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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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流程

行政诉讼的流程

行政诉讼的流程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诉讼方式。

其一般流程如下:
1. 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当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向相应的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申请。

申请人应提供清楚的诉讼请求和相关证据。

2. 受理诉讼申请:法院收到行政诉讼申请后,将进行立案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案件。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3. 调查取证:法院在受理诉讼案件后,将组织调查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勘验、鉴定等,以采集相关证据。

4. 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般需要进行开庭审理。

法院根据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或自己认为需要开庭审理的,将组织庭审活动。

在庭审中,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法官可以询问当事人及证人。

5. 判决或裁定:经过庭审后,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

判决是指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裁决,裁定是指对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的决定。

6. 公告送达和执行:法院将判决或裁定书公告,并将书面判决或裁定书送达给
当事人。

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判决或裁定,如果对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行政诉讼的流程会受到各个地区行政诉讼相关法规的影响,上述流程仅为一般性参考。

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流程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规定为准。

行政诉讼流程

行政诉讼流程

行政诉讼流程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诉讼的一种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流程包括四个主要阶段,分别是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

以下将详细介绍行政诉讼的流程。

一、立案阶段立案是行政诉讼的起始阶段,也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第一步。

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诉讼请求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名称)、住所(营业地址)、联系方式等;2. 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要清晰明确;3. 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4. 附带诉讼请求和证据目录,使法院能够清楚了解案件情况。

此外,原告还需缴纳立案费,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开立案底,并给予案号,同时通知被告知悉。

二、审理阶段审理阶段是行政诉讼中最重要的阶段,也是核心内容。

在审理阶段,法院将组织开庭审理,审理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开庭传唤:法院会通知原告和被告出庭参加开庭审理,双方可以陈述自己的意见和观点;2. 举证质证:原告和被告可以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和辩论;3. 调查取证:法院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包括询问当事人、鉴定、勘验等;4. 辩论和结案陈述: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最后的辩论陈述,法院对案件进行综合审议;5. 审判裁决:法院会作出相应的审判裁决。

三、判决阶段在判决阶段,法院将根据审理阶段的证据和辩论,依法作出行政诉讼的判决。

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的最终决定,应包括以下内容:1. 案由:表明案件的争议焦点;2. 裁决:判决的结果和决定;3. 理由:依据法律规定和审理中所提供的证据和辩论进行分析和解释;4. 诉讼费用的承担:判决中涉及诉讼费用的分配。

四、执行阶段如果行政诉讼的判决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并且被告方未履行判决,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促使被告履行判决,如查封、拍卖财产等。

总结行政诉讼的流程包括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四个阶段。

行政诉讼流程

行政诉讼流程

行政诉讼流程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就法律事实发生争议,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行政法律关系。

下面将详细介绍行政诉讼的流程。

一、起诉阶段1. 提起诉讼申请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诉讼申请书应当包括起诉请求、案由、事实和理由等必要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2. 确认诉讼费用法院收到诉讼申请后,将核实案件的诉讼费用,并通知诉讼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

3. 受理审查法院在确认诉讼费用缴纳后,将对起诉申请进行受理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法定起诉条件、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

二、立案阶段1. 立案决定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诉讼申请,法院将作出立案决定,并发出立案通知书。

2. 传唤被告法院在立案决定后,将向被告行政机关送达传票,传唤其到庭参加诉讼。

3. 提交答辩意见被告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意见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答辩意见书应当包括对原告起诉事实和理由的驳斥、辩解和陈述。

三、审理阶段1. 开庭审理法院根据案件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的内容包括原告的起诉陈述、被告的答辩意见、当事人的质证和辩论等。

2. 举证质证原告、被告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并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法院将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重要性进行审查。

3. 调查取证法院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方式包括勘验、鉴定、询问、调阅档案等。

四、判决阶段1. 判决作出法院根据案件的事实、法律规定和证据,作出判决书。

如果无法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判决,法院可以宣告开庭不公开审理,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定。

