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政策导向
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导向与发展目标

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导向与发展目标一、引言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当前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
乡村振兴战略从中央到地方得到了高度重视,政策导向明确,发展目标清晰。
本文将从政策导向和发展目标两个方面分析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内容。
二、政策导向1. 以人民为中心乡村振兴战略始终以人民为中心,致力于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政府通过提供优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在政策导向上坚持农业农村的优先发展。
政府鼓励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村经济多元化,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3. 创新引领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注重科技创新,在政策导向上提出推动新农科技、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
政府加大对科技的扶持力度,鼓励农村创业创新,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4. 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战略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导向上提出绿色发展的理念。
政府通过加强农田生态修复、水源保护等措施,保护乡村的生态环境,打造宜居乡村。
三、发展目标1. 构建现代农业体系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目标之一是构建现代农业体系。
通过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效益和质量,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的动力。
2. 实施乡村产业振兴计划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目标是实施乡村产业振兴计划。
政府鼓励农民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培育壮大乡村产业集群,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潜力。
3. 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目标之一是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加大对农村交通、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民生产和生活的便利性。
4. 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目标是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发展。
政府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培训和技能提升的支持,推动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促进农村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5. 加强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目标之一是加强乡风文明建设。
政府鼓励开展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提升农民的文明素质和文化水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引导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引导在当今社会,农业已经不再是简简单单的种地、养殖,而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方面的知识和技术。
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引导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阐述。
一、政策支持政策扶持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键一环。
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政策,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补贴、减免税费、提供技术培训等支持措施,从而鼓励更多人投身到农业生产中来。
二、科技创新现代农业已经不再是靠天吃饭的简单行业,而是需要借助科技创新来提高产量和质量。
因此,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需要注重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升其对于新技术的接受和应用能力。
三、市场导向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需要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不能盲目跟风。
只有深入研究市场需求,根据需求种植作物或养殖畜禽,才能保证产出的产品受到市场的认可,从而提高经营效益。
四、产业融合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还需要注重产业融合。
不同的农业产业之间可能存在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情况,只有通过产业融合,才能实现资源共享、效益最大化。
五、人才培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需要注重人才培养。
现代农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营销、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因此需要通过系统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六、多元经营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应当注重多元经营。
单一经营存在风险性较大,而多元经营可以有效分散风险,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七、生态环保现代农业应当注重生态环保,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也应当有所考虑。
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环保法规,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良性循环。
八、品牌建设为了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农业经营主体还需要注重品牌建设。
通过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吸引更多消费者,增加销售额。
九、农民参与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过程中,应当积极鼓励农民参与。
农民作为最直接的从业人员,了解土地、了解作物,能够带来更多的创新和灵感,对于农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乡村新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与导向

乡村新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与导向乡村新产业发展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政策支持与导向是乡村新产业发展的关键,只有制定合适的政策和提供正确的导向,才能推动乡村新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政策支持政府在推动乡村新产业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政府应当制定政策,为乡村新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例如,可以通过给予税收优惠、提供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在乡村发展新产业。
政府还可以设立专门的基金,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的研发和推广。
二、财政支持乡村新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农村地区的资金来源相对有限。
