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行警告系统(最新版)

合集下载

中国航行警告系统参考文本

中国航行警告系统参考文本

中国航行警告系统参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中国航行警告系统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联合国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IMCO)有关“世界性航行警告事务”所建立的第十一航行警告区的中国国家协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设航行警告总台(以下简称总台),天津、上海、黄浦港务监督设航行警告分台,其他各港务监督设航行警告台。

1.航行警告总台的职责(1)管理我国民用无线电航行警告的发布;(2)与第十一航行警告区建立联系,审定和传递有关的“区域警告”资料和其它有关资料;(3)监督第十一航行警告区工作的执行;(4)审核涉及到区域范围的“沿海警告”。

2.航行警告分台的职责(1)审定和发布下列范围的“沿海警告”:天津港务监督航行警告分台;北纬35°以北我国沿海水域;上海港务监督航行警告分台;北纬23.5°至北纬35°我国沿海水域;黄浦港务监督航行警告分台;北纬23.5°以南我国沿海水域。

(2)发布本港辖区的“地方警告”和港区书面航行通告;(3)将接到的“区域警告”资料报送总台;(4)汇集本海区发布的无线电航行警告,定期刊发书面通告。

航行警告接收机说明书

航行警告接收机说明书

航行警告接收机(NR-50C V1.11中文版)用户手册2007年5月目录1. NAVTEX系统 (1)1.1 NA VTEX简介 (1)1.2 NA VTEX原理 (3)1.3 NA VTEX信息格式 (5)1.4 NA VTEX 发射岸台及广播时间 (7)2. 产品简介 (1)2.1 概述 (1)2.2 设备组成 (1)3. 产品性能指标 (4)3.1 概述 (4)3.2 软件特点 (4)3.3 硬件性能指标 (6)4. 如何操作 (8)4.1 主单元外观与控制键组成 (8)1)主单元外观 (8)2)屏幕的组成 (9)3)控制键的组成 (10)4.2 基本操作 (10)1)电源开关 (10)2)信息接收与浏览 (12)3)菜单结构树 (15)4)控制键的简单使用 (16)4.3 控制菜单设置 (17)1)电台设置 (18)2)信息设置 (19)3)信息打印 (21)①打印所有信息 (22)②打印指定频率信息 (22)③打印指定电台信息 (23)④按信息种类打印信息 (24)4)程序设置 (25)①信息报警 (26)②按键声音 (27)③打印模式 (27)④字符大小 (28)⑤菜单语言 (28)⑥本地语言 (28)⑦时间显示 (28)5)系统设置 (29)① LCD /按键亮度设置 (29)② LCD对比度设置 (30)③本地频率设置 (30)④日期/时间设置 (30)⑤ INS端口设置 (31)⑥打印端口设置 (32)6)诊断测试 (33)①软件版本 (34)② LCD测试 (35)③按键测试 (35)④声音测试 (36)⑤打印测试 (37)⑥接收测试 (38)⑦维护菜单 (40)5. 安装 (41)5.1 天线及放大器 (41)5.2 NR-50C接收机 (41)5.3 外置报警盒(可选件) (41)5.4 电源连接 (42)5.5 外置报警盒接线 (42)5.6 打印机连接 (44)6. 故障检测 (59)6.1 电源部分 (59)6.2 接收部分 (61)6.3 显示部分 (63)6.4 自检 (64)1. NAVTEX系统1.1 NAVTEX简介NAVTEX是“航行警告电传电报”的英文简称,是采用无线电传直接印字电报方式进行收发通信的海上专用业务类型。

