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呆帐核销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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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账核销操作规程

呆账核销操作规程

呆账核销操作规程文件编号:版次号:A/01目的和范围 (2)2定义、缩写和分类 (3)3职责与权限 (3)3.1经营机构 (3)3.2支行呆账核销管理岗 (3)3.3支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3)3.4审计稽核部门 (3)3.5支行风险资产处置委员会 (3)3.6支行有权审批人 (3)3.7总行资产保全部呆账核销管理岗 (3)3.8总行资产保全部负责人 (4)3.9总行风险管理部呆账核销管理岗 (4)3.10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4)3.11总行风险资产处置委员会 (4)3.12总行有权审批人 (4)3.13总行计划财务部 (4)3.14总行会计结算部 (4)3.15不相容岗位 (4)4基本规定 (4)5操作流程 (5)5.1呆账核销支行审查操作流程 (6)5.2呆账核销总行审批操作流程 (10)6检查监督 (13)7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14)7.1外部法律法规 (14)7.2原有制度 (14)7.3相关内控体系文件 (14)8附录 (14)9记录 (14)1目的和范围为加强呆账核销工作,规范呆账核销程序,满足监管和内部控制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XX商业银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对XX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呆账核销业务进行规范管理,编写本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呆账核销业务的处理,具体包括组织核销材料、支行审批、总行审批、账务处理及归档活动。

2定义、缩写和分类核销是指我行依据财务政策及核算规定,通过使用呆账准备金,对呆账资产损失进行内部账务处理的行为;本规程所称呆账是指本行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认定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资产。

3职责与权限3.1经营机构(1)负责本机构呆账核销材料的收集、组织、整理及上报工作。

3.2支行呆账核销管理岗(1)负责审查经营机构提交的核销项目,并对1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2)负责将已审查的核销项目提交支行风险资产处置委员会;(3)负责将超支行权限的核销项目上报总行;(4)负责将支行权限内审批同意的核销项目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备案。

银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银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银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为了规范银行呆账核销管理,保证银行业务运营安全,制定本《银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是为了规范银行呆账核销管理,促进银行风险控制、健康发展的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银行机构的呆账核销管理。

二、呆账核销的程序2.1 呆账确认:当借款人或者保证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偿还贷款或履行担保责任,或者无法与银行建立对话后,经过审议并报经信贷管理部主管审核同意,应当确认为呆账。

呆账的确认应遵循客观、公正、合法、安全、稳健的原则,落实风险重视、分类管理、审批程序、审核责任等方面要求。

2.2 呆账分类:呆账按照不同的风险特征和处置状态,应依据信贷审批、贷款合同、担保制度、贷后监测等制度要求分类管理,分为风险逾期、不良贷款、重点关注、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五个等级。

2.3 呆账处置:呆账按照评估处置原则、内部审批流程、风险控制要求,分类决策处置。

呆账处理应当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加强调查取证,优化处置手段,强化价格发现和市场化处置。

2.4 呆账核销:呆账置资产的资产质量归属于银行损失范畴,呆账的核销应当强调利用措施和制度保护国有和银行法人财产安全,严格审批程序。

核销时,应梳理清理呆账的基本信息,以确保核销的准确、全面、及时性。

2.5 呆账信息公开:银行呆账核销信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充分保护借款人和银行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呆账信息公开,让客户和社会大众充分了解到银行呆账的真实情况,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呆账核销的基本要求3.1 稳妥、合理核销:呆账核销应遵循稳妥合理的原则,确保核销不波及其他合法利益主体,切实保障资产总价值的稳定。

3.2 合法、透明:呆账核销应遵循合法、规范、透明的原则,保护相关权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净化经济环境,为银行业的可持续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

3.3 保密制度:呆账信息属于商业秘密,银行应建立健全呆账资料保密制度,依据保密法、商业银行法及有关规定,防止信息泄露。

邵西市农村信用社呆账核销流程

邵西市农村信用社呆账核销流程

湖南省邵西市农村信用社呆账核销流程先在信贷系统逐笔转“损失类”处理。

由客户经理到信贷系统中选→贷后管理→五级分类→分类申请-网点相关审批权限(付主任→主任→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人员进行“五级分类审批”→再到总行相关部门、人员审批,走完所有流程。

