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十大经典著作权案例分析(中)
知识 产权法案例分析

1.歌剧《洪湖赤卫队》著作权纠纷案:建国10周年时,湖北省歌剧团上演了国庆献礼剧目《洪湖赤卫队》。
该剧深受人民喜爱,后来被改编拍成电影。
30年后,湖北省歌剧团退休干部朱本和对《洪湖赤卫队》剧本的著作权提出争议,从而引发了一场官司。
1988年12月朱本和向法庭起诉,提出《洪湖赤卫队》是根据他个人所写《洪湖赤卫军》剧本修改而成的,自己体验生活修改过剧本,但剧本发表、剧目上演时均未被署名;而当时的剧团团长、党支部书记梅少山没参加创作,只修改了一些台词,不仅署名,而且排在首位。
朱本和请求法院认定其享有《洪湖赤卫队》歌剧的著作权,追究梅少山的侵权责任。
据查,《洪湖赤卫队》的创作人员均为剧团正式职工,其创作是接受剧团交给的工作任务,体验生活费用由剧团负担,剧本经过全团创作人员集体讨论修改。
1980年,该剧重新公演时,已经给朱本和以编辑名义署名。
【提示与讨论】:在本案中,原告的保护著作权请求权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的关键是认定何人为作者。
根据本案的案情及法律的有关规定,需要思考以下问题:原告提出的保护著作权的请求权基础是原告应当享有著作权,即可以依照原告自己的意志,自己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的权能;而享有著作权的人只有作者、或者被视为作者之人、或者著作权的继受人;自然人作者是从事直接产生作品的创作行为之人,同时,不存在法人等组织被视为作者的情况,即作品的创作与法人的意志无关、法人没有提供创作条件。
然而在庭审中,法院查明的事实是:尽管创作活动的参与者是诸自然人,但是该诸自然人不是自由依照自己意愿进行创作活动,而是按照被告确认的体例、编写大纲等体现被告意志的方案并根据被告的有关指令实施创作,因此该作品的创作活动由被告主持并代表着被告的意志,由作品产生的责任显然亦应当与参与创作的自然人无民法上的联系。
鉴于此,本案所涉及的作品著作权由被视为作者的被告享有,原告不能以作者身份享有著作权,即原告的请求权基础是不存在的,因而原告的权利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中国著作权典型案例

