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专利权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首先,修订的实施细则在专利申请方面做出了一些调整。
对于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要求提供更加详细和准确的说明和附图。
此外,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对于实质审查请求的受理条件和程序,加强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质量的要求,提高了发明专利的审查质量和效率。
其次,修订的实施细则对专利授权和评价方面进行了一些调整。
新的实施细则规定了专利授权和评价的标准和程序,并加强了对授权和评价结果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实施细则还对专利费用的收取、退费等相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
再次,修订的实施细则还对专利的维权和保护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
实施细则明确了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专利权的转让和许可的程序和要求,保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实施细则还完善了专利侵权纠纷的解决方式和程序,提高了专利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
最后,修订的实施细则还加强了对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应用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实施细则提出了对专利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提高了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维权意识。
专利权的内容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 专利财产权
1.制造权:指专利权人享有的自己制造并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 为目的生产专利产品的权利。 2.使用权:指专利权人享有的自己使用并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专利产 品,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依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取专利产品的权利。 3.许诺销售权:指专利权人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 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专利的意思表示的权利。 4.销售权: 指专利权人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销售专利产 品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取专利产品的权利。 5.进口权:指专利权人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将专利产品从境外越过边界进 入境内的权利。 6.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合同的形式允许他人使用已经取得的发明、 创造的全部或部分专利技术的权利。 7.转让权:指权利人依法将自己享有的专利权整体转让给他人而自己不 再成为专利权人的权利。
2.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 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 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3.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 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知识产权法学》MOOC课程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主讲人:刘介明 教授 博士 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1、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专利人身权利和专利财产权利两个方面:
★ 专利人身权利
1.署名权:即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各种文件中写明自己 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2.标记权: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 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3.放弃权:专利权人认为自己不需要维持专利权时,可以书面 声明放弃专利权,也可以不缴纳专利年费从而自动中止专利权。 放弃专利权的专利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他人可以无偿使用。
知识产权法(8)

2.专利权转让与专利申请权转让的异同
(1)相同之处
均属于技术转让合同,受专利法, 均属于技术转让合同,受专利法,合同法的调整 转让的标的同为无形财产权 都要以书面形式转让, 都要以书面形式转让,并履行必要的手续
(2)二者的区别
前者合同标的是专利权的所有权, 前者合同标的是专利权的所有权,后者合同标的 是专利申请权 前者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后,转让人为专利权人; 前者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后,转让人为专利权人; 后者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前,转让人是专利申请人 后者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前,转让人是专利申请人
7.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甲向人民法院起诉乙侵犯其专 利权.乙在提交答辩状的同时, 利权.乙在提交答辩状的同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 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 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 正确的说法是【 正确的说法是【 】 A.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是终局决定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甲不服的, B.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甲不服的,可以 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乙不服的, C.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乙不服的,不能 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D.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甲乙双方都不服 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再审
(一)权利
1.制造权 制造权 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 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禁 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制造相同或相似于专利产 品的垄断权. 品的垄断权. 2.使用权 使用权 专利权人享有的使用专利产品或专利方 法及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专有权
3.许诺销售权 许诺销售(" 许诺销售("offering for sale") sale" 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 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的销售商品的承诺 目的在于在商业交易的早期阶段及时禁止 侵权行为,将侵权行为扼杀在可能阶段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
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的内容: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一、专利权人的权利1、独占实施权独占实施权包括两方面(1)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的专有权利,或者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专有使用权以及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专有使用权和销售权;(2)专利权人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特权。
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允许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3、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标记权即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是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的权利。
保护专利权是专利制度的核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侵犯专利权并引起纠纷的,专利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6、放弃权: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其专利权。
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

第三节专利权的保护
• 3.转让权 • 专利权人可以转让其专利权。通过转让,专利权的主体也随之转移,
受让方成为专利权人。这种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可 以将专利全部转让,也可部分转让。转让专利权时,当事人必须签订 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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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专利权的获得
