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物权解析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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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故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老城故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99区域治理RULE OF LAW老城故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浙江工商大学 梅瀚文,赵紫薇,任然,陈梓淇,谷艳羽摘要:随着城市人口老龄化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越来越引起民众尤其是居住在无电梯房楼房中的中老年住户的广泛关注,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

自2017年杭州市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来,杭州市已累计完成1400余处电梯加装项目,惠及住户约1.7万户。

本文将从法律政策解读角度出发,在研究现有的制度基础上,结合实地考察提出更多的可供参考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既有住宅;问题;对策;杭州中图分类号:[F287.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595(2020)37-0099-0003一、杭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迫切性(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背景随着改革开放,我们在享受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日益提高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发展难题。

“老龄化”问题成了阻碍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一个难以突破的瓶颈,老年人口的居住环境也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杭州作为浙江省的省会,在城市的历史发展和更新改造过程中,那些建造于20世纪60至90年代、居民较为集中的老旧小区经过几十年的持续使用亟待更新。

且在既有未加装电梯的小区中普遍聚集大量老年居民,部分小区65周岁以上老龄人口甚至高达50%,为有效解决老年人上下楼的出行问题、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现显得尤为重要,是迫在眉睫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关系到城市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性议题。

近年来,全国各地相继颁布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文件、先后进行政策试点并推动既有房屋加装电梯工程的进行。

2015年加装电梯开始获得中央政策支持,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

自2018年开始,“加装电梯”连续三年被纳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由2018年的“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到2019年“支持加装电梯”再到2020年明确提出“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支持加装电梯”,措辞层层递进,也表现出中央政府对加装电梯的重视程度。

法律案例加装电梯的规定(3篇)

法律案例加装电梯的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成为改善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

加装电梯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旨在解决多层住宅居民出行不便的问题。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加装电梯涉及到众多法律问题,如物权法、城市规划法等。

本文将以某市某小区加装电梯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加装电梯的规定及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二、加装电梯的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由业主共同管理。

业主共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环境、改善居住条件的原则。

”3. 《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方便居民出行;(二)合理规划,保障建筑安全;(三)尊重历史,保护风貌;(四)保障居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某市某小区于2005年建成,共有住宅楼6栋,共计120户居民。

随着居民年龄的增长,多层住宅的出行问题日益突出。

为解决这一问题,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18年向当地政府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

2. 案例经过(1)业主委员会征求居民意见业主委员会首先召开居民大会,征求居民对加装电梯的意见。

经过充分讨论,大部分居民表示支持加装电梯,但部分居民担心加装电梯会破坏建筑风貌、影响采光等问题。

(2)签订加装电梯协议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业主委员会与居民代表签订了加装电梯协议,明确了加装电梯的范围、费用、工期等内容。

(3)向政府部门申请业主委员会向当地政府提交了加装电梯的申请,并附上了相关资料。

(4)政府部门审批当地政府根据《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加装电梯的申请进行了审批。

加装电梯”的常见纠纷及处理方案

加装电梯”的常见纠纷及处理方案

加装电梯”的常见纠纷及处理方案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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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住户不同意“加装电梯”,楼上住户诉至法院,法院这样判

一楼住户不同意“加装电梯”,楼上住户诉至法院,法院这样判

一楼住户不同意“加装电梯”,楼上住户诉至法院,法院这样判本文作者:陈明东耳西来文章转自:明律如是说按照规定,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房入口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住宅就必须加装电梯。

七层以下住宅要不要装电梯由建造者自行决定。

客观上,绝大多数的七层以下住宅都没有加装电梯,尤其是老旧小区,基本都没有安装电梯。

住在老旧小区无电梯房高层里的住户,日常的上上下下也蛮吃力的,尤其是老年人或腿脚不便者,更是上下两难。

这些上下两难的住户会尽量减少出行的频次,甚至有人好几年都没有下过楼,被称为“悬空户”。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加剧,旧小区无电梯房高层老年住户的出行难老年人出行难也越来越普遍,越来越严重。

加装电梯,可以解决上下两难的“悬空户”的出行难问题,能提升他们生活便利度、幸福感,还能带动相关电梯产业发展,激发电梯市场活力,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

