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能耗限额标准
冷轧钢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冷轧钢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冷轧钢带是一种通过冷加工的方式将热轧钢板进行厚度减薄而制得的产品。
在冷轧钢带的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是一个重要的参数,对企业的生产成本、环境影响以及可持续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控制能源消耗,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冷轧钢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相关标准和政策。
下面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1.中国国家标准:根据中国国家标准《钢铁企业能源消耗限额》(GB/T 33439-2016),冷轧钢带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为每吨标定产品能耗不高于600千克标煤/吨钢。
2.欧盟指令:根据欧盟指令2012/27/EU,钢铁行业被列为能效提升的关键行业之一。
该指令要求欧盟成员国推广和采用最好的可用技术,以降低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
冷轧钢带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根据各成员国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要求符合欧盟的能效指标。
3.美国能源局标准:美国能源局(US Department of Energy)制定了钢铁行业的能源消耗标准和指南。
根据这些指南,冷轧钢带的能源消耗限额应遵循最佳实践,并通过技术改进和能源管理系统来实现能效提升。
4.日本能源政策:根据日本能源政策,冷轧钢带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应符合“再制造技术”的要求。
再制造技术包括高效冷轧过程、废热利用和废气处理等技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能源消耗。
5.行业协会标准:很多国家的钢铁行业协会都制定了冷轧钢带的能源消耗限额的行业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根据行业实践和技术发展而不断修订和更新,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排放。
除了上述内容,冷轧钢带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还可以根据国家和地区的能源政策、环境法规和行业发展需求来确定。
对于钢铁企业来说,降低能源消耗不仅有助于减少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还可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非常重要。
因此,钢铁企业应该加强能源管理,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制定和执行合理的能源消耗限额,努力提高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22种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2项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限定值、先进值、准入值1、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07)2、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2-2007)3、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8-2007)4、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07)5、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7-2007)6、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49-2007)7、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0-2007)8、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1-2007)9、黄磷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5-2008)10、焦炭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2008)11、合成氨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4-2008)13、电石生产装置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3-2008)14、铝合金建筑型材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51-2008)16、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7-2008)现有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不大于8300kgce/t。
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不大于5600kgce/t。
新建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不大于7500kgce/t。
17、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9-2008)(1)以硫化锑、硫氧混合锑精矿为原料的锑冶炼企业(2)以脆硫铅锑精矿为原料的锑冶炼企业18、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8-2008)20、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70-2008)(1)石墨电极、炭电极和炭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2)炭素生产中焙烧和石墨化工序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21、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50-2008)22、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1-2008)。
钢铁行业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3、标准主要内容及分析
1. 能耗指标设定原则 2. 能耗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 3. 能耗限额指标取值
3.1 能耗指标设定原则
■ 指标项目
■ 限额值(淘汰落后)
■ 先进值(国际领先水平)
铁合金单位产品能耗的先进值依据目前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确定的。
3.2 能耗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
➢铁合金产品能耗统计范围
铁合金工序能耗应包括用于加热炉料、维持正常炉况耗用的冶炼 电力能源消耗,用于还原矿石所需的碳质还原剂(冶金焦丁或气煤半 焦焦粒)消耗,以及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原料准备、供应、冶炼、合金 浇注、精整和物料与合金运输的动力耗能,扣除工序回收并外供的能 源后的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以电等价 值0.404kgce/kWh计),kgce/t
1910 4440
入炉矿品位
/
备 注
入炉矿品位每升高降低1%, 电耗限额值可降低升高值,
/
kWh/t
2600 710 1500 Mn34% 60
4200 990
3200 焦炭1320 kg/t
810
—
2260
1780
1220
本标准中对铁合金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值的取值大致是按照淘汰现有产 能约2400万吨(2007年前未含工业硅和电解锰的产能)、3500万吨 (2010年前的产能)中30% 35%左右的落后产能考虑的 。
■ 准入值(新建设备准入门槛)
铁合金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准入值是根据较大容量(12.5MVA电炉) 装备规模、按照较好的水平来确定的。
钢铁行业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注:*为估测值.其它铁合金中的2009年镍铁产量约为350万吨.
