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雍正对学政制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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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简介-雍正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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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简介|雍正详细信息-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公元1678年公元1735年),满族,母为康熙孝恭仁皇后乌雅氏,清圣祖玄烨第四子,是清朝入关后第三位皇帝,1722 1735年在位,年号雍正,死后葬于清西陵之泰陵,庙号世宗,谥号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

生年:康熙十七年(1678年)十月三十日(12月13日)属相:马父亲:康熙帝爱新觉罗玄烨生母:孝恭仁皇后乌雅氏养母:孝懿仁皇后佟佳氏兄弟姐妹:有五个同母弟妹(皇六子胤祚,皇七女,皇九女固伦温宪公主;皇十二女,皇十四子胤禵,即允禵)排行:齿序为第四子,自然排序为第11子。

卒年: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二十三日(10月8日)享年:五十八谥号: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睿圣大孝至诚宪皇帝。

庙号:世宗陵寝:清西陵之泰陵嗣帝:皇四子(第4子)爱新觉罗弘历(乾隆帝)争夺皇位雍正帝(1678年-1735年),姓爱新觉罗,名胤禛,满族,康熙帝第四子。

胤禛是德妃所生之子,《清史稿世宗本纪》上说他有异征,天表魁伟,举止端凝。

他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被封为贝勒,四十八年(1709年)晋封雍亲王。

此间诸皇子为谋求储位,各结私党,勾心斗角极为激烈,当时的太子胤礽两立两废。

胤禛表面竭尽孝心,友爱兄弟搏取了父皇的好感。

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在北郊畅春园病死,他继承了皇位,次年改年号雍正。

胤禛虽然即了帝位,但以皇八子胤禩为首的当年争夺储位的劲敌,并不甘心自己的失败,他们散布流言,制造事端,以发泄愤懑之情,动摇刚刚易主的皇权。

雍正帝着手巩固皇位:他严厉打击朋党、政敌。

雍正有兄弟多人,雍正把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当作劲敌,对他们予以坚决打击。

雍正二年七月印制他的《朋党论》,发给诸王和要员。

文中强调臣子要与君王同好恶,指出朋党的危害。

做罢舆论后就立即处置他们:康熙的皇十四子胤禵先是降爵为郡王,拘禁汤山,后来派去守陵,再后来降爵为贝子,受圈禁。

雍正皇帝的新政

雍正皇帝的新政

雍正皇帝的新政清朝雍正,是历史上争议较多的皇帝。

从他的即位到施政,一直是扑朔迷离,连死都是不明不白,史笔很少。

据传他冷面冷心、严刑厉治,对下多苛责而少体恤,许多人称他为“冷血皇帝”。

而就是这么一个“冷”皇帝,却作了一篇鲜为人知的吏治“真文章”,史称“雍正维新”。

康熙末年,政事懈怠,文恬武嬉,表面上名称盛世、官清民晏、“永不加赋”,实际上中央过度集权,百官无所事事,人浮于事;官员结党营私,关系盘根错节,相互倾轧;各项杂费繁重,官吏横征暴殓,怨声载道;政策漏洞百出,贪污舞弊成风,名目众多;土地兼并严重,百姓流离失所,贫富悬殊,各种社会矛盾十分尖锐。

到雍正即位时,国库已被大小官员借空,仅存白银八百万两,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

雍正就是在这样糜烂的环境和复杂的党争中即位的。

为了收拾这个“烂摊子”,他内依十三弟允祥,平息青海叛乱,惩戒兄弟篡逆;外凭一干能吏,实行“雍正改元,刷新政治”,建立了封建历史上较为完备的反腐机制。

在当时的改革先驱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名相张廷玉和雍正三大“模范”总督,他们出身不同,出发点不同,采用的方法也各自迥异。

——“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

三朝宰辅张廷玉,机敏练达、多谋善断,出身于勋贵之家,袭爵而为显官。

他处中央机枢之位,统筹全局,因时而宜,致力于建立制度完善的防范机制:一是完善制度。

他对全国的刑法、钱法、监查制度了如指掌,同时他长期办事,对官场弊端十分熟习,据此他把各项制度一一加以修正总结,建立了较为科学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并“铁牌定制”,广为宣示。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

