立技术研究组,负责道路保洁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提高队伍的技术水平。

第三章工作岗位第十一条道路保洁车队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清洁工、司机、机械操作员等岗位。

第十二条清洁工主要负责道路保洁工作,包括垃圾清理、道路清扫等;司机主要负责车辆的驾驶和维护工作;机械操作员主要负责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第十三条道路保洁车队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人员岗位,确保作业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工作管理第十四条道路保洁车队应当按照制定的保洁计划进行作业,做好每日、每周、每月的保洁工作。

第十五条道路保洁车队应当及时清理道路上的垃圾,确保道路的整洁和畅通。

第十六条道路保洁车队应当在雨雪等恶劣天气下,加强保洁工作,防止城市环境脏乱。

第十七条道路保洁车队应当定期对车辆和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作业正常进行。

第十八条道路保洁车队应当充分发挥队员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员工创新,提高保洁工作效率。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九条道路保洁车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杜绝违纪行为。

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范本

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环卫车队的管理,确保车辆运行安全、高效,提高环卫作业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环卫车辆及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车辆使用1. 车辆由车队统一调度,驾驶员需提前向车队申请使用,经车队批准后方可使用。

2. 车辆使用期间,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 非工作原因,不得私自借用、转借车辆。

第五条车辆维护与保养1. 驾驶员需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 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立即报告车队,并及时修理。

3. 车辆保养、维修记录应完整、准确。

第六条车辆停放1. 车辆停放时,应选择安全、规范的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等。

2. 车辆停放后,驾驶员需确保车辆锁好,防止被盗。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七条驾驶员资格1. 驾驶员须具备相应驾驶证,且驾驶技术熟练。

2. 驾驶员需通过公司组织的培训,熟悉环卫作业要求。

第八条驾驶员职责1. 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 按规定时间、路线、任务完成环卫作业。

3. 保持车辆整洁,维护公司形象。

4. 配合公司各项管理要求。

第九条驾驶员考核1. 公司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术、工作态度、安全意识等。

2. 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

第四章罚则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2. 记过;3. 调离岗位;4. 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车队管理,提高环卫作业效率,保障行车安全。

请全体驾驶员严格遵守,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环卫站车队管理制度

环卫站车队管理制度

环卫站车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卫站车队的管理工作、提高环卫站车队的服务水平、保障环卫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卫站车队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环卫站车队,包括车队管理人员、驾驶员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环卫站车队的管理遵循“科学、执法、文明、高效”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环卫站车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车队管理制度,并负责对车队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车队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本制度,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做到依规管理、依法办事、依纪执行。

第二章车队组织架构第六条环卫站车队管理包括车队办公室、车队指挥中心、车队驾驶员等部门。

车队办公室负责车队的日常管理工作,车队指挥中心负责车队的调度工作,车队驾驶员负责环卫车辆的驾驶工作。

第七条车队办公室设立车队主任、副主任、秘书等职务。

车队主任负责车队的统筹管理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秘书负责车队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车队指挥中心设立调度员等职务。

调度员负责车队的运输调度工作,确保车队的工作有序进行。

第九条车队驾驶员设立车队队长、驾驶员等职务。

车队队长负责环卫车辆的驾驶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十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处理车队管理工作。

第三章车队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车队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队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十四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车队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第十五条车队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四章车队工作流程第十六条车队管理人员应根据环卫站的工作情况,合理安排车辆的运行路线和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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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惠钧环保环卫设备有限公司环卫车队管理制度(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车队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为确保车辆统管理和行车营运安全,树立立环卫工人的良好形象,增强凝聚力不断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队坚持高效、安全、整洁的工作理念。

第三条车队具体负责公司所辖区域内的垃圾箱清运、环卫设施机械部分维护、公司车辆安全,保养和管护,以及公司或主管部门交办工作。

第一章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第四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规范操作,文明驾驶、主动热情、态度谦和,团结友爱,及时清运。

第二章劳动纪律标准
第五条车辆一律按车队的调度命令行车。

第六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合法、文明驾驶车辆,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驾驶人员驾车时必须精力集中,确保行车安全,在行车中严
禁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第八条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以上证件不得转借、涂涂改、伪造,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第九条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信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驾驶车辆时严禁穿拖鞋、闲谈、吃东西、酒后驾车,严禁行车中接打电话。

作业过程中必须身着公司派发的工作服。

第十二条驾驶员禁在车内、油库吸烟。

第十二条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置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三条驾驶员必须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活动,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行驶期间,应与其它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

车辆必须在公司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五条驾驶员必须随车做好密闭转运等工作。

第十六条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在车后安全距离的醒目地点放置随车的红色三角标牌,并打开应急灯,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收车时必须做到“三勤三检、日常巡检”。

第三章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建立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事故处理,安全考核,台帐及车辆和驾驶员分类管理档案。

