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治理结构的法理分析 法律论文
公司治理结构论文法人治理结构论文-试论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风险与防控

公司治理结构论文法人治理结构论文-试论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风险与防控[摘要]大力加强国有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机制建设,是如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依法治企的非常重要与紧迫的工作和任务。
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上缺失(不完备),而带来的法律风险会产生严重而不可预料的法律后果。
解决此类问题之重点在于机制建设,机制建设之重点则在于流程及程序的规。
[关键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风险与防控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很多的国际上的大企业发展迅速,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却忽视掉“法律风险防”这个问题,因此接踵暴露出长期潜伏的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引发了各种严峻危机,从而导致企业颓势难挽,宣告破产,从此先后数十国家颁布对上市公司法律风险防立法,对法律风险防开始大力进行改革。
企业法律风险——即是指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做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而导致的,与企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
众所周知,法律风险与自然风险及商业风险等风险不同,法律风险可以控制,亦能够预防。
不过法律风险还未发生的时候,许多企业往往缺乏积极建立“法律风险防体制”的动力,因为法律风险支付成本就会损害到某些既得利益者之利益。
但又正因如此,建立起现代的法律风险防机制对于我国的国有企业向国际化进程迈步具有非常重要地积极作用。
一、企业的法律风险的概念与涵义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所面对的风险有很多,比如政策风险、政治风险,还有社会财务、投资、自然等等许多风险,企业的法律风险与企业经营中的其他风险有区别,但是又有联系,我们总结企业法律风险主要特征为:a法律风险发生原因的法定性;b发生结果之强制性;c发生领域之广泛性;d 发生形式之关联性;e发生后果之可预见性。
众所周知,首次正式地提出“企业法律风险”之概念是在《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企业法律风险即企业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之可能性。
当然,法律风险并不等于风险。
不过,导致法律风险的所有行为都是具有不规性的。
论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及治理机制与对策(一)

论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及治理机制与对策(一)【摘要】目前我国处在经济转型的背景下,我国企业的公司治理虽然在不断发展,但仍存在较多问题有待完善,比如股权结构不够合理,公司组织结构发挥的作用不够理想,外部监督机制尚不健全等。
文章针对以上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机构;公司治理机制;对策;一、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现状分析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经历了不断完善、不断规范的发展过程。
目前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会、董事会(包括经理)、监事会三个机构组成。
股东会由出资者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由股东和公司职工组成,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
但是,目前中国经济尚处于由计划向市场的转轨过程中,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转制而来,并且中国证券市场还是一个新兴市场,这些都决定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上市公司治理中还存在着不少有待完善的地方。
(一)股权结构不合理我国股份制企业起步晚,股权结构正处在变动组合过程中,真正体现我国国情的股权结构特征,还未充分显现。
从目前的股权结构看,我国公司的股权结构有三个特点:一是股权高度集中。
虽然近几年,国有股和法人股占总股本的比重略有下降,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股权集中的状况。
二是国有股占的比重过大。
尽管政府推出了国有股减持的方案,但由于其实施的效果与进程均不理想,因此国有股比重过大状况也没有实质性的变化。
三是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自由流通。
(二)公司组织结构未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均按照《公司法》及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各司其职、互相制衡的组织结构。
但形式上的完善并不代表实质上的有效,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两个:1.董事会独立性不强。
虽然表面上看董事会成员是由大股东或其他股东提名,并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也就是说董事是由全体股东任命的,因而董事及董事会的职责就是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对全体股东负责。
论公司治理结构范文

