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公司车队管理制度
环卫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环卫车队的安全管理,确保环卫作业安全、有序、高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车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车队队长为车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本车队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班组长为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3.驾驶员、保洁员等作业人员为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规程。
三、安全教育培训1.车队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入职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四、安全操作规程1.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保洁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防护用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车辆保养、维修、加油等作业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
五、安全检查1.车队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驾驶员、保洁员等作业人员每日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原则进行整改。
六、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奖惩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附则1.本制度由车队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加强环卫车队的安全管理,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环卫作业安全、有序、高效。
各级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环卫车队管理制度

环卫车队管理制度1. 概述环卫车队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环卫车辆运营效率、确保环境卫生和城市整洁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环卫车队的运营管理,包括车辆使用、维护、调度、驾驶员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 车辆使用管理- 所有环卫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定期的检修和维护。
- 车辆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设备齐全、正常运行。
- 确保车辆使用期间的油耗合理,避免浪费资源。
- 严禁私自使用环卫车辆进行其他用途。
3. 车辆维护管理- 建立定期保养计划,保证环卫车辆的正常运行。
- 维修记录必须详细并及时更新,以便进行跟踪和分析。
- 对于发现的故障和损坏,应及时报告并进行维修。
- 定期对车辆进行外观清洗,保持整洁,并进行内部卫生消毒。
4. 调度管理- 建立合理的调度计划,确保环卫车辆的高效利用。
- 调度应根据路段情况和工作需求进行合理分配,确保覆盖全面。
- 按照优先级确定任务执行顺序,确保紧急情况得到及时处理。
- 配备专业的调度员,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理各类问题。
5. 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 定期开展驾驶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
- 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和违反交通规则等违法行为。
- 对于驾驶员的不良行为或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纪律措施。
6. 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驾驶员和周围行人的安全。
- 注重车辆的防火、防爆和防护装置的安装和维护。
-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培训,提高驾驶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
-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和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7. 环境保护管理- 强化环境保护意识,严禁乱倒垃圾、污水等行为。
- 建立废物分类收集体系,并定期清理和处理垃圾。
- 遵守环保法规,减少排放和废弃物的产生。
- 配备环保设备,如过滤装置、尾气净化器等,降低环境污染。
以上是环卫车队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章制度,能够提高环卫车队的运营效率、保障城市整洁。
环卫车队管理制度范文

环卫车队管理制度范文环卫车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车队的管理工作,提高环卫车队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车队组织机构第二条环卫车队设车队长、副车队长、驾驶员等职务。
第三条车队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车队工作,负责车队日常运营、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并根据需要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车辆购置、修缮等建议,并负责车辆调度和维护。
第四条副车队长协助车队长工作,分管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安排。
第五条驾驶员负责驾驶车辆完成环卫作业任务,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六条车辆购置和关键配件的更换或报废,需经车队长审批,并报请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养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车辆日常维护工作由驾驶员负责,包括车辆清洁、轮胎气压检查、机油更换、刹车系统检查等,以确保车辆在良好的状态下投入作业。
第四章作业管理第九条车辆作业与驾驶员的配备原则:车辆根据作业需求而定,驾驶员要拥有相关作业技能。
第十条作业计划和任务按照作业需求和环卫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由车队长签发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作业过程中需确保车辆安全、无故障,作业场地要整理好,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作业过程中,驾驶员要配合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交通组织,保证作业现场的安全与通畅。
第十三条作业完成后,车辆要归队停车整理,完成统计工作,并报告车队长。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定,保证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作业中要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并按规定使用工作工具,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车队长须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驾驶员熟悉相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六章外部协调与沟通第十七条车队在作业过程中需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环卫车队管理制度

环卫车队管理制度环卫车队管理制度一、车队管理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环卫车队能够高效、有序地完成城市环境卫生清扫工作,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2. 原则:科学管理、统筹协调、安全可靠、高效节约。
二、车队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1. 车队组织架构:车队长(总负责人)-> 各车队队长 -> 车队成员。
2. 职责分工:a. 车队长:总体领导、协调各车队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