2. 送达判决书法院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并明示上诉期限。

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时,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五、执行阶段1. 判决生效判决生效是指判决经过法定的上诉期限后,没有被上诉或者上诉已被终审法院裁定终结的状态。

2. 执行程序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申请行政诉讼的起诉流程

申请行政诉讼的起诉流程

申请行政诉讼的起诉流程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一种诉讼形式。

在申请行政诉讼之前,要了解并正确掌握起诉流程,以下是申请行政诉讼的起诉流程的详细介绍。

第一步:准备工作在准备起诉行政诉讼之前,起诉人应当全面收集和整理有关材料,包括与行政行为有关的事实、证据、法律规定等。

起诉人应当确保所提供的材料充分、准确、完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备案。

第二步:起诉申请起诉人根据具体情况,编写起诉申请状,并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副本。

起诉申请状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法律依据等。

起诉人可以自行起草或者请律师代为起草,并在签名处签名确认。

第三步:立案受理起诉人将起诉申请状和相关材料提交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受理窗口,由收件员办理立案手续。

收件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中应包含案号、立案日期等重要信息,同时告知起诉人后续的诉讼程序、期限等。

第四步:裁定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申请后,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定是否受理。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裁定立案并发出立案通知书,通知被告应当作出答辩。

第五步:传唤被告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告方,并传递起诉状副本。

被告应当在指定期限内递交答辩状,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将依法默认原告的主张。

第六步:庭前准备在庭审前,法院可能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将进入正式的庭审程序。

在庭前准备中,双方应当充分准备相关证据、调查和审查情况等。

第七步:开庭审理当庭审日期确定后,人民法院将发出开庭通知书,通知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指定时间到庭。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双方可以进行辩论、质证、举证等。

法庭会依法组织庭审,并记录庭审过程。

第八步:判决或裁定经过庭审后,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判决或裁定应当明确表达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处理意见,并对诉讼费用的承担、案件追诉期限等进行说明。

行政案件诉讼流程图

行政案件诉讼流程图

行政案件诉讼流程图行政案件诉讼流程图一.起诉阶段1. 当事人准备材料当事人收集与行政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例如相关文件、录音、照片等,以支持起诉。

2. 编写诉状当事人将起诉的事实和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材料,整理成书面形式的诉状。

3. 提交诉状当事人将诉状提交至适当的法院,并按照要求支付诉讼费用,同时保留副本。

4. 确认受理法院在收到诉状后,对其进行受理确认,并通知当事人。

二.立案阶段1. 分案登记法院将收到的案件分配给具体的法官,并进行案件登记。

2. 受理通知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和法院的受理通知书,要求其提出答辩意见。

3. 答辩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递交答辩状,可以提出抗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4. 应诉通知法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并要求当事人准备相关证据和辩论材料。

三.庭审阶段1. 开庭准备双方当事人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并组织证人、鉴定人等到庭作证。

2. 开庭审理法院根据庭审日程,进行庭审,双方当事人进行发言、质证、辩论等。

3. 审判结决法院根据庭审情况、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作出判决、裁定或调解。

四.上诉阶段1. 不服判决申请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2. 上诉受理上级法院对上诉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受理上诉。

3. 上诉审理上级法院按照上诉案件程序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和提供证据。

4. 再审或终审上级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再审或做出终审判决。

五.执行阶段1. 判决执行执行法院根据判决内容,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判决。

2. 强制执行异议被执行人对强制执行提出异议时,执行法院进行异议审查,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支持。

3. 执行结束当被执行人履行判决或判决不能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宣布执行结束。

本文档涉及附件:- 诉状及附件材料- 庭审记录- 判决书- 强制执行通知书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案件:指涉及行政行为和行政管理等方面争议的案件。

行证诉讼流程

行证诉讼流程

行证诉讼流程一、概述行证诉讼是指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为了证明其主张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主张的事实,而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过程。

