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文本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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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批复-浙政函〔2017〕3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批复-浙政函〔2017〕3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批复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批复浙政函〔2017〕38号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要求批准〈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请示》(浙海渔〔2017〕5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我省海洋空间开发的整体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本规划范围为全省所辖及依法管理的海域和无居民海岛。

《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主要用于我省进一步界定海洋主体功能定位,统筹海洋空间开发活动,优化海洋产业结构,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构建陆海统筹、人海和谐的海洋空间开发格局,加快海洋强省建设。

三、《规划》的实施要遵循自然规律,根据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按照生态优先、陆海统筹、优化结构、集约开发的原则,实现海洋生态环境优化和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统一。

到2020年,推动实现覆盖陆域和海域的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全省海洋开发强度总体控制在1.12%以下,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确保不低于35%,禁止开发区域占管理海域面积比重不低于4.44%,全省海洋空间开发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海洋开发效率进一步提高,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强化。

四、《规划》由省和沿海市、县(市、区)政府共同组织实施。

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修编、政策制定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分析,落实和管控用海指标,对海洋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进行全面清查,制定并组织实施适应海洋主体功能区要求的海域政策和环境政策。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2010年修订)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2010年修订)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201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2010.10.15•【文号】海管字[2010]83号•【施行日期】2010.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正文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海管字〔2010〕83号)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局属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修订完成了《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要求,加快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

2009年12月8日印发的《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技术要求(试行)》(海管字[2009]88号)同时废止。

附件: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二○一○年十月十五日附件: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国家海洋局二○一○年十月)目录1 定义.1.1 海洋基本功能1.2 海洋基本功能区1.3 海洋功能区划2 总则2.1 目标2.2 基本原则2.3 任务2.4 范围2.5 期限2.6 成果3 海洋基本功能区类型.3.1 分类体系3.2 功能区类型定义4 编制程序.4.1 资料收集和补充调查4.2 专题研究与分析评价4.3 区划5 成果编制要求.5.1 区划文本5.2 区划登记表5.3 图件5.4 区划编制说明5.5 区划报告5.6 区划管理信息系统附录1: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写大纲.附录2: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登记表样表.附录3: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图件制作要求.附录4:《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主要修订说明.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岛保护法》、《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T 17108-2006)基础上,制定本要求。

嵊泗县东部区域(嵊山-枸杞)发展规划

嵊泗县东部区域(嵊山-枸杞)发展规划
(三)大桥
嵊泗东部区域嵊山镇、枸杞乡各有特色,但都有各自面临的发展制约,优势互补性强。其中,嵊山镇以嵊山渔港为中心,城镇建成区规模较大,城镇人口规模近万人,城镇服务功能较为齐全,以渔货贸易、水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的渔港经济区较为发达,但山势较为陡峭,可拓展空间十分有限;枸杞乡多湾多港,地势高低起伏,旅游资源较为丰富,有一定的低丘缓坡资源可开发,作为新的发展空间,但城镇基础较弱,二三产业发展较为滞后。两岛一体化规划开发,实现优势资源的最大化共享,具有很强的战略必要性(参见表1)。
(二)战略定位
全国生态高效海洋渔业示范基地。以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为重点,加强四大经济鱼类等海洋渔业资源及渔场海洋生态系统的修复,加强海洋捕捞总量、结构、时间和渔具等的规范和限制,加强科学、生态、安全海水养殖模式的全面推行,积极恢复嵊山渔场作为舟山渔场中心的海洋渔业地位,最大化减少海水养殖带来的生态影响,有效提高海洋渔业的科技含量、安全标准和附加值率,成为我国生态高效海洋渔业示范基地。
在整体空间布局优化导向下,“一中”和“西翼”分别依托县城、马迹山港区、基湖沙滩等旅游资源和洋山保税港区、洋山新城、洋山北侧围垦工程,以及日益便捷的交通条件,区域空间布局和发展潜力、动力已较为明确。相对而言,“东翼”交通较为不便,发展空间较为有限,区域发展动力相对不足,发展水平较为滞后,需结合发展内外发展环境的改善,进一步优化空间发展布局和战略,加快发展,成为县域新的发展增长点。同时,“东翼”主体位于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内,海洋资源开发的科学化、有序化、生态化要求较高,需要在空间布局优化与发展战略选择上,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
渔业互补性强
枸杞以海水养殖业为主,水产品加工能力较强;嵊山海捕捞为主,水产品交易功能突出,产业优势互补性强。