b. 各车队队长:负责本车队的日常工作、组织车辆调度、管理车队人员。
c. 车队成员:负责驾驶环卫车辆,参与环境清扫工作。
三、车队管理规定1. 上班时间和考勤制度:a. 上班时间:按照工作需要,确定上班时间,要求按时到岗。
b. 考勤制度:采用刷卡考勤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记录上下班时间和请假等情况。
2. 车辆管理:a. 车辆维护:定期对环卫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b. 燃油管理:合理调度燃油使用,确保燃油的有效利用,降低运营成本。
3. 安全管理:a.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环卫车队成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b. 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4. 工作要求:a. 完成任务:根据工作计划和目标,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各项环卫工作任务。
b. 环境保护: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垃圾和污水,确保环境卫生。
5. 奖惩制度:a. 奖励措施:根据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奖励和表彰,提高车队成员的积极性。
b. 惩罚措施:对违反规定、失职渎职、影响工作效率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
6. 督查和评估:a. 督查:定期对车队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b. 评估:定期对车队成员进行绩效评估,鼓励优秀、提出改进建议。
四、制度执行和改进1. 执行:各车队成员要严格遵守车队管理制度,进行制度执行和工作安排。
2. 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进行制度改进和优化,以适应工作需要。
五、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本市环卫车队。
环卫所车队各项管理制度

环卫所车队各项管理制度环卫所车队各项管理制度一、车辆管理制度1. 车辆登记制度(1) 所有车辆均须在进入环卫所车队后进行登记,建立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等。
(2) 车辆登记人员应对车辆进行检查,核实合格后方可登记,不合格车辆应引导车主对其进行整改。
(3) 车辆登记表应详细记录车辆在环卫所车队的使用情况和保养情况,如出车时间、出车目的、返回时间、返回目的、保养记录等。
2. 车辆维护保养制度(1) 环卫所车队应建立车辆维护保养计划,并明确责任人和具体工作内容。
(2) 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包括机油更换、滤芯更换、轮胎气压检查、制动系统检查等。
(3) 发现车辆故障或异常情况时,驾驶员应立即报告相关人员,并进行维修。
(4) 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等。
3.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 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先进行车辆自检,确保车辆各项功能正常。
(2) 车辆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合理使用车辆。
(3) 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出车,不得擅自改变出车计划。
(4) 在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车辆使用应加强管理,确保环卫工作正常进行。
二、驾驶员管理制度1. 驾驶员考核制度(1) 环卫所车队应建立驾驶员考核制度,包括道路安全、车辆操作技能、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考核。
(2) 驾驶员应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将进行培训,并重新参加考核。
2. 驾驶员安全培训制度(1) 驾驶员在进入环卫所车队后,应接受一定的安全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法规的学习、安全驾驶技巧的掌握、紧急情况处置等。
3. 驾驶员责任制度(1) 驾驶员应时刻保持良好的驾驶状态,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等。
(2) 驾驶员在行车中应保持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行人和其他车辆。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防火制度(1) 车队应对车辆进行防火检查,确保车辆没有火源或易燃物。
(2) 驾驶员在出车前应自检车辆,确保车辆无漏油、漏电等火灾隐患。
环卫车队管理制度

环卫车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卫车队的管理,提高城市环卫工作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保护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环卫车队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环卫车队及环卫管理人员,具体包括环卫车队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管理要求及工作流程等。
第三条环卫车队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并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四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环卫车队应当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车队领导成员,充分发挥领导的作用。
第六条环卫车队应划分工作责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把责任一级一级压实,形成责任链。
第七条环卫车队应按照工作流程,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
第八条环卫车队应当定期召开车队管理会议,研究解决环境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九条环卫车辆的管理应遵循“先预防,后维修”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卫车辆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度。
第十条严格执行环卫车辆的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第十一条环卫车辆管理人员应当了解车辆的工作原理、性能和使用规程,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二条环卫车队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三条管理部门应制定人员招聘、考核和奖惩制度,对环卫车队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第十四条管理部门应建立人员考核、奖励和惩罚制度,对环卫车队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管理部门应对环卫车队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能力和道德素质的考核,确保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环卫车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提高环卫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能力。
第五章工作流程第十七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环卫车队的工作流程,确保环卫工作的高效、快速和规范进行。
第十八条管理部门应对环卫车队的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和制度化,确保环卫车队的工作得到高效运行。
第十九条环卫车队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环卫工作顺利进行。
环卫车队作业管理规章制度

环卫车队作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车队的作业管理,提高车队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环卫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环卫车队的作业管理,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并且要求合理、科学、高效。
第四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强调团队合作,保障每一位环卫工作者的权益和安全。
