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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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南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南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南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非煤矿山的开采和利用逐渐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由于非煤矿山的特殊性,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比较复杂,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监管措施来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在此,我们将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给出一些指南和建议,以提高煤矿矿工们的生产安全意识和素质。

首先,需要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

矿山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更新安全生产技术和设备。

同时,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其次,需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的环境保护工作。

非煤矿山的开采和利用往往会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因此矿山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测和治理,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保护好周围的环境和生态系统。

再次,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宣传。

通过各类媒体和宣传渠道,对矿山安全生产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矿工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引导他们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增强责任意识,做好安全防范。

最后,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

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加强对矿山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煤矿矿工们的合法权益。

总之,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我们才能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希望我国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越来越完善,确保每一位矿工的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是指除了煤矿之外的各种矿山,包括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建筑材料矿山等。

这些矿山的开采和利用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矿山的特殊性,安全生产问题也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于维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山生产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首先,要制定和完善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非煤矿山作为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安全生产管理问题日益受到各相关部门的重视。

然而,由于非煤矿山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安全生产管理依然面临着诸多挑战。

本文将从管理模式、责任体系、技术手段和培训教育等几个方面探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管理模式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依据,构建以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模式为基础。

首先,需要建立健全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其次,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最后,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管,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机构,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监测。

二、责任体系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实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执法力度,完善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确保企业按照规定进行生产。

最后,社会公众也应积极参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三、技术手段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首先,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勘探与评估,利用先进的探测和监测技术,提前发现和预防安全隐患。

其次,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使用先进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设施,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最后,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援和应急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四、培训教育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首先,要加强入职培训,确保新员工了解非煤矿山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其次,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和应急能力。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非煤矿山的开采、生产、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矿山负责人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矿山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矿山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经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第五条矿山负责人应当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矿山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第六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和分工。

第七条非煤矿山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每一名员工都严格遵守。

第八条非煤矿山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九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和调查事故。

第十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十一条非煤矿山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和经验应与矿山规模和特点相适应。

第十二条非煤矿山应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机构成员和职责分工。

第十四条非煤矿山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提供充足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设备。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六条非煤矿山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员工的安全操作培训、应急预案培训等。

第十七条非煤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

第十八条非煤矿山负责人应当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并能够对员工进行培训。

第十九条非煤矿山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二十条非煤矿山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要求。

第二十一条非煤矿山规章制度应当包括矿山的生产、消防、安全设施等方面的内容。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1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1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1非煤矿山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在生产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隐患。

因此,建立起完善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如何全面细致地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非常紧迫的任务。

本文将重点介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所有的非煤矿山企业都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程,建立起科学、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全面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体系要完善现有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体系,确保监管机构有权、有责、有实力,要求监管单位严格执行“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规范和压实监管责任。

三、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机构要深入地了解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等情况,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岗位的安全监管和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治理及时、有效。

同时,非煤矿山企业也要按照监管要求,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治理工作。

四、落实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非煤矿山企业要制定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措施,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安全疏散。

五、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教育非煤矿山企业要把非煤矿山安全教育纳入到员工培训的重要部分,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六、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各级舆论机构要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关注非煤矿山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治理情况,宣传监管部门的监管和企业的自律,倡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价值观和文明意识,推动形成和谐有序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总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需要各级监管部门、非煤矿山企业、各级舆论机构以及全体社会公众共同努力,共同建设高效、全面、科学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机制,全力打造文明安全生产环境,确保非煤矿山作为重要支撑部门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示例:1. 安全责任制度:- 矿山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目标。

- 各级所有权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 矿山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矿山应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进行。

- 矿山应制定和实施矿山开工、停工和复工的规则,并保证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技术标准。

3.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矿山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 矿山应建立员工的安全档案,记录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和安全事故记录。

4. 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制度:- 矿山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矿山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责任和监督机构,并及时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5.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矿山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 矿山应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员工的逃生自救意识。

6.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矿山应建立、使用、维护各类安全设施,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

- 矿山应按照规定进行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和维护,保证矿山的安全环境。

以上是一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示例,具体的管理制度可根据矿山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同时,矿山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矿山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矿山正常生产经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二条矿山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和管理体系。

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内容及依据范文

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内容及依据范文

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内容及依据范文一、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内容非煤矿山作为一种特殊的采矿行业,其安全管理具有相应的特点和要求。

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非煤矿山的安全制度建设非煤矿山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

安全制度的建设需要制定并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分工和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管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管是确保矿山安全的重要手段。

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矿山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对生产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演练等。

3. 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检测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检测主要包括对矿山环境的检测和对工艺设备、安全设施等的检测。

通过对矿井环境的检测,可以了解矿井内对人体安全产生影响的有害物质的浓度,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