政府一般也会出资或补贴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

加装电梯需要征询全体住户意见,有时候,个别住户(主要是一楼住户)因种种原因会反对、阻挠加装电梯。

然后,该楼栋的加装电梯工程可能就会因此搁浅、延期、无果。

如果楼上住户为此将一楼住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呢?我们来看一则判例: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021)沪0114民初15569号案件。

嘉定区某小区45号楼竣工于2000年,六层,一梯两户,建成时未安装电梯,但具备加装电梯的客观条件。

孙某、杨某某系45号楼101室居民。

2019年6月18日,45号楼由杨某等3人在业主中进行了加装电梯意向征询。

当时101室孙某签字打钩同意,并备注“按规范执行”。

2019年9月29日,业委会就45号楼加装电梯事项对嘉某小区全体业主进行意见征询,表示同意的业主占小区全体业主76.91%,专有部分面积占小区总面积82.81%。

这一次101室孙某签字打钩同意,并书面备注:1.公示稿错误明显,希望业委会态度认真,尊重业主;2.加装电梯是个别行为,不要上升为组织行为;3.一户一议,后续问题甚多。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困境 批判与对策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困境 批判与对策

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困境
1、资金困境:加装电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环 节的费用。对于一些老旧住宅,还需要进行结构加固和维修,这也会增加费用。 对于普通居民来说,这是一笔沉重的负担,往往导致电梯加装工程难以启动。
2、协调困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要所有业主的同意。然而,在实际操作 中,由于各家需求和利益的不同,协调各方意见往往非常困难。比如,低层住户 可能认为电梯对他们没有太大必要,而高层住户可能更加迫切需要电梯。
这些困境问题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原因:政策制度不完善,缺乏统一的加装电 梯标准和规定,导致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争议;加装电梯成本高,涉及费用摊派 不合理,使得居民承担较大的经济压力;居民意见不一致,不同楼层、不同年龄 段的居民对加装电梯的需求和认可程度存在差异。
为了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困境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方案: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现 状
1、政策环境:近年来,政府对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的支持力度逐渐加 大。各地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了政策保障。
2、市场需求:由于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居民对于既有住宅加装 电梯的需求日益增加。同时,政府对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鼓励政策也激发了市 场的积极性。
3、优化施工方案: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对居民影响较小的 施工方案。同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噪声控制,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 响。
4、强化管理和维护:可以建立专业的管理和维护团队,负责加装电梯的日 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同时,建立完善的管理和维护制度,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和 管理维护的有序进行。
在当前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中,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 策申请复杂,涉及部门多,流程繁琐,导致居民在申请过程中面临较大的困难; 二是资金筹措困难,加装电梯所需费用较高,居民往往难以承担;三是居民意见 难以统一,不同楼层、不同年龄段的居民对加装电梯的需求和认可程度存在差异, 导致意见难以协调一致。

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

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

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发布时间:2023-11-08案例一依法加装电梯的业主有权请求相邻楼栋业主停止妨害加装电梯的行为案例二依法加装电梯占用公共绿地对其他业主影响较小的,有权请求其他业主停止阻挠施工、排除妨害案例三业主诉请拆除电梯但无充分证据证明依法加装的电梯影响其通风、采光及通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案例四业主违法阻挠加装电梯施工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案例五未同意加装电梯业主补交出资后有权使用电梯案例六优化施工工艺、安排安全监测,人民法院加强调解解心结案例七法院调解促成业主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化解纠纷,依法保障未出资业主使用电梯权利案例八法院调解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睦邻友善,化解加装电梯使用纠纷案例九楼上业主集资免费为低层老年业主加装电梯连廊,共享加装电梯便利案例十联合调解、释法答疑促进业主形成加装电梯共识案例十一搭建公开听证平台力促搁置4年加梯项目〃破冰〃案例一依法加装电梯的业主有权请求相邻楼栋业主停止妨害加装电梯的行为——徐某等六人诉范某排除妨害纠纷案一、基本案情江苏省无锡市某花园小区某号楼某单元全体业主于2019年一致签字同意本单元增设电梯,于小区主要出入口及单元楼道张贴意见征集单、公示、承诺及图纸等相关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随后该增设电梯项目取得了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于2023年4月正式开工。

