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征房产税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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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谈房产税开征

从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谈房产税开征

从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谈房产税开征摘要:在过去的一年里,房产税跟随着中国的楼市被大家热议。

从3月份发改委称要管理好通胀预期,完善消费税房产税制度,以及4月份财政部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完善房产税制度工作要点,到后来上海重庆成为房产税试点,可以说从中央到地方,房产税成了大家积极筹划实施的重点项目。

伴随着房地产市场一轮轮的调控,2011年1月27日在国八条出台后的几天时间里,重庆上海分别宣布开征房产税,靴子落地引来众多专家学者对其合法性的讨论。

本文将从税收法定原则的角度谈这次房产税的征收的合法性,并从中得到启示。

关键词:房产税;税收法定主义;授权立法一、我国房产税概况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在欧洲中世纪时,房产税就成为封建君主敛财的一项重要手段,且名目繁多,如”窗户税”、”灶税”、”烟囱税”等,这类房产税大多以房屋的某种外部标志作为确定负担的标准。

中国古籍《周礼》上所称”廛布”即为最初的房产税。

至唐代的间架税、清代和中华民国时期的房捐,均属房产税性质。

现如今,房产税在我国税法体系中也不是一个新税种。

1986年10月,《房产税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房产税就已经开始在我国各大中小城市征收。

在当时房产税征收对象仅限于经营性房产,包括买卖房产(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税率1.2%)和出租房产(按照租金计算税率为12%)。

很多地方为了执行方便都采用了”综合征收”。

而对个人所有用来居住的非营业用房产则免税。

针对眼下热议的”房产税”,实际是扩大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将普通居民个人持有的住房中空置的部分,纳入征税范围。

①那么针对房产税的开征,其是否符合税法的基本原理呢,是否符合了税收法定主义呢,本文将一一道来。

二、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概述税收法定主义是指课税要素(纳税主体、税率、纳税方法、应税事项)的全部内容都必须由代议机构制定的法律明确规定。

换言之是指”税收的课征事项,均应以法律明确地规定它,若无法律的规定,国家不得向人民课税,人民亦不能负纳税义务”。

我国房产税制度征收困境剖析与治理改革建议

我国房产税制度征收困境剖析与治理改革建议

上海彷也发BIJM产税IM度: SEttBWH析与治理改革耀议文/任敏敏[摘要]从《房产税改革暂行条例》到沪渝的房产税改革试点,不断深化的房地产税法改革表明了中国房地产行业经历了从改革试点政策到税收立法的转变。

本文从我国房产税的制度变迁出发,归纳出征收房产税的目向,并着重分析其争议的调控房价功能。

同时,本文针对我国房产税的征收困境,剖析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治理改革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财政;住房保障;税收法定原则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房地产行业正迅速崛起。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当前的家庭结构与以往相比,正逐步向核心型转化,由此导致人民的购房需求不断地增加,另一方面是投资性房产在过去十年成为热门的金融工具,房产的投资属性日渐显现。

然而,火热的房地产市场暴露出许多问题:一线城市的高房价压垮新一代的潜在购房者;二、三线城市的房屋供大于求,各个地区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平衡;"炒房"使越来越多的真正具有需求的购房者无力购置房子,难以解决住房问题。

为了解决住房这一重要的民生问题,我国采取多项调控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房产税改革也逐渐成为完善我国税制的手段之一。

(-)我国房产税的制度变迁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价值或者房租收入为计征依据的一种税种.与其相近的概念为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泛指与房地产有关的税种,如我国的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

房产税只是房地产税中的一项税种。

据统计,世界上有130余个国家与地区在征收房产税,且多数国家与地区都将其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与调节分配的重要工具。

1949年以来,房产税的改革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制度初创期.从20世纪50年代提出《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到1973年的工商税制改革,由于房地产属国家与集体所有,房地产税仅在名义上存在,没有完整施行.第二阶段为正式确立期.1986年,国务院发布《房产税暂行条例》是正式开征房产税的标志。