对工艺设备和安全设施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4. 非煤矿山的安全培训和教育非煤矿山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使其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培训的内容包括矿山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流程等。

通过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安全操作的能力和意识。

5. 非煤矿山的事故应急和救援非煤矿山需要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和救援体系,以应对各种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是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在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和施救,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预案。

6. 非煤矿山的安全宣传和教育非煤矿山需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矿山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宣传和教育,让群众了解矿山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告知他们如何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自身的安全。

二、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依据范文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的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自身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如何搞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如何搞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如何搞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是保证矿山生产安全运营的核心工作之一,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要点,以下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是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在内的多个方面的综合性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

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在每一个环节上都严格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执行。

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增强标准化管理的能力水平,提高标准化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落实好监督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全面、科学和有效。

二、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非煤矿山安全设施建设是保证矿山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要做好非煤矿山安全设施建设工作,需认真做好各类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维修等工作。

同时要根据规定加强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及时保障职工的安全三、加强职工教育培训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是安全生产,而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职工的安全意识。

要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职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方案,增加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要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让职工真正做到“安全就是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形成安全生产依靠职工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安全检查力度安全检查工作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不可忽视的环节。

应该建立健全标准化的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对设备、施工、生产、消防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要做好巡视工作,对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矿山生产的安全。

在检查岗位和日常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职工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和分析安全生产的现状和趋势,积极推进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完善应急预案非煤矿山是一类特殊的生产环境,出现突发事件的可能性较大,如各种灾害和事故等。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说到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那可真是个不得不重视的大话题,咱们常说“安全第一”,但在矿山这地方,安全可真不是随便说说而已。

大家知道,矿山嘛,哪里是花花草草的景区?那是处处都有风险,稍不留神就能“栽了跟头”。

所以,咱们今天聊聊,怎么才能确保矿山的安全,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咱们得明白,矿山这种地方,工人们得“用命”来工作,真不是开玩笑的。

你要是把安全措施当儿戏,那后果可不堪设想。

要不怎么说“预防胜于治疗”呢!任何一个小小的疏忽,最后可能都会导致一场大祸。

你看看,矿山上不光是有机器设备,还有啥?地下的地质条件、岩层,哪个能看得明明白白?这可是个大难题。

所以咱们得有个意识,管控每个环节,做好每个细节。

说到这些“细节”,别嫌麻烦。

你别小瞧了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可能正是保障安全的关键所在。

比如,矿井的通风系统,你想象一下,大家在井下作业,一天到晚都呆在那封闭的空间里。

空气不流通,那得多憋气啊。

这个不重视,工人吸入有毒气体,长期下来,身体肯定不行。

你看这就是一个小小的细节,结果却能带来大大的安全隐患。

所以呀,通风设备一定要经常检查,确保一切正常。

再比如,矿山的设备使用。

要是矿井里的设备不规范,或是设备出现老化,那就更危险了。

大家知道,矿井里那可是重型机械,不光是看上去让人眼花缭乱,操作起来也得小心翼翼。

设备一旦故障,可能就直接酿成大祸。

你想啊,工人正在进行作业,突然机器“罢工”了,真的是一秒钟都不能耽误的。

所以,设备管理要做到“精细化”,定期检修,定期更换老化的零件,避免因为设备问题导致事故发生。

咱们常说“人是根本”,你再厉害的技术、再先进的设备,如果没有合适的操作人员,效果也打折扣。

这就得说到矿山员工的培训了。

任何一个矿山公司,都得注重员工的专业技能培训。

矿工们上岗之前,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安全教育,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心里得有数。

就拿操作重型设备来说,操控这些机器不比开个小轿车,要是没有足够的操作经验,绝对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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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一部分我国安全生产的历史发展与现状“安全生产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这个、物料、环境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中国大百科全书》把安全生产定义为“是旨在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的一项方针,企业管理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坚决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国务院116次常务会议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明确了12项治本之策。

在国务院一月底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近期要重点抓好的10项工作。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以较大篇幅阐述安全生产问题,再次向国内外昭示了中国政府搞好安全生产的坚强决心。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安全生产列为专节,提出了两项重要工作目标。

一、我国安全生产的历史发展与现状(一)我国安全生产的三个时期和1978年以来经历的三个发展阶段---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理体制初创时期(1949—1965)。

1949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煤矿工作会议提出“煤矿生产,安全第一”。

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明确要坚持“安全第一”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1954年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把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作为国家的基本政策确定下来。

中央人民政府先后颁布了《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等行政法规,建立了由劳动部门综合监管、行业部门具体管理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劳动者的安全状况从根本上得到了改善。