居住于某号楼北楼的业主范某认为该电梯安装位置影响其采光,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多次在加装电梯施工现场阻碍施工,导致项目停工。

该小区某号楼业主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范某排除妨碍,停止对加装电梯工程的妨害行为。

二.裁判结果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认为,某号楼加装电梯经过本幢房屋相关业主表决同意,徐某等业主系依据合法有效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开工备案通知单进行施工,范某实施阻碍加装电梯的行为,侵犯了徐某等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关系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案涉住宅增设电梯,将对大多数业主特别是老人、小孩生活带来极大便利。

加装电梯法律判决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住宅越来越多,居民出行不便的问题日益突出。

为解决这一问题,不少小区业主开始申请加装电梯。

然而,在加装电梯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开发商、政府部门等各方之间往往存在诸多争议。

本文将以一起加装电梯法律判决案例为切入点,对加装电梯法律问题进行解析。

二、案件简介原告: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物业公司、某政府部门案由:加装电梯纠纷案情: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小区内部分业主居住在高层,出行不便,希望加装电梯。

在征得多数业主同意后,业主委员会向被告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

然而,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批准。

业主委员会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批准加装电梯。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小区居民的出行需求。

在业主委员会提出加装电梯申请后,被告有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

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批准,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因此,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法定职责,对业主委员会提出的加装电梯申请进行审批。

2. 被告物业公司应积极配合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审批工作,确保加装电梯的顺利进行。

3. 被告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和支持,为业主提供便利。

四、案例分析1. 加装电梯的合法性本案中,业主委员会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即“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内公共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和改造”。

因此,加装电梯在法律上是合法的。

2. 被告的法定职责本案中,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主体,在开发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小区居民的出行需求。

在业主委员会提出加装电梯申请后,被告有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

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批准,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3. 加装电梯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加装电梯需经过以下审批程序:(1)业主委员会提出加装电梯申请;(2)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技术论证;(3)城市规划部门进行规划审批;(4)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实施。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涉及的物权法问题分析.doc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涉及的物权法问题分析马潇旋①摘要: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是近来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话题,争议极大,因为其中牵涉到《物权法》第76条和第97的解读、相邻关系、私有财产权保护以及加建电梯高额成本和维护费用来源等诸多物权法问题。

通过法条分析,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应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且对于权益受损的低层业主也应给予合理的补偿。

针对目前加建电梯工作中出现的争议和矛盾,还需要最高院尽快就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对《物权法》相关法条进行司法解释,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出台指导性或规范性意见。

关键词:物权法;相邻关系;私有财产权;利益平衡;资金来源Abstract:The old residential installation of elevators is the major concern of social hot topic recently, a huge controversy involving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property law" 76 and 97, adjacent relation, protection of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and the additional high cost of building elevator and the source of maintenance cost and many other property law issues.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law, Install elevators of the old residential installation must obtain the consent of the all owners in that building, and the lower layer whose rights suffered losses, should provided reasonable compensation. In view of the present dispute and contradiction appeared in this building additional elevator works, also need the supreme court give us a explain of the old residential installation of elevators on the" property law" relevant law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as soon as possible ,and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of our country should announced guiding uniformly or normative views.Keywords:Property law、adjacent relation、private property right、the balance of ①作者简介:马潇旋,女,华侨大学法学院2008级本科生,学号:0817114025。

增设电梯的所有权如何认定

增设电梯的所有权如何认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多层住宅和办公楼成为城市建设的主体,而增设电梯则成为了提高居民和办公人员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

那么对于这些电梯的所有权该如何认定呢?本文将会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讲解。

一、法律规定我国《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物业共有的财产,由共有人按照约定或者按照权利份额共同使用、收益。

第六十二条规定,共有人难以协商,且他人买受其份额存在困难的,可以请求拍卖。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电梯是物业共有的财产,由各单位或个人按照其权利份额共同使用、收益。

