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建筑大学2020—2020年聘期科级及其以下管理岗位人员...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农民工工资分账及代发管理制度落实的通知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农民工工资分账及代发管理制度落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0.03.11•【字号】沈建发〔2020〕19号•【施行日期】2020.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市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农民工工资分账及代发管理制度落实的通知沈建发〔2020〕19号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辽住建〔2019〕131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6〕103号)、《市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分账及代发管理办法(试行)》(沈建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用工管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将我市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农民工工资分账及代发制等制度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为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筑工人和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坚持源头管控,标本兼治,彻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快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自2020年3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和在建的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全面纳入沈阳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市实名制平台”),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农民工工资分账及银行代发制等制度,实现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正规、农民工工作月清月结。
到2020年底,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试行)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1.03.18•【字号】沈建发〔2021〕26号•【施行日期】2021.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试行)沈建发〔2021〕26号各区、县(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市场,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资质投标等违法行为,强化工程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在沈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以及《辽宁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决定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自2021年5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人员)实行脸部识别考勤。
考勤工作在沈阳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上操作。
具体操作办法请登录市平台查询操作指南。
所有在建项目于10月1日开始实施考勤,10月1日前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
本通知所指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的管理人员。
本通知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通知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在沈承揽工程的市内外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在沈开展监理业务的市内外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筑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2022年沈阳建筑大学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2年沈阳建筑大学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试题及答案(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一、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1.古人的年龄有时不用数字表示,而是用专门的称谓来代替,豆蔻是指()岁。
A.十五B.七八C.十七八D.十三四【答案】:D2.2019年中国戏曲文化周在北京园博园举办,以“美丽中国”为主题的国庆游园活动也同时举行。
下列剧种与发源地匹配不正确的是()。
A.昆曲-四川B.越剧—浙江C.黄梅戏-湖北D.秦腔-陕西【答案】:A3.划分段落是作者写作思路发展的一个步骤,它能清楚地表现行文的层次结构。
下列不属于公文写作段落划分原则的是:A.明确性B.精简性C.完整性D.单一性【答案】:B1/ 104.下列影片中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有关的是()。
A.《西线无战事》B.《诺曼底登陆》C.《高山下的花环》D.《乱世佳人》【答案】:B5.文房四宝,是指中国独有的书法绘画工具(书画用具),即笔、墨、纸、()。
A.砚B.印章C.镇尺D.笔架【答案】:A6.《搜神记》的作者是谁?()A.干宝B.李白C.老舍D.刘禹锡【答案】:A7.我国公民道德建设之所以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这是因为()。
①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②它是我国调节人与人,个人与集体道德关系的经验总结;③它是解决我国现实道德领域存在问题的迫切要求;④它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A.②③④B.①③④C.①②③D.①②④【答案】:C2/ 108.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兵书是()。
A.《战国策》B.《汉书》C.《孙膑兵法》D.《孙子兵法》【答案】:D9.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是()。
A.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B.以市场为基础,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C.以市场调节为主,计划调节为辅D.通过政府的计划或其他手段进行配置【答案】:B10.在B区的乙公司向在A区的甲公司购买玩具,合同约定交货地在C区,并约定如有纠纷,由履行地法院管辖。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辽宁省沈阳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辽宁省沈阳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1.11.30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辽宁省沈阳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2020〕12号)文件要求和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工作安排,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沈阳市工程系列、农业系列、经济系列、卫生系列、卫生系列医药行业、工程系列医药行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以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选郑鑫等2268名同志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将通过人员名单及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予以公布。
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1.2020年沈阳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0年辽宁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1月30日。
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辽建发[2007]37号)各市建委(局)、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院校,厅直属各单位,厅属各社团:为落实科学人才观,结合国家、省人事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和全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实际情况,我厅对原《辽宁省建设系统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等级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已经省人事厅同意。
现将修订后的《辽宁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印发给你们。
从2007年起,全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修订后的标准实施。
二○○七年六月一日辽宁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客观公正地评价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和技术创新,推动建设事业的进步与发展,结合建设工程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审标准。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本标准适用于在辽宁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科研、勘察、设计、施工及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建设工程系列共设置16个评审专业,分别为:城市规划、建筑学、建筑装饰、城市景观与风景园林、结构工程、道路桥隧、工程地质、给排水、采暖通风、建筑电气、煤气热力、工程概预算、建筑施工、建筑设备安装、建筑机械、建设管理。