他一方面广开言路,主张对官员的公开监督,认为“事无不可对人言”。

另一方面秉公执法,对于贪官,即使是亲哥哥张廷璐,他也决不姑息;对于廉官,即使触怒皇帝,他也舍身相护,是历史上有名的贤相。

——“不需腐败”的保障机制。

两江总督李卫,聪明多智、巧于任事,出身于乞丐奴仆,得雍正宠爱而授官。

他总督江南,富甲天下,因地而宜,致力于建立“不需腐败”的保障机制。

浅析清康雍乾时期皇子教育制度_史钰娇

浅析清康雍乾时期皇子教育制度_史钰娇

THE SILK ROAD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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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康雍乾时期;皇子教育;上书房制度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3)04-0048-02
清朝建立后,为求江山永固,提倡“稽古兴文,崇儒兴 学”。 在京师建立了许多学校。 康、雍、乾时期,皇子们很小 就开始接受严格的教育。 “清代皇子教育真正的开创者与 奠基人,当属康熙帝。 ”①
二、皇子教育的方式 有清一代,皇子教育被视为极其重要的事情。 最高统 治者将其列为国家政务之一,时常进行检查、督促,因此皇 子们的教育方式也比较特殊。 既有对历史的继承,又在不 断地创新,更加注重皇子的实践锻炼。 清代帝王家的子弟,生活范围有限,基本与世隔绝,尤 其在他们的童年和青年时代, 陪伴其左右的除了服侍他 们的太监、仆役之外,便是他们的父母,而他们得沾教养 的首先是皇家的“庭训”。 皇帝将庭训视为对皇子们最重 要的授课方式。 康熙帝由于在年幼时父亲顺治帝去世,为自己没有受 到父皇的训导而感到遗憾 。 康熙四 十七 年 (1708)九月 废 太子的告天祭文中写道:“臣自幼而孤, 未得亲承父母之 训,惟此心此念,对越上帝,不敢少懈。 ”⑧为了不把这样的 遗憾留给自己的儿子,康熙皇帝亲自对他们进行教导。 雍正帝即位后,和兄弟们一起追记了皇父生前对他们 的 教 导 ,汇 编 成 书 ,定 名 《庭 训 格 言 》,其 中 涉 及 到 保 持 满 俗、敬祖孝亲、正心修身、虚心求教、勤俭节约、教育后代、 勤学经典、管教下人、养身之道、生活常识等方面,集中反 映了康熙帝教子的宗旨与殷切希望。 在教育后代的问题上,康熙帝要求下一代要从小严格 管教,他说:“为上人者,教子必自幼严饬之始善。 ”而从小 被娇惯的孩子,“长大成人,不至痴呆无知,即多任性狂恶。 此非爱之,而反害之也”。 ⑨他在对皇子的庭训上很注重以 身示范。 正是受到这样的影响,之后的继承者雍正,才如 此地勤于理政。 他于日理万机之中,亲自书写朱谕、朱批。 他的勤政习惯自始至终保持,年年如此,寒暑无间。 ⑩ 三、对清代皇子教育制度的评价 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历程缓慢, 各朝各代也不尽相同, 在皇子的教育上更呈现出自己的独特之处。 从纵向来看,与其他朝代相比,清朝康、雍、乾时期的

清朝的学政承自明朝,均为由钦差转变来的地方官员生员教官学额

清朝的学政承自明朝,均为由钦差转变来的地方官员生员教官学额

清朝的学政承自明朝,均为由钦差转变来的地方官员生员教官学额学政制度包括提督学政和府州、县学及学官等方面。

学政的发展沿革清代学政制度承自明代。

明代制度,生员入学原由巡按御史、布按两司及府州县官管理。

正统元年(1436年),始特设提学官。

景泰元年(1450年)罢。

天顺六年(1462年)复设。

其后渐渐增加。

提学之职,专督学校,不理刑名。

但由于其为朝廷命官,民间多有词讼告理。

提学可以接受词讼,但无权处理。

重者送按察司;轻者,发州县衙门处理。

直隶则送巡按御史处理。

同时,督抚及布按二司亦不允许侵权,干涉提学职事。

然明代提学既带按察司副使、佥事衔,不得不少屈于督抚,往往阿附迁就,不能自举其职。

清初,各省并置督学道,带按察使、佥事衔,且多由守、巡道兼之。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御史张集疏请慎学政之选,诏下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停论俸补授之例。