然而,实际上有些建筑物建造时并未增设电梯,一些住宅区业主会通过业委会等方式自行增设电梯。

此时,电梯为谁所有呢?对此,在司法实践中,经过调解或者判决,认定电梯的所有权多数是由两种方案解决,一种是实现业主共有,一种是个人或者公司负责所有权。

下面我们将对两种方案进行具体讲解。

二、业主共有方案业主共有方案指的是按照权利份额共同拥有电梯。

因为在住宅区、办公楼和其他多层建筑的共有产权规定中,任何一个业主单独享有电梯的使用权会干扰其他业主的权益。

因此,大部分业主都默认采取业主共有方案。

在执行共有方案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所有业主必须同意增设电梯的施工和使用;2.所有业主必须按照权利份额共同出资增设电梯,并承担维护和维修费用;3.规定共有人权利义务,明确电梯使用顺序、使用频率、维修责任等细节问题;4.确定业委会及其代表权利,依法行使共有人的权利。

在业主共有方案中,可以通过业委会或者其他同等合法方法来管理电梯使用和维护等事项。

同时,业主共有方案也可以更好地维护业主的利益,避免由于某一业主产生经济问题影响到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

三、个人或公司所有方案个人或公司所有方案则是将增设电梯的所有权在外部进行考虑,即由个人或公司负责所有电梯。

在此种方案中,业主或物业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即可使用电梯,而所有权则归赞助方所有。

这种方案在一些商业项目中,如购物中心、宾馆等可能更为常见,而在住宅区中若所有权归公司或个人所有,恰好是变相将该电梯变成商业运营电梯或公共电梯,容易遭到监管部门的质疑。

加装电梯中的法律关系

加装电梯中的法律关系一、加装电梯是物权的设立《民法典》物权篇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与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

前款所称房屋,包括独立成幢、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以及区分套、层、间等可以独立使用、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

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申请登记,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

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

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技术规定(试行)》规定:业主共有房地产的登记,建设单位在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应当一并将业主共有的房地产申请登记。

登记事务机构应当根据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业主共有的房地产的具体用途、坐落位置等的证明文件,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记载但不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权利人记载为“业主共有”。

房地产面积发生增、减变化的变更登记,经登记的房地产因土地、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申请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不动产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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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物权解析与纠纷作者:余柳王明刘思颖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7年第08期摘要:随着社会发展、居民需求层次变化和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加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成为惠及百姓出行、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的民生热点。

但具体实施时,由于没有清晰的补偿办法和专业判断,利益双方各持己见,难以开展协商工作。

资金关、邻里关和审批关成为了加建电梯的三大难题。

国内现有研究成果比较重实际调查,试图以个案分析来思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出路问题。

并主要从建筑学、社会管理、旧城改造的视角进行研究,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资金、技术等比较微观的范畴,极少从法律制度层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利益衡平;物权法;旧城改造一、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问题实证调查本次民意调查主要采用微信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方式,到广州市加装电梯处于不同阶段的小区或居民楼调研。

本次调查共收集了301份有效问卷。

其中深度访谈所涵盖小区有以下:华南农业大学茶山小区、嵩山小区以及从化区街口街道凤仪西路1巷11幢。

(一)调查方法与流程分析1.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定性研究主要包括深度访谈等方式,定量研究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以随机拦截式访问为主,并辅以入户调查、询问物业管理处办公人员等方式。

具体包括如下:定量调查,即根据民意调查要求,本次调查设计了相应问卷,定量把握市民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态度、评价和有关意见建议。

定性调查,由于本次调查对象相对集中,因此我们对加装电梯处于不同阶段的小区采用了入户访问和小区拦截式访问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调查。

对电梯加装的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部分有代表性的高、中、低层住户等进行随机访谈,深入了解其在加装电梯过程中的切身体会、看法和建议,尽可能以客观的方式呈现。

(二)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现状1.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态度(1)加装电梯的赞同度较高。

76.6%的调查对象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表示赞同,其中43.3%的调查对象表示非常赞同。

广州市民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赞同程度较高,旧楼加装电梯是大多数无电梯住宅居民的普遍诉求。

交叉分析显示,楼层越高的住户对加装电梯的赞同度越高,其中4-6层住户有77.8%赞同,7层以上住户的赞同率高达90%。

(2)不同楼层住户对加装电梯的态度分析。

赞同加装电梯的原因主要是家中有老人或行动不便者、方便出行以及为了应对突发紧急状况(如疾病、紧急公务等),赞同率分别为87.04%、66.67%。

交叉分析显示,一楼住户中对加装电梯表示赞同的主要原因是分摊补偿方案公平(占68.75%)及关怀邻里(占25%)。

调查对象中,不赞同加装电梯的主要原因是无使用电梯需求,担心加装电梯后影响房屋安全系数、出资与补偿方案不合理以及施工影响大,噪声干扰的比例尾随其后(均占33.33%)。