2009* 2209.4 ~520 ~800 ~160
~95 ~128 ~506.4
6
我国铁合金发展现状
近年部分铁合金的出口数量 单位:万吨
年度 出口总量 铬系铁合金 锰系铁合金 硅铁合金
电解锰 金属硅
2005 254.73
9.12 54.84 71.78 27.53 53.61
先进值(国际领先水平)
铁合金单位产品能耗的先进值依据目前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确定的。
3.2 能耗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
铁合金产品能耗统计范围
铁合金工序能耗应包括用于加热炉料、维持正常炉况耗用的冶炼 电力能源消耗,用于还原矿石所需的碳质还原剂(冶金焦丁或气煤半 焦焦粒)消耗,以及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原料准备、供应、冶炼、合金 浇注、精整和物料与合金运输的动力耗能,扣除工序回收并外供的能 源后的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入炉矿品位
备注 入炉矿品位每升高降低1%, 电耗限额值可降低升高值, kWh/t
8800 1980 4600
/ /
2700 790
4400 1030
3500 900
焦炭1350kg/t ―
1610
2380
1950
Mn 34% 60
Mn 40% Cr2O3 37%
100
80 铬铁比≥2.2
1250 Mn 37% 焦炭30kg/t
3200~4000 (南非)
焦比1.1t/t锰矿品 位>40%(法国)
国内企业 先进企业 电炉容量 12.5MVA 一般企业
3.3 能耗限额指标取值与依据
铁合金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强制性)
国家发布的个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大全

附录9:国家发布的79个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汇编一、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1-2008)(一)现有铁合金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二)新建铁合金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三)铁合金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二、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3-2008)(一)现有电石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二)新建电石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三)电石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三、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4-2008)(一)现有合成氨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二)新建合成氨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三)合成氨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四、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5-2008)(一)现有黄磷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二)新建黄磷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三)黄磷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五、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70-2008)(一)石墨电极、炭电极和炭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二)炭素生产中焙烧和石墨化工序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三)石墨电极、炭电极和炭块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四)炭素生产中焙烧和石墨化工序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五)石墨电极、炭电极和炭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六)炭素生产中焙烧和石墨化工序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六、再生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3-2010)(一)现有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二)新建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三)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七、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4-2014)(一)现有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二)新建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三)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八、铝电解用预焙阳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5-2010)(一)现有铝电解用预焙阳极企业单位产品工序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二)新建铝电解用预焙阳极企业单位产品工序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三)铝电解用预焙阳极企业单位产品工序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九、铝及铝合金轧、拉制管、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6-2010)(一)现有轧、拉制管材和轧、拉制棒材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二)新建轧、拉制管材和轧、拉制棒材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三)轧、拉制管材和轧、拉制棒材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图1 轧、拉制管材和轧、拉制棒材生产工艺流程简图十、氧化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7-2010)(一)现有氧化铝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二)新建氧化铝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三)氧化铝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的条件下提出。
钢铁行业能源消耗限值要求

钢铁行业能源消耗限值要求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伴随着钢铁行业的高速发展,其能源消耗也不可忽视。
在资源环境压力下,必须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能源消耗限值要求,以推动钢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限值要求的制定必须充分考虑到国内外钢铁行业的发展现状。
当前,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钢铁生产和消费国,钢铁行业对能源的消耗量较大。