论我国征收房产税的必要性

论我国征收房产税的必要性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王单一论我国征收房产税的必要性近几年来,为遏制过快上涨的房地产价格,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从财税、金融、法规再到各种限购令,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决心不可谓不大,房地产市场也似乎进入了一场各方相互博弈的胶着期;我们不能忽视房地产调控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经验,但是如果不能深入分析我国住房发展矛盾,从更宽广、更长远的视角构建和完善我国住房制度,就会陷入“为房价而治房价”的怪圈;从体制和机制上做根本性的改革,着力解决触及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制度性问题和核心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们不得不面对的课题。

改革房地产税费制度和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又是制度问题的重中之重。

个人住房房产税作为房地产税费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已经称为各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将结合我国目前房地产发展的实际情况分析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必要性。

关键词:个人住房房产税必要性一、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概念和范畴目前,学者普遍赞同的一个阐释方式,是将房地产税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房地产税既包括对土地本身及所提供的服务课税,又包括对土地的附着物、构筑物等土地改良物所课征的赋税(如房屋税、土地改良税),对土地或土地改良物交易行为的课税(如契税、印花税)以及对土地的不当利用行为的赋税(如空地税、荒地税等)。

狭义的房产税,又被称为房屋税或房产税,是指单纯以房屋及其产权、使用交易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或以房产与地产的共同体为课税物所征收的赋税。

①1. 房产税是要对个人住房征税并进行税制设计目前,无论是理论上探讨的房产税,还是实践中试点的房产税,实际上都是对我国1986年9 月15日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房产税制度进行改革,即上文我们提到的狭义的房产税。

首先是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扩大:即对个人住房要征税。

原条例中规定要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财产持有税。

但房产税征收范围只包括城镇经营性房屋和出租房屋,而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即个人住房)①董潘等《房地产经济学》2012年3月第一版第268页免税;而现在要推出的新房产税则是要扩大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即要对居民居住的个人住宅也要征收房产税。

我国现行房产税存在问题及改革必要性论文

我国现行房产税存在问题及改革必要性论文

我国现行房产税存在问题及改革必要性论文摘要:对于自住型住房购买者来说,房产税扩围后,其购房时需考虑购买与持有环节的成本,引导更理性的消费观;对于投机型购房者来说,其购房时亦需要考虑购房成本和持有成本,尤其是持有成本。

房产税扩围会削弱其投资的预期收益,挫伤其投资热情,从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投资需求。

因此,房产税改革将会使投资者更加谨慎,从而引导更理性的投资观,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起到稳定物价的作用。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我国房产分为经营性用房和非经营性用房两类,一直以来,政府只对城镇的经营性用房征税,按照房产计税余值的1.2%或租金收入的12%计征房产税。

而对一般的住宅保有环节并不征税。

然而,近年来,由于房价节节攀升,一方面有基本住房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人群存在购房困难,这与国家“住有所居”的目标相左;而另一方面,投资投机性需求充斥着房地产市场,加剧了市场泡沫,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

故而,改革现行房产税,以调节房地产市场和稳定房价的呼声日益高涨。

本文旨在探讨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

一、我国现行房产税存在的问题
(一)征税范围过窄
现行的房产税只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产征收,而对农村的房屋,无论是否经营性用房,一律不予征收房产税。

这显然不符合税收的公平性原则。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乡镇。

我国房产税制度:征收困境剖析与治理改革建议

我国房产税制度:征收困境剖析与治理改革建议

2021年第06期·总第324期90【经济管理】我国房产税制度:征收困境剖析与治理改革建议任敏敏(安徽大学 法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摘 要]从《房产税改革暂行条例》到沪渝房产税试点改革,不断深化的房地产税法改革,表明了中国房地产行业经历了从改革试点政策到税收立法的转变。

首先从我国房产税的制度变迁出发,归纳出征收房产税的目的,并着重分析附有争议的调控房价的功能;其次,针对我国房产税的征收困境,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治理改革建议:遵循“立法先行、充分授权”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实行差别税率、以及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结合税收法定原则提出开展房产税改革。