论公司治理结构范文公司治理是指企业为实现长期稳定的发展,保护股东权益、提高经营效率和规范经营行为,通过建立各种机制和制度方式而组织起来的一种管理模式。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的组织形式,关系到公司决策的合理性、公司各个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和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能力。
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是基于公司所有权、公司经营管理和公司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权益关系。
根据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股份制公司,特点是股权比较集中,少数股东对公司决策起主导作用;另一类是合作制公司,特点是股权分散,不存在一个股东能够独自占据主导地位,管理和决策权比较分散。
根据公司利益相关方的数量和类型,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单种利益相关方公司,特点是公司主要与一种利益相关方(如股东)的关系进行协调;另一类是多种利益相关方公司,特点是公司要同时协调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关系。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是最重要的决策机构。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负责制定和监督公司的战略和管理方针。
董事会的组成应该是能够代表不同利益相关方的成员,既包括内部董事(如高管),也包括外部董事(如独立董事)。
内部董事主要代表公司管理层的利益,外部董事主要代表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同时,独立董事的存在可以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减少代表特定利益的内部和外部董事对公司决策的影响。
此外,董事会应该建立健全的决策程序,确保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除了董事会,其他的公司治理结构还包括股东大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行使权利、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的场所。
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的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执行董事会决策。
除了以上的公司治理结构,还有一些其他的制度和机制可以用于提高公司治理的效果,如外部审计、内部控制、股东权益保护等。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及对策的论文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及对策的论文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及对策的论文[摘要] 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深刻理解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和意义,也是深化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探讨了如何正确选择公司治理模式,深刻分析了我国现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根源、公司目标价值理念、公司治理制约机制和制衡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完善对策完善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化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10年来,我国学术界对国企改革和国有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研究甚多。
本文将从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模式、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和问题、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分析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涵义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一般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用于保障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有效分离,在股东、董事和经理层及其他利益关联人之间分配权力与职责,说明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用以实现公司目标和监控经营的制度和手段。
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价值在于通过合理分配公司的权力资源,建立利益制衡机制,确保企业的经济运行效率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并最终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治理结构首先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即公司的出资者、经营者、管理者、监督者之间是一种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体现。
w其次,公司治理机构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相互制衡、相互协调。
再次,公司治理结构是以一种契约——委托代理的形式来实现的,股东大会作为纵向授权的起点,以委托人的身份将财产交董事会代理,并委托监事会进行监督;董事会作为第二层次的代理者,将公司财产委托给经理层代理。
第四,委托人对代理者的激励与制衡是公司治理结构中一个内容的两个方面,委托人除用报酬形式对代理者激励外,还通过一整套制衡关系对代理者行为进行制约,以尽量避免可能发生的利益损失。
公司治理结构论文

浅析企业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及对策摘要: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建立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决定了公司运作效率的高低.本文阐述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涵义及其两种模式,分析了我国目前国有企业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关键字: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完善对策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涵义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会、董事会(包括经理)、监事会三个机构组成.股东会由出资者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由股东和公司职工组成,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
一般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用于保障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有效分离,在股东、董事和经理层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权利和职责,说明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守的规则和程序,用以实现公司目标和监控经营的制度和手段。
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价值在于通过合理分配公司的权力资源,建立利益制衡机制,确保企业的经济运营效率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并最终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现存的问题及成因1.股东大会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发挥对董事会的约束作用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或由国家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投资新建而来,加之《证券法》中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其国有净资产的折股比例不得低于65%的规定,使得新公司的股权结构中表现出国有股一股独大.国家关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不允许上市流通的规定,更从制度上确保了国有股的绝对优势地位。
由此市场上就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即持有流通股的广大股东承担着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好坏引起股价波动的市场风险,却很难作为股东行使到参与公司治理的权利,而持有国家股、法人股的股东独揽公司大权却不必承担股票市场的风险。
而国有股本身存在代理问题,产权模糊,出资者代表不明确,结果强化了原有的政企不分,政府由企业外部直接进入企业内部,使得实为政府凭借股东身份指派的董事会成为一个凌驾于股东大会之上的权力机构。
国企治理核心分析论文