发播航行告、 气象信息和紧急信息系统(NAvTEx)技术条件和

发播航行告、 气象信息和紧急信息系统(NAvTEx)技术条件和

GB 1 1 一 8 141 9
定相信号 10 1 .
ZCZC


B I B 2 B 3 B 4
回车 十 换行
z I
NNNN
回车 十 换行 二次
空闲信号
aa ・ 口i 25
发信结束
其中:Z Z 是定相周期结束后的开始字组。 C C BI .航行警告 B:气象 警告 C:冰况报告 D:搜救通知 E:气象预报 F:引航业务电报 G:台 卡 电报 H:罗兰C电报 I:奥米加和差奥米加电报 J:卫导 电报 K:其他电r 航系统电报 导 L :航行警告— 字母A的附加字母 M至U: 保留待今后规定 V :特别业务— 由国际海事组织分配作试验用 至Y 2:现无电 报 B3 B4 是每一类B2 , 电报的双字编号, 1 从0开始至9后再重新从0开始,但要 9 1 避免使用仍然 有效的电报编号。编号0只能用于特别重要的电报,如始发的遇险电报。 0 电报电文一开始应单独一行列出电报的原来时间,电文结束字组 “ N N” N N 也应在最后 单独列成
465 搜救通知 ..
奈伏泰斯广播不适用于遇险通信。但为了使航海人员警惕和了 解遇险情况,始发的遇险电报应使 用B = 2 D在奈伏泰斯进行转播,并可用B 3 、B = 0 4 0 0 466 现无电报 .. 发信台无报播发时,可以利用这一措施确认发信机在规定的广播时间内工作是否正常。 467 应尽量少用缩写词语。若使用 .. 缩语时,则应严格按照国际上公认的用法。
351 应能内部至少存储3个电报识别标志,电报识别标志存人6一 2 后, .. 0 0 0 7h 应能自 动从存储中消 除。如果接收到的电报识别标志数量超过存储量时,则应消除最先存储的电报识别标志。 351 B B 0 ..1 3 4为0编号的电报,必须 , 打印。 351 收到搜救通知时应能向驾驶室发声 .. 2 报警,报警只能用人工复位。 打印纸卷用完也应发声报警。 351 置定的B1 B2 .. 3 , 选择信息在断电6 内应不会消除。 h 351 打印 .. 4 机应能每行至少打印3个字符。 2 351 如果打印机的自 .. 5 动换行会将一 单词分开,应在印出的电文中标明。 打印机在打印完电报后,

9近地警告系统

9近地警告系统

近地告警系统(EGPWS)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5
GENERAL DESCRIPTION
The ground proximity warning system (GPWS) alerts the flight crew of an unsafe condition when the airplane is near the terrain. It also supplies a warning for windshear conditions. The GPWS uses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GPS) and loadable software data bases to give the flight crew improved terrain awareness. This is done by the display of detailed terrain information for the area around the aircraft. The GPWS also warns the flight crew of an early descent. The GPWS uses aural messages, lights, and displays to give alerts in the flight compartment. The GPWS gives the pilots aural and visual warnings of unsafe conditions. The warnings continue until the pilots correct the condition.
近地告警系统(EGPWS)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航空仪表警告与显示系统

航空仪表警告与显示系统
如果垂直气流干扰或在自动驾驶方式控制板上人工输入参数而改变飞行 高度, 则飞机改变了原来的飞行轨迹。当飞机偏离自动驾驶预选保持的 高度时, 机载高度警告系统将警告机组人员飞机正在偏离预选高度。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7.1 航空仪表警告系统
高度警告系统通过驾驶舱警告喇叭发出音频警示音, 高度警告信号灯亮 。在装备EICAS的飞机显示器上还会显示“ALT ALERT”高度警告字 样信息。
安装在正、副驾驶的驾驶杆上, 安装位置有的在驾驶员地板上部的操纵 杆上, 多数飞机都装在地板下部的操纵杆上。 5.测试装置 警告系统都有自己的测试装置。在驾驶舱顶板测试面板或控制显示组件 (CDU) 及音响警告系统的计算机前面板上实施测试, 观察测试结果。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7.1 航空仪表警告系统
空客飞机的高度警告系统的方式逻辑有所不同: 从高于或低于预选高度 900 ft 以外向预选高度接近时, 飞到距离预选高度900 ft 的高度, 有警戒 音响, 琥珀色“ALERT”灯亮; 继续接近到300 ft 时, 警戒音响消失, “ALERT”灯灭; 如果飞离预选高度300 ft 时, 有警戒音响, 琥珀色 “ALERT”灯闪亮; 继续飞离到距离预选高度900 ft 的高度时, 警戒音响 消失, “ALERT”灯灭。
所有喷气式飞机都有独立的音响超速警告。因为飞机超速飞行是非常危 险的, 它会造成飞机结构的损坏, 另外, 高速飞行时产生的激波也会对飞 机造成伤害, 并使飞行的安全性下降。音响超速警告扬声器既可以由主 警告系统触发, 也可以由分离系统触发。只要空速大于VMO或MMO, 超 速警告都将发生。通过中央维护计算机或测试按钮可以对超速警告进行 测试。
行速度越大, 则空气流过飞机前方的压力也变大, 引起空气压缩量越大, 会对飞机结构造成损坏。因此, 出现超速飞行时, 超速警告信息就会以一 定方式出现, 引起驾驶员的注意。 在分立式仪表上, 如前面已经讲到的马赫空速指示器, 对飞机的超速状况 进行监控、警告。 在屏幕显示的飞机上, 速度限制在主飞行显示器(PFD) 的空速带上用红 黑相间区域表示。