对未注册贷款转“损失类”处理:由客户经理到→客户管理→未注册客户管理→五级分类申请。

其余操作与已注册客户流程一致。

再在信贷系统做批量减值发送次月做呆账核销:由信贷管理系统逐笔进行呆账核销申请、审批→到核心业务系统逐笔进行核销附1:2012年6月30日贷款减值处理如下:1、从信贷管理系统发起,具体流程为:贷后管理→贷款综合减值计提→贷款综合减值计提启动→启动流程→1笔未启动的流程(贷款计提比例流程)→填写减值比例信息(系统默认比例为0,不得填写其他比例,直接确认提交)(根据财务能力预算填报)→进入审批流程(审批流程具体为:信用社副主任→信用社主任→联社财务部门负责人→联社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联社副主任→联社主任→理事长)→返回启动流程操作员,该操作员进入贷后管理→减值信息发送管理→减值信息发送→点击发送→打印减值通知书2、在综合业务系统进行登记确认:1721菜单,输入减值通知书号,在“确认标志”下拉菜单选择“确认”后提交。

二0一二年六月三十日附2:减值计提操作流程一、减值计提操作流程---打开信贷系统----贷后管理---贷款综合减值计提----贷款综合减值计提审批---按可疑类贷款的10 %计提(其他类型的贷款暂不计提)(根据财务能力预算填报)。

二、网点信贷员(以网点负责人名义发起,则只需点击一次)发起---财务部经理点批---资产保全部经理点批----行长点批----董事长点批---发起信贷员进行确认。

三、发送—贷后管理---信息发送管理—减值信息发送---打印减值计提通知书—综合系统入帐。

四、以上操作会计必须始终在场参与计提。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呆账核销操作流程

呆账核销操作流程

呆账核销操作流程1目的本文件规定了XX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呆账核销的操作规范和风险控制要点,旨在规范本行呆账核销管理,健全风险损失补偿机制。

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本行呆账的核销。

3定义、缩写与分类3.1定义1)呆账是指由本行承担风险和损失的,经过所有可能措施和一切必要法律程序后仍清偿无望的资产。

2)呆账核销是指本行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后,对仍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认定并向国税部门申报核销的过程。

3.2缩写、分类无4职责与权限部门/岗位职责与权限不相容职责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呆账核销审议审批。

资产管理部/经理岗1)负责对申请呆账核销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2)负责办理呆帐核销申报手续。

资产管理部/清收岗1)负责不良资产的日常管理;2)负责对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资产申请核销。

会计结算部/结算管理岗负责呆账核销的账务处理工作。

i.5原则与基本规定5.1原则1)本行呆账核销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合规、严格审核、账销案存”的原则,实行“适时申报、定期审核、账务集中处理”的制度;2)不良资产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进行追偿之后确实未能收回,具备相应的确凿证明材料,符合总行规定的呆账核销范围的,可申报核销。

5.2基本规定1)本行发生的符合核销条件的呆账,应根据本行资产风险分类、损失准备金计提等有关制度,认真核实项目状况、适时组织申报认定;2)无论金额大小,必须逐户、上报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3)对于已核销的呆账应建立管理台账。

4)已核销呆帐应视同表内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清收和追索。

6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阶段环节风险点6.1资料收集环节名称: 接不良资产管理流程适用部门: 资产管理部门;适用岗位: 清收岗;职责要求: 负责不良资产日常管理。

操作规范: 负责对不良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具体参见《不良资产管理流程》。

环节名称: 资产核销申请适用部门: 资产管理部门;适用岗位: 清收岗;职责要求: 对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贷款申请核销。

XX银行银行卡资产损失认定及处置操作规程

XX银行银行卡资产损失认定及处置操作规程

XX银行银行卡资产损失认定及处置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卡资产损失认定及处置程序,根据《XX银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XX银行经济损失核销管理办法》、《XX银行呆账核销申报·审查指引》、《XX银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银行卡资产损失认定及处置原则: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相关证据,严肃追究责任,规范操作流程。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银行卡资产损失认定及处置包括银行卡透支呆账的认定及核销、欺诈交易资金损失认定及处置、银行卡其他资金损失认定及处置。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XX银行各级经营机构银行卡资产损失的认定及处置。

