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船舶登记制度带给中国大陆的启示
我国试行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研究

我国试行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研究[摘要]建设上海国际船舶登记中心,主旨是推广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以改变我国中资船挂外旗的船舶登记状况,并以此加大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环境的建设。
本文以船舶登记制度对航运业的影响为切入点,通过研究香港航运中心的船舶登记制度,来分析船舶登记制度对航运相关产业的影响,包括积极意义以及消极意义,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船舶登记;特案免税;影响1 相关概念近年来我国航运业发展迅猛,进出口贸易总额以每年26.4%的速度递增,居世界第三。
但这种巨幅增长并未掩盖住我国自有船队不断萎缩的现实。
这种现状不仅不利于我国航运综合实力的发展,同时也会影响到与航运相关产业的发展。
作为正在建设中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经过多年发展其硬件设施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上海在现代航运服务功能及软实力方面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
第二船籍登记制度,指在不改变原有传统的船舶登记制度的基础上,主要面向本国船东新设的与方便旗制度类似的另外一种船籍登记制度,为了和传统船籍登记制度区别,称为“第二船籍”登记制度。
这种登记是在保证本国登记的基本条件基础上,提供了诸多的优惠政策,如允许船公司雇用外籍船员,或是在税收方面可享受类似方便旗船的优惠等,并与传统船舶登记制度并行。
因船舶登记注册地不同,第二船籍的制度分为两种形式。
一是离岸登记制度(Off Shore Registry)。
即在本土之外的属地开设境外登记处,实施一套新的船舶登记制度。
二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International Ship Registry,简称ISR)。
即在本土开设主要针对本国国际航行船舶的国际船舶登记处,并实施一套新的船舶登记制度。
2 我国船舶登记的问题和制约因素2008年1月数据显示,我国船队的规模达到8488.17万载重吨,名列世界第四,总数占世界总数的8.18%。
早在1998年,我国挂方便旗的船舶就达2015万载重吨,占到当时远洋船队总吨位的55.74%。
香港海事处船旗国质量管理制度的变更及影响

香港海事处船旗国质量管理制度的变更及影响李春诚摘要:介绍香港海事处船旗国质量管理制度,从新旧制度的主要区别和海事处职能划分等六个方面详细分析变更情况,并分析管理制度变更带来的影响,总结其对中国内地海事局船旗国监督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香港海事处;船旗国;船舶登记;质量管理D01:10.16176/ki.21-1284.2020.08.004香港作为远东的航运中心,是全球供应链上的主要枢纽港。
香港海事处作为港务管理当局,主要职能是保障港口运作和水域安全,管理香港船舶注册,以及把控香港注册船舶的品质。
成熟的法制体系、良好的营商环境、方便的融资平台和荟萃多元文化,这些因素结合起来,造就了香港的航运中心地位。
研究分析中国香港海事处船旗国质量管理制度变更及影响,对完善中国内地的船旗国质量管理具有借鉴意义。
需要说明的是,针对中国香港而言,本文标题及本文中所有有关船旗国的概念并不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概念,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海事处所履行的对其特定的船旗国履约责任和义务。
一、香港海事处船旗国质量管理制度及其变更深厚的海运背景,促进了香港船舶注册业务的迅速发展。
截至2020年2月29日,香港注册船只共有2589艘,合计127817329总吨。
中国香港船舶注册独立于内地的船舶注册,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自行管理,所有海运政策和行政决定均由香港特区制定。
(一)香港海事处船旗国质量管理制度香港船旗注册船队规模庞大,在港口国监督(PSC)检查方面整体上保持着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的优异表现。
然而,仍有部分香港船只被滞留,或在PSC检查中被发现有较为严重的缺陷。
大多数船舶管理公司把管理工作做得很好,但确实仍有部分船舶管理质量相对落后。
大部分缺陷主要源于船舶系统性维护保养的缺失,原因却又因管理公司不同而略有不同。
船旗国监督是主管机关对所属船旗的船舶实施的检查,是船舶安全的一道防线。
如何保证入籍船舶的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落实、船舶设备得到有效维护,是每个船旗国政府监督的核心。
我国自贸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辨析

