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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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半径与密度的思考

对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半径与密度的思考

对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半径与密度的思考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满足人们休闲娱乐的需求,娱乐场所逐渐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但是,如何合理地控制娱乐场所的治安半径和密度,从而确保其正常运营,确保社会治安,也成为了当前社会管理的重要课题。

一方面,娱乐场所的治安半径应该受到监管和控制。

根据场所的不同类型,当地政府对不同类型的娱乐场所的治安控制半径应有不同的要求。

例如,避免娱乐场所影响周边社区安宁和正常秩序,当地政府应该规定禁止在一定范围内建设新的娱乐场所。

此外,当地政府还应该对不同类型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半径有较高的标准,以达到防止娱乐场所影响周边社区安宁和正常秩序的目的。

另一方面,娱乐场所的密度也应受到监管和控制。

娱乐场所的密度主要取决于场所的不同类型,以及当地政府的规定。

例如,当地政府可能限制娱乐场所的面积,以避免娱乐场所占据过多的空间。

同时,对于不同类型的娱乐场所,当地政府还可以规定它们的最大密度,以防止娱乐场所的拥挤,也使场所可以正常运行。

除了上述控制外,当地政府还应该加强对娱乐场所管理的监督,以确保娱乐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一方面,当地政府应该定期对娱乐场所进行安检,确保场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另一方面,当地政府也应该定期组织专门的治安检查,确保娱乐场所的正常运行。

综上所述,娱乐场所的治安半径和密度是当前社会管理的重要课题,当地政府应该定期组织专门的治安检查和安检,加强对娱乐场所
的治安半径和密度的监管和控制,以确保娱乐场所的正常运行,确保社会治安。

当前场所行业存在的新问题和公安机关动态管控对策

当前场所行业存在的新问题和公安机关动态管控对策

当前场所行业存在的新问题和公安机关动态管控对策近年来,特种行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形势发生了显著变化,在管理措施上,随着国家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逐渐由审批型向日常管理型转移;在管理对象上,场所行业数量猛增,新兴行业不断涌现,流动人口成为从业主体,场所由单一经营型向多元化、复杂化转移。

随之引发的各类治安问题愈加突出,场所行业的管理,已成为治安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如何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强特种行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本文就当前场所行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公安机关管控对策作粗浅分析。

一、当前场所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场所行业数量猛增。

由于当前场所行业准入门槛的降低,一些持币观望的人涌入这个曾经比较特殊的领域。

从其经营情况来看,除了一些设施较好,规模较大的场所外,相当一部分的场所经营状况不佳,从一定的程度上反映出场所行业超过了市场需求。

另外一些新兴行业如开锁业、二手机收购业、废旧汽车拆解业、足浴、SPA养生馆等也不断涌现。

2、场所行业趋利竞争激烈。

场所行业数量的猛增,必然会导致场所行业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增多和无序竞争的增多,部分经营者为了追求高利润、低风险,在最短时间内追回成本就会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以达到吸引顾客的目的,如价格欺诈、超时经营、超容经营等不合法经营行为。

有的场所甚至未通过消防审核,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就无证经营,给治安管理带来严重的隐患。

3、滋生“黄、赌、娼”等社会丑恶现象。

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部分场所行业业主为了谋取利益,铤而走险,采取违法经营手段进行竞争,为“黄、赌、娼”活动提供场所或经营涉及“黄、赌、娼”内容的娱乐服务,导致社会丑恶现象蔓延,直至依靠或纵容卖淫嫖娼、淫秽表演、赌博等违法行为来维持其经营活动,这种恶性竞争必然会影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人民群众不满意。

4、衍生各类治安、刑事犯罪。

场所行业中的从业人员多为外来人员,消费者中有很多不良青年,因此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流动滋扰、侮辱妇女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人借醉酒后亢奋的情绪滋事,直至转为重大刑事案件。