世界航行警告系统.doc

世界航行警告系统.doc

世界航行警告系统1.世界航行警告系统1972年4月主管海上安全的国际海事协商组织(1982年改为国际海事组织)与国际航道测量组织成立了联合委员会,研究建立航行警报机义务和建立世界性通讯网来更有效地协调航行警报的发布。

1973年5月该联合委员会决定世界无线电航行警告划分13个区,1979年政府间海事组织通过了419号决议,正式建立了世界无线电航行警告系统。

将全球海域划为16个航行警告区。

16个航行警告区海域的划分是为了协调无线电航行警告的播发而建立的,它与国家的疆界毫无关系。

根据419号决议,每个国家要指定负责航行警告发布工作的国家协调。

每个航行警告区域由所在的国家协商推选出区域协调人。

国家协调人负责向区域协调人提供有关涉及区域的航行警告资料。

区域协调人将搜集到的资料核对、整理和编辑之后,发布区域航行警告和刊印书面航海通告。

我国地区在第11航行警告区内。

第11航行警告区包括中国、南朝鲜、日本、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美国关岛、香港地区等。

第11区协调人暂由日本承担,具体工作由日本海上保安厅负责经办。

自1980年4月1日起第11航行警告区开始发布区域警告。

2.警告内容凡有下列情况匀需发布无线电航行警告:(1)发现浅滩或暗礁;(2)发现异常磁区或变色海水;(3)沉船、障碍物、危险物、漂流物(包括大块浮冰)的发现、清除、变动情况及有关标志;(4)助航标志的设置、撤除、改建、移位、故障、灯质变更、漂失、复位等;(5)无线电导航设备的设置、变动、故障、关闭等;(6)自然航道或人工维护航槽的水深变化;(7)锚地、港界、禁航区、禁止捕捞区、禁止抛锚区、抛泥区、水产养殖区的划定、变动或撤除;(8)罗经标、测速标、消磁场的设置或撤除;(9)石油勘探、海洋地质调查、水文测量以及敷设、撤除、检修水下或架空电缆、管道或其他水上、水下作业。

(10)钻井平台、大型浮筒的设置及撤除;(11)海难救助和防污作业区域;(12)扫海、疏浚、打捞、爆破、打桩、拔桩起重等;(13)航行能力受到限制的笨重拖带;(14)危及航行安全的军事演习或试验;(15)船路的规定或变动;(16)其它涉及航行安全的事项。

世界航行警告系统

世界航行警告系统

世界航行警告系统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人类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广泛,航行在海洋、河流、湖泊等水域内已成为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方式。

然而,航行安全问题也随之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确保船只在航行过程中的安全,世界各国纷纷推出了相应的航行警告系统,以避免船只在航行中发生事故。

一、航行警告系统是什么?航行警告系统是指一种能够及时提示船只行进路线、艏向、船速等信息,并发出警示信号的智能导航系统。

其核心原理是依靠各种传感器、卫星定位技术、雷达技术等手段获取船只位置及周围环境信息,并在船只运行过程中进行数据分析,从而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二、航行警告系统的构成航行警告系统的核心构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传感器:用于接收船只环境信息,例如风速、海流、水深等信息。

2.卫星定位技术:利用GPS、北斗等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获取船只位置信息。

3.目标识别系统:将被探测到的目标进行识别,如识别其他船只、陆地、浅滩等。

4.船体监测系统:监测船只船体状态,如船只倾斜、船首向上或向下的情况。

5.数据处理系统:负责收集和处理传感器、卫星定位技术等系统获取的信息数据,形成整体警戒形势,为船长提供及时航行建议。

三、航行警告系统的运用航行警告系统可以应用在任何类型的航行中,包括商业航行、渔业航行、游艇及休闲航行等。

该系统一般由导航设备、警报器具和图表及计算机组成。

在商业航行中,该系统可自动实现对全球范围内的各种海洋运输交通规则的信息获取以及风险评估。

在渔业航行中,该系统可实现对海底渔场位置和状况的监测,减少海洋资源的浪费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在游艇和休闲航行中,该系统还可以生成合适的行驶路线,提供航线规划建议,帮助船长制定安全路线,从而更好的保证乘员的安全。