第二章银行卡透支呆账的认定及核销流程第五条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银行卡透支款项可认定为呆账:(一)持卡人和担保人经依法宣告破产,财产经法定清偿后,未能还清的透支款项;(二)持卡人和担保人死亡或经依法宣告失踪、死亡,以其财产和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透支款项;(三)经诉讼或仲裁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四)持卡人和担保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经有权部门批准关闭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以其财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透支款项;(五)涉嫌信用卡诈骗(不包含商户诈骗),经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察一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六)本金5000元以下,经追索二年以上,仍未收回的透支款项。

第六条银行卡透支呆账核销实行二级分行申报、一级分行审批制度。

核销材料由二级分行负责组织,经本级行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本级行行长同意后,报一级分行审批。

二级分行对符合核销条件的银行卡透支呆账,由其银行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核销材料。

二级分行风险管理部门受理、审查本行银行卡部门提交的核销材料,对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核销项目送计财、法规、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别审查。

对经各部门审查通过的项目,资产风险管理部门汇总审查意见报本级行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行长同意后,报一级分行审批。

民生银行呆账核销操作规程

民生银行呆账核销操作规程

民生银行呆账核销操作规程民生银行呆账核销操作规程一、引言银行业务中,呆账是指借款人长期拖欠不归还的贷款或欠款。

为了及时核销这些呆账,民生银行应制定相应的呆账核销操作规程,以确保核销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呆账的定义和分类1. 借款人已经连续逾期90天以上,且无力还款的贷款或欠款,可被定义为呆账。

2. 根据贷款或欠款的性质和风险程度,呆账可分为普通呆账、关注类呆账和次级类呆账。

三、呆账核销的原则1. 约定原则:呆账核销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真实原则:呆账核销应基于真实的财务信息和经济情况。

3. 批准原则:呆账核销需要经过授权人批准。

4. 审查原则:呆账核销需要经过内部审查和外部审计的程序。

四、呆账核销的步骤1. 呆账核实:银行应设立呆账核实小组,对不同的呆账进行核实和查证。

2. 呆账计提:根据核实结果,银行应及时计提呆账准备金。

3. 呆账净额确定:根据贷款或欠款的回收情况,确定呆账的净额。

4. 呆账决策:根据呆账的净额和风险评估,就是否核销呆账做出决策并报批。

5. 核销程序:经过决策批准后,银行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呆账核销的具体操作。

6. 内部审查:呆账核销结束后,应进行内部审查,确保核销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7. 外部审计:呆账核销后,应安排专业的外部审计机构对核销操作进行审计。

五、呆账核销的记录与报告1. 记录要求:银行应对呆账核销的每一步骤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核实、计提、决策、程序等。

2. 报告要求:银行应就呆账核销情况定期报告给上级管理部门,并向股东和监管机构公开呆账核销情况。

六、呆账核销的风险管理1. 风险控制: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对呆账核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2. 风险评估:银行应根据呆账的性质和风险程度,进行科学评估和分类处理。

3. 风险防范:银行应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员工行为,预防呆账核销中的欺诈行为。

4. 风险监控:银行应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呆账核销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银行呆、坏帐准备金核销制度

银行呆、坏帐准备金核销制度

银行呆、坏帐准备金核销制度银行呆、坏账准备金核销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银行呆、坏账的核销程序和方法,保证财务核算的准确和真实性,争取在银行业务管理中发挥更有效的控制作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呆、坏账准备金核销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及各一级分行。

三、相关定义1.呆账:超过两年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利息)或存款未取出。

2.坏账:被判决或者裁决未能实现的贷款、保函、信贷业务本金及利息。

3.准备金:银行根据贷款损失的潜在风险程度设立的一种基本储备资金,以弥补临时损失,同时保证银行的稳定和发展。

四、呆、坏债准备金的计提和核销原则1.呆、坏账准备金计提原则(1)采用期末余额法或利随本清法计提呆、坏账准备金。

(2)根据贷款风险大小,一般按以下比例计提准备金:对于风险小的贷款,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提准备金。