做好治安支队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做好治安支队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做好治安支队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治安支队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管理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剧毒、放射性物品、限养动物;查处治安案件和侦办刑事案件;指导派出所、治保会等基层基础工作和保安工作;负责大型集会的安全保卫及游行示威审查、审批等工作,担负着“稳定一方”社会治安的重大责任,如何加强治安支队管理,充分发挥好治安支队整体合力,完成治安支队肩负的重大责任,本人认为要在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提高支队领导政治业务素质,充分发挥班子合力首先,支队领导要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每名班子成员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上级领导,牢固树立“团结是稳定的基础,是发展的动力”的思想,在工作中,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刻苦钻研,全面地掌握了各项公安业务知识。

其次,要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充分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在履行本职职责的同时,要处处以大局为重,及时交流和工作经验,互帮互学,相互帮衬,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发挥自身组织领导能力。

三是要精通业务,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学习治安防范业务知识,熟悉和掌握与治安支队工作职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工作程序,对全市户籍工作、特种行业、派出所工作、内保工作、民情民意以及治安隐患等了如指掌,对安排部署的每一项工作都成竹在胸,做基层干警的业务模范。

总之一句话,打铁须得本身硬,只有保持支队班子铁板一块,就没有拿不下的工作。

二、全面掌握治安管理现状,科学谋划工作目标一是要认真做好本市整体治安管理现状,社会治安问题产生的原因,强化治安管理的科学对策的调查研究工作,紧密结合形势,与时俱进,制定严密有序的工作计划,把治安管理工作放在如何促进社会治安稳定的高度去思考、去研究,从而开创治安工作新局面。

二是要积极探索工作规律,认真借鉴前任领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虚心听取基层干警建议和意见,深入群众,深入发掘民间的智慧和力量,探索和发现治安管理的规律和经验,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对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调查与思考_

对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调查与思考_

对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调
查与思考_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共娱乐场所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问题,如何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问题现状
公共娱乐场所治安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长期存在的难题。

前不久,某影院因为出现轻微暴力事件被迫关闭三天,不少市民对此深感遗憾。

正是这样的事件让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公共娱乐场所管理的重要性。

二、问题原因
1、公共娱乐场所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部分,本着赚钱的目的,往往存在管理能力不足、安保力量不强等问题。

2、一些公共娱乐场所在招聘安保人员时,往往没有严格的选聘标准和程序,导致安保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3、公共娱乐场所管理中存在信息传达不畅、信息倾向性强等问题,导致危急情况时缺乏及时、有效的反应措施。

三、问题解决
1、加强管理。

公共娱乐场所应制定合理的安保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与权利,确保管理的有效性。

2、加强人员培训。

提高安保人员的素质,加强其对常规/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减少安保人员与游客之间的冲突。

3、引进先进技术。

如视频监控、人脸识别技术等,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

四、结论
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公共娱乐场所应积极选择优质安保服务商,提高管理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让市民放心、安心地享受娱乐服务,共同构建和谐安全、热闹美好的城市。

同时,我们作为公众,也要对公共娱乐场所的安保问题保持高度警觉,提倡文明、和谐的娱乐方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

公安机关在娱乐服务场所中的执法困惑与思考

公安机关在娱乐服务场所中的执法困惑与思考

公安机关在娱乐服务场所中的执法困惑与思考娱乐场所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新时期发展迅速,多种类型的娱乐场所风起云涌、应接不暇,法律往往跟不上具体形势的变化,另外娱乐场所环境复杂,许多违法活动都在娱乐场所中发生,存在多种治安问题。

公安机关在娱乐场所执法中压力较大,面对种种困惑,有法律方面的、有制度方面的、也有形式方面的,笔者认为应当从多重角度来克服这些执法难点,建议如下:(一)完善法律条文,夯实执法依据。

1.通过完善法律条文,来实现对桑拿按摩服务场所的有效管理。

桑拿按摩服务场所并未纳入娱乐场所管理的范畴之内,同时全国并未出台关于桑拿按摩场所管理方面的立法。

针对公安机关执法缺乏依据的情况,笔者认为应当完善对桑拿娱乐场所管理的立法和法律条文,为公安机关在执法中要求其备案、房间不得上锁、人员管控等管理举措夯实执法依据,以维护场所的正常治安秩序。

