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项监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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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监理管理制度

工程进度监理管理制度

工程进度监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进度监理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进度顺利推进,维护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工程进度监理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承担工程进度监理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等。

第三条工程进度监理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程施工进度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条工程进度监理应当遵循“先审查、再监督”的原则,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进度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高效地进行。

第五条工程进度监理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受其他利益、影响干扰,确保监理结果客观、真实、有效。

第六条工程进度监理应当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监理水平。

第七条本制度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经相关单位或个人认可后执行。

第二章工程进度监理任务第八条工程进度监理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查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监督工程施工进度执行情况、调查处理工程施工进度延误等。

第九条工程进度监理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查,提出合理化意见,确保工程施工进度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条工程进度监理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及时向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客观、详尽。

第十一条工程进度监理应定期进行进度核算和评估,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避免工程进度延误。

第十二条工程进度监理应加强对工程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其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执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第十三条工程进度监理应当尽职尽责,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不得敷衍塞责,造成工程进度延误。

第十四条工程进度监理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工程进度监理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三章工程进度监理管理第十五条工程进度监理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监理内容、监理方式、监理责任等相关信息,确保监理任务落实。

第十六条工程进度监理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理周期,对工程进度进行定期监理,确保监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工程进度监理应建立健全监理档案,对工程进度监理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日后查询和审计。

监理部管理制度汇编

监理部管理制度汇编

监理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规范监理部门的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理部门是负责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的部门,具有监督权力和管理权限。

第三条监理部门的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工程施工中的问题,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第四条监理部门的工作原则是依法监理、独立监理、公正监理、有效监理。

第五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监理部门应当加强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七条监理部门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理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第八条监理部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各项监理规定,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理工作档案,妥善保存相关资料,确保工作过程的可追溯性和真实性。

第十条监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监理部门设立监理长一职,由主管领导任命,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监理工作。

第十二条监理部门设立若干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技术员等监理人员,具体数量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

第十三条监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监理组,每个监理组由一名监理工程师领导,包括若干监理员、技术员等监理人员。

第十四条监理部门设立办公室,负责监理部门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支持、文件管理、信息发布等职能。

第十五条监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监理人员,确保团队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十六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七条监理长是监理部门的领导者,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监理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制度包括

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制度包括

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制度包括了解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是制定管理制度的前提。

监理工程师需对工程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监督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同时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他们还应当监控工程进度,处理变更和索赔事宜,协调建设方、设计方和施工方之间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基于上述职责,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员管理:明确监理团队的组织结构,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等岗位的职责与权限。

同时,制定人员培训计划,提升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2. 质量控制: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3. 进度管理: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实时跟踪进度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延误采取预防措施。

4. 成本控制:监督工程的成本使用,防止超预算现象发生,合理处理变更和索赔,保护建设方的经济利益。

5. 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

6. 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记录和报告制度,保证监理工作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

7. 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监理工作,处理合同变更和争议,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提供一个简化的管理制度范本供参考:【监理工程师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行为,提高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水平。

2. 所有监理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监理职责。

二、人员管理1. 监理团队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组成,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2. 定期组织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三、质量控制1. 实行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对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质量达标。