行证诉讼流程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从起诉到判决的整个过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证诉讼流程的各个阶段。

二、起诉阶段1. 起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受理。

3. 送达: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要求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

三、庭审阶段1. 开庭审理: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审,审理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

2. 举证: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提出证据,证明各自的主张和事实。

3. 质证:双方当事人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和反驳。

4. 辩论: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

四、判决阶段1. 判决:法院根据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2. 宣判:法院公开宣告判决结果,通知当事人。

3. 送达:法院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五、上诉阶段1. 上诉: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2. 受理:上一级法院对上诉状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受理。

3. 审理:上一级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可以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4. 判决:上一级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5. 送达:上一级法院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六、执行阶段1. 申请执行: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执行: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判决的执行。

3. 结案:执行完毕后,法院出具执行终结书,案件终结。

总之,行证诉讼流程包括起诉、庭审、判决、上诉和执行五个阶段。

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院也应当依法公正、公开、公平地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起诉流程简介

行政起诉流程简介

行政起诉流程简介行政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为认为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行中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司法机关提起的法律诉讼。

以下是行政起诉的流程简介:一、准备材料在行政起诉之前,起诉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起诉状:详细描述起诉人的身份、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2.证据材料:收集证明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如书面文件、照片、录音等。

3.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明确认为行政机关违法的依据。

二、提起行政诉讼1.选择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管辖范围选择适当的人民法院。

2.填写起诉状:按照法院规定的格式填写起诉状,并签名或盖章。

3.递交材料:将起诉状、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等材料递交给法院,并缴纳诉讼费。

三、受理和审理1.案件受理: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将对起诉状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将受理案件,并发出传票或告知书给被诉行政机关。

2.开庭审理: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按时出庭参加。

3.调解和判决: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调解双方,协商解决争议。

如不能调解,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四、判决和执行1.判决书:法院作出判决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并发给相关机关。

2.执行:如被诉行政机关不服判决,可以提起上诉。

如判决生效,被诉行政机关应及时执行判决。

总结:行政起诉流程包括准备材料、提起行政诉讼、受理和审理、判决和执行等环节。

起诉人需准备相关材料,选择适当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将受理、审理案件,并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判决如生效,被诉行政机关应及时执行。

行政起诉的目的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保护。

行政案件诉讼流程图

行政案件诉讼流程图

行政案件诉讼流程图
概述
行政案件以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文件作为依据,是公民、法
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义务性、有效性等方
面的争议而通过诉讼解决的案件。

行政案件诉讼流程图是为了更好地
了解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而制作的流程图,以便申请人更好地了解和
实施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

行政案件诉讼流程
1.提交诉讼申请:申请人向受理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申请书并
缴纳诉讼费用。

2.受理申请:法院收到诉讼申请后,应该在5日内对申请书
的材料审核是否齐全,并决定是否受理,作出不予受理或立案受理的
决定。

3.传唤被告:法院受理申请后,应该将诉讼材料及传票送达
被告,并告知被告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4.起诉状副本交被告:如果被告不在起诉状副本送达之日起
15日内作出答辩,法院将认为被告放弃了答辩权利。

5.立案审查: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立案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进行审查,判定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需要进一步举行听证等环节。

6.开庭审理:法院经审核后决定进行开庭审理,在规定时间内召集当事人,作庭前准备、主持庭审、当庭调解、书面传讯被告申辩意见、颁布判决等环节。

7.判决:法院在开庭审理后,根据诉讼事实、适用法律、依法作出行政判决,并将判决书和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上级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结语
上述是行政案件诉讼流程图,它是为了方便大家理解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而制作的。