(3)家庭收入与加装电梯的意愿并无显著关联。

交叉分析显示,各收入阶层不赞同加装电梯的数据比较分散,收入高的住户跟收入较低的住户不赞同加装电梯的数据相当,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住户群体与收入为2000-5000元的住户群体不赞同率均为33.33%。

2.对既有建筑物增设电梯分摊费用方案的意见(1)不同楼层住户对加装电梯需征得业主同意的范围和比例有分歧。

绝大多数住户认为加装电梯仅需要增设电梯所在建筑物的业主同意(占80%),在此群体中,交叉分析显示,底层住户更倾向于征得所有业主同意方得加装电梯(占37.5%)。

(2)大多数住户认为加装电梯需给予底层住户适当补助。

有61.67%的住户认为加装电梯需要给予底层住户适当的补助,但居中楼层住户与底层及高层住户间的利益存在冲突。

交叉分析显示,底层住户与高层住户认为需要给予补偿比例较高(分别占81.25%及71.43%),而居中楼层住户的比例有所下滑(分别占55.56%及40%)。

(3)住户对分摊费用方案的构想意见不统一。

住户对加装电梯采均摊方式的分摊方案认同低(占3.33%),没有统一意见,分歧较大(各分摊意见均占20%左右)。

其中底层住户更倾向于不承担电梯加装费用或按次使用电梯付费的方案,而高层住户意见不一,但并不赞同按次使用电梯付费的方案。

3.“华农模式”的成功之处2017年1月10日,本小组对已经加装电梯的茶山小区、嵩山小区进行了随机采访。

其采用“统一补助,个别协商”的方式成功安装了57台电梯。

(1)业主对加装电梯的态度。

在这两个业主平均年龄较高的小区内,小区业主对于加装电梯的接受度较高。

小区业主普遍反映,加装电梯主要为了方便出行,另外,也有中高层业主反映在小区周围房价普遍上涨的情况下,加装电梯能使得物业增值,方便日后销售。

(2)加装电梯费用分摊方案的解决。

在采访中,我们了解到在加装电梯费用分摊方案上,华南农业大学学校住房维修基金为小区业主统一补贴了电梯加装的工程勘探、设计、报建以及管线迁移、高压电线等费用。

特别是临街楼加装电梯涉及占用部分商铺面积,学校也无偿提供。

且其由学校成立相关工作小组,负责加装电梯的工程项目申报等,无需业主奔走,这样大大增加了加装电梯的效率。

在学校统一补助的前提下,具体每一幢的费用分摊情况不尽相同,个别单元是按层叠加500元,而另一些单元则按照一定的系数分摊,如某单元10层业主缴纳的费用为60000元,3层业主则缴纳30000元,造成分摊费用不同的原因主要是小区内各单元的层数不同,有些单元仅有5层,而有些单元则有十层,因此各单元业主具体协商的方案不同,这样的方案更人性化,给予业主自行解决的空间,亦能缓和业主间的矛盾。

另外,他们对低层住户实行特别优惠,比如一层住户不列入分摊范围、只需一次过交500元,日后的电费和维护费概不分摊,照样分得电梯管井的房产分摊面积等。

(二)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证研究发现1.第九十七条的实践操作混乱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但这一条文在实践中操作比较混乱,形同虚设,在茶山、嵩山小区随机走访的成功安装电梯的单元中,有些单元只需经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可加装电梯,即使底层住户持反对意见,而有些单元则需全体业主同意方能安装。

2.“华农模式”并非完美在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华农仅统一为建筑物为五层(包括五层)以上的住户提供补贴。

在嵩山小区有某些4层的建筑物面临较尴尬的局面,由于小区业主平均年龄较高,对电梯需求颇高,层数较少且无补贴费用的前提下造成了分摊费用过高的情况,有部分业主反映由于底层住户对加装电梯特别抗拒,工程无法施展。