二、评审等级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三、申报及评审标准凡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
(一)高级工程师申报及评审标准1、学历、资历要求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满2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满2年;(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
2、专业技术理论要求(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指导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或具有培训指导本专业大学本科生的能力;(3)熟悉本专业先进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能够把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融会于专业技术工作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继任计划管理手册

公司继任计划管理手册目录公司 (1)第一部分:继任计划的背景、目标、原则和范围 (4)1. 继任计划背景 (4)2. 继任计划的目标: (4)3. 继任计划的原则: (4)4. 继任计划的范围: (5)第二部分,继任计划的组织支持 (5)1. 继任计划管理委员会 (5)2. 继任计划实施小组 (5)3. 后备人才直线管理者 (6)4. 后备人才 (6)第三部分,继任计划基础准备:能力、岗位和人才盘点 (8)1. 能力和岗位盘点 (8)2. 人才盘点 (9)3. 确认后备计划的岗位范围和人员需求/后备充实程度 (10)第四部分,继任计划人才入库 (11)1. 继任计划入库标准和考评方式/工具 (11)1.1继任计划入库基本要求 (13)1.2潜质考评标准 (13)1.3 业绩回溯 (14)2. 继任计划入库甄选 (15)2.1 公布继任计划职位清单和标准 (15)2.2 入库申请、推荐、初审 (15)2.3 候选人考评 (16)2.4 后备人才入库结果公示和反馈 (18)第五部分,继任计划人才发展 (18)1. 后备人才发展循环 (18)1.1 后备人才个人发展规划 (18)1.2 建立后备人才个人发展档案 (19)1.3 后备人才发展评估 (19)2. 继任计划人才发展资源库 (20)2.1继任计划人才发展资源库建设 (20)第一部分:继任计划的背景、目标、原则和范围1.继任计划背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的落地和实现,需要一批具有相应才干的核心骨干,在各个关键岗位发挥重要作用。
因此,需要将一批有发展潜质的人才纳入人力资源开发视野,通过实施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培养计划,使各梯次的核心人才发挥中坚力量的作用。
为了能够更有效的发掘培养各梯队的干部及核心技术骨干,特制订本手册,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后备人才梯队的培养工作,建立后备人才的长效培养机制。
2.继任计划的目标:形成企业关键岗位人才储备库,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战略发展的人力需求;保证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连续性,尽可能缩短填补关键岗位空缺的周期,解决这些职位空缺时给公司正常开展工作带来的影响,并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资本支持;为管理者和核心技术人员搭建明晰的职业发展规划,保持其对企业的忠诚度以及良好的工作绩效。
沈阳建筑大学2008年教师补充聘任工作的安排意见

沈阳建筑大学文件沈建人字〔2008〕63号沈阳建筑大学2008年教师补充聘任工作的安排意见各单位、各处室:根据《沈阳建筑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试行办法》及《沈阳建筑大学2006-2008年聘期教学、教辅岗位聘任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做好2008年我校教师晋升上一级岗位聘任工作,制定本安排意见。
一、聘任原则按照“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聘约管理”的聘任原则,坚持思想政治条件与业务条件并重,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注重工作实绩,突出业绩成果。
坚持评聘标准和评聘程序从严掌握,坚持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评聘结果公开。
二、聘任方式在申报推荐及评议聘任过程中,继续采取公开述职、业绩成果展示、公示等方式。
各单位按照条件进行评议、推荐,由学校统一进行评议聘任。
学校将根据岗位情况、工作需要及本人表现进行择优聘任。
三、教师岗位的设立本次教师聘任岗位设置为教师5岗(教授级)、教师3岗(副教授级)、教师2岗(讲师级)。
四、岗位申报条件(一)学历及资历条件继续执行辽宁省人事厅、辽宁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
未满足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年限要求的人员(破格申报教师上一级岗位),应在现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符合辽宁省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辽人发【1998】13号、辽人【1999】39号文件),三年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可进行破格评议聘任。
任职年限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
(二)学术条件按照《沈阳建筑大学2006-2008年聘期教学、教辅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和《沈阳建筑大学2006-2008年聘期教学、教辅岗位聘任补充规定》文件关于上一级岗位申报条件的规定执行。
材料的时限为任现职教师职务时间至2007年12月31日(教学工作量可计算到2008年1 月14日),重点考核近三年业绩材料。
(三)其他条件1、申报人必须为目前受聘到教师岗位的人员、符合教师岗位申报条件的处级及以上党政管理干部。
2、任现职期内,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沈阳市科技人才项目的通知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沈阳市科技人才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0.09.04•【字号】沈科发〔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沈阳市科技人才项目的通知沈科发〔2020〕31号各有关单位:2020年度沈阳市科技人才项目已经市政府审批通过,现予以下达。
请按照《沈阳市“盛京人才”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沈人才〔2016〕4号)规定,办理项目资金预算审核、资助协议签订等相关手续,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确保完成项目资助协议约定内容。
一、报送材料1.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需报送市科技局人事处《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资助协议》(一式五份,见附件2);2.沈阳市“科技人才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项目和“科技人才创业扶持资金”项目属于后补助类项目,不签订项目协议,需报送项目实施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别见附件3、4)。
3.所有项目均报送“沈阳市2020年度科技人才项目资金拨付表”(附件5电子版)和补助资金收据,按“沈阳市2020年度科技人才项目表”(附件1)资金额度开具。
收据为左上角带“辽宁省财政厅监制”章的收款收据,付款单位为“沈阳市科学技术局”,事由为“2020年度沈阳市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项目补助资金”。
收据要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不带数字编码的要附情况说明);单位开户行及账号章盖在收据背面。
二、报送方式请于9月22日17时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逾期未报送的,视为项目承担单位放弃申领,不予拨付补助资金。
“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528房间);“科技人才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项目相关材料报送成果处(526房间);“科技人才创业扶持资金”项目相关材料报送创服处(52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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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建筑大学2020—2020年聘期科级及
其以下管理岗位人员...
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宣传和贯彻《档案法》以及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方针、政
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统一接收、整理、保管和统计学校档案资料.
2.根据上级有关规章拟定、修改学校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细则等.
3.指导和检查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正确、及时地立卷归档,做好档案移交接收工作,保证归档率和合格率.
4.定期进行档案检查、鉴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档案
销毁工作.
5.办理查找、供阅档案工作.
6.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发挥档案应有作用.
7.进行档案的全面整改工作,积极引进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提
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8.负责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迅速准确调卷.
9.贯彻执行《保密法》和学校有关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机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