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制度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并不等于终身合同。
在出现《劳动法》第24、25、26、27条的情形时,也可以依法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在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需要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进行操作,否则违法规定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需要进行相关的赔偿。
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寻求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帮助。
「案例」小张是大学的管理学毕业生,在一次校园招聘会上,跨国集团公司向他伸出橄榄枝。
经双方商定,小张毕业后到该公司担任业务经理。
后小张顺利毕业并和该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结束后,小张转为正式员工。
在转为正式员工第2个月,公司通知其第二天不用上班,理由是小张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小张认为,自己工作和能力符合公司要求,并在业绩考核中达到公司的规定。
为此,小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律师分析」这是一起因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满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建立的法律约束关系,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框架,广泛适用于各个经济领域。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签订和变更、权利和义务、解除和终止等方面阐述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为了报酬而与用人单位订立的,有关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休假等方面的约定书。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的基本规范文件,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1.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劳动时间、工作地点、休假制度等基本信息。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合法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设施,确保劳动合同的平等和自愿原则。
2. 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合同内容,但必须经过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记录变更内容。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1.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权依法享受合法报酬、休假、社会保险等权益,同时有义务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并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2. 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管理、指导和监督劳动者的工作,并支付劳动者约定的报酬。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条件。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可以由劳动者提出辞职或者用人单位予以辞退。
双方必须依法解除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2. 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或者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后,合同自动终止。
双方无需再进行解除手续。
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框架。
第六讲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3,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1)双方协商解除 (2) 劳动者单方解除 (3)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一,双方协商解除
第36条规定: 36条规定: 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讨论: 讨论: 协商一致解除是否需要给付经济补偿金? 协商一致解除是否需要给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性质?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性质? 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立即解除
用人单位以暴力,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 除.
2009年 2009年7月,刘某从某矿冶学校毕业后,被某有色金属矿山企业 刘某从某矿冶学校毕业后, 录用,并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 录用,并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刘某负责指导一 线开采工作,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 线开采工作,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工资待遇与企业管理人 员相同.刘某工作后,企业为刘某提供了半年的培训, 员相同.刘某工作后,企业为刘某提供了半年的培训,然后按劳动合 同约定安排到一线指导开采工作, 同约定安排到一线指导开采工作,但一直没有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设 刘某找到企业负责人,答复说刘某是按管理人员对待的, 备.刘某找到企业负责人,答复说刘某是按管理人员对待的,不是真 正的一线工人,不能象一线工人那样领取劳动保护设备, 正的一线工人,不能象一线工人那样领取劳动保护设备,由于工作需 也无法享受企业机关科室人员的工作环境. 要,也无法享受企业机关科室人员的工作环境.刘某认为企业的这种 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条件的约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条件的约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 业则提出,如果刘某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规定, 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业则提出,如果刘某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规定,赔偿企业录用 和培训费用.刘某不服,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和培训费用.刘某不服,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刘某的解除合法吗? 刘某的解除合法吗? 培训费应支付吗? 培训费应支付吗?
员工手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8篇

员工手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8篇篇1一、前言本员工手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手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协议是本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生等。
1. 双方协商一致原则:员工与公司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 合法合规原则: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 公平公正原则: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滥用权力,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
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4)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员工权益的;(5)因公司欺诈、胁迫或利用员工弱势地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经济补偿等事项。
2.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法律依据以及员工的权利救济途径。
3.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4. 双方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前进行工作交接,结清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并办理相关证明文件。
六、经济补偿与赔偿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岗位性质等因素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制度

劳动合同解除制度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概念、类型、条件、程序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阐述,并对我国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现状及完善进行探讨。
一、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概念与类型(一)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概念劳动合同解除制度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解除制度旨在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类型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程序,可以将劳动合同解除制度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2. 单方解除: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3. 客观解除:由于客观原因,如劳动者死亡、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等,导致劳动合同关系自然终止。
4. 违法解除: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协商解除的条件1. 双方自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
2. 提前通知:双方应当提前通知对方,以便对方做好相应的准备。
(二)单方解除的条件1.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条件:(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5)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2. 劳动者单方解除的条件:(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形。
员工离职与劳动关系终止制度

员工离职与劳动关系停止制度一、前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离职及劳动关系停止的相关事宜,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保障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离职申请与审批流程1.员工离职应提前30天向直属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离职原因。
2.直属上级必需在接到离职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上报至人力资源部门。
3.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离职审批流程,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4.对于特殊情况和紧急离职的申请,公司将酌情处理,并告知相关责任人。
三、离职前的流程与责任1.员工在离职前应如实供应离职所需的相关料子,包含但不限于离职申请书、办理离职手续指南、离职交接清单等。
2.直属上级应帮助员工布置离职交接事宜,并确保员工顺利完成工作移交。
3.员工在离职前应完成全部与职务相关的交接事宜,并留下相应的文件、资料和工作经验的总结报告。
四、离职待遇和权益保障1.员工在离职前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离职手续申请,办理离职手续。
2.公司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员工相关劳动合同的规定,合理支出员工离职弥补和结算工资。
3.对于员工在公司期间积累的年假、加班费等权益,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支出。
4.员工须如实交还公司的资产、文件、资料等,不得擅自带走或私自使用。
5.离职后,员工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与公司业务竞争的行为,并保密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五、劳动关系的解除与停止1.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解除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辞职、解聘、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协商全都等形式。
2.公司有权依据岗位需求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决议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进行相应调整和升迁。
3.公司保存特别规停止劳动关系的权利,当员工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失职、泄露商业机密、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犯罪行为等情况发生时,公司有权立刻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六、不良离职和违规处理1.员工离职过程中,如显现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但不限于警告、记过、停工、降职、赔偿等。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且情节严重,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如果严重失职或者有营私舞弊行为,导致用人单位遭受重大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如果劳动者同时在其他单位工作,严重影响了在本单位的工作,或者用人单位提出改正要求后劳动者拒不改正,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导致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劳动者因为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第40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是劳动关系中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它关系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保护。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以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带来的法律风险。
同时,劳动者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旨在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确保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充分了解并遵守这一法律规定,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
劳动合同解除制度内容