因此,政府应当加大对乡村新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投资者在乡村投资兴业。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设立风险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为乡村新产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三、科技支持乡村新产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的支持。
政府可以加大对农村科技创新的投入,组织相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提高乡村新产业的技术含量和竞争力。
同时,政府还可以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加强技术交流与分享,推动乡村新产业的快速发展。
四、人才支持人才是乡村新产业发展的关键。
政府可以出台政策鼓励高素质人才到乡村一线工作,为乡村新产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大对乡村人才培训的力度,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为乡村新产业的发展培养更多的人才。
五、市场导向政府在支持乡村新产业发展时,应当注重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政府可以通过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为乡村新产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导向。
同时,政府还应当促进乡村新产业与城市市场的对接,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实现乡村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产业结构优化乡村新产业的发展要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政府可以通过调整政策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农民从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转变,推动乡村产业结构的优化。
同时,政府还可以鼓励企业进行产业融合,打造乡村新产业发展的新业态。
浅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策略

浅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策略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如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当前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课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涉及政策支持、产业引导、人才培养等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本文将从政策导向、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浅谈,探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策略。
一、政策导向政策导向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当借助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手段,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扶持和倾斜。
应当建立健全的财政扶持政策,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直接的经济支持,鼓励其投入农业生产和技术创新。
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税收负担,提高其经营收益。
金融政策方面,可以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低息贷款、担保、信用等金融服务,帮助其解决资金难题,促进其发展壮大。
政府应当制定一揽子的政策措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提供有力支持,激发其创业激情和发展动力。
二、技术支持技术支持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关键环节。
随着农业科技的不断进步,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涌现,如何将这些先进技术的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需要政府和农业部门加大技术推广力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技术推广体系,将先进的农业技术传授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助他们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可以开展技术培训和示范,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观学习,学习先进的农业生产理念和技术方法,提高其农业生产水平。
可以加大农业科研力度,加强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和支持,不断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的技术创新支持。
技术支持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保障,需要政府和农业部门加大力度,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产业的发展。
三、人才培养。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措施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措施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和促进其规范发展。
同时,要鼓励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促进农商联盟等新型经营模式的发展。
2.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培育壮大经营性服务组织。
支持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开展专业化、规模化服务。
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
3.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引进高端科研人才,研发新型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产品加工技术。
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4.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提高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同时,要加强农业法律制度建设,保障农民权益。
5.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农民通过股份合作、资产入股等方式参与农村旅游、电商等新型业态的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
6.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发展循环农业,合理利用农业资源,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7. 加强农民培训教育: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劳动技能和素质,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同时,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
综上所述,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及加强农民培训教育等。
这些措施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建议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建议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供给侧的深入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农村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是几点建议:一、加强政策支持:1.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建立健全专门的农业融资机构,提供贷款和信用支持,降低创业者的融资成本。