国企治理核心分析论文随着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国有企业在经济系统中的地位愈加重要,然而在企业治理模式方面,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比,仍然存在许多亟待改进的问题。
为了探讨国企治理核心问题,本文从法律、管理、文化三个方面出发,进行深入分析。
一、法律方面从法律层面来看,国企的治理问题主要源于政治化影响、权力分布不均等问题。
政治化影响导致了企业的决策过于注重政治考虑,忽视市场经济规律。
权力分布不均则导致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权力过大,对于企业的管理带来了很大危害。
因此,需要对国企治理的法律框架进行完善,同时加强监管和法律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和认识,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以权谋私,损害公共利益。
二、管理方面国企的治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源于管理不善,尤其是现阶段在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的“老板意识”,这种思想导致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很难真正地将企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因此,国企的管理应该倡导以企业整体利益为目标,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的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制度,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在政府角度,应该有动态的管理控制机制,对企业重要经营决策进行定期审查和监督,防范行业垄断和非法竞争。
三、文化方面企业的文化是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然而,在国有企业中,企业文化长期受到政治化影响,已经发生严重的“政企不分”的现象,企业文化凌驾于企业目标和国家利益之上。
为了改善国企的治理问题,应该建立现代化的企业文化,强调以各类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基础的企业文化理念,塑造一支专业的、高效的、协作的管理团队,重视全员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创新能力。
总之,改进国企治理问题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实现立法、监管、传统文化、企业文化、公众舆论、高质量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多维度、多渠道、全方位推进,才能实现中国国有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为经济建设和民生福祉作出更大贡献。
《公司法》视野下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与完善

甘 肃科 技
Ga s ce c nd Te h o n u S in e a c n l
o 2 r. 6 f
Ⅳ0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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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 野 下 国有企 业 公 司治 理 结构 的分 析 与 完 善 公 视
张 艳
司所有权 与控 制权 分 离 而 形 成 的公 司 所 有者 、 事 董 会 和高级 经理 人员及 公 司相关 利益 者之 间 的一 种权 力 和利益 分配 与制 衡关 系 的制 度安 排 。它是一 种对
传统计划经济的基础也就是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改 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 — 以混合所有制 经济为主的、 股份制形式 的民有经济。当前深化 国 企股份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
从他们对公司治理客体的影 响看, 有着核心与外围
的 区分 。
理结构发生了积极变化司治理 结构 的 内涵及 其相 关 内容 .
() 2 公司治理结构的客体 公司治理结构的客体就是指公司治理的对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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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肃
科
技
第2 6卷
有经济 的战 略性调 整 , 使企 业 的财 产组 织形 式 和治
() 1 公司治理结构的主体 公 司治 理结 构 的主体 不 局 限 于股 东 , 而是 包 括 股东、 债权人、 雇员、 顾客 、 供应商 、 政府 、 社区等在内 的广大公司利害相关者。值得指出的是 , 在完全竞
争的市场环境中, 司治理主体各组成部分之间的 公 关系是建立在合作基础上的平等 、 独立 的关系。但
三者之 间形成 一 定 的制衡关 系 ” 。
所谓 股份制 改革 , 实上包 含两 个层 面的改 革 , 事
国有企业完善治理结构论文