我国自贸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辨析作者:王海陈继红来源:《航海》2021年第01期摘要:在我国自贸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创新过程中,政策探索以“特案免税政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试点方案》及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船舶登记新政为主要代表,本文通过分析前述三项政策的利弊,对我国自贸区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进行辨析,并提出重视香港旗的作用、充分利用自贸区平台和设立船东综合服务等完善建议。
关键词:特案免税;船舶登记;自贸区;创新0 引言我国对船舶采取的是严格登记制度,这使得半数以上的中资船舶移籍海外,成为“中资外籍船”,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方便旗船”。
为此,我国从保障国家航运安全等角度,一直试图采取船舶登记制度创新,吸引中资外旗船回归悬挂五星红旗,更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大规模开展自贸区船舶登记制度创新,且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我国不能也难以实施像美国特有的海运政策来控制本国船队。
美国作为货主大国长期以来对国际船舶实施“有效控制政策”,即利用其强大的政治与经济影响力,对在方便旗国家登记并且船舶实际所有人是美国公民的船舶,实行国家控制。
简言之,即美国对“美资方便旗船”的控制力度远超我国。
中国目前尚不具备美国那样的控制实力,面临类似问题能够实施和推行的政策已经不多。
现行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是自2007年开始实施的、一直延续至今的特案免税登记政策。
该政策在实践中的效果极不理想,出现了诸多问题。
此外,自贸区国际船舶登记创新“风声大、雨点小”,整体制度设计迟缓,实际登记船舶寥寥,尚未有全新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面世并实际实施。
那么,什么样的船舶登记制度才是真正的创新制度;什么样的船舶登记制度才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呢?笔者借本文进行辨析。
1自贸区船舶登记制度的前身:“特案免税”政策之弊端2007年10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下称《特案免税公告》),正式实施“特案免税”船舶登记政策,此后又进行了两次延期。
香港的船舶登记制度带给中国大陆的启示

香港的船舶登记制度带给中国大陆的启示摘要:我国在船舶登记制度上一直遵循严格登记的传统,虽然有利于保护国内航运业的秩序,却客观上造成了船舶运营成本的增加。
于是,大批国轮移籍海外,税费、管理费等收入大量流失。
在此背景下,不少学者提出了如何吸引移籍海外的中资船舶回国的改革建议。
本文主要针对香港的船舶登记制度以及学者们普遍关注的第二船籍登记制度,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改革方向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香港船舶登记制度第二船籍登记制度改革方向前言近年来,香港逐渐成为国际上新兴的热门船舶注册地。
香港的登记政策吸引了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船舶来此登记,当然也包括中资船舶在内。
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一方面在于香港在船舶经营上拥有极具吸引力的税收制度,另一方面在于香港对船舶有着严格的监管制度。
这使得其在国际上有着较好的声誉。
香港的船舶登记政策弥补了开放登记和严格登记制度的不足。
在低税收的前提下也不忘记严格的监管。
形成了一套所谓“香港籍船舶登记制度”。
而所谓第二船籍登记制度,就是一国在不改变传统的船舶登记制度的情况下,面向本国船东新设的与开放登记制相类似的另外一种与原有登记制度平行的船舶登记制度,而为了和传统的船籍登记制相区别,称为第二船籍登记制度。
[ 王世超:《中资国际航运方便旗船舶特别登记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硕士论文,专业:国际法学,2008年。
]相比之下,我国内陆地区船舶登记在制度和登记程序方面都存在着一定弊端。
那么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改革方向以及具体的实施建议。
一、减免我国船舶登记过程中的相关税收众所周知,中国旗船舶从登记到运营税赋繁重。
选择登记为中国旗船舶不仅要面临效率低下的登记程序,还要承担繁重的税赋。
如从境外购买新船,依《进出口关税条例》,需要缴纳的关税加增值税合计约27.53%,这在世界海运国家中是最高的。
依《营业税暂行条例》,在内地注册的船舶,对船舶经营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约3%的营业税;依《企业所得税法》,对最后所得还要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
香港PSC检查对内地船舶安检工作的启示和借鉴

船 舶 注 册 及 膏
船海员f理 处l
1 . 管 理 香 港 船 舶 注 册 处 ,包 括 办 理 船 舶 洼 册 文 书。 2 . 在订立船 舶注 册 政 策 过 程 中 提
务蛤 航运界.