2.提供土地政策支持: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其提供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和流转期限,减轻其经营风险。
3.完善税收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其负担,激励其投资农业。
5.加强科技创新支持: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培育一批适应新农业发展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培训和人才支持:1.建设专门的农业人才培训基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的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
2.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其科技创新能力。
3.加强农业人才激励机制,提供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农业创业。
4.加强农村人才流动和交流,促进农村人才的跨地区、跨行业流动,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
三、加强市场开拓和产品推广:1.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提供准确的市场需求信息,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科学的生产和销售计划。
2.推动农产品电商化发展,搭建农产品线上销售平台,提高农产品的市场覆盖面和竞争力。
3.建立农产品品牌,推动优质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溢价能力。
4.加强农产品宣传和推广,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认知度和购买意愿。
5.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组织建设和合作发展:1.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农民合作社,发挥农民合作社的优势和资源,共同推进农业现代化。
2.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联盟,共享资源和市场,提高综合竞争力。
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和规范化运营,提高集体经济的供给能力和竞争力。
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农业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和制度创新
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农业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和制度创新第一节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政策和制度创新一、农地产权制度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两权分离”制度,而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逐步明确指出,在稳定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基础上,进行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在保证土地的公有制不改变前提下,按照党中央部署,谨慎推动农村的土地制度改革”。
在“三权分置”背景下,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的核心在于盘活土地经营权,基本方向是农地产权细分、深化农业分工与家庭经营空间的扩展(罗必良、胡新艳,2016)。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规模经营可以通过流转经营权、代耕、代种等方式”(杨继瑞,2018)。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则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指导各地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
要以激活要素活力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导向,深化农业农村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多样化的土地经营方式。
进一步探索入股、托管等多样化土地经营方式,合理引导土地有序流转。
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鼓励村集体经济利用闲置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重点用于乡村公园、农(文)旅产业等项目建设。
二是稳妥推进村集体资产确权和股份制改革,确保资产增值与农民增收。
深化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资源性资产的改革,明确村集体在宅基地监管中的主体性作用,在宅基地退出补偿中引入收益分享机制。
三是推动激活农村要素与促进城市资本下乡高效对接,引导城市资本、技术、人员合理有序进入农业农村。
注重发挥政府资本进入农业农村的杠杆撬动功能。
建立回乡创业人员的医保体系和住房公积金补贴缴存机制,支持农村居民利用自有宅基地与回乡创业人员合作建设自住房屋。
二、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生产方式创新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改造小农生产方式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改革方向。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构 建 新 型 农 业 经 营 体 系
促 进 现 代 农 业 加 快 发 展
周庆干 / 江苏省盐城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近年 来 ,江 苏省盐城市 为有效缓 31 l 5万 人 。
解 “ 谁 来 种 地 ” 问题 ,按 照现 代 农 业
( 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 ; 有一定
5 0家 。 家庭 农 场 这 种 以家 庭 为 主 ( 渔 ) 场等经营主体倾斜政策 ,每年全 要举 措来抓 ,不断加大政策 引导 和资 合 1 金 扶持 力 度,家庭 农 场、专 业大 户、 体 的新型农业经 营方式 ,在盐城市 已 市获得 中央、 省项 目补助 4 3 0 0多万元。 盆景式 ”示范 向 “ 遍 地 开 市 里 每 年 安排 4 0 0万 元 专 项 资 金 ,对 农 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 业等新型农 经 实 现 从 “
教育培训 中心 6个 。挂牌建设农 民教 合 作 社 全 程 服 务 、市 场 开 拓 、科 技 植 是突破规模 龙头企业。在全市现有规
育 培 训基 地 4 2家 、农 民 田间学 校 1 0 2 入、 品牌 引领 、 “ 互联 网 + ” 、 资金 互助 、 模 龙 头 企 业 中 ,选 择 确 定 1 0 8家 重 点 家,培 训 能 力达 到 1 0万 余 人 ;另 一 风 险 保 障 、一 二 三 产 融 合 发 展 等 多种 龙 头 企 业 ,制 定 发 展 规 划 ,开 展 规 模 方面, i f 0 新 培 训 模 式 ,开 展 农 业 职 业 技 功能 ,提高 综 合 服务 水 平 。 能培训 3 . 6 5万 人 ,其 中 完成 部 、省 培 拓展、 质 效提 升 、 技 改扩 能 、 创 牌 创新 、
0 0万 元 以上 的 龙 头 企 业 项 着 力 推 进 固 定 学 堂 、 田 间学 堂 、 基 地 于推 进农 民合作社规 范发展 的意见 ) ) c 新办规模 5 学 堂 、空 中学 堂 、 流 动 学 堂 、 网 络 学 二 是 规 范 发 展 。主 要 开展 了 项 目 申报 目达 7 0个 左右 。 二是 加 快农 产 品加 工
关于农业助农的政策导向pest
关于农业助农的政策导向pest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海洋渔业)厅(局、委)、乡村振兴(扶贫)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北大荒农垦集团,广东省农垦总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