• (二)消极条件 • 那么,只要满足了授予专利的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是不是任何发明
创造都可以授予专利呢?不是的。2000年第二次修正的《专利法》第 25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五类发明创造,即①科学发现;②智力活 动的规则和方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动物和植物品种;⑤用原 子核换方法获得的物质。而第④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则可以依照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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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专利权的获得
• 4.优先权原则 • 优先权原则是《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为国际间的专利申请
提供了便利。依照《巴黎公约》,申请人在任一《巴黎公约》成员国 首次提出正式专利申请后的一定期限内,又在其他《巴黎公约》成员 国就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可将其首次申请日作为其 后续申请的申请日。这种将后续申请的申请日提前至首次申请的申请 人的权利便是优先权。在要求优先权时,首次申请日被称为优先权日, 享有优先权的一定期限被称为优先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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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专利权的获得
• 2.创造性 • 这是指向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
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创造性在某些国家的 《专利法》中又称“先进性”或“非显而易见性”,其含义是指申请 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比同一领域里现有的技术先进,具有独创性, 不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显而易见的。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创 造性判断比新颖性判断要复杂得多:判断新颖性可以依靠客观标准确 定,凡是现有技术中没有的东西就是新颖的;判断创造性则不同,会 涉及专利审查人员的主观因素,评判的标准往往有所差别。
中级经济师知识点总结-专利权

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点总结第三十七章其他法律制度一、专利权1.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主体是指依法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
专利权的主体具体内容(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单位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设计人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注意:在完成发明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均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
受让人是指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
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上述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2.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保护的对象。
受专利权保护的对象以及不受专利权保护的对象如图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培育方法可授予专利权)对平面印刷品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做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5.专利权人的义务7.专利权的限制。
2020年司法考试民法讲义: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2020年司法考试民法讲义: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一、专利权人的权利1、使用权-----独占实施权(1)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独占实施权。
未经许可任何人均不得为生产经营的目的以这些方式实施该专利,否则即构成侵权:A、对于产品专利(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B、对于方法专利,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所谓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题例】(07·卷三·单·15)(2)外观设计的独占实施权。
A、即只有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能够下述方式实施其专利权:制造、销售和进口该外观设计产品。
B、未经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许可制造、销售和进口外观设计产品的构成侵权行为。
【题例】(05·卷三·单·15)△注意,根据修订后的《专利法》,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能够制止他人未经其许可,以做广告、在商店货架或者展销会会场陈列等方式许诺销售该专利产品。
2、收益权:即通过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权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1)实施许可权A、实施许可权指权利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B、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能够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未经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与转让不同,实施许可不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为生效要件。
△修订后的《专利法》删除了原《专利法》要求的专利实施许可必须签订书面合同这个限制。
C、实施许可的方式:a、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
-----自己不能用b、排他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但让与人依约定能够自行实施该专利。
------自己也能够用△与独占实施许可相比,排他实施许可中专利权人自己还能够实施该专利技术。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专利是一种在知识产权领域中保护新发明、新设计或新的工业应用的法律制度。
专利权是专利权人根据法律所享有的一种独占权利。
专利权人在拥有专利权的同时,也有一些相应的义务需要遵守。
以下是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专利权人的权利1. 独占权利专利权人拥有对其专利技术的独占权利。
这意味着在专利权的保护期内,其他人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不能制造、使用、销售、进口或存储该专利技术。
2. 后续权利专利权人还享有在专利权的保护期内对其专利技术进行改进和优化的权利。
这意味着专利权人可以根据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对专利技术进行进一步的创新和改进。
3. 许可权专利权人可以将其专利技术许可给其他人使用,并从中获取许可费用。
这使得专利权人能够通过授权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产生额外的收益。
专利权人的义务1. 保护专利技术专利权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其专利技术的安全性。
这包括实施技术保密措施和监测市场,以防止他人未经授权地使用专利技术。
2. 向社会贡献专利权的授予是为了鼓励创新和技术发展。
因此,专利权人有义务向社会做出贡献,将其技术创新应用于实际生产中,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 合理使用专利权利专利权人应该在使用其专利技术时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
他们应该对专利技术的使用做出合理的限制,以防止滥用专利权的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或限制市场竞争。
4. 合作和交流专利权人有义务积极参与技术合作和交流,促进技术创新和知识的共享。
他们可以与其他企业、研究机构和教育机构进行技术合作,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
5. 遵守法律和法规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参与者,专利权人有义务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他们应该合法、合规地运营其专利技术,并履行与专利权相关的税收和其他法定义务。
总结作为专利权人,拥有专利技术的独占权利,也意味着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包括独占权、后续权和许可权,使得专利权人能够在市场竞争中保护和利用其专利技术。
义务则包括保护专利技术、向社会贡献、合理使用专利权利、合作和交流以及遵守法律和法规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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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合理限制专利权人权利的理论。 其主要内容是: 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的权利,只限 于该产品的制造和第一次销售上,专利产 品投入市场后就成为流通领域的商品了。
因此,主要是两项权利: 一是获得奖励、取得合理报酬的权利; 二是署名权。
三、专利权人的义务
(一)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 ——预期不缴纳,视为放弃专利权。 (二)其他义务 1、保证充分公开专利的内容 2、正确行使专利权
二、 专利权的期限
——即专利权的有效期。世界各国对专利权的 保护其并不完全相同。我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 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 自申请日起计算。
判断:说明书中或附图中有的,但是在权 利要求书中却没有提到,这种情况,说明 书中或附图中的属不属于专利权范围?
