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范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并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发生的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防范工作,使其成为一项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人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
第四条领导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第五条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的原则是全员参与、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主任,成员分工负责各自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工作,拟定制度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设立事故调查小组,由专业人员组成,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设立事故处理小组,负责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组织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完好。
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防范措施,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事故报告第十条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控制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第十一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协调处理事故。
第十二条事故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隐瞒虚报,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四章事故调查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委员会应当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不得主观臆断,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全过程。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小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论证事故原因,完善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篇)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工作(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均需统计上报、分析和处理。
二、工伤事故分类,按gb6441-86国标执行。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其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必须立即转报至仓库安全员和安全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在____小时内,分别报告上级公司和当地劳动、工会、检察部门。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人民检察院或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
五、轻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所在部门负责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给仓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生重伤事故后十天内,重大伤亡事故十五天内,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三十天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明确性质(责任事故、自然事故、政治事故),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拟定防范措施,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分别上报。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1、轻伤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
2、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由仓库级负责组织。
3、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公司组织,会同当地劳动、检察、工会共同调查。
六、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
在调查事故时,应对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实际情况如实计算,不得遗漏,并填入事故“登记表”、“调查报告书”和“月报表”中及时上报。
七、在查清伤亡事故情况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
通过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根据事故发生的物质原因、人为原因和管理原因,按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追究其所负的责任,并按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小,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八、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13____),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3、定义3.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3.2伤亡事故是指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本单位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3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____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3.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3.5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3.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4、职责4.1总务部负责____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4.2总务部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4.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____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5、管理程序5.1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a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b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c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d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追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三、事故分类及责任追究1. 事故分类(1)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责任追究(1)直接责任:指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者因疏忽大意、玩忽职守等原因,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人。
(2)间接责任:指因管理不善、监督不到位等原因,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人。
(3)领导责任: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因未能有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人。
四、事故调查与处理1. 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等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应当全面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2. 事故处理(1)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刑事责任等。
(2)对事故发生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3)对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进行责任追究。
五、宣传教育与培训1.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效管理和治理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部门、员工和外来承包商等相关人员。
三、制度内容1. 管理组织(1)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2)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聘请专业安全顾问,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