[关键词]房产税;财政;住房保障;税收法定原则[中图分类号] F810.42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2095-3283(2021)06-0090-03China's Real Estate Tax System: Collection Dilemma Analysis And Governance Reform SuggestionsRen Mimin(School of Law Anhui University, Hefei Anhui 230601)Abstract : From the "Interim Regulations on the reform of real estate tax" to the pilot reform of real estate tax in Shanghai and Chongqing, the deepening reform of real estate tax law shows that China's real estate industry has experienced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the pilot policy to the tax legislation. In this paper, starting from the institutional changes of China's real estate tax, the purpose of collecting real estate tax is summed up, and the controversial function of regulating house prices is emphatically analyzed. Secondly, the governance reform is proposed to solve the above problems Suggestions: follow the principle of "legislation first, full authorization", implement different tax rates for different types of real estate, and further improve the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finally, combined with the principle of tax legality, talk about how to manage and prevent the reform of real estate tax.Key Words :Real Estate Tax; Finance; Housing Security; Tax Statutory Principle 一、问题的提出近些年来,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房地产行业市场正迅速崛起。

房产税的可税性分析

房产税的可税性分析

房产税的可税性分析2011年12月(总第296期)法制与经济FAZHIYUJINGJI NO.12,2011(Cumulatively ,NO.296)[摘要]随着中国的房产税征收试点工作1月28日在重庆和上海两市的启动,关于应不应该征收房产税的讨论日趋激烈。

很多人认为最直观的判断标准是看征收房产税到底能不能有效抑制目前高房价或者调节收入平衡,维护社会的和谐。

笔者认为,对于应不应该征收房产税的问题,还是应该回归到对房产税可税性的理论探讨上,因为只有理论上的确实充分的论证,才能使社会各界对房产税有全面正确的认识,进而真正地指导人们贯彻执行征收房产税的方案,以期房产税征收工作能够早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关键词]房产税;可税性;经济学基础;法哲学基础一、可税性理论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界定“可税性”的含义。

“可税性”一词首次由张守文教授提出,张教授认为国家征税通常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经济上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这可称之为“经济上的可税性”;另一方面,是法律上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这可称之为“法律上的可税性”。

征税是否合理,不应仅看经济上的承受力,还应看征税是否平等,是否普遍等方面;同时,征税是否合法,不应仅看是否符合狭义上的制定法,而且更应看是否合宪,是否符合民意,是否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

刘富君在其《论财产的可税性》一文中,指出“可税性”具有综合性、动态性和规范性的特征,提出检验“可税性”的六项标准:1.量能原则与受益原则;2.征税合法原则;3.契合税种功能标准;4.经济效应标准;5.征管成本标准;6.程序正义标准。

刘景明在《也论税法上的“可税性”》一文中提出“税法上的可税性是指某种对象符合税法的要求,具有适合进行税收的性质。

符合税法的要求是定义税法上的可税性概念的核心。

当某种对象符合税法的要求时,该种对象就具有税法上的可税性;反之,当某种对象不符合税法上的要求时,该种对象就不具有税法上的可税性。

是否符合税法的要求,是从税法角度衡量某种对象的唯一标准。

关于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意义及影响分析

关于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意义及影响分析

关于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意义及影响分析作者:王星崇岩来源:《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年第09期摘要: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和发展的时间较短,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在各方面都显现很大差异和不足,正是由于这些不足和差异导致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过快增长,房地产市场价格战役愈演愈烈,房产泡沫急剧扩张,使得房地产市场处于失衡的边缘。

采取何种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采取何种方式解决日益增长的房价和人民需求之间的矛盾,采取何种方法引导房地产市场步入正常发展的轨道。

关键词:房产税;房地产;影响中图分类号:D922.22 文献标识码:A1 房产税的基本理论1.1 房产税的概念房产税又被称为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是以房屋建筑为对象,在交易的时候征收一定的税收,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租金为计税依据,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通常意义上,房产税征收的对象包括商品房、商铺以及具有可进行市场交易的房屋等。