中国著作权典型案例
一、琼瑶诉于正抄袭案。
1. 事情经过。
琼瑶阿姨那可不能忍啊,就把于正告上法庭了。
这里面像什么偷龙转凤的情节,男女主的一些情感纠葛的设定,相似的地方太多了。
2. 判决结果。
最后法院判定于正抄袭成立。
这就像是给那些想要抄袭别人作品的人一个大大的警告。
于正不仅要公开道歉,还得赔偿琼瑶阿姨不少钱呢。
这个案例就表明,就算你是个挺有名气的编剧,也不能随便抄袭别人的创意,著作权可是要受到保护的。
二、百度文库侵权案。
1. 事情经过。
好多作家都把自己的心血之作写出来,希望能靠自己的作品吃饭呢。
但是百度文库出现后,很多作品未经作者同意就被上传到文库里。
就好比你做了一桌子好菜,结果有人没打招呼就端走拿去卖钱了。
韩寒、慕容雪村等作家就联合起来声讨百度文库。
这里面存在的问题是,百度文库虽然说是个知识分享平台,但很多时候没有对这些上传的文档进行严格的版权审核,让很多侵权的文档在上面传播,这就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中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2. 判决结果。
最后百度文库不得不进行整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审核文档的版权问题。
这个案例让大家知道,网络平台不能光想着自己发展,对用户上传的内容也要负责,要尊重作者的著作权。
1. 事情经过。
2. 判决结果。
法院判定这个公司侵权,要赔偿相应的损失。
这个案例就告诉大家,即使是很热门的作品素材,也不能随便拿来就用,要先得到人家的许可,尊重著作权人的权利。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1. 苹果公司 vs. 三星电子:专利侵权案在这个典型案例中,苹果公司对三星电子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苹果公司声称三星电子的智能手机外观及操作系统等方面存在抄袭行为。
该案件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最终苹果公司获得胜诉,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2. 贝聿铭 vs. 中国建筑公司:版权侵权案这个案例中,著名建筑师贝聿铭起诉中国建筑公司侵犯其设计作品的版权。
贝聿铭指控中国建筑公司在建设北京国家大剧院项目时未经授权使用了其设计方案。
法院最终判定中国建筑公司侵权,并要求支付巨额赔偿。
3. 艺术家 vs.印刷厂:著作权侵权案在这个案例中,某知名艺术家发现他的画作被某印刷厂擅自复制并出售。
艺术家对印刷厂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法院经过调查和鉴定后认定印刷厂存在侵权行为,并判决印刷厂赔偿艺术家相应的经济损失。
4. 网络大作家 vs.小说盗版网站:网络版权侵权案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版权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在这个典型案例中,一位知名网络大作家发现他的小说被某盗版网站非法传播。
该作家对该盗版网站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
法院最终判决该盗版网站违反了著作权法,要求停止侵权并支付赔偿。
5. 玩具公司 vs.制假者:商标侵权案在玩具行业,保护商标权益尤为重要。
这个案例中,一家知名玩具公司发现有制假者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冒充其品牌。
玩具公司及时发起诉讼,要求制假者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判定制假者侵犯了玩具公司的商标权,裁定制假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电影制作公司 vs.侵权网站:影视作品侵权案在电影制作行业,保护影视作品的版权也是一大挑战。
这个典型案例中,一家知名电影制作公司发现一家侵权网站非法上传并传播其最新电影作品。
制作公司对侵权网站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该侵权网站侵犯了制作公司的版权,并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款项。
7. 音乐家 vs.音乐平台:音乐著作权案在音乐行业,保护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十大著作权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著作权法是保护创作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它规定了作品的权利归属、保护期限、侵权责任等内容。
在我国,著作权法律案例层出不穷,以下将解析十大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权法律案例,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十大著作权法律案例解析1. 案例一:王某某诉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案案情简介:原告王某某创作了一部小说,后将该小说改编成剧本,并与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了剧本改编权转让合同。
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将改编后的剧本改编成电影,并在电影中使用了原告的作品。
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剧本改编权的转让问题。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剧本改编权属于著作权人。
原告将剧本改编权转让给被告,被告在未取得原告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剧本,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2. 案例二:某科技有限公司诉某影视公司著作权侵权案案情简介: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一款游戏,并将该游戏作为作品进行了著作权登记。
被告某影视公司未经原告同意,将游戏中的角色、场景等元素改编成电视剧。
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游戏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游戏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
原告对其开发的游戏作品享有著作权,被告未经原告同意使用游戏作品中的元素,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3. 案例三:某出版社诉某作家著作权侵权案案情简介:原告某出版社出版了一部小说,作者为被告某作家。
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将小说改编成剧本,并在某网站上发布。
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小说改编权的归属问题。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小说改编权属于著作权人。
原告出版小说,作者将其改编成剧本,被告在未取得原告授权的情况下发布剧本,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律案例解析(3篇)

第1篇一、引言著作权法律作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创作和传播。
在著作权法律实践中,许多案例涉及著作权权的归属、侵权判定、赔偿数额等方面的问题。
本文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权法律案例,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析,以期为著作权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案例一:著作权归属纠纷【案情简介】原告甲公司系某知名品牌服装的设计商,被告乙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生产的服装上使用了与原告设计的服装相同或近似的图案。
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解析】1. 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
在本案中,原告甲公司为服装图案的设计者,依法享有该图案的著作权。
2. 侵权判定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属于侵权行为。
被告乙公司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生产的服装上使用了与原告设计的服装相同或近似的图案,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
3. 赔偿数额根据《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法院根据原告的损失和被告的获利,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0万元。
三、案例二: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情简介】原告乙公司系某知名歌曲的词曲作者,被告甲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其制作的音乐作品中使用了原告创作的歌曲。
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解析】1. 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
在本案中,原告乙公司为歌曲的词曲作者,依法享有该歌曲的著作权。
2. 侵权判定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属于侵权行为。
被告甲公司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在其制作的音乐作品中使用了原告创作的歌曲,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
较为经典的著作权案例