舟山港航道与锚地规划

舟山港航道与锚地规划

舟山港航道与锚地规划第1章概述1.1 规划背景及目的舟山港位于杭州湾外缘的舟山群岛,南北海运大通道与长江黄金水道的交汇地带。

舟山市属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最具发展潜力的长江三角洲十六个城市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舟山港凭借优越的自然条件,抓住机遇,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明显,货物吞吐量大幅提高。

2004年,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达到7359万吨,列我国沿海港口第9位。

舟山港的深水岸线资源十分丰富。

根据《舟山海域港口资源图集》中的有关统计资料,舟山适宜开发建港的深水岸段有50多处,总长246.7km,其中水深大于15m的岸线长198.3km,水深大于20m的岸线长107.9km。

这些深水岸线的开发利用离不开航道和锚地的建设。

在交通部规划研究院2004年12月主持编制完成的《舟山港总体规划》(送审稿)中,舟山港由定海、老塘山、沈家门、金塘、六横、马岙、高亭、衢山、泗礁、绿华山和洋山共十一个港区组成。

为各港区的顺利运行,充实和完善总体规划中航道和锚地规划部分的内容,同时也为与海洋功能区划、水利围垦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衔接,充分利用航道和锚地资源,必须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制定航道和锚地的专项规划。

为此,受舟山港务管理局的委托,在舟山港务管理局的直接参与和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协助下,我院开展《舟山港航道与锚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该规划的编制不仅是浙江省发展海洋经济和建设海洋强省的需要,是舟山港口发展和交通运输安全的需要,也是国防战备的需要。

1.2 规划范围、内容和期限1.2.1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主要为舟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海域范围。

舟山港海域内航路纵横交错,在浙海事[2001]358号文件《关于浙江沿海主要公共航路锚地的公告》中该海域航路百余条。

其中,既有南北向的沿海航路,又有东西向的进出港航路;既有公共航路,又有用于陆岛间沟通的客货运航路。

舟山海域的海底较为平坦,水深适中,底质以粘土质粉砂为主,而且部分海域群岛环抱,避风避浪条件好,非常适合开辟为大型锚地。

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调整修改方案

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调整修改方案
重大修改
4
在舟山围海造地区中新增册子岛大沙湾围海造地区
定海册子岛西北部大沙湾及其外侧海域,围填区面积约100公顷。
功能区范围内有一条海底输油管线存在,其余区域均属自然状态。围区内滩涂发育较好,平均涂面高程在-2.0m左右。围填海所得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种植类开发。
围海造地区要进行充分、科学的论证,尽可能降低对地形、岸滩的影响及海洋环境破坏的程度;要优先保护好区域内海底管线的安全,严禁在管线区附近随意围填海。围填海工程需对管线的使用安全作专题分析论证后方可进行。
限制在港区内进行与港口作业和航运无关、有碍通航安全的活动;限制在规划港区内建设其它永久性设施;港区的开发需遵循“深水深用、合理布局、有效利用资源的原则”。港区内陆域腹地需通过围海造地进行岸线整治获得。港区水域执行不低于四类的海水水质标准,可以依托港口条件适当发展临港工业。
重大修改
7
新增东霍山锚地区
位于东霍山东南侧海域,包括东霍山东侧锚地和东霍山西侧锚地,锚地区总面积约5924公顷。其中东霍山东锚地面积约2004公顷,东霍山南锚地面积约3920公顷。
重大修改
5
在定海港区中将摘箬山作业区调整为摘箬山科学研究试验区
位于摘箬山岛东侧海域,通过实施填海工程获得科学研究试验基地建设用地,试验区面积约420亩。
功能调整区范围内属自然状态,无海洋开发利用活动。功能调整后主要用于摘箬山岛及附近海域科学研究试验基地建设。
保证科学研究试验区用海需要,禁止在试验区范围内从事与科研目的无关的其他活动,以及任何破坏海洋环境本底、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活动。
区域范围内无渔业生产活动,在近李柱山侧有一小型渔港存在,建有一条长约185的普通防波堤。围填海所得土地主要用于临港工业和港口开发用地。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21•【字号】舟政办函[2011]2号•【施行日期】2011.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正文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函【201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海洋局《全国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工作方案》、《浙江省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工作方案》和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制发的《海洋经济调查制度(试点)》要求,我市制定了《舟山市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舟山市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摸清我国海洋经济“家底”,国家海洋局将会同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并选择典型地区先期开展海洋经济试点调查。