凡顺天学政缺,以侍读、侍讲、谕德、洗马等官简用;江南、浙江学政,以侍读、侍讲、谕德、洗马、中允、赞善等官简用;其余各省学道,将应升之五部郎中、及参议、道、知府等官选择,开列请用。

嗣后不拘省分,凡由翰林、科道出者,即为“提督学政”,又称“学院”;由部属等官者,则为“督学道”,又称“学道”。

雍正四年(1726年)定制,各省督学皆改为学院,其以部属简任者,依出身甲第各加翰林院编修、检讨衔。

自此提学直属礼部而无道衔,皆称“提督学政”,简称“学政”。

学政职责和权限清代于各省设提督学政一人,专督学校。

惟直隶省一人,设于顺天府。

此外,奉天府和福建台湾府也各设学政一人。

顺天府和各省学政,例由进士出身的侍郎、京堂、翰林、科道、部属等官充之,各带原衔品级;奉天府学政由奉天府丞充,福建台湾府学政,由台湾道充。

学政的职掌是“掌直省学校生徒考课黜陟之事,以岁、科二试巡历所属府州,进诸生而抡文艺、程品行,升其贤者能者,斥其不率教者。

凡兴革事,宜皆会督抚以行之。

”众所周知,在清代科举与学校两个制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清朝的政治思想与制度变革

清朝的政治思想与制度变革

清朝的政治思想与制度变革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的政治思想和制度变革对中华民族的未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清朝政治思想与制度变革的演变。

一、封建思想与儒家思想的交融清代官方的政治思想基本上是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但是加入了满族封建思想。

封建思想在清朝的政治制度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定下了封建社会的法律规范,同时也增强了帝王权力。

然而,儒家思想在清朝的影响也不可小觑。

清朝开国之初,帝王以清明之治作为治国方针,推儒兴学、尊师重道,实行德治,这些封建社会倡导的思想也不谋而合,形成了一种政治文化的稳定性,为清朝政治制度的稳定奠定了基础。

二、科举制度的变革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也是清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清代前期,科举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科举考试的难度也随之提高。

但是在清代中后期,由于科举制度的固化,以及科举制度在某些方面的缺陷,科举制度很难再提供足够的人才支持。

为此,清朝逐渐开始对科举制度进行改革,推动了近代教育的发展,引进了西方教育思想,加强了教育力度,使得青年一代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同时,科举制度也开始趋向考察实际能力,而非单纯的经书义理,为国家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储备力量。

三、废除世袭制度世袭制度是封建社会的一大特点,这种制度使得一个人的家族地位,决定了他一生的命运,这对国家的发展和进步有很大的限制。

清朝在政治上也遵循了世袭制度,而且这种制度在清朝显得更加严格。

父母官的职位可以继承给儿子,因此有许多官僚家族在清朝中形成。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世袭制度也越来越明显地限制着清朝的发展和人才的选择。

康熙时期,清朝开始废除世袭制度,招收员外郎,扩大千户制度,为选贤固本打下了基础。

四、推崇“和平共处”的外交政策清朝在国际上的角色定位非常特殊,它是一个大陆型的帝国,它的疆域辽阔,它的领导者必须懂得维护自己的利益。

作为一个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王朝,清朝的外交政策对于维护中华民族的尊严和地位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论雍正朝的奏折制度