(3)贷款纠纷承认风险而大幅度计提坏账准备金时,二级行及以上分支机构需征求总行贷款管理中心意见。

(4)对于企业联保类贷款,应按照联保情况分析其风险,分别计提贷款担保人共同责任的担保比例准备金。

(5)对于实收本金余额为零的呆账和坏账,应进行核销,当期利息和以前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应全部收回,并扣除当期实现的其他追偿利息。

2.呆、坏账准备金核销原则(1)在核销呆、坏账准备金时候必须在账面上作出相应的调整,使财务会计出现在合适的位置上。

(2)呆、坏账核销决定必须由业务部门提出,经过审核、审批程序的确认之后,申请核销;核销后在总行登记。

(3)坏账准备金核销应先进行内部审核,并经过审计人员的审核确认后,报总行审批,外线装字13号、签字情况报总行财务部装字90号。

(4)核销呆账和坏账的代理收支员工,为了避免经济上的损失和错账记错的情况出现,财务常务委员会应当确定五种核销方法:A、由行内转出资产置换,置换资产总额应不少于现金总额。

B、对方同意抵补利润,由对方承担资产负债。

C、提前信贷退税或者审核退税(证实债权的合法性与合法偿还。

银行不良资产核销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不良资产核销操作规程模版

x x银行流程体系文件不良资产核销操作规程x编制部门:版次号:生效日期:目录0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目的和范围 .. (3)2定义、缩写和分类 (3)3职责与权限 (3)4基本规定 (3)5流程描述及操作要点 (3)5.1不良资产核销流程 (3)6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6)6.1外部法律法规 (6)6.2内部规章制度 (6)7附录 (7)8记录 (7)0目的和范围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对呆账核销策划工作及呆账核销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批准及核销后期管理、清收等环节的控制,达到呆账核销工作合理有序,便于呆账核销的清收、管理及责任追溯的目的,按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本规程适用于本行呆账核销及相关业务的管理。

1定义、缩写和分类1)本规程所称有权审批人,包括本行董事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长、行长。

2)本规程所称审核部门,包括总行风险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会计结算部、内审办公室等部门。

2职责与权限部门岗位职责权限董事会本行不良资产核销的最高决策和审批机构。

有权审批人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拟核销资产的审批工作。

总行法律事务部1)负责制定、改进不良资产核销管理流程,对各分、支行不良资产核销业务的咨询、指导;2)负责对所管理的拟核销资产的报告、档案资料的收集、完善等工作;3)负责对已核销资产的清收、管理工作。

总行计财部负责相关准备金的提取及不良资产核销归口管理工作。

分、支行负责对所管理的拟核销资产的报告、档案资料的收集、完善等工作。

审核部门负责对拟核销资产所涉程序、业务、人员等方面合规性、合法性审核。

、3基本规定(1)不良资产管理行(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根据不良资产发生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机关对申报(备案)工作的安排,随时上报、随时审核审批(备案)、及时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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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呆帐核销操作规程第一节业务操作基本要求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呆账是指符合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财金[2005]50号)呆账认定条件的我行债权(或股权)损失,具体包括:贷款呆账(含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贷款和我行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承兑汇票垫款呆账、贴现呆账、信用证垫款呆账、担保(含保函、备用信用证)垫款呆账、进出口押汇呆账、其他贸易融资呆账、拆借(拆出)资金呆账、应收租赁款呆账及其他可认定的呆账(不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确定期末价值的证券投资和购买的国债本息部分的投资)等。

可申报核销呆帐共十类,分别为:破产类、关闭类、解散或撤销类、死亡类、灾害事故类、注吊销类、未登记年检类、触犯刑律类、诉讼类、丧失时效类。

第二条呆帐申报核销要“严格条件,集体审核”。

严格条件:在申报和核销呆帐时要严格按照总行有关规定执行,不可弄虚作假。

各级行要层层把关,确保上报材料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集体审核:每一笔呆账都要经过各级行的业务发起部门、授信执行职能部门、财会部门和监察稽核职能部门共同审查,共同把关,并要经本行资产处置委员会(或行务会)进行集体审议。

第三条呆账申报核销要“逐级申报,分级审批”。

逐级申报:各级行对管辖范围内的呆账首先要按照程序进行认真审核,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权限报送上一级行审核。