国有企业完善治理结构论文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不断得到提升。
然而,在发展和成长的过程中,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却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发展都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完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应当成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国有企业完善治理结构的意义,并提出一些具体措施,以提高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效能。
一、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意义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计民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而完善治理结构就是要优化企业内部的权力分配、信息传递、决策协调等机制,以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和竞争力。
首先,完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可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国有企业是为民族经济服务的,其盈利最大化不应该成为第一要务,因此,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可以使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避免因单纯追求利益而导致的投资浪费和降低经营质量。
其次,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可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经济全球化和技术创新不断推进,企业之间的竞争愈加激烈,只有通过内部治理结构优化,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提高竞争力。
再者,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还可以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信誉度,增强对社会的信赖。
在当前的风险防范和治理环境下,企业需要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完善治理结构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公信力,进而赢得信任和支持。
二、应该完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结构的完善是非常必要的。
一方面,应建立健全的治理机制,做到权力制约和监督。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明确的治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权力分配体系,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管机构,规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与要求,建立企业督导和考核机制等。
另一方面,还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通过加大对员工培训力度,对于各层次职工科学合理地运用治理机制,规范企业管理行为,有助于提高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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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治理结构的法理分析法律论
文
「摘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关系到国有公司自身的效益,也是影响国有公司社会职能发挥的重要问题。
本文从含义、特征和构成三个方面探讨了国有公司治理结构的一般理论。
笔者坚信:给国有公司一个合适的位子和一副健全的“体格”,它将成为一位市场巨人。
「关键词」国有公司治理结构、所有权治理结构、经营权治理结构、控制一经营权治理结构、参与治理结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改革传统国有企业的一个重要举措。
由于种种原因,进行公司制改造形成的国有公司的效益依然不理想,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实践告诉我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许多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
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国有公司目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本文从含义、特征和构成三个方面探讨了国有公司治理结构的一般理论。
一、国有公司治理结构的含义
1、公司治理结构的界定
学者们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界定存在分歧。
第一种观点是:公司治理结构实际上就是指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组织机构这一概念就已经包含着公司机关的权力构造或结构。
而我国《公司法》中并未使用“治理结构”这一概念,为规范法律用语,法学中不应使用这一概念。
第二种观点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把公司法人财产委托给董事会管理,董事会代表公司运作公司法人财产并聘任经理等高级职员其体执行;同
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监督董事会、经理行使职权。
第三种观点是: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协调股东和其他内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制度,涉及指挥、控制与激励等方面的内容。
在我国,公司内部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董事会及其成员,监事会及其成员、由总经理和各级经理组成的行政执行部门、主要由蓝领工人和科技人员组成的员工队伍等,公司治理结构应该充分体现这五个利益相关者之间激励与制衡、公平与效率、荣与枯的关系及其内在组织机制。
第四种观点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一定的公司理念相适应。
股东主权的理论模式认为公司是一个由股东组成的联合体,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被理解为,法律如何确保股东获得投资回报以及如何约束经营者,并使经营者在股东的利益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利益相关者的理论模式认为公司是一个由物质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以及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组成的契约组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被理解为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利害关系人之间有关公司经营与权利的配置机制。
笔者认为前面的三种观点都存在商榷之处。
第一种观点将公司治理结构等同于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的组织机构是从静态上来规定公司的机关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处于应然状态;而公司治理结构是从动态上来研究公司的机关是如何组成的以及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各自处于什么地位,处于实然状态。
公司治理结构的内容涵盖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的内容。
研究公司治理结构是为完善公司的组织结构服务的。
第二种观点和第三种观点缩小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外延。
笔者赞同第四种观点。
随着公司与社会联系的逐步加深,不能再将公司仅仅定位于股东谋求利益之工具,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已经认识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已不仅是谋求自利益的重要保证,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在将公司定义为一个由物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以及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契约组织的理论背景下,公司治理结构可以理解为股东、债权人、职工等利害关系人之间有关公司内部权力制衡机制。
由此,公司治理结构应包括如下两个层次内容:首先是基于所有权、控制权与经营权关系而形成的所有—经营结构,其次是基于所有者、经营者与其它利害相关者的利益关系所形成的参与治理结构。
笔者将公司治理结构定义为: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内部关于股东,经营者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分配制衡机制。
2、国有公司治理结构的含义
国有公司同其它公司相比,有作为公司制法人的共性,也有其个性。
国有公司与其它公司的共性表现为:第一,它们都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第二,它们都是协调各方利益的工具;第三,它们都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
上述三个特点是公司制法人的共性,即自利性,自我协调性和社会性。
而国有公司因为拥有“国家”这一特殊的股东,注定了其拥有其他公司不具有的个性。
具体表现在:第一,其经营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国家能否增加财政收入和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的初衷;第二,国有公司的自我协调不仅要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私权利,还要协调国家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第三,国有公司的社会性已上升为国家性,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或部门是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行使
股权,促使公司所承载的国家职能得以实现。
上述三个特点是国有公司的个性,即国家自利性,国家协调性和国家利益性。
所以,笔者将国有公司之角色界定为:国家利益共同体。
根据国有公司的角色定位,笔者将国有公司的治理结构概括为:为维护国家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确保国有公司社会职能的行使,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内部权力分配制衡机制。
其本质是一种包括国家利益在内的利益平衡机制。
关键词:分析,法理,治理结构,公司,国有,法律论文,国有公司治理结构的法理分析内容摘要:「摘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关系到国有公司自身的效益,也是影响国有公司社会职能发挥的重要问题。
本文从含义、特征和构成三个方面探讨了国有公司治理结构的一般理论。
笔者坚信:给国有公司一个合适的位子和一副健全的“体格”,它将成为一位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