2. 排查和治理流程(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包括对设备、工艺、场所、人员等方面的隐患进行检查;(2)及时记录和报告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将其分级管理并进行整改;(3)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并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关部门;(4)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5)建立安全事故隐患台账,定期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治理。
3. 人员培训和意识提升(1)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2)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增强员工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3)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4. 奖惩机制(1)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发现并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2)建立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和事故责任人进行惩处。
四、监督和评估定期组织内外部评估,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五、制度宣传和执行组织培训班、安全会议、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员工宣传和解释相关制度,并确保制度的全面执行和有效实施。
以上内容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细节和措施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同时,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以保证其有效性和科学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一、目的:为了建立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工作,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精选7篇)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报告、分析、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科室负责人等有关责任人;项目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的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施工现场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当发生事故后,在立即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报告,除电话汇报外,还需进行书面报告。
安全主管部门知道情况后,立即用电话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报告时间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2小时。
四、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伤者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并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才能清理。
五、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和所有相关部门。
三、责任与义务1. 企业领导层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2. 各部门负责推动和落实本制度的具体实施;3. 全体员工有义务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四、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汇报,并按照规定填写安全事故报告表;2. 部门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企业领导层,并向各相关部门通报;3. 企业领导层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
五、调查程序1. 调查小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2. 调查小组应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调查,采集证据,分析事故原因;3. 调查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并提交调查报告。
六、调查报告内容1.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2. 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3. 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包括对事故的反思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七、调查结果处理1. 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2. 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纠正措施;3. 公布调查结果,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监督和评估1. 企业领导层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2. 员工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事故调查进行监督和评估。
九、其他事项1. 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2. 企业应建立事故调查数据库,记录和分析事故调查结果,提供参考。
十、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对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应由企业领导层负责,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及时宣传和解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2)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基本原则第二章事故报告程序第四条事故报告渠道第五条报告内容第六条报告要求第七条紧急情况下的报告第三章事故调查程序第八条调查组成和职责第九条调查方式和方法第十条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结论的确认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二条处理措施的制定第十三条事故责任的界定第十四条处理措施的执行第十五条整改措施第五章监督和问责第十六条监督检查第十七条违规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第十九条本制度的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和处理事故信息,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安全生产事故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维护生产秩序,有效管理和防控事故的发生,每个企业都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主体责任、管理流程以及处罚措施等方面详细介绍该制度。
一、制度目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企业的生产过程平稳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或者减少事故的损失。
通过全面规范的管理办法,提高职工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层层传导、全员参与的格局,从而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的所有生产场所和办公区域,所有在职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等,均应遵守该制度的规定。
三、主体责任1. 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事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他/她应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思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 部门经理各部门经理是各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措施、培训、教育和监管。
3. 生产作业人员生产作业人员是企业生产过程中直接参与生产作业的人员,他们应严格遵守工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和设备,注意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进行及时报告。
四、管理流程1. 安全生产检查每日由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处理,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 安全教育培训根据职工不同职责,公司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3. 事故立案与调查当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将事故报告至相关部门,并成立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人。