分级审批:符合条件的呆帐按照区域管理原则,由总行制定各一级分行审批权限。

我行呆帐贷款本金金额人民币(外汇折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下的为省分行审批权限,计划内兼并免息、无本有息项目为省分行审批权限,其余为总行权限。

省分行以下的分支行不得自行审批呆帐核销。

第四条呆账申报核销要“总结教训,认定责任”。

申报核销的每一笔呆账都必须查明管理过程各环节的合规性,分析损失形成的主客观原因。

凡经查明存在违规行为的,要视损失金额的大小和性质轻重分别对呆账损失承担责任的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及处理;有违法犯罪情节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凡属非主观人为因素造成的呆账损失,各行应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完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

损失责任未认定或认定的责任人未处理的,呆账不得进行核销。

第五条呆账申报核销要“对外保密,账销案存”。

呆账申报核销为银行呆账损失的内部处理程序,须做好保密工作,有关情况不得对借款人和担保人披露。

已核销的呆账,要作“账销案存”处理,对其中的债权要建立台账管理并进行表外登记,单独设立账户管理和核算。

呆帐发生行要加强呆帐核销档案的管理,建立全套原始档案。

应以原件存档的,必须以原件存档。

除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关系(或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已完全终结的情况外,对已核销呆账要继续保留追索权利,并对已核销的本息以及核销后的应计利息等继续进行催收。

对于核销后收回,要按会计核算相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并在表外科目准确反映。

第六条呆账申报核销要以户为单位,统一申报。

同一客户有多笔授信或投资的,在申报核销呆账时,应以户为单位进行,将该户所有呆账损失统一申报核销。

同一客户在上下级行均有授信或投资的,其呆账核销材料应由上一级行合并为一套呆账材料核销。

第七条呆账申报核销要及时申报、随时审批、及时转账。

呆帐形成后,要及时申报核销,批准核销后,要及时转帐。

未及时申报和转帐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八条呆账申报材料中责任人认定报告、责任审定报告、责任人处理文件、呆帐申报核销报告、授信及投资明细表、新一代信贷系统查询记录及专题报告必须为原件;其他证明材料要在保证贷款档案管理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以原件上报,不能上报原件的可报送复印件,但要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发起行必须对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第九条呆账申报材料要求一律打印或复印,不得涂改。

按A4纸大小统一装订整齐,权限内核呆材料由申报行按规定直接在材料右上角统一编码,申报材料封面按统一要求印制,材料顺序按统一要求排列。

第十条各行在上报呆账时,要按规定格式逐笔填写《中国银行呆账申报核销汇总表(台账)》,并保证台账的准确、完整。

第二节业务流程图形成相关报告逐级上报审查第三节呆帐申报核销业务操作规程第十一条申报材料的准备。

呆帐发生部门(授信执行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结算部、营业部等)在呆帐形成后,要及时准备呆帐债权(或股权)证明材料、损失证明材料和相应报告,一同送请本行呆帐审查部门审查。

同一客户,有多种授信或投资,涉及多个业务部门的,若该客户已移交授信执行部门管理,则其呆帐申报由授信执行部门牵头负责,相关业务部门配合;若未移交授信执行部门管理,原则上由原业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材料,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呆帐发生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呆帐核销申报必备材料(必须为原件的):(一)呆账申报核销呈报表。

呆帐发生行要如实、完整、规范地填写表中内容,并签注填表人和复核人,加盖公章;各级审查部门要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字和加盖公章。

(二)责任认定报告(以呆帐发生行行发文形式)。

(三)责任审定报告(监察稽核部门出具)。

(四)责任人处理文件(相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处理责任人的处罚证明材料)。

(五)呆账申报核销报告(必须体现行发文的签发人、签发日期)(六)利息明细表(七)授信及投资明细表(八)新一代信贷系统查询记录(包括客户在本行帐户查询、客户授信合同查询两部分内容,必须与申报核销数据一致,必须经财会部门或相关帐务部门盖章确认)。