论雍正朝的奏折制度

清门,交 内奏事处太监径呈皇帝;其他地方官的奏 方式抄录批示文件 ,有的加 ‘钦 此’二字作结束。
折不直送乾清门,交由雍正指定的王公大臣转呈, 皇帝在原折片上所作夹批录副时也需要照录,并在
防止奏折的内容在进呈过程 中泄露。最后 ,折子到 该行上方注明 ‘朱’字。并不是所有的奏折都有副
了内廷,雍正亲阅亲批 ,任何人不得参与。他说: 本,这些只限于可 以公开的奏折,至于那些涉及机
掉。面对朋党势力,雍正通过扩大奏折具奏人的范 (169 3年 ),康 熙为 了能直接 了解地方情形 ,令
围和具奏上报的内容 了解下情,瓦解对手。激烈的 他的那些派驻外地的亲信家奴,即那些 曾在他构成威胁的朋党 走的官员,如曹寅、李煦等人用奏折向他报告一些
百年纪念,百年超越。此书出版本身即是对辛 1 994,(5).
亥革命 一百周年的纪念,而关于如何真正实现辛亥 [4]李泽厚.启 蒙与救亡 的双重变奏(中国现代 思想史论)【M】.
革命 的百年超越则是一个更为深刻和有意义的问题。 毕竟,铭记历史是为 了警醒社会、指向未来。
参 考 文 献 : [1】【法]托克维 尔.旧制度 与大革命(序 言)[M]玛 棠译.商务 印
留中。有些奏折涉及机 密不便于下发或具奏人
设官员,如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各处巡监御 请求皇帝不要下发 ,皇帝依例不下发,一般也不交
史、税关监督、各种临 时性的巡察御史、给事中, 军机处办理,确需办理者 ,要裁 去原具奏人姓名。
或 因挂有科道衔名,或 因为皇帝家 臣,自然赋予密 发还 。专差呈送的折子,有 旨与否,都要由奏事太
“各省文武官员之奏折,一日之间,尝至二三十件, 密和隐私 的,就算是军机大臣也无法近身。”…

清朝的理学思想与政治制度

清朝的理学思想与政治制度

清朝的理学思想与政治制度清朝是我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政治制度和文化思想都有自己独特的特点。

在清朝时期,理学思想被全面推广,并成为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探讨清朝的理学思想与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

一、理学思想的兴起在清朝前期,由于康熙、雍正两位皇帝的励精图治,国家逐渐恢复了安定繁荣的状态。

同时,一批优秀的学者也在这个时期崛起,在网络的影响下,他们提出了对旧有儒家学说的批判,并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思想流派——理学。

理学的核心思想是“格物致知”,即通过对自然现象的观察和研究来寻找真理。

这种思想意味着推翻旧有儒家学说中机械地奉行经义的做法,求学者应该注重实践和自己的感悟,发掘出真正有用的知识。

理学思想的兴起是促进清朝政治制度变革的关键,理学家们认为,只有通过推崇实践和知识来改造社会,才能让国家繁荣起来。

在他们的影响下,清朝政府逐渐将实践带入政治生活中,政治制度也逐渐由陈旧、僵化的状态中走出。

二、政治制度的变迁清朝的政治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在其崛起之初,清朝统治者体现出自身封建主义特点,但随着时代的变革,他们不断地感受到现实生活对于传统政治制度的冲击,开始推动政治制度变革。

到了乾隆年间,清朝国家政治出现了全面的转型,一批新的知识分子加入了朝廷,他们推崇实用主义,更加注重经验和知识,这与理学思想不谋而合。

同时,乾隆年间的清政府还实施了大规模的教育改革,将科举和府试制度逐渐废除,取而代之的是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考试制度。

此外,在乾隆年间,清政府还开始推行严格的行政管理制度,实施九邑、十直的管辖体系,并加强了省级统治,加快了政治整合和中央集权的进程。

这些政治制度改革都是理学思想的倡导者和支持者们不懈努力的结果。

他们认为,只有通过引入现代理念,加强对知识的推崇,才能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达到更高的水平,并使自己的国家繁荣起来。