然而,在国际市场上,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对钢铁行业的能源消耗限值进行了严格规定。
这些规定在技术标准、产品质量、生产工艺等方面都给予了明确的要求。
因此,我国在制定能源消耗限值要求时,应充分参考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不仅要与世界同步,更要有自主创新。
其次,制定能源消耗限值要求还应当考虑到技术进步的刺激作用。
技术进步是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制定能源消耗限值要求时,要注重激发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的积极性。
通过科技创新,提高钢铁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同时,要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合作和交流,推动行业间的协同创新,形成技术进步的良性竞争。
此外,制定能源消耗限值要求也需要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操作难度。
钢铁行业是一个复杂的产业,生产工艺繁琐,能源消耗涉及到众多环节。
限值要求的制定应该考虑到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以及资源环境的情况,并合理划定不同企业的能源消耗指标。
针对存在较大能源消耗的企业,可以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其改进技术,降低消耗;对装备较差、落后技术的企业,则可以给予一定的宽松政策,同时给予相关指导和扶持,逐步提高其能源消耗效率。
最后,限值要求的执行以及违规处罚也是重要的一环。
制定了限值要求就要有相应的监管机制,确保企业严格执行限值要求,并对违规者进行严惩。
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及时掌握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同时,可以设立奖励机制,鼓励那些在能源消耗方面表现优秀的企业,激励其他企业向他们看齐。
钢铁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钢铁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钢铁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因不同的产品种类和生产工艺而有所不同。
在中国,针对钢铁行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能耗限额标准,其中包括了不同的产品种类的能耗限额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钢铁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1. 转炉钢吨钢综合能耗:≤ /t;
2. 电炉钢吨钢综合能耗:≤ /t;
3. 轧钢综合能耗:≤ /t;
4. 高炉炼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 437kgce/t;
5. 转炉炼钢工序单位产品能耗:≤ 122kgce/t;
6. 电炉炼钢工序单位产品能耗:≤ 120kgce/t;
7. 烧结工序单位产品能耗:≤ /t;
8. 球团工序单位产品能耗:≤ /t。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是针对不同的钢铁产品种类和生产工艺而制定的,而且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环保要求的提高,这些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调整。
因此,在实际生产中,钢铁企业需要按照最新的标准进行节能降耗,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DB32 1603-2010 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3
2010-06-01 发布
2010-08-01 实施 发布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2/1603—2010
前
言
本标准第 4 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参照 GB/T2587-2009 《热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2589-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3484-2009《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8222-2008《用电设备电能平衡通则》和 GB 17167-200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本标准按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制。 本标准由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冶金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旭芒、王经民、周锦银、张庆华、王伟鸣、刘 俭、袁建平、李国忠。
DB32/1603—2010
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的术语和定义、 限额指标、 计算 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钢铁企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吨钢可比能耗 ton of steel comparable energy consumption 钢铁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每生产一吨粗钢,从炼焦、烧结、炼铁、炼钢直到企业最终钢材配套生 产所必须的耗能量及企业燃料加工与运输、 机车运输能耗及企业能源亏损所分摊在每吨粗钢上的耗能量 之和。不包括钢铁工业企业的采矿、选矿、铁合金、耐火材料制品、炭素制品、煤化工产品及其它产品 生产、辅助生产及非生产的能耗。 2.2 电炉钢冶炼电耗 the power consumption of electric steel smelting 统计报告期内每吨合格电炉钢熔炼消耗的电量。 2.3 电炉电力耗用量 the electric power consumption 统计报告期内炼钢电炉变压器一次侧表, 即炉前电度表指示的耗电量。 不包括电炉炼钢工序 (车间) 的其它用电量。 2.4 电炉钢兑铁水比例 electric steel against iron ratio 统计报告期内电炉钢冶炼兑铁水量与入炉钢铁料总量之比。 2.5 电炉钢合格产出量 qualified electric steel output 统计报告期内生产的全部钢坯(锭)量-本期产生的炼钢废品量-本期发生的炼钢责任退货量+供铸 造用合格钢水量。
工信部钢铁能耗标准
工信部钢铁能耗标准一、炼焦工序能耗炼焦工序能耗是指从炼焦开始到焦化产品产出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
工信部规定了炼焦工序的能耗标准,具体如下:1.常规焦炉(机械加煤)工序能耗不得超过620千克标准煤/吨;2.常规焦炉(人工加煤)工序能耗不得超过630千克标准煤/吨;3.热回收焦炉工序能耗不得超过580千克标准煤/吨。
二、烧结工序能耗烧结工序能耗是指从铁矿粉烧结开始到成品矿运输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
工信部规定了烧结工序的能耗标准,具体如下:1.普通烧结工序能耗不得超过75千克标准煤/吨;2.球团烧结工序能耗不得超过130千克标准煤/吨。
三、高炉炼铁工序能耗高炉炼铁工序能耗是指从铁矿石进入高炉开始到生铁、熟料等产品运输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
工信部规定了高炉炼铁工序的能耗标准,具体如下:1.普通高炉炼铁工序能耗不得超过400千克标准煤/吨;2.高效高炉炼铁工序能耗不得超过370千克标准煤/吨。