(二)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 56 条第二款规定,外观 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 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判断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主要的依 据就是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 注意,单纯的照片或者图片不能申请外观 设计保护,必须与产品结合在一起才能获 得专利保护。
从申请日计算是为了对当事人的权利进行提前保 护。注意,与商标不同,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 10年,从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三、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权的保护是国家通过行政与司法程序, 制止和制裁专利侵权行为,保障专利权人实际享 有其依法获得的权利。 我们怎样来判断是否构成专利侵权呢 —— 判断专利侵权的参照标准在于专利局 批准专利申请时对该专利权范围的限定。依照法 律,专利权的权利范围具体体现在相应的专利文 件上。(具体的申请文件可参见第六章第二节)。
(1)使用专利方法 (2)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用专利方 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转让权 (三)许可权 (四)标记权——即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上或者该产品的包装、 容器、说明书、产品广告中标注专利标记和专利 号的权利。 专利标记指:“中国专利”、“专利”、“P”符 号。 注意:这是一项权利,而非义务。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 专利权的保护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所享 有的权利,是其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 对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所享有的权利。
(一)独占实施权
——指专利权人排他的利用和最终处分其专利 权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 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 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 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 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 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 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 专利产品。
(一)关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 36 条规定, 发明或实用新型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书的作用是确定专利权的界限,判断 专利纠纷中是否构成侵权的重要依据。 ——说明书是权利要求的依据,权利要求书应当以 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说明 书是对权利要求书内容的支持和说明。 ——附图主要用于补充说明书,使公众能够直观的 理解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每一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 术方案。
二、专利权的限制
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在一定 的期间内具有垄断性。是为了防止专利权 人滥用权利,妨碍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法律对这种垄断性的权利也有一定的限制。 第一、法律规定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第二、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一)法律规定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 为侵犯专利权: 1 、专利权用尽: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 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 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 者销售该产品的; ——这一规定在理论上被称为专利权用尽。所 谓专利权用尽,是指专利权人对合法投放市场的 专利产品不再具有销售或使用的控制权。
(五)保护请求权 ——即专利权人在其专利 权受到侵权时,既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 的部门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放弃专利的权利 (七)署名权——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在专 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得权 利。(不管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
二、职务发明人、设计人的权利
第十六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 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 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 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十七条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 中写品发明和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权人的权利
(1)制造权 (2)使用权 (3)销售权 ——即专利权人独自销售专利法保护范 围内的专利产品的权利。未经专利权人同 意,他人不仅不能销售专利产品,而且不 得销售与专利产品相似的产品。
(4)许诺销售权 许诺销售权: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 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 表示。 注意:修改前的专利法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中没有 规定许诺销售权修改后的专利法在外观设计专利 中增加了许诺销售的权利,规定:外观设计专利 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 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 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 品。
(5)进口权 指专利权人有权控制与其专利技术有关的产品的 进口的权利。具体包括一下内容: 第一.专利权人自己进口专利产品。 第二,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进口专利产品。 第三,进口权有一定的限制,法律规定在特殊情 况下,专利权人无权禁止他人进口专利产品。如: 科学研究的目的。
2、方法发明专利权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