随着乾隆时期清政府的变革,国家系统实现了更加高效的管理和行政机构化,也以创新的形式在政治制度上不断推进。

清朝的行政体制

清朝的行政体制

清朝的⾏政体制1.议政王⼤⾂会议议政王⼤⾂会议,是清朝初期满洲亲贵⼤⾂们商讨并决定军国⼤事的⼀种重要形式。

对皇权有较⼤的限制,在乾隆五⼗六年(1791年)下谕将其取消。

2.内阁清代内阁沿袭于明代,但内容却有所变化。

⼊关前,皇太极曾创设⽂馆,是为内阁雏形。

后来⼜把⽂馆扩⼤为内国史、内秘书和内弘⽂三院,负责起草对外⽂书、撰拟诏令、编纂史书、颁布制度,辅佐皇帝处理政务。

内阁设满汉⼤学⼠,并与明代⼀样,例兼殿阁衔。

雍正七年,特置额外⼤学⼠,即后来的协办⼤学⼠。

乾隆⼗三年,因鉴于⼤学⼠员额多寡不定,正式确定为满汉各⼆⼈,协办⼤学⼠则根据情况,满汉或⼀员、或⼆员,因⼈酌派。

⼜重新调整了殿阁兼衔,即三殿(保和、⽂华、武英)三阁(⽂渊、东阁、体仁)。

⼤学⼠、协办⼤学⼠以下,还有学⼠、侍读学⼠、侍读、典籍、中书等官。

清代⼤学⼠常兼任各部尚书或管理某部部务,某副⼿学⼠则兼任侍郎。

3.南书房南书房位于乾清宫西南,⼤概设于康熙拘禁鳌拜,政柄在握以后。

南书房并不属于中枢机构,开初不过是皇帝召集⼀批翰林学⼠,⽤以传授知识、讨论学问的场所。

这样难免会涉及当前政事。

在光绪⼆⼗四年撤销。

4.军机处军机处的建⽴与清廷向西北⽤兵有直接关系。

雍正⼋年,决定于接邻内宫的隆宗门内设⽴军机房,处理有关前线的奏报和诏旨。

不久更名军机处,并由单纯办理军事,逐步扩⼤到其他政务。

1911年撤销。

军机处设军机⼤⾂若⼲名,⼀般由⼤学⼠兼任,也有选⾃各部院官者,以品贵资深者为班⾸,但⽆统属关系。

⼜有军机章京,俗称⼩军机,满汉各⼗六员,是⼤⾂的僚属。

军机⼤⾂的职掌是“掌军国⼤政,以赞机务”,⼏乎涉及到当时朝廷中的所有⼤事。

还有⼈事咨询权,⾃⼤学⼠、各部院正副职,以⾄总督、巡抚、将军、提督、总兵、学政等⾼级官员出缺递补,都由军机⼤⾂开单进呈发出。

5.六部以吏、户、礼、兵、刑、⼯六部为基轴的中央⾏政机构的设置,也是从明代接受过来的。

⼤体吏部掌⽂官品秩、铨叙、考课、黜陟、封授;户部领管全国户⼝、⽥⼟赋税、官员俸饷、仓库、钱币、国⽤;礼部主朝廷礼仪、科举、学校、外国贡使交聘;兵部司武官除授、封荫、考绩、军资、军籍、马政、邮传;刑部主持国家民、刑律令和狱断;⼯部负责⼯程建筑、⽔利兴修、钱币⿎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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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终止。 康熙年间学 政的简用方式可以参考下面两条材料: (卷 !!()
材料一:
康熙二十三年 (!(*)) , 九卿议准, 学政关系文教, 造就人材, 嗣 后 停 其 论 俸 补 授。 顺 天 学 政 缺, 应 将 侍 读、 侍讲、 谕德、 洗马概行开列, 恭请简用; 江南、 浙江学道缺, 停其补用郎中 、 道府, 应将 侍 读、 侍 讲、 谕 德、 洗 马、 中 允、 赞善亦概行开列, 恭请简用; 其余各省学道缺,将应 升 进 士 出 身 之 五 部 郎 中 及 参 议、 道、 知 府 等 官, 选择开
学界对清代学政的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果, 主要有魏秀梅: 《 从量的 观察探 讨 清 季 学 政 的 人 事 嬗 变》 , 载 《中央研究院近 ! 目前, 代史研究所集刊》 第%期 ( .$/# 年 # 月) , 刘德美: 《清季的学政与学风、 学制的演变》 , 载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 第 ./ 期 $0 - ..$ 页; ( .$1$ 年 # 月) , 陈金陵: 《 从嘉庆朝学政密奏看清代学政》 , 载 《清史研究集》 第/辑 ( .$$" 年 ." 月) , 《清代 0". - 02" 页; !2%!%% 页;董 建 中: 学政的养廉》 , 载 《北京档案史料》 黄春木: 《 清代学政研究》, 载 《 教 育 研 究 集 刊》 第 21 辑 0 期 ( !""! 年 $ 月) , !""" 年 0 期, !"! - !.% 页; .!. 或探讨了清代学政养廉银设置和变动的具体过程, 或以嘉庆朝为 例 - .%" 页。这些论文或从宏观上探讨了清代学政制度的 沿革和职掌, 探讨了学政的秘密奏折制 度, 或是从数量上探讨了清季学政在地域、 年 龄、 原 任 职 衔 和 出 路 上 的 变 化, 或是探讨了清季学政和学风 、 学 制演变的紧密关系。总体看来, 这些研究多集中在清朝的中后期, 对清朝前期, 尤其是雍正时期学政 制度的建置沿革则研究不够。