2. 为公安机关在娱乐场所的信息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应当被赋予在娱乐场所信息采集、信息管理的执法权力。

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并未规定和赋予公安机关要求娱乐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工作的法律依据。

然而,娱乐场所中采用ic卡、信息采集器等手段对从业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工作有助于实现对从业人员进行指纹考勤,又能够在完善系统前后台功能的前提下,通过将从业人员数据信息导入公安机关内网平台,在系统后台与人口信息库、追逃数据库、指纹数据库、吸贩毒数据库进行比对。

实现对从业人员进行身份甄别,掌握其活动轨迹,并以此达到公安内部信息资源共享,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侦查破案服务。

因此,对娱乐场所信息化治安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应当完善公安机关进行信息采集的法律依据,出台相关条文,促使娱乐场所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执法,为公安机关顺利执法提供便利。

3. 呼吁制定并出台灵活性有效性兼有的娱乐场所法律条例与措施,来制止法律”擦边球”违法犯罪现象。

公安机关应当争取以切实有效兼备灵活性的立法和措施来应对法律”擦边球”的违法犯罪现象。

关于酒吧经营单位治安管理工作调研

关于酒吧经营单位治安管理工作调研

关于酒吧经营单位治安管理工作调研一、引言在当今社会,酒吧已经成为人们社交、放松的重要场所之一。

然而,由于酒精的作用和酒吧环境的特殊性,酒吧经营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尽管国家对酒吧行业管理有一系列规定,但实际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对酒吧经营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旨在了解现状,分析问题所在,并提出改进方案。

二、酒吧治安管理的意义1. 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宁。

酒吧内部治安失控会导致斗殴、扰民等问题,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

2. 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

酒吧作为娱乐场所,吸引了大量顾客,而一些不良分子可能利用酒精的影响制造麻烦,危及顾客的人身安全。

3. 维护酒吧行业的良好形象。

酒吧若频繁发生治安问题,将会对行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影响顾客的选择和信任。

三、酒吧治安管理的现状1. 治安问题频发。

酒吧内发生斗殴、抢劫等问题时有发生,治安形势令人担忧。

2. 管理混乱。

部分酒吧经营单位对治安管理不重视,未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检查机制,导致管理混乱。

3.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部分酒吧员工招聘和培训过程中缺乏规范,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难以胜任治安管理工作。

4. 缺乏科学的监控手段。

有的酒吧虽然装有监控设备,但监控手段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不足,无法有效防范和监管治安问题。

四、改进酒吧治安管理的建议1. 加强酒吧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酒吧行业法规的制定和监管力度,完善相关制度,提高治安管理的法律约束力。

2. 提升酒吧员工的素质和技能。

酒吧经营单位应加强员工招聘和培训,建立规范化的培训体系,提升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治安管理能力。

3. 完善酒吧治安管理的监控手段。

酒吧应配置高清晰度监控设备,建立完善的监控系统,并制定科学的监控管理制度,提高治安问题的预警和防范能力。

4. 增强社会各界的共同治安意识。

酒吧经营单位应与周边社区、公安部门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共同治安防范的合力,保障公众的人身安全。

结语酒吧经营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关系着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宁,也与顾客的人身安全和酒吧行业的形象息息相关。

当前娱乐场所治安管理面临的困惑与思考

当前娱乐场所治安管理面临的困惑与思考

当前娱乐场所治安管理面临的困惑与思考[摘要]近年来,娱乐场所治安问题突出,加之管理存在执法理念偏差!执法环节脱节!执法手段不足等问题,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格格不入"通过树立新执法理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途径,维护娱乐场所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进程”娱乐场所作为娱乐业的主要载体,是广大民众休闲!娱乐!健身的重要业余活动场所,在丰富民众文化!健康娱乐生活和活跃经济以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娱乐场所发展迅猛,竞争日趋激烈,引发了部分娱乐场所间的无序竞争,加之管理薄弱,治安!消防安全问题不断出现,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背离了娱乐场所健康序发展的轨道,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格格不入”因此,对娱乐场所治安管理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十分必要"一!当前娱乐场所的治安状况1。