四、进度管理1. 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定期检查进度执行情况。

2. 对可能影响进度的因素进行分析,及时调整计划。

五、成本控制1. 监督成本使用,防止不必要的浪费。

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目录一、监理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2)三、监理组织结构图 (3)四、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4)五、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签认程序 (5)六、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认程序 (6)七、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7)八、工程停、复工程序 (8)九、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9)十、工程量计量和审查工程进度付款程序 (10)十一、设计变更程序 (11)十二、监理工作制度 (12)一、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12)二、技术交底制度; (12)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 (12)四、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12)五、变更设计管理制度; (13)六、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13)七、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13)八、现场质量监理制度; (13)九、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4)十、旁站监理制度; (14)十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4)十二、工程进度控制审查制度; (15)十三、工程投资控制监督制度; (15)十四、监理报告制度; (15)十五、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5)十六、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6)一、监理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1、监理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受监理公司总经理委派,代表本公司按照监理合同对所监理的工程实行全面监理,是全权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执行监理合同,热情为业主服务,同时维护公司的信誉和经济利益;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公司总经理请示并报告工作;2、执行监理公司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组建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确定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领导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开展监理工作;负责编制工程监理规划,审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规划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3、保持与业主密切联系,弄清其要求与愿望,并负责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确定工作中相互配合问题及有关需提供的资料或需协商解决的问题;4、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施工图纸设计技术交底;做好设计修改,工程变更时与设计、施工单位的联系及审定签发工作;5、审查施工单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提出改进意见;6、组织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监督落实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签证制度的执行情况;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控制好投资、进度、质量,全面管理好合同;确认和审批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8、参加与本项目有关的质量、进度、投资等监理工作会议及监理例会;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搞好与各方面的关系;调解业主与施工单位的争议;9、返工或停复工令;审查和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审查竣工工程结算;10、向业主提供所有索赔和争议事实的分析资料,提供监理方的意见;11、组织好工程中间验收工作;审查工程竣工初验报告,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好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证书,协助业主组织工程竣工正式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后,继续抓好质保期间有关质量及末完零星项目的完成工作;12、负责做好监理日志记录工作,审查和批准签发监理月报;负责工程项目监理档案资料归档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年度监理工作总结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按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和指令,完成分管的监理工作,贯彻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认真核实总监理工程师给予施工单位的各项指令是否已经发出,并已得到认可,积极执行;2、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和有关专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施工前图纸会审准备,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做好会审记录,认真及时处理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有关工作;3、参加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本专业的建议和意见;4、根据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结合本专业的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工程特点和要求,认真编制监理规划的实施细则;5、严格控制本专业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负责本专业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审核检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出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参与本专业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会议;6、负责本专业的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和工程中间验收签证;参加主体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整理本专业有关的竣工验收资料;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在本专业范围内,检查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合同规定,是否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认真做好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同时做好施工记录;认真负责审查本专业的返工、停工命令,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发布;8、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签发会议纪要和必要的协调指令;负责本专业有关的签证、监理通知、报表资料等,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9、保存所有测量、试验和各种原始记录,提供所有索赔和争议的事实情况;10、计量已完成的工程量,核实施工单位工程量统计报表,作为工程结算方面的有关基础资料和付款凭证;11、正确填写监理日志,为监理月报提供原始材料,做好工程项目阶段性监理总结和工程项目竣工后的监理总结工作;作好监理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积极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任务,按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三、监理组织结构图四、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五、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签认程序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不能进入现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七、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注:在质量事故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监理单位不参加伤亡事故的处理八、工程停、复工程序九、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十、工程量计量和审查工程进度付款程序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审查,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理意见;2、审查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重点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与责任的是否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称职、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审查,并在方案报审表签署监理审查意见;四、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后,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总监审核;对较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总监审批;五、变更设计管理制度;1、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2、监理机构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六、隐蔽工程检查制度;1、工程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2、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安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业主、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七、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复验制度;1、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审查签署材料、构配件报审表;2、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送检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送交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八、现场质量监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答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九、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更换权力与责任;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查不合格时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检,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后,发给分部、分项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机构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应使用“书面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十、旁站监理制度;监理企业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的范围、内容、程序及旁站人员职责,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十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偏差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口头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机构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机构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记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记价;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机构;对较大的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站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机构,由监理机构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机构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十二工程进度控制审查制度;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计划进行组织实施,监理机构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完成与进度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十三工程投资控制监督制度;1、监理机构进驻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机构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利控制投资;十四监理报告制度;监理机构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监理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十五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3、施工单位因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机构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2全部竣工文件图表清单按照管理段的行政区划编制,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3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4工程小结;5主要机械及设备技术证书一份;十六、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2、监理公司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检查上一阶段监理工作完成情况,交流各监理机构的工作经验,商讨存在的难点问题,布置下一阶段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各水平;。

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9篇)

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9篇)

监理项目的管理制度(9篇)监理工程管理制度篇1一、监理人员开展监理工作,应遵从以下守则:(一)维护国家的利益,依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三)努力学习,不绝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四)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五)不能在施工、料子、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严禁向所监理标段介绍施工队伍,指定建筑构配件、设备、料子的生产厂家;(六)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七)严格监理,热诚服务,秉公做事、平等待人,不收受施工单位礼品、礼金。

