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病历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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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封存患者病历及反应标本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紧急封存患者病历及反应标本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西安市结核病医院之答禄夫天创作紧急封存病历及反应标本的应急预案及程序一、封存患者病历前的预案1、当出现医疗纠纷和医疗争议,患者及家属要求封存病历时,病房要保管好病历以免丢失。

2、及时准确将患者病情变更、治疗、护理情况进行记录。

3、备齐所有有关患者的病历资料。

4、迅速与科领导、医务科(晚间及节假日与院总值班)联系。

二、封存患者病历的预案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自己及其代理人,提出封存病历申请。

2、科室向医务科(夜间节假日向总值班)陈述。

同时由护士长陈述护理部。

3、医务科(晚间及节假日院总值班)、患者自己或近亲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患者病历的主观部分的复印件。

4、主观病历为: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5、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保管,晚间及节假日由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科。

6、如为抢救患者,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

三、封存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反应标本的程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凡申请封存引起不良反应的输液、输血、注射、药物时,程序如下:1、患者在医院期间进行输液、输血、注射、药物治疗时,发生不良后果时,要当场将标本保管,注明使用日期、时间、药物名称、给药途径。

2、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的不良后果时,科室应向医务科陈述,同时由护士长陈述护理部。

3、科室医务人员、患者自己或其代理人,需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

4、封存标本须在封口处加盖科室图章,同时注明封存日期和时间。

5、封存标本由医务科保管,晚间及节假日由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科。

6、需要进行检验的标本,应当由医患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7、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检验机构时,由上一级卫生行政部分指定。

8、对封存标本进行启封时,应有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场。

9、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科室要对血液立即进行封存保存,并向医务科汇报,同时通知医院血库,由院方与提供血液的采供血机构联系。

紧急封存患者病历的程序

紧急封存患者病历的程序

紧急封存患者病历的程序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紧急封存患者病历的程序一、关于封存患者病历前的准备程序1、档出现纠纷和医疗争议,患者及家属要求封存病历时。

病房要保管好病历,以免丢失。

2、及时准确讲患者病情变化、治疗、护理情况进行记录。

3备齐所有有关患者的病历资料。

4、迅速与科领导、医务处(晚间及节假日与院总值班)联系。

二、关于封存患者病历的程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患者病历应遵循以下程序: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封存病历申请。

2、科室向医务处报告.(晚间及节假日向院总值班)报告。

3、医务处(晚间及节假日向院总值班)与患者或近亲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患者病历的主管部分的复印件。

4、主观病历为: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5、封存的病历由医务处保管,晚间及节假日由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处。

6、如为抢救患者,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

三、关于封存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反应标本的程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凡申请封存引起不良反应的输液、输血、注射、药物时,程序如下:1、患者在医院期间进行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治疗时,发生不良后果。

要当场将标本保存,注明使用日期、时间、药物名称、给药途径。

2、疑似由于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的发生不良后果时,科室应向医务处(晚间及节假日向总值班)报告。

同时由护士长报告护理部。

3、科室医务人员、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需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

4、封存标本需在封口处加盖科室图章,同时注明封存日期和事件。

5、封存标本由医务处保管,晚间及节假日由院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处。

6、需要进行检验的标本,应当到由医患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卫生院病例封存、启封制度

卫生院病例封存、启封制度

XXXX卫生院病例封存、启封制度
一、患方要求封存病(案)历,应提供有关身份证明,由主管医师报科主任、医务科和病案室,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原件,与患者或近亲属到病案室,在医患双方共同见证下封存。

二、封存前,院方先复印一份病(案)历,患方需要时按病历复印制度执行。

三、封存的病(案)历为复印件。

病案室工作人员填写病(案)历封存登记表,并在封存件包装档案袋正面写清住院号、患者姓名、科室、封存日期,参与封存的医师与患者或其近亲属在封存件包装档案袋上签字并按手印认可封存内容,加盖病案室公章或由病案室参与病(案)历封存人员签字。

四、封存的病(案)历由病案室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五、封存后病历的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六、非工作日时间封存病(案)历时,需行政值班人员在场并签字,封存的病历由行政值班人员暂时保管,上班时间交病案室保管。

七、若患方要求启封封存病(案)历,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到医务科提交书面启封申请(须有申请人签字或手印),
医务科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携申请与相关科室医师共同到病案室启封病(案)历。