较为经典的著作权案例在著作权法领域,著作权案例的判决经常被引用为参考依据,以明确著作权法的适用范围和保护原则。
本文将讨论几个经典的著作权案例,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著作权法的实际应用。
1. 倩女幽魂案倩女幽魂案是中国著作权保护领域的经典案例之一。
该案涉及到电影《倩女幽魂》的著作权纠纷。
原告是一名作家,声称这部电影是基于他所创作的小说改编而成,因此他应该享有该电影的著作权。
然而,被告则主张这部电影的情节和角色是独立创作的,并没有侵犯原告的著作权。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认定被告没有侵犯原告的著作权。
法院强调,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方式,而不是创作理念。
虽然原告的小说和电影有相似的情节和角色,但电影创作者在表达这些元素时采用了独特的艺术手法和表达方式。
因此,法院认定电影《倩女幽魂》的创作者没有侵犯原告的著作权。
这个案例突出了著作权保护法律的核心原则,即保护表达方式而不是创作理念。
即使作品的情节和角色有相似之处,只要表达方式独特,著作权法仍旧可以予以保护。
2. 被窃的“蒙娜丽莎”蒙娜丽莎案是国际著作权领域另一个经典案例。
这个案件涉及到法国著名画家达·芬奇的《蒙娜丽莎》油画。
一名艺术家在没有取得版权许可的情况下,复制了这幅画作,并以此在艺术展览和商业场合展示。
原告起诉侵权者,指控其侵犯了达·芬奇作品的著作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考虑了多个因素,包括原创性、原作知名度以及侵权者的用途等。
最终,法院判决侵权者必须停止使用并销毁未经许可的复制画作,同时支付赔偿金额。
这个案例强调了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原创作品不仅仅是指创作者的独创性,也包括作品的独特、个性化的表达方式。
即使是复制品,只要涉及到原创作品的重要元素,并在商业上使用,也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
3. Apple vs. SamsungApple vs. Samsung是一系列全球性的著作权纠纷案。
苹果公司指控三星公司侵犯了其在手机设计和用户界面方面的专利权和商标权,进而涉及到了著作权问题。
侵犯著作权经典案例

侵犯著作权经典案例著作权是指对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著作者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作品的复制、发行、表演、展示和改编等权利。
而侵犯著作权则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的著作,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经典的侵犯著作权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
案例一,盗版图书销售。
在数字化时代,盗版图书销售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盗版图书销售商未经出版社许可,私自复制和销售受版权保护的图书,侵犯了出版社和作者的合法权益。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正版图书的市场利益,也剥夺了作者应得的稿费和版税。
因此,出版社和作者有权依法追究盗版图书销售商的法律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盗版音像制品制作。
盗版音像制品制作是另一种常见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未经音乐、电影等版权所有者的许可,私自复制和销售受版权保护的音像制品,严重侵犯了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盗版音像制品的出现不仅损害了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利益,也损害了艺术家和制作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版权所有者有权依法追究盗版音像制品制作者的法律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网络侵权盗版。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侵权盗版问题日益突出。
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在互联网上传播、复制和下载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严重侵犯了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网络侵权盗版不仅损害了正版作品的市场利益,也损害了作者和制作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版权所有者有权依法追究网络侵权盗版者的法律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侵犯著作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整个社会的文化环境。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增强版权意识,自觉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参与盗版活动,共同维护良好的版权环境。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保护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只有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才能建立起一个良好的版权保护体系,为文化创作和创新提供更好的环境和保障。
著作权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著作权法律制度案例分析一、引言著作权法律制度是保护创作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旨在鼓励创作,促进文化繁荣。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探讨著作权法律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是我国一家知名网络游戏公司,其自主研发的某款网络游戏《梦幻西游》深受广大玩家喜爱。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未经甲公司许可,擅自在其运营的平台上架销售《梦幻西游》游戏,并从中获取利润。
甲公司发现后,向乙公司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
乙公司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件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2. 如果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其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四、案例分析(一)乙公司是否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1. 著作权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其中,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2. 本案中乙公司是否侵犯著作权本案中,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侵犯了其《梦幻西游》游戏的著作权。
首先,甲公司是《梦幻西游》游戏的开发者,对该游戏享有著作权。
其次,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在其运营的平台上架销售《梦幻西游》游戏,侵犯了甲公司的发行权。
因此,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著作权的侵犯。
(二)乙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 著作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3)赔偿损失;(4)公开赔礼道歉。
2. 本案中乙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本案中,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停止侵害:乙公司应立即停止在其运营的平台上架销售《梦幻西游》游戏。
(2)消除影响:乙公司应在适当范围内消除其侵权行为对甲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