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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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集团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法〔2011〕47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商业保险管理贯彻办法第二条确立的“集中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

公司对各单位的商业保险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投保申请、审核、保险备案及相关保险业务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成立商业保险业务管理小组,组长由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担任,成员由法律事务室、财务管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物资设备管理部、预算合同部、施工技术部、办公室、纪委监察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公司及各单位商业保险管理工作。

公司商业保险业务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事务室。

第四条公司商业保险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按照办法第五条集团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职责的规定执行。

机关机动车辆保险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集中管理,各项目部使用的车辆保险由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负责集中管理,武汉、郑州基地车辆保险由基地负责集中办理,其他保险由公司法律事务室负责集中管理。

申请办理车辆保险时,机关机动车辆保险由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郑州基地、武汉基地车辆保险由基地提出申请。

项目部办理各类保险时,应当以项目部名义向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各单位外租的车辆所涉及的保险由出租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第五条公司各单位应当指定1名领导负责商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确定业务主管部门及协作配合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商业保险业务管理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公司法律事务室备案。

投保单位负责保险管理的领导为保险索赔的责任领导;投保单位另行安排的,应及时将上报公司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应当严格遵照办法第八条确定的范围进行投保。

办法第八条规定范围以外的保险,由公司商业保险业务管理小组统一管理,按照办法规定的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第七条除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集团公司集中投保外,各单位投保均应由公司商业保险业务管理小组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招标投保。

企业管理资料范本-员工商业保险管理办法

企业管理资料范本-员工商业保险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商业保险管理管控办法1、目的为完善企业员工保险体系,分散企业事故风险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管控工作,根据集团《薪酬福利管理管控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管控办法。

2、适用范围2、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属下各单位企业员工。

2、2、各单位办理商业保险,均应遵守本办法。

3、权责3、1、集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相关相关项目督促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及时办理保险手续以及审核本办法4、2项规定的其它商业保险呈批手续。

3、2、各单位人事行政部相关相关项目及时办理与企业员工新聘用、调岗和辞退相关的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单位间转移、撤保、续约以及与保险机构的理赔对接等事务。

4、内容4、1、意外伤害保险:4、1、1、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为特殊工种、高风险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野外作业、高空或带电作业、外勤频率较高的工作岗位)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4、1、2、各单位对本单位试用期内的企业员工以及阶段性保障需要的企业员工应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4、1、3、各单位对于上述两类相关人员以外的企业员工也可以公司自行提出投保方案,报集团办公室备案。

4、1、4、对于4、1、1及4、1、2款所列的相关人员应当入职之日起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4、1、5、各单位可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在授权范围内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及投保额。

4、1、6、各单位在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应当附加购买医疗门诊或住院类险种。

4、2、其它商业保险(各单位公司可以为某些特殊或重要相关人员另购买4、1款以外的其它商业保险):4、2、1、对于其它商业保险购买范围,各单位可用两种正式正式生效确定需要购买商业保险的岗位和相关人员,一是由单位经营班子或管理管控班子讨论决定,二是本人提出申请,经营班子审核同意。

4、2、3、各单位将确定购买商业保险的相关人员姓名、岗位、险种、保额等,统一报集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审核,呈报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一、引言商业保险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和实施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可以为企业提供全面保障和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本文将围绕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展开论述,包括保险需求评估、保险产品选择、保险合同管理、理赔处理等方面。

二、保险需求评估在制定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之前,企业应对自身的风险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通过风险评估和定量分析,确定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以及可能面临的各种潜在风险。

同时,还需要考虑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法律法规要求等因素,以确定企业所需的保险类型和保额。

三、保险产品选择基于对企业风险的评估,企业可以选择适应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

根据不同的风险类型,企业可以选择财产险、责任险、员工福利保险等不同种类的商业保险产品。

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企业应考虑保险公司的信誉度、保险条款的详细性和灵活性,以及保费的合理性等因素。

四、保险合同管理保险合同是企业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约定,对双方的权益具有法律约束力。

企业在管理保险合同时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1.签订合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和掌握保险条款、限制和免责情况,确保企业获得全面的保险保障。

2.合同交付和存档:保险合同应妥善保管,并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和员工。

同时,应与保险公司建立合同清单,定期复核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3.合同变更和终止:如果企业的风险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进行保险合同的变更或终止,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遵守合同约定的程序和要求。

五、理赔处理发生意外事故或风险事件时,企业需要及时启动理赔流程,以便获得快速、准确的理赔结算。

以下是企业在理赔处理中应注意的几个要点:1.及时报案:企业应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调查报告等必要文件。

2.配合调查:企业在理赔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保留证据:企业应妥善保留与理赔有关的证据和文件,以备需要时提供给保险公司。

4.理赔结算:保险公司在完成理赔审核后,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国有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模版

国有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模版

有限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规模效应,降低商业保险费用支出,合理有效地开展对保险公司的理赔业务,提高公司商业保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股份公司“四大集中”管理的基本要求,结合公司商业保险业务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商业保险业务包括工程项目类保险、财产类保险及人身类保险,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以下商业保险业务纳入公司集中管理范围:(一)工程项目保险。