4. 事故处理与追责根据调查结果,对涉事人员进行追责和处罚,同时对事故进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处罚措施1. 警告对于安全生产违规行为,首次违规将予以警告,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培训,告知其后果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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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3.管理职责
3.1安环部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上报公司领导,负责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出具公司级事故分析报告。
3.2公司办公室(安保中心)负责厂内交通、火灾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上报公司领导、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出具公司级事故分析报告。
3.3企管部:保证救护车辆安排、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工伤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参与工伤事故现场的抢救及简单处理。
(人力中心)负责办理员工投保、名单更新,受伤员工的就医、转院等医疗管理及出院后保险理赔、评残、安置、复工的管理。
3.5事故单位负责本部门工伤员工的救护组织、现场保护、事故上报、救治费用垫付、后期治疗借款手续办理、工伤员工住院期间的陪护,负责轻伤及微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工伤事故
4.1工伤事故范围
4.1.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1.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a、故意犯罪的;
b、醉酒或者吸毒的;
c、自残或者自杀的。
5.事故等级划分
本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参照国家颁布实施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标准》和《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将事故等级分为五级:
5.1险肇事故:是指险些造成人员伤害,且造成或险些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故。
5.2轻伤事故:是指损失工作日在105个法定工作日(一周按5个工作日计算)以下的伤害,但够不上重伤的伤害。
5.2.1 轻伤1级:表皮划伤或肌肉挫(拉)伤、肿胀无骨折,休息日7天(含)以内,医药费5000元(含)以内;
5.2.2 轻伤2级:因伤休息8-15天(含)以内,医疗费用10000元(含)以内;
5.2.3 轻伤3级:因伤休息16-105工作日(含)以内,医疗费用10000元以上,够不上重伤的伤害;
5.3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损失工作日在105个法定工作日以上(包括伴有轻伤)的伤害,无死亡的事故。
5.4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人的事故。
5.5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
5.6伤害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发生单位会同安全环保部参照以上标准进行事故级别鉴定并考核。
6.事故报告
6.1.发生工伤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抢救伤员,并运用各种快速方法分别向本单位领导、公司安环部报告,如需用车,直接向总裁办申请。
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体,应做好标记。
6.2.工伤事故现场,需经安环部勘察同意后方可撤消,如果认为有必要继续保留现场,由事故单位划出警戒区域,设置标志,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6.3.根据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的分析、报告按如下规定进行。
6.3.1轻伤事故
由事故责任单位领导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参加人员:事故责任者(伤者住院,视情节需要可到医院了解)、知情人、当事人、有关
领导和安环员。
在了解事故经过、分析原因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和落实整改负责人、整改具体措施和完成整改期限的事故整改计划。
分析出事故责任者(分为直接、间接责任者或分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提出考核处理意见。
事故分析报告在事发后24小时内由责任单位报送安环部。
6.3.2重伤事故
由公司安环部或授权组织事故责任单位召开事故分析会,具体参加人员和会议程序与轻伤事故相同。
事故分析报告在事发后48小时内由责任单位报送公司安环部。
6.3.3跨部门的事故
由公司安环部组织事故责任单位分别(或联合)召开事故责任单位事故分析会议,事故处理报告由事故单位会同安环部编写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4事故处理由公司安环部根据事故责任单位的事故报告,分别按轻、重伤情况报送公司主要领导批准结案。
6.5工亡事故按照事故上报程序报公司并立即上报各级政府机关(安监、公安、工会等)进行事故处理。
7.事故考核
7.1本处罚标准适用于:
7.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7.1.2所有进入我公司的外包施工单位,在我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7.2险肇事故:
7.2.1一般险肇事故,对事故单位领导、责任者处罚如下:
责任单位厂(部)级领导考核500元;车间主任(副)考核400元;责任班长考核300元;责任者考核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
7.2.2重大险肇事故,对事故单位领导责任者的处罚如下:
责任单位厂(部)级领导1000元;车间主任(副)扣罚800元;责任班长扣罚600元;责任者考核500-1000元(根据责任大小)。
7.3轻伤事故:
7.3.1 轻伤一级:考核事故责任人50-1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安全员(班组长)1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200元,厂(部)级领导,300元。
7.3.2 轻伤二级:考核事故责任人100-2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安全员(班组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300元;厂(部)级领导500元。
7.3.3 轻伤三级:考核事故责任人200-5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责任安全员(班组长)4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工段长)500-800元,厂(部)级领导800-1000元,
7.3.4工伤费用小于5000元的事故,可不计入年度工伤指标内。
7.3.5升级为重伤的:按重伤考核标准执行追加考核(补罚差额)。
7.4重伤事故
7.4.1重伤事故单位的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考核500-10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考核取较低金额)。
7.4.2考核重伤事故单位的直接领导责任者(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1000-2000元。
7.4.3考核重伤事故单位的单位主管领导(厂、部长)责任者3000元。
7.4.4同一班组年度内发生1起以上重伤事故,责任班长撤职;同一车间,年度内发生2起重伤事故,车间主任降职、降薪。
7.4.5同一单位,月度内发生2起重伤事故,取消月度安全评比资格;
7.5工亡事故
7.5.1工亡事故单位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考核1000-2000元(根据责任大小、责任人与受害人同为一人的免于考核)。
7.5.2发生工亡事故的厂(部)直接领导责任者(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考核2000-3000元;
7.5.3发生工亡事故的厂主管领导责任者(厂、部长),考核5000元
7.5.4公司主管领导责任者按公司个人经济责任制考核。
7.5.5 对发生工亡事故的单位,取消年度安全先进评选资格。
7.5.6发生死亡事故,责任班长撤职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停止其工作;车间主任(包括工段长)通报批评并试用3个月(按80%工资发放);同一车间年度内发生2起死亡事故,车间主任撤职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另行安排工作;主管副厂长、厂长降职、降薪。
7.5.7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承担连带管理责任,考核相关管理人员(部长、副部长、助理、科长、区域负责人)500-1000元。
7.6重大死亡事故
发生重大死亡事故后,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责任人的考核及行政处分由董事会决定。
7.7火灾事故的考核
按照火灾事故损失的20-50%考核事故责任单位,并考核事故责任单位的主管领导、直接领导、安环员和责任人500-2000元。
7.8工伤事故损失
即保险理赔后的差额部分,由责任单位全额承担(可从各单位在奖金总额中提取的事故基金中列支)。
7.9对隐瞒事故不报单位的考核
7.9.1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单位每起按事故损失的20%考核(不包括事故考核处理);
7.9.2考核事故发生单位的直接领导和主管领导责任者500-1000元;
7.9.3事故处理仍然按照事故等级进行考核。
7.10厂外交通事故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按正常程序进行上报总裁办,厂外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不做工伤事故考核处理。
7.11对外包施工单位事故
外包施工单位在公司内部发生的事故,参照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处理,所发生的各类赔偿、费用由外包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7.12发生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加倍处罚责任单位。
8.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