2 . 监 督 认 可 保 安 机 构 的 船舶 保 | 鸯 工 作. 3 .监 督 香 港 注 册 船 舶 的 品质. 4 . 安 排 有 关 船 舶 保 安 方 面 的 堋 练 谍 程 和讲座.
认可 机 构 的 表
现.
3 . 跟 进 在 外 地 港 口 不 通 过 港 口 国 监 督 检 查
而遭 扣 留 的 香 港 船舶。 4 . 应 其 他 船 旗 霄 的 要 求 而 进 行法 定检验. 5 . 参 与 处 理 香 港水域船舶l i } 急事故.
柳次检查 。 4 . 评 核 高 速 船 的控制系统 , 以 签 发放 宽 限 速 许可 证。 5 . 检 查救 生 农 和 救 生 筏 的 检 修 站。
船。 3 .往 来 香 港 的 新 内 地 客 船 的
港口曩监 ■组:
1 . 按 照‘ 东京谅 解 备忘录, 豹规 定. 对进入香港 港 口 的 外 来 商 船 进 行港 口国 监 督检查 . 并抽 查进 入香 港 港 口 的 内地 沿 海
船只.
保 安 及 晶 曩 蕾理 蛆,
4 .签 发 修 船 和 拆船许可 证, 作
供行政上 支援.
3 . 规 管 香 港 注 册 船员在远洋 船、 沿岸船 只上的洼 册和雇佣 事务。 并提供这 方面的 服务 . 4 . 确保适用于 香 港的国际海 员公
会
有效监管 。 5 . 检 讨 和 更新 海 事 工业 安 全 的 相 关本 港 法 例和安 全标准.
中国香港船舶登记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香港船舶登记制度篇一:香港船舶登记收费情况香港自由贸易区政策体系香港自由贸易制度。
一是对进出口贸易不设置管制。
除为履行国际义务及维护香港安全原因对贸易实行必不可少管制外,进出口贸易都不受管制。
二是不设置关税壁垒。
除对烟、酒、甲醇等6类商品征收进口关税及消费税外,对其它一般商品的进出口均不收关税,而只征收0.05%的从价税用于支持香港贸易发展局发展。
三是进出口手续极为简便。
除少数受贸易管制的商品需进行事前申请并获批准后才能进出口外,一般商品的进出口则无须报批,办理的手续只需于14天向香港海关递交一份填写完整的报关表即可。
四是外来船舶免办进港申请及海关手续,实行非强制引航,关检及卫检手续简便,并豁免港口行政费。
香港自由港正在海运方面的表现为:1、船舶自由进出。
2、航运企业自由经营。
3、船舶自由登记。
香港船舶登记费用情况:一是船舶注册费。
船舶注册费按照其总吨位计算,同时也须按照其净吨位征收吨位年费。
船舶注册费是按照总吨位计算的:总吨位不超过500吨的-港币3500元;超过500总吨-港币15000元。
二是吨位年费(每年征收):净吨位不超过1000顿-港币1500元;第1001至15000净顿-每吨收费港币3.5元;第15001净吨及以上-每吨收费港币3元,最高收费限额为港币77500元而大陆船舶登记费用:登记费以200元为基数(未满50净吨的,以100元为基数),每增加1净吨加收1元,超过1万净吨的,超过部分减半计收。
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对于香港注册的公司来说,对于非香港旗船舶取得的所得,需要缴纳17.5%的所得税,而香港旗船舶所取得的收入则无须缴纳所得税。