包括:公司直管项目及代管项目、合同价超过3000万元或保费支出超过10万元的子(分)公司自管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二)大型机械设备险(单台套价值超过500万元的机械设备)、车辆牌照属地区的机动车辆保险;(三)除上述(一)(二)以外的单项保险价值500万或保费支出1万元以上的其他商业保险项目。

第三条凡属本办法第二条所列的商业保险业务,投保单位或投保单位的上级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办理,禁止投保单位或投保单位的上级单位擅自办理。

非集中管理范围内的保险,各子分公司及公司直管项目部应比照本办法原则,在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及指导费率内执行。

第二章管理体系及职责分工第四条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成立商业保险集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保险公司选择、保险险种及方案的确定和有效地开展保险理赔等业务进行直接领导。

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总会计师、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成员:由财务部、工程管理部、市场营销部、技术中心、安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企业发展部(法律事务部)、纪委、监察审计部、司办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全局商业保险业务主管部门,具体业务由财务部资金结算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负责。

主要职责:建立健全商业保险有关管理制度,协调与商业保险有关的各类关系,组织、参与各类保险决策、商务谈判、保后服务及出险理赔。

公司工程管部、市场营销部、工程经济部、安全质量部、技术中心等部门参与商业保险业务管理,参与重大项目及风险系数较高项目的保险筹划、方案制定和评审。

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保险管理,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商业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健康保险等。

第三条公司商业保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保险业务合法、合规、稳健开展。

(二)风险可控: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保险产品,确保保险风险可控。

(三)保障有力:通过保险手段,降低公司风险损失,保障公司利益。

(四)持续改进:不断优化保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商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商业保险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商业保险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司商业保险业务的规划、审核、报批和跟踪管理。

(三)组织保险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四)监督保险合同履行,处理保险理赔事宜。

(五)协调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关系。

第六条各部门、子公司应按照本办法及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以下职责:(一)配合商业保险管理部门开展商业保险业务。

(二)及时向商业保险管理部门报告保险业务情况。

(三)配合保险理赔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章保险产品选择与购买第七条公司商业保险产品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

(三)具有合理的保险费率和保障范围。

第八条公司购买商业保险,应经过以下程序:(一)业务部门提出购买保险申请,包括保险产品、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

(二)商业保险管理部门进行风险评估,提出购买意见。

(三)公司领导审批。

(四)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第四章保险合同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保险合同管理制度,确保保险合同合法、合规、有效。

第十条保险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一)保险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

商业保险管理制度范文

商业保险管理制度范文

商业保险管理制度范文商业保险是企业保障风险、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的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管理商业保险,制定和执行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商业保险的管理目标、管理原则、管理责任、管理环节等方面,介绍一套完整的商业保险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商业保险的管理目标是为了确保企业在保险事务中的合法权益,有效降低风险成本,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二、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商业保险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机构的要求,确保保险业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科学高效原则:商业保险的管理应基于风险的科学评估和分析,采取科学、合理的保险方式和措施,实现风险管理的高效运作。

3. 全员参与原则:商业保险的管理需要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共同参与,形成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实现保险管理工作的全员覆盖。

4. 规范透明原则:商业保险的管理必须遵循规范、透明的原则,做到管理过程的规范化和信息公开,保证决策的公正和透明。

三、管理责任1. 高层领导责任:企业领导要负起商业保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制定保险管理政策和目标,提供充分的支持和资源,确保保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部门责任:各部门要依据企业保险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各项保险管理工作,做好风险管理和理赔工作,确保保险事务的高效运作。

3. 个人责任:每位员工都要树立风险意识,按照规定执行保险管理制度,积极参与保险事务的处理,保障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管理环节1. 风险评估与分析:企业要定期评估和分析各类风险,包括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人身风险等,确定保险需求和投保计划。

2. 保险选择与购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进行保险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3. 保险保全与变更:及时办理保险保全手续,包括保险金额、保险期限、被保险对象等内容的变更。

4. 保险理赔与事故处理:发生保险事故时,按照保险合同和保险公司的要求,及时申报理赔,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处理。

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一、引言商业保险是企业经营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措施。

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风险管理,我们制定了企业商业保险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商业保险的投保、理赔、后续管理等相关流程,提高保险管理效率和风险应对能力。

二、保险投保流程1. 需求分析:企业各部门根据业务特点和风险评估报告,确定所需保险类型和保额。

2. 保险公司选择:企业指定专人负责保险公司的筛选和谈判,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3. 投保准备:将投保资料进行整理,包括企业基本资料、经营情况、损失情况报告等。

4. 投保申请: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填写投保申请表,并提供所需相关资料。

5. 保费支付: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支付相应的保费。

6. 保险合同签订:在经过保险公司审核后,双方签署保险合同并确立保险责任和保险条款。

三、保险理赔流程1. 损失报告:发生保险事故后,企业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告损失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损失证明材料。

2. 理赔申请: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填写理赔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

3. 理赔调查:保险公司将对损失进行调查和核实,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金额的确定。