但“大跃进”时期片面追求高经济指标,导致事故上升。

1958 -1961年期间,工矿企业年平均事故死亡比“一五”时期增长了近4倍,1960年5月8日山西大同老白洞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84人,为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矿难。

196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恢复重建安全生产秩序,事故明显下降。

--- 受“文革”冲击时期(1966—1977)。

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被抨击为“资产阶级活命哲学”,规章制度被视为“管卡压”,企业管理受到严重冲击,导致事故频发。

1970年劳动部并入国家计委,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也相应转移。

这一阶段政府和企业安全管理一度失控,1971-1973年工矿企业年平均事故死亡16119人,较1962-1967年增长2.7倍。

1975年9月成立国家劳动总局,内设劳动保护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等安全工作机构。

--- 恢复和创新发展时期(1978年至今)。

又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是恢复和整顿提高阶段(1978-1991)。

粉碎“四人帮”后,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为加强安全生产创造了较好的宏观环境。

相继出台实施了《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和《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法规。

成立了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

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

二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1992-2002)。

为发挥企业的市场经济主体作用,1993年国务院决定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相继颁布了《矿山安全法》、《劳动法》,以及工伤保险、重特大伤亡事故报告调查、重特大事故隐患管理等多项法规。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原劳动部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交由国家经贸委行使。

2000年初,在国家煤炭工业局加挂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牌子,成立了20个省级监察局和71个地区办事处,实行统一垂直管理。

2001年初,组建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2002年11月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开始纳入比较健全的法制轨道。

但这一阶段由于经济体制转轨、工业化进程加快,特别是民营小企业的迅速发展等,使安全生产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安全状况出现较大反复。

三是创新发展阶段(2003年以来)。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在法制、体制、机制和投入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成立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04年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05年初,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总局;2006年初,成立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从2003年起,事故死亡人数连年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当年比上年少死亡2625人,下降2.1%; 2004年下降0.2%, 2005年下降7.1%。

二、建国以来安全生产呈现出的一些特点通过对各个时期、各个阶段事故伤亡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一是事故总量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而上升。

建国50多年来,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大致呈上升态势。

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出现了“拐点”,当年在国内生产总值持续增长背景下,事故死亡人数开始下降。

从事故死亡指数曲线分析,1953-1976年波动幅度较大,1978年后波动幅度相对较小,死亡人数指数波动幅度与GDP增长率的变化具有统计学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比较稳定的经济社会环境,为安全生产平稳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反映事故死亡人数与经济活动关系的一些相对性指标持续下降。

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以及工矿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这表明随着安全法制的健全和监管力度加大,我国安全生产确实在不断地加强和改进。

三是特大事故发生频率呈增加态势。

这种现象表明,随着生产规模扩大、生产集中化程度提高、城市化进程加快、交通运输增加等,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风险随之增加;防范重特大事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任务。

三、我国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目前已有一部主体法即《安全生产法》。

《劳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铁路法》、《民航法》、《电力法》、《建筑法》等十余部专门法律中,都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

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50多部行政法规,上百个部门规章。

此外,各省(区、市)都制定出台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安全生产各个方面大致上都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安全监管体制初步形成。

目前国家层面上的安全管理职责格局是: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并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无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质检总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卫生部负责职业病诊治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工伤保险管理,同时保留了儿童、妇女的劳动保护工作职能;国防科工委、公安部、农业部、建设部、交通部、铁道部、民航总局、国资委和电监会等,分别负责本系统、本领域的安全工作。

目前各省(区、市)以及市(州、盟)、92%的县(市、旗)建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全国共有监管人员约3.5万人,初步形成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互动的管理体制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开始建立。

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包括《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在内的25个专项预案、以及81个部门预案,其中安全生产占31%。

各省区市都制定发布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应急预案基本编制完成。

矿山、消防、道路交通、水上、铁路等应急救援力量已初具规模。

以国家、省、市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和国家、区域和骨干应急救援队伍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应急体系框架正在形成。

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当中,始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并在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

这一发展和完善,更好地反映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

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完整的统一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三者之间具有内在的严密的逻辑关系:坚持安全第一,必须以预防为主,实施综合治理;只有认真治理隐患,有效防范事故,才能把“安全第一”落到实处。

事故发生后组织开展抢险救灾,依法追究事故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固然十分重要,但对于生命个体来说,伤亡一旦发生,就不再有改变的可能。

事故源于隐患。

防范事故的有效办法,就是要主动排查、综合治理各类隐患,把工作做在事故发生之前,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从这个意义上说,综合治理是安全生产方针的基石,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所在。

第一部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责范围依法监督非煤矿山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组织对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重大、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有那些生产经营单位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职责是:1、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经济政策。

5、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6、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7、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8、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9、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10、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1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并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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