病案室保留书面申请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填写病(案)历解封登记表。

八、病(案)历封存的时限为二年,封存时限到期,封存病(案)历自动解封,按病历管理有关制度执行。

若患方要求延长封存时间,需重新办理病(案)历封存手续。

病历封存流程

病历封存流程

病历封存流程病历封存是指将患者的病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进行存档管理的过程。

病历是医疗机构记录患者就诊情况和诊疗过程的重要文件,封存病历可以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方便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和随时查阅。

一、病历封存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病历封存之前,医疗机构需要做好一些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对病历资料进行分类和整理,确保每份病历都有清晰的病历号、患者基本信息和就诊时间等重要信息。

其次,医疗机构需要制定相关的病历封存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

最后,医疗机构要确保封存病历的存储环境符合相关要求,如温度、湿度、防火等。

二、病历封存的具体流程1. 登记封存信息医疗机构在进行病历封存时,需要先对每份病历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病历号、患者姓名、就诊时间等,同时需要填写封存日期、封存人员等信息。

2. 整理归档在病历封存之前,需要对病历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首先,按照病历号、就诊时间等进行排序,确保病历资料的顺序正确。

然后,将病历资料放入合适的文件夹或封套中,标注患者姓名和病历号等重要信息。

3. 盖章封存在整理归档完成后,医疗机构需要对病历资料进行盖章封存。

封存章可以是医疗机构的公章或专门用于病历封存的章。

在盖章封存时,需要确保章面清晰、鲜明,并将章的位置放置在病历封面或内页的重要位置。

4. 登记封存信息完成病历封存后,医疗机构需要再次登记封存信息,确认每份病历的封存状态和封存位置。

登记内容包括病历号、患者姓名、封存日期、封存人员、封存位置等。

5. 存档管理封存完成后,医疗机构需要将病历资料进行存档管理。

存档位置可以是专门的病历档案室、档案柜或保险柜等。

存档管理需要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病历遗失、损坏或泄露。

6. 查阅和解封在存档管理期间,医疗机构需要确保病历的查阅和解封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只有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病历的查阅和解封。

查阅和解封时需要登记相关信息,确保查阅的目的、时间和人员等都有明确记录。

病历封存的程序

病历封存的程序

病历封存的程序第一篇:病历封存的程序病历封存的程序病历封存的程序,如果是病人本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医院直接要求封存病历。

如果是被授权的人,应当持病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背后由病人亲笔写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是复印和封存委托人的某某时段在某某医院的住院病历。

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亲属应持病人的死亡医学证明和身份证明,但更重要的户籍证明,证明申请人与病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医院才会接待。

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亲属委托他人复印和封存病历,除上述证明外,还应当持病人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复印的病历应当编顺序页码,并由医院盖章,重要的病历内容应由医院加盖确认章,其他病历可以是骑跨章。

封存的病历应当在信封的三条缝都贴上封条,封条最好选用较薄的纸。

然后在封条上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

并且将贴有封条的封存件的外封做一个复印件,由医院盖章确认。

如果病历没有封存,对病历的真实性的审查就比较困难了,当然可以申请做墨迹遗留时间的鉴定,另一方面病历是多相吻合的时间逻辑体系。

通常医生查房时检查病人的病情变化并书写病程记录,然后开医嘱和处方以及检查申请单,然后由护士执行医嘱并制作护理记录,护理记录上执行医嘱的内容、执行人及执行的时间,并由执行人签字,检验报告回来后要粘贴在病历中。

病人出院时,医院还要给病人一份住院收费的明细单。

所有这些内容组成了一个逻辑体系。

如果医院篡改病历,很难做圆,有经验的律师总会找出破绽.封存病历的注意事项病历封存前必须复印备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但在实践中,有时因患方坚持封存病历原件,医方坚持封存复印件而产生矛盾。