/黄0!/赌0!/毒0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止"吸毒贩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日渐增多,一些场所已沦为藏污纳垢之地。

2004年共查处卖淫嫖娼案件2818万起,其中娱乐场所内1515万余起,占5318%;设置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已成为聚众赌博的重要场所,2004年查处赌博案件3713万余起,发生在娱乐场所内418万起,占1219%;歌舞娱乐场所内吸食!贩卖/摇头丸0!/K粉0等新型毒品相当严重,2004年共查处吸毒案件23万余起,发生在娱乐场所119万起,占813%[1]”这些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2.娱乐场所安全!消防隐患严重"娱乐场所人员密集,易燃!可燃材料又多,加上用电广泛,火灾危险性本身就较大"目前娱乐场所正向大规模!高档次!综合功能方向发展,致火因素更复杂"一些场所安全!消防等安全防范设施差,安全隐患严重,人员更难于疏散,灭火救援难度加大”这些都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3。

娱乐场所整顿工作总结报告

娱乐场所整顿工作总结报告

娱乐场所整顿工作总结报告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环境的改善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娱乐场所整顿工作
成为了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对娱乐场所进行了全面的整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首先,我们加大了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

通过加强巡查和检查,我们发现了
一些存在违规经营、乱象丛生的娱乐场所,并及时进行了整顿。

这些娱乐场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经营无证、超范围经营、安全隐患等,我们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有效地净化了娱乐市场的环境。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培
训活动,包括法律法规的学习、服务意识的培养等,提高了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同时,我们也对从业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背景审查,确保了从业人员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再次,我们加强了对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

我们对娱乐场所的安全设施和消防
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并及时整改了一些存在的安全隐患。

我们还建立了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娱乐场所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管理。

最后,我们加强了对娱乐场所的宣传教育工作。

我们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传递了娱乐场所整顿工作的意义和成果,引导公众文明娱乐,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总的来说,我们的娱乐场所整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
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对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娱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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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调查与思考对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调查与思考近年来,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减轻、消除工作上的疲劳和生活上的压力,充实精神,丰富业余生活必不可少的去处。

然而随着需求的日益增多,公共娱乐场所突显出来的治安隐患和治安问题也更加严重,甚至于有些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由高雅向庸俗、由服务人民向污染社会、由守法经营向违法盈利的方向发展。

为此,探讨如何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就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我区公共娱乐场所管理基本情况2016年4月以来,XX区文体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文化市场经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地调查摸底。

截至目前,XX区区管文化市场共辖歌舞娱乐场所32家,演出场所1家,电子游艺场所45家,网吧11家,市场总量不大,个体规模偏低,且市场总体规模处于萎缩态势。

总体而言,我区上述公共娱乐场所经营状态良好,近年来未发生重大治安管理事故和案件。

在今年的安全隐患摸底排查中,全区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场所6家,限期整改到位3家,依法取缔1家,移交相关单位立案处理2家,未发现存在重大治安管理隐患的经营场所。

然而,经过深入调查走访,在我区的一些公共娱乐场所中,依然存在治安管理中的一些共性问题,有的偶发,有的长期潜在,不容忽视。

二、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公共娱乐场所作为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阵地,是丰富广大人民群众业余生活,进行精神享受和娱乐、休闲的场所。

但是,由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和环境复杂等客观因素,在经营者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自发秩序”和监管部门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秩序传统和社会规范的需要建立的“公共管理秩序”之间矛盾冲突的客观存在,导致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经营者的不良管理行为导致治安问题多发。

近年来,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特别是歌舞娱乐场所中的“黄、赌、毒”等非法活动猖獗,一些娱乐场所卖淫、嫖娼活动从隐蔽、半隐蔽向半公开、公开化发展,一些娱乐服务场所赌徒集聚,赌博形式多样;一些娱乐场所吸毒问题屡禁不止,并有蔓延之势。