劳动合同解除制度内容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劳动合同的解除程序,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类型1. 协商解除: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 法定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1.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 双方应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经济补偿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四、法定解除劳动合同1. 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1. 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提供解除理由和依据。
2. 双方应就解除劳动合同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解除协议。
3. 解除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原因、解除时间、经济补偿等内容。
六、经济补偿1. 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依法确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2.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 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应按照协议办理工作交接、档案转移等手续。
2. 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争议解决1. 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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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程序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 除。
3.经济性裁员
(1)定义 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出现 劳动力过剩现象,采用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 此作为改善经营状况之手段的劳动合同解除现象。 ①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一种表现。 ②主要是因为经济原因。 ③只发生在企业中,只有企业才能进行经济性裁员, 其他类型的用人单位不得进行经济性裁员。 ④必须一次性解除法定数量的劳动合同。(20人或 10%)
优先留用原则; 优先录用原则。 经济性裁员的禁止性规定 ①疑似职业病的观察期; ②职业病患者或工伤人员; ③患病或因工负伤人员在医疗期; ④女职工三期;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 不足五年; ⑥其他情形。
辞职) (1)预告辞职的性质 劳动者预告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者在行使该项权利时不是违约行为的表 现,无需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不得阻止。 预告辞职必须设定预告期。预告期对劳动 者自由解约权的限制,是劳动者辞职的必经 程序,而非条件。
(2)解除方式及后果 预告期 通知形式 一般预告 辞职 30天 书面 解除后果 可以补偿、也 可以不补偿
2.即时辞职(特殊性辞职)
(4)即时辞职情形 第一、随时通知的即时辞职情形
A、未依约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D、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 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无需通知的即时辞职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 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 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 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五)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辞退)
即时辞退
用人单位辞退
预告辞退
一般预告辞退 经济性裁员
(五)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辞退)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及分类 1.类型
协议解除 无条件
补偿或不补偿
劳 动 合 同 解 除
单 方 解 除
一般预告辞职 劳动 者 辞职 预告辞职
试用期内预告辞职
随时通知辞职 无需通知辞职
即时辞职
即时辞退 用 人 单 位 辞退 一般预告辞退
预告辞退
经济性裁员
2.劳动合同解除的分类
(1)以解除条件依据为标准
第七章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制度
一、劳动合同解除
(一)概述
1、概念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 尚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以前,因具备解除条 件而由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合 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和法律制度。
2、特征
(1)劳动合同的解除以有效成立的劳动合同
为标的。 (2)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具备解除条件。 (3)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通过当事人的解除 行为。 (4)劳动合同解除的效果是使劳动关系消灭。
法定解除—约定解除 (2)以无过错为标准 过错解除—无过错解除 (3)以解除主体为标准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解除 (被迫离职)—(主动离职)
(三)劳动合同协议解除
1.定义: 又称合意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 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达成合意的基础上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效力的行为。 2.条件: 第一,存有效的劳动合同,且处在履行之中; 第二,自愿、平等协商; 第三,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损害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 第四,协议解除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形 式。(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五)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辞退)
2.预告辞退
(1)定义 预告辞退,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 情况发生变化、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过失, 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事先通知单方解除劳动 合同的行为。也称无过错性辞退。
(2)条件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 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 工作; ②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 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试用期预 告辞职
3天
书面、口 头
不补偿
2.即时辞职(特殊性辞职)
(1)定义 即时辞职是指当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 无须向用人单位预告通知就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包括随时通知的即时辞职和无需通知的即时辞职。 (2)特点
①没有预告期; ②须具备法定许可性条件(用人单位有过错); ③应支付经济补偿。
1.即时辞退
(1)定义 即时辞退是指因劳动者一方过错或其他法 定原因,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事先通知即 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也称过错性辞退。
(2)条件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 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 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 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 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 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3.后果 (1)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协议解除动议的,须支 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首先提出协议解除动议的,用人单 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预告辞职
一般预告辞职
单方 解除 劳动 合同
试用期内预告辞职
即时辞职 (特殊性辞职)
随时通知辞职
无需通知辞职
1.预告辞职(一般预告辞职、试用期内预告
(2)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
①破产重整;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③进行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 ④其他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 发生重大变化的。
(3)经济性裁员的程序
①说明情况,听取意见; ②报告裁员方案; ③公布方案,办理解除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的社会福利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