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在内地注册的船舶,在船舶经营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约3%的营业税,对最后所得还要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此外车船使用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等六项,中资船舶在外国注册悬挂方便旗,这些税费就可省去。
“香港模式”对我国船舶登记制度改革的启发

“香港模式”对我国船舶登记制度改革的启发作者:许顺娟来源:《法制博览》2015年第11期摘要:本文通过比较研究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的船舶登记制度及政策,进行数据和对比分析,得出结论:我国应当借鉴“香港模式”的成功实践经验,结合市场环境,对我国的注册登记限制、税收政策、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改革。
关键词:船舶登记;香港模式;税收中图分类号:D922.294;D996.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2-0224-02作者简介:许顺娟,上海海事大学国际法学专业研究生。
一、中国内地与香港船舶登记制度与政策的比较分析(一)两地船舶注册登记现状根据2010年至2014年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的《海运报告》中关于全球前35个船舶登记国(地区)的数据,制成表1及表2:近五年,中国香港与中国在《海运报告》的统计数据中,船舶登记排名分别位于全球第4位及第9位(2014年位于第8位)。
比较分析表1和表2的数据可见,虽然中国籍的船舶数量大于中国香港籍的船舶数量,但是其总载重吨及占世界船舶总载重吨的比例远远小于中国香港,甚至在2014年,外籍船舶所有人占总吨位比例仅仅只有0.37%,与2012年相去甚远,相反地,中国香港的这一比例又有了新的增长。
综合两表数据可见,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的登记船舶总载重吨虽然均呈现一个上升趋势,但是中国香港不论是在总量上还是所占世界比例上都远远超过了中国内地。
由此,可得出结论:在中国内地登记的船舶大多是中小型船舶,且中国对于国际船舶注册的吸引力不足。
(二)两地船舶登记制度的具体比较分析比较两地在船龄、船员、船级社、办理时间、税收及吨位年费方面的具体规定,可以得出下列结论:中国香港的船舶登记制度在整体上采取了更为宽松的政策,这是源于两地对于船舶登记的制度模式的不同选择。
香港地区采取了一种区别于严格登记和方便旗登记的新型船舶登记制度,其对于船龄、船员、船级社的规定更具弹性及灵活性,税收费用及吨位年费更为合理,税收政策优惠更多,并且其登记处的办事效率更高。
浅谈船舶登记制度对我国航运的影响及对策

浅谈船舶登记制度对我国航运的影响及对策
梁志锋
【期刊名称】《珠江水运》
【年(卷),期】2008(000)004
【摘要】介绍国际上船舶登记制度的方式,并就我国现行船舶登记制度制对航运业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在我国实行第二船舶登记制度来解决我国中资船舶方便旗登记问题,并对建立我国第二船舶登记制度提出初步设想.