二、呆帐核销申报必备材料(可为原件或复印件的):(一)借款合同及借据,其他授信协议及债权凭证,股权证书或股票、债券等,或其它可以证明债权的证明材料(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等担保资料(三)受偿入账、还款凭证(四)转入非应计科目的凭证(五)其他说明或证明材料三、破产类呆账必备材料:(一)破产裁定书(二)我行债权申报书,破产债权确认书(三)财产清算及分配报告(四)破产终结裁定书(五)县及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证明(六)担保人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明文件(包括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证明材料,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法院关于担保无效的裁定,担保人不具担保资格的证明或说明等)(七)列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的证明材料(仅限于计划内破产呆账)四、关闭类呆账必备材料:(一)批准企业关闭的政府批文(二)财产清算及分配报告(三)县及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证明(四)担保人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明文件(包括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证明材料,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法院关于担保无效的裁定,担保人不具担保资格的证明或说明等)五、解散或撤销类呆账必备材料:(一)同意企业解散的董事会决议或相关证明材料(二)财产清算及分配报告(三)县及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证明(四)担保人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明文件(包括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证明材料,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法院关于担保无效的裁定,担保人不具担保资格的证明或说明等)(五)列入国家兼并破产计划的证明材料(仅限于计划内撤销企业)六、死亡类呆账必备材料:(一)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借款人死亡证明,法院关于借款人死亡或失踪的宣告;(二)财产或遗产偿债证明;(三)担保人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明文件(包括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证明材料,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法院关于担保无效的裁定,担保人不具担保资格的证明或说明等)七、灾害事故类呆账必备材料:(一)灾害或事故鉴定部门出具的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证明材料(二)保险部门出具的保险赔偿证明或业务发起行出具的未投保说明(三)借款人财产偿债证明(四)担保人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明文件(包括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证明材料,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法院关于担保无效的裁定,担保人不具担保资格的证明或说明等)八、注吊销类、未登记年检类呆账必备材料:(一)该项目授后管理、催收情况的专题调查报告(二)县及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证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的证明(三)其他可证明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或没有财产的外部证明材料(四)担保人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明文件(包括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证明材料,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法院关于担保无效的裁定,担保人不具担保资格的证明或说明等)九、触犯刑律类呆账必备材料:(一)法院刑事判决书(二)财产清偿证明(三)担保人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明文件(包括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证明材料,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法院关于担保无效的裁定,担保人不具担保资格的证明或说明等)十、诉讼类呆账必备材料:(一)我行起诉书、支付令申请书、公证书等(二)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支付令、仲裁裁决书等(三)强制执行申请书(四)终结、终止或中止执行裁定书(五)执行回财产清单及入账凭证(六)担保人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明文件(包括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证明材料,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法院关于担保无效的裁定,担保人不具担保资格的证明或说明等。

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时起诉,并终结、终/中止执行的,不再重复提供)十一、丧失时效类呆账必备材料:(一)项目丧失诉讼时效的专题报告(二)法院驳回起诉的证明,或裁定免除债务人责任的判决书、裁定书或民事调解书(三)因权利凭证遗失无法诉诸法律的,提交追索记录以及法律与合规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四)因丧失诉讼时效无法诉诸法律的,提交法律与合规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五)担保人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明文件(包括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证明材料,法院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法院关于担保无效的裁定,担保人不具担保资格的证明或说明等)(六)其他可证明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或没有财产的外部证明材料(税务证明、交纳社会保障证明、审计报告等)十二、几种特殊情况产生的呆账除准备上述对应的核销材料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必备的材料:(一)核销以前存在以物抵债情况的,还必须准备授信转入相关抵债科目的凭证;(二)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的垫款呆账,还必须准备授信转入垫款科目的凭证;(三)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呆账债权,还必须准备国务院批准核销的批复文件、及其它说明或证明材料;(四)因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而形成的呆账,还必须准备以下材料:被投资企业破产、关闭、解散、撤销相关证明文件;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吊销证明;财产清偿证明。

第十二条经办行的审查。

呆账发生部门在准备好核销材料后,经办行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一、呆账发生部门对损失责任人进行初步认定,并出具责任认定报告;监察稽核职能部门对责任认定意见进行审定,并出具审定报告。

二、审定报告认定有人为责任应承担损失责任的人员,由相关部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材料作为申报核销必备材料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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