四、转炉炼钢工序能耗转炉炼钢工序能耗是指从铁水进入转炉开始到钢水出炉运输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
工信部规定了转炉炼钢工序的能耗标准,具体如下:1.普通转炉炼钢工序能耗不得超过180千克标准煤/吨;2.高效转炉炼钢工序能耗不得超过160千克标准煤/吨。
五、电炉炼钢工序能耗电炉炼钢工序能耗是指从废钢进入电炉开始到钢水出炉运输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
工信部规定了电炉炼钢工序的能耗标准,具体如下:1.电炉炼钢(容量大于等于30吨)工序能耗不得超过550千克标准煤/吨;2.电炉炼钢(容量小于30吨)工序能耗不得超过600千克标准煤/吨。
六、轧钢工序能耗轧钢工序能耗是指从坯料进入轧机开始到成品钢材运输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
工信部规定了轧钢工序的能耗标准,具体如下:1.热轧(不含薄板)轧钢工序能耗不得超过180千克标准煤/吨;2.冷轧轧钢工序能耗不得超过360千克标准煤/吨。
七、其他工序能耗除上述主要生产环节外,工信部还规定了其他生产环节的能耗标准,具体如下:1.石灰窑工序能耗不得超过90千克标准煤/吨;2.耐火材料及制品生产工序能耗不得超过450千克标准煤/吨;3.铁合金生产(包括硅系、锰系等)工序能耗不得超过580千克标准煤/吨。
国家发布的个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大全
附录9:国家发布的79个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汇编一、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1-2008)(一)现有铁合金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三)电石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三、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4-2008)(一)现有合成氨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四、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5-2008)(一)现有黄磷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二)新建黄磷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三)石墨电极、炭电极和炭块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五)石墨电极、炭电极和炭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六、再生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3-2010)(一)现有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三)再生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八、铝电解用预焙阳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5325-2010)(一)现有铝电解用预焙阳极企业单位产品工序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二)新建铝电解用预焙阳极企业单位产品工序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二)新建轧、拉制管材和轧、拉制棒材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图1 轧、拉制管材和轧、拉制棒材生产工艺流程简图的条件下提出。
十一、铝及铝合金热挤压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6756-2011)(一)现有热挤压棒材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三)热挤压棒材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二)海绵钛生产工序能耗限额十三、铜及铜合金线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137-2012)(一)现有铜及铜合金线材加工企业单耗限定值现有铜及铜合金线材加工企业单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表2的规定。
其中工艺路线为配料(含中间合金)—熔铸铸锭(包括锯切)—挤压—拉伸(或轧制)—热处理(以下称之为工艺路线1)的企业单耗应符合表1的要求;而工艺路线为配料(含中间合金)—水平连铸(上引连铸)—拉伸(或冷轧)—热处理(以下称之为工艺路线2)的企业应符合表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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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能耗限额标准
钢铁能耗限额标准是指国家针对钢铁行业制定的能源消耗限制标准,
旨在促进钢铁行业的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
该标准是中国政府在推
进绿色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的背景下,为了实现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和
结构调整而制定的重要政策措施。
钢铁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但同时也是能源消耗最大的行
业之一。
据统计,我国钢铁行业的能源消耗占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15%左右,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全国总量的20%以上。
因此,制定钢铁能耗
限额标准,对于实现我国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钢铁能耗限额标准的制定,主要是通过对钢铁企业的能源消耗进行限制,促进企业采用更加节能环保的生产方式和技术,从而实现能源消
耗的降低和环境污染的减少。
具体来说,钢铁能耗限额标准主要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
1. 能源消耗限额。
根据钢铁企业的生产规模、产品品种和技术水平等
因素,制定相应的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
制能源消耗,降低能源消耗强度。
2. 能源结构调整。
钢铁企业要根据能源消耗限额标准,逐步调整能源
结构,采用更加清洁、高效的能源,如天然气、风能、太阳能等,减
少对煤炭等传统能源的依赖。
3. 技术创新。
钢铁企业要加强技术创新,推广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
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4. 管理措施。
钢铁企业要建立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能源消耗监
测和统计,制定能源消耗计划和节能措施,加强能源消耗的监督和管理。
总之,钢铁能耗限额标准的制定,是我国推进绿色发展、加强环境保
护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钢铁企业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强节能减排,推广清洁能源,加强
技术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
同时,政府也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确保钢铁企业严格遵守能耗限额标准,促进钢铁行业的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