现我市被确定为全国市级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地区之一。

为确保我市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全国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工作方案》,特制定《舟山市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开展全国海洋经济试点调查工作,主要是为验证《全国海洋经济试点调查技术方案》和《海洋经济调查制度(试点)》的科学性、可行性,明确调查员的选任方法、涉海法人单位清查方法、海洋产业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调查填报系统,以及海洋经济调查组织方式等方面内容,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海洋经济调查奠定基础。

二、调查范围(一)区域范围。

本次试点调查区域范围为舟山市,含辖区内的海岛。

市辖区及岱山县、嵊泗县分类与代码按海洋行业标准《沿海行政区域分类与代码》(HY/T094-2006)。

(二)行业范围。

依据国家标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 20794-2006),全国海洋经济试点调查的行业范围包括主要海洋产业、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和海洋相关产业三个方面。

国家海洋局关于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国家标准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国家标准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国家
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
•【公布日期】1998.03.11
•【文号】国海监发[1998]090号
•【施行日期】1998.05.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国家海洋局关于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国家标准的
通知
(国海监发(1998)090号1998年3月1
1日)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国家海洋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海洋综合管理,促进海洋功能区划工作深入进行,规范和统一区划工作中的技术要求,由我局制订的《海洋功能区划技术规则》业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国标函〔1997〕255号文)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在《发布国家标准公告》中发布。

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GB17108-1997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
以上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实施,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

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

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第一章地理概况、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评价(略)第二章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社会经济条件评价(略)第三章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功能区划主要依据海洋的自然属性,并适当考虑社会属性,来确定各海区的优势功能和功能顺序,目的是为了充分、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获取最佳的综合效益。

同时,为政府部门对海洋开发进行分区指导,按功能实施管理提供依据。

为保证海洋功能区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依据《浙江省沿海市、县(市、区)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大纲》,参考1991年《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提出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的原则、技术处理、区划分类和指标体系。

第一节功能区划的原则舟山市功能区的划定,主要遵循以下六项原则。

一、自然属性为主,兼顾社会属性原则自然属性为主,兼顾社会属性原则是依据海区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条件,将自然属性放在首位,即坚持以自然属性为主。

但是,功能的确定又离不开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求,所以,必须兼顾社会属性。

该原则是海洋功能区划最根本的原则。

如滩涂资源,其自然属性为滩涂生物的养殖,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可将部分滩涂围塘或填海造陆,发展其它产业或行业。

二、四效益相统一原则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是指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开发活动不超过环境容量和资源承受能力,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切开发活动都会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改变原有的生态环境系统,如果不遵循四效益相统一原则,过度地开发利用,不仅会导致生态平衡的破坏,而且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减小,甚至出现负面效应。

由于过度捕捞,加上长江流域和沿海城市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大量流入,海洋污染日趋严重,加速了传统鱼类资源的衰退。

实践证明,只有适度开发资源并积极保护资源和环境,努力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才能使四效益相统一,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

