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秘书长副秘书长调研员副调研员工作分工

合集下载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28•【字号】朔政发[2009]92号•【施行日期】2009.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朔政发〔2009〕9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09年9月25日召开的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朔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积极实施依法治市、科教兴市战略,加速推进塞外最宜居、最宜发展城市建设,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和法规赋予的职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执政为民、执政兴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高昂的斗志、振奋的精神、扎实的工作,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四、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推进电子政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和应急能力,确保市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五、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组成部门的委办主任和局长。

六、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的全面工作。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7•【字号】朔政办发[2010]143号•【施行日期】2010.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朔政办发〔2010〕1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朔发〔2009〕42号),设立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处级建制,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调整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加强应急管理和督查落实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办理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各委、办、厅、局和其他市发送市政府的公文。

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以及市政府各项政策、决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7〕90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7〕90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7〕9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朔州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31日朔州市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方案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促进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聚焦做强主业,不断改善民生,提升社会公共服务管理质量和运营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晋发〔2017〕26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二)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分类处理,不搞“一刀切”,允许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化运营管理等不同方式剥离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朔政办发〔2016〕78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朔政办发〔2016〕78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朔政办发〔2016〕7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朔州市政府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18日朔州市政府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学习型政府,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办发〔2012〕35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精简会议的“五个严格控制”〉等四个制度性文件的通知》(晋办发〔2013〕28号)等相关要求,特制定市政府会议制度。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指示和决定;总结部署市政府重要工作,讨论和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通报全市重要工作情况;讨论需要由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会议由市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主持。

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及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根据实际需要,可扩大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其它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视情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

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组织,文书科整理会议纪要。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处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处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处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06•【字号】沧政办字[2014]2号•【施行日期】2014.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处级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沧政办字〔201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市政府工作需要和市政府领导变化情况,现将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办公室处级干部工作分工通知如下:韩杰秘书长: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分管综合一科、综合协调科、机关党委。

宫济鹏常务副秘书长:协助陈平常务副市长工作。

分管综合二科、人事科、督查室、信息科(政府信息公开办)、机关事务管理局。

林怀仁副秘书长:协助贾发林副市长工作。

主持沧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工作;分管综合六科、电子政务科、电子政务中心。

张伟副秘书长:援疆。

张丽华副秘书长:分管提案科、地方志办公室、老干部科。

赵利民副秘书长:分管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市政府值班、市长热线、961890热线电话工作。

李国钧副秘书长:协助赵国权副市长工作。

分管综合四科。

宋吉利副秘书长:协助陈平常务副市长农业农村工作;协助张在月咨询工作。

分管综合三科。

肖华副秘书长:协助张清副市长、李丽华副市长工作。

分管公法科、综合七科、文秘科;协助韩杰秘书长分管综合协调科。

叶范伟副秘书长:协助韩杰秘书长分管综合一科。

许强副秘书长:协助袁志刚副市长工作。

分管综合五科。

张明通副秘书长(挂职):协助陈平常务副市长分管央企、民企合作服务、推动耗钢产业园区建设等工作。

付树新(市金融办)主任:主持市政府金融办工作。

季伟(市法制办)主任:主持市政府法制办工作。

杨杰(市政府研究室)主任:主持市政府研究室工作。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1.23•【字号】朔政办发〔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朔政办发〔202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现将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熊燕斌代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张韬常务副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财政、金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外事、法治政府建设、统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政务公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退役军人事务、消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市统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政务信息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重点办、市防震减灾中心、市资产管理公司。

协助市长联系市审计局。

联系朔州军分区、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税务局、朔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统计局朔州调查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中石化朔州分公司、朔州银保监分局、人行朔州市中心支行及银行、保险、证券机构。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田东副市长:负责公安、司法、水利、农业农村、信访、人防、扶贫开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信访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供销社、市桑干河水利管理中心、市镇子梁水库管理中心、市西山引黄灌溉管理中心、市农机服务中心、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金沙滩农牧场。

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国安局、武警朔州市支队、市气象局、山阴农牧场、省引黄管理局朔州分局。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5〕34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5〕34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5.06.24施行日期2015.06.24文号朔政办发〔2015〕34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5〕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朔州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24日朔州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省委、省政府推出的重大改革措施,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精神,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15〕21号)要求,为有序推进全市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一)工作目标。

将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促进富民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朔政发〔2019〕15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朔政发〔2019〕15号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朔政发〔2019〕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朔州建市30周年。

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201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明确了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对报告中的重点工作我们进行了任务分工,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重点工作任务按时全面完成。

二、强化协作配合,细化量化目标市政府建立了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项目工作专班,将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全部纳入专班,实行台账化管理。

各牵头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逐项细化量化,紧盯重要指标、重要节点,跟进协调、跟踪督办。

对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调整的部门,要主动对接任务,确保工作不出现空档。

对涉及跨领域、多单位参与的工作,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沟通协调;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问责问效,强化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将通过“13710”信息督办系统从4月份起逐月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1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秘书长副秘书长调研员副调研员
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朔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0.17
【实施日期】2014.10.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秘书长副秘书长调研员副调研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市政府办公厅副处级以上干部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蔚文彩秘书长:主持市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

杨东峰副秘书长(党总支书记):协助秘书长主持市政府办公厅日常工作;协助薄志平副市长工作;协助秘书长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