二、指挥部对全线监理人员严格实行'监理人员违纪、违规、失职警示'制度。

(一)凡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红牌'清退出场,并予以通报:1.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串同,给工程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和损2.出于个人私利,有意刁难施工单位的;3.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或接收礼金、礼物,经核查属实的;4.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显现与监理职责有关的工程质量事故;5.伪造原始资料、监理凭证或未经检查盲目签字的;6.执行和掌握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合同不严格,且造成损失或影响的;7.有意损害指挥部或设计、施工等单位利益的;8.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失职行为经核查属实的。

(二)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黄牌'警告,并予以通报:1.执行和掌握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合同不严格,造成损失或影响情节较轻的;2.不认真填写监理日志,经检查仍不矫正的;3.其它一般违纪、违规、失职行为经核查属实的;4.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检查无记录,应旁站而不参加的;5.擅离职守,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或影响的。

三、凡'黄牌'警告累计实现2次,将'红牌'清退出场,并予以监理工程管理制度篇2为使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有效地管理和掌控,特订立本方法。

监理规范管理制度

监理规范管理制度

监理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工程建设工作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建设投资的合理使用,促进工程建设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工程的监理活动。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客观、保密地开展监理活动,维护法律和法规赋予的权益,服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格认定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监理人员专业素质,积极推进信息化进程,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第五条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开展监理活动,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第六条监理单位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不得将自己的利益放在监理职责的前面,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施工、供应和设计等其他活动。

第七条监理单位有权依法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监理单位有权依法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监理单位的组织机构、监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明确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上下级关系等。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置总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监理活动。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置项目部,具体负责对特定项目的监理活动。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标准部、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等职能部门,对监理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管理。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人员的管理制度和技术培训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保障监理活动的公正、客观性。

第三章监理人员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从事监理活动的基本素质。

第十六条监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严守职业操守,不得收受贿赂,不得违反监理职责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应当善于学习、勤于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十八条监理人员应当遵守监理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

监理监督管理制度

监理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工程管理水平,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的监理监督管理工作,包括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现场巡检、验收、记录和报告等全部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目的是:规范监理监督管理行为,提高监理监督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维护项目利益,保障工程建设安全。

第四条项目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建立健全监理监督管理制度,细化操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监理监督工作能力。

第五条项目监理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监理监督计划,明确监理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合理安排监理监督资源,提高监理工作效果。

第六条项目监理单位应制定监理工作台账,做好监理工作记录,及时整理工作资料,方便后续工作的检查和查阅。

第七条项目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监理监督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项目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报告制度,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反馈监理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章监理监督管理机构第九条项目监理单位应设立监理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监理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项目监理单位应设立监理监督工作小组,由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监理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监理监督工作的执行。

第十一条项目监理单位应设立监理监督管理委员会,由监理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监理监督工作小组组长等人员组成,负责监理监督工作的决策和协调。

第三章监理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第十二条项目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项目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检,发现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第十四条项目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保障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第十五条项目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检,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监理工作管理规定要点汇编 (7)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7)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7)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 (7)四、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8)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 (8)六、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8)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主要内容: (9)八、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要求: (10)九、《人员调配制度》要点: (10)十、《监理规划、细则、技术参数、通讯编写管理制度》要点: (10)十一、《〈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编写管理制度》要点: (10)十二、《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要点: (10)十三、《工程会议制度》要点: (11)十四、《旁站与巡视监理管理制度》要点: (11)十五、《监理工作预控制度》要点: (11)十六、《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要点: (11)十七、《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要点: (12)十八、《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要点: (12)十九、《合理化建议制度》要点: (13)二十、《建设合同管理制度》要点: (13)二十一、《工作总结制度》要点: (13)二十二、《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要点: (13)二十三、《项目监理机构后勤管理制度》要点: (16)二十四、《考勤管理制度》要点: (16)二十五、《项目监理机构行文制度》要点: (16)二十六、《监理部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 (16)二十七、《公司监理工作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 (17)二十八、《监理工作考核管理制度》要点: (17)二十九、《创新管理制度》要点: (17)三十、《奖惩制度》要点: (17)三十一、参考文件和配套表格(样本): (18)第二章人员调配制度 (19)一、目的: (19)二、项目总监组建监理机构: (19)三、项目总监申请调配人员: (20)四、工程部调配人员: (20)五、工程部之间调配人员: (20)六、公司调配人员: (21)七、考核: (21)八、相关表格 (21)第三章监理规划、细则编写制度 (24)一、目的: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工作质量。

工程监理各项制度

工程监理各项制度一、工程监理组织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建立一个合理的组织结构。