另外,普通的商业小区难以效仿“华农模式”。

在广州,许多需要加建电梯的老楼所属的原单位早已破产或被兼并,不可能再出钱,也不可能出面组织,靠住户自发的组织协调难度就增大不少。

且由于华农两大小区内的业主多为退休教师,家庭的收入水平及个人素质较高,也是加建电梯顺利实施的要素。

当前在老楼的业主有绝大部分没有经济能力,甚至是低保户,因而加建电梯的费用对这些家庭来说是笔巨款,在没有单位或政府补贴的情况下,加建电梯的工作举步维艰。

3.意见不统一,住户间协调难度大高层和低层住户之间的利益协调问题是加装电梯遇到的最普遍、也是最难协调的问题。

由于增设电梯是一个关乎住户切身利益的问题,高低层住户间难免存在意见分歧和矛盾冲突。

高层住户对电梯需求迫切;而低层住户一般没有使用电梯的需要,加上加装电梯后自己通风采光、房屋价值等受到影响,大多不愿意增设电梯。

即使单元住户内三分之二的住户都赞成加装电梯,部分维权意识强的低层住户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甚至会动用武力反对改建,项目的进度被一度拖延。

4.增设电梯分摊、维护费用意见不统一既有增设电梯成功的案例多存在于事业单位,鲜有商品房住宅小区。

增设电梯涉及的费用繁多,除却前期的筹集费用,仍有日常的维护费用等,收入较低家庭较难承受;另外,费用的分摊方案是否合理公平也是住户最为关心的。

如果所在住宅楼没有预留电梯井,还需对是否影响消防、通风采光、水管电线及建筑物安全等进行评估,如果还要对电线、水管、化粪池等进行迁移或者占用相邻的街道面积,花费就会更大。

5.报建程序复杂在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在成功加装电梯的小区中往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增设电梯的报建,这样不但为业主节省了时间也提高了相应的效率,而对于普通的商业小区的业主来说,复杂的报建程序在缺乏一定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前提下手续的准备不够健全,往往需浪费较多的时间多跑几趟才有结果。

二、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相关建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作为一项民心工程,虽然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但却因为涉及不同阶层的利益导致在具体推进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

在理论研究、借鉴国内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经验和实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下文将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相关建议。

(一)宣扬和谐理念,共建和谐社区尽管法律明文规定加装电梯只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住户同意即可,但这毕竟是涉及每个相关家庭切身利益的问题,实践中往往只有“全票通过”才能顺利安装。

少数要服从多数,但多数也应尊重少数。

在法律的框架下,公民的私有财产无须交给“多数人”主宰,“少数人”的财产保护不能靠投票决定,哪怕这个决定性的票数接近100%。

低层住户对自己的财产权的诉求必须给予尊重与保证。

主张加装的“多数人”,应当尊重“少数人”的利益并积极寻求“少数人”的支持,不要斤斤计较;而低层住户等“少数人”,也应体谅高层住户的迫切需要,尽量予以配合。

加建过程中最好不要孤立任何一户。

为减少加装电梯带来的矛盾冲突,高低层住户间应开诚布公进行讨论,积极倾听并理解双方的差异。

(二)先易后难,由单位牵头,多方合力推动既有建筑物是否能成功安装电梯,与有无建设房屋原单位支持有重要关系。

单位牵头的作用不仅仅在于能缓和业主增建电梯的经济压力,同时也能发挥在协调业主矛盾及加快工程进度上。

建议有原单位的尽量由原单位牵头,负责前期的报建和办理规划手续,协调沟通住户间的利益分配问题。

无原单位的可由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面,出谋划策,帮助协调住户间的矛盾。

城市的面貌是一个不断更新的过程,科技的进步将促使我们营造更舒适的生活环境,任何改建都不是终结。

我们理应妥善处理旧城改造目前与将来的关系,既考虑到房屋的现状也应当为将来房屋的进一步改造翻新留有空间。

在广州,由于各住宅楼的房屋结构和小区状况各不相同,并不是所有的旧住宅都可以加装电梯。

我们可以从小区业主素质较高、业主平均年龄较高或房屋结构较为安全及有原单位支持的既有建筑物逐步推进,渐进式稳步推进旧城改造。

(三)政府适时介入,兼顾各方利益随着老龄化社会到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成为每个城市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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