其目的是国家利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管理,主要是为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及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1.2 房产税的特点当前我国征收房产税依据的是以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为基础逐步完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纵观此税,可以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具有三个特点。

第一房产税征收的范围限定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第二,房产税属于财产税种,是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征收的对象是房屋;第三,房产税区别对待各类房产进行征收,房产计税余值征收自住型房产,以租金为计税依据的房屋出租。

2 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意义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和发展的时间较短,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在各方面都显现很大差异和不足,正是由于这些不足和差异导致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过快增长,房地产市场价格战役愈演愈烈,房产泡沫急剧扩张,使得房地产市场处于失衡的边缘。

我国房产税开征实效分析

我国房产税开征实效分析
屋有效进入市场 , 直接增加房屋 的供 给。 根据供求关系均衡理 论, 供需 的一 升一 降将会导致房价 的下跌 。其次 , 房产税扩宽
收穰 日期 :0 1 1— 2 2 1 — 2 1
进行征税 ; ②税率 相对较低 , 只有 0 %一. 纳税人 群所缴 . 0 %, 4 6 税额非常之小 ;③ 减免 征税 的条件过 于宽松 ,上海市开展对 《 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 点的暂行 办法 》规定 的减免税情 形达五种 , 中最基本 的是人均居住面积低于 6 m2 其 0 的可 以免 税, 意味着普通 的三 口之家居住面积达到 10 2 8m 才须纳税 。 所 以, 实际上房产税减少需求 的影响非常小 。同理 , 过低的房产
其与房价的变动情况可得 :房产税 的征 收尽管对房价影响不 大, 但对于成交量却有一定 的抑制作用 , 从而对过热的房地产
市场从 成交量这一角度进行调控。 同样作为评价房地产市场 的指标 ,房价和成交量对于房 产税开征的反应为何有如此差别?实际上房价不仅仅是 由供
J f 大和 ‘ 海小同版 小的f税力‘ l F 案不同引致 。重 J 方案锁定高 大版
档商, 房 , 6 导致 购房者倾 向于低 价格 、 小户 型房型 , 开发商也 会渊整供房结构 , 向小户型房 、 中低端房转移 阵地 , 导致整个
莆庆市的商舳房均价下降 。 间接影响方面来看 : 从 重庆 的征税 实行方 案从各方 面较 上海相对严格 ,外加业 内人士的评论和 分析 , 重庆购房者形成了房产税扩大和税率增加的预期 , 此心
根据搜房 网的数据显示 ,上海商 品房成交量在房产税开
征之后 急剧下降 , 1 从 月份 2 万 m/ 6 2日的高峰下 降到了 2 万 m/ 2日的低 谷 ,重庆 的成交量也从 1 月份的 2 4万 m 下降到 6 : 了 17万 m 。而且从此组数据可 以看 出 , 8 2 上海 的成 交量变化 明显 比重庆 的变化剧烈 , 在上海对新购第二套住 房的方案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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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开征房产税的必要性
【摘要】面对我国房价居高不下的局面,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多套措施来抑制房价的上涨,但是效果不是很理想。

目前房价畸高的现状激发了我国各界对是否开征房产税的大探讨,为了更好地看清局势和助于日后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有必要对我国开征房产税的必要性进行探讨。

【关键词】房产税概况必要性
一、房产税的概况分析
了解房产税的含义和目前的征收情况是分析我国开征房产税的必要性的基础,也是为了针对目前的情况开展房产税征收工作的前提。

(一)房产税的含义
通俗来说,房产税是一种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财产税,它的征收对象是居民使用的房屋,其计税的依据是房屋的计税余额或者是出租房屋所取得的租金收入。

我国国务院于1986年就发布了相关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并于同年开始向国内的房屋所有个人和单位实行。

(二)开征房产税的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逐步建立起来,并在不断的完善中。

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商品化程度越来越高,房地产行业已经迅速成长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