希望通过本流程图,能够更好地了解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案件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参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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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
行政案件的第一审程序是指一审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应适用的程序,包括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和判决等阶段。
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①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②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③应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
(2)起诉的方式。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有:①当事人的情况。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原告是法人或组织的,要写明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情况。与原告相对应,还要写明被告行政机关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情况;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住址。此外,起诉状还要写明接受起诉状的人民法院名称和起诉的具体日期,并由原告签名盖章。
在诉讼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9、原告举证:
原告起诉时,应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
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明材料。
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原告或第三人应在开庭审理前或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经法院准许的,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
四、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再次审理的程序。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①必须具有法定理由,即发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②必须由享有审判监督权的组织或专职人员提出,即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本级人民法院院长。
行政诉讼流程:
一、行政诉讼起诉和受理
1、起诉
(1)起诉的条件。①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即起诉需明确指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即起诉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请求以及提出这些请求的事实根据,包括案件事实和证据;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⑤法律、法规规定应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案件,必须先经过复议程序;⑥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三、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就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基于当事人的上诉,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审理的程序,其特点主要是:第二审程序由当事人上诉而引起,该程序由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适用,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
经过审查,人民法院可作如下处理:(1)决定受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并及时通知当事人。(2)认为所接受的案件有欠缺或基本证据不足的,要求当事人补正。补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从当事人补正后交人民法院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当事人无法补正或逾期不补正,因而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通知原告不予受理。(3)人民法院认为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在七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庭审理开始阶段的工作有: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报告审判长;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审理过程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
合议庭评议是在上述审理基础上,合议庭人员进行评议,对如何判决提出各自的观点,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院长审批。合议庭评议应不公开进行,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不同意见应允许保留并记入笔录。
5、行政起诉有期限规定。
对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法院起诉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第二审程序中应注意:①第二审程序是独立的审判程序,但并非每一个行政诉讼案件都必须经过这一程序;②第二审程序既可适用开庭审理,也可适用书面审理。适用书面审理的条件是该上诉案件事实清楚。③审结期限,人民法院应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被告知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或诉权、起诉期限的,或起诉期限另有其他相关规定,请向立案庭咨询窗口咨询。
6、当事人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法院决定。
经过行政复议再起诉的案件,具体法律、法规如没有规定对复议不服的起诉期限,原告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具体法律、法规规定了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起诉期限,依照具体法律、法规规定起诉。
对于上述法定期限,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而耽误,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3、通过立案窗口递交起诉状。
本院管辖行政诉讼第一审案件是在全省范围内的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
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原告可以向本院立案庭立案窗口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原告可以要求立案窗口经办人出具签收材料的清单。
4、本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的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对下列行为起诉的,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起诉状所载事实若有欠缺,人民法院可要求起诉人限期补正。
2、受理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而决定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起诉是受理的前提,但受理并非起诉的必然结果。是否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据国家审判权对起诉行为进行审查的单方面行为的结果。
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应予以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①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②起诉是否符合法定起诉程序,即审查行政复议是否必经程序;③是否重复起诉;④起诉手续是否完备,起诉状内容是否明确。
不必经过复议的案件,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法律、法规如没有规定起诉期限,应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具体法律法规如规定了起诉期限,应在该期限内起诉;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7、法院审查起诉有时间限制。
对行政起诉,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7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也不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或起诉。
8、被告举证: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供或逾期提供的,视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10、法院审理期限
本院审理行政一审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最高法院批准可以延长 三个月。审理行政二审案件的期限为两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最高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提起再审的程序有三种情况:①原审人民法院院长提起的,必须报经审判委员会决定;②上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可以自己审理,也可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③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人民法院必须进行再审。
再审案件适用的程序根据案件原来的审级不同而不同:已经生效的裁判,原来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再审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裁判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原来是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的,再审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也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二审法院作出的裁判为终审裁判,不得上诉。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经过上述审理及合议庭评议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裁判的行应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上诉权利以及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在第一审程序中应注意:①审判应组织合议庭,可由审判员或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其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②应开庭审理的不能书面审理;③审结期限为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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