第五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注重环保理念,促进城市环境的卫生美化。
第六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注重技能培训,提高环卫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
第七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注重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二章作业管理第八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根据具体的环卫任务和需求,确定作业计划和路线。
第九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量、适种的清洁设备和工具。
第十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作业安排和监督,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根据不同作业内容,采取相应的作业方式和技术。
第十二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统一作业标准和要求,确保作业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定期进行作业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问题和改进作业方式。
第十四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加强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配备必要的作业防护装备,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十六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建立作业记录和档案,便于作业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七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常规检查车辆的机械和电气设备,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卫生,提高车辆的形象。
第十九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确保车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及时维修保养车辆,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第二十一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严格限制车辆的载重和作业范围,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十二条环卫车队作业管理应建立车辆使用记录和档案,便于车辆管理和维修。
环卫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环卫车队安全、高效、有序地开展环卫作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环卫车队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持有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2)驾驶员必须参加定期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驾驶员上岗前需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符合驾驶要求。
2. 车辆管理(1)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
(2)车辆需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反光标志等。
(3)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由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3. 作业管理(1)驾驶员在作业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2)驾驶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距,不得疲劳驾驶。
(3)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车辆注意安全。
(4)作业过程中,驾驶员应保持警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4. 防火安全管理(1)驾驶员必须了解车辆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采取措施。
(2)车辆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吸烟。
(3)驾驶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火情应立即停车,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5. 应急处置(1)驾驶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流程。
(2)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事件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3)驾驶员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必须确保自身安全,不得盲目行动。
三、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2. 对因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对在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环卫车队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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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惠钧环保环卫设备有限公司环卫车队管理制度(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车队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为确保车辆统管理和行车营运安全,树立立环卫工人的良好形象,增强凝聚力不断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队坚持高效、安全、整洁的工作理念。
第三条车队具体负责公司所辖区域内的垃圾箱清运、环卫设施机械部分维护、公司车辆安全,保养和管护,以及公司或主管部门交办工作。
第一章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第四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规范操作,文明驾驶、主动热情、态度谦和,团结友爱,及时清运。
第二章劳动纪律标准
第五条车辆一律按车队的调度命令行车。
第六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合法、文明驾驶车辆,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驾驶人员驾车时必须精力集中,确保行车安全,在行车中严禁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第八条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以上证件不得转借、涂涂改、伪造,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第九条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信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驾驶车辆时严禁穿拖鞋、闲谈、吃东西、酒后驾车,严禁行车中接打电话。
作业过程中必须身着公司派发的工作服。
第十二条驾驶员禁在车内、油库吸烟。
第十二条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置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三条驾驶员必须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活动,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行驶期间,应与其它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
车辆必须在公司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五条驾驶员必须随车做好密闭转运等工作。