【总页数】3页(P42-44)
【作者】梁志锋
【作者单位】广东海事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5
【相关文献】
1.创新船舶登记制度促进航运高端服务业发展 [J], 常富治;王婕丽;俞勤伟
2.创新船舶登记制度促进航运高端服务业发展(2) [J], 常富治;王婕丽;俞勤伟
3.船舶登记制度对我国航运的影响 [J], 蒋惠园;陈芳
4.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对航运经济的正效应论析 [J], 陈岳涛
5.《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对我国航运业的影响及对策 [J], 黄云头;王志标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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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船舶登记制度带给中国大陆的启示
摘要:我国在船舶登记制度上一直遵循严格登记的传统,虽然有利于保护国内航运业的秩序,却客观上造成了船舶运营成本的增加。
于是,大批国轮移籍海外,税费、管理费等收入大量流失。
在此背景下,不少学者提出了如何吸引移籍海外的中资船舶回国的改革建议。
本文主要针对香港的船舶登记制度以及学者们普遍关注的第二船籍登记制度,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改革方向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香港船舶登记制度第二船籍登记制度改革方向
前言
近年来,香港逐渐成为国际上新兴的热门船舶注册地。
香港的登记政策吸引了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船舶来此登记,当然也包括中资船舶在内。
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一方面在于香港在船舶经营上拥有极具吸引力的税收制度,另一方面在于香港对船舶有着严格的监管制度。
这使得其在国际上有着较好的声誉。
香港的船舶登记政策弥补了开放登记和严格登记制度的不足。
在低税收的前提下也不忘记严格的监管。
形成了一套所谓“香港籍船舶登记制度”。
而所谓第二船籍登记制度,就是一国在不改变传统的船舶登记制度的情况下,面向本国船东新设的与开放登记制相类似的另外一种与原有登记制度平行的船舶登记制度,而为了和传统的船籍登记制相区别,称为第二船籍登记制度。
[ 王世超:《中资国际航运方便旗船舶特别登记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硕士论文,专业:国际法学,2008
1
年。
]
相比之下,我国内陆地区船舶登记在制度和登记程序方面都存在着一定弊端。
那么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改革方向以及具体的实施建议。
一、减免我国船舶登记过程中的相关税收
众所周知,中国旗船舶从登记到运营税赋繁重。
选择登记为中国旗船舶不仅要面临效率低下的登记程序,还要承担繁重的税赋。
如从境外购买新船,依《进出口关税条例》,需要缴纳的关税加增值税合计约27.53%,这在世界海运国家中是最高的。
依《营业税暂行条例》,在内地注册的船舶,对船舶经营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约3%的营业税;依《企业所得税法》,对最后所得还要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
此外,还有车船使用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等六项。
而方便旗登记国只在年初收取船舶吨税一次,没有其他税费,节省了船东的经营成本。
相比较之下,香港对于从境外进口的船舶则无需缴纳关税和增值税,对于香港旗船舶也不征收所得税和营业税。
由此可见,减免相关税赋、实施税收优惠是发展航运金融的必由之路。
二、政府给予船舶融资优惠政策
大量国轮外造现象出现,是由于船舶在国内建造的成本远远高于海外,一方面,造船的贷款利息近年来普遍较高,平均利率比国外高出近一倍以上,还款期反而相对较短,且需要税后还贷,如果延期还款加罚利息,无法提供全额贷款,有15%-30%的资金需要自筹。
沉重的利息压力,使企业维持艰难。
为此,不少船公司到境外寻求融资渠道,从而造成“国轮外造”的普遍现象。
[冯俊新:《船舶登记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生论文,专业:国际法学,2009年6月。
]如要彻底改变上述状态,我国政府应该采用宏观调控的手段,鼓励国轮国造,并且配合中央银行的金融货币政策,给予船舶工业在贷款利息、还贷年限、贷款额度比例等方面以优惠政策,使船东在国内造船获得与在国外造船相同或更为有利的融资条件。
三、提高船舶登记效率
在中国大陆,船舶抵押登记的办理周期是7个工作日,手续费是抵押额的千分之五;而在香港同样的登记只要2小时,收费只有港币440元。
在大陆办理融资租赁登记至少要等20天,费用是全额租金的0.01%;而在登记宽松的国家同样的手续在交付款项同日就可办完,而且收费更低。
此外,在巴拿马、香港等地办理国际航运船舶和船公司登记仅需几个工作日,而在国内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邬凡敏、郑智杨:《发展航运金融的制度障碍与法律对策-以国际化港口建设为视角》,载于《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1年5月。