4. 理赔处理:保险公司对合规的理赔申请进行支付,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理赔款项的发放。

5. 理赔结果通知:保险公司将理赔结果通知企业,并解答企业的理赔相关疑问。

四、保险管理要求1. 保险责任落实:企业各部门要确保投保范围和保险责任的准确落实。

2. 保险期限管理:企业要按时续保,确保保险有效期,防止保险断档引起的风险。

3. 保险费用控制:企业应合理控制保险费用,避免盲目投保和保费浪费。

4. 保险资料管理:企业要做好保险资料的归档和管理,确保随时能够提供必要的保险相关资料。

5. 保险合同审查:企业应指定专人对保险合同进行审查,确保符合企业实际需求和利益。

6. 保险合规督导: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保险合规检查和监督,确保企业保险管理规范。

7. 保险培训与宣传:企业应定期组织保险培训和宣传活动,增加员工对保险的理解和重视程度。

商业保险管理规定守则

商业保险管理规定守则

商业保险管理规定守则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科华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商业保险管理制度发布日期:20xx年12月23日实施日期:20xx年12月23日第一条目的为保障公司财产、团体人身意外伤害、货物运输、机动车辆发生突发事故时,得以在商业保险规避相应风险;并规范相关权责部门作业标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投保范畴公司固定财产、团体人身意外伤害、货物运输、机动车辆等项目均为公司商业保险投保范畴,因公司经营管理需增补商业保险投保项目,须由需求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经漳州工厂总经理批核同意后,交由采购部进行议价投保。

第四条管理权责与流程一、管理权责受(一)固定财产保险:固定财产保险由行政部指派专人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投保范围,按年度提出固定资产投保需求;出现固定资产事故时,应根据相关流程职责进行报保、查勘、理赔等事务的执行;保险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采购部须对商业保险合作公司就该年度的综合售后服务提报《年度售后评议报告》,报告内应包含下一年度投保基数及基本项目条款的建议标准,该报告将作为下一年度商业保险投保价格议标管理过程时的相对参照标准,供执行该商业保险价格的议标。

(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根据公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按年度提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投保需求;公司员工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时,应根据相关流程职责进行报保、查勘、理赔等事务的执行;保险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采购部须对商业保险合作公司就该年度的综合售后服务提报《年度售后评议报告》,报告内应包含下一年度基本项目条款(包含投保人员数量)的建议标准,该报告将作为下一年度商业保险投保价格议标管理过程时的相对参照标准,供执行该商业保险价格的议标。

(三)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由计划物控部指派专员根据公司货物运输保险投保范围,按年度提出货物运输投保需求;出现货物运输事故时,应第一时间通知行政部相关管理人员并填报《安全事故记录表》,由行政部根据相关流程职责进行报保、查勘、理赔等事务的执行;保险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计划物控部主管须会同采购部主管对商业保险合作公司就该年度的综合售后服务提报《年度售后评议报告》,报告内应包含下一年度基本项目条款的建议标准,该报告将作为下一年度商业保险投保价格议标管理过程时的相对参照标准,供该执行商业保险价格的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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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商业保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XX财资字〔2016〕39号《关于XX公司商业保险集中管理2016年度具体实施事项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公司商业保险的集中管理,规范公司商业保险保费的办理、审批、报销等工作流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商业保险的险种及管理部门
第二条公司商业保险是指除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公积金等“五险一金”之外,公司所有投保的其它商业险种,保险种类主要包含:公司财产保险和员工人身保险、安责险、环责险等。

第三条结合公司现状,公司投保的商业保险具体包括如下种类:
(一)财产保险
1.企业财产保险
2.货物运输保险
3.运输工具保险
4.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保险
(二)员工人身保险
1.人寿保险
2.健康保险(含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3.意外伤害保险
(三)以上险种之外的其它险种
第四条各业务部门是职能业务范围内商业保险的具体经办部门,公司财务部门是商业保险的审核部门。

目前公司涉及的商业险种具体见下表:
第三章商业保费办理流程
第五条公司的人员、财产、运输设备需要进行投保的,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投保申请,申请要明确投保的险种、保险的范围、投保的金额等,所有投保事项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主管领导的批示结果,复核投保事项后,由业务主办部门具体办理投保手续。

第四章投保方式及报销凭证
第六条所有的商业保险必须通过XX保险经纪公司办理,不得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者通过其他保险经纪公司投保;如有特殊投保事项,需请示XX保险经纪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办理。

第七条保费发票原件和保单复印件为缺一不可的保费报销凭证,保单中未列示XX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的不予报销支出。

第五章保费的缴纳与结算
第八条参保的各类险种保费,由业务管理部门按要求填写保费付款审批单,经公司付款审批流程后交送财务部办理付款。

财务部根据《XX财资字〔2016〕39号》通知要求,自2016年10月1日,商业保险保费由XX保险经纪实施代收代付。

由出纳将保费汇至总部指定的XX保险经纪代收代付专户,不得将保费直接支付至保险公司。

具体代收代付工作流程和专户开户信息按总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XX铝业有限公司商业保险保费报销暂行办法》(抚铝〔2017〕20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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