社会资本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力量,需要加大政策引导撬动力度,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根据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明确的农业农村发展目标和重大任务,我们对2020年4月制定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进行了修订,形成《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现印发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引导撬动作用,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发挥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作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2021年4月22日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部署,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突出“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创新投融资机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更好满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多样化投融资需求,为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解决好种子与耕地两个要害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1.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拓展业务,注重合作共赢,多办农民“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产业,把收益更多留在乡村;多办链条长、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产业,把就业岗位更多留给农民;多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农带农的产业,带动农村同步发展、农民同步进步。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根据我国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和同步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提出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也是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
一、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农村改革35年来,在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粮食产量翻了近一番,各类农产品成倍增加,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但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新的矛盾和挑战。
从农业经营体制的角度看,当前迫切需要回答的两大问题是将来“谁来种地”和“怎么种地”。
一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经商,使农业面临“谁来种地”的问题日渐突出。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2年底,我国农村有26261万劳动力转向了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占当年农村从业人员总数的48.76%。
尽管目前在农业中从业的劳动力还有2.7亿多人,但其中毕竟是中老年人和妇女占多数。
因此,必须未雨绸缪,及早考虑如何培养农业接班人的问题。
二是农民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比重正在明显下降,农业(种植业)在相当多的农户那里已经只是收入增长中的“副业”,因此,“怎么种地”的问题已难以回避。
我国人多地少,绝大多数农户承包经营的耕地规模细小且高度分散,生产效率不高,抵御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
为了增加收入,多数农户家庭不得不让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或就地从事非农产业,农民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比重在不断下降。
据统计,2012年全国农民人均7917元的纯收入中,来自耕地经营(种植业)的比重仅占26.6%(2107元)。
种地,对于相当多数的农户而言,正在变成食之无肉、弃之可惜的“鸡肋”,正越来越成为农民家庭经营结构中的“兼业”。
因此,必须加快探索如何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提高农业效率的有效形式,也就是回答好将来“怎么种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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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活性源于客观事物的不断发展变化 。适 应并推动不断变化的客观事物向有利的方向发展是 政策生命力的体现。政策制定凡是忽视农业生产力 发展的现实, 只是凭借主观臆想的没有不失败的 , 凡 一 是充分根据农业生产力发展需要而制定的政策 , 定能为广大农民所拥护。我国改革中几乎所有的重 大突破、 进展, 无一不是解放思想之后, 及时进行大 胆的政策调整和政策创新的结果 。我国传统的农业 生产模式, 正面临效益递减的困境。 随着农业现代 化和产业化进程加快,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崛起, 我国又一次站在了农业改革的十字路口, 我国农业 政策正面临重大的调整。 一、 调整农业经营体系政策的原则 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 属于经济学意义上的制 度范畴, 对于经济的长期变化具有重要作用。 为此 政策制定必须建立在可靠的政策研究之上 。究竟什 么样的政策才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并被群众所接 受? 早在上世纪 60 年代, 邓小平在《怎样恢复农业 : “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 生产》 一文中指出 好, 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 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
近年来, 我国农村出现了与农业规模化紧密相 伴的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以规模化为重要特征的 家庭农场、 农业合作社和专业农场在 包括专业大户、 内的各种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据 目前中国经营面积达 30 亩以上的种植 农业部统计, ① 与此相适应全国土地流 业大户已达 887. 4 万户。 转面积 2. 7
同样要符合两方面的要求: 建农业经营体系的政策, 一是否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二是否为群众接受。 以下通过四项原则的分析, 展开讨论。 ( 一) 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 农民的意愿和生一是指只有生产力发展了农民才会拥护, 其中生产 力的发展是根本作用。 但政策在总体上有利于生产力发展 , 在局部上、 在某一时段上有时可能对部分农民不利, 或者由于 认识上或实际利益上的原因, 为农民所不接受。 制 定政策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 。 邓小平在上世纪 80 年代多次提到, 农业政策必 , “这些年来搞 须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 就是首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把生 改革的一条经验, ⑦ 。 上世纪 90 年代, 产经营的自主权力下放给农民” 他在肯定“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 这个发明权是农 的同时, 又提到新的集体化“要条件成熟, 农 民的” 。 他认为, 民自愿了再搞 ” 包括农业改革和发展在 , “ 内的各项工作 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 福, 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 作为衡量做得对或 ⑧。 不对的标准” 农民是农业生产力的主体, 也是农业生产资料 的所有者, 具有农业经营的决策权。 因此构建新型 农业经营组织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 。 首先对于是否愿意推行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要符 合农民的意愿。各地条件不同, 农民对于新型农业 不能强迫命令一刀切。 经营组织的接受程度也不同, 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虽好, 但是有农户还是觉得单一 制的小规模生产好, 就应该尊重这些农民的选择。 其实无论是农业资源大国的美国, 还是农业资源小 仍然有大量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户经营 , 或 国的日本, 者兼业农户存在。 农民非农化、 城镇化过程漫长而 艰险, 农民对于是否退出农业, 有他们的实际利益考 。 , 虑 由于预期风险的不确定 可能不愿放弃农耕; 由 于希望通过农耕弥补非农收入的不足, 可能不愿放 弃农耕; 由于传统观念而不愿放弃耕地的等等 , 都是 农民合理的想法, 必须实事求是尊重他们的选择。 36