四、航行警告系统的未来发展随着新技术、新方法的不断涌现,航行警告系统将在未来发展中更加完善和多样化。

例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于已知航线的船只自主性的导航能力将会更加的发展。

此外,在数据处理方面,随着新型处理器的出现,航行警告系统性能会进一步提升,精确度和效率会得到提升。

国际航行警告系统扩大到北极水域

国际航行警告系统扩大到北极水域

龙源期刊网
国际航行警告系统扩大到北极水域
作者:吴磊明
来源:《水运管理》2011年第04期
国际航行警告系统(WWNWS)扩展到北极水域的庆典在国际海事组织第15届无线电通信与搜救分委会会议首日召开。

世界气象组织(WMO)秘书长Michel JARRAUD,国际水道测量组织(IHO)主席Alexandros MARATOS以及IMO秘书长Efthimios E.MITROPOULOS参加此次庆典。

这一扩展意味着在北极恶劣的环境中航行的船舶,可以自动从IMO和WMO划定的5个新的航行警告区域和气象警告区域接收有关航行和气象危险的重要信息以及其他紧急航运信息。

MITROPOULOS认为,由于不断拓展的商业活动而在北极地区航行的船舶面临不可预见的极端恶劣天气的风险不断增大,将WWNWS扩展到北极水域具有重大意义。

WWNWS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由IMO与IHO联手建立。

该系统将全球海洋划分为16
个航行警告区域,每个区域内由一个签署协议的国家负责该区域内的航行信息传送。

气象警告区域的范围划分与之相同。

北极航行警告区域的协调方和气象警告区域服务方是加拿大、挪威和俄罗斯等3国。

具体分工如下:第十七、第十八航行警告区域和气象警告区域由加拿大负责,第十九航行警告区域和气象警告区域由挪威负责,第二十、第二十一航行警区域和气象警告区域由俄罗斯负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航行警告系统(最新版)
中国航行警告系统(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联合国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IMCO)有关“世界性航行警告事务”所建立的第十一航行警告区的中国国家协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设航行警告总台(以下简称总台),天津、上海、黄浦港务监督设航行警告分台,其他各港务监督设航行警告台。

1.航行警告总台的职责
(1)管理我国民用无线电航行警告的发布;
(2)与第十一航行警告区建立联系,审定和传递有关的“区域警告”资料和其它有关资料;
(3)监督第十一航行警告区工作的执行;
(4)审核涉及到区域范围的“沿海警告”。

2.航行警告分台的职责
(1)审定和发布下列范围的“沿海警告”:
天津港务监督航行警告分台;北纬35°以北我国沿海水域;
上海港务监督航行警告分台;北纬23.5°至北纬35°我国沿海水域;
黄浦港务监督航行警告分台;北纬23.5°以南我国沿海水域。

(2)发布本港辖区的“地方警告”和港区书面航行通告;
(3)将接到的“区域警告”资料报送总台;
(4)汇集本海区发布的无线电航行警告,定期刊发书面通告。

3.航行警告台的职责
(1)发布本港辖区的“地方警告”和港区书面航行通告;
(2)将需要发布“沿海警告”或“区域警告”的资料按警告格式拟搞或直接转送分台;
(3)发布本港辖区附近的沿海紧急警告。

4.无线电航行警告的申请发布
(1)凡经批准在港口辖区内进行工程和作业施工单位应在预定工作日期的七天前向当地港务监督航行警告台(分台)提出发布无线电航行警告(或港区书面航行通告)的书面申请,在警告(或通告)发布后方可作业。

(2)凡经批准在海上进行属于本章所列工程或作业施工单位应在预定工作日期的十天前向就近港务监督航行警告台(或分台)提出发
布无线电航行警告的书面申请,在警告发布后方可作业。

(3)凡在港内或海上进行紧急救助,打捞等申请发布无线航行警告的手续可适当简化,申请时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为保证远洋船舶能掌握近海及港区情况,船舶可电询各港各监督航行警告台,即能及时,准确地得到有效的航行警告。

船舶服务员必须按时收听航行警告,如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事故者,将受到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