该结构应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以及相互之间的协作关系。

同时,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包括监理计划的编制、审批、变更管理等,确保监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工程质量监控制度质量是工程监理的核心。

监理单位应制定严格的质量监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进场检验、施工过程监督、成品保护等环节。

还应建立健全的质量记录和报告体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追踪整改结果。

三、工程进度管理制度工程进度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整体效益。

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和实际施工情况,制定详细的进度管理计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对于可能出现的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四、工程成本控制制度成本控制是工程监理的另一项重要职责。

监理单位应通过审核施工单位的成本预算、变更订单和结算文件等方式,对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同时,还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五、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安全生产是施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监理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等内容。

并且要确保所有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制度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已成为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遵守相关环保法规,实施尘土治理、噪音控制、废弃物处理等环保措施,并推广使用节能材料和技术,以实现绿色施工。

七、信息管理与沟通协调制度有效的信息管理和沟通协调对于工程监理的成功至关重要。

监理单位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和传递。

同时,还应定期组织项目会议,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八、合同管理与索赔制度合同是约束各方行为的法律文件。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监理职责,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在遇到合同变更或索赔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公正、合理地处理相关问题。

监理管理制度大全

监理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监理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监理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监理管理制度的核心任务是履行监理职责,监督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监理管理制度要遵循科学、规范、公正、有效的原则。

第五条监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理责任、监理准入条件、监理机构组织管理、监理人员管理、监理项目管理、监理程序、监理报告、监理验收等。

第六条监理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由监理机构负责,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理管理制度,保证监理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监理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监理责任第八条监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对工程的监理职责。

第九条监理机构对监理项目应当实施全程监理,确保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第十条监理机构对工程施工的合规性、合理性、安全性负责,并密切配合业主方和施工方的工作。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业主方和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当向业主方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施工情况和监理意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监理准入条件第十三条监理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取得相应的监理资质,具备一定的监理经验和技术能力。

第十四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监理活动的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监理机构应当具有一定的资金、人员和技术保障能力,能够完成相应的监理任务。

第十六条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同时还应当具备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操守。

第四章监理机构组织管理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八条监理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监理部门,负责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

第十九条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应当清晰合理,各部门之间的责任和权利要明确。

第二十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决策机制,保证监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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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管理制度2010年1月监理管理制度一、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工程总体开工报告由建设单位报请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此项工作完成后,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时,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TA2,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现场检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二、施工图核对制度开工前,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对,听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并经归类汇总后报送建设单位或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会上提出。

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单位积极协助参与。

三、分包单位审查制度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资料(包括等级、能力、经历、信誉、技术力量、施工人员人数及技术级别、施工机具、管理系统、财务情况、应持证上岗人员证件等)、分包合同,并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报请项目监理部审核,建设单位审批。

如发现所报的分包单位资质资料有伪造不实情况,或在实际工作中认为分包单位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的能力,可提出辞退分包单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四、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各标段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经总监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需要修改时,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再报,重新审定。

2、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⑴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目标应满足合同要求;⑵施工场地布置应符合施工要求及文明施工的需要;⑶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环保及水土保持要求;⑷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的可行性,应满足设计要求;⑸投入机械设备、劳动力应与进度计划目标相适应;⑹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⑺安全、消防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⑻施工过渡方案应满足营业线运转要求;⑼签认手续完善、合法。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监理部审定后,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变动,须经总监审定同意。

五、变更设计审核制度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变更设计的依据:①铁道部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②建设单位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设计文件等。

2、Ⅰ类变更,总监理工程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设计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并按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实施;Ⅱ、Ⅲ类变更,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变更单上会签。

3、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变更设计。

4、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变更设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六、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复检制度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试验报告。

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准进场。

对于进场的主要材料,应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抽样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建立监理材料试验台帐。

监理工程师有怀疑的材料可随时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检验,若不合格,则该批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用于本工程。

并限期运出施工现场。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作好材料的流向台帐。

七、施工测量复核制度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资料和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按照《铁路工程建设监理规范》中工程测量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应予签认;2、对承包单位测量成果进行复测、审查的内容包括:⑴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查证书;⑵桥梁控制测量成果及贯通测量成果,线路施工复测成果;⑶对桥梁墩台中线、高程及各种构筑物的测量放样;⑷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⑸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进行审核和确认。