娱乐场所成了藏污纳垢、滋生卖淫、嫖娼、淫秽表演、色情陪侍、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场所。

究其原因:一是经营项目缺乏良性发展基础。

公共娱乐场所要良性发展,就要有自己的经营特色、品位特色、服务特色,而我区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的状况只是规模外延上的不同,在内涵、品位上没有什么新的特点,基本上是面貌趋同、品种单调,与市场经济和时代发展相匹配的现代化管理制度及市场运作规范仍未建立起来。

有的经营者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抱着捞一把的目的铤而走险,置法律而不顾,甚至公开经营违法活动和项目。

二是经营方式和经营行为发生了偏差。

近年来,伴随着陪侍小姐和毒品等的普遍出现,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发生了价值上的扭曲,文化品位意识淡化,有些公共娱乐场所经营者为了追求利益,无视社会影响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违法活动提供场所,有的直接参加违法犯罪活动,经营者、消费者、服务人员三种人形成一个违法活动的链条,导致其经营逐步步入了恶性发展的怪圈和误区,使得行业整体形象欠佳,形成了一种错误的经营导向。

三是经营者想方设法欺骗对抗监管部门。

有的经营者为了追求暴利,采用各种方式欺骗、应付检查,甚至是对抗监管部门。

如有的经营者在大门外放置暗哨监视执法检查人员的行动;有的经营者在场所内非法安装专门对付检查的报警铃、报警器;有的经营者把灯开关改为可调的,遇到检查时,灯光明亮,检查人员走后,灯光立即恢复黯淡。

经营者想尽各种对策频繁变换包装和手法,实质内容丝毫不变,欺骗、应付检查,与监管者打“时问差”、“位置差”、“游击战”。

2、监管机制执行难导致治安管理的困境。

当前,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困境的主要表现是管理行为短期化,不能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各项监管机制执行乏力。

各监管部门只重视各种规章制度、监管机制的制定和有关部门责任的落实,而缺乏规章制度、机制执行的管理资源和科学有效的管理行为,尤其是由于缺乏足够的人力和物力,缺乏必要的技术力量,使审批和监管工作往往不能做到无缝对接,日常管理出现真空。

二是各类专项整治治标不治本。

近年来,在全区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监督管理工作中,公安、消防、安监、文化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独立或联合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每年不少于10次,每次专项整治行动都出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且都会取得一定程度的实效。

然而,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只能暂时解决治安突出问题,治标不治本,由此形成经营管理秩序“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

三是日常监管机制不科学、不协调。

目前,我区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尚未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管理意识墨守成规,管理措施和办法原始陈旧,如何依托科技手段、法律手段、市场经济手段加强管理则少有问津。

加之,各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上往往从本部门的局部利益出发,各自为政,各唱各调,在总体上难以形成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合力。

导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罚款、取缔等行政处罚手段失灵,往往是以罚代管、罚不胜罚,吊销证照的寥寥无几,多是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或者象征性地罚款。

3、消防安全隐患源头多,监管任务重。

目前,有的公共娱乐场所或偶发、或长期存在各种消防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一些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一旦火灾发生,势必会造成不可预料的后果。

有的经营者法律观念淡薄,擅自进行场所的修建、改建或扩建、内部装修工程而不向相关监管机构报告和进行建筑设计的防火审核,完工后,在没有取得消防安全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擅自营业。

有的经营场所消防规章制度不健全,未建立防火安全组织和层层责任制,有制度也只是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而得不到真正的贯彻落实。

有的经营者和员工在开业前未进行任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懂得消防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有的经营场所缺乏应急预案,也不开展实地演练。

有的经营场所讲究豪华气派,采用大量木材、塑料、纤维织品等可燃材料,直接导致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

有的公共娱乐场所由于用电设备多,连接的电气线路也多,吊顶等隐蔽工程内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倘若安装、使用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