实际上,医疗机构封存病历原件还是复印件,各有利弊。

封存原件可以打消患方的疑虑,不会有遗漏复印的情况。

病历封存与启封等管理规定

病历封存与启封等管理规定
病历封存与启封流程管理规定
序 列 申 请 人 提 供 资 料 经本院负责人审阅 签字确认经办人的 《病历封存、启封 、查阅、借阅与复 制申请单》 患者本人有效身份 证明 经本院负责人审阅 签字确认经办人的 《病历封存、启封 、查阅、借阅与复 制申请单》 患者本人有效身份 证明 患者委托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明 条件及程序
条件及程序
1
4、开启封存病历应当在签封各方在场的情况下实施。
2 3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 四 代理人 4
5
6
本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12-17: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 〔2013〕31号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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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列
申 请 人
提 供 资 料 经本院负责人审阅 签字确认经办人的 《病历封存、启封 、查阅、借阅与复 制申请单》 患者的死亡证明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 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 人代理人的有效身 份证明 死亡患者与法定继 承人关系的继承关 系证明 代理人与法定继承 人代理人代理关系 的授权委托书
二 患者委托代理人
2 3
2、其次病案室受理经治医生/科主任陪同申请封存病案人的封存,并在申请人、经治医 患者与代理人代理 生/科主任在场的情况下办公。 4 关系的授权委托书 3、病案室管理人员、经治医生/科主任、患方经办人共同在场进行确认,签封病历复制 件。 经本院负责人审阅 签字确认经办人的 1 《病历封存、启封 三、备注: 、查阅、借阅与复 制申请单》 1、依法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当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 三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 2 患者的死亡证明 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签封病历复制件。 死亡患者法定继承 3 2、医疗机构负责封存病历复制件的保管。 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死亡患者与法定继 4 承人关系的法定继 3、封存后病历的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 承关系证明 第 1 封存病历程序:医院/医院委托代理人

医院关于病历封存、启封流程的规定

十三、病历封存、启封的保密工作
1.保密原则
(1)医院应遵循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做好病历封存、启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2)明确病历封存、启封过程中的保密要求和责任,防止病历信息泄露。
2.保密措施
(1)加强病历封存、启封场所的安全管理,设置监控设备和门禁系统,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2)对封存病历进行编号、加密处理,确保病历信息安全。
六、病历封存、启封的监督与考核
1.医院应设立病历封存、启封监督小组,负责对全院病历封存、启封工作进行定期监督与考核。
2.监督内容包括封存、启封流程的合规性、记录的完整性、保存的规范性等。
3.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员工年度绩效考核。
4.医院应定期总结病历封存、启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管理流程,提高工作质量。
四、病历封存、启封的培训与教育
1.医院应定期组织病历封存、启封的培训,提高全院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2.培训内容应包括病历封存、启封的相关法律法规、流程、注意事项等。
3.新员工入职培训中,应包含病历封存、启封的相关知识,确保新员工熟悉相关流程。
4.科室应定期对病历封存、启封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再教育。
(2)对封存病历的电子数据进行加密存储,设置权限管理,防止未授权访问。
(3)定期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八、病历封存、启封的沟通与协调
1.医院应建立病历封存、启封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在封存、启封过程中各相关方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1)涉及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病历封存,应及时通知患者或家属,尊重其知情权。
(2)建立病历封存、启封档案的借阅、归还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病案(病历)封存、启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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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病历)封存、启封制度
一、若患方要求封存病(案)历,应提供有关身份证明,由主管医师报科主任、医务科和病
案科,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原件,与患者或近亲属到病案科,在医患双方共同见证下封存。

二、封存前,院方先复印一份病(案)历,患方需要时按病历复印制度执行。

三、封存的病(案)历为复印件。

病案科工作人员填写病(案)历封存登记表,并在封存件包装档案袋正面写清住院号、患者姓名、科室、封存日期,参与封存的医师与患者或其近亲属在封存件包装档案袋上签字并按手印认可封存内容,加盖病案科公章或由病案科参与病(案)历封存人员签字。

四、封存的病(案)历由病案科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五、非工作日时间封存病(案)历时,需行政值班人员在场并签字,封存的病历由行政值班人员暂时保管,上班时间交病案科保管。

六、若患方要求启封封存病(案)历,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到医务科提交书面启封申请(须有申请人签字或手印),医务科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携申请与相关科室医师共同到病案科启封病(案)历。

病案科保留书面申请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填写病(案)历解封登记表。

七、病(案)历封存的时限为一年,封存时限到期,封存病(案)历自动解封,按病历管理有关制度执行。

若患方要求延长封存时间,需重新办理病(案)历封存手续。

关于紧急封存患者病历及反应标本的程序

关于紧急封存患者病历及反应标本的程序一、关于封存患者病历前的准备程序1、当出现医疗纠纷和争议,患者及/或家属要求封存病历时,病房医护人员均有责任保管好病历,防止丢失。