不再有学道、 学院之分, 其官名为 “提督某省学政” , 或通称为 “学政” 。 提学官的设置, 原本与国家尊崇儒术、 推广儒学的 政 策密 切相 关, 而地方儒学和科举事务的日益繁 重, 反过来又促进了提学官职权的专门化。雍正帝 将学 道改为 学 院, 反 映 了 这 一 转 变 趋 势。 编 修、 检讨
试论雍正对学政制度的发展
李 自 华
(中共北京市委 党史研究室, 北京 ."""22) Nhomakorabea摘
要: 雍正在位期间对学政制度进行了重要改革, 主要表现为: 将学道改为学院、 严密学政的简用程序、
大规模选用翰林官充任学政、 设立学政养廉和推行学 政 密 奏 制。这 些 改 革 是 雍 正 时 期 一 系 列 政 治 经 济 改 革 的有机组成部分, 既有益于学政制度的完善, 又促进了其他改革的 深入开展, 对后世具有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 雍正; 学政; 翰林官 中图分类号: 3!2$ , ! 文献标识码 : 4 文章编号: "%%$ - 1"$% (!""#) "% - ""!! - "/
学政隶属礼部, 地位与督、 抚平行, 是清代在各省设置的负责举办学校和科举事务 的最高职官。它
[.] “掌学校政令, 岁、 科两试, 巡历所至, 察师儒优劣, 生 员 勤 惰, 升其贤能者 , 斥 其 不 帅 教 者” , 对 (卷 ..# )
清代国家运转和社会稳定起着十 分重要的作用。雍正时期是一个改革的时代, 其改革涉及到社会经济 的各个方面, 学政制度在此时期也得到了重要的发展。雍正对学政制度的一系列发展和创新, 不仅应时
[ (] (!$!$) 。 (卷 ’ + !#)
雍正帝将学道改为学院后, 便 大 量 起 用 翰 林 官 去 担 任 学 政 一 职。 雍 正 时 期, 由于科举事务日益繁 重, 设学政的省区较清初有所增加, 表现为: 雍正二年 (!$#)) , 江南添设安徽学政一员; 湖 广分设 学政, 即 湖南一员, 湖北一员; 雍正七年 (!$#’) , 广东学政改为广韶学政 , 并添 设肇高 学政 一员。 这样, 全 国就有 十八省区设有学政: 直隶、 江苏、 安徽、 浙江、 江西 、 福建、 河南、 山东、 山西、 湖北、 湖南、 陕甘、 四 川、 广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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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集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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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了学政与监察系统的疏离, 有向着专门办理学校和科举事务发展的趋势。
二、 严密学政的简用程序
学政一职, 关系重大, 清初的皇帝在学政的简用上都十分谨慎。清初的提学道由进士出身的各部郎 中补用。顺治七年 (!($" ) , 定 学 道 考 选 部 属 制, 由 内 阁 会 同 吏、 礼 二 部 考 选。 这 一 制 度 于 顺 治 十 六 年
从材料可知, 康熙初年, 学政选用是 “论俸补授” , 即按资历排队候补。康熙二十三年 ( !(*) ) 后, 学政 人选先由吏部开列, 再由皇帝简放。此时, 学政候选人员的来源也有了变化: 顺天、 江南和浙江三省学政 只选京官, 多来自于翰林院和詹 事 府; 其他各省学道则京官 、 外 官 并 用。 康 熙 五 十 三 年 ( !%!) ) , 规定各 万方数据 ’&