八、工程质量检查制度1、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应立即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作好记录,必要时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限期纠正。

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质量事故,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或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局部工程暂停工令。

2、承包单位不按要求整改,情节严重的,报请总监批准,发出工程部分暂停工令,并抄报建设单位。

待承包单位改正后,再报监理复验,合格后发复工令。

(一)隐蔽工程检查制度凡下一道工序完成后,不能对上一道工序进行直观检查的工程均称之为隐蔽工程,隐蔽工程必须按《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办理》。

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将自检合格的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隐蔽工程检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

重点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的不得隐蔽。

2、对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监理。

3、隐蔽工程未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认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后应按上述程序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二)旁站监理制度1、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2、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3、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记录,并与施工单位质检员一道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旁站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旁站记录应存档备查。

5、公司技术部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旁站监理监督检查,对不按公司要求实施旁站监理的监理部和监理人员要进行通报、责令整改。

九、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由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准备好各种必备资料,填写报验单提出申报。

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继续施工。

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发现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并做好记录。

十、工程例会制度(一)第一次工地会议制度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机构进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在下达正式开工令之前的适当时机举行。

2、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现场监理机构负责会议记录,形成纪要应由各方会签。

3、第一次工地例会内容:⑴建设单位代表宣布总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其权力、职责;⑵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现场监理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职能、权限,并提交相应图表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⑶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介绍现场经理部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其职能、权限,并提交相应图表,详细介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二)工地会议制度施工期间的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三方工地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4、工程例会应按第一次工地例会商定的时间定期举行,一般每月至少一次,并应形成会议纪要。

5、工程例会内容:⑴研究施工中存在的质量、进度、投资及合同方面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寻求解决办法;⑵听取承包单位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⑶互相通报近期工作重点和安排,以便双方协调配合。

(三)工地专题会议制度如果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或现场监理机构任一方认为有必要或出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召开专题会议。

1、工地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一般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并主持,与专题有关的建设单位代表、承包单位代表、设计代表、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特邀人员参加:专题工地会议应提前通知会议内容,以便与会人员进行专题凋查、研究和准备。

2、专题工地会议即可就重点工程技术、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等质量问题召开,也可就工程进度、造价事宜和其他合同事宜召开。

3、专题工地会议一般首先由主持人介绍与会人员和专题内容,然后由与会人员讨论或论证,最后,由主持人归纳总结,并由专题会议作出较为统一的结论。

4、重要的专题工地会议应形成纪要并由与会各方签署。

(三)监理内部工作会议制度监理部每周召开监理工作碰头会,监理部成员及各驻地监理组长参加;每月召开全体监理人员会议,主要议题为:1、驻地监理组长汇报各标段近期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处理方案。

2、总结前一阶段的监理部工作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3、分析监理部内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4、传达公司管理文件及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要求;5、总监认为有必要通过监理工作会议处理的其他事项。

十一、验工计价审核签认制度1、监理部进点后,应建立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概算台帐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

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严格控制由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减情况。

严格按实际完成工程量验工计价,并及时汇总上报。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3、对使用新材料、新技术以及不可预见费用的支付,必须报建设单位批准。

十二、监理日志填写制度1、监理日志是项目监理部和监理工程师必备的专用手册,是监理工作的重要资料。

在现场监理人员均应逐日填写监理日志。

做到记录事件真实、数据准确、条理清晰、语句简练。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月检查一次,公司以此作为考核监理人员的业绩的内容之一。

2、监理日志应记录以下内容:⑴气候记录;⑵施工中发生的重要事项;⑶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⑷工程试验记录;⑸产生索赔、争议及合同纠纷时承包单位实际情形及处理方法;⑹向承包单位发出的通知或口头指示。

3、监理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将监理日志交给总监理工程师检查登记后归档。

十三、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配合调查处理制度1、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

如构成质量事故,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事故工程,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质量事故性质、类别及事故工程情况报告建设、设计、监理单位。

2、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立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整改,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后,由总监下发复工令。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停令和复工令应事前向建设单位报告。

3、项目监理部根据经设计单位出具的处理方案或变更设计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关键部位实行旁站监理。

4、出现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后,承包单位应立即向现场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和本单位上级公司报告,采取有效抢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按如下程序处理:⑴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⑵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和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研究;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研究审定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指令承包单位实施处理;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严格检查、鉴定和验收,合格后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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