2、及时准确将患者病情变化、治疗、护理情况进行记录。

3、备齐有关患者的病历资料。

4、迅速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晚间及节假日向院总值班)。

二、关于封存患者病历的程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患者病历应遵循以下程序: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封存病历申请。

2、科室向医务科(晚间及节假日向院总值班)报告。

3、医务科(晚间及节假日院总值班)与患者或近亲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患者病历的主观部分,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4、主观病历为: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

5、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保管,晚间及节假日由院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科。

6、如为抢救患者,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三、关于封存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反应标本的程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程序如下:1、患者在医院期间进行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治疗时,发生不良后果。

要当场将标本保存,注明使用日期、时间、药物名称、经药途径。

2、疑似由于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的不良后果时,科室应向医务科(晚间及节假日向院总值班)报告。

同时由护士长报告护理部。

3、医务科(护理部)或总值班、科室医务人员、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需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实物进行封存。

4、封存标本需在封口处由患者或其他理人和医务负责人共同签名,同时注明封存日期和时间。

5、封存标本由医务科保管,晚间及节假日由院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科。

6、需要进行检验的标本,应当到医患双方共同指定的(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检验机构时,由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7、对封存标本进行启封时,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场,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检验机构时,由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病案(病历)封存、启封制度

病案(病历)封存、启封制度医务部负责病案封存、启封工作,封存的病案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一、纸质病历的封存(一)当患方要求封存未出院病历时,患者的主管或经治医师应通知科主任后到医务部提出申请,医务部工作人员在接到患者或其代理人病案封存申请后,带领医师及患方人员将病历原件送至病案室对病案资料进行复印,医务部负责将病案复印件予以封存,存在病案室,原件由主管医师带回病房继续使用。

已经出院的患者要求封存病案资料,由患者或其代理人直接向医务部提出申请,医务部工作人员与患者或其代理人共同前往病案室,病案室将病案资料复印,由医务部将病案原件或复印件予以封存,封存的病案原件及复印件均由病案室负责保存。

(二)医务部认为应当封存病历时,医务部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共同实施病历封存,但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拒绝或者放弃实施病历封存的,医务部可以保存必要证据或申请公证机构对病历进行确认并签封病历复制件由病案室负责保存。

(三)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封存原件时,医院应当复印与原件完全一致的复印件留存备用。

运行病历尚未完成时申请封存的,应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并待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可依患方申请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二次封存。

(四)将拟封存病历资料装入档案袋,贴上封条,并在封存件正面写清病案号、患者姓名、科别、封存日期、封存内容、封存页或张数、单方启封说明等,同时在封口处盖章,医患双方在封存件上骑缝盖章、签字或做标记表明认可。

(五)医务部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

二、电子病历的封存封存电子病历时,应当在医务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电子病历共同进行确认,并进行复制后封存。

封存的电子病历复制件可以是电子版,也可以是打印的纸质版。

封存的电子病历复制件应当满足以下技术条件及要求:(-)储存于独立可靠的存储介质,并由医患双方或双方代理人共同签封;(二)可在原系统内读取,但不可修改;(三)操作痕迹、操作时间、操作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四)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及要求:封存后电子病历的原件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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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病历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封存病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及注意事项,以确保病历的安全、科学、完整。

首先,封存病历的原则是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条例》等规定,按照每个医疗机构自身的病历封存标准程序,对病历进行封存。

其次,封存病历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首先,要把病历整理,组织成册,每册病历以病人住院号为序号;其次,封存时要注意把病历的上下册,以及每册的第一页和最后一页,盖有专用的封条,封条上要注明病人的姓名、住院号、封存时间等信息;再次,封存后,要记录病历封存的基本信息,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封存时间等;最后,病历封存完成后,要妥善存放,并定期检查病历是否完整。

此外,在封存病历时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要提高病历封存的质量,确保封存的病历完整无缺;其次,要加强病历的安全性,确保病历不会被破坏、外泄;再次,要坚持病历的客观性,确保病历的真实性;最后,要进行病历的定期检查,以确保病历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综上所述,封存病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注意相关事项,以确保病历的安全、科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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