面的调整; 重点应该根据生产力的一般要求 , 即对于 物质技术方面的要求, 如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自然 特点、 技术要求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要求 , 对生产关 系具体实现形式的调整, 不涉及对于农村集体经济 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所有权的变革。有些人认为, 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环境已经发生变化 , 构建新 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是对农业基本经营制度进行 创新。事实上, 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的构建依然服 从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 。土地所用 权的处置权以及承包权的管理权依然属于集体 ; 土 地承包权的转让, 并没有改变农业以家庭为基础的 经营方式。上海松江区的做法是农民将流转的农地 村集体经过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 有偿还给村集体, 后, 再租给新的农业经营组织。 土地的集体性质不 变、 集体改造后的农田增值属于集体 , 新经营组织只 是新承包户, 集体仍然具有对于承包耕地的使用在 总体上有管控权。以前在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 层经营体制中, 集体管理层面相对较弱, 相信推行新 会日益丰富和完善起来。 型农业经营组织之后, 二、 调整农业经营体系政策的几个相互关系 与构建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相适应的农业政策调 整, 首先是一次全方位的农业政策调整 , 不仅是农业 生产经营领域内的政策调整, 而且涉及整个农业体 , 制和机制 甚至还涉及整个社会机制。 其次是农业 政策涉及关联因素繁多又复杂, 不能顾此失彼, 必须 兼顾方方面面的关联因素和利益关系, 尤其以下 6 个方面关系需要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时充分注意 : ( 一) 既要有所倾斜, 又要保证公平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 模, 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 向专业大 家庭农场、 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 户、 ” 由于政策具有导向功能, 在构建新型生产经营 斜。 主体之初, 向其倾斜有必要。 但是必须重视与其他 经营主体之间的平衡。国家财政补贴农户有三个层 一是农户普遍受惠的部分, 如良种补贴等; 二是 次, 主产区和优势产区受惠的部分; 三是新经营主体受 惠的部分。前两个部分惠及一般农户, 要保证以前 , 政府承诺的部分 以及继续增加的部分。 新经营主 体受惠部分, 除了过去已经给予的以外, 主要是新增 补贴向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的部分 。因此新增财 政补贴既要向新经营主体有所倾斜, 又要保证与其 37
出强大的功能优势, 并出现了原先预料不到的重要 作用, 不仅有效地化解了当前承包责任制遇到的新 矛盾、 新问题, 而且为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和破解城 乡二元结构, 缩小我国城乡差别, 做出了有益的探 索。构建新型农业经营组织, 将成为推动我国现代 农业发展、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核心和基础 。
收稿日期: 2013 —04 —10 作者简介: 张占耕, 男, 上海农业科学院研究员( 上海 201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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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学刊 2013 年第 5 期
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 , 就采用哪种形式; 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 就应该采
⑥ 邓小平所说的生产关系是指作为生 ” 取哪种形式。 产关系具体实现形式的农业经营方式 。今天讨论构
其次对于选择新型经营组织的具体方式需要尊 重农民的意愿。 新型的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多种多 样, 可以建立家庭农场, 可以是专业大户、 联户经营, 也可以是农业公司。 农民合作社的方式也可以不 可以是一人一票相互平等的专业合作社 , 也可以 同, 是土地、 资金入股方式组成紧密型股份合作社 。 ( 二) 以家庭经营为基础 农业是一个社会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融合一 起, 以及迄今为止人类尚未完全有效控制自然力的 产业。以往许多人将是否有目的地利用生物生命体 来生产, 看作农业与工业的本质差别, 这并不正确。 微生物和医药产业, 虽然也是有目的地利用生物生 由于可以控制微生物和微生物 命体来生产的产业, 生长的环境, 却属于工业范围。 由于不能控制自然生产力, 因此农业与工业有 很大区别: 第一, 农业由于不可控制的自然力多变, 需要管理者及时零决策, 对此简单明了又灵活的家 庭管理要比职能分层次的工业管理容易得多 。 第 农业自然生产过程与农业劳动过程不一致 。 有 二, 时很长的生产过程可无人管理, 有时很短的生产过 程需要连续密集劳作, 这与工业持续、 均衡生产很不 不适宜安排固定劳动力。第三, 农业劳动与农业 同, 成果之间不完全相关, 由于自然力也在独立影响农 , 业的最终成果 因此很难精确计算个别劳作的价值 。 农业的这些不确定性和多变的特点十分适合家庭为 单位的生产经营。当然作为农业辅助生产的农业服 务、 销售、 加工业, 以及标准化工厂化畜禽养殖等部 门, 或者可以较大程度上控制自然力 , 或者受自然生 产力影响较小, 可采取与工业一样的工厂化生产和 经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在家庭基础之上是世 界性的普遍现象。 农业经营规模较小的日本, 全国 500 万个农场中, 绝大部分为家庭农场; 农业经营规 家庭农场约占各类农场总数的 模 较 大 的 美 国, ⑨ 87% 。 由于许多合伙农场和公司农场也以家庭农 场为依托, 可以说美国的农业是在农户家庭经营基 日本家庭农场不雇 础上进行的。以耕地规模而言, 工可以达到 300 亩 ⑩ , 美国农场平均规模超过 2600 瑡 瑏 — —100 亩左 亩 。我国目前的家庭农场大多在 30 — 右。可见在我国发展家庭为经营主体的农业, 具有 现实基础和发展空间。 ( 三) 必须因地制宜 制定农业政策要因地制宜。一是农业经营规模
农业部确定的 33 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 ③ 其中 务试点地区中, 涌现了 6670 多户家庭农场。 作为我国新型经营模式试点地区的发展尤为迅速 。 上海松江的家庭农场已有 1206 户, 经营面积 13. 66
④ 浙江宁波正在重点 万亩, 覆盖全区 80% 的粮田。 “家庭农场” , 培育一万家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标准化 ⑤ 。 建设, 提升 1000 家左右作为标准化“家庭农场 ” 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我国推行不久, 立刻表现
2013 年 5 月 第 5 期( 总第 197 期)
中州学刊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May, 2013 No. 5
【 三农聚焦】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政策导向
张占耕
摘 要: 随着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进程加快,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崛起, 我国农业政策正面临重大的调整 。 构建
农业经营体系的政策, 要符合两方面的要求: 一是否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二是否为群众接受。 因此, 要注意以下 以及迄 几点: 即构建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 农业是一个社会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融合一起, 今为止人类尚未完全有效控制自然力的产业, 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 制定农业政策, 要因地制宜, 在构建新型农业 “恋大” 经营组织时防止 心态。 关键词: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农业政策; 新型农业经营组织 中图分类号: DF413. 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 —0751 ( 2013 ) 05 —0035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