针对目前我国房价持续走高的现象,我国已经在上海和重庆试点开征房产税,并被
广大人民群众认为对打压房价有一定的调控作用。

据相关研究者分析,从2012年起将有更多的城市参与到试点开征房产税的行列中来。

并且我国的财政部科研所领导也明确表示开征房产税的试点城市必将由两个城市扩大到多个城市,并且在技术上我国的一线和二线城市都具备了与开征房产税而相应的条件。

二、我国开征房产税的必要性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在局部地区进行了试点开征房产税,但只有在更深层次上理解我国开征房产税的必要性的基础上,才能切实有效地开展开征房产税工作。

(一)开征房产税有助于支持地方财政和提高我国税制的完善程度
我国的税收制度经历了改革,自从实施分税制度后,我国地方以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得地方财政收入,可以说已经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源泉,这势必造成地方财政对出卖土地资源的过度依赖局面。

而相对于国际上开征房产税的国家的具体实践来看,其地方的财政收入不是以出让土地使用权为主,而是以征收房产税为主。

例如英国的地方财政百分百是来源于开征房产税,虽然美国地方财政收入中房产税所占的比例没有英国如此之高,但也处于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八十之间的高比例状态。

由此可以知道,对除我国外的很多国家的地方财政收入结构来说,房产税是其地方财政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助于地方政府有长期稳定的财政收入,促使地方的行政改变狭隘的短期观念,而向可
持续的长期的行为观转变。

由于我国税收的基数要比各外国的基数要大,我国开征房产税就可以成为地方财政的长期主要源泉,一改过度依赖卖地的状态,助于实现地方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二)开征房产税有助于缩小我国贫富过大的差距,稳定社会环境
虽然开征房产税有助于打压过高的房价,但是并不能把打压房价的重任都寄托于开征房产税。

这主要是因为造成我国房价过高的主要原因是供给关系,加上对国际经验的参考,开征房产税对打压房价的作用毕竟是有限的。

开征房产税的最主要目的是缩小我国贫富过大的差距和增加地方税收。

开征房产税对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是通过针对适当的、高端的或者拥有多套住房的个人征收房产税来实现。

开征房产税能使那些相对富裕的人多缴一定的房产税额,使相对贫困的人少缴或者不缴纳房产税,这样通过税收制度的调节来缩小贫富之间过大的差距,从而调节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

从2000年开始,我国的基尼系数就已经超过了0.4,并且近些年来看,这个系数值在不断的提升,说明我国目前的贫富差距确实过大,为和谐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但是,就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八成以上的居民住房已经私有化,房子俨然成为衡量我国居民贫富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因此开征房产税能让拥有多套房的富人多缴纳税额,从而缩小我国的贫富差距以及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三)开征房产税有助于遏制恶性的投机性购房,降低房屋空置

目前我国住房价格畸高,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措施效果不理想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投机性购房的现象过于严重。

而投机性购房就是指人们先把房子买下囤积以期房子涨价后再倒卖掉,从中赚取差价来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正是投机性购房的这个利润循环得以在大量投机者中运转,因而吸引各行各业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投资。

除了我国的企业和个人的投资外,还吸引了国外大量资金的投入,大量资金汇集推动了我国房价的过快增长。

而开征房产税有助于降低投资者投机的价值。

投机性购房者购买住房后必须面对因购买多套住房而必须缴纳的税额,加上我国对房地产行业的大力度调整和决心而使得我国住房价格的起落有很大
的不确定性,投机者的投机性购房热情被大大削减。

三、小结
由以上分析可知,我国开征房产税是极其必要的,既能够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还能够缩小我国贫富的过大差距,更能打压投机性购房行为。

参考文献
[1]吕文静.我国现阶段房产税改革的特点及其未来——以上海
和重庆为例分析[j].中国证券期货,2011(05).
[2]倪娟.房产税改革的探索——基于上海、重庆两市房产税试点研究[j].新财经(理论版),2011(06).
作者简介:周瑞鋆(1975-),女,陕西杨陵人,经济师,就职于
杨凌示范区综合执法监察支队,研究方向:行政及财务管理实务。

(责任编辑:李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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