]而且香港海事处则允许一开始先提供电子扫描件等,在所有文件内容都符合要求以后再一次性通过审核原件。
内地海事局应该在登记上采取国家统一标准,提高效率。
四、有限开放船舶检验市场
根据《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规定,凡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
3
在海上航行的乘客定额一百人以上的客船、载重量一千吨以上的油船、滚装船、液化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运输船、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要求入级的其他船舶,必须向中国船级社申请入级检验。
而香港旗、新加坡旗船舶的船东则可以自由选择船级社。
要想吸引更多的中资船舶回归,国家可以考虑像香港一样,可以不完全开放,而是有限开放船舶检验市场,除中国船级社外,选择一到两家国际声誉好、有一定实力的船级社对船舶进行检验,并且对其检验结果予以承认,增加船舶入级检验方面的可选择性,提高船舶检验服务质量。
这样也会为船东带来了便利。
五、船龄可以适当放宽
老龄船不必按规定船龄退役。
中国大陆的要求是船舶到一定年限则强制退役,例如,杂货船是34年,散货船是33年。
实践中有些船舶虽然到了退役船龄,但是其性能还好,仍然可以运营,没必要采取这种一刀切的硬性规定。
香港对老龄船的强制退役时间比大陆的规定要宽容,主要是退役时间更具弹性和灵活性。
只要船况符合检验要求,就可以继续营运。
故我们可以借鉴香港的经验,适当放宽对船龄限制,船舶若是检验符合标准,一样可以航行营运。
对船舶的技术状况特别是船龄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通过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认可,满足适航。
[ 黄菊:《现行船舶登记制度存在的不足及修改建议》,载于《交通科技》,2002年8月。
]
六、适当增加外籍船员
船员配备条件是关系到船舶航行安全的技术保障,同时对船舶的营
运成本也有一定影响。
目前,在我国船舶登记中对船员配备的要求很高。
首先中国籍船舶上的船员必须由中国公民担任;如确需雇用外国籍船员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6 张雅涵、张志清:《我国船舶设籍制度与国轮发展相应对策分析》,国立台湾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
]这样的规定,对于从事远洋运输的船舶是极为不利的,由于其面临的不仅是国内劳动力市场,更多的是国际劳动力市场,目前我国船舶登记制度对船员配备采取这种严格的限制,必定会影响我国的国际航运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因此,建立新的第二船籍登记制度,应考虑适当放宽船员雇佣相关政策,充分利用国际船员劳动力市场,从而达到降低营运成本的目的。
我国可以参考英国马恩岛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规定如下条款,“在我国登记的船舶,除船长、轮机长等高级船员必须由中国人担任以外,可以雇佣不超过50%外国船员,但外国籍船员必须持有《1978年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的缔约国签发的外国适任证书,并且得到海事主管机关对该证书予以承认的签证。
外国船员的工资按照其所属国的工资标准支付。
”
七、鼓励大陆工会加入itf
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itf)作为维护工会的地位而成立的国际民间组织,在处理海员待遇方面具有专门的海员组。
但是目前,中国大陆并无工会加入itf,所以中国船东登记为方便旗的船舶容易受到itf的干预。
香港有两个工会加入itf,其中就有香港商船高级船员协会。
itf海事工会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试图确立针对工作
5
在方便旗船上海员的最低可接受标准。
香港登记船舶由于在履行“船旗国”监督(psc)方面严格遵守了有关船员的国际公约的义务,因此,很少受itf的干预。
中国内地也应该发展工会加入itf,加强对船舶的监管,切实履行船旗国的监管义务,在国际上树立良好的声誉,这也会增强itf对五星红旗船舶的信任,减少其对中资船舶的干预。
再加上如果我们实行了低税收政策,将会更有利于吸引船舶来中国登记。
参考文献:
【1】王世超:《中资国际航运方便旗船舶特别登记问题研究》,大连海事大学硕士论文,专业:国际法学,2008年。
【2】冯俊新:《船舶登记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生论文,专业:国际法学,2009年6月。
【3】邬凡敏、郑智杨:《发展航运金融的制度障碍与法律对策-以国际化港口建设为视角》,载于《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1年5月。
【4】黄菊:《现行船舶登记制度存在的不足及修改建议》,载于《交通科技》,2002年8月。
【5】张雅涵、张志清:《我国船舶设籍制度与国轮发展相应对策分析》,国立台湾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