[!] 俱属翰林官, 掌撰著记载、 入值南书 房, 以 及 修 实 录、 史、 志 等 文 事 工 作, 而提督学政则负有衡 ( 卷 !!$ )
文课士、 振兴文风之责。部属各官要以编修、 检 讨 之 衔 去 应 督 学 之 任, 雍正帝之意是用文职之官去管文
[$] 职之事, “ 使其名实相称” 。 虽 然 部 属 官 还 不 是 翰 林 官, 但 他 们 充 任 学 政 要 加 编 修、 检 讨 之 衔, 这 (卷 $" )
雍正帝改简选为考选。雍正三年 (!$#&) 谕: “ 从 前 学 政 主 考, 皆 就 其 为 人 谨 慎 者 派 往, 并 未 考 试 文 艺, 其 中竟有不能衡文者, 或中式后荒疏年久故耳。著将应 考之 翰林、 并 进 士 出 身 之 各 部 院 官 员 查 奏, 俟朕试
[’] 以文艺, 再行差委。 ” 其办法为: 先由吏部开列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由雍正帝亲自考试 后再 (卷 #’&)
!!
万方数据
元、 明三代管理教育事务的职官的名称和职责见表 ! 。 表!
朝 代 专职提学官 监 宋 朝 提举学事司 司
宋元明三代专职提学官的名称和职责表
职 责 资料来源 《宋史》 卷 !$% 《宋史》 卷 !(%
(元符) 二年 ( !"##) ……诸路选监司一员提举学校。 掌一路州县学政, 岁巡 所 部 以 察 师 儒 之 优 劣、 生 员 之 勤 惰, 而专 举 刺之事。崇宁二年 ( !!"&) 置, 宣和三年 ( !!’!) 罢。 秩从五品。各处行省所署之地, 皆置一司, 统 诸 路、 府、 州、 县学校祭 祀教养钱粮之事, 及考校呈进著述文字。每司 提 举 一 员, 从 五 品; 副 提举 一员, 从七品; 吏目一人, 司吏二人。 正统元年 ( !)&() 始 特 置 提 学 官, 专 使 提 督 学 政, 南、 北 直 隶 俱 御 史, 各省参用副使、 佥事。景泰元年 ( !)$") 罢提学官。
[! ] [&] 康熙二十三年 (!(*)) , 浙江学 政 也 用 翰 林 官 充 任。 此 后, 这一制度渐 渐实行于其 (卷 !!( ) (上 册, +(’ )
规定: 各省学政由京堂、 翰、 詹、 科、 道任者为提督学政, 由部 郎任 者为提 学 他各省。康熙四十二年 (!%"&)
[)] 道。 雍正帝继位以后, 认为 “各省学政有督导士子之责, 关系甚重” , 而学道、 学 院之分 “不论 (上册, +&$ !) [$] 现任之职掌, 但论其前任之官职” , 极不妥当。 雍正四年 ( !%’( ) 规 定: “ 各 省 督 学 并 更 名 学 院, 凡 (卷 $" ) [!] [((卷 ] 部属任者, 俱加编修、 检讨衔, 自是提学无道衔矣。 ” 这样, 各省督学统一称为 “学院” , 而 (卷 !!() *)
[ %] (卷 !!*) 列, 恭请简用。
材料二:
康熙五十三 (!%!)) 年 议 准: 凡 学 臣 更 替, 定 于 乡 试 年 之 秋, 列 名 恭 候 钦 点。 以 武 闱 后 十 月 底 到 任 为 限
[ (] ……礼部将更换之处, 开送吏部开列具题, 差定之后, 新学臣速行赴任, 旧学 臣报满交代, 即行起程。 (卷 *)


儒学提举司
《元史》 卷 #!


提学官
《明史》 卷 (#
相比较而言, 宋、 元、 明三朝的学校和科举事务不如清代那样繁剧, 因而, 管学一官时举时罢, 竟没有
[’] 成为一固定的职位。另外, 据黄春木研究, 此类官职在体制上隶属监察系统 , 与 “道” 制关系密切。
清朝初年, 除直隶用御史提学 外, 各 省 仍 设 置 提 学 道, 带 按 察 使 佥 事 衔, 由进士出身的各部郎中补 用。顺治十年 (!($&) , 开始选用翰林官提督直隶、 江南、 江北等省学政, 于是各省督学 有学 道、 学院之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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