第十六条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在车后安全距离的醒目地点放置随车的红色三角标牌,并打开应急灯,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
意。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收车时必须做到“三勤三检、日常巡检”。
第三章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建立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事故处理,安全考核,台帐及车辆和驾驶员分类管理档案。
切实做到“安全重于泰山”。
第十九条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敬业精神,确保优质服务和行车安全。
第二十条驾驶员必须努力学习业务,安全知识,掌握垃圾装卸操
作规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技术水平。
掌握垃圾装卸、运输操作规程和消防灭火技能,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
第二十一条公司每月开二次例会,小结当月运行情况,并组织驾驶员学习遵章守纪安全知识。
第四章车辆及设备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公司要按照“一车一档案”落实专人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制度,对每台车及设备交付使用的时间,运行公里,保养换件、维修检查、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存档。
车队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定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十三条每台车必须明确专职驾驶员,驾驶员对车辆的各种手续
及随车工具备件、电瓶、备胎及车辆各个操作机构进行全面负责。
车辆更换驾驶员时,对以上物品进行登记签字,如有损坏丢失查不出责任人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严格做好驾驶员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车辆完成任务后必须开回公司指定地点安全停放,不可将车辆放在车队以外(特殊情况停放公司外指定地点须经公司领导同意)的任何地点过夜,否则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五条车辆如有故障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公司负责人,以便及时排排除和修理,小故障当天必须排除,否则造成不能出车的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六条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准车辆带故障上路行驶。
第二十七条车辆附件在车体上固定牢固,倾斜度不超过允许范围。
第二十八条车辆的油泵、呼吸阀、密封盖、胶管等配套附件性能完好,使用安全有效:各部件螺栓、螺帽齐全坚固
第二十九条汽车必须配备一个以上干粉灭火器设备,质量符合要求,安放位置适宜,使用方便。
以上设备,要求驾驶员勤检查、勤保养。
第三十条经常保持车容整洁,无明显泥污,附件及工具放置有序。
第三十一条驾驶员在装卸、运输各环节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第三十二条车辆进入作业现场,驾驶员应严格按照垃圾中转站的相
关要求作业。
第三十三条每日收车垃圾转运车必须如实填报当日垃圾转运工作量。
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上传工作记录。
第五章车用燃油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公司燃油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章车辆维护维修保养的规定
为了保证安全行车。
加强车辆保养,增加车辆的使用寿命,降低备件的消耗,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三十五条运输车辆的维护
1.日常维护: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必须对车辆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
对车辆各部位润滑(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等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测补给。
确保行车安全
2.一级维护:是由驾驶员负责对车辆做定期维护保养作业。
其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査有关制动、操纵
系统的灵活、可靠性
3.二级维护:是由指定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
其作业中
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
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4.车队每半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并将车辆维护情况分车、分次计入车辆技术档案。
5.驾驶员在维护过程中,要确实落实一保、三检、四勤的优良传统:一保:保持车辆各部卫生良好,车容整洁。
三检:1、检查刹车、转向、传动是否灵敏有效。
2、检查各部仪表是否工作正常,机油、水是否充足。
3、检查各部件是否松动和有无滴漏现象。
四勤:1、勤紧固2、勤保养、勤润滑4、勤擦洗
第三十六条车辆的维修:
1.车辆必须做到定期维修、保养,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坚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严禁带故障行车。
2车辆维修本着保证质量、历行节约、降低费用、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达到快修、细修、严修的目的。
3.车队对车辆的轮胎编号进行登记,并注明备胎的号码,凡行驶6万
公里以内的轮胎爆胎事故,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属于轮胎质量的,投诉生产厂家处理或经销商,否则将按轮胎的磨损程度由责任者按比例赔偿。
4.凡是修理的车辆,都需经过公司领导进行鉴定(必要的时候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对违犯操作规程,车辆使用不当,造成机械事故,驾驶员应承担其修理及配件的全部损失。
5.对随车配备的工具、电瓶、备胎及所用的专用附件,驾驶员应爱
护使用,谁损坏、谁负责、谁赔偿。
6.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和车况,严格控制每台车的维修保养费用。
第七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驾驶员待遇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实行
第三十八条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驾驶员,全年无安全事故者,每年奖励800元,年终时一次性给予奖励以作鼓励。
出现安全事故者取消当年先进评选资格。
中途辞职或离职者不在奖励范围内。
第三十九条发生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剩余部分按照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具体标准为:1、负主要责者承担80%,次责者承担20%。
2、1000元内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超过1000元部分的全责者承担80%,主责者承担20%:3、公司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30000元。
第四十条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对不遵守规定和故意损坏车辆者,个人承担担全部责任(包括损失评估费用),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责任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由于个人违章驾驶所造成的扣证、罚款一律由责任者自负。
第四十二条垃圾转运不密闭或者速度过快等原因造成沿途洒落所造成的罚款一律由责任人承担,同时公司对驾驶员扣款50元。
第四十三条车队人员应绝对服从公司的随时分配,不迟到早退。
第四十四条任何情况下司机不得随意载客和拉与工作无关物资,一经发现将扣款100,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上的纠纷均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四十五条被区市县政府、主管局书面点名通报者,扣款50元/次。
口头通报者扣款20元/次
第四十六条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款20元,造成被盗、车辆损失等由责任人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