4、噪音扰民问题不断增多,监管难。

近年来,我区公共娱乐场所噪音扰民问题呈多发态势,公安、文化执法、城管、环保等部门近年收到群众关于公共娱乐场所噪音扰民的投诉举报正在逐年增加。

娱乐噪音,民不堪其扰,管理部门亦伤透脑筋,尽管三番五次对娱乐场所扰民的问题进行查处,但很快就死灰复燃。

娱乐场所噪音扰民,主要就是选址不当、隔音设备不好和缺少专业技术指导等原因,成因不算复杂,但实际治理远比想象难。

执法人员在接到市民举报投诉赶到现场后,经常屡屡扑空,原因就是这些娱乐场所往往有工作人员专门在门口守候,一有风吹草动就通风报信。

各相关监管部门的整治行动也只是短期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由于缺乏科学、长效的机制,牵头主管部门长期没有得到明确,加之取证难,各部门之间没有真正形成合力,难以根治。

三、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对策建议1、严格审批条件,提高准入门槛。

古人云:“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要有效解决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问题,首在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资格和条件,不断提高行业准入的门槛,将那些潜在会引发治安管理问题的对象在第一时间拒之门外,防患于未然。

具体而言,对于申请设立公共娱乐场所的投资者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限制,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审批条件。

在审批设立娱乐场所的过程中,由文化部门牵头,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城管、工商等具有不同监管职能的部门在常规的设立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结束之后,开展一次联合实地检查,并在检查合格之后严格执行听证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杜绝一切事前隐患。

同时,对申请设立娱乐场所的投资者、经营者、从业人员和选址进行严格审查,禁止国家工作人员、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以及其他有不良记录人员开办娱乐场所。

2、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率。

一是建立以公安机关等监管单位为主导的治安管理社会合作机制。

在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过程中,探索形成一个监管单位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之间、各种社会力量之间的互动式、网络化的行动结构。

借助我区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的相关工作成果,改变以往主要由公安机关单独地进行治安管理的方式,利用行政、法律、市场、社区等多种手段来实现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秩序更优化的供给机制,实现政府、市场、社会的功能优势互补。

二是鼓励建立公共娱乐服务行业的自我管理机制,在政策上鼓励和支持其实现行业自治。

行业自治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成立行业管理商会、协会以及由多方协作参与的具有一定管理权力和责任的自治组织等。

各监管单位由文化部门牵头在行业自治中主要发挥治安工作的支持和辅助作用。

三是由专项治理模式向预防管理模式转变。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信息监测和情报分析工作。

从近几年来各监管部门或分散、或集中的专项治理行动的情况看,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的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往往会随着各项集中治理行动的开展而短期减少消失,但又长期存在。

为此,公安、文化、消防等主要监管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信息监测和信息通报工作,利用社会治理网格化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协作监管。

3、强化业主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要进一步强化经营业主的责任意识教育和自我管理工作,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娱乐场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切实抓好娱乐场所自律建设,教育、监督娱乐场所坚持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廉洁经营、公平竞争,筑牢抵制违法犯罪活动的防线,保障娱乐场所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构建行业协会参与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新模式,以行规会约来规范娱乐业的经营活动。

通过培养教育来规范从业人员行为,针对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法制宣传,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律培训班和治安安全防范知识讲座,尤其是要大力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单位要建立监督指导行业协会和行业自律工作的机制,督促行业协会以及经营者定期开展行业自查自纠,建立有效的纠错惩罚机制,督促和帮助业内经营单位制订有关安全、经营管理等制度,确保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经营管理制度健全。

4、明确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监管事项繁杂、监管部门众多,涉及文化、公安、消防、工商、城管、卫生多个重要部门,这就需要各单位不仅要充分明确自身监管职责、做好分内工作,更需要加强沟通、联合协作,才能形成监管合力。

一是要进一步细化监管事项,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

各监管单位对在公共娱乐场所日常治安管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分析、梳理,形成治安管理事项与问题清单,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职责,对于一些职责不明晰的监管事项和问题要及时召集相关单位通过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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