切实做到“安全重于泰山”。

第十九条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敬业精神,确保优质服务和行车安全。

第二十条驾驶员必须努力学习业务,安全知识,掌握垃圾装卸操
作规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技术水平。

掌握垃圾装卸、运输操作规程和消防灭火技能,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

第二十一条公司每月开二次例会,小结当月运行情况,并组织驾驶员学习遵章守纪安全知识。

第四章车辆及设备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公司要按照“一车一档案”落实专人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制度,对每台车及设备交付使用的时间,运行公里,保养换件、维修检查、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存档。

车队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定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十三条每台车必须明确专职驾驶员,驾驶员对车辆的各种手续及随车工具备件、电瓶、备胎及车辆各个操作机构进行全面负责。


辆更换驾驶员时,对以上物品进行登记签字,如有损坏丢失查不出责任人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严格做好驾驶员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车辆完成任务后必须开回公司指定地点安全停放,不可将车辆放在车队以外(特殊情况停放公司外指定地点须经公司领导同意)的任何地点过夜,否则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五条车辆如有故障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公司负责人,以便及时排排除和修理,小故障当天必须排除,否则造成不能出车的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六条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准车辆带故障上路行驶。

第二十七条车辆附件在车体上固定牢固,倾斜度不超过允许范围。

第二十八条车辆的油泵、呼吸阀、密封盖、胶管等配套附件性能完好,使用安全有效:各部件螺栓、螺帽齐全坚固
第二十九条汽车必须配备一个以上干粉灭火器设备,质量符合要求,安放位置适宜,使用方便。

以上设备,要求驾驶员勤检查、勤保养。

第三十条经常保持车容整洁,无明显泥污,附件及工具放置有序。

第三十一条驾驶员在装卸、运输各环节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第三十二条车辆进入作业现场,驾驶员应严格按照垃圾中转站的相关要求作业。

第三十三条每日收车垃圾转运车必须如实填报当日垃圾转运工作量。

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上传工作记录。

第五章车用燃油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公司燃油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车辆维护维修保养的规定
为了保证安全行车。

加强车辆保养,增加车辆的使用寿命,降低备件的消耗,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三十五条运输车辆的维护
1.日常维护: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必须对车辆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

对车辆各部位润滑(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等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测补给。

确保行车安全
2.一级维护:是由驾驶员负责对车辆做定期维护保养作业。

其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査有关制动、操纵
系统的灵活、可靠性
3.二级维护:是由指定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
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
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4.车队每半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并将车辆维护情况分车、分次计入车辆技术档案。

5.驾驶员在维护过程中,要确实落实一保、三检、四勤的优良传统:一保:保持车辆各部卫生良好,车容整洁。

三检:1、检查刹车、转向、传动是否灵敏有效。

2、检查各部仪表是否工作正常,机油、水是否充足。

3、检查各部件是否松动和有无滴漏现象。

四勤:1、勤紧固2、勤保养、勤润滑4、勤擦洗
第三十六条车辆的维修:
1.车辆必须做到定期维修、保养,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坚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严禁带故障行车。

2车辆维修本着保证质量、历行节约、降低费用、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达到快修、细修、严修的目的。

3.车队对车辆的轮胎编号进行登记,并注明备胎的号码,凡行驶6万公里以内的轮胎爆胎事故,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属于轮胎质量的,投诉生产厂家处理或经销商,否则将按轮胎的磨损程度由责任者按比例赔偿。

4.凡是修理的车辆,都需经过公司领导进行鉴定(必要的时候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违犯操作规程,车辆使用不当,造成机械事故,驾驶员应承担其修理及配件的全部损失。

5.对随车配备的工具、电瓶、备胎及所用的专用附件,驾驶员应爱
护使用,谁损坏、谁负责、谁赔偿。

6.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和车况,严格控制每台车的维修保养费用。

第七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驾驶员待遇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实行
第三十八条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驾驶员,全年无安全事故者,每年奖励800元,年终时一次性给予奖励以作鼓励。

出现安全事故者取消当年先进评选资格。

中途辞职或离职者不在奖励范围内。

第三十九条发生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剩余部分按照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具体标准为:1、负主要责者承担80%,次责者承担20%。

2、1000元内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超过1000元部分的全责者承担80%,主责者承担20%:3、公司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30000元。

第四十条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对不遵守规定和故意损坏车辆者,个人承担担全部责任(包括损失评估费用),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责任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由于个人违章驾驶所造成的扣证、罚款一律由责任者自负。

第四十二条垃圾转运不密闭或者速度过快等原因造成沿途洒落所造成的罚款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同时公司对驾驶员扣款50元。

第四十三条车队人员应绝对服从公司的随时分配,不迟到早退。

第四十四条任何情况下司机不得随意载客和拉与工作无关物资,一经发现将扣款100,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上的纠纷均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四十五条被区市县政府、主管局书面点名通报者,扣款50元/次。

口头通报者扣款20元/次
第四十六条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款20元,造成被盗、车辆损失等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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