三、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原则在划定各类海洋功能区时,尽可能实现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一致性,既要突出全局和长远利益,又要兼顾局部和近期的利益,尽可能使主导功能和一般功能兼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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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报批修改稿)文本登记表图件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海洋勘测设计院二○○六年九月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区划目的 (1)第二条区划依据 (1)第三条区划目标 (2)第四条区划原则 (2)第五条区划范围 (4)第六条区划成果 (4)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 (5)第七条地理概况及区位条件 (5)第八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 (5)第九条开发利用现状 (9)第十条面临的形势 (12)第三章海洋功能分区 (15)第十一条海洋功能分区概述 (15)第十二条港口航运区 (16)第十三条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 (17)第十四条矿产资源利用区 (18)第十五条旅游区 (19)第十六条海水利用区 (19)第十七条海洋能利用区 (19)第十八条工程用海区 (19)第十九条海洋保护区 (20)第二十条特殊利用区 (21)第二十一条保留区 (21)第四章重点海域划分及主要功能概述 (22)第二十二条重点海域划分 (22)第二十三条大、小洋山及附近海域 (22)第二十四条嵊泗列岛及附近海域 (22)第二十五条马鞍列岛及附近海域 (23)第五章实施措施 (24)第二十六条区划编制与审批 (24)第二十七条修编机制 (24)第二十八条区划实施 (24)第二十九条海域使用管理 (25)第三十条海洋环境保护 (26)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 (26)第三十二条宣传教育 (26)第三十三条技术支持 (26)第六章附则 (27)第三十四条区划效力 (27)第三十五条区划附件 (2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区划目的为了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嵊泗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需要,为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科学管理与保护、为海洋开发战略和管理规范的制定、以及海洋行业规划和各专项功能区划的编制等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全县海洋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的“八八战略”、市委的“六六决策”和建设“海洋经济强市”战略以及嵊泗县建设海洋经济强县的战略目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域区位条件、环境与资源状况等自然属性,结合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浙江省沿海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大纲》中规定的海洋功能区划技术标准和分类体系,遵循《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报批稿),在原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2003年)的基础上,通过修编形成新的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将全县范围内所属海域划分为不同类型且具有特定主导功能或者有一定功能顺序的功能区。

该区划对加强海洋开发活动的宏观指导、协调和有序发展,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实现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整体效益,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促进全县海洋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区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02年)《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1998年)《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报批修改稿)《海洋功能区划图件绘制技术规程》(国家海洋局,2000年4月)《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修订)《关于加快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的通知》(2002年)《浙江省沿海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大纲》(2004年)《浙江省海洋经济强省规划纲要》《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5年)《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报批修改稿)《嵊泗县城市总体规划》《嵊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第三条区划目标为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提供指导;为协调海洋开发利用的各种关系、实现海域的合理使用提供科学依据;为编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涉海的其他各种专项规划奠定科学基础;为贯彻建设舟山“海洋经济强市”和嵊泗“海洋经济强县”战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实施较为严格的海洋生态保护政策,控制海洋环境污染加重的趋势提供技术保障。

通过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嵊泗海域海洋空间资源,协调各产业间用海矛盾,最大限度地发挥海域的潜在功能,确保“十一五”期间及今后重大涉海工程项目的用海需求。

本次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的时限到2010年,区划具体目标是:在区划时限内基本满足嵊泗县社会、经济发展的用海需求,促进海洋功能区划制度的严格实施,逐步调整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用海项目,到2010年实现海域开发利用完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域生态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改善,基本控制住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促进嵊泗海洋经济持续、稳步、协调发展。

第四条区划原则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以2003年版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为基础,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和国家及浙江省对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结合嵊泗县当前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实际进行修编。

具体遵循以下原则:(一)修编为主,重在调整的原则。

本次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立足和利用原有的海洋功能区划成果,注重和突出修编。

以原海洋功能区划为基础,根据海域自然属性和海洋经济发展趋势,调整或删除不符合用海实际和发展规划的功能,增补已经明确的功能。

(二)自然属性为主,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的原则。

依据海域的区位、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条件,坚持以自然属性为主,科学确定海域功能。

同时,兼顾社会属性,考虑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

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长远与近期的关系,兼顾主导功能与一般功能;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实现各行业的协调发展。

(三)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开发活动不超过环境容量和资源承受能力,开发与保护并重,切实保护和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障海域可持续开发利用,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四)备择性窄优先原则。

在具有多种功能的区域,当出现某些功能相互不能兼容时,优先安排对海区资源和环境等条件备择性窄的项目,以最大限度地、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资源。

(五)海陆联动,重点考虑海域功能的原则。

注重考虑海陆联动发展的需要,贯穿海陆联动发展的思想,充分结合陆域功能的规划确定海域功能的同时,在区划成果中重点反映海域功能。

(六)可行性原则。

海洋功能区划建立在对区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特征作比较全面、客观分析的基础上,遵循海洋自然规律,研究自然和社会发展趋势,联系当地实际,从全局和长远考虑来安排功能区,以求得符合科学规律的结果,实现海洋功能区划的科学性。

功能区划确定的功能区必须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七)前瞻性原则。

体现科学预见基础上的前瞻意识,在客观展望未来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自然因素变化的基础上,为保持海洋开发与保护的延续性,为将来更高层次的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和社会发展需求留有余地,为未来海洋产业需求保留发展空间。

(八)保障国防安全的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保证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优先用海要求。

第五条区划范围本区划修编范围按照《浙江省沿海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大纲》中的规定,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快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字[2002]84号)要求,确定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的范围为县辖的所有海域和海岛,总面积8824平方千米,其中海域面积为8765.05平方千米,陆域面积67.95平方千米,区划重点为近岸海域和与海洋开发密切相关的依托陆域。

鉴于嵊泗县除与上海市间的海域行政界线尚未完成勘界工作外,与其他相邻市、县(区)间的海域行政界线已勘界完毕。

因此,确定本次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的工作范围为县辖所有的海域和海岛,相邻市、县(区)间的海域行政界线已完成勘界的,按勘界后界线确定;尚未完成勘界工作的暂按原习惯线界定。

具体修编范围为:北界经浙沪分界线经花鸟山北面即31°04′N、122°30′E之点向东延伸至领海外界;东界根据我国关于领海基线的声明中所列领海基点之一的海礁外推12海里作为东侧界线;西界位于滩浒山与嘉兴市的王盘山之间,与上海金山嘴相望;南界至浪岗山列岛至白节山一线,与岱山县为邻。

本区划所定的边界线不作为海域勘界依据。

第六条区划成果《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文本》;《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登记表》;《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图件》,其中总体区划图比例尺1:50万,局部区划图比例尺1:15万;《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报告》;《嵊泗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说明》。

第二章海洋开发保护现状与面临形势第七条地理概况及区位条件嵊泗县是舟山群岛最北部的一个纯海岛县。

地理位置介于30°24′~31°04′N、121°30′~123°25′E之间。

位于长江和钱塘江入海的交汇处,居我国1.8万千米海岸线的中心点,是南北海运和江海联运的枢纽,国内外海运船只进出长江口的必经之地。

同时,嵊泗又地处我国经济、科技、文化最发达的长江三角洲顶端,面临当今世界最具生机的泛太平洋区域经济圈,背靠沪、杭、甬等大中型城市群,特别是与上海的浦东芦潮港海港新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不仅唇齿相依,而且已成为经济一体化的区域,是长江流域尤其是上海对外开放的海上门户和通道,是长江三角洲乃至华东地区对外交流的重要物流中转基地。

嵊泗具有得天独厚的优越的建港自然环境条件,深水港口资源丰富,是我国东部沿海建设大型深水港最为理想的区域之一,是建设东方大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配套深水港建设的最理想之地,区位优势十分明显。

第八条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一)自然环境1、地理特征明显嵊泗列岛是天台山主脉向东北延伸入海而形成的,地质构造上处于华南褶皱系的次级构造单元新昌—定海—花鸟山断隆的东北部边缘。

诸岛地质条件相似,岩层以花岗岩为主。

列岛属低缓丘陵地区,全县低丘土层瘠薄且多露岩。

2、海域辽阔,岛屿、航道众多,海岸线漫长嵊泗是陆域小市,海洋大市。

全县区域总面积为8824平方千米,区域内绝大部分为海域,面积达8756.05平方千米,占区域总面积的99.2%。

其中滩地(海岸线至零米水深线之间的区域)面积为18.27平方千米。

全县辖区内大潮平均高潮线以上面积大于或等于500平方米的海岛共有404个,占全市岛屿总数1390个的29.07%。

其中面积大于10平方千米的海岛有1个,海岛陆域面积为67.95平方千米。

众多的岛屿,形成了漫长的海岸线,全县岛屿岸线总长度为471.35千米,其中岩质岸线长431.39千米,泥质岸线长0.13千米,人工岸线长29.66千米,砂砾岸线长10.17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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